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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振业A:关于公司开展住房尾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5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住房尾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现将开展住房尾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务概述

为了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增强现金流的稳定性,公司将作为原始权益人开展住房尾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通过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计划融资总规模不超过5亿元(发行总规模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融资期限不超过2年(具体期限根据基础资产特定期间及发行时间最终确定)。

经查,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涉及重大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一)原始权益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计划管理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础资产: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循环购买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依据购房合同自基准日(含该日)起对购房人享有的要求其支付购房款所对应的债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

(四)发行规模:本次专项计划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五)发行期限:不超过2年

(六)发行利率:按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市场利率确定,以专项计划《认购协议》的约定为准

(七)发行对象:证券市场合格投资者(不超过二百人)

(八)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借款

(九)还款来源:以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公司作为截留补足承诺人及差额支付承诺人承担截留补足及差额支付义务)

(十)挂牌交易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增信措施

(一)在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发生被截留的情况时(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收款账户限制、基础收款被用于优先偿还开发贷及建筑工程款项、基础收款归集发生其他问题等),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截留补足义务;

(二)公司对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未偿本金余额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四、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的完成本次发行工作,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办理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具体事务,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确定具体发行规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占比、期限、挂牌上市场所;(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签署、修改与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关的一切必要的文件;(三)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与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关的事宜;(四)如监管部门、交易场所对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

授权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发行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住房尾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将住房尾款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达到盘活资产存量的目的,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六、其他

资产证券化发行时的市场利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因此存在市场利率波动较大而影响融资成本、进而影响发行窗口选择的情形。发行总规模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一年八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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