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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振业A: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3月30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3月25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河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下属子公司河源市振业深河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深河公司”)因河源振业深河湾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工商银行河源分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亿元。公司持有振业深河公司50%股权,对深河湾项目进行操盘和并表,有能力对项目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河源公司另一股东特建发集团广东深河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6亿元。因此,对振业深河湾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此次担保金额在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2020年5月21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2020年4月8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2020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备查文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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