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6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
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人民币38万元的议案。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人民币16万元的议案。
以上议案2和议案3,共计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