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特力A: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证券简称:特力A 、特力B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31,058,32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特力A、特力B股票代码000025、20002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祁鹏刘梦蕾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五十六号特力大厦三楼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五十六号特力大厦三楼
传真(0755)83989386(0755)83989386
电话(0755)83989390(0755)88394183
电子信箱ir@tellus.cnliuml@tellus.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是珠宝第三方服务、商业综合体运营及物业租赁业务。

1、珠宝第三方服务:公司以“致力于提供优质服务供给,与珠宝产业共成长”为发展愿景,依托自身优势,集结国内外

优质行业资源、联动行业优秀头部企业,打造满足广大行业需求的第三方服务平台。公司旗下设立深珠宝、国润黄金、特力宝库、上海泛粤等公司,通过建设运营珠宝玉石综合贸易平台、开展黄金流转业务、开拓高端珠宝第三方存管业务等,与多方、多板块联动打造广泛的服务产品,全面满足来自不同层面客户的各类需求,完善产业服务链,逐步建设和丰富珠宝产业服务生态圈,填补市场空白,解决客户痛点,发挥行业标杆作用,促进行业合规化进程。 2、商业综合体运营及物业租赁业务:公司是水贝片区特力吉盟黄金首饰产业园内的最大业主,公司投资建设的特力珠宝大厦、特力金钻交易大厦已先后投入运营,并保持较高的出租率。此外,公司在深圳罗湖、福田等片区掌握大量物业资源,在保持原有租赁业务稳定的基础上,公司积极推进物业质量提升工作,将所属老旧物业从简单租赁的传统方式向物业商业运营方向转型,从而充分提升和挖掘物业品牌的附加值,建设符合市、区及本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的创新产业项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总资产2,403,851,684.452,232,028,554.577.70%1,859,645,205.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03,905,054.931,505,638,863.316.53%1,432,924,273.45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营业收入1,846,738,841.89837,656,274.51120.46%508,520,026.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255,140.8483,496,135.6141.63%131,020,764.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0,386,717.2163,268,802.5242.86%71,731,038.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140,006.46-51,967,764.29-15.73%126,611,734.9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7430.193741.61%0.30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7430.193741.61%0.30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59%5.69%1.90%9.56%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339,838,493.18364,997,917.76515,753,123.42626,149,307.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74,084.8518,865,878.0829,564,804.3544,550,373.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388,932.1417,261,748.7926,008,890.6226,727,145.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397,996.7633,156,054.86-62,199,192.4712,301,127.9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7,239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6,200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8.81%210,391,621.000不适用0
深圳远致富海珠宝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5.08%21,919,153.000不适用0
李晓明境内自然人0.71%3,069,500.000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51%2,180,659.000不适用0
GUOTAI JUNAN SECUR ITIES(HONG KONG) LIMITED境外法人0.40%1,741,491.000不适用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35%1,518,675.000不适用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24%1,044,530.000不适用0
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村启明星3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21%900,000.000不适用0
李道庆境内自然人0.16%706,600.000不适用0
吴秋安境内自然人0.16%675,745.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股东中,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1.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因开展转融通业务,本报告期末持股数量较2022年末增加5,593,000股,其持股数量增加系归还出借股份所致。 2.股东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村启明星3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担保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90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合计持有900,000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204,798,62147.51%6,793,0001.58%210,391,62148.81%1,200,0000.28%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本报告期新增/退出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新增00.00%00.0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新增00.00%00.00%
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村启明星3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新增00.00%00.00%
李道庆新增00.00%00.00%
吴秋安新增00.00%00.00%
李博之退出00.00%00.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凌顶出奇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退出00.00%00.00%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灵活配置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退出00.00%00.00%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量化套利1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退出00.00%00.0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退出00.00%00.00%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注:2022年12月28日,深圳市国资委与其全资子公司深投控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深圳市国资委将所持有的特发集团38.97%股东会表决权通过协议方式委托给其全资子公司深投控行使,进而使深投控通过特发集团间接拥有本公司权益。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控股子公司特发华日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后,股东各方无法达成一致,公司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申请对特发华日进行强制清算。法院裁定受理本公司对特发华日的清算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为特发华日清算组,目前正按法律程序推进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法院受理控股子公司强制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关于控股子公司强制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等有关内容。

2、因华日丰田的业务经营场所为特发华日所有的物业,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华日丰田仍面临无经营场地的情况,且华日丰田的经济效益和战略意义不明显,鉴于此,公司决定解散华日丰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解散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等有关内容。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3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