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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即2023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2024年1月1日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

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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