关于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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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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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XYZH/2021BJAA140117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控股) 2020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1年3月25日出具了XYZH/2021BJAA140110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大悦城控股编制了后附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大悦城控股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大悦城控股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大悦城控股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大悦城控股为2020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昆 | |
中国注册会计师:马海霞 | ||
中国 北京 |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年3月25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备注 |
营业收入 | 38,445,284,255.56 | 33,794,948,813.45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 | 116,826,086.32 | 212,209,942.04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116,826,086.32 | 212,209,942.04 | |
其中:管理、咨询服务费收入 | 44,593,708.50 | 63,384,773.26 | 与主营业务无关 |
能源费收入等 | 35,224,890.95 | 68,620,675.04 | 与主营业务无关 |
品牌使用费收入 | 22,662,607.63 | 25,676,626.53 | 与主营业务无关 |
其他 | 14,344,879.24 | 54,527,867.21 | 与主营业务无关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0.00 | 0.00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38,328,458,169.24 | 33,582,738,871.41 | |
其中:商品房销售及一级土地开发 | 32,575,174,164.95 | 26,897,130,885.85 | |
投资物业及相关服务 | 4,438,189,054.76 | 5,151,774,166.64 | |
酒店经营 | 598,264,462.95 | 841,584,229.61 | |
物业及其他管理 | 716,830,486.58 | 692,249,589.31 |
法定代表人: 周政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张建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 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