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名称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余额(2023年1月1日)(万元)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2023年1-6月)(万元)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2023年1-6月)(万元) | 期末余额(2023年6月30日)(万元) | 截至2023年半年报披露日余额(万元)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万元) | 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
国药集团致君(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2018年1月-至今 | 委托贷款 | 3,521.38 | - | - | 3,521.38 | 3,521.38 | 其它 | - | - |
合计 | - | - | 3,521.38 | - | - | 3,521.38 | 3,521.38 | - | - | - |
当年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国药集团致君(苏州)制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联营企业,其款项为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2021年5月11日,法院裁定国药集团致君(苏州)制药有限公司破产,并指定当地政府为破产管理人,根据债权申报结果,已确认国药一致所属债权为普通债权,目前处于清算阶段。出于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对该笔委托贷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注:①清欠方式可从“现金清偿”“红利抵债清偿”“股权转让收入清偿”“以股抵债清偿”“以资抵债清偿”和“其它”中选择,可多选。
②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存在第一大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关联人占用资金的,也应填写本表。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