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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7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0-061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技”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以下承诺: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20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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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制定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如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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