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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种类: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货币型基金等。

2、委托理财金额:使用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2、委托理财额度:使用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对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货币型基金等。

4、委托理财期限:自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董事局就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审议之日止。

5、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面临的风险

公司委托理财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执行程序、核算管理、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有效防范委托理财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坚持谨慎委托理财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稳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适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稳健经营和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采取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在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额度和范围内进行委托理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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