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8 页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0-073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2020年10月17日,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0年11月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上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10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公司发布关于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0年11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28日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0年10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会议中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提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 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5) 发行数量
(6) 限售期
(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8) 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9) 上市地点
(10) 决议有效期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7、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别说明:
(1) 提案1、提案8、提案9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其中,提案9属于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2) 提案2至7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 披露情况
以上相关提案已经公司2020年10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阅2020年10月1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55号)、《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56号)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信息。
三、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逐项表决 子议案数(10)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2.03 | 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2.04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2.06 | 限售期 | √ |
2.07 |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 √ |
2.08 | 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 √ |
2.09 | 上市地点 | √ |
2.10 | 决议有效期 | √ |
3.00
3.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4.00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6.00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8.00 |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登记时间:2020年10月29日~2020年11月2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董事会办公室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
六、 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
(2) 邮政编码:518035
(3) 联系电话:0755-83200095
(4) 传 真:0755-83275075
(5) 联 系 人:李丽杰
2、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 备查文件
1、 提议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021
2、 投票简称:科技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1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3:
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逐项表决 子议案数(10)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
2.03 | 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
2.04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
2.06 | 限售期 | √ | |||
2.07 |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 √ | |||
2.08 | 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 √ | |||
2.09 | 上市地点 | √ | |||
2.10 | 决议有效期 | √ | |||
3.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
备注:
1、以上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 方框内划“√”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2、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