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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或“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安科技术有限公司、平安不动产资本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安科技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AN KE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安科技术”)新增综合授信额度3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敞口3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额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由平安不动产资本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AN REALESTATE CAPITAL LIMITED,以下简称“不动产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平安银行、安科技术、不动产资本同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安科技术和不动产资本构成本行关联方。

(三)审议表决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129.83亿人民币,资本净额为3681.93亿人民币,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3亿美元(折合约21亿人民币),本笔交易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67%,占本行资本净额0.57%。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笔授信构成一般关联交易。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行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关联

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并及时披露。

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安科技术有限公司、平安不动产资本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相关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行独立董事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杨如生对前述一般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安科技术于2014年6月9日在香港注册成立。注册地:Room 2017,21/F.,C CWU Building,302-308 Hennessy Road , Wanchai, Hong Kong;注册资本:33,299.6万美元。安科技术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医疗、科技投资板块重要成员,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与投资咨询。截至2018年末,安科技术审计报告合并口径资产总额839,072.91万美元,负债总额164,556.22万美元,所有者权益674516.69万美元,净利润/年度溢利270,688.85万美元;截至2019年末,安科技术未审计报告合并口径资产总额833,557.84万美元,负债总额100,366.04万美元,所有者权益733,191.80万美元,净利润/年度溢利65,109.38万美元。安科技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不动产资本于2013年12月24日在香港注册成立。注册地:Room 2017,21/F.,CC WU Building,302-308 Hennessy Road , Wanchai, Hong Kong;注册资本:

126,892.96万元人民币。不动产资本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不动产投资板块重要成员,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与投资咨询。截至2018年末,不动产资本审计报告合并口径资产总额222,220.79万美元,负债总额202,337.20万美元,所有者权益19,883.59万美元,净利润/年度溢利2,395.65万美元;截至2019年11月,未审计报告合并口径资产总额1,627,668.39万元人民币, 负债总额1,446,451.07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181,217.32万元人民币,1-11月实现净利润28,344.34万元人民币。不动产资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安

科技术有限公司、平安不动产资本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安科技术新增综合授信额度3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敞口3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额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由不动产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前述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本行与安科技术累计产生授信类关联交易0亿美元,与不动产资本累计产生的授信关联交易为0.5亿美元(折合约3.5亿人民币)。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和杨如生对本行《关于与安科技术有限公司、平安不动产资本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先认可,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平安银行关于前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关联交易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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