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智慧能源为广安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能源)拟按51%股权比例为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安公司)向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的5年期、人民币4,85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73.5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21年4月16日召开完成的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广安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MA65JL1R05。
注册地点:四川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奎阁街道石滨路1号。
法定代表人:郑群华。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万元。股权结构:智慧能源占51%股权, 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占35%股权, 四川深广合作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占14%股权。
主营业务:分布式能源站、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充电桩、储能、微电网、城市废水、工业废水零排放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售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广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2021年2月28日(未审计) | 2020年12月31日(已审计) |
资产总额 | 8,134.23 | 8,138.17 |
负债总额 | 5,527.06 | 5,483.79 |
其中: (1)银行贷款总额 | - | - |
(2)流动负债总额 | 3,827.06 | 5,483.79 |
股东权益 | 2,607.17 | 2,654.3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607.17 | 2,654.38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 - |
2021年1-2月 (未审计) | 2020年(已审计) | |
营业收入 | 85.89 | 166.59 |
利润总额 | -47.21 | -145.6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7.21 | -145.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7.50 | -36.11 |
广安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主债权本金:智慧能源按51%股权比例担保主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2,473.50万元。
(三)担保范围:主债权之本金及其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四)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2018年3月,公司七届八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广安公司投资建设广安渠江云谷地源热泵工程,同意智慧能源按51%股权比例为广安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的人民币4,85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于前述授信将于2021年9月20日到期,为做好到期授信衔接,保证资金链安全,广安公司拟继续向财务公司申请5年期、人民币4,850万元的授信额度,该授信需广安公司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经测算,广安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投产后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董事会审议情况:同意智慧能源按51%股权比例为广安能源向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的5年期、人民币4,85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73.50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表:
项 目 | 2020年12月31日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845,696.70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比例 | 22.28% |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向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未对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公司对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49%股权)担保事宜涉诉,永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要求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支付《回租租赁合同》约定的剩余租金及逾期利益,并要求本公司对其中的1,229.79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本案正在一审中。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