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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深圳能源关于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3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提高我省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400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决定提高广东省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

一、《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广东省除使用澳大利亚进口合约天然气的LNG电厂外,其他天然气发电机组的上网电价在现行基础上每千瓦时统一提高0.05元(含增值税)。

(二)上述规定从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今后新投产的天然气发电机组也按此规定执行,其他事项仍执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改进我省燃煤机组等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管理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粵发改价格〔2018〕309号)的相关规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广东省内所属东部电厂上网电价维持不变,控股子公司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和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电厂的上网电价具体调整如下(均为含增值税):

名 称调整前上网电价(元/千瓦时)调整后上网电价(元/千瓦时)
惠州丰达电厂0.6300.680
东莞樟洋电厂一期0.6300.680
东莞樟洋电厂二期0.6050.655

经初步测算,本次上网电价调整预计增加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2,800万元—3,600万元。本次电价调整对公司的影响仅为初步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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