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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一致:关于对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告日期:2021-04-02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通过查验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
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截
至2020年第四季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对财务公司
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23日,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0号
    法定代表人:杨珊华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45H21100000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00071783212X7
    税务登记证号码:9111000071783212X7
    股东情况: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 11 亿元,其中:中国医药集团
有限公司出资 6.40 亿元,占比 58.1818%;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
资 1.00 亿元,占比 9.0909%;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20
亿元,占比 10.9091%;中国中药有限公司出资 1.20 亿元,占比
10.9091%;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20 亿元,占比
10.9091%。
    经营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
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对
成员单位提供担保;4、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仅
限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5、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6、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7、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8、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9、
从事同业拆借;10、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11、成员单位产品的
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兼业代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公司已经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包括:公司章程、各项管理
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等。《公司章程》确定了成立公司的基本原则,
明确股东的出资方式,确定了公司的经营范围,对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进行界定,规范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对经
营管理机构管理模式进行规定,强调了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的重要
性。《法人授权及内部分级授权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司授权管理基本
体系,使公司内部形成各级岗位有职有权、职权相称、权责对等,充
分发挥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精简高效的工作氛围。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治理:
    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按照“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
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监督反
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公司组织结构。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
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2、财务公司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实行
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建立风
险管理部和稽核审计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各业务
部门根据各项业务制定相应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
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业务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
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1)建立结算业务内控制度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
定了《账户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存款业务管理办
法》、《支付结算权限管理办法》等业务制度及操作流程,明确各项
结算和存款业务的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2)保障企业资金安全
    在存款业务方面,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银监会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企业资金的安全,维护各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及时办理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
    企业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财务公司综合业务系统
网上提交指令及通过向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
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结算业务部
设有经办岗、复核岗,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为
降低风险,财务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
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章带出单位使用。
       2、信贷业务控制
       (1)建设信贷业务内控制度
       财务公司根据《贷款通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包括
《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综合授信管理办法》、《自营贷款业
务管理办法》、《票据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同时
为有效控制授信业务风险,财务公司对相关业务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
程。
       (2)严格实施审贷分离、分级审批机制
       财务公司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原则对信贷业务进行管理,贷
款的决策人是公司业务评审委员会,风险管理部承担贷款审查职责,
公司信贷业务部负责贷款的经营和管理。财务公司受理借款人的申请
后,由公司信贷业务部对借款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依据借款人的信
用等级和资金需求,确定对借款人的综合授信额度。在受理借款人信
贷业务申请后,组织贷款调查,判断借款申请是否符合授信使用条件。
风险管理部对借款申请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查,对贷款相关信息进行全
面分析,向业务评审委员会提交审查意见。业务评审委员会对借款申
请事项做出审批决议。风险管理部和公司信贷业务部分别监督和执行
业务评审委员会的审批决议。由公司信贷业务部负责落实贷款条件。
       (3)贷后检查
       财务公司制定了《资产五级分类管理办法》等办法,信贷经办人
员需随时掌握贷款发放及回收情况,按季提交检查报告。公司信贷业
务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后检查、贷款本息回收、信贷风险监管与预
警,不良贷款资产管理、信贷档案管理等工作。
    3、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稽核监督制度,设立了在公司董事会直接领导
下、依法独立行使稽核监督权、并向董事会报告的内部审计部门——
稽核审计部,并建立了包括《稽核工作管理办法》、《责任追究制度》
等较为完整的内部稽核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各项经营和管理
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
    4、信息系统控制
    为保证财务公司的安全、稳健、高效运作,财务公司制定了《机
房管理办法》、《计算机安全使用管理办法》、《计算机软件管理办
法》及《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并引进了软通动力公司开发的综合业
务系统,涵盖了结算、信贷、票据、报表以及其它系统对接平台。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
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
务风险控制程序,有较为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
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规模为271.19亿元(不含委
托资产),累计投放信贷资金164.03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53亿
元。财务公司经营稳定,各项业务发展较快。
    (二)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
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
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
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
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
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序号         指标          监管要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数据
     1        资本充足率        ≥10%            20.66%
     2      拆入资金比例      ≤100%             0.00%
     3    短期证券投资比例      ≤40%             0.00%
     4      担保余额比例      ≤100%             11.21%
     5      长期投资比例        ≤30%            0.00%
     6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      ≤20%            0.11%
    四、本公司(含子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 101,779,861.57
元,贷款余额 14,322,758.68   元,票据质押金额0万元,银行承兑汇
票贴现发生额    608,208,787.37   元,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发生额       0
元,委托贷款余额 31,600,000.00 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
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
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
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银监会令2006年第8号)之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
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
风险可控。
                                              2021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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