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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本行”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行开展同业投资业务,额度期限12个月,其产生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产险”)5笔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4.58亿元、29.16亿元、9.72亿元、14.19亿元、31.54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平安银行和平安产险同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平安产险构成本行关联方。

(三)审议表决情况

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641.31亿元、本行最近一期资本净额4245.43亿元。根据同业投资业务结构、合作对象、拟签协议内容、拟签协议当事人的不同,本行与平安产险的关联交易分5笔审议,单笔情况如下:1、单笔关联交易金额为14.58亿元,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40%,占本行资本净额0.34%;

2、单笔关联交易金额为29.16亿元,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80%,占本行资本净额0.69%;3、单笔关联交易金额为9.72亿元,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27%,占本行资本净额0.23%;4、单笔关联交易金额为14.19亿元,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39%,占本行资本净额0.33%;5、单笔关联交易金额为31.54亿元,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87%,占本行资本净额0.74%。

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为本行一般关联交易。

以上关联交易合计金额99.19亿元,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72%;占本行最近一期资本净额2.34%。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次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批,并对外披露。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陈心颖、姚波和蔡方方回避表决。本行独立董事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对前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4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210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12、13、

38、39、40层;法定代表人:孙建平;业务范围: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办理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办理各种法定财产保险业务;办理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代理国内外保险机构检验、理赔、追偿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事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截至2020年末,平安产险合并口径资产总额4506.73亿元,负债总额3472.33亿元,所有者权益1034.40亿元,全年累计营业收入2728.59亿元,利润总额201.57亿元,净利润165.05亿元。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行开展同业投资业务,额度期限12个月,其产生的与平安产险的单笔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4.58亿元、29.16亿元、9.72亿元、14.19亿元、31.54亿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本行的正常银行业务,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行的正常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2021年5月30日,本行与平安产险累计产生关联交易26.19亿元(已披露除外)。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对本行《关于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平安银行董事会关于前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关联交易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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