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源创盛”)提名陈飞霖先生、王允贵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控股股东佳源创盛作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具有提名资格,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控股股东佳源创盛经本次提名的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增补陈飞霖先生、王允贵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徐守浩 赵泽辉 刘伟英 刘 民
签署日期: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