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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龄液压:长龄液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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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Changling Hydraulic Co., Ltd)(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885号)

首首次次公公开开发发行行股股票票

招招股股说说明明书书摘摘要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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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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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夏继发,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和夏泽民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如果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上述期间内离职或职务发生变更的,不影响上述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5)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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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宁波澜海浩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企业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

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邬逵清、李彩华、吴云、刘小忠、陈卫国、戴正平、朱芳等7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会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宁波澜海浩龙的财产份额。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上述期间内离职或职务发生变更的,不影响上述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3)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二、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夏继发,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和夏泽民承诺:

(1)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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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票。

(2)限售期限届满后,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如本人在限售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3)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5)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人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2、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宁波澜海浩龙承诺:

(1)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限售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3)本企业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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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5)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企业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三、稳定股价的承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制订《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如下:

(一)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及触发条件

1、稳定股价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应当立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3、公司或有关方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后,公司股票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后,自上述股价稳定方案通过并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方案。稳定股价方案所涉及的各项措施实施完毕或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且处于中止状态的,则视为本轮稳定股价方案终止。

4、公司应在满足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2个交易日发布提示公告,并在10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股价稳定具体措施。如未按上述期限公告稳定股价措施的,则应及时公告具体措施的制定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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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有关方将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方案按如下优先顺序实施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回购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公司制定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及各种稳定股价措施的作用及影响,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当次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主体,并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公司稳定股价方案不以股价高于每股净资产为目标。本轮稳定股价方案终止后,若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形的,将按前款规定启动下一轮稳定股价预案。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回购或增持义务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应当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启动决策程序,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公司股票回购预案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负责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则,具体监督、执行股票回购相关决议,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3)公司将采取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者要约的方式回购股份,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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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确定合理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回购价格区间上限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0%的,应当在回购股份方案中充分说明其合理性;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参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要约收购的规定执行。

(5)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方案时,可以使用的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发行优先股、债券募集的资金;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已依法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融机构借款;其他合法资金。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以下各项:

单一会计年度公司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不高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稳定股价措施

若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之条件,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照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承诺的内容在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1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并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由公司进行公告: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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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遇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3)单一会计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低于其自公司上一年度领取的现金分红金额的10%,且不高于其自公司上一年度领取的现金分红金额的3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之条件,且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依照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及各自承诺的内容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1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并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由公司进行公告:

(1)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遇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3)单一会计年度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用以稳定股价的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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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资金不低于其自公司上一年度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10%,且不高于其自公司上一年度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3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4)如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拟新聘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在聘任同时要求其出具承诺函,承诺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公司股价承诺。

(三)本预案的约束措施

1、公司违反本预案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公司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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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上述预案内容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关于信息披露违规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事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出具有关违法事实的认定结果当日进行公告,并在3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本公司承诺回购价格将按照市场价格,如本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已停牌,则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成交总量)。

2、如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因上述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关佣金、印花税、资金占用利息等。

3、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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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夏继发、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和夏泽民承诺: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以二级市场价格依法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对发行人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承诺:如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对发行人的赔偿义务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薪、分红(如有)及津贴(如有),同时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中介机构相关承诺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承诺:1、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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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上述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所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如本所已经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履行了职责,但因发行人或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本所提供虚假材料或陈述,提供的材料或信息在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方面存在缺陷,或者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所在依法履行上述对投资者赔偿责任后,保留向发行人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追偿的权利。申报会计师及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关于发行人股东持股情况的承诺

公司承诺:

1、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股东中,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印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名单的通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解释》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持股的主体。

2、本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中介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项目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权益的情形。

3、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以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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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对价向本公司的客户、供应商、业务监管部门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相关人员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4、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之要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等事项。

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请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分析与讨论”之“十、即期回报变动分析”相关内容。

为了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个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除上述承诺内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一步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8)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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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及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根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董事会制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一方面坚持保证给予股东稳定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和现金分红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等自有资金,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公司具体分红规划如下:

1、分配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划,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分配形式和顺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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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募投项目除外)。

4、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未来12个月内若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应保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在年度利润分配时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预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到2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5、以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

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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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利润分配的间隔

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7、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若公司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不符合本条第(四)款规定的,董事会应就现金分红比例调整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事会秘书信箱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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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关于股利分配的详细政策,请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关于股利分配的相关内容。

八、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挖掘机等工程机械、船舶机械等行业。上述下游行业的发展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较大。当宏观经济处于上行周期时,固定资产投资需求旺盛,可带动工程机械等下游行业的迅猛发展,进而带动液压行业的快速发展;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行周期时,若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出现萎缩,工程机械、液压行业发展也随之减缓。因此,公司存在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

(二)应收账款金额较大风险

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0,867.39万元、15,630.07万元、18,470.85万元和23,244.66万元,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37、

4.22、3.58和3.86,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40%、27.98%、30.28%和28.90%。虽然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应收账款回收管理措施,并按稳健性原则对应收账款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金额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客户经营等情况出现不利变化,公司存在因货款回收不及时、应收账款金额增多、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引致的经营风险。

(三)管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夏泽民父子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合计达到97.89%。本次发行后,夏继发、夏泽民父子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下降至73.42%,但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夏继发、夏泽民父子可能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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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其实际控制人的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本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预算、对外投资、利润分配、人事任免等产生重大的影响。如果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够完善,有可能导致公司决策权过于集中,进而有可能产生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四)税收优惠风险

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公示江苏省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32001164),发证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认定有效期三年(2017年至2019年)。

依据法律法规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公司报告期内享受按15%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报告期内,2017年至2020年1-6月公司所得税优惠金额为825.80万元、1,287.60万元、1,757.52万元及1,037.47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8.99%、7.00%、8.83%和7.64%,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2020年优惠政策到期后,若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无法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则公司2020年及以后将面临所得税税率提高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以后年度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五)部分辅助用房产权瑕疵风险

公司曾存有一处存放原材料毛坯件的库房,已取得库房所在场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但在搭建该库房时未办理建设规划审批手续,未取得产权证书。该库房面积约870平方米,占发行人全部房产面积的1.92%;账面原值64.51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净值为46.13万元;一直作为仓库使用,不直接用于加工、装配等生产业务,不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核心工艺和环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已就上述库房瑕疵事宜出具了免于处罚的意见;公司已出具承诺,就上述库房瑕疵事宜提出解决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承担可能出现的搬迁损失及相应罚款。公司毛坯件库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预期上述产权瑕疵事宜可能导致的风险相对可控。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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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瑕疵库房被要求进行拆除,公司需要及时调整厂区布局,并将产生一定的搬迁费用,短期内可能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信息及经营状况公司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39号”《审阅报告》。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707.54万元,同比上升42.1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3,585.71万元,同比上升38.72%;实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3,164.69万元,同比上升38.88%。疫情未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为应对疫情的影响,全国基建投资力度加大,工程机械行业将面临更大需求。公司作为工程机械产品关键液压零部件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市场占有率、技术质量优势均位居行业前列,产品需求旺盛。疫情发生以来,公司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与应对工作,2020年3月起,公司产能利用率已达到100%以上,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位于江苏省等非主要疫区,均已正常复工生产;随着全国复工开始,物流运输也逐渐恢复全网运营的状态。结合目前客户采购计划及订单情况,长龄液压2021年一季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区间为2.45-2.75亿元左右,同比上升60%-80%左右;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区间为5,600-6,400万元左右,实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区间为5,500-6,300万元左右,同比上升27%-45%左右;(上述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业绩承诺)。长龄液压主营业务、经营环境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疫情对长龄液压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已逐渐消除。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生产和销售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模式、采购模式,主要产品的市场规模和盈利能力,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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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每股面值:1.00元

(三)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2,433.34万股,约为发行后总股本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四)每股发行价:39.40元/股

(五)市盈率:22.99倍(按经审计的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六)发行前每股净资产:8.16元/股(以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值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5.32元/股(以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值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市净率:2.57倍(按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九)发行方式: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十)发行对象:符合相关资格规定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一)承销方式:余股包销

(十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95,873.60万元

(十三)预计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89,498.98万元

(十四)发行费用概算:

费用项目金额(不含税)
承销费用与保荐费用4,500.00万元
审计费用与验资费用1,023.58万元
律师费用386.79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05.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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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登记、发行上市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58.58万元
合计6,374.61万元
(一)中文名称: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二)英文名称:JiangSu Changling Hydraulic Co.,Ltd
(三)注册资本:7,30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夏继发
(五)成立日期:2006年12月4日(2018年7月20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六)法定住所: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885号
(七)邮政编码:214422
(八)董事会秘书:戴正平
(九)联系电话:0510-80287803
(十)传真:0510-86018588
(十一)电子信箱:clyy@changlingmach.cn
(十二)公司网址:http://www.changlingmac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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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发起人

公司设立时的总股本为7,000.00万股,发起人为夏继发、夏泽民。公司发起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持股比例
1夏继发4,200.0060.00%
2夏泽民2,800.0040.00%
合计7,000.00100.00%
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股份数(万股)比例股份数(万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夏继发4,200.0057.53%4,200.0043.15%
夏泽民2,800.0038.36%2,800.0028.77%
宁波澜海浩龙300.004.11%300.003.08%
二、本次发行股份
社会公众股股东--2,433.3425.00%
合计7,300.00100.00%9,733.34100.00%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股份比例职务股份性质
1夏继发4,200.0057.53%董事长自然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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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夏泽民2,800.0038.36%董事、总经理自然人股
合计7,000.0095.89%--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1夏继发4,200.0057.53%夏继发系夏泽民之父,二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夏泽民2,800.0038.36%
3宁波澜海浩龙300.004.11%夏泽民持有宁波澜海浩龙47.67%财产份额,夏继发持有宁波澜海浩龙1%财产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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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上述期间内离职或职务发生变更的,不影响上述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5)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宁波澜海浩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企业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

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邬逵清、李彩华、吴云、刘小忠、陈卫国、戴正平、朱芳等7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会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宁波澜海浩龙的财产份额。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者间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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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上述期间内离职或职务发生变更的,不影响上述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3)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

公司依靠自主研发与技术创新,已建立起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公司是“GB/T 25629-2010液压挖掘机中央回转接头”国家标准的主持起草单位,其“移地扩建8万套工程机械用液压中央回转体、液压履带涨紧装置等零部件项目”荣获2011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专项项目。公司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建有江苏省重型机械用液压中央回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突破多项核心关键技术,拥有110项专利,成功开发了多项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公司依靠严密的质量控制与有效的品牌建设,积累了大批优质客户资源,市场优势显著。目前,公司已与三一重机、徐工集团、柳工机械、龙工机械、山东临工等多家国内龙头企业以及卡特彼勒、现代重工、沃尔沃、斗山机械、住友建机等多家外资主机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神钢建机、日立建机、约翰迪尔等知名外资厂商建立了初步合作关系,连续多年被国内外知名企业评为优秀供应商,多次荣获卡特彼勒SQEP认证铂金奖。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液压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市场占有率均位居国内市场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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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下游客户主要为三一重机、徐工集团、柳工机械、卡特比勒等国内外知名主机厂商,采取直销模式。在销售区域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99%左右的产品均为国内销售,其余少量产品为境外销售。

公司与这类客户每年签订框架合同,在合同期内由客户下达订单。对于下游挖掘机和重型装备潜在客户,公司销售部组织专业团队进行开拓和销售服务。一般通过拜访客户并收集业务信息,在此基础上,对商业机会和客户需求进行可行性分析,并评估公司的供给能力是否能满足客户的需求,然后参与商务谈判等,达成一致意向后签订销售合同,获得销售订单。以纳入主机厂的供应商体系作为销售工作的核心,一旦通过主机厂认证进入供应体系,公司将组织拓展与该主机厂商技术、质量、商务等全方位的服务与合作。

获得项目委任

合作研发自主研发

价格协商

批量生产小批量生产主机厂评审

成为潜在供应商

商务谈判

合格对账结算订单交付

(三)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铸件、锻件等。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原材料 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占比
1钢材3,503.3518.40%5,906.3520.82%6,086.3920.93%4,228.0426.23%
2锻件3,953.4820.77%6,457.2522.76%6,341.6021.81%3,255.6720.20%
3铸件2,597.5313.64%4,195.0614.79%4,429.4615.23%2,384.64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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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准件2,919.2315.33%4,106.2614.47%4,057.1313.95%2,448.5215.19%
5产品零件4,732.5324.86%5,518.7719.45%5,887.8820.25%2,472.2415.34%
合计17,706.1193.01%26,183.6892.29%26,802.4792.17%14,789.1091.75%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用电量(万度)1,007.771,607.851,592.96947.88
平均电价(元/度)0.630.660.650.65
电力采购金额 (万元)635.531,068.601,037.346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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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持续保持逆差状态,但随着液压工业实力的逐步增强,液压产品基本实现自给自足,液压工业进口额持续下降,出口额持续上升,对海外产品的依赖度逐步降低。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GB/T 25629-2010液压挖掘机中央回转接头”国家标准的主持起草单位,是液压行业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市场前列。近年来,公司突破多项核心关键技术,荣获110项专利,成功开发了多通道重型机械用液压中央回转装置等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在上述细分领域中,公司国内竞争对手均非上市公司,且相关企业的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市场地位等方面与公司相比均有较大差距;与此同时,与博世力士乐、派克汉尼汾、川崎重工等全球知名液压件厂商相比,在保证产品同等质量水平的前提下,公司相关产品具有较强的配套供应能力和产品价格优势,凭借多年来不断积累的技术研发实力和品牌影响力,公司相关产品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细分领域的进口替代和高端装备国有化配套。在国内市场方面,公司的主要客户三一重机、徐工集团、柳工、山东临工、卡特彼勒等在挖掘机行业市场占有率较高,主要产品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等在客户供应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公司中央回转接头产品市场占有率分别为48.78%、49.69%、47.15%、46.86%,张紧装置产品市场占有率分别为31.63%、38.77%、37.88%、36.81%,均处于行业前列。

单位:台

项目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
回转接头国内需求量192,972282,838333,799239,701
公司回转接头销量94,136140,535157,398112,320
公司回转接头国内市占率48.78%49.69%47.15%46.86%
张紧装置国内需求量350,422506,448579,600416,657
公司张紧装置销量110,839196,333219,562153,363
公司张紧装置国内市占率31.63%38.77%37.88%3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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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机销量为纳入分会统计的25家主机厂商在国内挖掘机械市场(统计范畴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销量;推土机销量为纳入分会统计的11家主机厂商在国内推土机市场销量;轮式起重机销量纳入分会统计的12家主机厂商在国内轮式起重机市场销量。注[2]:由于上述主要工程机械品种销量统计范围不完整,因此在测算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市场需求量时,按照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专家测算方法,在挖掘机、推土机、轮式起重机销量的基础上增加20%作为产品市场需求量。2019年11月,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出具说明,“根据工程机械行业统计数据,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液压中央回转接头、履带张紧装置,在2016年-2019年6月国内市场销量中,市场占有率均位于行业第一位”。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生产经营使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有房屋建筑物、生产设备等,均为公司所拥有并已取得相关权属证明、经营所必备的资产,各类固定资产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

1、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房屋所有权共6处,相关房产的证载及规划用途与实际用途相符,相关价款已支付完毕,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权证号房屋坐落建筑面积 (㎡)规划 用途取得方式权利人
1苏(2019)江阴市不动产权第0036131号江阴市云顾路885号38,724.19非住宅自建长龄 液压
2苏(2018)江阴市不动产权第0042733号江阴市云亭街道那巷路5号2,242.20非住宅买受长龄 液压
3苏(2018)江阴市不动产权第0042734号江阴市云亭街道那巷路5号2,669.75非住宅买受长龄 液压
4苏(2018)靖江不动产权第0012021号靖江市广天宝丽广场3幢05258.11商业服务买受长龄 液压
5苏(2018)靖江不动产权第0012032号靖江市广天宝丽广场3幢06257.57商业服务买受长龄 液压
6苏(2018)靖江不动产权第0012030号靖江市广天宝丽广场3幢07271.17商业服务买受长龄 液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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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序号资产名称数量成新率存放地点使用状况
1数控车床11361.79%长龄液压正常使用
2加工中心7551.27%长龄液压正常使用
3铣床1748.04%长龄液压正常使用
4磨床3125.94%长龄液压正常使用
6钻床5142.20%长龄液压正常使用
7焊接设备2147.51%长龄液压正常使用
8弹簧机2339.20%长龄弹簧正常使用
序号权证号坐落面积(㎡)取得 方式用途终止日期权利人
1苏(2019)江阴市不动产权第0036131号江阴市云顾路885号47,446.00出让工业用地2061.07.05长龄液压
2苏(2018)江阴市不动产权第0042733号江阴市云亭街道那巷路5号4,477.00买受工业用地2056.12.30长龄液压
3苏(2018)江阴市不动产权第0042734号江阴市云亭街道那巷路5号4,634.00买受工业用地2056.12.30长龄液压
4苏(2018)靖江不动产权第0012021号靖江市广天宝丽广场3幢0593.70买受其他商服用地2049.08.25长龄液压
5苏(2018)靖江不动产权第0012032号靖江市广天宝丽广场3幢0693.50买受其他商服用地2049.08.25长龄液压
6苏(2018)靖江不动产权第0012030号靖江市广天宝丽广场3幢07108.20买受其他商服用地2049.08.25长龄液压
7苏(2020)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12914号泰兴市黄桥镇韩庄村王韩1、2、3、854,905.00出让工业用地2069.07.01长龄泰兴

1-2-32

8苏(2019)江阴市不动产权第0030408号江阴市云亭街道毗山村30,491.00出让工业用地2069.09.08长龄液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申请日专利权人
1液压挖掘机用动臂保持阀发明专利ZL200810122458.92008年5月28日长龄液压
2多油路大型机械用液压中央回转接头发明专利ZL200810019157.32008年1月14日长龄液压
3回转接头耐久性全自动试验机发明专利ZL201210006446.62012年1月11日长龄液压
4一种内加套管式管路补漏方法发明专利ZL201810234597.42018年3月21日长龄液压
5引导轮张紧机构的疲劳试验方法发明专利ZL201810583692.52018年6月8日长龄液压
6一种中央回转接头中回转轴结构发明专利ZL201810118727.82018年2月6日长龄液压
7一种管路补漏方法发明专利ZL201810234599.32018年3月21日长龄液压
8一种中央回转接头结构发明专利ZL201810118170.82018年2月6日长龄液压
9一种油缸的制造工艺发明专利ZL201910631357.22019年7月12日长龄液压
10一种变截面弹簧坯料及加工工装和加工工艺发明专利ZL201910623419.52019年7月11日长龄液压
11一种张紧装置油缸的生产方法发明专利ZL201810991646.92018年8月29日长龄液压
12中心设有碳纤维芯轴弹簧坯料以及加工工装和加工工艺发明专利ZL201910623415.72019年7月11日长龄液压
13一种具有缓冲保护结构的压力平衡型引导轮实用新型ZL201921091775.92019年7月12日长龄液压
14一种基于深孔定位的中央回转接头横向钻孔夹具实用新型ZL201921091947.22019年7月12日长龄液压
15一种张紧油缸内孔表面强化工具实用新型ZL201921092980.72019年7月12日长龄液压
16一种紧凑型中央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921366066.72019年8月21日长龄液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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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一种整体式变径长轴双回转体中央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921366157.02019年8月21日长龄液压
18一种智能中央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921368780.X2019年8月21日长龄液压
19一种张紧装置的油缸实用新型ZL201822214360.82018年12月27日长龄液压
20一种智能中央回转接头中央回转轴结构实用新型ZL201822215446.22018年12月27日长龄液压
21一种低压损中央回转接头结构实用新型ZL201822215448.12018年12月27日长龄液压
22一种高强度轻量化张紧油缸实用新型ZL201822215449.62018年12月27日长龄液压
23引导轮张紧机构的疲劳试验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0881000.02018年6月8日长龄液压
24回转接头扭矩检测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0881057.02018年6月8日长龄液压
25维护方便的中央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720112303.12017年2月7日长龄液压
26大吨位挖掘机的张紧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0109611.92017年2月6日长龄液压
27带排油阀的张紧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0109604.92017年2月6日长龄液压
28拉杆防转动的张紧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0109603.42017年2月6日长龄液压
29紧凑型张紧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0109612.32017年2月6日长龄液压
30大型作业机械回转接头的密封结构实用新型ZL201720109613.82017年2月6日长龄液压
31耐磨的分体式张紧装置实用新型ZL201621210065.X2016年11月10日长龄液压
32中型挖掘机的张紧装置实用新型ZL201621210048.62016年11月10日长龄液压
33耐高温的中央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621178139.62016年11月3日长龄液压
34大型挖掘机的耐腐蚀中央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621176339.82016年11月3日长龄液压
35高强度耐磨的张紧装置实用新型ZL201621176213.02016年11月3日长龄液压
36中型挖掘机的带PTFE镀层的张紧装置实用新型ZL201621176212.62016年11月3日长龄液压
37耐高低温的电控中央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621180266.X2016年10月27日长龄液压
38高稳态中央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621180264.02016年10月27日长龄液压
39大型挖掘机的大流量中央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621178755.12016年10月27日长龄液压
40大型挖掘机缸体外置、重载荷的张紧装置实用新型ZL201621177959.32016年10月27日长龄液压
41多通道中央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620073061.52016年1月26日长龄液压
42涨紧油缸实用新型ZL201520836558.32015年10月27日长龄液压
43涨紧装置实用新型ZL201520836625.12015年10月27日长龄液压

1-2-34

44中央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520836736.22015年10月27日长龄液压
45高精度中央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520836805.X2015年10月27日长龄液压
46新型中央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520836902.92015年10月27日长龄液压
47履带张紧装置实用新型ZL201520836923.02015年10月27日长龄液压
48中央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520942152.32015年11月24日长龄液压
49高精度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520947015.92015年11月25日长龄液压
50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520947030.32015年11月25日长龄液压
51新型中央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520947073.12015年11月25日长龄液压
52新型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520947126.X2015年11月25日长龄液压
53履带张紧装置实用新型ZL201420847967.92014年12月29日长龄液压
54引导轮吊具实用新型ZL201420161077.22014年4月3日长龄液压
55引导轮气密性检测装置实用新型ZL201420162342.92014年4月3日长龄液压
56液压回转体的自动翻转加工工装实用新型ZL201420103379.42014年3月10日长龄液压
57液压回转体车模实用新型ZL201420103422.72014年3月10日长龄液压
58不易漏油的液压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220227519.X2012年5月21日长龄液压
59密封效果好的液压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220227517.02012年5月21日长龄液压
60密封性强的液压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220227533.X2012年5月21日长龄液压
61多级相连的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220744134.02012年12月29日长龄液压
62加无油轴承中央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220744139.32012年12月29日长龄液压
63加轴承中央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220745159.22012年12月29日长龄液压
64带电刷的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403682.22011年10月21日长龄液压
65液压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398919.22011年10月19日长龄液压
66能有效保压的液压中央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403402.82011年10月21日长龄液压
67能够有效保压的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396726.32011年10月18日长龄液压
68多通道液压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403697.92011年10月21日长龄液压
69带滤网的单向阀实用新型ZL201120396766.82011年10月18日长龄液压
70密封效果好的液压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413974.42011年10月27日长龄液压
71回转角度大、密封效果好的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413973.X2011年10月27日长龄液压
72密封效果好的液压中央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413955.12011年10月27日长龄液压
73密封效果好的七通道液压实用新型ZL201120413950.92011年10月27日长龄液压

1-2-35

回转接头
74带电刷的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413946.22011年10月27日长龄液压
75回转角度大的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399038.22011年10月19日长龄液压
76带电刷的液压中央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413948.12011年10月27日长龄液压
77密封效果好的多通道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414009.92011年10月27日长龄液压
78密封效果好的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413989.02011年10月27日长龄液压
79单侧高压密封的液压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396728.22011年10月18日长龄液压
80液压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413975.92011年10月27日长龄液压
81回转角度大的带电刷的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413940.52011年10月27日长龄液压
82带电刷的多通道液压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413947.72011年10月27日长龄液压
83密封效果好的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396697.02011年10月18日长龄液压
84带法兰的单向阀实用新型ZL201120396743.72011年10月18日长龄液压
85能有效保压的多通道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403369.92011年10月21日长龄液压
86能有效保压的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403403.22011年10月21日长龄液压
87能有效保压的液压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403705.X2011年10月21日长龄液压
88能有效保压的七通道液压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403357.62011年10月21日长龄液压
89带电刷的多通道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413911.92011年10月27日长龄液压
90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398905.02011年10月19日长龄液压
91多通道液压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399130.92011年10月19日长龄液压
92七通道液压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399090.82011年10月19日长龄液压
93液压中央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399032.52011年10月19日长龄液压
94多通道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398917.32011年10月19日长龄液压
95带电刷的液压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398918.82011年10月19日长龄液压
96带电刷的七通道液压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413914.22011年10月27日长龄液压
97多通道液压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077011.12011年3月23日长龄液压
98回转角度大的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077002.22011年3月23日长龄液压
99七通道液压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120077005.62011年3月23日长龄液压
100一种紧凑型油缸式涨紧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1721528.32017年12月12日长龄液压

1-2-36

101一种大型中央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721722904.02017年12月12日长龄液压
102一种紧凑型张紧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1721526.42017年12月12日长龄液压
103一种液压中央回转接头实用新型ZL201721722905.52017年12月12日长龄液压
104回转接头外观设计ZL201430557479.X2014年12月29日长龄液压
105张紧油缸外观设计ZL201430557347.72014年12月29日长龄液压
106回转接头(53C106-4)外观设计ZL201130051986.22011年3月23日长龄液压
107回转接头(ZJOC-XW)外观设计ZL201130051759.X2011年3月23日长龄液压
108回转接头(43602)外观设计ZL201130051934.52011年3月23日长龄液压
109回转接头(8ZW210ZY)外观设计ZL201130051966.52011年3月23日长龄液压
110回转接头(818B)外观设计ZL201130051970.12011年3月23日长龄液压
序号商标 注册证号商标商品类别有效期限取得方式
159168272022年04月19日受让取得
262916672023年02月09日受让取得
3694144372030年05月20日受让取得
49561585442022年07月06日受让取得
59561537452022年07月06日受让取得
69561450432022年06月27日受让取得
79561429422022年07月13日受让取得

1-2-37

89561394412022年06月27日受让取得
99561340402022年06月27日受让取得
109561301392022年09月06日受让取得
119553957322022年06月27日受让取得
129553912312022年07月13日受让取得
139553882302022年06月27日受让取得
149553694292022年06月27日受让取得
159553650282023年10月27日受让取得
169553554272022年07月20日受让取得
179553544262022年11月27日受让取得
189553505252022年06月27日受让取得
199548202232022年07月20日受让取得
209548143222022年07月20日受让取得
219548076242022年07月20日受让取得

1-2-38

229548063202022年06月27日受让取得
239547986192022年08月13日受让取得
249547888182022年07月20日受让取得
259547772172022年07月20日受让取得
269547727162023年01月13日受让取得
279547622152022年06月27日受让取得
289547592142022年06月27日受让取得
299546775132022年07月27日受让取得
309546675122022年06月27日受让取得
31954663892022年07月27日受让取得
329546629112022年07月27日受让取得
339546572102022年06月27日受让取得
34954642082022年07月27日受让取得
359553974382022年07月13日受让取得

1-2-39

369553944342022年06月27日受让取得
关联方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
长龄物贸锻件采购------746.003.81%
运输服务------216.151.11%
小计------962.154.92%
惠晟机械外协加工服务----280.160.83%351.451.80%
宏云住宿、餐--7.360.02%31.870.09%20.160.10%

1-2-40

宾馆饮服务
赛格弹簧弹簧采购------3.960.02%
合计--7.360.02%312.020.93%1,337.726.84%
年度供应商采购 内容采购金额 (万元)采购数量 (吨)采购单价 (元/kg)模拟采购单价 (元/kg)差异率
2017年长龄物贸自由锻746.001,375.005.435.43-
非关联方自由锻753.771,335.095.655.65-4.06%
非关联方模锻1,755.903,458.715.085.38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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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的锻件涉及两种工艺:模锻和自由锻,其中,模锻适用大批量生产,而自由锻适用小批量生产,其加工费比模锻高约0.3元/kg左右。2016年,长龄物贸采购价格高于非关联方采购价格,主要系上述原因。

2017年,公司向长龄物贸采购价格较自由锻非关联方低0.22元/kg,差异率为-4.06%,主要原因为:非关联方在2017年存在新品供应,供货价格较高。根据本年度公司向长龄物贸的采购总额,该采购单价差异对采购金额的影响为

30.30万元,占公司营业成本比例为0.15%,占比较小,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公司向长龄物贸采购锻件,与第三方采购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交易价格公允。

2)向长龄物贸采购运输服务

①必要性、合理性

为响应当地政府推行的主辅分离的政策号召,本着做强主业、扩大发展辅业的目的,2013年,公司派生分立设立长龄物贸后,将部分货物运输业务交由长龄物贸进行,由长龄物贸自行安排运输业务开展及车队管理。

受益于下游工程机械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产品销售规模增长显著,产品销售日常运输量较大,客户对产品供货要求不断提高,为保障产品发货的及时性,公司将江苏、上海区域销售的部分产品通过关联方长龄物贸进行发货。2017年,公司向长龄物贸采购运输服务的金额为216.15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1.11%,占比较小。为减少关联交易,公司于2018年终止对其采购运输服务业务。

②公允性

2017年,公司向长龄物贸及非关联方采购江苏、上海同区域的运输服务情况如下:

年度供应商运输费(万元)数量(吨)平均单价 (元/吨)差异率
2017年长龄物贸216.1510,624.91203.43-0.57%
非关联方85.104,159.46204.58

1-2-42

-0.57%。结合公司向长龄物贸的采购运输服务总额,2017年的采购单价差异对采购金额的影响为1.22万元,占公司营业成本比例为0.01%,占比较小,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公司向长龄物贸采购运输服务,与第三方采购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交易价格公允。3)委托惠晟机械外协加工

①必要性、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的关键部件和核心工序均为自主生产,受厂房、土地等生产要素制约,为提高生产效率,部分粗加工、热处理等简单机械加工工序通过周边厂商外协加工实现。惠晟机械厂区离公司较近,且其本身具备回转轴的粗加工的业务能力,公司在报告期内曾将其作为外协厂商。2017年至2018年,公司委托惠晟机械外协加工费金额分别为351.45万元、

280.16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80%、0.83%,占比较小,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2018年6月,公司以评估价收购了惠晟机械的相关设备资产,该部分外协业务改为自主加工,从而终止了该项关联交易。惠晟机械出售设备资产后,无其他业务,已于2018年10月完成注销。

②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惠晟机械及相近工艺非关联方采购加工服务情况如下:

年度供应商金额 (万元)加工工时单位工时加工费 (元/工时)差异率
2018年惠晟机械280.163,372,9490.833.61%
非关联方520.206,511,8330.80
2017年惠晟机械351.454,187,9570.845.95%
非关联方299.633,791,7480.79

1-2-43

10.12万元,占公司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0.11%、0.03%,占比较小,对公司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向惠晟机械采购外协加工服务,与第三方采购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交易价格公允。

4)向宏云宾馆采购住宿、餐饮服务公司厂区位于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区,由于宏云宾馆与公司地理位置相近,考虑到日常接待的便利性,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其采购住宿、餐饮服务的情况,交易金额分别为20.16万元、31.87万元和7.36万元,金额较小,均系按照宏云宾馆统一对外定价进行结算,与向其他非关联方服务价格一致,定价公允。5)向赛格弹簧采购弹簧2017年,赛格弹簧将少量库存弹簧销售给子公司长龄弹簧。赛格弹簧因业务规模逐渐减少,拟进行注销。2017年12月,因暂无合适的销售对象,赛格弹簧将少量存货弹簧销售给长龄弹簧,定价公允。该次采购金额为3.96万元,占公司营业成本比例为0.02%,占比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2019年1月,赛格弹簧已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2)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占营收比例金额占营收比例金额占营收比例金额占营收比例
达泰机械废料销售------12.890.04%
结算电费----149.010.27%228.480.70%
工博机械提供加工劳务----1.260.00%0.900.00%
赛格弹簧弹簧销售----14.630.03%93.760.29%
长龄自动化结算电费------1.000.00%
柳工挖机[1]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销售--1,625.672.67%1,166.692.09%--
合计--1,625.672.67%1,331.582.38%337.031.04%

1-2-44

认定为关联交易。

1)向达泰机械销售废料、结算电费

①销售废料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

达泰机械主要经营汽车零部件加工业务,具备熔铸生产能力,公司将生产过程中累积的少量生铁废料销售给达泰机械,报告期内仅2017年发生一笔销售业务,后续为减少关联交易行为,未继续发生废料销售事项。2017年12月,公司曾向其销售少量废料,交易金额为12.89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0.04%,占比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公司向达泰机械销售的废料均价为1,625.12元/吨;根据市场行情查询,同期废铁平均报价(元/吨,不含税)区间为[1,487.18,1,752.14]。公司与关联方的销售均价位于市场报价合理区间,交易价格公允。

②结算电费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

报告期内,子公司长龄弹簧和达泰机械分别租用长龄物贸厂区的相邻厂房,考虑到用电的便利性,达泰机械的部分用电曾通过长龄弹簧的变压器向供电公司结算,长龄弹簧按照达泰机械的实际用电量与实时电价与其结算电费,定价公允。2017年至2018年,电费结算金额分别为228.48万元、149.01万元。2018年12月,达泰机械已扩容自身变压器,与长龄弹簧实现用电分离,至此双方终止该关联交易。

2)为工博机械提供热处理加工

①必要性、合理性

工博机械主要经营机械零件生产、加工业务,经营规模较小、生产能力有限,在订单时间紧迫、自身生产能力受限的情况下,曾委托公司为其提供零星热处理加工服务,2017年至2018年交易金额分别为0.90万元、1.26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2018年8月起,已终止该关联交易。

②公允性

1-2-45

公司向工博机械提供零星热处理加工服务价格系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3)向赛格弹簧销售弹簧

①必要性、合理性

子公司长龄弹簧主要生产配套张紧装置使用的弹簧部件,报告期内,长龄弹簧生产的产品90%以上均为母公司自身生产使用。为提高经营效益,在满足自身生产需要的情况下,曾向赛格弹簧销售部分产品。2018年2月,长龄弹簧与赛格弹簧已终止该关联交易。2019年1月,赛格弹簧已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②公允性

长龄弹簧向包括赛格弹簧在内的客户销售弹簧,均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2017至2018年,长龄弹簧对赛格弹簧及其他非关联方销售情况如下:

项目销售对象2018年2017年
小型弹簧销售平均单价(元/个)赛格弹簧126.68133.83
非关联方128.11129.73
销售单价差异率-1.13%3.06%
大型弹簧销售平均单价(元/个)赛格弹簧[1]812.53
非关联方808.71
销售单价差异率0.47%

1-2-46

2017年至2018年,长龄弹簧向赛格弹簧销售金额分别为93.76万元和14.63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29%和0.03%,交易金额和占比均呈现下降趋势,交易价格公允。

4)与长龄自动化结算电费

2015年,长龄机械派生分立长龄自动化时,将位于大园里路1号的房地产转移至长龄自动化。因未及时办理用电账户变更,供电公司仍将位于大园里路1号的厂区电费结算发票开具给长龄机械,长龄机械按照实际用电量与实时电价,再向长龄自动化收取电费,定价公允。2017年度,公司向长龄自动化结算电费金额约为1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自2018年起,供电公司直接与长龄自动化结算电费。

5)向柳工挖机销售产品

①必要性、合理性

公司原独立董事李宏宝(任职期间为2018年7月至8月)于2018年2月开始担任公司客户柳工挖机外部董事,因此公司将对柳工挖机2018年7月至2019年8月的销售认定为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与柳工挖机的交易金额为1,166.69万元、1,625.67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09%、2.67%。

②公允性

公司与柳工挖机的交易价格公允,主要原因如下:①市场化定价原则。公司产品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报告期内,公司向柳工挖机销售产品的价格与其他客户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②稳定的合作渊源。柳工挖机设立于2006年,主要经营挖掘机业务,系上市公司柳工(股票代码:000528)的全资子公司。基于本公司在行业细分领域的地位以及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优势,自其设立起,即与公司建立起合作关系,并保持至今。近年来,基于市场需求的不断提升,双方业务规模亦有所增长;③李宏宝不参与双方业务经营。李宏宝自2018年2月起,担任柳工挖机的外部董事,不参与对方公司的具体业务经营。与此同时,2018年1月,公司与柳工挖机已签订年度销售合同,对本年度双方业务细节进行了约定。

(3)关联租赁情况

1-2-47

①必要性、合理性

考虑到厂区地理位置的便利性与弹簧供应的及时性,报告期内,子公司长龄弹簧曾租用长龄物贸位于云亭街道工业集中区那巷路5号厂区,用于生产经营弹簧业务。

②公允性

报告期内,长龄物贸厂房出租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长龄物贸向长龄弹簧出租单价(元/㎡/年)长龄物贸向其他第三方出租单价(元/㎡/年)是否存在差异
2017年130.00130.00
2018年130.00130.00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式担保 金额担保 起始日主债权 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 履行完毕
夏继发、黄惠芬、夏泽民、尤丽、长龄物贸、 长龄自动化长龄液压保证500.002016/3/142017/3/13
夏继发、黄惠芬、夏泽民、尤丽、长龄物贸、长龄液压保证1,000.002016/11/92017/11/8

1-2-48

长龄自动化
夏继发、黄惠芬、夏泽民、尤丽、长龄物贸、 长龄自动化长龄液压保证500.002016/11/102017/11/9
夏继发、黄惠芬、夏泽民、尤丽、长龄物贸、 长龄自动化长龄液压保证500.002017/3/132018/3/12
夏继发、黄惠芬、夏泽民、尤丽、长龄物贸、 长龄自动化长龄液压保证1,000.002017/11/92018/11/6
夏继发、黄惠芬、夏泽民、尤丽、长龄物贸、长龄自动化长龄液压保证500.002018/3/132019/3/12
关联方交易内容2019年2018年2017年
达泰机械销售设备--0.84
惠晟机械购买设备-230.30-
长龄物贸购买运输车辆-3.25-
收购土地、厂房-1,150.61-
合计-1,384.160.84

1-2-49

3)向长龄物贸购买车辆、房产土地为减少关联交易,2018年,公司按照评估价值1,150.61万元向长龄物贸收购土地、厂房用于长龄弹簧的生产经营;上述交易包含土地两宗及地面附着厂房两栋,相关土地厂房性质、地理位置、面积、状态情况如下:

序号权证号地理位置土地/房产面积(㎡)取得方式性质状态
1苏(2018)江阴市不动产权第0042733号江阴市云亭街道那巷路5号4,477.00买受工业用地正常生产 使用中
2,242.20买受非住宅
2苏(2018)江阴市不动产权第0042734号4,634.00买受工业用地正常生产 使用中
2,669.75买受非住宅
年度关联方期初余额本年 拆出金额本期 应计利息本年 偿还金额期末余额
2018年协圣精密13.45--13.45-

1-2-50

夏泽民3,240.19-28.913,269.10-
长龄自动化8.71--8.71-
陆敏12.38--12.38-
夏继发1,161.38-5.231,166.61-
宏尔昌纺8.02--8.02-
星南混凝土1,727.71-9.561,737.27-
宁波蒲俊1,000.00--1,000.00-
合计7,171.84-43.717,215.54-
2017年协圣精密4,017.22-147.974,151.7413.45
夏泽民3,120.26813.20119.93813.203,240.19
长龄物贸-400.00-400.00-
长龄自动化121.61550.005.31668.208.71
陆敏12.3820.50-20.5012.38
夏继发5,306.69500.0054.694,700.001,161.38
宏尔昌纺-1,100.008.021,100.008.02
星南混凝土-1,722.794.92-1,727.71
宁波蒲俊-2,500.00-1,500.001,000.00
达泰机械-300.00-300.00-
合计12,578.157,906.49340.8313,653.647,171.84
年度贷款方周转方贷款金额转出时间转出金额转回时间转回金额
2017年江阴农商行云亭支行达泰机械2,000.002017/7/71,840.002017/7/101,840.00
江阴农商行云亭支行达泰机械5,000.002017/12/115,000.002017/12/135,000.00
江阴农商行云亭支行达泰机械1,000.002017/4/121,000.002017/4/131,000.00
合计7,840.00-7,840.00

1-2-51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柳工挖机--832.2441.61--
达泰机械----15.680.78
工博机械----0.520.03
赛格弹簧----64.853.24
小 计--832.2441.6181.054.05
预付款项长龄物贸----33.60-
小 计----33.60-
其他应收款协圣精密----13.450.67
夏泽民----3,240.19918.02
长龄自动化----9.520.48
陆敏----12.380.62
夏继发----1,161.3888.40
陆飞----95.9628.79
宏尔昌纺----8.020.40
星南混凝土----1,727.7186.39
宁波蒲俊----1,000.0050.00
小 计----7,268.601,173.77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0年 0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应付账款长龄物贸--82.58-
惠晟机械---110.61
小 计--82.58110.61

1-2-52

项 目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总额142.54290.37273.46220.76

1-2-53

年至2004年,任液压机具厂技术科科长;2004年至2010年,任液压机具厂技术副总经理;2010年至2011年,任液压机具厂生产副总经理;2012年至2018年7月,任长龄机械副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为2018年7月16日-2021年7月16日。卢鹏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0年至2018年,曾任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6年至今,任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2016年至今,任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2月至今,任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为2018年8月31日-2021年7月16日。刘云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7年至2003年,任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03年至2008年,任江阴新华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7年至今,任江阴市纳和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至2012年,任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3年至2014年,任无锡海恩智立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至今,任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西安秋炜铜业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为2018年8月31日-2021年7月16日。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本届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各位监事简历如下:

李彩华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年至2003年,任云亭镇治安小学教师;2003年至2007年,任液压机具厂会计;2007年至2010年,任液压机具厂财务副科长;2010年至2018年7月,任长龄机械财务科长;2018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科长、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为2018年7月16日-2021年7月16日。

吴云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

1-2-54

年至2006年,任液压机具厂供应科科员;2007年至2009年,任泉隆物贸经理;2010年至2018年3月,任长龄机械供应科副科长;2018年4月至2018年7月,任长龄机械供应科科长;2018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供应科科长、监事,任职期限为2018年7月16日-2021年7月16日。

刘小忠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0年至2009年,任液压机具厂设备科电工;2009年至2018年7月,任长龄机械设备科副科长;2018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设备科副科长、监事,任职期限为2018年7月16日-2021年7月16日。

(三)高级管理人员

夏泽民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之“一(一)董事会成员”。

邬逵清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之“一(一)董事会成员”。

陈卫国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9年至1990年,任职于江阴市云亭镇黄台村村委;1990年至1994年,任液压机具厂销售科员;1994年至2004年,任液压机具厂销售科长;2004年至2009年,任液压机具厂厂长助理;2009年至2018年7月,任长龄机械副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为2018年7月16日-2021年7月16日。

戴正平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至1998年,任职于江阴市云亭派出所;1998年至2009年,历任江苏新伍集团公司安保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0年,任液压机具厂厂长助理;2010年至2018年7月,任长龄机械副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为2018年7月16日-2021年7月16日。除持有公司股东宁波澜海浩龙5%的财产份额外,戴正平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亲属关系或关联关系。

朱芳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年至2011年,任江阴市新和桥化工有限公司任会计科科长;2011年至2018年7月,任长龄机械财务总监;2018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为2018年7月16日-2021年7月16日。

1-2-55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近亲属关系公司董事夏继发、夏泽民系父子关系。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或亲属关系持股比例
夏继发董事长57.53%
夏泽民董事、总经理38.36%
邬逵清董事、副总经理-
卢 鹏独立董事-
刘 云独立董事-
李彩华监事会主席-
吴 云监事-
刘小忠监事-
陈卫国副总经理-
戴正平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朱 芳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合计95.89%
姓名职务或亲属关系持股比例
夏继发董事长0.04%
夏泽民董事、总经理1.96%
邬逵清董事、副总经理0.25%
卢 鹏独立董事-

1-2-56

刘 云独立董事-
李彩华监事会主席0.07%
吴云监事0.07%
刘小忠监事0.04%
陈卫国副总经理0.21%
戴正平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0.21%
朱芳副总经理、财务总监0.22%
合计3.07%
姓名职务2019年度薪酬
夏继发董事长64.58
夏泽民董事、总经理62.60
邬逵清董事、副总经理37.59
卢 鹏独立董事5.53
刘 云独立董事5.53
李彩华监事会主席13.08
吴 云监事11.93
刘小忠监事11.72
陈卫国副总经理25.88
戴正平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5.80
朱 芳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6.13

1-2-57

夏继发:男,1953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2021919530915****,住所为江苏省江阴市。夏泽民:男,1976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2021919760923****,住所为江苏省江阴市。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简要财务报表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0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资产总额78,343.4969,234.4252,218.6246,286.58
流动资产56,664.0150,292.5135,522.3634,136.13
固定资产13,190.7212,152.3911,951.619,562.21
负债总额18,762.2115,426.7415,665.4615,770.45
流动负债17,370.1014,207.2814,411.9414,589.5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59,581.2953,807.6836,553.1630,516.1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40,209.8460,998.8255,859.7032,534.98
营业利润13,353.4919,507.8718,467.169,205.55
利润总额13,584.4619,892.8618,399.849,181.47
净利润11,613.6117,001.8015,951.657,684.22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13.6117,001.8015,951.657,684.22

1-2-58

项目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06.0512,991.369,150.625,75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6.47-3,933.1710,410.24-1,376.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20.66-2,415.31-15,160.16-4,290.54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9.52-0.812.63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88.446,642.074,403.3382.87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0.88-37.83-56.07-22.6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41.27667.02221.77190.2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152.49427.65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4.215.1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8.953.17-13.89-1.3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52.72--
小计349.34379.64308.52598.98
减:所得税费用51.1057.1446.5487.68
少数股东损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98.24322.51261.98511.2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613.6117,001.8015,951.657,684.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315.3616,679.2915,689.677,172.9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2.57%1.90%1.64%6.65%
项目2020年 0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1-2-59

流动比率3.263.542.462.34
速动比率2.883.051.972.0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6.51%24.63%32.25%35.69%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23.95%22.28%30.00%34.0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8.167.375.014.18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扣除土地使用权)0.02%0.02%0.04%0.0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7.035.075.835.6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863.584.223.3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4,478.1621,524.3720,051.7310,659.95
利息保障倍数356.18684.4676.4533.8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2]0.070.910.600.0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0.951.781.250.79
项目2020年0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15,342.9219.58%14,354.4820.73%6,212.4111.90%1,959.084.23%
应收票据6,674.188.52%3,988.655.76%6,397.8712.25%3,328.137.19%
应收账款23,244.6629.67%18,470.8526.68%15,630.0729.93%10,867.3923.48%
应收款项融资3,839.644.90%5,627.998.13%----
预付款项198.310.25%180.730.26%190.740.37%238.050.51%
其他应收款700.610.89%775.531.12%--13,304.5228.74%
存货6,663.548.51%6,894.289.96%7,091.2713.58%4,438.969.59%
其他流动资产0.150.00%------
流动资产合计56,664.0172.33%50,292.5172.64%35,522.3668.03%34,136.1373.75%

1-2-6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0.00%-0.00%250.000.48%250.000.5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50.000.32%250.000.36%----
固定资产13,190.7216.84%12,152.3917.55%11,951.6122.89%9,562.2120.66%
在建工程2,781.733.55%1,020.091.47%196.620.38%263.350.57%
无形资产5,457.036.97%5,519.437.97%2,239.444.29%1,752.463.79%
递延所得税资产-0.00%-0.00%34.810.07%322.430.70%
其他非流动资产-0.00%-0.00%2,023.773.88%--
非流动资产合计21,679.4827.67%18,941.9227.36%16,696.2631.97%12,150.4426.25%
资产总计78,343.49100.00%69,234.42100.00%52,218.62100.00%46,286.58100.0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2-6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40,124.0399.79%60,706.4599.52%55,598.7199.53%32,157.3898.84%
其他业务收入85.810.21%292.360.48%260.990.47%377.601.16%
合计40,209.84100.00%60,998.82100.00%55,859.70100.00%32,534.98100.0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中央回转接头16,448.0840.99%25,057.3141.28%22,906.4441.20%14,651.3245.56%
张紧装置22,117.2455.12%33,169.6854.64%30,356.3254.60%15,728.8748.91%
其他1,558.713.88%2,479.464.08%2,335.954.20%1,777.185.53%
合计40,124.03100.00%60,706.45100.00%55,598.71100.00%32,157.38100.0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41.65%41.71%39.86%40.20%
其他业务毛利率97.46%82.90%31.55%12.99%
综合毛利率41.77%41.90%39.82%39.89%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2-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844.7942,879.8635,748.0820,761.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938.7429,888.4926,597.4615,011.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06.0512,991.369,150.625,75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7.7984.8024,835.3219,307.2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84.264,017.9714,425.0820,683.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6.47-3,933.1710,410.24-1,376.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0.00100.003,835.3917,34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20.662,515.3118,995.5521,630.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20.66-2,415.31-15,160.16-4,290.54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9.52-0.812.63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88.446,642.074,403.3382.87

1-2-63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其核心竞争力,不断加大自身科研队伍建设和研发设备投入,已形成由技术研发部牵头,以技术骨干为纽带、各工段技术小组为支点的多层次技术创新运行模式,树立了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经过多年的技术沉淀与经验积累,公司直接参与主机厂的产品研发与技术改进工作,根据客户需求进行模具设计并制定相应的生产工艺,保证在规定的时间节点推出令客户满意的产品。

(3)公司股票发行上市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增大公司的资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强化规模效应,降低生产成本;有助于改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一般政策

公司股票全部为普通股,每股享有同等权益,实行同股同利的分配政策,按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派发股利。

2、报告期股利分配情况

2017年2月20日,长龄机械召开股东会,决定向股东夏继发、夏泽民分配现金红利4,000万元,该部分现金股利已经支付完成。

2017年12月27日,长龄机械召开股东会,决定向股东夏继发、夏泽民分配现金红利500万元,该部分现金股利已经支付完成。

2018年2月12日,长龄机械召开股东会,决定向股东夏继发、夏泽民分配现金红利11,050万元,该部分现金股利已经支付完成。

2020年6月5日,长龄液压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7,3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840万元,该部分现金股利已经支付完成。

1-2-64

3、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根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3家控股子公司,3家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长龄弹簧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阴市长龄弹簧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0年4月29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 主要生产经营地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集中区那巷路5号
主营业务弹簧的制造、加工和销售。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长龄液压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经审计)2020年0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3,858.21总资产3,377.98
净资产3,379.12净资产2,935.16
2020年1-6月2019年度
营业收入3,827.47营业收入6,046.15
净利润443.96净利润598.24
公司名称江阴长龄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8年3月21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885号

1-2-65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拟作为公司采购平台,从事金属材料贸易业务,目前尚未实际经营。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长龄液压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经审计)2020年0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9.54总资产9.88
净资产9.54净资产9.88
2020年1-6月2019年度
营业收入0.00营业收入0.00
净利润-0.34净利润-0.12
公司名称江苏长龄液压泰兴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8年10月26日
注册资本8,000.00万元实收资本3,9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 主要生产经营地泰兴市黄桥工业园区
主营业务拟从事张紧装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长龄液压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经审计)2020年0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2,232.66总资产2,270.60
净资产2,227.17净资产2,262.14
2020年度1-6月2019年度
营业收入0.00营业收入0.00
净利润-34.97净利润-37.88
公司名称江阴市邦融典当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1年7月8日
注册资本3,300.00万元实收资本3,300.00万元

1-2-66

注册地址及 主要生产经营地江阴市延陵路322号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质押典当业务,该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6日经江阴市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程序已终结,破产财产分配完毕。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江苏新华发集团有限公司36.50%
长龄液压18.00%
任立中14.00%
茹惠14.00%
邱红晶14.00%
周莉3.50%
合计100.00%
公司名称宣汉诚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08年9月25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 主要生产经营地宣汉县东乡镇石岭大道337号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存贷款等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业务。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07)52.50%
宣汉县观池煤业有限公司10.00%
宣汉和信天然气有限公司10.00%
江阴新锦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50%
江苏海鹏特种车辆有限公司5.00%
江阴振宏重型锻造有限公司5.00%
江阴市信诚贸易有限公司5.00%
长龄液压5.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未经审计)2020年0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22,906.75总资产23,649.87
净资产761.13净资产1,147.54
2020年1-6月2019年度
营业收入215.38营业收入87.56

1-2-67

净利润-386.41净利润-998.20
公司名称成都双流诚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09年1月4日
注册资本8,100.00万元实收资本8,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 主要生产经营地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藏卫路南二段100号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存贷款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业务。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07)51.98%
江阴市鼎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3.46%
江阴博威合金材料有限公司3.46%
江阴振宏重型锻造有限公司3.46%
江苏耀坤液压股份有限公司3.46%
四川龙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46%
深圳集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46%
刘剑1.98%
长龄液压1.85%
江阴新锦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85%
成都双华通缆有限公司1.85%
四川三利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1.85%
成都大成置业有限公司1.85%
成都市华兴住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85%
川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85%
成都欣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85%
邱宏梅1.85%
王启政1.23%
漆连鹏1.23%
陶成1.23%
王伟铭1.23%
黄四九1.23%
黄体财1.23%

1-2-68

黄翠娟1.23%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未经审计)2020年0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82,264.64总资产90,770.35
净资产9,992.38净资产9,365.53
2020年1-6月2019年度
营业收入1,534.12营业收入3,356.16
净利润816.91净利润1,779.90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占比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建设期
1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24,618.0024.59%22,003.6524个月
2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39,305.2839.25%35,131.1924个月
3智能制造改建项目10,857.0010.84%9,704.0224个月
4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7,352.467.34%6,571.6524个月
5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17.98%16,088.46
合计100,132.74100.00%89,498.98

1-2-69

发展战略规划。项目投资构成如下表所示: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投资估算(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T+12T+24总额
1工程建设费用12,282.007,810.0020,092.0081.62%
1.1建安工程5,096.002,184.007,280.0029.57%
1.2设备购置及安装7,186.005,626.0012,812.0052.04%
2基本预备费614.10390.901,005.004.08%
3铺底流动资金2,817.02703.983,521.0014.30%
项目总投资15,713.128,904.8824,618.00100%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投资估算(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T+12T+24总额
1工程建设费用18,414.0012,708.0031,122.0079.18%
1.1建安工程9,072.003,888.0012,960.0032.97%
1.2设备投入9,342.008,820.0018,162.0046.21%
1.2.1设备购置及安装8,642.008,820.0017,462.0044.43%
1.2.2设备搬迁费用700.00-700.001.78%
2基本预备费920.70635.401,556.103.96%
3铺底流动资金5,270.971,356.216,627.1816.86%
项目总投资24,605.6714,699.6139,305.28100%

1-2-70

项目总投资10,857.00万元,建设期24个月。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对公司现有生产基地的中央回转接头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对现有设备进行更新,从而提升公司生产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同时提高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二是建设数字化工厂,通过引进车间数字系统,实现生产与管理的智能化。项目实施后,随着生产线自动化及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公司生产效益将进一步提升,同时用工成本将显著降低,用工压力得到有效缓解,项目减员增效效果显著。项目投资构成如下表所示:

序号投资内容投资估算(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T+12T+24总额
1硬件设备4,971.005,236.0010,207.0094.01%
2软件设备650.00-650.005.99%
合计5,621.005,236.0010,857.00100%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投资估算(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T+12T+24总额
1工程建设费用1,812.003,174.004,986.0067.81%
1.1建安工程609.00261.00870.0011.83%
1.2设备购置及安装1,203.002,913.004,116.0055.98%
2基本预备费90.60158.70249.303.39%
3研发费用1,014.841,102.322,117.1628.80%

1-2-71

3.1研发人员工资及培训费173.34231.12404.465.50%
3.2其他研发费用841.50871.201,712.7023.29%
项目总投资2,917.444,435.027,352.46100%

1-2-72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挖掘机等工程机械、船舶机械等行业。上述下游行业的发展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较大。当宏观经济处于上行周期时,固定资产投资需求旺盛,可带动工程机械等下游行业的迅猛发展,进而带动液压行业的快速发展;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行周期时,若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出现萎缩,工程机械、液压行业发展也随之减缓。因此,公司存在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占营业成本比例在70.00%左右,原材料又以钢材及钢材加工件为主,因此钢材的价格波动对公司成本有一定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在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具备一定的议价和成本转嫁能力。同时,由于原材料价格及其变动在时间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所以其对公司经营业绩稳定性的影响幅度会小于自身的变动幅度。但当原材料价格出现未预期的快速上涨趋势时,如公司未能及时调整产品价格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甚至可能存在营业利润下滑的风险。

3、市场竞争风险

相对国际领先企业,我国液压行业企业规模普遍偏小、资金实力相对不足,产品技术存在一定差距,抗风险的能力较差,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液压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目前,公司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以及规模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但如果国外企业加大在中国投资设厂的力度,或国内挖掘机主机厂商加大研制配套零部件的力度,则可能会引起行业内的竞争加剧,对本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造成挤压,从而导致本公司利润率水平降低和市场占有率下滑。

1-2-73

4、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6.99%、79.00%、78.70%和80.01%,公司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由此产生的风险因素如下:(1)公司客户所属工程机械行业与宏观经济周期密切相关,宏观经济运行的复杂性、国家经济政策的不确定性都可能给行业的发展带来风险,导致公司主要客户的采购量下降,进而间接对本公司的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2)公司产品为主要销售给三一重机、徐工集团、柳工机械、龙工机械、山东临工等多家国内龙头企业以及卡特彼勒、现代重工、沃尔沃、斗山机械、住友建机等多家外资主机制造商,上述客户主要为工程机械行业的大型企业,若某一主要客户由于经营不善,降低采购量,将会对本公司的销售收入产生不利影响。(3)尽管公司已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如果未来主要下游客户的市场需求格局发生变化、或公司产品质量或技术服务不能持续满足客户的需求,导致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客户加大对其他供应商的采购,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5、技术研发及人才流失的风险

液压行业对专业人才需求较高,尤其是掌握液压和机械自动化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技术研发人员对公司的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持续发展具有关键作用。公司已组建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技术研发团队,并为他们提供了优厚的工作待遇,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如果公司技术研发人员发生大规模的流失,将会严重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时,下游主机厂商产品不断升级,对液压元件生产厂商持续提出新要求,技术研发成为公司发展关键部分。但是技术研发投入较大,不确定性较强,若发生无法预见、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全部或部分失败,将引起公司研发投入无法收回的风险,影响公司经营发展。

6、业绩增长可持续性的风险

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2,534.98万元、55,859.70万元、60,998.82万元、40,209.84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684.22万元、15,951.65万元、17,001.80万元、11,613.61万元,各期收入及净利润规模

1-2-74

与上年同期相比保持一定幅度增长。2016年至今,固定资产投资需求旺盛,工程机械等下游行业的迅猛发展,带动了液压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的经营业绩保持一定增速;当固定资产投资需求萎缩、工程机械等下游行业需求拉动不足、公司未能及时开拓下游客户市场等不利因素出现,若公司未能及时应对,则存在经营业绩增长放缓或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金额较大风险

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0,867.39万元、15,630.07万元、18,470.85万元和23,244.66万元,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37、4.22、

3.58和3.86,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40%、27.98%、30.28%和28.90%。虽然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应收账款回收管理措施,并按稳健性原则对应收账款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金额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客户经营等情况出现不利变化,公司存在因货款回收不及时、应收账款金额增多、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引致的经营风险。

2、税收优惠风险

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公示江苏省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32001164),发证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认定有效期三年(2017年至2019年)。

依据法律法规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公司报告期内享受按15%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报告期内,2017年至2020年1-6月公司所得税优惠金额为825.80万元、1,287.60万元、1,757.52万元及1,037.47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8.99%、7.00%、8.83%和7.64%,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2020年优惠政策到期后,若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无法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则公司2020年及以后将面临所得税税率提高的风险,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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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公司以后年度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7年至2020年1-6月,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计算)分别为:25.76%、53.58%、 37.02%和18.98%。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投入到产生效益有一定的建设及运营过程,其经济效益随时间逐步显现,并且项目预期产生的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计本次发行后一定时间内,公司的净利润增长幅度将小于净资产增长幅度,即公司存在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智能制造改建项目”、“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已经经过合理、准确的研究论证,公司具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的技术及市场基础。上述论证主要基于当前的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环境,但如果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产业政策和市场情况发生较大改变或受到其他不确定因素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效益可能会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存在差异,进而对公司的整体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2、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大量固定资产购入及建设,预期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项目将发生较大增加。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净值为 13,190.72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每年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合计约为4,837.58万元。若未来投资项目的实施受到未预期因素阻碍,导致生产销售计划不能如期完成,将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导致公司营业利润短期下降。

3、新增产能未及时消化风险

如本次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全部顺利达产,将大幅提升公司产能,对于预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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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产能增加,公司已经安排了相应的配套销售计划和市场开拓方案。但如果未来市场出现较大的不利变化,或是公司开拓市场计划受阻,将使公司面临新增产能未及时消化的风险。

(五)管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夏泽民父子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合计达到97.89%。本次发行后,夏继发、夏泽民父子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下降至73.42%,但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夏继发、夏泽民父子可能利用其实际控制人的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本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预算、对外投资、利润分配、人事任免等产生重大的影响。如果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够完善,有可能导致公司决策权过于集中,进而有可能产生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六)部分辅助用房产权瑕疵风险

公司曾存有一处存放原材料毛坯件的库房,已取得库房所在场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但在搭建该库房时未办理建设规划审批手续,未取得产权证书。该库房面积约870平方米,占发行人全部房产面积的1.92%;账面原值64.51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净值为46.13万元;一直作为仓库使用,不直接用于加工、装配等生产业务,不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核心工艺和环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已就上述库房瑕疵事宜出具了免于处罚的意见;公司已出具承诺,就上述库房瑕疵事宜提出解决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承担可能出现的搬迁损失及相应罚款。公司毛坯件库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预期上述产权瑕疵事宜可能导致的风险相对可控。然而,若瑕疵库房被要求进行拆除,公司需要及时调整厂区布局,并将产生一定的搬迁费用,短期内可能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现行有效的重大商务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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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授信、借款担保及其他情况如下:

2019年11月14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江阴支行”)签订编号为285414175E19120301的《授信额度协议》,中行江阴支行向公司提供4,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至2020年11月13日。

公司与宁波银行无锡分行签署了《票据池业务合作及票据质押协议》、《票据池业务合作及票据质押协议》的补充协议及《资产池开票直通车总协议》、《资产池短期借款总协议》,并于2019年10月24日签署了质押登记协议,约定宁波银行无锡分行为公司提供最高1亿元额度的资产池业务。在上述协议项下,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以票据和存款质押向宁波银行无锡分行申请开立3,257.8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

长龄泰兴与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桥支行(以下简称“泰兴农商行黄桥支行”)签订泰银承字2020第L043320001号《最高额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承兑最高金额为1,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7月10日至2022年7月9日。公司与泰兴农商行黄桥支行签订泰高保字2020第L04332000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长龄泰兴在上述合同项下发生的最高额为500万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合同项下,长龄泰兴与泰兴农商行黄桥支行签订L043320001号《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金额为1,000万元,期限为6个月。

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江阴支行”)签订(2020)锡银综授额字第000094号《授信额度合同》,广发银行江阴支行向公司提供最高限额为3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限额为5,0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至2021年9月3日。夏继发与广发银行江阴支行签订编号为(2020)锡银综授额字第000094号-担保0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上述授信合同项下发生的最高额为5,000万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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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销售合同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对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销售合同如下:

1、2020年7月1日,公司与徐州徐工履带底盘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CGWL20200616-4),约定公司向其张紧装置等产品,合同有效期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

2、2020年1月15日,公司与三一重机有限公司签订《产品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00(100931)20200115-00266 C),约定公司向其供应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单向阀等产品,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2020年1月2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3、2020年1月15日,公司与上海三一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产品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100(100931)20200115-00264 C),约定公司向其供应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单向阀等产品,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2020年1月2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4、2014年6月18日,公司与Caterpillar Xuzhou Ltd.(卡特彼勒(徐州)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文件编号为2719271),约定公司向其供应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产品,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该协议初始有效期限为5年,除双方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协议终止外,本协议每在期满时将自动延期一年。

5、2020年1月1日,公司与徐州徐工物资供应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向其供应中央回转接头等产品,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6、2020年1月1日,公司与柳州柳工挖掘机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LGC-20(柳挖)采字150号),约定公司向其供应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单向节流阀等产品,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到期后,如买卖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期一年。

7、2020年1月1日,公司与柳工常州机械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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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LGC-20(常挖)采字168号),约定公司向其供应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销轴、单向节流阀等产品,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到期后,如买卖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期一年。

8、2020年5月20日,公司与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协议》,约定公司向其供应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产品,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该主协议自签订之日起长期有效,除非一方提前3个月书面或电子邮件提出协议终止或签订新的买卖协议。

9、2020年1月,公司与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签订《基本定作合同》(合同编号JHE 2020-CN0088),约定公司向其供应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产品,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在到达有效期前30天内供需双方又均无异议时,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本合同有效期可延长一年。

10、2019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与龙工(上海)挖掘机制造有限公司、龙工(福建)挖掘机有限公司签订《产品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CYZX660-05-2020、CYZX660-06-2020),约定公司向其供应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注油阀等产品,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11、2018年8月1日,公司与小鲷(常州)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产品买卖合同》,约定公司向其供应张紧装置等产品,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合同到期后若双方无变化异议,未签订新的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

12、2019年2月,公司与珍晟产业(烟台)有限公司签订《购买基本合同书》,约定公司向其供应张紧装置等产品,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13、2020年1月1日,公司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签订《年度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ZLTF-GG0011-2020),约定公司向其销售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产品,具体采购内容、数量按订单执行,合同有效期自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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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重大采购合同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对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1)2020年1月,公司与江苏心愚液压铸造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合同》,约定公司向其采购回转体、回转轴等产品,以实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2018年1月,公司子公司长龄弹簧与无锡市世军特殊钢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合同》,约定长龄弹簧向其采购钢材等产品,以实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3)2020年1月,公司与日照市德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合同》,约定公司向其采购支座、定位板等产品,以实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4)2020年1月,公司与广州盛航密封技术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合同》,约定公司向其采购O型圈、挡圈、防尘圈等产品,以实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5)2020年1月,公司与江阴市凯源模锻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合同》,约定公司向其采购锻件等产品,以实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6)2020年1月,公司与常州市山风物贸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合同》,约定公司向其采购钢材等产品,以实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7)2020年1月,公司与江阴市荣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合同》,约定公司向其采购锻件等产品,以实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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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0年1月,公司与江阴市苏恒模锻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合同》,约定公司向其采购锻件等产品,以实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9)2020年1月,公司与广州诺铁传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合同》,约定公司向其采购防尘圈、旋转密封圈等产品,以实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10)2020年1月,公司与盐城精一机械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合同》,约定公司向其采购液压机械零部件,以实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11)2020年1月,公司与济南鼎奕锻造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合同》,约定公司向其采购液压机械零部件,以实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12)2020年1月,公司与江阴市长力弹簧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合同》,约定公司向其采购液压机械零部件,以实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13)2020年1月,公司与盐城祥升铸造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合同》,约定公司向其采购液压机械零部件,以实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4、施工合同

(1)2020年4月30日,公司与江阴市先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2,607.80万元。

(2)2020年6月22日,长龄泰兴与江苏威达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5,000.88万元。

5、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

2020年8月,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保荐协议》、《A股主承销协议书》,约定由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承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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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境内证券市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承销保荐和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依据协议支付华泰联合证券承销及保荐费用。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相关诉讼或仲裁情况

1、公司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2、主要关联人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刑事诉讼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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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

(一)发行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885号
法定代表人夏继发
联系人戴正平
联系电话0510-80287803
传真0510-86018588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法定代表人江禹
联系电话025-83387706
传真025-83387711
保荐代表人李骏、李声祥
项目协办人李晓童
其他项目组成员王杰秋、汪晓东、赵岩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90号斯米克大厦19楼
负责人童楠
联系电话021-58358015
传真021-58358012
经办律师姚思静、沈超峰、姚培琪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号6楼
负责人郑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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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倪国君、胡友邻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01室
法定代表人俞华开
联系电话0571-88216941
传真0571-88216941
经办资产评估师潘华锋、韦艺佳、潘文夫、窦孜哉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中国结算大楼
联系电话021-58708888/0755-25938000
传真021-58899400/0755-25988122
户名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账号4000010209200006013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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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日期2021年3月2日
初步询价日期2021年3月4日
网上路演日期2021年3月9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1年3月9日
申购日期2021年3月10日
缴款日期2021年3月12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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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附录和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整套发行申请材料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以在下列地点查阅整套发行申请材料和有关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885号联系人:戴正平联系电话:0510-80287803传真:0510-8601858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1号楼4层查阅时间:承销期内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联 系 人:王杰秋电 话:025-83387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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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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