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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2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0-22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四楼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董事会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71,802,084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9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0,226,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1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576,0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1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3,188,6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612,6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576,0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14%。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A股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1,515,58499.6010%240,1000.3344%46,4000.0646%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A股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902,19391.0151%240,1007.5297%46,4001.4551%

2.《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审议结果:通过1)总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A股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1,515,58499.6010%286,5000.3990%00.0000%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A股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902,19391.0151%286,5008.9849%00.0000%

3.《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A股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1,515,58499.6010%240,1000.3344%46,4000.0646%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A股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902,19391.0151%240,1007.5297%46,4001.4551%

4.《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1)总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A股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1,515,58499.6010%240,1000.3344%46,4000.0646%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A股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902,19391.0151%240,1007.5297%46,4001.4551%

5.《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A股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1,515,58499.6010%240,1000.3344%46,4000.0646%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A股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902,19391.0151%240,1007.5297%46,4001.4551%

6.《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1)总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A股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1,515,58499.6010%240,1000.3344%46,4000.0646%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A股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902,19391.0151%240,1007.5297%46,4001.4551%

7.《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68,613,391股回避了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A股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902,19391.0151%240,1007.5297%46,4001.4551%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A股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902,19391.0151%240,1007.5297%46,4001.4551%

8.《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A股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1,495,08499.5724%260,6000.3629%46,4000.0646%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A股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881,69390.3722%260,6008.1726%46,4001.4551%

9.《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1)总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A股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1,495,08499.5724%260,6000.3629%46,4000.0646%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A股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881,69390.3722%260,6008.1726%46,4001.4551%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该提案是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总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A股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1,515,58499.6010%240,1000.3344%46,4000.0646%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A股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902,19391.0151%240,1007.5297%46,4001.4551%

(二)累积投票议案

1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总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姓名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是否当选
11.01陈勇70,904,55698.7500%
11.02胡月明70,824,05698.6379%
11.03麻美玲70,824,05698.6379%
11.04董方70,824,05698.6379%
11.05刘世超70,824,05698.6379%
11.06刘标70,824,05698.6379%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姓名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是否当选
11.01陈勇2,291,16571.8528%
11.02胡月明2,210,66569.3282%
11.03麻美玲2,210,66569.3282%
11.04董方2,210,66569.3282%
11.05刘世超2,210,66569.3282%
11.06刘标2,210,66569.3282%

1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独立董事候选人姓名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是否当选
12.01熊楚熊70,851,05698.6755%
12.02陈治民70,911,05698.7590%
12.03王苏生70,851,05698.6755%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独立董事候选人姓名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是否当选
12.01熊楚熊2,237,66570.1750%
12.02陈治民2,297,66572.0566%
12.03王苏生2,237,66570.1750%

1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姓名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是否当选
13.01李江明70,911,05698.7590%
13.02徐美芬70,851,05698.6755%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姓名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是否当选
13.01李江明2,297,66572.0566%
13.02徐美芬2,237,66570.1750%

上述非职工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监事陈瑜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3)。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上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黄亮、余松竹 ;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选举陈瑜同志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决议(沙司工字[2020]1号)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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