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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华发A: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一)整体经营情况

2020年是极不寻常的一年,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疫情全面爆发,公司位于武汉的重要子公司受疫情影响,复工复产时间晚于全国其它地区,订单流失较为严重。面对如此困难的经营环境,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积极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顺应行业环境及国家政策的调整,突破思维和管理策略,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174.23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4.13%;利润总额881.7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3.76%,净利润683.0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5.09%。

●视讯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9606.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19.29%,营业利润647.9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32.49%,视讯事业部在报告期内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优化了各品牌产品的销售占比,AOC、VSCN及VSC系列品牌的销售占比均有提升,在完成好现有客户订单的同时,开辟了京东等线上销售渠道,2020年全年实现销售液晶显示器90万台,比去年提升了9.68%。

●注塑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549.17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

25.86%,营业利润54.8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39%。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激烈,注塑利润空间受到挤压,但该事业部于2018年底投入生

产的新型生产线在2020年度继续充分发挥其自动化优势,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注塑事业部全年实现销量9900吨,完成了全年销量目标。

●保丽龙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83.33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

44.30%,全年实际销售2500吨,基本达成销量目标。EPS事业部为了更好的完成2021年销售目标,在维护好现有订单的同时,增加结构件订单占比,同时开发新的客户资源,力争承接更多国内外大型家电客户订单。

●物业租赁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58.7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55%,营业利润6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86%。2020年度公司优化了承租商户的结构占比,出租率稳步提升,同时公司严格控制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因此公司整体租赁利润与以前年度有较大幅度提升。

(二)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为电子产品生产行业,主营业务包括注塑件、保丽龙及液晶显示器整机的生产及销售,市场主要集中在华中和香港地区,具体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构成:

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691,742,269.12100%721,557,440.51100%-4.13%
分行业分行业
显示器396,060,015.8257.26%332,014,645.5946.01%19.29%
注塑件185,491,674.0826.82%250,187,919.3334.67%-25.86%
EPS产品35,833,322.615.18%64,330,319.248.92%-44.30%
物业租赁40,587,453.215.87%38,819,374.895.38%4.55%
材料收入424,864.960.06%30,416,394.864.22%-98.60%
水电费及其他33,344,938.444.82%5,788,786.600.80%476.03%

单位:元

2、营业成本:

单位:元

行业分类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显示器原材料356,756,101.9496.48%297,635,346.5895.85%0.63%
显示器人工工资4,188,729.591.13%8,056,874.032.59%-1.46%
显示器折旧3,420,883.010.93%2,707,468.220.87%0.06%
注塑件原材料128,039,531.1976.19%188,922,768.8584.54%-8.35%
注塑件人工工资13,052,940.697.77%19,712,637.418.82%-33.78%
注塑件折旧3,694,753.862.20%3,758,398.371.68%-1.69%
EPS产品原材料20,188,707.5053.28%37,579,378.8160.43%-7.15%
EPS产品人工工资3,585,503.449.46%9,502,156.3315.28%-5.82%
EPS产品折旧1,331,746.043.51%1,545,988.212.49%-13.86%
EPS产品能源6,500,077.8017.16%11,106,824.8417.86%-0.70%
分产品分产品
显示器396,060,015.8257.26%332,014,645.5946.01%19.29%
注塑件185,491,674.0826.82%250,187,919.3334.67%-25.86%
EPS产品35,833,322.615.18%64,330,319.248.92%-44.30%
物业租赁40,587,453.215.87%38,819,374.895.38%4.55%
材料收入424,864.960.06%30,416,394.864.22%-98.60%
水电费及其他33,344,938.444.82%5,788,786.600.80%476.03%
分地区分地区
国外89,452,347.9212.93%46,013,771.116.38%94.40%
华中559,316,357.6480.86%632,345,774.0787.64%-11.55%
华南42,973,563.566.21%43,197,895.335.99%-0.52%

3、费用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15,417,760.6020,879,256.97-26.16%
管理费用34,481,219.1138,034,071.63-9.34%
财务费用12,640,702.899,946,778.9227.08%
研发费用7,285,833.846,649,163.029.58%

4、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80,631,785.58567,726,597.982.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20,912,515.98493,262,890.975.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719,269.6074,463,707.01-19.8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6,951,415.7175,379,501.53-24.4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471,921.6678,288,039.15-22.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20,505.95-2,908,537.62-21.0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380,634.80215,911,217.10-84.0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6,093,364.01278,912,458.77-65.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712,729.21-63,001,241.672.0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594,072.288,683,852.01-175.93%

5、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0年末2020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60,968,053.589.71%38,095,501.006.20%3.51%
应收账款128,063,911.7920.39%138,755,691.4322.59%-2.19%
存货70,166,013.4911.18%66,971,551.9610.90%0.28%
投资性房地产47,224,662.277.52%48,952,992.577.97%-0.45%
长期股权投资0.00%0.00%0.00%
固定资产193,605,444.5330.84%198,229,817.3132.28%-1.44%
在建工程740,000.000.12%0.00%0.12%
短期借款12,527,808.002.00%24,633,898.204.01%-2.02%
长期借款61,000,000.009.72%73,000,000.0011.89%-2.17%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 时间召开方式会议 届次审议内容
12020年1月20日通讯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1.《2020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2.《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0年4月28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1.《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7.《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8.《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9.《关于公司2020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1.《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0年8月21日通讯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 《2020年半年度报告》; 2.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2020年10月25通讯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1.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20年11月30日通讯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1.《关于增加2020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所做决议,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权责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股东大会授权办理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1、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20年度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在15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自行选择融资金钩,根据贷款条件决定贷款、开具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事宜以及相应贷款融资的公司资产抵押(质押)事宜;

2、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20万元。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主要开展的工作包括: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财务工作情况及内部审计情况,对公司财务规范和内审督导工作给予持续关注和跟进指导,推进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发函督促审计报告按时提交,并于年审期间先后多次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客观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审工作,并作出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

度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与实际情况基本一致,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薪酬考核体系的规定。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成员本着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4、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的战略发展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充分行使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及决策程序的科学化,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公司重大诉讼、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管理层充分听取并采纳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

三、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并能得到有效实施;能够保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能够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和披露信息;能够

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四、公明旧改项目诉讼情况

公司及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于2015年8月26日与深圳万科及万科光明签署了《关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书》、《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工业区旧改项目合作经营合同》和《房屋收购及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根据合同规定,在深圳万科支付6亿元拆迁款后公司启动项目拆迁及实施主体申报等程序,但在推进过程中,由于合同约定的主要条件相互矛盾,政府旧改部门已经明确表示拒绝接受本项目《搬迁协议》备案及实施主体申报。

2016年9月,深圳万科以深华发和武汉中恒集团违反《合作经营合同》约定逾期办理《改造实施主体确认书》等手续为由,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华南国仲”)提起仲裁,要求深华发和武汉中恒支付违约金及律师费合计人民币46,460万元。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解除与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合同,同时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向深华发出具《承诺函》,承诺主要内容为若仲裁(即本案)判深圳万科胜诉,则因合同纠纷导致的仲裁损失由武汉中恒集团全额承担。

2017年8月,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尽管驳回了深圳万科提出的大部分仲裁请求,但公司认为本案裁决在仲裁程序和所谓违约事实的认定上存在问题,其裁决结果损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2018年2月,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裁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2018年8月16日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

2018年8月2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深圳万科强制执行申请。

2019年10月,因多家案外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及申请“不予执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0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若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及“不予执行”被依法驳回,深圳万科可继续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五、公司未来展望

(一)经营情况分析

武汉恒发科技作为公司的重要子公司,受市场竞争加剧、原辅材料供应紧张等因素的影响,企业面临的压力有增无减,解决困局的核心是通过技术升级,提升技术附加值,提高盈利能力;在下游消费需求升级的大背景下,通过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调整改进产品结构、改良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同时拓展上游原辅材料的供应渠道,避免材料短缺影响生产。

一定时期内,物业租赁仍是公司发展的另一块重要业务,充分利用自有物业,提供经营、租赁、服务业务将为公司的现金流带来一定的贡献,待城市更新改造项目逐步实施落地后,将为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

(二)新年度经营计划

◆工业业务产业升级

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尚未完全过去,公司全体同仁仍将继续努力在服务好现有客户的基础上,大力拓展市场,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将加大市场上短缺的原辅材料供应商开发力度,尽量避免上游材料短缺给公司生产带来负面影响。在维护好现有客户的基础上,积极寻找电子消费类的优质技术项目,通过技术优化、管理优化逐步实

现产业升级;同时加强管理,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充分利用公司所处地理优势,将业务做大做强。

◆推动城市更新项目进展加快推动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项目及深圳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华发大厦更新项目改造进度,加快项目工作的各项手续办理,力争早日取得阶段性进展。

◆继续重点加强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将在2021年度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严格落实和提高相关制度的执行力度,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严格按内部控制文件要求执行资金使用审批程序管理规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

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坚持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相

结合的原则,在确保利润稳定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城市更新项目的开发建设,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升奠定扎实基础。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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