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了公司首席运营官(CEO)、首席执行官(COO)、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该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
经审阅白景涛先生、张翼先生、郑少平先生、黄传京先生、陆永新先生和李玉彬先生的个人履历,均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合法。
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经本人了解,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高平、王振民、李琦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