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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07

证券代码:000001证券简称:平安银行公告编号:2019‐016优先股代码:140002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可转债代码:127010 可转债简称:平银转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的会计年度实施《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关于列报的相关规定,采用修订后的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

(二)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等七项企业会计准则的新变化,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对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行按要求执行上述通知,对涉及变更的项目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三)涉及的变更项目

实施修订后的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变更1、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列示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涉及变更的项目包括:“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

“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应收利息”、“其他资产”、“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吸收存款”、“应付债券”和“应付利息”。

2、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现金流项目中增加“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项目。

3、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项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资”项目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的财务报表列报名称调整。

(四)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1、变更前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吸收存款”和“应付债券”项目的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在“应收利息”项目或“应付利息”项目单独列示。

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现金流项目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项目体现在现金流量表中“支付或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金融资产的列示项目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项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资”项目和其他金融资产项目;金融负债的列示项目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和其他金融负债项目。

2、变更后

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并反映在“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吸收存款”和“应付债券”中,不单独列示“应收利息”项目或“应付利息”项目。“应收利息”科目和“应付利息”科目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尚未支付的利息,在“其他资产”或“其他负债”项目中列示。

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现金流项目中增加“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项目,反映企业因买卖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所支付与收到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更新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项目更新为“债权投资”项目列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资”项目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更新为“其他债权投资”项目列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资”项目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更新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列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更新为“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影响

实施修订后的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的规定,本行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的会计年度起采用修订后的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本行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据。

(二)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对本行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列示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资产负债表项目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变更后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78,413 278,528存放同业款项84,004 85,098拆出资金72,708 72,93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6,934 36,985发放贷款和垫款1,943,496 1,949,757债权投资621,586 629,366

其他债权投资69,979 70,664应收利息17,364-其他资产12,62613,778向中央银行借款147,521149,756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388,510 392,738拆入资金24,559 24,606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7,982 7,988吸收存款2,128,557 2,149,142应付债券380,228 381,884应付利息28,757-

(三)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现金流项目列示变更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现金流量表项目

2018年度变更前 变更后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70,579)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8,203) (17,624)

(四)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列示名称变更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资产负债表项目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变更后 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148,768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 债权投资629,36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70,66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519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8,575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行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本行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本行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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