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宁健康”、“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规定,对卫宁健康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进行了现场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4月8日。
二、培训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卫宁健康总部。
三、培训对象
卫宁健康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人员参加了现场培训。
现场培训后,国泰君安向卫宁健康提供了相关学习资料,提请公司转发至其他因故未参加培训的人员,以供自学。
四、培训内容
本期,国泰君安围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一系列规则对培训对象进行了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培训对象对相关内容的理解与掌握,从而帮助卫宁健康进一步完善和提高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的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雪萍 | 樊愈波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