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和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结合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情况,现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的选举结果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陈勇先生、胡月明先生、麻美玲女士、董方先生、刘世超先生、刘标先生
独立董事:熊楚熊先生、陈治民先生、王苏生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任职资质及相关承诺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
非职工监事:李江明先生、徐美芬女士
职工监事:陈瑜女士上述监事会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三、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温毅先生、张选昭先生离任,第九届监事会主席李永德先生离任。离任后,温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张选昭先生和李永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温毅先生、张选昭先生和李永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对温毅先生、张选昭先生和李永德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选举陈瑜同志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决议(沙司工字[2020]1号)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