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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城B3: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2

公告编号:2022-022证券代码:420079 证券简称:神州城B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43,576,5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1%。其中,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长陈略先生目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14,188.2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3.53%;实现营业利润3,268,449,892.9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5.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1,706,956.2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0.9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3,546,0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4%;反对股数190,030,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14,188.2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3.53%;实现营业利润3,268,449,892.9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5.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1,706,956.2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0.9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3,546,0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4%;反对股数190,030,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3,546,0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4%;反对股数190,030,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10)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3,546,0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4%;反对股数190,030,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10)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1,706,956.2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3,546,0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4%;反对股数190,030,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5,427,725,883.24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427,725,883.24元,本公司合并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237,956,472.37元。鉴于子公司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被法院司法拍卖,发生处置子公司投资收益32.6亿,公司合并层面产生利润,实际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4.28亿元。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发展和现金状况,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计划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3,546,0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4%;反对股数190,030,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3,546,0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4%;反对股数190,030,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3,546,0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4%;反对股数190,030,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唐建新先生、余思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3,546,0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4%;

公告编号:2022-022反对股数190,030,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谢丽馨、曹芸

(三)结论性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恒都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恒都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姓名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蔡程独立董事任职2022年9月20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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