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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冠A: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31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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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红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阿萍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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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3,797,403,844.03              2,390,121,877.16                         58.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61,745,820.00                    761,471,188.44                      13.17%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835,406,170.68                      16.44%        2,916,615,389.84               44.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186,010.32                      62.82%          242,528,351.45               85.81%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7,869,941.81                      64.69%          242,952,797.56               86.3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327,571,330.51              749.2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                  64.29%                      1.43             85.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6                  64.29%                      1.43             85.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69%                   28.93%                    29.88%             51.0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342,246.00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08,174.15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1,482.04
    合计                                                                           -424,446.1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
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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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528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股份状态     数量
                                                                                 数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51%      43,141,032
    STYLE-SUCCESS
                             境外法人              14.46%      24,466,029
    LIMITED
    富冠投资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62%       6,114,556
    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36%       5,681,089
    柳州佳力房地产开发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3%       3,600,000
    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信内需成长股     其他                   1.66%       2,809,914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KGI ASIA LIMITED         境外法人               1.19%       2,016,26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
                             其他                   1.18%       1,996,293
    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方创新经济灵
                             其他                   1.09%       1,839,802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曾颖                     境内自然人             1.03%       1,75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3,141,032   人民币普通股
    STYLE-SUCCESS LIMITED                                      24,466,029   境内上市外资股
    富冠投资有限公司                                            6,114,556   境内上市外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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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681,089   人民币普通股
    柳州佳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
                                                             3,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                               2,809,914   人民币普通股
    基金
    KGI ASIA LIMITED                                         2,016,260   境内上市外资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
    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型开放式证                               1,996,293   人民币普通股
    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创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                               1,839,802   人民币普通股
    证券投资基金
    曾颖                                                     1,750,0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上述第一大股东“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三大股东“富冠投资有限公司”,其
    的说明                         控股股东是“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流通股东不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以上股东中柳州佳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 3,60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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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说明
项目                期末数              年初数             本报告期末比 变动的主要原因
                                                           上年度增减
应收票据            36,733,636.27       3,175,226.00       1,056.88%      系本期采用应收票据结算方式
                                                                          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            3,096,090,832.14    1,784,235,686.61   73.52%         主要系在执行的大项目进展顺
                                                                          利,工程收入增加,报告期尚未
                                                                          收款所致
预付款项            57,972,293.66       34,811,508.11      66.53%         系工程项目预付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209,536,537.00      143,622,679.85     45.89%         系保证金增加所致
固定资产            37,565,937.18       10,346,069.91      263.09%        主要系海外项目采购塔吊等设
                                                                          备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27,042,878.35       10,498,658.53      157.58%        主要系海外保函费用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6,960,493.07             5,104,235.91       36.37%         主要系支付购房款所致
短期借款            392,657,285.27      225,000,000.00     74.51%         系本期增加的银行贷款所致
应付票据            159,941,731.69      88,862,834.52      79.99%         主要系本期供应商结算采取较
                                                                          多的票据结算方式所致
应付账款            1,534,198,224.56    1,048,283,935.01   46.35%         系本公司规模扩张所致
应交税费            317,638,230.74      157,790,765.34     101.30%        系本公司规模扩张所致
其他应付款          455,286,895.18      32,683,538.73      1,293.02%      系本期增加的往来单位拆借所
                                                                          致
长期借款            19,779,949.05                          100.00%        系本期增加银行长期借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说明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数         年初至报告期 变动的主要原因
                                                           末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            2,916,615,389.84   2,020,135,677.89    44.38%         系本公司业务规模扩张所致
营业成本            2,344,122,874.48   1,666,771,847.04    40.64%         系本公司业务规模扩张,营业收
                                                                          入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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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销售费用            10,539,011.91        16,460,789.92         -35.98%         主要系营销人员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            107,924,317.65       46,286,727.96         133.16%         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张所致
财务费用            24,205,661.13        11,859,349.14         104.11%         系本公司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
                                                                               增加以及海外保函费摊销增加
                                                                               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48,824,874.34        35,036,914.99         39.35%          系本公司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说明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数            年初至报告期末 变动的主要原因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27,571,330.51        -38,573,821.92        749.21%          主要系海外项目供应商信用账
流量净额                                                                         期较短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35,910,259.45         -22,717,808.73        58.07%           系本期海外项目购买设备所致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235,414,152.87         60,517,730.20         289.00%          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流量净额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部分厂房建筑物被政府征收事项。《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厂房建筑物将被政府征收的公
告》,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发布了《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公告称:为建设大鹏新区人民医院的
需要,决定对位于葵新社区的相关房产进行征收。此次征收房产包含了公司葵涌工厂用地内未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的部分建
筑物,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公司于2014年7月24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
公告,公告编号:2014-0673。该事项目前尚未有具体的补偿方案或补偿安排。
     2、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4年6月16日,公司启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将公司原有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持有的神州
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差额部分由上市公司向神州长城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进行购买。同时
向陈略及慧通2号发行股份募集重组的配套资金25,500.00万元。
    目前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已经完成,这部分的资产交
割及股份登记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部分正积极办理当中。相关事项详见2014年6月16日、6月23日、6
月30日、7月7日、7月14日、7月21日、7月28日、8月4日、8月11日、8月15日、8月22日、8月29日、9月5日、9月12日、9月
19日、9月26日、10月10日、10月15日、11月14日、12月15日、2015年1月14日、2月13日、3月27日、4月25日、5月12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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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月28日、6月4日、6月26日、7月28日、8月4日、9月24日、10月13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进展公告》、《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的公告》、《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重大资产置换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公告》、《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150551)号之反馈意见答复》、《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及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深
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深圳中
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说明公告》、 深圳中
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置入资产过户完成的公
告》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置出资产完成过户
的公告》《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
    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已经由纺织印染变更为工程设计与施工等,盈利能力显著提高。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2014 年 6 月 16 日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www.cninfo.com.cn)上的 2015-0665 号公告。
    2014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六届十六次
                                                                   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审议通过《深圳中冠纺织印染
                                                                (www.cninfo.com.cn)上的 2015-0686 号公告及《深圳中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        2014 年 10 月 15 日
                                                                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
                                                                       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
                                          2015 年 2 月 13 日
    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
                (草案)》                                              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摘要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3 月 27 日
    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获中国                                 (www.cninfo.com.cn)上的 2015-06108 号公告。
    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的公告》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2015 年 7 月 28 日
                                                                   (www.cninfo.com.cn)上的 2015-06129 号公告。
    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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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会核准的公告》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7 月 28 日
    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                                    (www.cninfo.com.cn)上的 2015-06130 号公告。
          告书修订说明公告》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8 月 4 日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                                    (www.cninfo.com.cn)上的 2015-06131 号公告。
     金之置入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10 月 13 日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www.cninfo.com.cn)上的 2015-06137 号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期限    情况
                                无                  无                                                      无      无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无                  无                                                      无      无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股份:“本人通过本
                                                    次重组获得的中冠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该等
                                                    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及
                                                    本人在本次重组项下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
                                                    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以下简称“锁定
                                                    期”)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
                                                    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
                                                    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中冠
                                                    股份的股份。
                                                    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中冠股份
                                                                                               2015 年 03   36 个   严格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陈略、何飞燕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
                                                                                               月 19 日     月      履行
                                                    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本次发行价的,则本人持有中冠股份的
                                                    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
                                                    中冠股份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发行价
                                                    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如本次重组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
                                                    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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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人不转让所持中冠股份的股份。
                                         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通过本次重组获得
                                         的中冠股份新增股份的出售或转让,按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执行。”
                                         配套募集资金所获股份:“本人通过本次发
                                         行获得的中冠股份的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
                                                                                    2015 年 03   36 个   严格
                        陈略             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
                                                                                    月 19 日     月      履行
                                         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
                                         限要求的,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
                                         执行。”
                                         “截至本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如有)不存在占用神州长城资金的情
                                         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如有)将不会以代垫费用或其他支出、直
                                         接或间接借款、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占用上
                                         市公司或神州长城的资金,并尽最大努力避
                                         免与上市公司或神州长城发生与正常经营       2015 年 03           严格
                        陈略                                                                     长期
                                         业务无关的资金往来行为;若神州长城因在     月 19 日             履行
                                         本次交易前发生的资金拆借行为而被政府
                                         主管部门处罚的,本人将以现金方式对神州
                                         长城因受处罚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予以全额
                                         补偿,保证神州长城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同时,本人将在合法权限内积极督促神州长
                                         城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资金管理制
                                         度,并确保相关制度有效实施。”
                                         “鉴于神州长城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所租赁
                                         的房产均未进行租赁备案,本人承诺,若因
                                         神州长城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租赁房屋未履
                                         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而致使神州长城       2015 年 03           严格
                        陈略                                                                     长期
                                         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受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处     月 19 日             履行
                                         罚的或者遭受其他损失的,本人同意以现金
                                         方式补偿神州长城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所遭
                                         受的该等损失。”
                                         “报告期内,神州长城在履行招投标程序前
                                         已经参与相关工程的项目为神州长城所承
                                                                                    2015 年 03           严格
                        陈略             包的荔波大酒店装饰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                  长期
                                                                                    月 19 日             履行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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