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会表决监事3人,全部参与表决。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26)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7)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