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沙河股份: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8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0-21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7日、2020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8)、《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20),经事后审查,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部分内容填报错误。除索引股东大会通知披露情况的段落外,股东大会通知和提示性公告内容完全相同,现统一更正如下:

一、关于原文中之三、提案编码的更正

更正说明:原文中提案编码示例表中第七项提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2020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有误,更正为:《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

更正前: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3.00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0-2020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议案
10.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1、12、13为等额选举示例
1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11.01选举陈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2选举胡月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3选举麻美玲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11.04选举董方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5选举刘世超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6选举刘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2.01选举熊楚熊先生为独立董事
12.02选举陈治民先生为独立董事
12.03选举王苏生先生为独立董事
1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3.01选举李江明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13.02选举徐美芬女士为非职工监事

更正后: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3.00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议案
10.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1、12、13为等额选举示例
1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11.01选举陈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2选举胡月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3选举麻美玲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11.04选举董方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5选举刘世超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6选举刘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2.01选举熊楚熊先生为独立董事
12.02选举陈治民先生为独立董事
12.03选举王苏生先生为独立董事
1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3.01选举李江明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13.02选举徐美芬女士为非职工监事

二、关于原文中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的更正

更正说明:

1.原文中附件二:授权委托书中漏掉议案一的表决列示,予以增加。

2.原文中附件二:授权委托书中累积投票提案的“表决意见”列

表述不当,更正为“选举票数”。更正前: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3.00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0-2020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议案
10.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1、12、13为等额选举示例
1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11.01选举陈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2选举胡月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3选举麻美玲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11.04选举董方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5选举刘世超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6选举刘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2.01选举熊楚熊先生为独立董事
12.02选举陈治民先生为独立董事
12.03选举王苏生先生为独立董事
1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3.01选举李江明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13.02选举徐美芬女士为非职工监事

投票说明:1.议案1至议案10采用常规投票,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每一项表

决事项下方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以打“√”为准,不必在该项表决的股数栏中填写投票股数。

2.议案11至议案13采用累积投票。累积投票即股东拥有的每一股份,有与应选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数。即股东在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非职工监事时所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非职工监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以议案11为例,某股东拥有100万股本公司股份,本次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6人,则该股东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00万股(即100万股×6=600万股),该股东可将600万股全部投给其中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将600万股中的每100万股平均投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又或者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议案7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更正后 :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3.00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议案
10.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1、12、13为等额选举选举票数
1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非独立应选人数6人
董事的议案
11.01选举陈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2选举胡月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3选举麻美玲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11.04选举董方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5选举刘世超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6选举刘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2.01选举熊楚熊先生为独立董事
12.02选举陈治民先生为独立董事
12.03选举王苏生先生为独立董事
1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3.01选举李江明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13.02选举徐美芬女士为非职工监事

投票说明:1.议案1至议案10采用常规投票,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每一项表

决事项下方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以打“√”为准,不必在该项表决的股数栏中填写投票股数。

2.议案11至议案13采用累积投票。累积投票即股东拥有的每一股份,有与应选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数。即股东在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非职工监事时所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非职工监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以议案11为例,某股东拥有100万股本公司股份,本次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6人,则该股东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00万股(即100万股×6=600万股),该股东可将600万股全部投给其中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将600万股中的每100万股平均投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又或者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议案7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除上述需要更正的事项外,原股东大会通知和提示性公告中其他事项不变。更正后的公告全文附后,请参阅。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鼓励公司股东尽量选择网络投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董事会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0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0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3.00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00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00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00 审议《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8.00 审议《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00 审议《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议案》

10.00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00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 选举陈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2 选举胡月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3 选举麻美玲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11.04 选举董方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5 选举刘世超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6 选举刘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2.00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 选举熊楚熊先生为独立董事

12.02 选举陈治民先生为独立董事

12.03 选举王苏生先生为独立董事

13.00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3.01 选举李江明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13.02 选举徐美芬女士为非职工监事

公司独立董事将述职2019年度履职情况。《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此议程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上述议案1至议案12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3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其中:议案7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议案10应由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即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有效。

议案11至议案13实行累积投票制。相关人员简历已经披露在公司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中。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3.00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议案
10.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1、12、13为等额选举示例
1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11.01选举陈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2选举胡月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3选举麻美玲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11.04选举董方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5选举刘世超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6选举刘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2.01选举熊楚熊先生为独立董事
12.02选举陈治民先生为独立董事
12.03选举王苏生先生为独立董事
1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3.01选举李江明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13.02选举徐美芬女士为非职工监事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20日8:30-12:00,14:00-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邮政编码:518053

(3)联系电话:0755-86091298

(4)传 真:0755-86090688

(5)邮 箱:wf000014@163.com

(6)联 系 人:王凡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14

2.投票简称:沙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提案11、提案12和提案13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他提案为非累积投票制,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X2 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1.00,有 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12.00,有 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监事(如提案 13.00,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3.00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议案
10.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1、12、13为等额选举选举票数
1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11.01选举陈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2选举胡月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3选举麻美玲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11.04选举董方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5选举刘世超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6选举刘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2.01选举熊楚熊先生为独立董事
12.02选举陈治民先生为独立董事
12.03选举王苏生先生为独立董事
1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3.01选举李江明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13.02选举徐美芬女士为非职工监事

投票说明:1.议案1至议案10采用常规投票,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每一项表

决事项下方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以打“√”为准,不必在该项表决的股数栏中填写投票股数。

2.议案11至议案13采用累积投票。累积投票即股东拥有的每一股份,有与应选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数。即股东在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非职工监事时所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非职工监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以议案11为例,某股东拥有100万股本公司股份,本次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6人,则该股东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00万股(即100万股×6=600万股),该股东可将600万股全部投给其中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将600万股中的每100万股平均投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又或者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议案7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更正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8),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董事会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0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0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3.00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00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00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00 审议《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8.00 审议《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00 审议《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议案》

10.00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00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 选举陈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2 选举胡月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3 选举麻美玲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11.04 选举董方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5 选举刘世超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6 选举刘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2.00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 选举熊楚熊先生为独立董事

12.02 选举陈治民先生为独立董事

12.03 选举王苏生先生为独立董事

13.00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3.01 选举李江明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13.02 选举徐美芬女士为非职工监事

公司独立董事将述职2019年度履职情况。《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此议程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上述议案1至议案12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3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其中:议案7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议案10应由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即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有效。

议案11至议案13实行累积投票制。相关人员简历已经披露在公司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中。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3.00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议案
10.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1、12、13为等额选举示例
1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11.01选举陈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2选举胡月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3选举麻美玲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11.04选举董方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5选举刘世超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6选举刘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2.01选举熊楚熊先生为独立董事
12.02选举陈治民先生为独立董事
12.03选举王苏生先生为独立董事
1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3.01选举李江明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13.02选举徐美芬女士为非职工监事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20日8:30-12:00,14:00-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邮政编码:518053

(3)联系电话:0755-86091298

(4)传 真:0755-86090688

(5)邮 箱:wf000014@163.com

(6)联 系 人:王凡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14

2.投票简称:沙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提案11、提案12和提案13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他提案为非累积投票制,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X2 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1.00,有 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12.00,有 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监事(如提案 13.00,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3.00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议案
10.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1、12、13为等额选举选举票数
1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11.01选举陈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2选举胡月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3选举麻美玲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11.04选举董方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5选举刘世超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06选举刘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2.01选举熊楚熊先生为独立董事
12.02选举陈治民先生为独立董事
12.03选举王苏生先生为独立董事
1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3.01选举李江明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13.02选举徐美芬女士为非职工监事

投票说明:1.议案1至议案10采用常规投票,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每一项表

决事项下方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以打“√”为准,不必在该项表决的股数栏中填写投票股数。

2.议案11至议案13采用累积投票。累积投票即股东拥有的每一股份,有与应选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数。即股东在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非职工监事时所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非职工监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以议案11为例,某股东拥有100万股本公司股份,本次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6人,则该股东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00万股(即100万股×6=600万股),该股东可将600万股全部投给其中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将600万股中的每100万股平均投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又或者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议案7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