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万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琼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越斐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及相关的警示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际性承诺,敬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的宏观经济波动及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汇率波动的风险、应收账款收回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第十一点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时的总股本1,548,778,23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剩余的回购股份A股1300万股,即1,535,778,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授予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报告以中、英文两种文字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4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6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1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16
备查文件目录投资者和有关部门可在本公司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查阅以下资料: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佛山照明 | 指 |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广晟控股集团 | 指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电子集团 | 指 |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香港广晟投资 | 指 |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香港华晟 | 指 |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
广晟资本 | 指 | 广东省广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原名为“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深圳广晟投资 | 指 | 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国星光电 | 指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国星半导体 | 指 | 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西格玛 | 指 | 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南宁燎旺 | 指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风华芯电 | 指 | 广东风华芯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广东省粤晶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东大会 | 指 |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佛山照明/粤照明B | 股票代码 | 000541/200541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佛山照明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FOSHAN ELECTRICAL AND LIGHTING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FSL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万山 |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2800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8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28051 | ||
公司网址 | www.chinafsl.com | ||
电子信箱 | gzfsligh@pub.foshan.gd.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黄震环 | 黄玉芬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8号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8号 |
电话 | (0757)82810239 | (0757)82966028 |
传真 | (0757)82816276 | (0757)82816276 |
电子信箱 | fsldsh@chinafsl.com | fslhyf@163.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巨潮资讯网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8号公司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000190352575W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2006年4月,公司原控股股东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3.47%的股份转让给欧司朗佑昌控股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欧司朗控股有限公司”),同时,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50%的股份转让给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欧司朗佑昌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没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015年12月,德国欧司朗公司将其持有的欧司朗控股有限公司(欧司朗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3.47%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后更名为“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电子集团,此外,电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晟资本、深圳广晟投资和香港广晟投资通过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比例为23.144%,电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是广晟控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2021年12月,广晟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广晟资本、深圳广晟投资将其持有公司的5.94%的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无偿划转的方式转让和划转至广晟控股集团,广晟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30%。2022年2月,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广晟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30.82%。2023年11月,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86,783,583 股,广晟控股集团认购46,695,895股,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广晟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30.12%。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何晓娟、王景坤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 徐振宇、杨皓月 | 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 □不适用
财务顾问名称 | 财务顾问办公地址 | 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写字楼52层 | 邱恺隽、郭晓敏 | 2022年2月23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9,057,292,003.90 | 8,759,965,275.96 | 8,759,965,275.96 | 3.39% | 8,726,241,053.50 | 8,726,241,053.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90,357,652.22 | 230,394,235.91 | 230,320,570.67 | 26.07% | 299,614,354.88 | 299,633,273.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74,838,768.63 | 221,545,061.10 | 222,164,265.49 | 23.71% | 149,573,177.56 | 149,612,843.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74,389,978.98 | 1,064,888,320.69 | 1,064,888,320.69 | 10.28% | 433,473,948.34 | 433,473,948.3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28 | 0.1708 | 0.1707 | 24.66% | 0.2221 | 0.216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08 | 0.1692 | 0.1691 | 24.66% | 0.2200 | 0.214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51% | 4.13% | 4.13% | 1.38% | 4.20% | 4.20%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6,934,439,915.02 | 15,287,061,119.70 | 15,288,917,918.86 | 10.76% | 16,599,918,628.35 | 16,601,816,777.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285,442,808.19 | 5,173,066,095.76 | 5,173,011,348.74 | 21.50% | 7,036,108,772.54 | 7,036,127,690.76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规范了单体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详见第十节 五、43、(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执行,并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193,613,606.54 | 2,372,449,122.48 | 2,230,945,274.66 | 2,260,284,000.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6,221,546.43 | 102,713,686.11 | 69,756,568.65 | 51,665,851.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9,526,020.95 | 120,863,190.58 | 49,838,998.43 | 44,610,558.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718,240.10 | 313,150,817.10 | 365,697,164.52 | 420,823,757.26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286,004.48 | -8,216,871.49 | 82,233,742.2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2,146,676.20 | 67,165,060.76 | 15,936,448.7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0,070,899.66 | -19,057,137.27 | 10,663,119.4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24,271.91 | 339,583.00 | 881,704.1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573,448.92 | 1,203,963.23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22,504,245.08 | 233,275,576.9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424,223.10 | 10,557,819.17 | 10,640,975.1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440,558.97 | 4,192,386.71 | 17,217,193.6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7,624,282.39 | 62,147,970.59 | 186,393,943.58 | |
合计 | 15,518,883.59 | 8,156,305.18 | 150,020,429.4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照明行业整体处于承压恢复期。一方面,国内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下游需求疲软,对国内照明市场恢复造成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国际市场复杂多变,外需减弱叠加产业链外移,市场拓展难度加大。行业洗牌加速进行,拥有技术、资金、品牌优势的企业在逐步扩大市场份额,优质资源向龙头企业聚集。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 宏观政策背景下,照明行业大企业纷纷加速向高光品质、高节能、智能化方向迈进,围绕健康照明、智能照明进行整合延伸。随着技术的不断迭代及政策的推动,结构性调整进一步加快,智能照明、健康照明、动植物照明等细分领域市场稳步发展,为行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车灯作为汽车关键零部件之一,其行业发展与汽车行业发展息息相关。在各地购车政策,新能源汽车市场不断走高的刺激下,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增长11.62%和12.02%。其中新能源汽车持续快速增长,全年产销量达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增长35.8%和
37.9%,市场占有率提升至31.6%。汽车产销量的增长,带动车灯市场需求上升。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大幅增长,自主汽车品牌崛起,以及国内车灯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研发能力的提升与成本优势,本土汽车零部件企业逐步被各车企纳入供应链体系,国产替代持续加速,本土车灯企业迎来发展机遇。同时,随着技术的发展,车灯技术也趋向于电子化、智能化、多样化,为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对车灯企业的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23年,受全球经济复苏缓慢、消费降级的大环境影响,终端市场需求复苏不达预期,LED封装行业的经营发展受到一定影响,不少中小企业被迫退出,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同时,随着技术的升级进步,部分细分领域如Mini/Micro LED新型显示、车载LED等呈逆势增长态势,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拓宽,行业发展加速向高附加值业务转型,具有技术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资本实力的企业将在行业发展中持续收益。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一直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高品质的节能照明产品,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照明解决方案。2021年以来,公司先后收购控股了南宁燎旺和国星光电,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通用照明、电工产品、汽车照明、LED封装产品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通用照明业务主要产品包括LED光源、LED灯具、传统照明及照明综合解决方案,主要用于家居照明、商业照明、工业照明、市政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近年来,公司还积极向智能照明、健康照明、海洋照明、机场照明、动植物照明等新赛道拓展。电工产品主要包括开关、插座、智能控制面板、智能门锁等。公司的汽车照明业务在原有车灯光源、模组的基础上,依托控股子公司南宁燎旺向汽车车灯总成拓展,主要产品包括前照灯、后组合灯、雾灯、倒车灯、室内灯、牌照灯等,基本囊括了汽车需要的所有车灯。南宁燎旺主要客户包括上汽通用五菱、重庆长安、赛力斯、上汽智己、一汽奔腾、上汽大通等汽车整车制造企业,中高端车灯产品销售占比逐步提升。公司的LED封装业务主要依托控股子公司国星光电(股票代码:002449)开展,主要产品为LED外延片及芯片产品、LED封装及组件产品、集成电路封测产品及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封测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类电子产品、家电产品、计算机、通讯、显示及亮化产品、通用照明、车用照明、杀菌净化、植物照明等领域。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门负责确保采购物料和产品满足规定要求,使采购活动处于受控状态。公司采购部门根据各部门需求并综合考虑合理的库存水平进行采购,通过招标、议价、比价等方式确定供应商。每种主要原材料都有几家备选供应商,确保采购价格公平、原材料供应及时、质量可靠。
2、生产模式
对常规产品,公司通过分析每月的销售情况及未来市场需求变化,结合安全库存基准,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各生产车间按要求生产产品,既控制库存又保障销售需求。对定制化产品,按订单生产,有效控制原材料的库存量,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
3、销售模式
公司通用照明业务,国内销售采用代理商分销与工程项目直供相结合的的销售模式,现主要有五金流通渠道、家居渠道、工程渠道、电商与零售渠道;国外销售采用代工及自主品牌的模式销售,自主品牌海外销售主要采用代理商的模式。汽车照明业务,前装市场主要以直接向汽车主机厂配套提供汽车灯具的模式为主,后装市场主要以代理商的模式为主。LED封装业务,主要采用直销模式,直接对接客户实现产品的销售。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按照“稳住基本盘,做实新赛道”的总体思路,持续强化创新驱动,优化产业布局,推动营销模式变革、推进管理提升,大力开拓细分领域市场。2021年以来,公司先后并购了南宁燎旺和国星光电,为公司快速切入汽车主机厂市场、做强做大汽车车灯业务、整合LED产业链上下游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随着行业竞争格局的演变,消费者对产品品质、品牌的关注度增加,市场竞争能力弱的照明企业将逐步被市场淘汰,而大企业或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将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公司凭借技术优势、品牌优势、渠道优势和规模优势,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不断推进主营产品技术升级,提升产品质量,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优化产业布局,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有效控制采购成本,提升生产效率等措施,在市场集中度提升过程中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持续的渠道布局、品牌建设、研发创新投入以及产业链垂直整合等,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加强,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渠道优势
公司一直坚持深耕细化渠道的市场策略,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沉淀,公司在国内市场主要有四大销售渠道(五金流通渠道、家居渠道、工程渠道、电商与零售渠道),形成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布局;在海外市场,公司积极拓展国际市场业务,产品远销北美、欧洲、东南亚、非洲、大洋洲等120多个国家及地区,并不断完善海外销售渠道。依托强大和完善的销售渠道,公司产品能够快速进入市场,极大地提高了公司的市场开发能力和竞争力。南宁燎旺是中国汽车零部件灯具行业大型企业之一,积累了一批稳定的整车厂客户,并不断拓展中高端和新能源主机厂,客户主体逐渐多元化。国星光电客户结构优良,
与行业头部显示屏厂商、国际知名家电企业等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产品多次在国内外大型活动和高端场所实力亮相,获得终端客户与市场的广泛认可。品牌优势作为深耕照明行业66年的民族品牌,“佛山照明”品牌影响力和品牌价值持续提升,且连续18年入选“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榜单,2023年佛山照明品牌价值达到312.19亿元,2024年被国家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企业。近年来,配合公司发展定位、产品设计、用户体验等方面的提升,公司启动品牌升级战略,围绕“专业、健康、时尚、智能”的品牌新形象进行推广和宣传,分别通过高端主流媒介平台、互联网新兴媒体、线下终端宣传加速品牌建设,实现品牌及产品传播效果最大化,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宣传阵地,加速推动“佛山照明”从行业品牌向大众品牌转变,保持“佛山照明”品牌的活力与竞争力。目前,佛山照明品牌已成为中国最具影响力、最受欢迎的行业品牌之一,强大的品牌影响力成为公司销售持续增长的主要驱动力。南宁燎旺生产的“瞭望”牌车灯,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进行生产,多次荣获相关车企优质供应商的称号。国星光电先后荣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品牌力量”、“十大LED封装品牌”等多项荣誉,荣获格力“优秀显示器件供应商”、美的“品质卓越合作伙伴”称号,专业行家形象和品牌优势不断强化。研发技术优势公司重视新产品的研发、创新及研发团队的建设,建立了科学完善、独立自主的科技创新体系,打造了一支结构合理、协同高效的人才队伍。持续加大对技术创新、资金投入,配置国内外一流的研发设备和设施,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利条件。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检测中心拥有国家CNAS认可资质、建有“广东省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广东省工业设计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光电研究院”等创新平台,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深入挖掘和布局LED前沿技术,解决关键核心问题与行业共性技术问题。在光学、光谱学、电学、IoT、AI等众多领域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壁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获授权有效专利超2200项,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已发布的各级标准238项。公司积极整合内外部资源协同,与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大连海洋大学、中国科学院深海研究所、季华实验室等科研院所深入展开产学研合作,促进了关键技术突破和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形成了畅通的研发人才培养通道,为公司保持技术领先、持续开展产品创新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南宁燎旺拥有省级企
业技术中心、省级研发中心、广西汽车照明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了车灯研究院和多个研发中心;近年来燎旺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各类透镜模组以及交互信号灯技术的投入,研发实力不断增强。国星光电搭建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半导体照明材料及器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14个研发平台,承担了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近30项,省部市级科研项目百余项,先后荣获了“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中国专利金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高工金球奖等荣誉,并在Mini/Micro LED、第三代半导体SiC功率器件及GaN器件、智能健康感测器件、车载器件、新型光电子器件等多个新兴领域突围制胜,不断攻克技术难关。规模优势公司是最早从事照明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之一,多年的沉淀,形成了规模化的制造能力。经过多年连续的投资,公司的生产自动化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大规模集中生产使公司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不仅体现在产品的制造成本上,而且体现在原材料采购、议价等方面。南宁燎旺在南宁、柳州、重庆、青岛、印尼均有生产制造基地,具备年生产超500万台套车灯的生产能力。国星光电于 1976 年开始涉足 LED封装,是国内最早生产 LED 的企业之一,国内第一家以 LED 封装为主业首发上市的企业,是国内最大的 LED 制造企业之一。
LED产业链垂直一体化优势公司通过控股国星光电,业务涵盖LED产业链中的上游LED芯片制造、中游LED封装和下游LED应用产品的全LED产业链,优化了产业链,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3年,面对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照明行业需求减弱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坚持制造业当家,将“稳增长、提效益”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大力实施“内抓管理、外拓市场、创新驱动、资本助力”措施,紧盯目标,真抓实干,推动公司提质增效,生产经营总体保持稳健发展的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57亿元,同比增长3.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亿元,同比增长26.07%。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以下工作:
1、“拼”字当头拓市场,经营业绩稳中有进
强化形势研判和经营调度,持续开展“四大行动”,多管齐下拓市场谋增量。一是开展渠道优化行动。深入推进渠道下沉,服务终端,不断开发更多的五金终端网点,新建一批专卖店,并通过“扶薄弱、推标杆”,提升服务商的运营能力,有效拉动销售增长。二是开展工程业务提升行动。引进一批有实力的工程经销商,并开展高层营销、攻坚营销,中标了一批集采项目和工程项目,还入围了多家大型企业品牌库。三是开展海外市场拓展行动。深挖大客户潜力,主动对接需求,提升服务能力;加大自主品牌在中东、南美的推广和销售,积极开发空白市场,拓展新客户一批。四是持续发力新能源车灯市场。新开发汽车主机厂7家,新取得项目定点62个,并与多家潜在客户进行项目交流,全力争取更多新产品新项目定点。
2、“严”字当头强管理,运营质量持续改善
实施精细化管理提升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难点,多措并举降成本提质效。一是从细压降成本。加强大宗商品价格走势研判,通过供应商优化、比价询价、谈判议价、新材料替代、压减物料规格、产线提速、工艺优化等措施降低采购成本和制造成本;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控制费用支出。二是强力管控“两金”。强化销售预测和产销对接,提升排产精准性;对产品库存进行实时监测和逐月督查,落实“三定三线”管理,控制存货的金额;强化放账信用审核,通过停岗追收、汇票保理、法律诉讼、风险代理等办法追收应收账款。三是持续推动制造升级和数字化转型。开展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完成智能仓库二期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物流效率、降低了仓储成本,获评“佛山市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上线研发生命周期管理、数字档案管理等系统,启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数字化人力资源等系统建设,为全面数字化转型打好基础。
3、“快”字当头抓创新,技术支撑有效提升
将智能、健康、低碳照明作为创新主攻方向,持续加大投入,加快技术升级和产品迭代,着力构筑高质量发展的“硬核支撑”。全年共投入研发资金5.35亿元,同比增长16.18%,研发投入强度达5.9%。瞄准市场需求开展技术攻关,推出了交互技术的智能车灯、全光谱智能护眼台灯等功能性产品,打造了恒光、光触媒、户外等系列高品质有竞争力的产品矩阵,并优化升级智能家居等8大智慧系统。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申报,全年获授权专利334项,其中发明专利52项;主参编标准28项,获“全国轻工行业标准化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连续两年上榜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榜单;参与研发的紫外光核心技术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LED车灯技术获广西汽车行业技术创新成果奖;“面向4K/8K的高密
度高可靠LED显示器件封测技术”入选“科创中国”先导技术榜,MIP0404器件摘得行家说极光奖“最具影响力产品奖”。
4、“实”字当头推资本运作,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所募集资金用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海南产业园一期、智慧路灯、车灯模组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为公司新业务培育、科技创新、自动化与数字化升级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9,057,292,003.90 | 100% | 8,759,965,275.96 | 100% | 3.39% |
分行业 | |||||
照明器材及灯具 | 5,372,636,104.73 | 59.32% | 5,037,643,901.48 | 57.51% | 6.65% |
电子元器件制造 | 2,720,580,207.91 | 30.04% | 2,821,927,649.97 | 32.21% | -3.59% |
出口贸易及其他 | 964,075,691.26 | 10.64% | 900,393,724.51 | 10.28% | 7.07% |
分产品 | |||||
通用照明产品 | 3,329,722,911.78 | 36.76% | 3,136,174,210.72 | 35.80% | 6.17% |
LED封装及组件产品 | 2,497,194,527.32 | 27.57% | 2,562,831,923.06 | 29.26% | -2.56% |
车灯产品 | 1,830,397,791.01 | 20.21% | 1,729,839,032.11 | 19.75% | 5.81% |
贸易及其他产品 | 1,399,976,773.79 | 15.46% | 1,331,120,110.07 | 15.20% | 5.17% |
分地区 | |||||
国内 | 7,028,294,952.48 | 77.60% | 6,625,258,201.57 | 75.63% | 6.08% |
国外 | 2,028,997,051.42 | 22.40% | 2,134,707,074.39 | 24.37% | -4.95%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82,407,639.56 | 0.91% | 51,977,666.74 | 0.59% | 58.54% |
经销 | 8,701,184,844.66 | 96.07% | 8,442,797,638.60 | 96.38% | 3.06% |
其他 | 273,699,519.68 | 3.02% | 265,189,970.62 | 3.03% | 3.21%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照明器材及灯具 | 5,372,636,104.73 | 4,148,715,571.83 | 22.78% | 6.65% | 3.32% | 2.49% |
电子元器件制造 | 2,720,580,207.91 | 2,314,709,765.35 | 14.92% | -3.59% | -3.31% | -0.25%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出口贸易及其他 | 964,075,691.26 | 891,388,914.83 | 7.54% | 7.07% | 9.43% | -1.99% |
分产品 | ||||||
通用照明产品 | 3,329,722,911.78 | 2,496,127,614.48 | 25.03% | 6.17% | 2.25% | 2.87% |
LED封装及组件产品 | 2,497,194,527.32 | 2,043,780,170.44 | 18.16% | -2.56% | -4.27% | 1.46% |
车灯产品 | 1,830,397,791.01 | 1,498,785,095.87 | 18.12% | 5.81% | 3.98% | 1.45% |
贸易及其他产品 | 1,399,976,773.79 | 1,316,121,371.22 | 5.99% | 5.17% | 9.08% | -3.37% |
分地区 | ||||||
国内 | 7,028,294,952.48 | 5,590,598,879.20 | 20.46% | 6.08% | 4.35% | 1.32% |
国外 | 2,028,997,051.42 | 1,764,215,372.81 | 13.05% | -4.95% | -5.48% | 0.49%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82,407,639.56 | 55,027,394.19 | 33.23% | 58.54% | 66.13% | -3.05% |
经销 | 8,701,184,844.66 | 7,093,981,599.15 | 18.47% | 3.06% | 1.24% | 1.46% |
其他 | 273,699,519.68 | 205,805,258.67 | 24.81% | 3.21% | 11.99% | -5.89%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照明器材及灯具 | 销售量 | 只 | 714,617,415 | 744,109,776 | -3.96% |
生产量 | 只 | 721,393,924 | 740,109,114 | -2.53% | |
库存量 | 只 | 115,735,970 | 108,959,461 | 6.22% | |
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 销售量 | 万只 | 18,219,061 | 21,582,719 | -15.58% |
生产量 | 万只 | 18,815,038 | 20,960,964 | -10.24% | |
库存量 | 万只 | 3,504,777 | 2,908,800 | 20.49%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照明器材以及灯具 | 原材料 | 3,316,446,132.22 | 45.09% | 3,223,139,894.67 | 44.62% | 2.89% |
照明器材以及 | 人工 | 468,703,890.32 | 6.37% | 440,097,973.97 | 6.09% | 6.50% |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灯具 | ||||||
照明器材以及灯具 | 折旧以及其他 | 363,565,549.29 | 4.94% | 348,261,748.35 | 4.82% | 4.39% |
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 原材料 | 1,600,633,606.20 | 21.76% | 1,746,279,785.14 | 24.17% | -8.34% |
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 人工 | 147,593,047.13 | 2.01% | 163,881,020.62 | 2.27% | -9.94% |
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 制造费用 | 566,483,112.02 | 7.70% | 487,707,388.50 | 6.75% | 16.15% |
贸易业 | 其他 | 685,583,656.16 | 9.32% | 630,838,199.11 | 8.73% | 8.68% |
其他业务 | 其他 | 205,805,258.67 | 2.80% | 183,765,491.17 | 2.54% | 11.99% |
总计 | 7,354,814,252.01 | 100.00% | 7,223,971,501.53 | 100.00% | 1.81%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通用照明产品 | 原材料 | 1,990,393,132.24 | 27.06% | 1,935,461,260.59 | 26.79% | 2.84% |
通用照明产品 | 人工 | 288,182,082.50 | 3.92% | 300,220,823.12 | 4.16% | -4.01% |
通用照明产品 | 折旧以及其他 | 217,552,399.74 | 2.96% | 205,416,457.12 | 2.84% | 5.91% |
通用照明产品 | 小合计 | 2,496,127,614.48 | 33.94% | 2,441,098,540.83 | 33.79% | 2.25% |
车灯产品 | 原材料 | 1,189,156,564.20 | 16.17% | 1,171,866,396.73 | 16.22% | 1.48% |
车灯产品 | 人工 | 172,159,579.91 | 2.34% | 133,268,897.37 | 1.84% | 29.18% |
车灯产品 | 折旧以及其他 | 137,468,951.76 | 1.87% | 136,335,174.11 | 1.89% | 0.83% |
车灯产品 | 小合计 | 1,498,785,095.87 | 20.38% | 1,441,470,468.21 | 19.95% | 3.98% |
LED封装及组件产品 | 原材料 | 1,460,582,341.01 | 19.86% | 1,576,705,592.88 | 21.83% | -7.36% |
LED封装及组件产品 | 人工 | 122,206,881.33 | 1.66% | 142,881,340.98 | 1.98% | -14.47% |
LED封装及组件产品 | 折旧以及其他 | 460,990,948.10 | 6.27% | 415,288,632.51 | 5.75% | 11.00% |
LED封装及组件产品 | 小合计 | 2,043,780,170.44 | 27.79% | 2,134,875,566.37 | 29.55% | -4.27% |
贸易及其他产品 | 原材料 | 962,531,357.13 | 13.09% | 896,164,035.04 | 12.41% | 7.41% |
贸易及其他产品 | 人工 | 33,748,393.71 | 0.46% | 32,061,365.70 | 0.44% | 5.26% |
贸易及其他产品 | 折旧以及其他 | 114,036,361.71 | 1.55% | 94,536,034.21 | 1.31% | 20.63% |
贸易及其他产品 | 小合计 | 1,110,316,112.55 | 15.10% | 1,022,761,434.95 | 14.16% | 8.56% |
其他业务 | 其他 | 205,805,258.67 | 2.80% | 183,765,491.17 | 2.54% | 11.99% |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873,925,420.73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0.69%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640,670,416.95 | 7.07% |
2 | 第二名 | 424,932,709.95 | 4.69% |
3 | 第三名 | 415,427,120.64 | 4.59% |
4 | 第四名 | 203,981,711.60 | 2.25% |
5 | 第五名 | 188,913,461.59 | 2.09% |
合计 | -- | 1,873,925,420.73 | 20.69%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前五名客户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712,586,626.83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1.94%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242,848,987.19 | 4.07% |
2 | 第二名 | 131,979,877.92 | 2.21% |
3 | 第三名 | 125,457,729.03 | 2.10% |
4 | 第四名 | 111,621,371.72 | 1.87% |
5 | 第五名 | 100,678,660.97 | 1.69% |
合计 | -- | 712,586,626.83 | 11.94%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331,039,604.55 | 256,820,593.82 | 28.90% | 主要系本期为拓展市场,支付产品销售的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业务宣传及广告费、差旅费及职工薪酬等费用所致。 | ||||
管理费用 | 430,544,371.96 | 408,119,409.22 | 5.49% | |
财务费用 | -32,498,749.52 | -31,478,088.43 | -3.24% | |
研发费用 | 483,579,093.81 | 440,787,934.06 | 9.71%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大功率高光效LED照明关键技术研究 | 在众多细分领域,大功率高光效的LED灯具的需求越来越多,开发出大功率高发光效率的照明产品,在荧光粉材料、散热材料、光学设计方面开展相关研究,以满足市场新认证标准对光效等级的要求。 | 研究中 | 解决大功率、高功率密度的LED灯具热管理难题,突破电源耐高温长寿命瓶颈,提升灯具系统光效及可靠性。 | 在光学设计、热管理方向布局核心技术专利,拓展公司大功率高光效产品布局。 |
特定光谱在视觉健康中的应用研究 | 寻找特定光谱与眼球屈光发育之间的关系并确定其影响机制,研究环境改善与主观视觉感知、视疲劳、视力变化和近视发生发展等的关系,建立光源及光分布对视力防护的影响模型,获得半导体照明光源的安全使用范围与条件,研制降低近视发生的照明光源及产品。 | 研究中 | 寻找特定光谱与眼球屈光发育之间的关系并确定其影响机制,设置实验组和对照组,研究不同光环境对近视发生发展的影响,包括小瞳和散瞳验光,眼轴长度、角膜曲率、前房深度等眼生物学参数。 | 在视力防护健康照明领域深入布局,解决视力防护的关键技术,开展医疗器械认证,为公司培养医疗器械产品开发和医疗体系建设的优秀团队。 |
智能动态光环境技术与应用研究 | 人工照明对人眼的光照损伤,对人体生物钟的破坏,使人们面临恶疾的风险提升,均引发了国内外光与视觉领域对健康的高度关注,成为当今学术界和产业界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人居环境光健康设计亟待突破的科学问题。 | 研究中 | 将聚焦在视觉功效、节律调节、情绪干预三个维度,开展一系列相关的实验、设计、应用的探索研究,积极倡导“光健康”理念及LED照明的集成创新应用。探索适于光与健康的实验研究方法;针对不同人群的特征和需求,在教育、办公、家居、医养场景中全面开展应用研究,并融合智能照明技术实现健康动态照明,打造佛照“光密码”技术。 | 通过智能调控手段切换光谱,对商业显色照明产品的迭代升级,切实将智能动态光环境新技术进行产业化转移,推动公司智能产品高质量发展。 |
智慧楼宇照明系统关键技术研究 | 构建公司核心智能照明策略,面向智慧建筑的 SaaS+PaaS 平台技术,采用多属性数据动态转换、时序数据库等一系列相关技术,可提供 HTTP、 MQTT 等多种接口,通过统一的云生态和策略服务体系为不同建筑用户提供定制化的智慧建筑解决方 | 研究中 | 通过智慧照明系统解决方案,可以实现“以人为本”,为人类提供更加舒适、更加安全、更加节能的光环境,实现智能照明和安防产品应用不同协议的互联互通,实现人工智能技术在智慧家庭领域的应用。 | 通过在灯具中增加智能控制模块,实现智能控制和满足丰富的用光场景,实现人工智能技术在智慧家庭领域的应用,推动智能照明产品往高端发展。 |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案。 | ||||
人体行为识别及反馈技术研究 | 传统的监测方法依赖于摄像头等传感器,然而摄像头涉及隐私并不适用于很多居家场景下的监测。毫米波雷达作为无线感知的设备与其他设备相比,具有无接触、不泄露隐私、不受光线影响、远距离、精度和分辨率更高的特点,因此毫米波雷达传感器有着更为广泛的应用价值。 | 研究中 | 在区域内构建一个复杂的WiFi链接网络,以隔离不同空间中不同人员的并发活动,并分别执行活动感知,跟踪定位功能与姿态(站立、坐姿、躺姿、跌倒)准确判别等功能。并通过先进的学习技术,使行为识别方法适应不同的环境。 | 智能化、绿色化产品是未来的趋势,掌握毫米波雷达传感器核心技术,研究人体行为识别及反馈,对公司人本照明产品升级换代提供良好的支持。 |
无线通信应用技术研究 | 为了更好地解决照明的便利性、舒适性和安全性,照明产品的智能化正在以较短的周期进行迭代更新。短距离无线通信一般被认为是最合适的通信技术,各种短距离无线通信协议的应用技术对照明系统和架构影响巨大。 | 研究中 | 建立ZigBee、 Z-Wave 无线通信应用技术、Zigbee/蓝牙双模无线通信技术、Wi-Fi/蓝牙双模无线通信应用技术库,包括硬件、射频、固件、系统集成等应用开发技术,实现基物物通信和组网功能。 | 开发电力载波通讯通信应用技术,使网随电通在同一供电环境实现设备间的通讯、远传等功能,解决行业关键技术,推动公司智能照明技术不断进步。 |
现代农业高效种植需求智能LED技术及系统研究 | 从关键技术创新,研究照明对现代农业的影响模式,就各类生物生长发育调控的绿色、生态、安全、智能光源系统研发及应用展开研究。 | 研究中 | 利用人工LED光源多样化、可控性的特点,通过红蓝等光质比例搭配等组合式人工光源管理,选择具有不同光质需求的我国传统大宗中药材,开展系统研究。 | 通过研制高价值植物专用LED灯具及其智能调控系统,打破植物光照LED被国际大厂独家垄断的技术和市场局面,摆脱受制于国外巨头专利制约,推动公司在LED植物光照领域的核心技术进步。 |
水产养殖生态照明技术及产业化 | 针对特定高经济价值育种进行专用灯具开发,并应用于海洋养殖产业中,明确养殖物种集约化养殖的光生物学特性,获取海洋养殖光因子参数建设主要养殖物种的光生物效应数据库。 | 研究中 | 通过特殊的光学设计和材质升级,使LED水产养殖照明产品将人工光源与鱼类视觉敏感性进一步匹配,借助适宜的人工补光有效提升鱼类生长速率,降低饵料投喂成本,提升养殖周期内的存活率,保障鱼类处于健康生长状态。 | 开发的水产养殖生态照明技术能够精细化调控水生生物的生长环境,促进鱼类的正常生长与发育,增加鱼类等质量和产量,同时使到水产养殖用户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对公司新发展的海洋照明赛道开拓市场起到重要作用。 |
智能化ADB远光模组 | 研制智能化远光模组,能在不同的行驶模式下利用远光光型切换有效的利用远光模式,提高汽车行驶安全,让驾驶更舒适。 | 研究中 | 通过电子软件,系统以及光学的设计开发,提高公司在智能化方面的开发能力。 | 提高公司在中高端车型配备智能化ADB远光的技术能力,为公司更好的占据中高端市场打开门槛。 |
前灯灯光模组 | 使模组产品系列具备市场竞争力 | 研究中 | 形成模组系列化,匹配市场主流客户 | 建立能符合市场、客户要求的模组产品,提升公司产品 |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竞争力。 | ||||
车灯电子控制器 | 研发专用电子控制器,实现高性能模组各项功能的控制 | 研究中 | 通过软件模块标准化,实现模块平台化 | 提升公司在电子领域的竞争力。 |
低环境污染量子点发光材料与器件的研制及其产业化应用 | 行业内量子点背光技术中量子点材料主要是CdSe体系,且CdSe量子点背光显示产品的镉含量高于欧盟RoHS标准,我国也出台了类似的低镉标准。本项目通过低镉量子点背光技术的研究,实现量子点背光膜片中镉的含量降低到欧盟RoHS标准内,并通过从量子点材料到量子点背光整机的产业链整合,促进量子点背光与显示产业的发展。 | 试产阶段 | 通过本项目实施,结合低环境污染量子点发光要求,发挥企业在LED行业的优势,研究适用于低环境污染量子点的背光技术,建立相应的配合低环境污染的量子点技术的背光模组中试线。 | 提高产品品质以及市场占有率 |
粤港澳智能微纳光电技术联合实验室 | 智能微纳光电技术融合光子学、纳米技术和人工智能,是国家先进制造、人工智能领域关键科学技术。本实验室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创新发展,汇聚四方优势,开展新型光电材料及微纳器件技术、半导体光电芯片微纳智能制造、半导体微纳智能显示研究,解决前瞻性国际科学问题和行业共性技术问题。实验室的建立将推进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对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光电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试产阶段 | 借助粤港澳大湾区地域和资源优势,聚焦光电材料—微纳器件—微纳制造—微纳显示链条,开展Micro-LED微纳显示技术路线研究工作,解决前瞻性科学问题与行业共性技术难题。 | 通过创新合作机制,粤澳优势互补,解决行业共性技术问题,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
高亮度高对比度全彩Micro-LED显示关键技术研究 | Micro-LED凭借高效率、节能、主动发光、超高分辨率等优势,从各种新型显示技术中脱颖而出,成为新的技术竞争焦点。本项目从国家政策、社会发展等方面对大屏幕4K/8K超高清显示的重大需求出发,结合国内外全彩Micro-LED显示屏的主要发展趋势,突破全彩化封装技术等产业核心技术瓶颈,开发出满足市场对交互性更强、显示性能更好等需求的高亮度、高对比度Micro-LED显示器件及模组。 | 试产阶段 | 本项目从国家政策、社会发展等方面对大屏幕4K/8K超高清显示的重大需求出发,结合国内外全彩Micro-LED显示屏的主要发展趋势,突破全彩化封装技术等产业核心技术瓶颈,开发出满足市场对交互性更强、显示性能更好等需求的高亮度、高对比度Mini/Micro-LED显示器件及模组,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各行业发展,进一步巩固我国在显示应用领域的优势地位。 | 推进我国LED显示产业链国产化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
4K/8K超高清全彩Micro-LED显示关键 | Micro/Mini-LED器件为代表的超清显示核心技术仍 | 试产阶段 | 本项目通过研究高密度IMD Mini/Micro-LED集成封装技术 | 巩固我司在显示应用领域的优势地位 |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技术研究 | 然被韩国三星、美国苹果以及日本索尼等国际巨头企业垄断,省内厂商涉足需要支付高昂的专利费用,严重制约着广东省LED产业的战略转型。因此,需要大力发展超清视频显示产业,其关键在于突破Micro/Mini-LED器件技术瓶颈,实现LED产业向超清显示的转型升级,从而奠定我省LED显示在国际的技术先进地位。 | 研究、Mini/Micro-LED显示器件高兼容度像素剪裁制造技术研究、Micro-LED芯片巨量转移技术研究等技术难题,研制出高性能Mini/Micro-LED显示器件及显示模组,相关技术将打破国际巨头封锁,填补本土高端应用领域空白,实现4K/8K在高清显示领域高效快速发展。 | ||
面向现代农业高效种植需求的LED技术及其示范应用 | 种植业是农业的核心和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高价值作物种植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基础。LED植物照明是随着现代农业生产模式与半导体照明技术发展而出现的新技术,被国内外列为农业高技术新兴产业重要方向。但我国LED植物照明技术研发起步相对较晚,技术水平与国际一流企业存在差距。本项目围绕LED植物照明提光效降能耗的产业需求和农作物繁育过程对高光效的生理需求,形成面向现代农业高效种植的LED技术体系,推动LED技术在作物育种与高价值作物高效生产领域的产业化应用,带动智慧农业高质量发展。 | 研究开发阶段 | 本项目通过现代农业种植用高效LED外延调控生长研究、高光效LED芯片结构设计与制备工艺研究以及高光效LED器件结构设计与封装工艺研究,形成面向现代农业高效种植的LED技术体系,为现代农业高效种植专用LED灯具系统制造提供芯片及器件支撑,促使我国LED植物照明技术跃居国际领跑水平。 | 植物照明:助推我司植物照明产品在高价 值作物中得到示范应用 紫外产品:助推我司深紫外产品在公共消 杀卫生领域得到示范应用 |
面向公共卫生等领域的深紫外LED模组和装备开发及应用示范 | 由于深紫外LED的高效杀毒灭菌能力以及安全、环保、无二次污染的优势,是替代传统汞灯消毒灭菌的必然选择。随着深紫外LED性能的提升,深紫外LED在公共卫生和物流领域病菌灭活的应用场景具备了实施空间。本项目通过面向公共卫生领域的高安全性、智能化的深紫外LED消杀装备及系统解决方案的研究,促进公共卫生安全领域与深紫外LED产业跨界整合,推动我国公共卫生和物流领域净化和消毒市场的规模化应用,为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做出贡献。 | 研究开发阶段 | 本项目面向深紫外LED对病毒的灭活技术和市场需求,研发出面向病菌消杀的低热阻、高可靠通用型深紫外LED光源,集成应用场景匹配的智能识别和驱动控制技术,以及病菌消杀装备并在公共卫生领域开展示范应用,进一步带动公共消杀等相关产业升级发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 带动深紫外公共消杀相关产业的升级发展 |
倒装结构高性能深 | 本项目旨在通过与“一带 | 研究开发 | 本项目通过开发倒装结构高性能 | 提高产品品质以及 |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紫外LED的外延生长及芯片制备技术 | 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引进国际先进技术,为广东省LED行业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性能深紫外LED制备技术,从而推动珠三角地区LED产业链的发展,达到国际水平或者实现弯道超车,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 阶段 | 深紫外LED的外延生长及芯片制备技术,并通过优化关键工艺,获得高质量高A1组分A1GaN材料、高性能深紫外LED外延结构,实现深紫外LED芯片的研制。 | 市场占有率 |
宽禁带氧化镓单晶材料与器件 | 氧化镓晶体是一种新型的超宽禁带半导体,在军事、能源、医疗、环境等领域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目前,氧化镓单晶衬底高昂的价格与外延及器件技术的不成熟,大大影响了氧化镓产业的进程。本项目目标打造从单晶衬底到实用器件的全产业链,实现在广东省内的产业化落地,增强广东在第三代半导体方面布局,推动广东成为国内宽禁带半导体研究。 | 试产阶段 | 项目针对氧化镓单晶与器件,采取单晶衬底-外延薄膜-器件-封装的全链条设计,力求突破氧化镓产业化瓶颈问题,开发出氧化镓肖特基二极管功率电子器件、氧化镓MOSFET功率电子器件,并实现产业化。 | 提高产品品质以及市场占有率 |
面向新型显示的户内小间距LED显示器件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 随着LED技术持续进步,LED尺寸的微型化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令LED在显示领域焕发出新的活力,小间距LED显示、Mini LED显示、Micro LED显示等新型显示技术轮番登场。本项目基于5G+4K/8K超高清显示平台对户内小间距显示应用场景创造的新机遇,开展户内小间距LED显示器件关键技术研究,抢占新型显示领域技术高地,形成新型显示的示范作用,建立强大的技术壁垒,巩固企业核心竞争力。 | 研究开发阶段 | 本项目基于在显示封装领域的技术优势,进一步突破LED显示器件可靠性能的提升瓶颈,优化显示模组封装工艺提升使用率,促进小间距显示器件在高清显示屏终端产品的应用及推广,抢占新型显示领域技术高地,使企业在行业内建立起强大的技术壁垒,巩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 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巩固核心竞争力 |
面向家电的智能化显示模块的研究与应用 | 显示模块是LED应用最广泛的领域之一,空调、冰箱、热水器、洗衣机各种家用电器对LED显示模块的使用进一步扩大。因此,开拓智能家居、家电市场,为客户提供完善高效、定制化的智能设计解决方案,不仅可以为智能家电市场注入新活力,助力推动智能化家电产业健康、高质量发展,也可为企业创造稳定的经济效益。 | 研究开发阶段 | 本项目基于LED显示模块在家用电器、医疗设备、玩具、游戏机等应用场景的显示及控制功能优势,开展蓝牙通信、语音播报、触摸控制、高清彩显等智能显示模块的研究,进一步扩展用户使用场景,完善显示模块功能性,使显示模块和外部模组的交互更加智能化和集成化,推动智能化家电产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 提高产品品质以及市场占有率 |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高性能消费型光电子器件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 | 由于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升,消费电子市场迅猛增长,消费者对于消费产品逐年增加的性能提高需求,强力催发了高性能消费电子的更新换代,然而高性能消费电子元器件封装技术长期被美、日、德等发达国家所占有。因此。亟需在高性能消费电子LED器件重大技术上实现突破,打破国外企业对高性能消费电子的垄断,促进高性能消费电子元器件实现国产化替代,推动整个LED科技产业链的革新与升级。 | 试产阶段 | 本项目通过攻关高性能消费电子LED器件封装工艺提升器件空间颜色均匀性、高性能消费电子LED器件新型芯片级尺寸封装结构和高性能消费电子LED器件降低固晶空洞率等产业前沿技术,推动高性能消费电子元器件制造向“高精尖”方向发展,进一步促进高性能消费电子元器件实现国产化替代。 | 提高产品品质以及市场占有率 |
基于通用及车用的LED照明关键封装技术研究与应用 | 随着LED照明技术的发展,在通用照明领域发展趋势在于不断提升光的品质,健康和高光效是其主要方向,改进LED照明技术不足提升光效是进入高阶照明市场的关键。在汽车照明领域随着汽车智能程度不断提升,智能交互LED照明逐渐发展成为车用照明的新赛道。因此,开展通用照明及车用照明LED关键技术的研究意义重大。 | 试产阶段 | 本项目基于通用照明和车用照明的市场需求,专注白光LED封装领域,提升LED的光品质、光效、显示效果以及散热、耐热性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提升公司白光LED在通用照明和车用照明市场的影响力,拓宽照明市场。 | 提高产品品质以及市场占有率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735 | 1920 | -9.64%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4.17% | 14.89% | -0.72%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962 | 999 | -3.70% |
硕士 | 104 | 105 | -0.90% |
博士及以上 | 15 | 18 | -16.67% |
大专及以下 | 654 | 798 | -18.05%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621 | 793 | -21.69% |
30~40岁 | 747 | 777 | -3.24% |
40岁以上 | 367 | 355 | 3.38%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534,561,947.29 | 503,728,194.02 | 6.12%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5.90% | 5.75% | 0.15%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 | 0.00 | 43,625,369.92 | -100.00% |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元) |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8.66% | -8.66%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适用 □不适用2023 年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相关要求列报,2022 年研发投入含因实施 R&D 活动而进行固定资产建造、购置、改扩建以及大修理等的支出,包括土地与建筑物支出、仪器与设备支出。其他说明: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统计的研发投入,包括计入营业成本的研发投入和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费用化的研发支出。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53,456.19万元占营业收入5.90%,其中公司中、小试生产的产品对外销售后所形成的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对应支出计入主营业务成本5,098.29万元。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513,648,453.74 | 8,658,886,730.27 | -1.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39,258,474.76 | 7,593,998,409.58 | -3.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4,389,978.98 | 1,064,888,320.69 | 10.2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3,342,286.04 | 378,208,504.00 | 11.9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30,862,869.12 | 724,926,218.64 | 56.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7,520,583.08 | -346,717,714.64 | -104.0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04,603,429.35 | 1,156,078,320.59 | 21.5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21,157,492.22 | 1,901,637,286.67 | -62.0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3,445,937.13 | -745,558,966.08 | 191.6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55,281,636.62 | 5,762,254.34 | 19,949.1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度较上年同期增加10.28%,主要系母公司加强库存管控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度较上年同期减少104.06%,主要系本期购买大额存单等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度较上年同期增加191.67%,主要系上期支付同一控制下子公司国星光电股权转让款较多以及本期增资扩股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年度较上年同期增加19,949.13%,主要系本期增资扩股收到募集资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74,389,978.98元,本年度净利润为384,672,601.98元,差额为789,717,377.00元,主要系本期销售的商品收到的现金大于采购原材料支付的现金,且非付现成本较多。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4,598,948.35 | 3.60% | 主要系本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及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所致。 | 是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129,444.26 | 0.28% | 主要系本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是 |
资产减值 | -81,268,657.36 | -20.03% | 主要系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 是 |
营业外收入 | 9,540,666.39 | 2.35% | 主要系本期报废设备出售及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结转所致。 | 否 |
营业外支出 | 6,538,763.70 | 1.61% | 主要系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所致及预付款项结转等。 | 否 |
其他收益 | 90,204,646.62 | 22.23% | 主要系本期收到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52,131,054.21 | -12.85% | 主要系计提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是 |
资产处置收益 | 12,719,324.89 | 3.13% | 主要系处置非流动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3,596,049,654.55 | 21.24% | 2,484,508,907.43 | 16.25% | 4.99% | 主要系本期增资扩股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
应收账款 | 2,093,499,280.40 | 12.36% | 1,920,770,941.76 | 12.56% | -0.20% | |
合同资产 | 4,252,013.94 | 0.03% | 5,466,875.07 | 0.04% | -0.01% | |
存货 | 1,971,171,641.14 | 11.64% | 2,031,637,401.87 | 13.29% | -1.65% | |
投资性房地产 | 163,636,347.41 | 0.97% | 44,611,882.44 | 0.29% | 0.68%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9,188,555.15 | 1.06% | 181,931,792.66 | 1.19% | -0.13% | |
固定资产 | 3,453,214,586.47 | 20.39% | 3,508,094,282.41 | 22.95% | -2.56% | |
在建工程 | 1,174,533,505.11 | 6.94% | 1,282,780,335.14 | 8.39% | -1.45% | |
使用权资产 | 8,812,320.64 | 0.05% | 13,047,727.73 | 0.09% | -0.04% | |
短期借款 | 220,019,877.73 | 1.30% | 157,715,359.35 | 1.03% | 0.27% | |
合同负债 | 235,335,693.28 | 1.39% | 125,143,161.61 | 0.82% | 0.57% | |
长期借款 | 253,093,421.29 | 1.49% | 747,931,023.71 | 4.89% | -3.40% | 主要系部分从借入到偿还的初始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借款本金及利息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影响所致。 |
租赁负债 | 4,310,967.92 | 0.03% | 7,055,542.18 | 0.05% | -0.02% | |
应收票据 | 1,057,352,267.60 | 6.24% | 821,537,774.07 | 5.37% | 0.87% | |
应收款项融资 | 443,201,960.02 | 2.62% | 569,868,831.79 | 3.73% | -1.11% | |
其他债权投资 | 454,822,905.25 | 2.69% | 0.00 | 0.00% | 2.69% | 主要系本期购买银行大额存单所致。 |
无形资产 | 434,549,913.99 | 2.57% | 340,166,852.37 | 2.22% | 0.35% | |
应付票据 | 2,271,174,787.69 | 13.41% | 1,975,743,568.71 | 12.92% | 0.49% | |
应付账款 | 2,875,980,206.64 | 16.98% | 2,513,177,458.14 | 16.44% | 0.5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3,914,214.45 | 2.03% | 65,540,510.67 | 0.43% | 1.60% | 主要系部分从借入到偿还的初始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借款本金及利息重分类影响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261,541,896.45 | 1,129,444.26 | 90,423,448.92 | 200,565,014.22 | 152,529,775.41 | |||
3.其他债权投资 | 450,000,000.00 | 4,822,905.25 | 454,822,905.25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64,191,346.40 | -163,447,307.93 | 423,212,085.59 | 981,292.12 | 699,762,746.35 | |||
5.应收款项融资 | 569,868,831.79 | 126,666,871.77 | 443,201,960.02 | |||||
金融资产小计 | 1,695,602,074.64 | -162,317,863.67 | 423,212,085.59 | 540,423,448.92 | 328,213,178.11 | 4,822,905.25 | 1,750,317,387.03 | |
上述合计 | 1,695,602,074.64 | -162,317,863.67 | 423,212,085.59 | 540,423,448.92 | 328,213,178.11 | 4,822,905.25 | 1,750,317,387.03 | |
金融负债 | 4,679,000.00 | 4,679,00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1)其他债权投资本期购买金额为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大额存单),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报告期内购入大额存单450,000,000.00元,累计公允价值变动0.00元,其他变动为累计确认利息4,822,905.25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86,328,752.85 | 票据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预售房款等 |
应收票据 | 873,275,556.80 | 票据池质押、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应收票据 |
应收款项融资 | 120,221,199.92 | 票据池质押 |
固定资产 | 219,746,331.38 | 关联方抵押担保,详见第十节十四、(三)“担保事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无形资产 | 10,652,715.04 | 项” |
合计
合计 | 1,710,224,555.99 | --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73,881,228.98 | 1,656,670,405.07 | -89.50%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新一代LED封装器件及芯片扩产项目 | 其他 | 是 | LED封装行业 | 1,739,348.62 | 870,111,976.30 | 自筹资金 | 97.91% | 不适用 | 2019年01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投资新一代LED封装器件及芯片扩产项目的公告》(子公司国星光电公告) | ||
吉利产业园项目(不含土地购置) | 其他 | 是 | LED封装行业 | 81,479,441.21 | 536,870,816.20 | 自筹资金 | 31.31% | 不适用 | 2020年08月07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投资建设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项目的公告》(子公司国星光电公告) | ||
合计 | -- | -- | -- | 83,218,789.83 | 1,406,982,792.50 | -- | --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002074 | 国轩高科 | 83,014,485.13 | 公允价值计量 | 493,967,194.53 | -125,590,688.03 | 285,362,021.37 | 368,376,506.5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601187 | 厦门银行 | 152,957,606.83 | 公允价值计量 | 328,664,290.95 | -37,856,619.90 | 137,850,064.22 | 16,633,969.35 | 290,807,671.0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自有资金 | ||
其他 | 无 | 广东发展银行佛山分行 | 500,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500,000.00 | 5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601777 | 力帆科技 | 1,176,008.74 | 公允价值计量 | 972,032.92 | -70,510.16 | 901,522.7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他 | ||||
境内外股票 | 000980 | 众泰汽车 | 423,448.92 | 公允价值计量 | -345,673.90 | 423,448.92 | 77,775.0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他(债转股被动持有)(注) | ||||
合计 | 238,071,549.62 | -- | 824,103,518.40 | -163,863,491.99 | 423,212,085.59 | 423,448.92 | 0.00 | 16,633,969.35 | 660,663,475.33 | -- | -- |
注:本期持有的众泰汽车(000980)股票为报告期内,南宁燎旺债转股被动持有。公司债务人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被其一债权人申请重整,根据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众泰汽车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重整计划,南宁燎旺将获得10万元现金清偿及26099股众泰汽车股票。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美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普通远期 | 1,000 | 1,000 | 0 | 0 | 0 | 1,000 | 0 | 0.00% |
普通远期 | 1,000 | 1,000 | 0 | 0 | 0 | 1,000 | 0 | 0.00% |
普通远期 | 1,000 | 1,000 | 0 | 0 | 0 | 1,000 | 0 | 0.00% |
外汇期权 | 500 | 0 | 0 | 0 | 500 | 500 | 0 | 0.00% |
外汇期权 | 500 | 0 | 0 | 0 | 500 | 500 | 0 | 0.00% |
外汇期权 | 600 | 0 | 0 | 0 | 600 | 600 | 0 | 0.00% |
外汇期权 | 750 | 0 | 0 | 0 | 750 | 750 | 0 | 0.00% |
外汇期权 | 750 | 0 | 0 | 0 | 750 | 750 | 0 | 0.00% |
外汇期权 | 750 | 0 | 0 | 0 | 750 | 750 | 0 | 0.00% |
外汇期权 | 750 | 0 | 0 | 0 | 750 | 750 | 0 | 0.00% |
外汇期权 | 600 | 0 | 0 | 0 | 600 | 600 | 0 | 0.00% |
外汇期权 | 750 | 0 | 0 | 0 | 750 | 750 | 0 | 0.00% |
外汇期权 | 750 | 0 | 0 | 0 | 750 | 750 | 0 | 0.00% |
外汇期权 | 750 | 0 | 0 | 0 | 750 | 750 | 0 | 0.00% |
外汇期权 | 750 | 0 | 0 | 0 | 750 | 750 | 0 | 0.00% |
合计 | 11,200 | 3,000 | 0 | 0 | 8,200 | 11,200 | 0 | 0.00%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否 |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本报告期,实际损益为-259.29万美元。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降低外汇市场风险,锁定出口业务的工业利润,规避汇率风险。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 | 远期结汇业务的风险分析: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2、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4、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5、回款预测风险:营销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1、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适时调整经营策 |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2、公司已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国星光电也制订了《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3、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拟加大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的力度,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须严格基于公司的外汇收入预测,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模,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按照银行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公允价值变动主要是汇率变动差异所致。 |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2年8月13日、2023年08月01日 |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出口业务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投机性操作,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制定了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措施,风险可控。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3年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 109,455.18 | 108,841.55 | / | / | / | / | / | 109,163.23 | / | / |
合计 | -- | 109,455.18 | 108,841.55 | / | / | / | / | / | 109,163.23 | -- |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无。 |
注:本年度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0.00元,可置换的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87,975,313.46元。上述可置换金额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3]第22-00052号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处于待置换状态;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为1,091,632,250.9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公告。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 | 否 | 36,464.27 | 35,850.64 | 293.66 | 293.66 | 0.82% | 2026年11月 | - | 不适用 | 否 |
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 否 | 25,252.91 | 25,252.91 | 7,364.57 | 7,364.57 | 29.16% | 2025年05月 | - | 不适用 | 否 |
智慧路灯建设项目 | 否 | 9,179.52 | 9,179.52 | 66.14 | 66.14 | 0.72% | 2025年05月 | - | 不适用 | 否 |
车灯模 | 否 | 24,008. | 24,008. | 150.53 | 150.53 | 0.63% | 2025年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组生产建设项目 | 8 | 8 | 05月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4,549.68 | 14,549.68 | 922.62 | 922.62 | 6.34% | 2024年05月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09,455.18 | 108,841.55 | 8,797.52 | 8,797.52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合计 | -- | 109,455.18 | 108,841.55 | 8,797.52 | 8,797.52 | -- | -- | 0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募投项目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 | 不适用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57.9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8797.53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260.40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22-00052号)。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公司已于2024年1月全部完成上述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的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24年2月5日,公司使用59,9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制造业 | 618,477,169.00 | 6,526,413,104.58 | 3,803,439,979.36 | 3,541,637,227.92 | 79,839,482.04 | 85,535,534.98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制造业 | 35,055,700.00 | 2,487,842,891.97 | 920,084,548.62 | 1,585,442,717.59 | 43,135,821.08 | 47,194,316.22 |
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制造业 | 38,150,000.00 | 192,086,603.96 | 84,324,956.46 | 240,858,649.44 | 17,144,595.82 | 14,718,134.66 |
佛山照明禅昌光电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制造业 | 72,782,944.00 | 786,385,311.38 | 311,088,094.29 | 1,248,871,031.53 | 96,964,430.10 | 81,808,402.99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FSL LIGHTING GMBH(佛山照明欧洲有限责任公司) | 注销 | 对公司生产和业绩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于2022年2月完成购买广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国星光电21.32%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该交易完成后,公司最终持有国星光电21.48%的股份,国星光电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22年一季度将国星光电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于2021年7月与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原有股东签订股权协议,通过股权收购及增资扩股的方式并购南宁燎旺,交易完成后,公司最终持有南宁燎旺53.79% 的股份,南宁燎旺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自取得其实际控制权之日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与佛山市智必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百达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于2016年 10月21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23年1月16日智达公司按实缴股本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其66.84%股权,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佛山照明禅昌光电有限公司(前身为“佛山禅昌电器(高明)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变更为佛山照明禅昌光电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与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已获佛山市高明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明外贸引字【2005】79号”批准并于2005年8月23 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持有其70%股权,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16 年8月23日,本公司与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本公司收购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所持该公司30%股权,收购后,本公司持有佛山照明禅昌光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以技术和服务为主线,聚焦品牌和价值,紧紧围绕向“中高端智能制造”升级,向“提供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转型,向“智慧、健康、绿色的人本照明”跨越。同时,在应用端上发力,持续向物联网生态圈和细分领域拓展,不断开发出新的应用场景和产品,持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快公司新一轮的发展。
(二)2024年经营计划
1、着力抓好增量拓展,进一步巩固良好态势
坚持保效益稳增长,打好市场拓展“组合拳”。一是大力推进营销模式变革。抓好经销商管理,培育和开发一批有实力有规模的经销商;不断开拓五金终端网点和专卖店门店,加快拓展和覆盖空白市场;坚持TO B 和TO C并举,通过拓展电商及家装市场等途径,加快做大TO C业务和自营盘体量;大力拓展海外自主品牌业务,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二是聚焦攻坚大客户大项目。将攻坚大客户大项目作为经营的重中之重,加强与设计院的合作,从源头导入工程项目,抓住广东省“1310”具体部署发展机遇。三是加快做大新业务的体量规模。全力拓展长三角、珠三角新能源车灯业务,不断提升中高端产品销售占比;抢抓国内海洋牧场建设机遇,全力攻坚水产养殖、集鱼、船舶照明等业务;在智能照明、健康照明等领域,发挥公司产品和渠道优势,找准发力点,不断扩大销售。
2、着力抓好创新驱动,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
以打造“三个一流”积聚创新动能,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在建设一流研发机构上,继续联合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整合创新资源,打造协同创新平台,为技术创新赋予强劲动能。在引进一流研发人才上,配强配齐研究院相关负责人及研发队伍人员,为新产品研发工作的开展提供人才支撑。在推出一流产品上,结合市场需求,加快研发推出具有公司特色的高品质、差异化产品,以走出一条“灯光+”的集成创新之路。
3、着力抓好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运营质效
继续强化管理练内功,深挖潜力提效益。一要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围绕关键财务指标,持续进行对标,强力开展抓追收、清库存、降成本、控费用等专项行动,补齐管理短板,夯实管理基础。二要加强品质提升。构建从设计端、采购端、生产端到检验端的全链条品质管控体系,全面提升品质水平。三要继续加强风险防控。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加强重大事项的合规审查,抓好重大隐患的预警处置,持之以恒抓实安全环保工作,确保企业发展行稳致远。四要深耕品牌和企业文化建设。对公司品牌进行提炼升级,结合“中华老字号”的认定,诠释出新的品牌内涵并进行宣传推广,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和影响力;挖掘企业使命愿景、核心价值等内涵,开展文化体系设计和宣贯,让“佛照文化”成为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软实力。
(三)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宏观经济波动及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当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若宏观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可能对行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同时,照明行业作为充分竞争的行业,且随着行业市场规模增速的放缓,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可能进一步加剧。
应对措施:公司将继续坚持既定的战略,加大力度开发新产品,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大力拓展智能照明、健康照明、海洋照明、动植物照明等细分领域市场,并加快将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导入市场,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同时通过优化营销网络,加大对国内外大客户的业务聚焦和拓展,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芯片、灯珠、电子元器件、铝基板、塑料件、金属材料等,其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产生影响。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上涨,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关注市场动态,收集信息,分析预判主要原材料供应及价格走势,以做好原材料采购计划;通过加强谈判、调整优化供应商、完善供应链管理、实施新材料替代等措施,降低采购成本。
3、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海外销售超20%,相应的货款主要以美元结算,如果人民币大幅升值,可能影响公司海外市场销售的价格竞争力,并导致汇兑损失增加,从而对公司净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及时关注、分析结算货币汇率政策及波动趋势,加强结算货币管理,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对锁定汇率,最大限度降低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4、应收账款的收回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规模也相应增长,如果未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变化、客户自身经营情况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客户不能及时或无力支付货款时,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应对措施:不断优化应收账款风险管理体系,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定期评价客户信用状况,加强客户的风险评估;加强合同审批管理,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将客户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纳入业务部门的考核指标体系,降低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3年02月06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兴业证券、浙商证券、天风证券、恒大人寿。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1) | 巨潮资讯网 |
2023年03月15日 | 公司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 | 国信证券、安信证券、华西证券、中信证券等21家机构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2) | 巨潮资讯网 |
2023年06月12日 | 公司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 | 安信证券、汉和资本、博时基金等42家机构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3) | 巨潮资讯网 |
2023年06月28日 | 全景网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民生证券、信达证券、开源证券等7家机构投资者及线上网络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4) | 巨潮资讯网 |
2023年08月30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国泰君安、顺银产融、一创证券投资等9家机构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5) | 巨潮资讯网 |
2023年09月19日 | 全景网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网络远程参与的广大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6) | 巨潮资讯网 |
2023年10月20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国泰君安、平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等20家机构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7) | 巨潮资讯网 |
2023年10月27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深圳富存投资、招商致远资本、华体私募基金等20家机构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8) | 巨潮资讯网 |
2023年11月15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广发证券、珠江人寿保险、深圳红筹投资等5家机构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9) | 巨潮资讯网 |
2023年11月21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慧创蚨祥、阿巴马资产、国信证券自营等6家机构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10) | 巨潮资讯网 |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一套有效的公司治理体系。目前,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负其责的治理结构,并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建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强化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信息披露要求、禁止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公司与大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做到“五分开”,完全具有独立性。根据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定及时修订与完善公司各项制度。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在业务方面,公司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拥有独立的业务部门和管理体系,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2、在人员方面,公司制定了独立的劳动、人事、薪酬等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人事职能部门、经营管理团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任职,并均在本公司领薪。
3、在资产方面,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对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厂房、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资产均合法拥有所有权,对公司的所有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产的行为。
4、在机构方面,公司设立了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的建立及运作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执行,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署办公的情况。
5、在财务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独立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并依法独立纳税,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3.60% | 2023年03月31日 | 2023年04月01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43.16% | 2023年05月10日 | 2023年05月11日 |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1.47% | 2023年12月22日 | 2023年12月23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万山 | 男 | 54 | 董事长 | 现任 | 2024年02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
庄坚毅 | 男 | 72 | 副董事长 | 现任 | 2015年12月25日 | 11,903,509 | 0 | 0 | 0 | 11,903,509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张学权 | 男 | 46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02月26日 | 73,052 | 0 | 0 | 0 | 73,052 | ||
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12月21日 | ||||||||||
陈明杰 | 男 | 40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02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
胡逢才 | 男 | 58 | 董事 | 现任 | 2022年06月30日 | 0 | 0 | 0 | 0 | 0 | ||
李希元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09月13日 | 0 | 0 | 0 | 0 | 0 | ||
张仁寿 | 男 | 5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09月13日 | 0 | 0 | 0 | 0 | 0 | ||
窦林平 | 男 | 6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08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
李经纬 | 男 | 47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2年01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
庄竣杰 | 男 | 38 | 监事 | 现任 | 2015年12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
李一帜 | 男 | 36 | 监事 | 现任 | 2020年08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
叶正鸿 | 男 | 50 | 监事 | 现任 | 2010年05月27日 | 77,561 | 0 | 0 | 0 | 77,561 | ||
林庆 | 男 | 54 | 监事 | 现任 | 2016年09月20日 | 22,583 | 0 | 0 | 0 | 22,583 | ||
张勇 | 男 | 49 | 常务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02月05 | 77,596 | 0 | 0 | 0 | 77,596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日 | ||||||||||||
陈煜 | 男 | 51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4年05月13日 | 66,066 | 0 | 0 | 0 | 66,066 | ||
汤琼兰 | 女 | 53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16年01月26日 | 75,940 | 0 | 0 | 0 | 75,940 | ||
黄震环 | 男 | 36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1年05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吴圣辉 | 男 | 53 | 董事长 | 离任 | 2020年05月07日 | 2024年02月23日 | 0 | 0 | 0 | 0 | 0 | |
雷自合 | 男 | 56 | 董事兼总经理 | 离任 | 2020年05月07日 | 2023年09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张险峰 | 男 | 53 | 董事 | 离任 | 2020年08月24日 | 2023年09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黄志勇 | 男 | 54 | 董事 | 离任 | 2015年12月25日 | 2024年02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
焦志刚 | 男 | 51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13年09月17日 | 2023年12月29日 | 90,399 | 0 | 0 | 0 | 90,399 | |
魏彬 | 男 | 54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09年09月28日 | 2024年01月19日 | 105,226 | 0 | 0 | 0 | 105,226 | |
合计 | -- | -- | -- | -- | -- | -- | 12,491,932 | 0 | 0 | 0 | 12,491,932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2023年9月,雷自合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2023年9月,张险峰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2023年12月,焦志刚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24年1月,魏彬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24年2月,黄志勇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2024年2月,吴圣辉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吴圣辉 | 董事长 | 离任 | 2024年02月23日 | 工作调动原因辞职 |
雷自合 | 董事 | 离任 | 2023年09月11日 | 工作调动原因辞职 |
总经理 | ||||
张险峰 | 董事 | 离任 | 2023年09月11日 | 工作调动原因辞职 |
焦志刚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3年12月29日 | 工作调动原因辞职 |
魏彬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4年01月19日 | 工作调动原因辞职 |
黄志勇 | 董事 | 离任 | 2024年02月05日 | 工作调动原因辞职 |
万山 | 董事、董事长 | 被选举 | 2024年02月26日 | 被选举 |
张学权 | 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02月26日 | 被选举 |
总经理 | 聘任 | 2023年12月21日 | 聘任为总经理 | |
陈明杰 | 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02月26日 | 被选举 |
张勇 | 常务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4年02月05日 | 聘任为常务副总经理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工作经历
万山:男,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曾任广东省委宣传部讲师团副主任科员、驻揭阳市榕城区永东村“十百千万”工作组组员、广东省委宣传部讲师团教研室副主任、广东省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广东省委宣传部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广东省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2024年1月起任本公司党委书记,2024年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庄坚毅:男,1951年出生,大学本科,工商管理硕士。现任香港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董事长,从事电光源器材生产与贸易业务四十多年。1995年至2010年曾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2015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张学权: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工商管理硕士。1996年进入公司工作,1996年10月至12月在原碘钨灯车间工作,1997年1月至2002年8月先后在技术部、质量管理部工作,2002年9月至2008年5月任灯具车间主任;2008年6月至2016年8月任企业管理部部长,2016年2月至 2018年12月兼任办公室主任、投资部部长;2010年7月至 2017年6月任公司科室党支部书记;2015年7月起任公司党委委员;2013年5月至2016年8月任公司监事;2016年8月至
2020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3年12月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3年12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4年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曾兼任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佛山科联新能源产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目前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星光电董事。陈明杰:男,198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历任广东省人民广播电台政文部副监制、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秘书、党群人事部高级主管、副部长、部长、团委书记;2023年8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24年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胡逢才:男,196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广东省委党校现代经济管理专业毕业,高级会计师。历任广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审计部副经理、经理,广东省广业冶金有限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韶钢松山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省广晟冶金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三工作组监事会主席、经营管理部副部长,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派驻上市公司专职董事。2022年6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目前兼任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风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希元:男,196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广东省京珠高速公路粤境北段建设管理处副主任,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基建管理部副部长,广东省晶通公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南粤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仁寿:男,1965年5月出生,博士,教授,博士后合作导师,博士生导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石油工业部广州外语培训中心助教、讲师、副教授,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编审,现任广州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他社会兼职包括:广州市人大预算委专家组成员、广州市
人大经济委专家组成员、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地方公共财政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统计局专业咨询委员、广东沿海经济带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广东华南经济发展研究会会长、广东韶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专家及创新创业发展专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特约研究员。2021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窦林平:男,中国国籍,汉族,1959年8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灯具厂设计科副科长、北京灯具研究所设计标准室主任、副所长,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副秘书长、常委理事,中国照明学会常务理事、秘书长,现任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副理事长、CSA城市与文旅照明专业委员会主任,任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工作经历
李经纬:男,1976年11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经济师、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曾任广东长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广东长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2021年12月当选本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2年1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一帜:男,中共党员,汉族,1987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ACC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历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计助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项目经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项目经理;现任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结算中心)高级主管。2020年8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庄竣杰:男, 1985年9月出生, 香港永久居民, 大学本科学历, 曾仼埃森哲软件顾问经理, 现任香港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董事。 2015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叶正鸿:男,197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5年7月进入本公司工作;1995年7月至1997年6月在机修车间工作;1997年7月至2001年1月在机械动力部工作;2001年2月至2005年1月在T8日光灯分厂工作,担任设备管理主任;2005年5月至2007年1月任机修车间主任;2006年5月至2007年12月任机械动力部部长;2008年1月至2016年2月任T8日光灯分厂厂长;2016年3月
至2019年3月任生产部部长;2019年4月至2020年6月任电商事业部总监;2016年11月至2020年2月任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任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4月起任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第六、七、八、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林 庆:男,196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1991年8月进入本公司工作;1996年6月至2002年2月担任水银灯车间技术员、车间主任;2002年3月至2009年9月任日光灯分厂车间主任、厂长;2009年10月至2020年9月任技术部部长;2020年10月至2022年1月任研发部技术总监;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安全总监;2015年7月当选为公司纪委委员;2016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
张学权: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工商管理硕士。1996年进入公司工作,1996年10月至12月在原碘钨灯车间工作,1997年1月至2002年8月先后在技术部、质量管理部工作,2002年9月至2008年5月任灯具车间主任;2008年6月至2016年8月任企业管理部部长,2016年2月至 2018年12月兼任办公室主任、投资部部长;2010年7月至 2017年6月任公司科室党支部书记;2015年7月起任公司党委委员;2013年5月至2016年8月任公司监事;2016年8月至2020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3年12月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3年12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4年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曾兼任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佛山科联新能源产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目前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星光电董事。张勇:男,197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7月进入本公司工作,1999年10月至2008年6月先后任灯丝车间设备副主任、主任;2008年7月至2008年12月任高明日光灯厂长和高明分厂厂长;2009年1月至2012年12月分别任生产部、OEM部、机械动力部、基建部部长;2013年3月至2016年8月任总经理助理;2013年9月至2016年8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2013年9月至2019年5月任公司工会主席;2015年7月至2021年12月27日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16年8月至2024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2月起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陈煜:男,197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1994年进入本公司工作。1997年1月至2012年12月分别任反光碗车间主任、镀膜车间主任、节能灯车间主任、高明分厂厂长、普泡车间主任。2013年1月至2013年8月任生产部、OEM部、机械动力部部长。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任生产部、OEM部部长。2014年5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8月起兼任南宁燎旺董事长。汤琼兰:女,197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佛山分所审计项目经理,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2016年1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黄震环:男,1987年12月出生,金融硕士,金融经济师,已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曾任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部主办、投资部助理总经理、金融部总经理,广州广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企业金融三部(行业中心)总经理,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主管。2021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胡逢才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资本运营部派驻上市公司专职董事 | 是 | ||
黄志勇 |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常务副总经理 | 是 | ||
李一帜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部(结算中心)高级主管 | 是 | ||
庄坚毅 |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是 | ||
庄竣杰 |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 董事 | 是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庄坚毅 |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胡逢才 |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胡逢才 | 广东风华高新技 | 董事 | 否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术股份有限公司 | |||||
胡逢才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李希元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是 | ||
李希元 |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李希元 |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张仁寿 | 广州大学 | 会计系教授 | 是 | ||
张仁寿 | 江门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张仁寿 |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窦林平 | 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 | 副理事长 | 否 | ||
窦林平 |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窦林平 |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领导班子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当期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目标完成情况、领导班子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对公司领导班子人员2022年度的薪酬进行考核,制定领导班子人员薪酬考核实施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庄坚毅 | 男 | 72 | 副董事长 | 现任 | 是 | |
张学权 | 男 | 46 | 董事兼总经理 | 现任 | 144.13 | 否 |
胡逢才 | 男 | 58 | 董事 | 现任 | 是 | |
李希元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8 | 否 |
张仁寿 | 男 | 5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8 | 否 |
窦林平 | 男 | 6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8 | 否 |
李经纬 | 男 | 47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131.69 | 否 |
李一帜 | 男 | 36 | 监事 | 现任 | 是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庄竣杰 | 男 | 38 | 监事 | 现任 | 是 | |
叶正鸿 | 男 | 49 | 监事 | 现任 | 59.53 | 否 |
林庆 | 男 | 54 | 监事 | 现任 | 50.85 | 否 |
张勇 | 男 | 49 | 常务副总经理 | 现任 | 143.07 | 否 |
陈煜 | 男 | 51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43.55 | 否 |
汤琼兰 | 女 | 53 | 财务总监 | 现任 | 141.96 | 否 |
黄震环 | 男 | 36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53.52 | 否 |
吴圣辉 | 男 | 53 | 董事长 | 离任 | 170.56 | 否 |
雷自合 | 男 | 56 | 董事兼总经理 | 离任 | 146.95 | 否 |
张险峰 | 男 | 53 | 董事 | 离任 | 127.36 | 是 |
黄志勇 | 男 | 54 | 董事 | 离任 | 是 | |
魏彬 | 男 | 54 | 副总经理 | 离任 | 143.81 | 否 |
焦志刚 | 男 | 51 | 副总经理 | 离任 | 144.66 | 否 |
合计 | -- | -- | -- | -- | 1,655.64 | -- |
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因报告期内未完成领导班子2023年度薪酬考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包含2022年度绩效奖金,不含2023年度绩效奖金。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2023年03月01日 | 2023年03月02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 2023年03月14日 | 2023年03月16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 2023年04月06日 | 2023年04月10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 2023年04月11日 | 2023年04月12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 2023年04月18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 2023年04月28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 2023年06月12日 | 2023年06月13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 2023年07月31日 | 2023年08月01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 2023年08月29日 | 2023年08月30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 2023年10月26日 | 2023年10月27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 2023年11月01日 | 2023年11月03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 2023年12月06日 | 2023年12月07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 | 2023年12月21日 | 2023年12月22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吴圣辉 | 13 | 4 | 9 | 0 | 0 | 否 | 2 |
庄坚毅 | 13 | 2 | 11 | 0 | 0 | 否 | 3 |
雷自合 | 9 | 3 | 6 | 0 | 0 | 否 | 2 |
张险峰 | 9 | 3 | 6 | 0 | 0 | 否 | 1 |
胡逢才 | 13 | 3 | 10 | 0 | 0 | 否 | 3 |
黄志勇 | 13 | 1 | 12 | 0 | 0 | 否 | 2 |
李希元 | 13 | 4 | 9 | 0 | 0 | 否 | 3 |
张仁寿 | 13 | 4 | 9 | 0 | 0 | 否 | 3 |
窦林平 | 13 | 2 | 11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是 ?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在工作中恪尽职守,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建言献策,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所赋予的权利、职责及义务。充分发挥了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推进了公司治理的进一步完善,有效的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勤勉尽责,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经营决策和重大事项等
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促进公司风险控制能力的提升、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李希元、张仁寿、窦林平 | 1 | 2023年12月19日 |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 同意 |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 张仁寿、胡逢才、黄志勇、李希元、窦林平 | 5 | 2023年03月31日 | 审议《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情况报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工作部2022年度工作报告及2023年工作计划》《2022年风险管理暨合规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 同意 | ||
张仁寿、胡逢才、黄志勇、李希元、窦林平 | 2023年04月26日 | 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总结》 | 同意 | ||||
张仁寿、胡逢才、黄志勇、李希元、窦林平 | 2023年08月24日 | 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工作部2023年半年度工作总结》 | 同意 | ||||
张仁寿、胡逢才、黄志 | 2023年10月24日 | 审议《《2023年 | 同意 |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勇、李希元、窦林平 | 三季度报告》《关于计提2023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工作部2023年前三季度工作总结》《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2025年度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竞价文件>的议案》 | ||||||
张仁寿、胡逢才、黄志勇、李希元、窦林平 | 2023年11月27日 | 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险峰、胡逢才、李希元、张仁寿、窦林平 | 4 | 2023年03月14日 | 审议《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同意 | ||
张仁寿、胡逢才、黄志勇、李希元、窦林平 | 2023年04月03日 | 审议《关于修订<领导班子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同意 | ||||
张仁寿、胡逢才、黄志勇、李希元、窦林平 | 2023年06月07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 同意 |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
张仁寿、胡逢才、黄志勇、李希元、窦林平 | 2023年12月15日 | 审议《关于<公司领导班子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实施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4207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8035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2,242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2,24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242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8,787 |
销售人员 | 726 |
技术人员 | 1,762 |
财务人员 | 135 |
行政人员 | 832 |
合计 | 12,24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大专及以下 | 9,946 |
本科 | 2,094 |
硕士生 | 180 |
博士及以上 | 22 |
合计 | 12,242 |
说明:上表中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是公司子公司南宁燎旺的离退休职工,主要费用为生活补贴、过节费等相关费用,南宁燎旺每年承担的费用为64.59万元,是公司并购南宁燎旺前的历史遗留问题。自2021年1月1日后,南宁燎旺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及每年费用不再增加。
2、薪酬政策
公司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共创共享”的原则,以价值创造为导向,按管理、研发、销售、生产四个类别构建四套薪酬体系,根据不同的岗位及职位特点确定薪酬等级,薪酬分配向核心人才、关键岗位倾斜,以最大限度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培训计划
公司注重人才培养与员工职业发展,成立了“星光大讲堂”,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岗位性质,制定完整的培训计划,以线下线上学习平台相结合,开展研发、营销、生产、管理等系列培训,组织开展公司内训师训练营,建立了立体式、多层次的培训体系,促进员工技能升级、能力进阶、素质提升。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1,654,724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38,989,858.00 |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9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分红制度,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12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修改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分红的规定,明确规定了分红条件、最低分红比例、决策程序等内容;公司制定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明确了各期分红的具体安排和形式、现金分红规划及其期间间隔,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
的决策和监督程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2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535,778,23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184,293,387.6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184,293,387.60 |
可分配利润(元) | 2,824,687,635.9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65,856,519.1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10,316,233.41元,减去2022年度利润分配金额134,899,464.70元,提取盈余公积16,585,651.91元,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24,687,635.90元。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时的总股本1,548,778,23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剩余的回购股份A股1300万股,即1,535,778,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授予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配套议案。公司拟向262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1,30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17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
90.00%,预留130.00万股,占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10.00%。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为3.81元/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尚需获得广东省国资委审批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无。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建立了一套较为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有效预防并及时发现公司运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同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
责公司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包括监督和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财务、内部控制、重大项目及其业务进行例行审计或专项审计,提出完善内部控制的建议,控制和防范风险。审计部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事会报告。根据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2023年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国星光电 | 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规划,充分发挥国星光电在LED封装行业上的技术优势与公司在终端市场的销售优势,促使双方更快推出具有创新性和竞争力的产品。 | 持续推动公司与国星光电在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的紧密合作。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19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公告名称: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具有以下特征之一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1.该缺陷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 控制环境无效;3.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重要缺陷:1. 已被认定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2. 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3. 内部审计职能无效;4. 对于是否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无效。 | 具有以下特征之一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1.因严重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2. 因严重缺乏“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决策过程不民主而造成决策严重失误,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3.因违法、违规行为而造成的负面影响涉及范围极广、普遍引起公众关注,为公司声誉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害的;4.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缺陷而在十二个月之内未完成有效整改的。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重要缺陷:1.因部分缺乏“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决策过程不民主而造成决策失误,公司蒙受一定经济损失的;2.因违法、违规行为而造成的负面影响涉及范围较广、在部分地区引起公众关注,为公司声誉带来一定损害的;3.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制度不完整或部分失效;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缺陷而在六个月之内未完成有效整改的。 |
定量标准 | 以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上市公司合并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重大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1.0%;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0%;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0.5% |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重大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1.0%;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0%;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0.5%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19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公告名称: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认真贯彻执行各级环境保护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建设了防治污染处理设施,确保设施稳定运行,并按照《环境监测管理办法》要求,定期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工作,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取得的行政许可 | 编号 | 申领时间 | 有效期 |
佛山照明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 91440000190352575W001W | 2020年3月17日 | 5年 |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91440600784850061B001U | 2023年6月1日 | 5年 |
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91440600782035581D001Q | 2022年11月17日 | 5年 |
佛山照明禅昌光电有限公司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 91440600779203775W | 2020年3月18日 | 5年 |
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 91440605MA4UWNPY98001W | 2021年9月1日 | 5年 |
佛山皓徕特光电有限公司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 91440604MA552Q66XM001W | 2021年1月14日 | 5年 |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灯具分公司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 914406005666224665001Y | 2021年8月20日 | 5年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 914501001983431121001Y | 2020年3月17日 | 5年 |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914502000836092085001V | 2023年7月18日 | 5年 |
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9150000035128048Y001Q | 2022年9月25日 | 5年 |
青岛桂格光电科 | 固定污染源排污 | 913702820530892807001W | 2021年11月26日 | 5年 |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取得的行政许可 | 编号 | 申领时间 | 有效期 |
技有限公司 | 登记 |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 914406001935264036001X | 2020年1月19日 | 5年 |
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91440600570160743B001Q | 2022年11月21日 | 5年 |
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91440600570160743B001Q | 2024年1月12日 | 5年 |
广东风华芯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 91440000725451562J001Y | 2020年2月27日 | 5年 |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1 | 厂区内 | 二氧化硫280 mg/m3 |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159-2019) | 2.611 | 二氧化硫40.597吨/年 | 无 |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厂区内 | 氮氧化物550 mg/m3 |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159-2019) | 30.177 | 氮氧化物149.839吨/年 | 无 |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二甲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甲苯、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厂区内 | 达标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 | 无 |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 | 无组织排放 | 2 | 厂区内 | 达标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 | 无 |
佛山市 | 废水 | COD、氨 | 处理后 | 1 | 废水处 | COD:21m | GB39731 | COD:1.4 | / | 无 |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氮 | 达标排放 | 理站 | g/L 氨氮:0.035mg/L | -2020 | 3t/a氨氮:0.00238t/a |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气 | 总VOCs、非甲烷总烃 | 处理后达标排放 | 2 | 东座、西座楼顶 | 总VOCs:0.22mg/m?非甲烷总烃:7.395mg/m? | DB44/814-2010DB 44/2367-2022 | 总VOCs:0.19t/a非甲烷总烃:6.37 t/a | / | 无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噪声 | 噪声 | 达标排放 | / | / | 昼间57夜间49单位:dB(A) | GB12348-2008 | / | / | 无 |
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氨氮 | 处理后达标排放 | 1 | 废水处理站 | COD:20mg/L氨氮:0.025mg/L | DB44/26-2001 | COD:1.7425t/a氨氮:0.00051t/a | COD:3.129t/a氨氮:0.201t/a | 无 |
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废气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VOCs | 处理后达标排放 | 6 | 楼顶 | 二氧化硫:0mg/m?氮氧化物:31.5mg/m?总VOCs:0.635mg/m? | DB44/247-2001 DB44/814-2010 | 二氧化硫:0t/a氮氧化物:5.3761t/a总VOCs:0.7642t/a | 二氧化硫:0.25t/a氮氧化物:11.96t/a总VOCs:2.45t/a | 无 |
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噪声 | 噪声 | 达标排放 | / | / | 昼间57夜间48单位:dB(A) | GB12348-2008 | / | / | 无 |
广东风华芯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 | 处理后达标排放 | 1 | 总排口位于北面值班室旁边 | COD:9.84mg/L | DB44/26—2001 | COD:0.164t/a | / | 无 |
广东风华芯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总VOCs | 处理后达标排放 | 7 | 一期厂房楼顶 | 颗粒物:6.9mg/m?总VOCs:3.34mg/m? | DB44/27-2001 | 颗粒物:0.013t/a总VOCs:0.109t/a | / | 无 |
广东风华芯电科技股份有限 | 噪声 | 噪音 | 达标排放 | / | / | 昼间55夜间45单位:dB(A) | GB12348-2008 | / | / | 无 |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公司 |
对污染物的处理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与治理工艺情况
(1)废气:
佛山照明:在生产玻璃泡壳、灯管等半成品制造过程中,玻璃熔炉燃油烟气和玻璃原料高温熔化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大气污染物,烟气通过半干法脱硫+电除尘+SCR 脱硝处理工艺进行相应治理,经处理后符合《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159-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玻璃熔窑炉标准限值。
南宁燎旺:在生产汽车灯具制造过程中,主要产生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等废气,通过RTO催化燃烧和UV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进行相应治理,经处理后符合《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
国星光电:在生产LED产品制造过程中,主要产生VOCs、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等污染物,通过三级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进行相应治理,经处理后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及《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
国星半导体:①在生产LED外延片制造过程中,主要产生氨气等污染物,通过Edwards燃烧式处理工艺进行相应治理,经处理后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氨30m高排气筒的排放限值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②在生产LED芯片制造过程中,主要产生硫酸雾、盐酸雾、氯气、氯化氢、氟化物和颗粒物等污染物,通过Scrubber燃烧水洗喷淋装置+酸碱废气洗涤塔装置处理工艺进行相应治理,经处理后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③在生产LED芯片制造过程中,主要产生丙酮、异丙醇、酯类、醚类、胺类等污染物,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进行相应治理,经处理后符合《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二时段污染物排放限值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
风华芯电:在生产电子元器件封装测试制造过程中,主要产生粉尘颗粒物、有机废气、硫酸雾、氯化氢雾等污染物,通过滤桶+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中和处理工艺进行相应治理,经处理后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佛山照明:公司所生产的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污水,生活废水通过废水三级化粪池处理粪便污水,隔油隔渣系统预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废水站集中处理,经处理后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制要求。南宁燎旺:公司在生产汽车灯具制造过程中无工业废水排放,主要产生生活污水,通过物化、生化处理工艺进行相应治理,经处理后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制要求。国星光电:在生产LED器件类产品制造过程中,主要产生COD、氨氮等污染物,通过混凝沉淀+板框压滤处理工艺进行相应治理,经处理后符合《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
国星半导体:在生产LED芯片制造过程中,主要产生COD、氨氮、SS、氟化物等污染物,通过物化、生化处理工艺进行相应治理,经处理后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制要求。
风华芯电:公司在生产电子元器件封装测试制造过程中,主要产生COD、氨氮、重金属等污染物,通过物化、生化处理工艺、MBR膜、RO反渗透膜处理工艺进行相应治理,经处理后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制要求。
(3)噪声:
佛山照明:噪声主要来自生产机械设备运行过程,对噪声产生较大的水泵、风机等设备,采用隔音房、隔音罩等措施进行隔音治理,对噪声较大的废气排放筒,通过安装消音管进行治理。
南宁燎旺:噪声主要来自生产机械设备运行过程,对噪声产生较大的注塑、摩擦焊接等设备,采用基础减震、隔音房、隔音棉等措施进行隔音治理,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III类标准。
国星光电: 噪声主要来自机械噪音和空气动力噪音,生产工艺设备均置于密闭厂房内,对噪声产生较大的空压机、水泵、风机等设备,采用隔音房、设备减振、隔音罩等措施进行隔音治理。
国星半导体:噪声主要来自机械噪音和空气动力噪音,生产工艺设备均置于密闭厂房内,对噪声产生较大的空压机、水泵、风机等设备,采用隔音房、设备减振、隔音罩等措施进行隔音治理。
风华芯电:公司噪声主要来自生产机械设备运行过程,对噪声产生较大的水泵、风机等设备,采用隔音房、减震、隔音罩等措施进行隔音治理。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序号 | 设施名称 | 总投资额(万元) | 建设日期(年/月) | 投运日期(年/月) | 运营单位 | 处理工艺 | 设计处理能力 | 实际处理量 | 运行小时 |
1 | 废气处理设施 | 500 | 2015年11月 | 2015年 12月 | 高明分公司 | 半干法脱硫+电除尘+SCR 脱硝 | 60000m3/h | 60000m3/h | 24h/d |
2 | 废气处理设施 | 30 | 2019年9月 | 2020年5月 | 泰美时代 | 旋流板塔+活性炭吸附 | 12000 m3/h | 12000 m3/h | 12h/d |
3 | 废水处理设施 | 130 | 2019年9月 | 2020年5月 | 泰美时代 | 调节+混凝+沉淀+气浮+过滤 | 120m?/d | 120m?/d | 12h/d |
4 | 废气处理设施 | 20 | 2014年8月 | 2015年4月 | 禅昌光电 | 活性炭吸附 | 8000m3/h | 8000m3/h | 12h/d |
5 | 废气处理设施 | 48 | 2020年9月 | 2021年10月 | 智达电工 | 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 | 35000m3/h | 35000m3/h | 12h/d |
6 | 光氧活性炭一体机 | 28 | 2021年12月 | 2022年 10月 | 南宁燎旺 | 活性炭吸附+UV光氧催化 | 70000㎡/h | 70000㎡/h | 24h/d |
7 | VOCs有机废气RTO(蓄热式热力焚烧炉)氧化炉 | 500 | 2016年12月 | 2017年 3月 | 柳州桂格 | 活性炭吸附+焚烧处理 | 10000立方米/小时 | 9500立方米/小时 | 24h/d |
8 | VOC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28.11 | 2018年6月 | 2019年2月 | 青岛桂格 | 活性炭吸附 | 32000㎡/h | 32000㎡/h | 8h/d |
9 | RTO(蓄热式热力焚烧炉) | 500 | 2017年10月 | 2018年5月 | 重庆贵诺 | 沸石吸附+脱销+RTO催化燃烧 | 75000㎡/h | 75000㎡/h | 24h/d |
10 | UV光催化 | 200 | 2017年10月 | 2018年5月 | 重庆贵诺 | 沸石吸附+脱销除尘+UV光催化 | 70000㎡/h | 70000㎡/h | 24h/d |
11 | 废水处理站 | 39.5 | 2017年4月 | 2017年5月 | 国星光电本部 | 混凝沉淀 | 600t/d | 227.1t/d | 24h/d |
12 | 西座废气治理设施 | 259 | 2023年5月 | 2023年6月 | 国星光电本部 | 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 | 80000m?/h | 54330m?/h | 24h/d |
13 | 东座废气 | 2023年5 | 2023年 | 国星 | 干式过滤+ | 110000m?/h | 65411m?/h | 24h/d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总投资额(万元) | 建设日期(年/月) | 投运日期(年/月) | 运营单位 | 处理工艺 | 设计处理能力 | 实际处理量 | 运行小时 |
治理设施 | 月 | 6月 | 光电本部 | 二级活性炭吸附 | |||||
14 | 废水处理站 | 356.7 | 2012年9月 | 2012年12月 | 国星半导体 | 物化、生化处理工艺 | 1080t/d | 287.83t/d | 24h/d |
15 | MOCVD废气处理设施 | 209.64 | 2012年9月 | 2012年11月 | 国星半导体 | Edwards燃烧式处理 | 22000m?/h | 12156m?/h | 24h/d |
16 | MOCVD废气处理设施 | 209.64 | 2012年9月 | 2012年11月 | 国星半导体 | Edwards燃烧式处理 | 22000m?/h | 14894m?/h | 24h/d |
17 | 酸碱废气处理设施 | 348.41 | 2012年9月 | 2012年11月 | 国星半导体 | Scrubber燃烧水洗喷淋装置+酸碱废气洗涤塔装置 | 45000m?/h | 16607m?/h | 24h/d |
18 | 酸碱废气处理设施 | 348.41 | 2012年9月 | 2012年11月 | 国星半导体 | Scrubber燃烧水洗喷淋装置+酸碱废气洗涤塔装置 | 40000m?/h | 13166m?/h | 24h/d |
19 |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348.41 | 2012年9月 | 2012年11月 | 国星半导体 | 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 | 40000m?/h | 19391m?/h | 24h/d |
20 |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348.41 | 2012年9月 | 2012年11月 | 国星半导体 | 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 | 20000m?/h | 11637m?/h | 24h/d |
21 | 废水处理站 | 251 | 2016年3月 | 2016年10月 | 风华芯电 | 物化、生化、反渗透RO膜处理工艺 | 140t/d | 70t/d | 24h/d |
22 | 废气治理设施 | 20 | 2005年8月 | 2006年1月 | 风华芯电 | 滤芯除尘+活性炭吸附 | 15000m?/h | 7728m?/h | 24h/d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总投资额(万元) | 建设日期(年/月) | 投运日期(年/月) | 运营单位 | 处理工艺 | 设计处理能力 | 实际处理量 | 运行小时 |
23 | 废气治理设施 | 20 | 2005年8月 | 2006年1月 | 风华芯电 | 滤芯除尘+活性炭吸附 | 15000m?/h | 7728m?/h | 24h/d |
24 | 废气治理设施 | 20 | 2005年8月 | 2006年1月 | 风华芯电 | 滤芯除尘+活性炭吸附 | 15000m?/h | 7728m?/h | 24h/d |
25 | 废气治理设施 | 20 | 2005年8月 | 2006年1月 | 风华芯电 | 滤芯除尘+活性炭吸附 | 15000m?/h | 7728m?/h | 24h/d |
26 | 废气治理设施 | 19 | 2006年1月 | 2006年8月 | 风华芯电 | 碱液喷淋 | 11000m?/h | 9000m?/h | 24h/d |
27 | 废气治理设施 | 19 | 2006年1月 | 2006年8月 | 风华芯电 | 碱液喷淋 | 11000m?/h | 9000m?/h | 24h/d |
28 | 废气治理设施 | 19 | 2006年1月 | 2006年8月 | 风华芯电 | 碱液喷淋 | 11000m?/h | 9000m?/h | 24h/d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公司废气排放口进行年度检测,检测结果均低于排放标准限值。同时,公司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年度监督监测,监测结果均低于排放标准限值。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公司废气排放口进行年度检测,检测结果均低于排放标准限值。同时,公司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年度监督监测,监测结果均低于排放标准限值。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自行监测方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每半年对公司各项污染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低于排放标准限值。同时,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季度监督监测,监测结果均低于排放标准限值。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依据自行监测方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每半年对公司各项污染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低于排放标准限值。同时,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季度监督监测,监测结果均低于排放标准限值。广东风华芯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自行监测方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每半年对公司各项污染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低于排放标准限值。同时,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季度监督监测,监测结果均低于排放标准限值。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司于 2017 年 8 月完成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物资调查)的编制,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通过了专家评审,并于2017 年 10 月 24 日在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440608-2017-094-L)。2020年8月,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物资调查)进行修编,于2020年9月7日重新组织专家评审,并于2020年9月25日在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440608-2020-056-M)。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完成了《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编制,通过专家评审并发布,2018年8月29日在柳州市环境保护局柳东分局备案(备案编号 450203-2018-022-1)。2021 年8 月完成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更新编制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并发布,于2021年 12月 27 日在柳州市柳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450203-2021-0019-L)。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要求,于2023年修订了《国星光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物资调查),并在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440604-2023-0040-L)。
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了《国星半导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物资调查),并于2023年在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440605-2023-0124-M)。
广东风华芯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了《广东风华芯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物资调查),并于2022年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440112-2022-032-L)。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在环保设施建设、环保标准化建设、三废处理、日常检测等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为1179.53万元,缴纳环境保护有关税费9.01万元。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选用高效节能设备等措施,同等产值下,减少了用电消耗。公司坚持不断地向员工宣传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通过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实现企业与环境和谐共存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2023年度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年4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的行动号召,认真落实关于做好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安排,先后在贵州黔东南、广东梅州五华县累计实施消费帮扶104.58万元,捐赠物资7.18万元,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贡献力量。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电子集团、香港广晟投资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电子集团、香港广晟投资就避免与本公司同业竞争问题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除前述目前与本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外,如果将来承诺人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承诺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本公司认为必要时,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所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2)本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承诺人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2、承诺人在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方面所做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承诺人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承诺人有义务督促并确保承诺人其他下属企业执行本文件所述各项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3、如承诺人或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本公司受到损失的,承诺人将给予本公司合理赔偿。 | 2015年12月04日 | 长期 | 履行中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广晟控股集团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承诺人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发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承诺人控制企业避免发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如承诺人及其控制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业务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承诺人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本公司或本公司附属企业。 | 2021年11月04日 | 长期 | 履行中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电子集团、香港广晟投资 | 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电子集团香港广晟投资承诺,在其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期间:1、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等各项 | 2015年12月04日 | 长期 | 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规定。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承诺人不利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进行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2、承诺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以下简称“相关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3、对于承诺人及相关企业与本公司之间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进行。在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及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由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广晟控股集团 | 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1、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承诺人不利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进行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2、承诺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以下简称“相关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3、对于承诺人及相关企业与本公司之间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进行。在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及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2021年11月04日 | 长期 | 履行中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电子集团、香港广晟投资 | 关于独立性的承诺 | 为了保持佛山照明业务独立、人员独立、资产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电子集团及香港广晟投资承诺:1、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佛山照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佛山照明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本承诺人及关联企业避免从事与佛山照明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4)保证尽量减少本承诺人及关联企业与佛山照明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 | 2015年12月04日 | 长期 | 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佛山照明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佛山照明任职并在佛山照明领取薪酬,不在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2)保证佛山照明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与关联企业之间完全独立。(3)向佛山照明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得超越佛山照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3、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佛山照明具有与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2)保证佛山照明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处于佛山照明的控制之下,并为佛山照明独立拥有和运营。(3)保证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佛山照明的资金、资产;不以佛山照明的资产为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佛山照明建立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佛山照明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佛山照明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2)保证佛山照明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其关联企业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佛山照明的财务人员不在其关联企业兼职。(4)保证佛山照明依法独立纳税。(5)保证佛山照明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承诺人不违法干预佛山照明的资金使用调度。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广晟控股集团 | 关于独立性的承诺 | 为保持本公司独立性,承诺人承诺:1、保证本公司人员独立:承诺人承诺与本公司保证人员独立,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承诺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承诺人及其下属企业领薪。本公司的财务人员不会在承诺人及其下属企业兼职。2、保证本公司 | 2021年11月04日 | 长期 | 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承诺人及其下属企业占用的情形。3、保证本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本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本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3)保证本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本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其下属企业兼职。(5)保证本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不干预本公司的资金使用。4、保证本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2)保证本公司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承诺人分开。(3) 保证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承诺人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5、保证本公司业务独立:(1) 保证本公司业务独立。(2)保证本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佛山照明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承诺人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承诺人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国星光电及国星光电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承诺人承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解决: (1)国星光电认为必要时,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所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 (2)国星光电认为必要时,承诺人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国星光电及国星光电子公司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 2.承诺人在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方面所做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承诺人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承诺人有义务督促并确保承诺人其他下属企业执行本文件所述各项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 3.如承诺人或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致使国星光电受到损失的,承诺人将给予国星光电合理赔偿。 | 2021年10月07日 | 长期 | 履行中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佛山照明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1.佛山照明及其控制的企业(国星光电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将尽可能减少并规范与国星光电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如果有不可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发生,佛山照明及其控制 | 2021年10月07日 | 长期 | 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的企业(国星光电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与国星光电进行关联交易,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星光电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佛山照明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为促进国星光电实施规范化管理,合法合规地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国星光电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承诺人承诺: (一)保证国星光电人员独立1.保证国星光电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佛山照明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括国星光电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佛山照明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2.保证国星光电的劳动、人事关系及薪酬管理体系与佛山照明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独立。 (二)保证国星光电资产独立1.保证国星光电具有与经营有关的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2.保证不违规占用国星光电的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 (三)保证国星光电的财务独立1.保证国星光电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会计制度;2.保证国星光电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佛山照明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国星光电的财务人员不在佛山照明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和领取薪酬;4.保证国星光电依法独立纳税;5.保证国星光电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佛山照明不违法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国星光电机构独立,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五)保证国星光电业务独立,保证国星光电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保证国星光电继续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 2021年10月07日 | 长期 | 履行中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佛山照明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 1、承诺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估值、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 | 2021年10月27日 | 长期 | 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佛山照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未来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 2021年10月27日 | 长期 | 履行中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佛山照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 1、承诺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 | 2021年10月27日 | 长期 | 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广晟控股集团、广晟资本、电子集团、香港华晟、香港广晟投资、深圳广晟投资 |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函 | 1、承诺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新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承诺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21年10月27日 | 长期 | 履行中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广晟控股集团、广晟资本、香港华晟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承诺人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除前述目前与佛山照明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外,如果将来承诺人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佛山照明及佛山照明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承诺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佛山照明认为必要时,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所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2)佛山照明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承诺人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2、承诺人在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方面所做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承诺人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承诺人有义务督促并确保承诺人其他下属企业执行本文件所述各项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3、如承诺人或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致使佛山照明受到损失的,承诺人将给予佛山照明合理赔偿。 | 2021年10月27日 | 长期 | 履行中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广晟控股集团、广晟资本、香港华晟 |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在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佛山照明股份期间:1、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佛山照明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承诺人不利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进行损害佛山照明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2、承诺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 | 2021年10月27日 | 长期 | 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营或联营公司(以下简称“相关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佛山照明及佛山照明的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3、对于承诺人及相关企业与佛山照明之间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进行。在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及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佛山照明及佛山照明的子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由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广晟控股集团、电子集团、广晟资本 | 对国星光电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补偿承诺 | 若因国星光电在本次收购完成前已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本次交易完成后国星光电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追责、罚款等行政处罚,承诺方将全额承担国星光电或佛山照明的损失,以及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确保国星光电或佛山照明不会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 2021年10月27日 | 长期 | 履行中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广晟控股集团、电子集团、广晟资本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 1、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承诺人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在本次交易期间,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5、承诺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文件、资料、说明及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6、承诺人如在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 2021年10月27日 | 长期 | 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承诺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电子集团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清晰的承诺 | 承诺人所持有的西格玛100%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形;且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的情形。承诺人所控制的上述股权亦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等情形。 | 2021年10月27日 | 长期 | 履行中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广晟控股集团、广晟资本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清晰的承诺 | 承诺人所持有的国星光电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形;且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份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的情形。承诺人所控制的上述股份亦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等情形。 | 2021年10月27日 | 长期 | 履行中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国星光电 |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与承诺 | 承诺人已提供了本次交易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材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本公司承诺并保证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21年10月27日 | 长期 | 履行中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西格玛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 | 承诺人所持有的国星光电79,753,05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39,876,500股股份曾存在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质押的情形,截止至本承诺出具之日,上述股份质押已解除,但承诺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的《上市公司股票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兴银粤质字(白云)第201906280001-2号)尚未解除,广 | 2021年10月27日 | 长期 | 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在担保有效期内,不会以借款人身份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新增任何借款,保证承诺人不会因《上市公司股票最高额质押合同》实质上承担任何保证责任。除上述情形外,承诺人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形。承诺人所控制的上述股份亦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等情形。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西格玛 | 关于公司股权不存在权属纠纷的承诺 | 1、承诺人保证承诺人的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完毕。2、承诺人保证现有股东均为自有资金出资持股,不存在股权代持等情形,股东之间就所持股权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2021年10月27日 | 长期 | 履行中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西格玛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 1、承诺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估值、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1年10月27日 | 长期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佛山照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广晟控股集团、电子集团、香港华晟、香港广晟投资 | 关于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相关事项的承诺 |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等法律法规关于涉及房地产业务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相关要求,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以下承诺: 《关于公司涉及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公司及下属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情况,如公司因存在自查范围内未披露的土地闲置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 | 2023年03月14日 | 长期 | 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佛山照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23年03月14日 | 长期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广晟控股集团、电子集团、香港华晟、香港广晟投资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广晟控股集团、电子集团、香港广晟投资、香港华晟,实际控制人广晟控股集团分别作出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 2023年03月14日 | 长期 | 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新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佛山照明 | 关于现金分红的承诺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 2009年05月27日 | 长期 | 履行中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较上期减少FSL LIGHTING GMBH(佛山照明欧洲有限责任公司)1家公司,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6、其他。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3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何晓娟 王景坤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因内部控制审计需要,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25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未达诉讼标准的其他124项诉讼事项 | 9716 | 否 | 78项已结案,46项未结案 | 对公司未产生重大影响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万元)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万元)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 | 采购材料 | 市场价格 | 298.60 | 298.60 | 0.05% | 4,500 | 否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298.60 | 2023年03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万元)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万元)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有限公司 | 的企业 | 劳务 | |||||||||||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材料 | 市场价格 | 5.60 | 5.60 | 0.00% | 700 | 否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5.60 | 2023年03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 |
深圳市粤鹏建设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格 | 168.17 | 168.17 | 0.31% | 3,800 | 否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168.17 | 2023年03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 |
广州海心沙实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格 | 198.28 | 198.28 | 1.67%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198.28 | ||||
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格 | 34.62 | 34.62 | 0.08%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34.62 | ||||
深圳市龙岗区东江工业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格 | 15.60 | 15.60 | 0.04%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15.60 | ||||
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格 | 8.22 | 8.22 | 0.02%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8.22 | ||||
东莞市恒建环保科技有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格 | 7.69 | 7.69 | 0.02%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7.69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万元)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万元)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限公司 | 的企业 | 劳务 | |||||||||||
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格 | 4.35 | 4.35 | 0.01%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4.35 | ||||
珠海市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格 | 21.40 | 21.40 | 0.05%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21.40 | ||||
广东天鑫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格 | 27.58 | 27.58 | 0.06%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27.58 | 不适用 | |||
广州凯旋大酒店有限公司凯旋华美达大酒店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格 | 10.70 | 10.70 | 0.02%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10.70 | 不适用 | |||
广东长城大厦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格 | 8.70 | 8.70 | 0.02%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8.70 | 不适用 | |||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格 | 2.55 | 2.55 | 0.01%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 | 2.55 | 不适用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万元)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万元)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有限公司 | 控制的企业 | 接受劳务 | 票 | ||||||||||
广东长城酒店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格 | 2.34 | 2.34 | 0.01%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2.34 | 不适用 | |||
深圳市南和移动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格 | 0.52 | 0.52 | 0.00%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0.52 | 不适用 |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格 | 0.36 | 0.36 | 0.00%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0.36 | 不适用 | |||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产品 | 市场价格 | 2,642.94 | 2,642.94 | 0.29% | 4,000 | 否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2,642.94 | 2023年03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产品 | 市场价格 | 1,269.54 | 1,269.54 | 0.14% | 1,500 | 否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1,269.54 | 2023年03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 |
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产品 | 市场价格 | 283.67 | 283.67 | 0.03% | 13,000 | 否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283.67 | 2023年03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 |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 |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 | 销售产品 | 市场价格 | 98.53 | 98.53 | 0.01% | 1,550 | 否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 | 98.53 | 2023年03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万元)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万元)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控制的企业 | 提供劳务 | 票 | ||||||||||
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产品 | 市场价格 | 63.54 | 63.54 | 0.01%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63.54 | ||||
广东珠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产品 | 市场价格 | 46.39 | 46.39 | 0.01% | 1,800 | 否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46.39 | 2023年03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 |
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产品 | 市场价格 | 25.68 | 25.68 | 0.00%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25.68 | ||||
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产品 | 市场价格 | 56.34 | 56.34 | 0.01% | 3,000 | 否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56.34 | 2023年03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 |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产品 | 市场价格 | 34.95 | 34.95 | 0.00%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34.95 | 不适用 |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产品 | 市场价格 | 25.81 | 25.81 | 0.00%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25.81 | 不适用 | |||
广东芯陶微电 | 受同一实际控 | 向关联方出售 | 提供劳务 | 市场价格 | 136.47 | 136.47 | 0.02% | 转账或银行承 | 136.47 | 不适用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万元)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万元)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子有限公司(曾用名:风华研究院(广州)有限公司) | 制人控制的企业 | 商品/提供劳务 | 兑汇票 | ||||||||||
广东和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晟国际大厦分部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提供劳务 | 市场价格 | 60.38 | 60.38 | 0.01%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60.38 | 不适用 | |||
广东广晟研究开发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提供劳务 | 市场价格 | 0.66 | 0.66 | 0.00%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0.66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5,560.18 | -- | 33,85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2023年12月公司对与关联方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广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广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东广晟研究开发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在关联采购中,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为815.28万元,占2023年预计金额的8.58%;在关联销售中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为4,744.90万元,占2023年预计金额的18.79%。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无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存款业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万元)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万元)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万元)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万元) | ||||||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 120,000 | 0.25%-2.8% | 119,172.28 | 583,953.81 | 585,210.67 | 117,915.42 |
贷款业务无。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万元) | 实际发生额(万元) |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 授信 | 200,000 | 0 |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格 | 12,664.00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2021年07月09日、2021年08月17日、2022年03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 |
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格 | 14,248.48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2021年5月6日、2022年1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 |
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格 | 4,626.00 | 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 2020年12月1日 | 巨潮资讯网(子公司国星光电公告) |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0年12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子公司国星光电公告) |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1年05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 |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1年07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 |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1年08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 |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2年01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 |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2年03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重大租赁事项。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桂格复煊科技有限公司、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02日 | 4,500 | 2023年06月21日 | 336.98 | 抵押 | 有 | 无 | 2022年4月25日-2025年12月31日 | 否 | 否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02日 | 9,900 | 2023年02月10日 | 9,790.44 | 抵押 | 有 | 无 | 2020年6月15日-2023年6月15日、2023年5月25日-2024年5月24日 | 否 | 否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柳 | 2023年03月02日 | 9,600 | 2023年03月24日 | 8,367.27 | 抵押 | 有 | 无 | 2022年4月24日-2025年12月31日 | 否 | 否 |
州桂格复煊科技有限公司、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24,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18,494.69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24,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18,494.69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24,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8,494.69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24,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8,494.69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94% | |||
其中: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无。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重庆桂诺”)、柳州桂格复煊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柳州复煊”)和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柳州光电”)均为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宁燎旺”)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宁燎旺与其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情况及具体担保物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3、其他。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77,000 | 15,000 | 0 | 0 |
其他类 | 自有资金 | 45,000 | 45,000 | ||
合计 | 122,000 | 60,00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机构名称(或受托人姓名) | 受托机构(或受托人)类型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资金来源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资金投向 | 报酬确定方式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 报告期损益实际收回情况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还有委托理财计划 | 事项概述及相关查询索引(如有)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 | 自有资金 | 2023年09月08日 | 2024年03月06日 | 其他 | 按实际投资期计算收益率 | 2.79% | 51.29 | 7.75 | 待收回 | 是 | 按照法定审批程序执行 | 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 |
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 | 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 | 自有资金 | 2023年07月17日 | 2024年01月16日 | 其他 | 按实际投资期计算收益率 | 3.35% | 67.18 | 57.84 | 待收回 | 是 | 按照法定审批程序执行 | ||
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 | 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 | 自有资金 | 2023年08月07日 | 2024年01月29日 | 其他 | 按实际投资期计算收益率 | 3.30% | 47.47 | 37.36 | 待收回 | 是 | 按照法定审批程序执行 | ||
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 | 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 | 自有资金 | 2023年11月08日 | 2024年05月13日 | 其他 | 按实际投资期计算收益率 | 3.10% | 63.53 | 16.99 | 待收回 | 是 | 按照法定审批程序执行 |
受托机构名称(或受托人姓名) | 受托机构(或受托人)类型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资金来源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资金投向 | 报酬确定方式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 报告期损益实际收回情况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还有委托理财计划 | 事项概述及相关查询索引(如有) |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 银行 | 大额存单 | 10,000 | 自有资金 | 2023年01月06日 | 2026年01月06日 | 其他 | 按实际投资期计算收益率 | 3.30% | 990 | 待收回 | 是 | 按照法定审批程序执行 | |||
交通银行佛山分行 | 银行 | 大额存单 | 5,000 | 自有资金 | 2023年08月31日 | 2026年08月31日 | 其他 | 按实际投资期计算收益率 | 2.90% | 435 | 待收回 | 是 | 按照法定审批程序执行 | |||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 银行 | 大额存单 | 15,000 | 自有资金 | 2023年11月03日 | 2026年11月03日 | 其他 | 按实际投资期计算收益率 | 2.90% | 1,305 | 待收回 | 是 | 按照法定审批程序执行 | |||
广州银行佛山湖景支行 | 银行 | 大额存单 | 15,000 | 自有资金 | 2023年12月01日 | 2026年12月01日 | 其他 | 按实际投资期计算收益率 | 2.95% | 1,327.5 | 待收回 | 是 | 按照法定审批程序执行 | |||
合计 | 60, | -- | -- | -- | -- | -- | -- | 4,2 | 119 | -- | -- | -- | -- |
受托机构名称(或受托人姓名) | 受托机构(或受托人)类型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资金来源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资金投向 | 报酬确定方式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 报告期损益实际收回情况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还有委托理财计划 | 事项概述及相关查询索引(如有) |
000 | 86.97 | .94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3年7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通知。2023年8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8月25日印发的《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4号),同意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2023年11月,公司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186,783,583股A股股票,并于2023年12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1,361,994,647股增加至1,548,778,23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等公告。
2、2023年10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佛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科技公司”)与上海亮舟灯具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东蒋爱良、蒋世娣签订了《股权收购意向书》,海南科技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转让方持有的标的公司51%股权,收购完成后,海南科技公司将成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签订的意向书属于合作双方基本意愿的意向性约定,是双方进一步洽谈的基础。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尚需完成全面尽职调查、审计和资产评估,并根据相关结果进一步协商洽谈,本次交易最终条款以签署正式股权收购协议为准,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公告》。
3、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处置暨签署收储协议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分别与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签订《土地储备意向书》,与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及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储备协议书》。公司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完成地上建筑物拆除等土地前期整理相关工作后,对汾江北路地块分三年逐批次交地进行挂账收储。2024年2月1日,公司与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及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正式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储备协议书》。公司将按照协议有关内容对汾江北路64号地块进行挂账收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7日及2024年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资产处置暨签署收储协议的公告》《关于公司资产处置暨签署收储协议的进展公告》。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南京佛照土地及地上房屋被征收事项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土地及地上房屋被征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佛照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以征收补偿金额183,855,895.00元被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征收,并由南京佛照公司与本次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南京市溧水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签署征收与补偿协议。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南京佛照已收到30%补偿款即55,160,000.00元,涉征资产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已注销。截止至本报告日,场地移交工作尚在进行中。
2、佛照欧洲公司的注销事项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注销全资子公司佛山照明欧洲有限责任公司(FSL LIGHTING GMBH)的议案,截止至2023年底,该公司已清算注销。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753,658 | 0.79% | 186,783,583 | 186,783,583 | 197,537,241 | 12.75%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 | 0.00% | 69,136,166 | 69,136,166 | 69,136,167 | 4.46%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826,025 | 0.13% | 0 | 0 | 1,826,025 | 0.12%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338,434 | 0.10% | 0 | 0 | 1,338,434 | 0.09%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87,591 | 0.04% | 0 | 0 | 487,591 | 0.03% | |||
4、外资持股 | 8,927,632 | 0.66% | 15,553,564 | 15,553,564 | 24,481,196 | 1.58%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11,604,094 | 11,604,094 | 11,604,094 | 0.75%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8,927,632 | 0.66% | 3,949,470 | 3,949,470 | 12,877,102 | 0.83% | |||
5、基金 理财产品等 | 0 | 0.00% | 102,093,853 | 102,093,853 | 102,093,853 | 6.59%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51,240,989 | 99.21% | 0 | 0 | 1,351,240,989 | 87.25%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056,501,050 | 77.57% | 0 | 0 | 1,056,501,050 | 68.22%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294,739,939 | 21.64% | 0 | 0 | 294,739,939 | 19.03%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361,994,647 | 100.00% | 186,783,583 | 186,783,583 | 1,548,778,23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4号),公司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186,783,583股A股股票,并于2023年12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股份均为限售股,其中广晟控股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1,361,994,647股增加至1,548,778,230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2023年7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通知。2023年8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8月25日印发的《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4号),同意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工作,该新增股份已于 2023年12月4日在深交所上市。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增加股本186,783,583股,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影响如下: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
按原股本计算 | 按新股本计算 | 按新股本计算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07 | 0.1688 | 0.212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91 | 0.1672 | 0.2108 |
归属于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8347 | 4.0770 | 4.0927 |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 | 46,695,895 | 0 | 46,695,895 | 首发后限售股;认购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5-06-04 |
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15,392,492 | 0 | 15,392,492 | 首发后限售股;认购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06-04 |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14,846,416 | 0 | 14,846,416 | 首发后限售股;认购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06-04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 | 8,788,395 | 0 | 8,788,395 | 首发后限售股;认购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06-04 |
汇安基金-云南信托-裕丰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汇安基金瑞诚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8,703,071 | 0 | 8,703,071 | 首发后限售股;认购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06-04 |
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0 | 8,532,423 | 0 | 8,532,423 | 首发后限售股;认购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06-04 |
UBS AG | 0 | 6,484,641 | 0 | 6,484,641 | 首发后限售股;认购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06-04 |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 0 | 5,119,453 | 0 | 5,119,453 | 首发后限售股;认购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06-04 |
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0 | 5,119,453 | 0 | 5,119,453 | 首发后限售股;认购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06-04 |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 0 | 5,119,453 | 0 | 5,119,453 | 首发后限售股;认购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 2024-06-04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限公司 | 股票 | |||||
其他参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的股东 | 0 | 61,981,891 | 0 | 61,981,891 | 首发后限售股;认购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06-04 |
合计 | 0 | 186,783,583 | 0 | 186,783,583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3年11月03日 | 5.86元/股 | 186,783,583 | 2023年12月04日 | 186,783,583 |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佛山照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 2023年12月01日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4号),公司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186,783,583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新增股份登记,并于2023年12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股份均为限售股,其中广晟控股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1,361,994,647股增加至1,548,778,230股,其中A股由发行前的1,058,321,409股增加至1,245,104,992股。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4号),公司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了186,783,583股A股股票。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361,994,647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48,778,230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负债总额不变,资产负债率水平有所下降,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缓解资金压力,提升盈利水平。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5,37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5,42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2.17% | 188,496,430 | 0 | 0 | 188,496,430 | 不适用 | |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9.49% | 146,934,857 | 0 | 0 | 146,934,857 | 不适用 |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8.38% | 129,826,793 | 46,695,895 | 46,695,895 | 83,130,898 | 不适用 | |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7.92% | 122,694,246 | 0 | 0 | 122,694,246 | 不适用 | |
安信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47% | 38,226,524 | 2,088,065 | 0 | 38,226,524 | 不适用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2.14% | 33,161,800 | 0 | 0 | 33,161,800 | 不适用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 境外法人 | 1.96% | 30,367,806 | 30,347,612 | 0 | 30,367,806 | 不适用 |
公司 | ||||||||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65% | 25,482,252 | 0 | 0 | 25,482,252 | 不适用 | |
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99% | 15,392,492 | 15,392,492 | 15,392,492 | 0 | 不适用 | |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96% | 14,846,416 | 14,846,416 | 14,846,416 | 0 | 不适用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1、股东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参与认购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15,392,492股成为公司前十大股东。(该股份于 2023年12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即 2023年12月4日—2024年6月4日期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股东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参与认购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4,846,416股成为公司前十大股东。(该股份于 2023年12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即 2023年12月4日—2024年6月4日期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均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 188,496,4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8,496,430 | |||||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 146,934,857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934,857 | |||||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122,694,246 | 人民币普通股 | 122,694,246 |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3,130,898 | 人民币普通股 | 83,130,898 | |||||
安信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38,226,524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38,226,524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3,16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161,8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0,367,806 | 人民币普通股 | 30,367,806 | |||||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5,482,252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25,482,252 | |||||
张少武 | 11,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00,000 |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9,048,244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9,048,244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中,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均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无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30,367,806 | 1.96% |
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新增 | 0 | 0.00% | 15,392,492 | 0.99% |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新增 | 0 | 0.00% | 14,846,416 | 0.96% |
庄坚毅 | 退出 | 0 | 0.00% | 11,903,509 | 0.77% |
张少武 | 退出 | 0 | 0.00% | 11,700,000 | 0.76% |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退出 | 0 | 0.00% | 9,048,244 | 0.58%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吕永钟 | 1999年12月23日 | 91440000719283849E | 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 |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王佳 | 2000年10月19日 | 91440000725458764N | 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和电器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电子信息网络和计算机运营,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设备、场地租赁服务;销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电器机械及器材;煤炭批发经营;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节能技术研发与咨询,节能设备制造与安装;停车场经营(经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88号);货物进出口;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仅限于分支机构经营);技术服务。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报告期末,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如下: 1、持有广晟有色(600259)136,318,684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40.52%; 2、持有中金岭南(000060)1,335,060,698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35.72%; 3、持有风华高科(000636)268,311,117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23.19%; 4、持有东江环保(002672)A股、H股合计291,458,228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26.37%; 5、持有中国电信(601728)5,724,384,653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6.26%。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吕永钟 | 1999年12月23日 | 91440000719283849E | 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报告期末,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如下: 1、持有广晟有色(600259)136,318,684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40.52%; 2、持有中金岭南(000060)1,335,060,698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35.72%; 3、持有风华高科(000636)268,311,117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23.19%; 4、持有东江环保(002672)A股、H股合计291,458,228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26.37%; 5、持有中国电信(601728)5,724,384,653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6.26%。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4号),公司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了186,783,583股A股股票,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广晟控股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46,695,895股A股股票,广晟控股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04月17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大信审字[2024]第22-00012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何晓娟 王景坤 |
审计报告正文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7、收入”及“七、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贵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9,057,292,003.90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8,783,592,484.22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96.98%;
由于主营业务收入金额重大且为关键业绩指标,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对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测试;
(2)复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并且一贯应用;
(3)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出库单、客户签收记录、出口单据,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4)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执行独立函证程序,以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5)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登记资料等,确保主要客户正常经营且经营范围符合公司下游客户性质;
(6)对营业收入实施分析程序,包括分析主要产品年度及月度收入、主要客户的变化及销售价格、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变动,判断本年收入、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7)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客户签收记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3、应收账款”及“七、5、应收账款”所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235,966,456.78元,坏账准备余额为142,467,176.38元,由于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确定需要管理层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和客观证据、评估预期未来可获取的现金流量并确定其现值,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减值计提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对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
(2)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和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判断等;
(3)分析计算资产负债表日坏账准备金额与应收账款余额之间的比率,比较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数和实际发生数,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获取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5)通过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三)商誉减值测试
1.事项描述
2022年2月28日,贵公司收购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21.48%股权,形成商誉405,620,123.64元。由于国星光电商誉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且商誉减值测试中,贵公司管理层结合内外部信息,合理判断及识别商誉减值迹象,在出现减值迹象及每年年度终了减值测试中,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所做的估计和采用的假设,特别是在预测相关资产组的未来收入及长期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经营费用、折现率等重大判断。该等估计均存在不确定性,受管理层对未来市场以及对经济环境判断的影响,采用不同的估计和假设会对评估的商誉可收回价值有重大的影响。由于商誉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商誉减值测试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评价和测试贵公司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了解被收购公司业绩预测的完成情况;
(3)与管理层讨论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包括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每个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收益预测、现金流折现率等假设的合理性及每个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盈利状况的判断和评估;
(4)评价管理层聘请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5)与管理层聘请的外部估值专家讨论,了解减值测试时所使用的关键假设是否合理等;
(6)必要时,在内部估值专家的协助下,评价外部评估专家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价值类型、评估方法以及折现率等评估参数的合理性。
四、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何晓娟(项目合伙人)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景坤
二○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596,049,654.55 | 2,484,508,907.4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2,529,775.41 | 261,541,896.45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57,352,267.60 | 821,537,774.07 |
应收账款 | 2,093,499,280.40 | 1,920,770,941.76 |
应收款项融资 | 443,201,960.02 | 569,868,831.79 |
预付款项 | 34,508,638.92 | 45,526,548.9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49,108,300.85 | 32,902,865.9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971,171,641.14 | 2,031,637,401.87 |
合同资产 | 4,252,013.94 | 5,466,875.07 |
持有待售资产 | 17,147,339.84 | 17,147,339.8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9,292,399.14 | 79,438,576.89 |
流动资产合计 | 9,528,113,271.81 | 8,270,347,960.08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454,822,905.25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9,188,555.15 | 181,931,792.6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99,762,746.35 | 864,191,346.4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63,636,347.41 | 44,611,882.44 |
固定资产 | 3,453,214,586.47 | 3,508,094,282.41 |
在建工程 | 1,174,533,505.11 | 1,282,780,335.14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812,320.64 | 13,047,727.73 |
无形资产 | 434,549,913.99 | 340,166,852.3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421,831,593.46 | 421,831,593.46 |
长期待摊费用 | 190,362,699.25 | 190,126,627.9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6,283,766.95 | 90,244,005.4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9,327,703.18 | 81,543,512.8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406,326,643.21 | 7,018,569,958.78 |
资产总计 | 16,934,439,915.02 | 15,288,917,918.8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20,019,877.73 | 157,715,359.3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4,679,000.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271,174,787.69 | 1,975,743,568.71 |
应付账款 | 2,875,980,206.64 | 2,513,177,458.14 |
预收款项 | 466,872.69 | 2,532,442.44 |
合同负债 | 235,335,693.28 | 125,143,161.6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93,830,812.66 | 173,034,152.18 |
应交税费 | 42,940,157.30 | 64,295,552.10 |
其他应付款 | 362,491,923.01 | 440,230,081.0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5,646.07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3,914,214.45 | 65,540,510.67 |
其他流动负债 | 95,008,427.01 | 100,192,681.00 |
流动负债合计 | 6,641,162,972.46 | 5,622,283,967.25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253,093,421.29 | 747,931,023.71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310,967.92 | 7,055,542.18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4,277,087.30 | 9,587,043.31 |
递延收益 | 75,185,461.27 | 97,078,233.4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4,806,746.25 | 204,428,275.9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05,769.48 | 308,780.6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21,879,453.51 | 1,066,388,899.19 |
负债合计 | 7,163,042,425.97 | 6,688,672,866.4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548,778,230.00 | 1,361,994,64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14,336,325.66 | 7,245,971.54 |
减:库存股 | 82,165,144.15 | 82,165,144.15 |
其他综合收益 | 360,027,027.59 | 498,141,018.70 |
专项储备 | 1,213,325.92 | |
盈余公积 | 107,944,679.06 | 91,359,027.1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435,308,364.11 | 3,296,435,828.5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285,442,808.19 | 5,173,011,348.74 |
少数股东权益 | 3,485,954,680.86 | 3,427,233,703.6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771,397,489.05 | 8,600,245,052.4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6,934,439,915.02 | 15,288,917,918.86 |
法定代表人:万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琼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越斐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56,256,289.35 | 616,301,656.5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565,014.22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90,413,382.59 | 130,473,889.36 |
应收账款 | 840,003,427.41 | 914,875,676.00 |
应收款项融资 | 105,327,382.82 | 14,127,710.41 |
预付款项 | 7,334,575.29 | 13,129,004.94 |
其他应收款 | 558,342,534.44 | 511,036,345.7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62,793,053.42 | 475,047,674.61 |
合同资产 | 4,252,013.94 | 5,466,875.07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244,786.97 | 9,844,377.83 |
流动资产合计 | 3,832,967,446.23 | 2,890,868,224.72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454,822,905.25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502,623,981.06 | 2,505,563,031.0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59,684,177.55 | 823,131,485.4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7,163,026.83 | 40,982,686.40 |
固定资产 | 651,197,430.25 | 548,743,031.51 |
在建工程 | 205,106,029.03 | 187,318,584.5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082,521.44 | 6,963,639.23 |
无形资产 | 93,932,977.96 | 94,698,330.3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9,727,301.65 | 37,118,287.2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285,162.26 | 31,202,848.9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8,331,060.62 | 48,873,160.3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733,956,573.90 | 4,324,595,085.04 |
资产总计 | 8,566,924,020.13 | 7,215,463,309.7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4,679,000.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82,735,414.37 | 826,037,810.34 |
应付账款 | 977,444,406.30 | 788,288,700.08 |
预收款项 | 2,285,714.30 | |
合同负债 | 145,086,858.16 | 47,498,783.11 |
应付职工薪酬 | 64,958,645.43 | 49,182,531.44 |
应交税费 | 20,946,142.07 | 9,700,312.91 |
其他应付款 | 324,137,191.03 | 202,509,326.0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77,403.64 | 1,881,117.79 |
其他流动负债 | 82,802,283.98 | 88,215,663.53 |
流动负债合计 | 2,599,488,344.98 | 2,020,278,959.59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82,912,120.75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705,117.80 | 5,082,521.44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3,366,691.06 | 88,165,954.9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7,071,808.86 | 276,160,597.11 |
负债合计 | 2,666,560,153.84 | 2,296,439,556.7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548,778,230.00 | 1,361,994,64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09,058,541.44 | 7,426,635.62 |
减:库存股 | 82,165,144.15 | 82,165,144.15 |
其他综合收益 | 359,858,073.06 | 498,788,284.79 |
专项储备 | 897,781.74 | |
盈余公积 | 339,248,748.30 | 322,663,096.39 |
未分配利润 | 2,824,687,635.90 | 2,810,316,233.4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900,363,866.29 | 4,919,023,753.0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8,566,924,020.13 | 7,215,463,309.76 |
法定代表人:万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琼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越斐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9,057,292,003.90 | 8,759,965,275.96 |
其中:营业收入 | 9,057,292,003.90 | 8,759,965,275.9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8,639,746,992.68 | 8,360,248,566.32 |
其中:营业成本 | 7,354,814,252.01 | 7,223,971,501.5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72,268,419.87 | 62,027,216.12 |
销售费用 | 331,039,604.55 | 256,820,593.82 |
管理费用 | 430,544,371.96 | 408,119,409.22 |
研发费用 | 483,579,093.81 | 440,787,934.06 |
财务费用 | -32,498,749.52 | -31,478,088.43 |
其中:利息费用 | 24,128,844.17 | 22,311,206.70 |
利息收入 | 47,710,201.22 | 29,169,641.75 |
加:其他收益 | 90,204,646.62 | 84,894,793.9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598,948.35 | 10,633,954.0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833,621.59 | 2,467,060.0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29,444.26 | -9,518,428.58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2,131,054.21 | -15,404,763.6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1,268,657.36 | -91,517,378.3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719,324.89 | 968,273.1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02,797,663.77 | 379,773,160.20 |
加:营业外收入 | 9,540,666.39 | 18,757,057.63 |
减:营业外支出 | 6,538,763.70 | 16,812,534.0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05,799,566.46 | 381,717,683.75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减:所得税费用 | 21,126,964.48 | 31,011,277.7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4,672,601.98 | 350,706,406.02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4,672,601.98 | 350,706,406.02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90,357,652.22 | 230,320,570.67 |
2.少数股东损益 | 94,314,949.76 | 120,385,835.35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7,433,230.11 | -383,701,554.10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8,113,991.11 | -383,929,211.19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8,930,211.73 | -383,579,545.85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38,930,211.73 | -383,579,545.85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16,220.62 | -349,665.34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16,220.62 | -349,665.34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80,761.00 | 227,657.09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47,239,371.87 | -32,995,148.0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52,243,661.11 | -153,608,640.52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4,995,710.76 | 120,613,492.44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2128 | 0.170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2108 | 0.169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万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琼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越斐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3,370,500,210.73 | 3,314,037,139.28 |
减:营业成本 | 2,669,830,010.84 | 2,684,105,565.79 |
税金及附加 | 28,696,224.90 | 22,878,262.76 |
销售费用 | 201,942,644.31 | 148,184,632.71 |
管理费用 | 170,906,350.75 | 156,902,439.16 |
研发费用 | 126,839,317.28 | 148,634,853.78 |
财务费用 | -15,149,738.19 | -4,648,251.30 |
其中:利息费用 | 3,768,074.03 | 11,637,904.69 |
利息收入 | 12,619,606.34 | 6,836,685.73 |
加:其他收益 | 14,162,829.17 | 10,475,710.6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345,065.94 | 19,058,287.0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833,621.59 | 2,467,060.0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945,9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2,773,855.07 | -16,035,761.6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8,910,470.10 | -25,904,176.2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469,694.01 | -84,087.53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6,728,664.79 | 136,543,708.62 |
加:营业外收入 | 365,819.08 | 7,433,114.60 |
减:营业外支出 | 1,144,051.24 | 12,232,901.96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5,950,432.63 | 131,743,921.26 |
减:所得税费用 | 10,093,913.53 | 13,888,953.87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5,856,519.10 | 117,854,967.39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5,856,519.10 | 117,854,967.39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8,930,211.73 | -384,990,256.85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8,930,211.73 | -384,990,256.85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38,930,211.73 | -384,990,256.85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6,926,307.37 | -267,135,289.46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法定代表人:万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琼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越斐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065,012,419.58 | 8,205,869,081.25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29,414,220.39 | 228,641,448.2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9,221,813.77 | 224,376,200.78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513,648,453.74 | 8,658,886,730.2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219,988,965.35 | 5,492,158,956.7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91,392,105.83 | 1,398,058,450.9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95,513,858.13 | 337,132,030.6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2,363,545.45 | 366,648,971.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39,258,474.76 | 7,593,998,409.5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4,389,978.98 | 1,064,888,320.6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0,981,292.12 | 364,902,240.66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7,200,412.45 | 10,965,289.7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079,869.64 | 2,340,973.6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711.8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3,342,286.04 | 378,208,504.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76,549,919.12 | 593,230,455.3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20,700,000.00 | 131,695,763.31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612,95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30,862,869.12 | 724,926,218.6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7,520,583.08 | -346,717,714.6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91,377,596.17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97,756,038.67 | 1,136,936,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469,794.51 | 19,142,320.5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04,603,429.35 | 1,156,078,320.5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91,955,216.77 | 526,743,238.1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1,158,501.03 | 174,723,549.79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32,130,255.23 | 26,131,133.89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8,043,774.42 | 1,200,170,498.7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21,157,492.22 | 1,901,637,286.6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3,445,937.13 | -745,558,966.0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966,303.59 | 33,150,614.3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55,281,636.62 | 5,762,254.3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45,971,307.26 | 1,940,209,052.9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01,252,943.88 | 1,945,971,307.26 |
法定代表人:万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琼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越斐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172,331,505.84 | 3,237,208,695.8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3,727,709.96 | 120,903,979.2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968,034.73 | 86,562,699.0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58,027,250.53 | 3,444,675,374.1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03,568,260.17 | 1,933,543,212.2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65,614,131.12 | 517,926,952.0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8,243,833.94 | 157,918,324.7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5,741,826.48 | 139,013,449.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93,168,051.71 | 2,748,401,938.5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4,859,198.82 | 696,273,435.6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2,992,240.6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6,858,062.04 | 18,264,046.8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799,817.00 | 42,771.4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657,879.04 | 311,299,058.9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1,703,074.73 | 106,842,452.2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0,000,000.00 | 1,193,664,444.95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612,95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5,316,024.73 | 1,300,506,897.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7,658,145.69 | -989,207,838.2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91,377,596.17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82,336,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91,377,596.17 | 382,336,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8,893,000.00 | 367,956,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0,340,441.08 | 141,558,638.42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61,522.66 | 2,716,690.6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0,494,963.74 | 512,231,329.0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0,882,632.43 | -129,895,329.0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36,838.90 | 22,065,861.6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49,020,524.46 | -400,763,870.0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61,062,144.20 | 861,826,014.2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10,082,668.66 | 461,062,144.20 |
法定代表人:万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琼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越斐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61,994,647.00 | 7,245,971.54 | 82,165,144.15 | 498,141,018.70 | 91,359,027.15 | 3,296,435,828.50 | 5,173,011,348.74 | 3,427,233,703.68 | 8,600,245,052.4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61,994,647.00 | 7,245,971.54 | 82,165,144.15 | 498,141,018.70 | 91,359,027.15 | 3,296,435,828.50 | 5,173,011,348.74 | 3,427,233,703.68 | 8,600,245,052.4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 | 186,783,583.00 | 907,090,354.12 | -138,113,991. | 1,213,325.92 | 16,585,651.91 | 138,872,535.61 | 1,112,431,459.45 | 58,720,977.18 | 1,171,152,436.63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8,113,991.11 | 290,357,652.22 | 152,243,661.11 | 94,995,710.76 | 247,239,371.8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6,783,583.00 | 907,090,354.12 | 1,093,873,937.12 | -5,458,448.30 | 1,088,415,488.8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86,783,583.00 | 901,631,905.82 | 1,088,415,488.82 | 1,088,415,488.8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5,458,448.30 | 5,458,448.30 | -5,458,448.30 | ||||||||||||
(三)利润分配 | 16,585,651.91 | -151,485,116. | -134,899,464. | -31,969,754.9 | -166,869,219.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61 | 70 | 9 | 6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585,651.91 | -16,585,651.9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4,899,464.70 | -134,899,464.70 | -31,969,754.99 | -166,869,219.69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213,325.92 | 1,213,325.92 | 1,153,469.71 | 2,366,795.63 | |||||||||||
1.本期提取 | 17,469,664.05 | 17,469,664.05 | 11,283,252.79 | 28,752,916.84 | |||||||||||
2.本期使用 | 16,256,338.13 | 16,256,338.13 | 10,129,783.08 | 26,386,121.2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48,778,230.00 | 914,336,325.66 | 82,165,144.15 | 360,027,027.59 | 1,213,325.92 | 107,944,679.06 | 3,435,308,364.11 | 6,285,442,808.19 | 3,485,954,680.86 | 9,771,397,489.05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 | 1,399,34 | 1,051,15 | 250,600, | 982,987, | 741,353, | 3,111,86 | 7,036,10 | 3,543,74 | 10,579,8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期末余额 | 6,154.00 | 8,614.18 | 874.54 | 454.08 | 347.96 | 4,076.86 | 8,772.54 | 1,175.21 | 49,947.7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8,918.22 | 18,918.22 | 16,252.29 | 35,170.51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99,346,154.00 | 1,051,158,614.18 | 250,600,874.54 | 982,987,454.08 | 741,353,347.96 | 3,111,882,995.08 | 7,036,127,690.76 | 3,543,757,427.50 | 10,579,885,118.2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7,351,507.00 | -1,043,912,642.64 | -168,435,730.39 | -484,846,435.38 | -649,994,320.81 | 184,552,833.42 | -1,863,116,342.02 | -116,523,723.82 | -1,979,640,065.8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83,929,211.19 | 230,320,570.67 | -153,608,640.52 | 120,613,492.44 | -32,995,148.0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7,351,507.00 | -1,043,912,642.64 | -168,435,730.39 | -661,779,817.55 | -1,574,608,236.80 | -211,006,082.37 | -1,785,614,319.1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7,351,507.00 | -4,825,948.60 | -168,435,730.39 | -126,258,274.79 | |||||||||||
2.其他权益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039,086,694.04 | -535,521,542.76 | -1,574,608,236.80 | -211,006,082.37 | -1,785,614,319.17 | ||||||||||
(三)利润分配 | 11,785,496.74 | -146,684,961.44 | -134,899,464.70 | -26,131,133.89 | -161,030,598.5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785,496.74 | -11,785,496.7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4,899,464.70 | -134,899,464.70 | -26,131,133.89 | -161,030,598.59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00,917,224.19 | 100,917,224.19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00,917,224.19 | 100,917,224.19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61,994,647.00 | 7,245,971.54 | 82,165,144.15 | 498,141,018.70 | 91,359,027.15 | 3,296,435,828.50 | 5,173,011,348.74 | 3,427,233,703.68 | 8,600,245,052.42 |
法定代表人:万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琼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越斐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61,994,647.00 | 7,426,635.62 | 82,165,144.15 | 498,788,284.79 | 322,663,096.39 | 2,810,316,233.41 | 4,919,023,753.0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61,994,647.00 | 7,426,635.62 | 82,165,144.15 | 498,788,284.79 | 322,663,096.39 | 2,810,316,233.41 | 4,919,023,753.0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6,783,583.00 | 901,631,905.82 | -138,930,211.73 | 897,781.74 | 16,585,651.91 | 14,371,402.49 | 981,340,113.23 |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8,930,211.73 | 165,856,519.10 | 26,926,307.3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6,783,583.00 | 901,631,905.82 | 1,088,415,488.8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86,783,583.00 | 901,631,905.82 | 1,088,415,488.8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585,651.91 | -151,485,116.61 | -134,899,464.7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585,651.91 | -16,585,651.9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 -134,899,464.70 | -134,899,464.70 |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 | 897,781.74 | 897,781.74 |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8,010,891.57 | 8,010,891.57 | ||||||||||
2.本期使用 | 7,113,109.83 | 7,113,109.8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48,778,230.00 | 909,058,541.44 | 82,165,144.15 | 359,858,073.06 | 897,781.74 | 339,248,748.30 | 2,824,687,635.90 | 5,900,363,866.29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99,346,154.00 | 22,568,665.93 | 250,600,874.54 | 984,695,765.83 | 741,353,347.96 | 2,738,229,003.27 | 5,635,592,062.4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99,346,154.00 | 22,568,665.93 | 250,600,874.54 | 984,695,765.83 | 741,353,347.96 | 2,738,229,003.27 | 5,635,592,062.4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37,351,507.00 | -15,142,030.31 | -168,435,730.39 | -485,907,481.04 | -418,690,251.57 | 72,087,230.14 | -716,568,309.39 |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84,990,256.85 | 117,854,967.39 | -267,135,289.4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7,351,507.00 | -15,142,030.31 | -168,435,730.39 | -430,475,748.31 | -314,533,555.2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7,351,507.00 | -4,825,948.60 | -168,435,730.39 | -126,258,274.7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0,316,081.71 | -304,217,473.52 | -314,533,555.23 | |||||||||
(三)利润分配 | 11,785,496.74 | -146,684,961.44 | -134,899,464.7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785,496.74 | -11,785,496.74 | ||||||||||
2.对所有 | -134,8 | -134,8 |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者(或股东)的分配 | 99,464.70 | 99,464.7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00,917,224.19 | 100,917,224.19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 -100,917,224.19 | 100,917,224.19 |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61,994,647.00 | 7,426,635.62 | 82,165,144.15 | 498,788,284.79 | 322,663,096.39 | 2,810,316,233.41 | 4,919,023,753.06 |
法定代表人:万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琼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越斐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由佛山市电器照明公司、南海市务庄彩釉砖厂、佛山市鄱阳印刷实业公司共同发起,经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粤股审(1992)63 号”文批准,通过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由法人与自然人混合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20日。1993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1993)33 号”文批准,公司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A 股)1,930万股,并于1993年11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995年7月23日,公司获准发行5,000万股B股,并于1996年8月2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6]外经贸资二函字第466号”文批复同意转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12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175 号”文核准,公司增发A股5,500万股。公司经2006、2007、2008、2014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壹拾叁亿玖仟玖佰叁拾肆万陆仟壹佰伍拾肆元(RMB1,399,346,154.00)。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将已回购的1,300万股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剩余已回购的A股股份18,952,995股以及已回购的B股股份18,398,512股,合计37,351,507股股份全部予以注销。2022年2月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注销的已回购社会公众股数量为37,351,507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2.67%,其中注销A股股份为18,952,995股,注销B股股份为18,398,512股。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99,346,154股变更为1,361,994,647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壹拾叁亿陆仟壹佰玖拾玖万肆仟陆佰肆拾柒元(RMB1,361,994,647.00)。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公司向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公司申请特定投资者发行普通股(A股)不超总股本30%即不超408,598,394股,本次实际发行186,783,583股。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61,994,647股变更为1,548,778,230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壹拾伍亿肆仟捌佰柒拾柒万捌仟贰佰叁拾元(RMB1,548,778,230.00)。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52575W。
法定代表人:万山。
公司住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办公地址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8号。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公司”)主要经营照明产品、电工产品、车灯产品业务、外延及芯片产品、LED 封装及组件产品和贸易及其他产品等。
本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7日批准报出。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包括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和佛山照明禅昌光电有限公司(简称“禅昌公司”)、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简称“泰美公司”)、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南京佛照”)、佛山电器照明(新乡)灯光有限公司(简称“新乡公司”)、佛山市佛照智城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智城公司”)、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智达公司”)、佛山皓徕特光电有限公司(简称“皓徕特公司”)、佛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南科技”)、佛山科联新能源产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佛山科联”)、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宁燎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星光电”) 和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西格玛”)共12家子公司以及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柳州光电”)、柳州桂格复煊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柳州复煊”)、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重庆桂诺”)、青岛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青岛光电”)、印度尼西亚燎旺车灯有限公司(简称“印尼燎旺”)、佛山市国星电子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国星电子制造”)、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国星半导体”)、南阳宝里钒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里钒业”)、广东省新立电子信息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新立电子”)、广东风华芯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风华芯电”)、国星光电(德国)有限公司(简称“德国国星”)共11家孙公司。
鉴于宝里钒业处于非持续经营状态,本期采用公允价值与成本孰低的基础编制宝里钒业2023年度财务报表。
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较上期减少1家子公司FSL LIGHTING GMBH(佛山照明欧洲有限责任公司),详见本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及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则编制,并基于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财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以是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为原则,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考虑。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以相关项目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的一定比例为标准;财务报表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以是否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是否导致盈亏变化、是否影响监管指标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响的因素为依据。
2.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在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基础上,以具体项目占该项目一定比例,或结合金额确定,同时考虑具体项目的性质。某些项目对财务报表而言不具有重要性,但可能对附注而言具有重要性,仍需要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相关重要性标准为: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占应收款项或坏账准备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 |
重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金额占当期坏账准备转回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 |
重要的应收款项实际核销 | 单项金额占应收款项或坏账准备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单项在建工程明细期末余额占比10%以上,且金额超过5000万元。 |
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 单项金额占1年以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 |
重要的投资活动 | 单项投资现金流量超过本期期末净资产的3%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0万元。 |
少数股东持有的权益重要的子公司 | 少数股东持有5%以上权益,且子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中任一项目占合并报表相应项目10%以上。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来源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绝对金额计算)占合并报表净利润10%以上。 |
重要的债务重组 | 单项金额对净利润影响超过10%。 |
重要的承诺事项 | 单项承诺事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 |
重要的或有事项 | 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作为基础予以确定。具备以下三个要素的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对其控制: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2)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母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3)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4)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为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则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为非合营方,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本公司外币业务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外币现金流量应当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1)金融资产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公司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该类金融资产后续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该类金融资产后续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2.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3.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得以解除的,终止确认已解除的部分。如果现有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被实质性修改,终止确认现有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12、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3、应收账款。
13、应收账款
1.预期信用损失的范围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
2.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
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方法,即始终按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3.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
4.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坏账准备的方法
(1)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理由 |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 对于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
通用照明及车灯业务组合 | 以母公司及子公司南宁燎旺为代表的通用照明、车灯及其相关业务,本组合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LED封装及组件业务组合
LED封装及组件业务组合 | 以子公司国星光电为代表的LED封装、组件及其他相关业务,本组合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内部业务组合 | 本组合为关联方及内部往来 | 其他方法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
组合一 | 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风险较低,不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二
组合二 | 商业承兑汇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账龄段分析均基于其入账日期来进行。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账 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通用照明及车灯业务组合 | LED封装及组件业务组合 | |
1年以内(含1年) | 3% | 2% |
1-2年 | 10% | 10% |
2-3年 | 30% | 30% |
3-4年 | 50% | 50% |
4-5年 | 80% | 80% |
5年以上
5年以上 | 100% | 100% |
(2)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和单项计提的判断标准同不含融资成分的认定标准一致。
5.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组合1:保证金、押金 | 根据款项性质 |
组合2:关联方款项 | 根据款项性质 |
组合3:代垫款项 | 根据款项性质 |
(2)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参考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的说明。
(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
参考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的说明。
14、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3、应收账款。
1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应收账款相同,详见本附注五、13、应收账款。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本附注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合同资产按照信用风险特征分为如下组合: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组合1:通用照明及车灯业务组合 | 以母公司及子公司南宁燎旺为代表的通用照明、车灯及其相关业务,本组合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2:LED 封装及组件业务组合 | 以子公司国星光电为代表的LED封装、组件及其他相关业务,本组合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3:内部业务组合 | 本组合为关联方及内部往来 |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在途物资、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等。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或发出存货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产成品、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18、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并满足下列条件:一是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二是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2.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在附注中披露终止经营的收入、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收益)和净利润,终止经营的资产或处置组确认的减值损失及其转回金额,终止经营的处置损益总额、所得税费用(收益)和处置净损益,终止经营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19、债权投资
不适用。20、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21、长期应收款
不适用。
22、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债务重组准则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有关规定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包括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部分相同。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部分相同。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36年 | 1%-10% | 31.67%-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2-11年 | 1%-10% | 47.50%-8.18%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1%-10% | 19.00%-9.5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2-8年 | 1%-10% | 47.50%-11.88%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10% | 19%-18% |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所有固定资产均计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以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依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
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7、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不适用。
29、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2.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在使用寿命期内直线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和摊销方法:
类别 | 使用寿命 | 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20-50 | 土地使用权期限 | 直线法 |
专利权 | 5-20 | 预计受益年限 | 直线法 |
软件使用权 | 3-10 | 预计受益年限 | 直线法 |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3.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研发支出的范围主要依据公司的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制定,主要包括: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转入无形资产核算。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30、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4、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
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5、股份支付
不适用。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本公司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本公司按照业务类型确定的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和计量方法:本公司通用照明产品、LED 封装及组件产品、车灯产品、贸易及其他产品均按下列方法确认收入
(1)内销收入的确认:常规结算模式下,按购货方要求将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交付购货方;收入金额已确定并开具销售发票,已收讫货款或预计可以收回货款;寄售结算模式下,公司于产品发出并经客户检验合格发出结算通知时确认销售收入。
(2)出口销售收入的确认:按购货方合同规定的要求生产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办妥出口报关手续,产品已装船,收入金额已确定并开具出口销售发票,已收讫货款或预计可以收回货款。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无。
38、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用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存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对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形成的资产的摊销年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9、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递延所得税的确认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的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
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递延所得税的净额抵消依据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1、租赁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将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已扣除租赁激励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
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时需支付的款项等。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即本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
2.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以及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低于40,000元的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以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对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入。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入账价值中。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所属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按照 2022 年 11 月 21 日财政部和应急部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 号)的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 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 |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所得税费用、净利润 | -101,779.19 |
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对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该事项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变更前2022年12月31日 | 变更后2022年12月31日 | 影响数 |
资产: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8,387,206.25 | 90,244,005.41 | 1,856,799.16 |
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02,469,697.60 | 204,428,275.95 | 1,958,578.35 |
股东权益: | |||
未分配利润 | 3,296,490,575.52 | 3,296,435,828.50 | -54,747.0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173,066,095.76 | 5,173,011,348.74 | -54,747.02 |
少数股东权益 | 3,427,280,735.85 | 3,427,233,703.68 | -47,032.1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600,346,831.61 | 8,600,245,052.42 | -101,779.19 |
合并利润表项目 | 变更前2022年度 | 变更后2022年度 | 影响数 |
所得税费用 | 30,874,328.03 | 31,011,277.73 | 136,949.70 |
净利润 | 350,843,355.72 | 350,706,406.02 | -136,949.7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0,394,235.91 | 230,320,570.67 | -73,665.24 |
少数股东损益 | 120,449,119.81 | 120,385,835.35 | -63,284.4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变更前2022年12月31日 | 变更后2022年12月31日 | 影响数 |
资产: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158,303.04 | 31,202,848.92 | 1,044,545.88 |
负债: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变更前2022年12月31日 | 变更后2022年12月31日 | 影响数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7,121,409.04 | 88,165,954.92 | 1,044,545.88 |
44、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所取得的销售额 | 3%、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1%、15%、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智达公司、禅昌公司、皓徕特公司、德国国星、南宁燎旺、重庆桂诺、柳州光电、柳州复煊、青岛光电、国星光电、国星半导体、风华芯电 | 15% |
印尼燎旺 | 11% |
其他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1、本公司于2023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获得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44003659)。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2023年起三年内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子公司智达公司于2022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获得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4009711)。根据相关规定,智达公司自2022年起三年内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子公司禅昌公司于2021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核,获得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44000342)。根据相关规定,禅昌公司自2021年起三年内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4、子公司皓徕特公司于2022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获得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4003711)。根据相关规定,皓徕特自2022年起三年内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5、子公司南宁燎旺于2023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获得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45001098)。根据相关规定,南宁燎旺自2023年起三年内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6、子公司南宁燎旺的全资子公司重庆桂诺经税务主管部门的审核和备案,自2019年1月1日起享受西部大开发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7、子公司南宁燎旺的全资子公司柳州光电于2022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5001221)。根据相关规定,柳州光电自2022年起三年内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8、子公司南宁燎旺的全资子公司柳州复煊于2021年11月30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获得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45001045)。根据相关规定,柳州复煊自2021年起三年内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9、子公司南宁燎旺的全资子公司青岛光电于2022年12月14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获得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批准的高新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237100785)。根据相关规定,青岛桂格自2022年起三年内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10、子公司国星光电于2008年12月16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0844000097;2023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344017343。根据相关规定,国星光电自2023年起三年内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11、子公司国星光电的全资子公司国星半导体于2015年10月10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544001238;2021年国星半导体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144008779。根据相关规定,国星半导体自2021年起三年内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12、子公司国星光电的控股子公司风华芯电于2008年12月16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0844000295;2021年风华芯电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144008851。根据相关规定,风华芯电自2021年起三年内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13、子公司南宁燎旺的全资子公司印尼燎旺所在国家印度尼西亚法定企业所得税率为22%,当地对中、小、微型企业有减免50%所得税的鼓励措施,故印尼燎旺适用11%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14、子公司智城公司为小微企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其他
按税法有关规定计缴。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2,466.76 | 52,093.54 |
银行存款 | 1,942,320,219.96 | 766,180,952.79 |
其他货币资金(注1) | 466,064,741.94 | 522,361,684.92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注2) | 1,179,154,268.07 | 1,191,722,805.36 |
未收到利息(注3) | 8,467,957.82 | 4,191,370.82 |
合计 | 3,596,049,654.55 | 2,484,508,907.4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1,405,378.56 | 34,169,227.46 |
其他说明:
注1:其他货币资金系票据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存放于证券公司的存出投资款以及电商余额,其中票据保证金和保函保证金为受限制资产,详见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注2:存放财务公司存款为存放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金额。注3:未收到利息为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到期的银行存款、定期存款计提的应收利息,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52,529,775.41 | 261,541,896.45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151,550,477.63 | 260,569,863.53 |
权益工具投资 | 979,297.78 | 972,032.92 |
其中: | ||
合计 | 152,529,775.41 | 261,541,896.45 |
3、衍生金融资产
无。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984,928,441.40 | 786,244,513.66 |
商业承兑票据 | 72,423,826.20 | 35,293,260.41 |
合计 | 1,057,352,267.60 | 821,537,774.0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1,058,830,304.87 | 100.00% | 1,478,037.27 | 0.14% | 1,057,352,267.60 | 822,258,044.69 | 100.00% | 720,270.62 | 0.09% | 821,537,774.07 |
其中: | ||||||||||
银行承兑票据 | 984,928,441.40 | 93.02% | 0.00 | 0.00% | 984,928,441.40 | 786,244,513.66 | 95.62% | 0.00 | 0.00% | 786,244,513.66 |
商业承兑票据 | 73,901,863.47 | 6.98% | 1,478,037.27 | 2.00% | 72,423,826.20 | 36,013,531.03 | 4.38% | 720,270.62 | 2.00% | 35,293,260.41 |
合计 | 1,058,830,304.87 | 100.00% | 1,478,037.27 | 0.14% | 1,057,352,267.60 | 822,258,044.69 | 100.00% | 720,270.62 | 0.09% | 821,537,774.0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478,037.27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3,901,863.47 | 1,478,037.27 | 2.00% |
合计 | 73,901,863.47 | 1,478,037.2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本附注五、13、应收账款。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商业承兑票据 | 720,270.62 | 757,766.65 | 1,478,037.27 | |||
合计 | 720,270.62 | 757,766.65 | 1,478,037.2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34,739,569.87 |
合计 | 734,739,569.87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59,317,903.43 | 138,535,986.93 |
合计 | 159,317,903.43 | 138,535,986.93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无。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944,758,964.52 | 1,799,959,881.31 |
1至2年 | 151,569,005.90 | 161,368,649.46 |
2至3年 | 99,249,444.34 | 25,396,115.75 |
3年以上 | 40,389,042.02 | 57,529,219.10 |
3至4年 | 9,919,239.39 | 9,539,173.73 |
4至5年 | 7,074,054.82 | 30,412,705.43 |
5年以上 | 23,395,747.81 | 17,577,339.94 |
合计 | 2,235,966,456.78 | 2,044,253,865.6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5,780,344.44 | 1.15% | 21,977,900.85 | 85.25% | 3,802,443.59 | 25,123,263.57 | 1.23% | 25,123,263.57 | 100.00% | 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210,186,112.34 | 98.85% | 120,489,275.53 | 5.45% | 2,089,696,836.81 | 2,019,130,602.05 | 98.77% | 98,359,660.29 | 4.87% | 1,920,770,941.76 |
其中: | ||||||||||
(1)通用照明及车灯业务组合 | 1,698,428,474.56 | 75.96% | 109,583,622.27 | 6.45% | 1,588,844,852.29 | 1,499,783,089.81 | 73.37% | 87,156,675.78 | 5.81% | 1,412,626,414.03 |
(2)LED封装及组件业务组合 | 511,757,637.78 | 22.89% | 10,905,653.26 | 2.13% | 500,851,984.52 | 519,347,512.24 | 25.40% | 11,202,984.51 | 2.16% | 508,144,527.73 |
合计 | 2,235,966,456.78 | 100.00% | 142,467,176.38 | 6.37% | 2,093,499,280.40 | 2,044,253,865.62 | 100.00% | 123,482,923.86 | 6.04% | 1,920,770,941.7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1,977,900.85元本期无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0,489,275.53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通用照明及车灯业务组合 | 1,698,428,474.56 | 109,583,622.27 | 6.45% |
(2)LED封装及组件业务组合 | 511,757,637.78 | 10,905,653.26 | 2.13% |
合计 | 2,210,186,112.34 | 120,489,275.5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本附注五、13、应收账款。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前期核销本期转回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5,123,263.57 | 17,127,281.39 | 573,448.92 | 19,699,195.19 | 21,977,900.8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8,359,660.29 | 32,550,591.11 | 144,531.00 | 6,180,396.87 | 4,385,110.00 | 120,489,275.53 | |
合计 | 123,482,923.86 | 49,677,872.50 | 144,531.00 | 573,448.92 | 25,879,592.06 | 4,385,110.00 | 142,467,176.3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无。
本期计提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49,677,872.50元,前期核销本期转回金额144,531.0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573,448.92元,本期核销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25,879,592.06元,本期其他减少金额为4,385,110.00元,与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本期计提数49,088,791.49元相差15,632.09元,为期末外币报表折算差异所致。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5,968,850.45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客户1 | 货款 | 11,170,827.14 | 法院终本判决,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按公司坏账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流程。 | 否 |
合计 | 11,170,827.14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本期核销应收账款金额25,968,850.45元,坏账准备25,879,592.06元,已按公司坏账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流程。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52,154,428.66 | 152,154,428.66 | 6.79% | 4,564,632.86 | |
第二名 | 131,038,483.49 | 131,038,483.49 | 5.84% | 3,931,154.50 | |
第三名 | 117,177,579.94 | 117,177,579.94 | 5.23% | 3,517,821.49 | |
第四名 | 108,311,768.39 | 108,311,768.39 | 4.83% | 3,249,353.05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五名 | 103,803,612.42 | 103,803,612.42 | 4.63% | 3,114,108.37 | |
合计 | 612,485,872.90 | 612,485,872.90 | 27.32% | 18,377,070.27 |
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6,074,305.63 | 1,822,291.69 | 4,252,013.94 | 6,074,305.63 | 607,430.56 | 5,466,875.07 |
合计 | 6,074,305.63 | 1,822,291.69 | 4,252,013.94 | 6,074,305.63 | 607,430.56 | 5,466,875.07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未发生重大变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074,305.63 | 100.00% | 1,822,291.69 | 30.00% | 4,252,013.94 | 6,074,305.63 | 100.00% | 607,430.56 | 10.00% | 5,466,875.07 |
其中: | ||||||||||
通用照明及车灯业务组合 | 6,074,305.63 | 100.00% | 1,822,291.69 | 30.00% | 4,252,013.94 | 6,074,305.63 | 100.00% | 607,430.56 | 10.00% | 5,466,875.07 |
合计 | 6,074,305.63 | 100.00% | 1,822,291.69 | 30.00% | 4,252,013.94 | 6,074,305.63 | 100.00% | 607,430.56 | 10.00% | 5,466,875.0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822,291.69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通用照明及车灯业务组合 | 6,074,305.63 | 1,822,291.69 | 30.00% |
合计 | 6,074,305.63 | 1,822,291.6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本附注五、16、合同资产。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1,214,861.13 | |||
合计 | 1,214,861.13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无。
7、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43,201,960.02 | 569,868,831.79 |
合计 | 443,201,960.02 | 569,868,831.7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无。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本附注五、13、应收账款。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无。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无。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20,221,199.92 |
合计 | 120,221,199.92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82,666,660.54 | |
合计 | 382,666,660.54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无。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无。
(8) 其他说明
无。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49,108,300.85 | 32,902,865.98 |
合计 | 49,108,300.85 | 32,902,865.98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无。2) 重要逾期利息无。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无。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无。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无。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无。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无。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无。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往来 | 65,389,794.88 | 45,041,494.42 |
履约保证金款 | 17,686,774.68 | 14,472,948.78 |
增值税出口退税款 | 4,708,061.84 | 10,011,271.72 |
员工借款、备用金 | 1,589,234.30 | 1,164,918.15 |
租金、水电费 | 817,043.94 | 1,220,591.91 |
合计 | 90,190,909.64 | 71,911,224.98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6,054,067.53 | 30,536,942.63 |
1至2年 | 7,676,026.75 | 2,955,796.80 |
2至3年 | 2,219,050.74 | 8,142,805.16 |
3年以上 | 34,241,764.62 | 30,275,680.39 |
3至4年 | 5,990,920.12 | 4,691,584.24 |
4至5年 | 4,583,526.14 | 1,234,886.46 |
5年以上 | 23,667,318.36 | 24,349,209.69 |
合计 | 90,190,909.64 | 71,911,224.98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1,541,239.47 | 34.97% | 31,541,239.47 | 100.00% | 0.00 | 30,105,899.47 | 41.87% | 30,105,899.47 | 100.00% | 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8,649,670.17 | 65.03% | 9,541,369.32 | 16.27% | 49,108,300.85 | 41,805,325.51 | 58.13% | 8,902,459.53 | 21.30% | 32,902,865.98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8,649,670.17 | 65.03% | 9,541,369.32 | 16.27% | 49,108,300.85 | 41,805,325.51 | 58.13% | 8,902,459.53 | 21.30% | 32,902,865.98 |
合计 | 90,190,909.64 | 100.00% | 41,082,608.79 | 45.55% | 49,108,300.85 | 71,911,224.98 | 100.00% | 39,008,359.00 | 54.25% | 32,902,865.9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1,541,239.47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A客户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100.00% | 预计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
合计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541,369.32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8,649,670.17 | 9,541,369.32 | 16.27% |
合计 | 58,649,670.17 | 9,541,369.3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本附注五、13、应收账款。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84,406.20 | 4,785,285.13 | 33,638,667.67 | 39,008,359.00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758,317.72 | 3,418,394.08 | -1,881,025.74 | 2,295,686.06 |
本期核销 | 221,436.27 | 221,436.27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342,723.92 | 7,982,242.94 | 31,757,641.93 | 41,082,608.7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本附注五、13、应收账款。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 | 39,008,359.00 | 2,295,686.06 | 221,436.27 | 41,082,608.79 | ||
合计 | 39,008,359.00 | 2,295,686.06 | 221,436.27 | 41,082,608.79 |
本期计提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2,295,686.06元,本期收回或转回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0.00元,本期核销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221,436.27元,与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本期计提数2,284,496.07元相差11,189.99元,为期末外币报表折算差异所致。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无。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客户A | 221,436.27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无。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其他往来 | 20,000,000.00 | 5年以上 | 22.18% | 20,000,000.00 |
第二名 | 其他往来 | 15,883,375.00 | 1年内 | 17.61% | 476,501.25 |
第三名 | 其他往来 | 5,000,000.00 | 1-2年 | 5.54% | 5,000,000.00 |
第四名 | 增值税出口退税款 | 4,708,061.84 | 1年内 | 5.22% | 141,241.86 |
第五名 | 其他往来 | 4,289,457.98 | 3-4年 | 4.76% | 4,289,457.98 |
合计 | 49,880,894.82 | 55.31% | 29,907,201.09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无。
9、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7,750,424.91 | 80.42% | 36,419,452.21 | 80.00% |
1至2年 | 3,496,897.72 | 10.13% | 3,345,048.70 | 7.35% |
2至3年 | 665,594.01 | 1.93% | 3,313,296.20 | 7.28% |
3年以上 | 2,595,722.28 | 7.52% | 2,448,751.82 | 5.37% |
合计 | 34,508,638.92 | 45,526,548.93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非关联方 | 7,000,000.00 | 1年以内 | 20.28% |
第二名 | 非关联方 | 2,637,285.53 | 1年以内 | 7.64% |
第三名 | 非关联方 | 2,502,468.00 | 1年以内 | 7.25% |
第四名 | 非关联方 | 1,813,361.52 | 1年以内 | 5.25% |
第五名 | 非关联方 | 1,479,646.01 | 1年以内 | 4.29% |
合计 | 15,432,761.06 | 44.71% |
10、存货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05,927,108.28 | 13,862,774.27 | 292,064,334.01 | 414,134,452.55 | 6,893,242.38 | 407,241,210.17 |
在产品 | 247,880,117.38 | 247,880,117.38 | 239,412,167.33 | 239,412,167.33 | ||
库存商品 | 1,051,891,889.47 | 146,951,222.27 | 904,940,667.20 | 1,019,990,159.16 | 139,368,445.90 | 880,621,713.26 |
发出商品 | 425,003,429.61 | 9,197,980.38 | 415,805,449.23 | 391,149,213.49 | 9,805,170.06 | 381,344,043.43 |
自制半成品 | 96,957,960.11 | 4,480,118.25 | 92,477,841.86 | 113,621,240.54 | 914,242.37 | 112,706,998.17 |
低值易耗品 | 1,322,185.78 | 1,322,185.78 | 2,742,435.82 | 2,742,435.82 | ||
其他 | 16,681,045.68 | 16,681,045.68 | 7,568,833.69 | 7,568,833.69 | ||
合计 | 2,145,663,736.31 | 174,492,095.17 | 1,971,171,641.14 | 2,188,618,502.58 | 156,981,100.71 | 2,031,637,401.87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6,893,242.38 | 10,828,363.66 | 3,858,831.77 | 13,862,774.27 | ||
库存商品 | 139,368,445.90 | 57,603,756.77 | 50,020,980.40 | 146,951,222.27 | ||
发出商品 | 9,805,170.06 | 3,329,081.69 | 3,936,271.37 | 9,197,980.38 | ||
自制半成品 | 914,242.37 | 3,673,839.38 | 107,963.50 | 4,480,118.25 | ||
合计 | 156,981,100.71 | 75,435,041.50 | 57,924,047.04 | 174,492,095.17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无。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详见本附注五、17、存货。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无。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无。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涉及征收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等 | 17,147,339.84 | 17,147,339.84 | 183,855,895.00 | 55,718,333.95 | 2024年12月31日 | |
合计 | 17,147,339.84 | 17,147,339.84 | 183,855,895.00 | 55,718,333.95 |
其他说明:
注:详见本报告第十节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8、其他:“南京佛照拆迁事项”。预计处置费用已包含员工安置费、原租户解除合同补偿以及拆迁收益相关税费。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认证、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94,451,130.80 | 72,851,826.53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1,454,058.94 | 3,676,607.32 |
其他 | 3,387,209.40 | 2,910,143.04 |
合计 | 109,292,399.14 | 79,438,576.89 |
14、债权投资
无。
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备注 |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备注 |
银行大额存单 | 4,822,905.25 | 454,822,905.25 | 450,000,000.00 | 银行大额存单 | |||||
合计 | 4,822,905.25 | 454,822,905.25 | 450,000,000.00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无。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
光大银行大额存单 | 100,000,000.00 | 3.30% | 3.30% | 2026年01月06日 | ||||||
交通银行大额存单 | 50,000,000.00 | 2.90% | 2.90% | 2026年08月31日 | ||||||
光大银行大额存单 | 150,000,000.00 | 2.90% | 2.90% | 2026年11月03日 | ||||||
广州银行大额存单 | 150,000,000.00 | 2.95% | 2.95% | 2026年12月01日 | ||||||
合计 | 450,000,000.00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本附注五、17、其他债权投资。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无。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368,376,506.50 | 493,967,194.53 | 125,590,688.03 | 285,362,021.37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90,807,671.05 | 328,664,290.95 | 37,856,619.90 | 137,850,064.22 | 16,633,969.35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 ||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144,753.13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 ||||
北京光荣联盟半导体照明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7,078,568.80 | 8,059,860.92 | 394,575.79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 ||||
佛山市南海区联合广东新光源产业创新中心 | 3,000,000.00 | 3,000,000.00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 |||||
合计 | 699,762,746.35 | 864,191,346.40 | 163,447,307.93 | 423,212,085.59 | 17,173,298.27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285,362,021.37 | 不满足交易性权益工具的条件 | 不适用 |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633,969.35 | 137,850,064.22 | 不满足交易性权益工具的条件 | 不适用 | ||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 144,753.13 | 148,834.09 | 不满足交易性权益工具的条件 | 不适用 | ||
北京光荣联盟半导体照明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94,575.79 | 995,839.20 | 不满足交易性权益工具的条件 | 不适用 | ||
合计 | 17,173,298.27 | 424,356,758.88 |
17、长期应收款
无。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深圳市南和通讯实业有限公司 | 181,931,792.66 | 1,833,621.59 | 4,576,859.10 | 179,188,555.15 | ||||||||
小计 | 181,931,792.66 | 1,833,621.59 | 4,576,859.10 | 179,188,555.15 | ||||||||
合计 | 181,931,792.66 | 1,833,621.59 | 4,576,859.10 | 179,188,555.15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其他说明:
无。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无。
20、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4,404,787.78 | 54,404,787.7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0,591,407.72 | 150,591,407.72 | ||
(1)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150,591,407.72 | 150,591,407.7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6,927.82 | 36,927.82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36,927.82 | 36,927.82 | ||
4.期末余额 | 204,959,267.68 | 204,959,267.68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792,905.34 | 9,792,905.3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537,532.38 | 31,537,532.38 | ||
(1)计提或摊销 | 2,646,740.40 | 2,646,740.40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28,890,791.98 | 28,890,791.9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517.45 | 7,517.45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7,517.45 | 7,517.45 | ||
4.期末余额 | 41,322,920.27 | 41,322,920.2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3,636,347.41 | 163,636,347.4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4,611,882.44 | 44,611,882.44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其他说明:
无。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无。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led车间、研发车间18的相关房产证正在办理之中;管理层认为该等产权证书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障碍,亦不会对公司正常营运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451,760,127.91 | 3,505,729,627.80 |
固定资产清理 | 1,454,458.56 | 2,364,654.61 |
合计 | 3,453,214,586.47 | 3,508,094,282.41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其他(注1)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45,505,958.75 | 5,026,525,744.08 | 42,934,087.94 | 71,546,378.97 | 87,232,491.32 | 7,173,744,661.0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9,265,899.26 | 209,783,265.81 | 2,896,830.79 | 10,768,640.75 | 7,350,983.81 | 600,065,620.42 |
(1)购置 | 2,788,391.14 | 57,421,879.45 | 2,859,707.97 | 9,386,540.89 | 1,418,317.86 | 73,874,837.31 |
(2)在建工程转入 | 366,354,362.53 | 152,003,021.78 | 31,269.93 | 1,381,883.85 | 5,893,496.89 | 525,664,034.98 |
(3)其他 | 123,145.59 | 358,364.58 | 5,852.89 | 216.01 | 39,169.06 | 526,748.13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其他(注1) | 合计 |
(注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4,893,207.72 | 105,816,523.05 | 7,316,862.64 | 9,434,277.87 | 2,817,763.13 | 280,278,634.41 |
(1)处置或报废 | 4,301,800.00 | 105,617,797.74 | 7,316,862.64 | 9,399,568.30 | 2,483,792.00 | 129,119,820.68 |
(2)改造设备 | 198,725.31 | 48,132.14 | 246,857.45 | |||
(3)其他(注2) | 150,591,407.72 | 34,709.57 | 285,838.99 | 150,911,956.28 | ||
4.期末余额 | 2,159,878,650.29 | 5,130,492,486.84 | 38,514,056.09 | 72,880,741.85 | 91,765,712.00 | 7,493,531,647.0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21,782,611.67 | 2,779,752,635.53 | 33,394,916.40 | 52,921,576.93 | 68,688,348.72 | 3,656,540,089.25 |
2.本期增加金额 | 83,404,382.14 | 422,084,858.45 | 2,519,961.62 | 7,429,107.41 | 8,041,875.45 | 523,480,185.07 |
(1)计提 | 83,373,391.93 | 419,658,581.83 | 2,514,167.25 | 7,255,898.57 | 8,016,526.36 | 520,818,565.94 |
(2)在建工程转入 | 2,156,252.87 | 172,995.00 | 2,329,247.87 | |||
(3)其他(注2) | 30,990.21 | 270,023.75 | 5,794.37 | 213.84 | 25,349.09 | 332,371.26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977,501.98 | 94,570,266.86 | 6,965,526.01 | 8,946,389.33 | 2,593,787.64 | 146,053,471.82 |
(1)处置或报废 | 4,086,710.00 | 94,420,760.30 | 6,965,526.01 | 8,925,455.21 | 2,314,279.72 | 116,712,731.24 |
(2)改造设备 | 149,506.56 | 47,553.86 | 197,060.42 | |||
(3)其他(注2) | 28,890,791.98 | 20,934.12 | 231,954.06 | 29,143,680.16 | ||
4.期末余额 | 772,209,491.83 | 3,107,267,227.12 | 28,949,352.01 | 51,404,295.01 | 74,136,436.53 | 4,033,966,802.5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1,129,431.94 | 69.83 | 343,855.06 | 1,587.18 | 11,474,944.0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51,223.55 | 17,954.04 | 21,683.33 | 3,090,860.92 | ||
(1)计提 | 3,051,223.55 | 17,954.04 | 21,683.33 | 3,090,860.9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379,770.41 | 18,023.87 | 362,500.40 | 793.59 | 6,761,088.27 | |
(1)处置或报废 | 6,379,770.41 | 18,023.87 | 362,500.40 | 793.59 | 6,761,088.27 | |
4.期末余额 | 7,800,885.08 | 3,037.99 | 793.59 | 7,804,716.66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87,669,158.46 | 2,015,424,374.64 | 9,564,704.08 | 21,473,408.85 | 17,628,481.88 | 3,451,760,127.9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23,723,347.08 | 2,235,643,676.61 | 9,539,101.71 | 18,280,946.98 | 18,542,555.42 | 3,505,729,627.80 |
注1:固定资产一其他系国星光电的冷却系统及污水处理站以及南宁燎旺的工具器具等。注2:账面原值以及累计折旧其他增加或减少系增加房屋建筑物附属设施,以及本期将出租的房屋及建筑物划分至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无。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无。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其他说明:
本公司富湾标准车间J3、富湾标准车间K1、高明家属宿舍8号楼、富湾员工宿舍7号楼、家属宿舍三栋至六栋、员工村宿舍A栋、员工村宿舍二栋、三栋、五栋、六栋、十栋至十三栋、员工宿舍一栋至四栋、富湾节能灯车间二、玻璃车间八、玻璃车间九、日光灯车间、标准车间A、研发车间11至14、科联大厦已完工投入使用并结转固定资产,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房产证正在办理之中;管理层认为该等产权证书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障碍,亦不会对公司正常营运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北区T5仓库、设备仓库、材料仓(单端车间东端)、北区气站储罐池、北区石油气站、新成品仓附属仓、新成品仓3662M2、高明LED灯具组装厂房等房屋建筑物因历史遗留原因无相关产权证,该部分房屋建筑物涉及“挂账收储”项目,由相关政府部门计划实施,详见附注七、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适用 □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本公司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090,860.92元。其中,由于本公司对部分使用时间过长而严重磨损和由于产品更新换代闲置淘汰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相关资产经参考近期同类资产处置回收比率确定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存在减值。根据相关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
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确定可收回金额,本公司计提了3,090,860.92元减值准备。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其他说明:
无。
(6)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申请报废尚未处理设备 | 1,454,458.56 | 2,364,654.61 |
合计 | 1,454,458.56 | 2,364,654.61 |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174,533,505.11 | 1,282,780,335.14 |
合计 | 1,174,533,505.11 | 1,282,780,335.14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建工程 | 1,176,061,060.10 | 1,527,554.99 | 1,174,533,505.11 | 1,284,307,890.13 | 1,527,554.99 | 1,282,780,335.14 |
合计 | 1,176,061,060.10 | 1,527,554.99 | 1,174,533,505.11 | 1,284,307,890.13 | 1,527,554.99 | 1,282,780,335.14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吉利产业园项目 | 1,714,546,700.00 | 421,308,508.55 | 67,490,008.07 | 20,843,008.94 | 467,955,507.68 | 31.31% | 31.31% | 562,363.10 | 524,527.28 | 2.74% | 自筹资金及借款 | |
科联大厦 | 726,738,900.00 | 566,254,746.61 | 11,377,600.17 | 311,813,594.94 | 265,818,751.84 | 89.82% | 93.00% | 36,640,953.02 | 自筹资金及借款 | |||
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 | 310,400,000.00 | 37,522,769.10 | 127,615,662.62 | 165,138,431.72 | 57.99% | 61.00% | 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注) | |||||
高明办公大楼 | 212,135,300.00 | 73,222,239.69 | 91,554,905.79 | 164,777,145.48 | 84.67% | 90.00%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2,963,820,900.00 | 1,098,308,263.95 | 298,038,176.65 | 332,656,603.88 | 1,063,689,836.72 | 37,203,316.12 | 524,527.28 | 2.74% |
注: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项目,并根据相关规定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等公告。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无。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工程物资
无。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717,402.95 | 19,090,760.38 | 40,808,163.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88,849.13 | 3,188,849.13 | |
(1)租入 | 3,188,849.13 | 3,188,849.1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094,667.99 | 19,090,760.38 | 27,185,428.37 |
(1)处置 | 8,094,667.99 | 19,090,760.38 | 27,185,428.37 |
4.期末余额 | 16,811,584.09 | 16,811,584.09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106,242.62 | 18,654,192.98 | 27,760,435.60 |
2.本期增加金额 | 6,972,330.58 | 436,567.40 | 7,408,897.98 |
(1)计提 | 6,972,330.58 | 436,567.40 | 7,408,897.98 |
3.本期减少金额 | 8,079,309.75 | 19,090,760.38 | 27,170,070.13 |
(1)处置 | 8,079,309.75 | 19,090,760.38 | 27,170,070.13 |
4.期末余额 | 7,999,263.45 | 7,999,263.4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812,320.64 | 8,812,320.6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611,160.33 | 436,567.40 | 13,047,727.73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使用权 | 其他(注1)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08,013,759.69 | 24,198,472.74 | 35,318,404.44 | 49,109.90 | 467,579,746.7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3,156,556.10 | 29,504.95 | 39,936,144.08 | 123,122,205.13 | ||
(1)购置 | 350,661.10 | 29,504.95 | 39,936,144.08 | 40,316,310.1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82,805,895.00 | 82,805,895.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88,613.87 | 49,109.90 | 437,723.77 | |||
(1)处置 | 388,613.87 | 49,109.90 | 437,723.77 | |||
4.期末余额 | 491,170,315.79 | 24,227,977.69 | 74,865,934.65 | 590,264,228.13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86,226,483.33 | 24,002,566.64 | 16,746,120.66 | 49,109.90 | 127,024,280.5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400,548.88 | 182,585.29 | 5,156,009.34 | 28,739,143.51 | ||
(1)计提 | 8,800,845.96 | 182,585.29 | 5,156,009.34 | 14,139,440.5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4,599,702.92 | 14,599,702.9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9,109.90 | 49,109.90 | ||||
(1)处置 | 49,109.90 | 49,109.90 | ||||
4.期末余额 | 109,627,032.21 | 24,185,151.93 | 21,902,130.00 | 155,714,314.1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88,613.87 | 388,613.8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88,613.87 | 388,613.87 | ||||
(1)处置 | 388,613.87 | 388,613.87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81,543,283.58 | 42,825.76 | 52,963,804.65 | 434,549,913.9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21,787,276.36 | 195,906.10 | 18,183,669.91 | 340,166,852.3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无。其他说明:
注1:无形资产——其他:主要系南宁燎旺 2022 年确认的排污权。注2:本期无形资产摊销计提14,139,440.59元,其中计入在建工程237,526.66元。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16,211,469.82 | 16,211,469.82 | ||||
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405,620,123.64 | 405,620,123.64 | ||||
合计 | 421,831,593.46 | 421,831,593.46 |
注:2014 年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并购国星光电,公允价值与国星光电并购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差额,形成商誉405,620,123.64元。
(2) 商誉减值准备
无。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本公司管理层以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或者监控下能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作为认定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标准。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其他说明无。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 □不适用
1.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及关键参数: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本公司将相关资产组(含商誉)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确定是否计提商誉减值。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现金流量现值基于本公司管理层按照五年详细预测期和后续稳定期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计。详细预测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管理层制定的商业计划确定;后续稳定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按照详细预测期最后一年的水平确定。本公司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使用的关键假设包括业务量增长率和折现率等,2023年度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9.83%、11.07%,详细预测期增长率为5%-20.54%。本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各关键假设相关的参数时,与本公司历史经验或外部信息来源相一致。
2.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本公司本期商誉减值测试对报表无影响。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
(5) 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模具 | 123,701,355.84 | 81,670,138.20 | 43,208,573.05 | 31,833,330.25 | 130,329,590.74 |
维修、装修支出 | 53,937,007.68 | 17,253,561.64 | 22,044,249.28 | 49,146,320.04 | |
围板箱 | 371,728.64 | 604,711.36 | 308,501.04 | 667,938.96 | |
其他 | 12,116,535.75 | 6,318,284.90 | 8,215,971.14 | 10,218,849.51 | |
合计 | 190,126,627.91 | 105,846,696.10 | 73,777,294.51 | 31,833,330.25 | 190,362,699.25 |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90,622,029.71 | 59,298,411.33 | 355,634,218.16 | 53,741,627.3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7,737,392.89 | 5,660,608.94 | 52,989,043.64 | 7,948,356.52 |
可抵扣亏损 | 124,708,331.49 | 22,015,171.66 | 72,901,011.65 | 12,503,679.82 |
固定资产折旧 | 54,793,929.61 | 8,219,089.44 | 57,459,943.55 | 8,618,991.55 |
预计费用 | 46,135,701.47 | 6,920,355.22 | 14,405,700.07 | 2,160,855.01 |
预计负债 | 14,277,087.30 | 2,141,563.09 | 9,579,783.06 | 1,436,967.46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751,107.32 | 112,666.10 | 5,013,923.26 | 752,088.49 |
长期摊销费用 | 3,888,860.58 | 583,329.09 | ||
租赁负债及其他 | 12,750,617.72 | 1,915,901.17 | 16,534,532.14 | 2,498,110.14 |
合计 | 681,776,197.51 | 106,283,766.95 | 588,407,016.11 | 90,244,005.4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83,667,098.60 | 12,550,064.79 | 88,576,232.73 | 13,286,434.9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17,362,085.59 | 62,604,312.84 | 580,809,393.51 | 87,121,409.03 |
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 | 649,066,960.98 | 97,598,859.53 | 680,398,140.98 | 102,059,721.1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559,845.00 | 233,976.75 | 14,216.68 | 2,132.50 |
使用权资产及其他 | 12,108,349.60 | 1,819,532.34 | 12,943,263.71 | 1,958,578.35 |
合计 | 1,163,764,339.77 | 174,806,746.25 | 1,362,741,247.61 | 204,428,275.9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6,283,766.95 | 90,244,005.4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4,806,746.25 | 204,428,275.95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无。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无。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待处置长期资产 (注1) | 41,955,426.17 | 41,955,426.17 | 36,553,212.64 | 36,553,212.64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40,991,898.73 | 40,991,898.73 | 44,132,869.26 | 44,132,869.26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36,085,714.00 | 36,085,714.00 | ||||
预付股权收购款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拟清算注销的子公司资产 | 613,072.43 | 613,072.43 | ||||
其他 | 294,664.28 | 294,664.28 | 244,358.52 | 244,358.52 | ||
合计 | 129,327,703.18 | 10,000,000.00 | 119,327,703.18 | 91,543,512.85 | 10,000,000.00 | 81,543,512.85 |
其他说明:
注1:公司拟将位于工业路南、北两侧地块交给政府“挂账收储”的方式进行盘活处置,政府将地块公开招拍挂成功后,按政策给予公司土地出让返还收益。涉及处置的地上房屋建筑物包括LED三车间厂房、LED三车间通道加建厂房、南区大厂房(单端车间)、北区厂房(4幢)、节能灯仓库火花塞车间、T8一车间(2号楼)、LED二车间、碘灯车间3155m14号楼、公司新成品仓3662M2、材料仓(单端车间东端)、北区石油气站、北区T5仓库等。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486,328,752.85 | 486,328,752.85 | 限制性使用 | 票据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预售房款等 | 534,826,528.99 | 534,826,528.99 | 限制性使用 | 票据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预售房款等 |
应收票据 | 873,275,556.80 | 873,275,556.80 | 质押、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 | 票据池质押、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应收票据 | 751,280,639.50 | 751,280,639.50 | 质押、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 | 票据池质押、已背书未或贴现到期应收票据 |
固定资产 | 326,522,715.93 | 219,746,331.38 | 抵押 | 关联方抵押担保 | 213,180,568.23 | 149,146,773.04 | 抵押 | 银行短期借款抵押、关联方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15,551,408.00 | 10,652,715.04 | 抵押 | 关联方抵押担保 | 15,551,408.00 | 10,963,743.21 | 抵押 | 银行短期借款抵押土地 |
应收款项 | 120,221,1 | 120,221,1 | 质押 | 票据池质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融资 | 99.92 | 99.92 | 押 | |||||
合计 | 1,821,899,633.50 | 1,710,224,555.99 | 1,514,839,144.72 | 1,446,217,684.74 |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83,330,000.00 | 10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70,000,000.00 | 37,596,526.02 |
承兑汇票贴现 | 66,689,877.73 | 20,000,000.00 |
短期借款利息 | 118,833.33 | |
合计 | 220,019,877.73 | 157,715,359.3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期末贴现尚未到期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附有追索权,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确认为短期借款。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无。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4,679,000.00 | |
其中: | ||
其他 | 4,679,000.00 | |
其中: | ||
合计 | 4,679,000.00 |
34、衍生金融负债
无。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256,122,566.65 | 1,923,641,752.28 |
信用证 | 15,052,221.04 | 52,101,816.43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计 | 2,271,174,787.69 | 1,975,743,568.71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2,875,980,206.64 | 2,513,177,458.14 |
合计 | 2,875,980,206.64 | 2,513,177,458.14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第一名 | 50,215,590.07 | 尚未到结算期 |
第二名 | 11,091,750.64 | 尚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61,307,340.71 |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15,646.07 | |
其他应付款 | 362,491,923.01 | 440,214,434.98 |
合计 | 362,491,923.01 | 440,230,081.05 |
(1) 应付利息
无。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5,646.07 | |
合计 | 15,646.07 |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项 | 122,073,392.43 | 133,618,069.56 |
销售相关费用等 | 88,852,388.08 | 29,232,738.55 |
履约保证金 | 76,508,284.65 | 67,039,416.12 |
拆迁款 | 36,592,784.44 | 36,734,144.44 |
股权转让款 | 5,000,000.00 | 134,409,650.00 |
其他 | 33,465,073.41 | 39,180,416.31 |
合计 | 362,491,923.01 | 440,214,434.98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A单位 | 103,639,661.12 | 尚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103,639,661.12 |
38、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账款 | 466,872.69 | 2,532,442.44 |
合计 | 466,872.69 | 2,532,442.44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
无。
39、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35,335,693.28 | 125,143,161.61 |
合计 | 235,335,693.28 | 125,143,161.61 |
40、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68,935,119.49 | 1,310,666,848.80 | 1,287,023,442.59 | 192,578,525.7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890,071.51 | 115,393,947.25 | 118,031,731.80 | 1,252,286.96 |
三、辞退福利 | 208,961.18 | 696,565.24 | 905,526.42 | |
合计 | 173,034,152.18 | 1,426,757,361.29 | 1,405,960,700.81 | 193,830,812.66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64,655,970.83 | 1,147,620,557.78 | 1,123,073,150.44 | 189,203,378.17 |
2、职工福利费 | 666,925.03 | 62,255,523.25 | 62,882,705.18 | 39,743.10 |
3、社会保险费 | 1,367,698.57 | 51,961,382.31 | 52,815,165.43 | 513,915.4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200,640.78 | 48,758,883.93 | 49,526,594.40 | 432,930.31 |
工伤保险费 | 167,057.79 | 3,202,498.38 | 3,288,571.03 | 80,985.14 |
4、住房公积金 | 458,956.38 | 37,734,019.99 | 37,694,656.87 | 498,319.5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785,568.68 | 11,095,365.47 | 10,557,764.67 | 2,323,169.48 |
合计 | 168,935,119.49 | 1,310,666,848.80 | 1,287,023,442.59 | 192,578,525.7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658,022.92 | 105,663,970.62 | 108,380,886.15 | 941,107.39 |
2、失业保险费 | 131,643.99 | 3,411,637.44 | 3,513,509.75 | 29,771.68 |
3、企业年金缴费 | 100,404.60 | 6,318,339.19 | 6,137,335.90 | 281,407.89 |
合计 | 3,890,071.51 | 115,393,947.25 | 118,031,731.80 | 1,252,286.96 |
其他说明:
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按政府机构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41、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5,318,825.56 | 35,832,025.02 |
企业所得税 | 17,336,516.13 | 9,503,893.79 |
个人所得税 | 3,796,001.53 | 2,569,142.6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905,489.83 | 2,934,691.53 |
房产税 | 1,260,207.36 | 8,147,187.30 |
教育费附加 | 1,423,582.17 | 2,015,767.71 |
土地使用税 | 247,268.25 | 1,817,585.50 |
其他税费 | 1,652,266.47 | 1,475,258.57 |
合计 | 42,940,157.30 | 64,295,552.10 |
42、持有待售负债
无。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39,846,622.13 | 60,322,923.28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067,592.32 | 5,217,587.39 |
合计 | 343,914,214.45 | 65,540,510.67 |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23,162,317.81 | 8,370,764.15 |
已背书未到期票据还原 | 71,846,109.20 | 91,821,916.85 |
合计 | 95,008,427.01 | 100,192,681.00 |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27,754,169.97 | |
信用借款 | 565,185,873.45 | 808,253,946.99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39,846,622.13 | 60,322,923.28 |
合计 | 253,093,421.29 | 747,931,023.71 |
46、应付债券
无。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8,378,560.24 | 12,273,129.57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067,592.32 | 5,217,587.39 |
合计 | 4,310,967.92 | 7,055,542.18 |
其他说明:
租赁负债到期日分析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2年 | 1,637,899.09 | 2,743,459.17 |
2-5年 | 2,673,068.83 | 4,312,083.01 |
合计 | 4,310,967.92 | 7,055,542.18 |
48、长期应付款
无。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无。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产品质量保证 | 14,277,087.30 | 9,587,043.31 | 计提产品质量保证费用 |
合计 | 14,277,087.30 | 9,587,043.31 |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97,078,233.43 | 12,655,368.65 | 34,548,140.81 | 75,185,461.27 | 政府拨款 |
合计 | 97,078,233.43 | 12,655,368.65 | 34,548,140.81 | 75,185,461.27 | -- |
其他说明: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87,291,648.80 | 6,085,400.00 | 29,426,184.02 | 63,950,864.78 | ||||
小间距和户外LED显示屏器件扩产项目技术改造项目 | 18,133,049.12 | 4,064,551.68 | 14,068,497.44 | 与资产相关 | ||||
MOCVD补贴款 | 22,090,261.99 | 15,005,565.15 | 7,084,696.84 | 与资产相关 | ||||
照明用高显指LED封装技术创新与关键封装装备技术改造项目 | 9,422,687.81 | 1,799,394.64 | 7,623,293.17 | 与资产相关 |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先进制造业、油气开采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政府补贴 | 4,137,000.00 | 4,137,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显示用小间距LED封装技术创新与关键封装装备技术改造项目 | 5,278,832.46 | 587,645.00 | 1,033,523.36 | 4,832,954.10 | 与资产相关 | |||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 | 4,249,848.44 | 1,809,367.44 | 2,440,481.00 | 与资产相关 | ||||
两江新区财政局2022年第一批工业技改专项资金 | 2,304,000.01 | 256,000.02 | 2,047,999.99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第二批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扶持资金 | 1,766,666.62 | 200,000.04 | 1,566,666.58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第二批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300万 | 1,800,000.00 | 300,000.00 | 1,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柳州桂格2017年第一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 | 1,766,666.89 | 399,999.96 | 1,366,666.93 | 与资产相关 | ||||
柳州桂格2017年第一批柳州市企业扶持资金支持项目 | 1,500,000.00 | 300,000.00 | 1,2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下一代移动通信领域氮化镓基射频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970,982.10 | 113,597.52 | 857,384.58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第十四批产业扶持资金150万 | 900,000.00 | 150,000.00 | 7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吉利产业园LED封装车间智能化技术 | 620,755.00 | 620,755.00 | 与资产相关 |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改造项目(一期) | ||||||||
面向现代农业高效种植需求的LED技术及其示范启用 | 740,000.00 | 132,827.40 | 607,172.60 | 与资产相关 | ||||
柳州桂格2017年柳东新区企业挖潜改造款 | 750,000.00 | 150,000.00 | 6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2年中小微专项资金第一批 | 630,000.00 | 69,999.99 | 560,000.01 | 与资产相关 | ||||
柳州桂格2018年第三批广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产项目 | 616,000.00 | 96,000.00 | 5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柳州桂格2020年柳州市企业扶持资金支持项目 | 716,666.61 | 200,000.04 | 516,666.57 | 与资产相关 | ||||
广东省半导体微显示企业重点实验室(2020年度) | 510,000.00 | 75,437.40 | 434,562.60 | 与资产相关 | ||||
柳州桂格2021年柳州市建设工业互联网示范城市资金支持项目 | 579,333.28 | 158,000.04 | 421,333.24 | 与资产相关 | ||||
面向LED生产过程管控的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示范 | 515,334.44 | 134,665.56 | 380,668.88 | 与资产相关 | ||||
硅基氮化镓功率器件关键技术及产业化 | 441,240.00 | 60,990.00 | 380,250.00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NB-IoT的多模低功耗广域物联网节点芯片及封装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 | 399,557.60 | 37,831.80 | 361,725.80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 | 11,950,521.43 | 2,878,431.98 | 9,072,089.45 | 与资产相关 |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9,786,584.63 | 6,569,968.65 | 5,121,956.79 | 11,234,596.49 | ||||
4K/8K 超高清全彩Micro-LED 显示关键技术研究 | 3,407,456.55 | 3,900,000.00 | 2,344,940.27 | 4,962,516.28 | 与收益相关 | |||
高亮度、高对比度Micro-LED显示器件全彩化与集成封装研究 | 2,234,709.86 | 529,968.65 | 994,276.21 | 1,770,402.30 | 与收益相关 | |||
高效高频第三代半导体电力电子功率模块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 1,771,946.26 | 66,471.72 | 1,705,474.54 | 与收益相关 | ||||
2023年车灯生产数字化车间技改项目 | 850,000.00 | 85,000.00 | 76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汽车行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资金 | 555,333.26 | 68,000.04 | 487,333.22 | 与收益相关 | ||||
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资金 | 512,000.08 | 63,999.96 | 448,000.12 | 与收益相关 | ||||
倒装结构高性能深紫外LED的外延生长及芯片制备技术 | 400,000.00 | 4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粤港澳智能微纳光电技术联合实验室 | 351,622.41 | 1,622.41 | 3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广西壮族科学技术厅2020年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 | 400,000.00 | 60,000.00 | 3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 | 553,516.21 | 890,000.00 | 1,437,646.18 | 5,870.03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97,078,233.43 | 12,655,368.65 | 34,548,140.81 | 75,185,461.27 |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销项税 | 205,769.48 | 307,696.87 |
拟清算注销的子公司负债 | 1,083.74 | |
合计 | 205,769.48 | 308,780.61 |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361,994,647.00 | 186,783,583.00 | 186,783,583.00 | 1,548,778,230.00 |
其他说明:
类别/投资者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
投资金额 | 所占比例 | 投资金额 | 所占比例 | |||
限售股份 | 10,753,658.00 | 0.79% | 186,783,583.00 | 197,537,241.00 | 12.75% | |
非限售股份 | 1,351,240,989.00 | 99.21% | 1,351,240,989.00 | 87.25% | ||
合 计 | 1,361,994,647.00 | 100.00% | 186,783,583.00 | 1,548,778,230.00 | 100.00% |
股本增加为发行新股。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公司向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公司申请特定投资者发行普通股(A股)不超总股本30%即不超408,598,394股,本次实际发行186,783,58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94,551,796.38元,募股基准日期为2023年11月9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48,778,23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8,415,488.82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86,783,583.00元、转入资本公积人民币901,631,905.82元。
54、其他权益工具
无。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07,090,354.12 | 907,090,354.12 | ||
其他资本公积 | 7,245,971.54 | 7,245,971.54 | ||
合计 | 7,245,971.54 | 907,090,354.12 | 914,336,325.6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为发行新股增加资本公积901,631,905.82元;智达公司持股比例增加导致资本公积增加5,458,448.30元。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A股) | 82,165,144.15 | 82,165,144.15 | ||
合计 | 82,165,144.15 | 82,165,144.15 |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98,660,484.47 | -163,447,307.93 | -24,517,096.20 | -138,930,211.73 | 359,730,272.7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98,660,484.47 | -163,447,307.93 | -24,517,096.20 | -138,930,211.73 | 359,730,272.74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19,465.77 | 1,496,981.62 | 816,220.62 | 680,761.00 | 296,754.85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19,465.77 | 1,496,981.62 | 816,220.62 | 680,761.00 | 296,754.8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498,141,018.70 | -161,950,326.31 | -24,517,096.20 | -138,113,991.11 | 680,761.00 | 360,027,027.59 |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7,469,664.05 | 16,256,338.13 | 1,213,325.92 | |
合计 | 17,469,664.05 | 16,256,338.13 | 1,213,325.9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年增加为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比例计提的安全生产费,本年减少为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9,678,756.19 | 16,585,651.91 | 66,264,408.10 | |
任意盈余公积 | 41,680,270.96 | 41,680,270.96 | ||
合计 | 91,359,027.15 | 16,585,651.91 | 107,944,679.0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为计提盈余公积16,585,651.91元。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296,490,575.52 | 3,111,864,076.8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54,747.02 | 18,918.22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296,435,828.50 | 3,111,882,995.0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90,357,652.22 | 230,320,570.6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6,585,651.91 | 11,785,496.74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34,899,464.70 | 134,899,464.70 |
加:其他(注) | 100,917,224.19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435,308,364.11 | 3,296,435,828.5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54,747.02元,影响上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8,918.22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注:出售股票时,将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收益。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783,592,484.22 | 7,149,008,993.34 | 8,494,775,305.34 | 7,040,206,010.36 |
其他业务 | 273,699,519.68 | 205,805,258.67 | 265,189,970.62 | 183,765,491.17 |
合计 | 9,057,292,003.90 | 7,354,814,252.01 | 8,759,965,275.96 | 7,223,971,501.53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9,057,292,003.90 | 7,354,814,252.01 |
其中: | ||
通用照明产品 | 3,329,722,911.78 | 2,496,127,614.48 |
LED封装及组件产品 | 2,497,194,527.32 | 2,043,780,170.44 |
车灯产品 | 1,830,397,791.01 | 1,498,785,095.87 |
贸易及其他产品 | 1,399,976,773.79 | 1,316,121,371.2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9,057,292,003.90 | 7,354,814,252.01 |
其中: | ||
国内 | 7,028,294,952.48 | 5,590,598,879.20 |
国外 | 2,028,997,051.42 | 1,764,215,372.81 |
合计 | 9,057,292,003.90 | 7,354,814,252.01 |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419,729,549.08元。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房产税 | 22,491,644.46 | 21,704,695.1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485,713.05 | 16,433,160.03 |
教育费附加 | 10,734,704.27 | 8,648,196.05 |
印花税 | 7,026,462.85 | 7,098,838.10 |
土地使用税 | 6,043,496.59 | 6,829,390.3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973,983.11 | 2,959,947.15 |
土地增值税 | 1,237,746.77 | -2,047,738.45 |
环境保护税 | 66,202.00 | 129,730.62 |
车船使用税 | 44,856.33 | 45,539.98 |
其他税费 | 163,610.44 | 225,457.17 |
合计 | 72,268,419.87 | 62,027,216.12 |
6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69,186,658.26 | 253,446,528.98 |
折旧费 | 57,457,595.30 | 48,169,909.92 |
办公费 | 26,186,734.81 | 23,802,294.29 |
工程装修费 | 10,100,054.08 | 6,308,994.29 |
无形资产摊销 | 8,230,781.28 | 7,406,254.55 |
水电费 | 8,078,631.82 | 8,318,833.90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8,161,257.09 | 10,681,650.48 |
劳务费 | 3,353,120.74 | 3,790,883.26 |
残疾人保障金 | 2,712,902.14 | 2,773,339.56 |
土地租金与管理费 | 1,505,144.05 | 1,636,038.9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 | 35,571,492.39 | 41,784,681.00 |
合计 | 430,544,371.96 | 408,119,409.22 |
6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5,070,057.05 | 124,898,336.26 |
业务宣传及广告费 | 88,766,075.69 | 54,868,902.89 |
办公费 | 18,179,213.99 | 10,546,333.93 |
促销推广费 | 16,271,950.39 | 12,365,392.75 |
售后费用 | 15,883,524.45 | 15,001,278.36 |
差旅费 | 15,200,339.00 | 8,486,981.36 |
商业保险费 | 6,996,600.98 | 5,802,490.36 |
其他 | 34,671,843.00 | 24,850,877.91 |
合计 | 331,039,604.55 | 256,820,593.82 |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费用 | 231,096,377.82 | 196,235,469.02 |
直接投入费用 | 166,919,907.20 | 172,041,432.37 |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 41,981,744.02 | 50,587,532.09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9,684,695.96 | 47,325.67 |
设计费用 | 971,319.82 | |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 254,711.01 | 378,155.95 |
其他费用 | 32,670,337.98 | 21,498,018.96 |
合计 | 483,579,093.81 | 440,787,934.06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发生的研发支出,除中、小试之外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中、小试生产的产品对外销售后所形成的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支出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4,128,844.17 | 22,311,206.70 |
减:利息收入 | 47,710,201.22 | 29,169,641.75 |
汇兑损益 | -11,208,631.12 | -26,718,075.66 |
手续费及其他 | 2,291,238.65 | 2,098,422.28 |
合计 | -32,498,749.52 | -31,478,088.43 |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先进制造业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 | 34,934,153.62 | |
MOCVD补贴款 | 15,005,565.15 | 19,999,999.20 |
小间距和户外LED显示屏器件扩产项目技术改造项目 | 5,113,075.04 | 4,064,551.68 |
贫困人口税收优惠 | 4,766,450.00 | 369,850.00 |
4K/8K 超高清全彩Micro-LED 显示关键技术研究 | 2,344,940.27 | 492,543.45 |
2022年佛山市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奖补 | 2,000,000.00 | |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2,578,895.87 | 2,865,247.03 |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 | 1,809,367.44 | 1,809,367.44 |
照明用高显指LED封装技术创新与关键封装装备技术改造项目 | 1,799,394.64 | 1,990,360.99 |
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 | 1,524,300.00 | |
稳岗补贴 | 1,059,015.09 | 1,440,668.72 |
享受国家支持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 1,055,600.00 | |
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 | 1,000,000.00 | |
高亮度、高对比度Micro-LED显示器件全彩化与集成封装研究 | 994,276.21 | |
返还代扣代缴手续费 | 856,016.80 | 1,146,553.80 |
2022年二季度工业物流补助奖补资金 | 808,200.00 | |
就业补贴 | 737,945.88 | 153,100.00 |
企业研发奖补 | 696,100.00 | |
高光效白光LED光转换膜及其器件 | 588,076.92 | 588,076.92 |
柳州市企业扶持资金支持项目 | 556,000.08 | 556,000.08 |
2021年度“百企争先”奖励资金 | 500,000.00 | |
用于工业物联网的可见光通信与定位系统 | 473,516.21 | 426,483.79 |
佛山市职业技能升级行动市级奖补项目奖金 | 400,000.00 | |
佛山标准产品奖励 | 400,000.00 | |
佛山示范优势企业奖励 | 400,000.00 | |
柳州桂格2017年第一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 | 399,999.96 | 399,999.96 |
面向公共卫生等领域的深紫外LED模组和装备开发及应用示范 | 344,129.97 | |
高效LED外延芯片结构设计及产业化关键技术研发 | 323,330.14 | 328,348.32 |
2019年第二批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300,000.00 | 300,000.00 |
国星光电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 | 300,000.00 | |
一次性留工补助 | 5,257,845.00 | |
职工适岗培训补贴 | 4,887,500.00 | |
高新企业补贴 | 2,870,936.00 | |
政府拨给的科技基金 | 2,484,900.99 | |
车用高流明复合反射型LED芯片及高密度矩阵式封装的关键技术研发 | 2,122,534.48 | |
佛山市财政局2021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 | 2,000,000.00 | |
下一代移动通信领域氮化钾基射频器件研发及产业化 | 1,972,219.14 |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电动汽车关键电力电子器件IGBT的研发及产业化 | 1,864,300.03 | |
高校高频第三代半导体电子电子功率模块关键技术研究 | 1,464,522.72 | |
高性能新型显示器件研发及产业化 | 1,387,498.09 | |
TD-LTE终端射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 1,329,277.68 | |
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专项资金 | 1,320,000.00 | |
高密度小间距LED显示COB集成封装及系统研制 | 1,112,123.36 | |
面向LED生产过程管控的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示范 | 441,702.63 | |
硅基AlGaN垂直结构近紫外大功率LED外延、芯片与封装研究及应用 | 369,238.72 | |
其他 | 6,136,297.33 | 17,079,043.70 |
合计 | 90,204,646.62 | 84,894,793.92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无。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29,444.26 | -4,839,428.58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4,679,000.00 | |
合计 | 1,129,444.26 | -9,518,428.58 |
7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833,621.59 | 2,467,060.0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6,590.76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739,672.84 | -9,026,682.8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7,173,298.27 | 16,059,353.89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5,611,238.58 | |
投资理财及结构性存款收益 | 1,767,053.51 | 1,134,222.88 |
合计 | 14,598,948.35 | 10,633,954.02 |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757,766.65 | -91,630.0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9,088,791.49 | -13,492,101.9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284,496.07 | -1,839,930.20 |
其他 | 18,898.60 | |
合计 | -52,131,054.21 | -15,404,763.61 |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75,435,041.50 | -79,344,281.60 |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090,860.92 | -3,995,735.51 |
六、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208,754.99 | |
十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214,861.13 | -342,647.99 |
十二、其他 | -1,527,893.81 | -7,625,958.29 |
合计 | -81,268,657.36 | -91,517,378.38 |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12,719,324.89 | 968,273.19 |
合计 | 12,719,324.89 | 968,273.19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11,000.00 | 976,090.45 | 11,000.00 |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合计 | 443,941.78 | 1,324,933.00 | 443,941.78 |
其中:固定资产报废利得 | 443,941.78 | 1,324,933.00 | 443,941.78 |
违约金收入 | 216,259.82 | 5,810,061.05 | 216,259.82 |
罚没收入 | 38,764.54 | 65,728.35 | 38,764.54 |
其他 | 8,830,700.25 | 10,580,244.78 | 8,830,700.25 |
合计 | 9,540,666.39 | 18,757,057.63 | 9,540,666.39 |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877,262.19 | 10,610,248.46 | 1,877,262.1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877,262.19 | 10,398,691.57 | 1,877,262.19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211,556.89 | ||
罚款及滞纳金 | 174,342.12 | 701,242.02 | 174,342.12 |
其他 | 4,487,159.39 | 5,501,043.60 | 3,849,099.8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合计 | 6,538,763.70 | 16,812,534.08 | 6,538,763.70 |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2,271,159.52 | 28,931,905.7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1,144,195.04 | 2,079,372.03 |
合计 | 21,126,964.48 | 31,011,277.7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05,799,566.4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0,869,934.9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88,952.9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12,949.1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366,303.1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784,997.8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266,962.1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092,645.38 |
加计扣除的税额影响 | -41,718,828.89 |
视同销售 | 233,382.48 |
所得税费用 | 21,126,964.48 |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等 | 70,968,759.75 | 35,275,803.41 |
存款利息 | 42,458,410.80 | 27,525,377.17 |
补贴收入 | 31,099,876.60 | 62,131,715.65 |
废品收入 | 26,066,867.58 | 33,443,489.15 |
物业及设备租赁收入、水电 | 7,000,259.85 | 7,071,449.0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险赔偿收入 | 174,793.99 | |
其他 | 41,452,845.20 | 58,928,366.38 |
合计 | 219,221,813.77 | 224,376,200.7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用现金支付的管理费用 | 128,058,647.93 | 130,797,239.14 |
用现金支付的销售费用 | 74,111,308.85 | 89,476,822.32 |
用现金支付的财务费用 | 2,295,193.65 | 1,887,258.78 |
退回的保证金 | 27,751,789.33 | 27,259,278.23 |
其他 | 100,146,605.69 | 117,228,372.83 |
合计 | 332,363,545.45 | 366,648,971.3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远期结汇保证金 | 80,711.83 | |
合计 | 80,711.83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结汇相关款项 | 33,612,950.00 | |
合计 | 33,612,950.00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保证金 | 15,469,794.51 | 6,916,618.99 |
收到融资性票据款 | 12,225,701.6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合计 | 15,469,794.51 | 19,142,320.59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同一控制下合并国星光电支付的收购款 | 1,061,968,681.64 | |
同一控制下合并风华芯电支付的收购款 | 129,409,650.00 | 134,409,650.00 |
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648,429.05 | |
其他 | 4,985,695.37 | 3,792,167.09 |
合计 | 138,043,774.42 | 1,200,170,498.7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57,715,359.35 | 220,019,877.73 | 102,596,526.02 | 55,118,833.33 | 220,019,877.73 | |
长期借款 | 747,931,023.71 | 78,110,652.86 | 60,605,200.71 | 293,325,557.75 | 340,227,898.24 | 253,093,421.29 |
其他应付款-股权转让款 | 134,409,650.00 | 129,409,650.00 | 5,00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5,540,510.67 | 343,042,273.24 | 3,189,908.84 | 61,478,660.62 | 343,914,214.45 | |
租赁负债 | 7,055,542.18 | 181,156.77 | 236,440.87 | 285,605.88 | 2,876,566.02 | 4,310,967.92 |
合计 | 1,112,652,085.91 | 298,311,687.36 | 403,883,914.82 | 528,807,248.49 | 459,701,958.21 | 826,338,481.39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无。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无。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84,672,601.98 | 350,706,406.0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33,399,711.57 | 106,922,141.9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23,465,306.34 | 509,693,013.98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7,408,897.98 | 7,125,482.81 |
无形资产摊销 | 13,901,913.93 | 12,154,705.2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3,777,294.51 | 79,115,565.0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719,324.89 | -968,273.1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33,320.41 | 9,285,315.4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29,444.26 | 9,518,428.58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2,920,213.05 | 22,311,206.7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598,948.35 | -10,633,954.0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039,761.54 | -6,084,067.4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104,433.51 | -77,607,492.47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969,280.77 | -62,666,433.2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4,512,387.33 | 434,804,727.8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80,117,504.23 | -318,788,452.62 |
其他 | 2,366,795.63 | 0.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4,389,978.98 | 1,064,888,320.6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101,252,943.88 | 1,945,971,307.2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945,971,307.26 | 1,940,209,052.9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55,281,636.62 | 5,762,254.3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29,409,650.00 |
其中: | |
广东风华芯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9,409,650.00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29,409,650.00 |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无。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101,252,943.88 | 1,945,971,307.26 |
其中:库存现金 | 42,466.76 | 52,093.5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097,947,293.67 | 1,944,303,946.0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263,183.45 | 1,615,267.69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01,252,943.88 | 1,945,971,307.26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无。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票据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预售房款等 | 486,328,752.85 | 534,826,528.99 | 特定用途 |
未收到利息 | 8,467,957.82 | 4,191,370.82 | 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到期的银行存款、定期存款计提的应收利息 |
合计 | 494,796,710.67 | 539,017,899.81 |
(7) 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无。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无。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257,974,088.33 | ||
其中:美元 | 32,854,185.50 | 7.0827 | 232,696,339.64 |
欧元 | 189,933.38 | 7.8592 | 1,492,724.42 |
港币 | 51,807.81 | 0.90622 | 46,949.27 |
印尼盾 | 51,492,570,507.49 | 0.000461 | 23,738,075.00 |
应收账款 | 299,916,421.24 | ||
其中:美元 | 41,606,474.09 | 7.0827 | 294,686,174.04 |
欧元 | 414,614.09 | 7.8592 | 3,258,535.06 |
港币 | 59,537.39 | 0.90622 | 53,953.97 |
印尼盾 | 4,159,996,035.36 | 0.000461 | 1,917,758.17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125,435.42 | ||
其中:印尼盾 | 272,094,187.00 | 0.000461 | 125,435.42 |
应付账款 | 15,323,777.58 | ||
其中:美元 | 1,508,955.08 | 7.0827 | 10,687,476.15 |
欧元 | 274,995.85 | 7.8592 | 2,161,247.38 |
印尼盾 | 5,368,880,796.77 | 0.000461 | 2,475,054.05 |
其他流动资产 | 360,311.68 | ||
其中:印尼盾 | 781,587,156.47 | 0.000461 | 360,311.68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27,485.91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4,948,656.16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无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房屋租赁及其他 | 11,092,095.90 | 0.00 |
合计 | 11,092,095.90 | 0.0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无。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其他
无。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费用 | 231,096,377.82 | 196,235,469.02 |
直接投入费用 | 166,919,907.20 | 172,041,432.37 |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 41,981,744.02 | 50,587,532.09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9,684,695.96 | 47,325.67 |
设计费用 | 971,319.82 | |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 254,711.01 | 378,155.95 |
其他费用 | 32,670,337.98 | 21,498,018.96 |
合计 | 483,579,093.81 | 440,787,934.06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483,579,093.81 | 440,787,934.06 |
注:本公司发生的研发支出,除中、小试之外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中、小试生产的产品对外销售后所形成的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支出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无。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无。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无。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无。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否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无。
(6) 其他说明
无。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2) 合并成本
无。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无。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无。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FSL LIGHTING GMBH(佛山照明欧洲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年9月完成欧洲地方法院注销程序,自注销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内。
6、其他
无。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佛山市佛照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佛山 | 佛山 | 生产及销售 | 100.00% | 新设 | |
佛山照明禅昌光电有限 | 72,782,944.00 | 佛山 | 佛山 | 生产及销售 | 100.00% | 新设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公司 | |||||||
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 | 500,000.00 | 佛山 | 佛山 | 生产及销售 | 70.00% | 新设 | |
佛山电器照明(新乡)灯光有限公司 | 35,418,439.76 | 新乡 | 新乡 | 生产及销售 | 100.00% | 新设 | |
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 41,683,200.00 | 南京 | 南京 | 生产及销售 | 100.00% | 收购 | |
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 | 38,150,000.00 | 佛山 | 佛山 | 生产及销售 | 66.84% | 新设 | |
佛山皓徕特光电有限公司 | 17,158,000.00 | 佛山 | 佛山 | 生产及销售 | 51.00% | 10.53% | 新设 |
国星光电(德国)有限公司 | 1,436,419.00 | 德国 | 德国 | 贸易 | 61.53%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佛山科联新能源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 170,000,000.00 | 佛山 | 佛山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佛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海口 | 海口 | 生产及销售 | 100.00% | 新设 |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35,055,700.00 | 南宁 | 南宁 | 车灯制造 | 53.79% | 收购 | |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柳州 | 柳州 | 车灯制造 | 53.79% | 收购 | |
柳州桂格复煊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柳州 | 柳州 | 汽车电子产品制造 | 53.79% | 收购 | |
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重庆 | 重庆 | 车灯制造 | 53.79% | 收购 | |
青岛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青岛 | 青岛 | 车灯制造 | 53.79% | 收购 | |
印度尼西亚燎旺车灯有限公司 | 40,873,066.42 | 印尼 | 印尼 | 车灯制造 | 53.79% | 收购 | |
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佛山 | 佛山 | 商务服务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618,477,169.00 | 佛山 | 佛山 | 电子制造 | 21.48%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820,000,000.00 | 佛山 | 佛山 | 电子制造 | 21.48%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佛山市国星电子制造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佛山 | 佛山 | 电子制造 | 21.48%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南阳宝里钒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河南 | 南阳市 | 采矿 | 12.89%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广东省新立电子信息进出口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广州 | 广州 | 贸易 | 21.48%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广东风华芯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广州 | 广州 | 电子制造 | 21.45%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注:国星电子制造、国星半导体、宝里钒业、新立电子和风华芯电为国星光电的子公司。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46.21% | 19,880,259.29 | 1,835,518.55 | 458,041,236.34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78.52% | 67,060,845.02 | 29,139,436.44 | 2,971,057,522.7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司名称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1,590,859,943.26 | 896,982,948.71 | 2,487,842,891.97 | 1,512,829,422.99 | 54,928,920.36 | 1,567,758,343.35 | 1,587,631,841.28 | 865,601,810.33 | 2,453,233,651.61 | 1,547,730,991.04 | 30,088,072.52 | 1,577,819,063.56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3,967,291,374.52 | 2,559,121,730.06 | 6,526,413,104.58 | 2,340,584,273.66 | 382,388,851.56 | 2,722,973,125.22 | 3,793,005,331.67 | 2,786,866,486.73 | 6,579,871,818.40 | 2,079,712,881.27 | 746,614,876.50 | 2,826,327,757.77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1,585,442,717.59 | 47,194,316.22 | 48,657,064.30 | 24,124,725.63 | 1,559,021,639.99 | 44,035,995.00 | 43,630,469.76 | 24,278,302.67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3,541,637,227.92 | 85,535,534.98 | 85,535,534.98 | 389,640,859.65 | 3,579,885,727.44 | 121,273,711.19 | 121,801,228.10 | 391,449,155.58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无。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无。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期对子公司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由51%上升为66.84%。导致本期所有者权益份额变动原因为子公司少数股东未按投资协议约定的认缴出资金额缴纳出资,经与少数股东协议减少子公司注册资本,同时按实际出资比例减少少数股东在子公司中持有的份额。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智达公司 |
智达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0.00 |
--现金 | 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0.00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5,458,448.30 |
差额 | -5,458,448.30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5,458,448.30 |
调整盈余公积 | 0.00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0.00 |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无。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79,188,555.15 | 181,931,792.66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833,621.59 | 2,467,060.07 |
--综合收益总额 | 1,833,621.59 | 2,467,060.07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无。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无。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无。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无。
4、重要的共同经营
无。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无。
6、其他
无。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87,291,648.80 | 6,085,400.00 | 29,426,184.02 | 63,950,864.78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9,786,584.63 | 6,569,968.65 | 5,121,956.79 | 11,234,596.49 | 与收益相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90,204,646.62 | 84,894,793.92 |
营业外收入 | 11,000.00 | 976,090.45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
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
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并对每一客户设置了赊销限额,一旦应收账款余额超过该赊销限额,则要求客户付款或经公司管理层审核后,方能安排生产和发货。
公司通过审核应收账款的月度账龄分析情况以及监控客户的回款情况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公司及时采取必要催款措施。
(二)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和欧元有关。于2023年12月31日,除本附注七 81、外币货币性项目所述资产或负债为美元、欧元、港元和印尼盾余额外,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公司采取远期结售汇、完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公司国际竞争力等措施规避汇率风险。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并以优惠的贷款利率满足公司各类短期融资需求。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利率借款余额为746,270,043.42元,占总借款余额 100%,此部分风险可控。
3、其他价格风险
无。
2、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无。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票据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 | 382,666,660.54 | 是 | 由于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已转移了票据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票据背书 | 应收票据 | 85,677,711.56 | 是 | 已转移了票据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票据贴现 | 应收票据 | 73,640,191.87 | 是 | 已转移了票据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票据背书 | 应收票据 | 71,846,109.20 | 否 | 保留了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 |
票据贴现 | 应收票据 | 66,689,877.73 | 否 | 保留了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 |
合计 | 680,520,550.90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 | 票据背书 | 382,666,660.54 | |
应收票据 | 票据背书 | 85,677,711.56 | |
应收票据 | 票据贴现 | 73,640,191.87 | |
合计 | 541,984,563.97 |
(3)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资产转移方式 |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金额 |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金额 |
应收票据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背书 | 71,846,109.20 | |
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贴现 | 66,689,877.73 | |
合计 | 138,535,986.93 |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979,297.78 | 151,550,477.63 | 152,529,775.41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79,297.78 | 151,550,477.63 | 152,529,775.41 | |
(1)理财产品 | 151,550,477.63 | 151,550,477.63 | ||
(2)权益工具投资 | 979,297.78 | 979,297.78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454,822,905.25 | 454,822,905.25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59,184,177.55 | 40,578,568.80 | 699,762,746.35 | |
(四)应收款项融资 | 443,201,960.02 | 443,201,960.02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60,163,475.33 | 606,373,382.88 | 483,780,528.82 | 1,750,317,387.03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确定依据为资产负债表日股票市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作为活跃市场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集团认购的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债权投资,其公允价值参照金融机构提供的预期收益率确定。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1)因被投资企业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2)因被投资企业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恶化,所以公司按零元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3)因被投资企业佛山市南海区联合广东新光源产业创新中心、北京光荣联盟半导体照明产业投资中心以及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4)应收款项融资系本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票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票面金额确认报表日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无。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无。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该等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无。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 香港 | 投资 | 11万元港币 | 12.17% | 12.17%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 | 投资 | 100亿元 | 8.38% | 8.38% |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 | 生产、销售 | 11.62亿元 | 7.92% | 7.92% |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香港 | 投资 | 3.6亿人民币及100万元港币 | 1.65% | 1.65% |
合计 | 30.12% | 30.1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公司第一大股东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华晟”)系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且电子集团、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广晟”)、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更名为广东省广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资本”)和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投资”)均是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控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子集团、深圳广晟、广晟资本和广晟投资互为一致行动人,广晟控股集团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2021年12月,深圳广晟和广晟资本将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全部转让予广晟控股集团,转让后,广晟控股集团、电子集团和广晟投资互为一致行动人。2022年2月,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0.82%;2023年11月,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86,783,583.00股,广晟控股集团认购46,695,895.00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0.12%。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PROSPERITY LAMPS & COMPONENTS LTD)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东莞市恒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广东广晟南方建设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广东广晟稀有金属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广东广晟研究开发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广东和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晟国际大厦分部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广东天鑫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广东中金岭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广东中金岭南军芃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广东中金岭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广东珠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广州海心沙实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广州市晟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广州市万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深圳市龙岗区东江工业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深圳市粤鹏建设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珠海市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广东长城酒店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深圳市南和移动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广东芯陶微电子有限公司(曾用名:风华研究院(广州)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广东省华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华建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广州凯旋大酒店有限公司凯旋华美达大酒店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 |
杭州时代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 |
南宁瑞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重大影响的公司 |
广东长城大厦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2023年8月注销) |
广东省电子技术研究所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2023年10月不纳入广晟控股集团合并范围) |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2,986,035.20 | 45,000,000.00 | 否 | 5,695,752.29 |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55,967.88 | 7,000,000.00 | 否 | 773,460.05 |
杭州时代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0.00 | 222,265.48 | ||
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6,260,034.42 | 289,930,912.14 | ||
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42,484,829.61 | 111,475,305.10 | ||
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26,639,979.72 | 103,677,209.29 | ||
深圳市粤鹏建设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681,659.50 | 38,000,000.00 | 否 | 3,386,152.77 |
广州海心沙实业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982,823.87 | |||
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46,191.32 | 584,364.15 | ||
深圳市龙岗区东江工业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56,034.70 | 243,366.03 | ||
东莞市恒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76,930.19 | 411,123.02 | ||
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82,209.44 | 534,608.11 | ||
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3,504.72 | 194,018.86 | ||
珠海市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14,012.32 | |||
广州凯旋大酒店有限公司凯旋华美达大酒店 | 提供劳务 | 107,037.44 | |||
广东天鑫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6,106.76 | |||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5,471.68 | |||
广东长城酒店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3,365.00 | |||
广东长城大厦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2,053.55 | 68,616.45 | ||
深圳市南和移动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249.00 |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3,584.91 | |||
广东省电子技术研究所 | 接受劳务 | 823,008.85 | |||
合计 | 323,253,081.23 | 90,000,000.00 | 否 | 518,020,162.5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26,429,431.11 | 21,966,484.49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12,695,399.38 | 14,629,816.41 |
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2,836,654.66 | 44,383.37 |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985,342.48 | 1,325,641.06 |
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产品 | 635,444.25 | |
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563,380.10 | 441,210.93 |
广东珠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463,890.89 | |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349,463.13 |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258,120.00 | |
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256,834.10 | |
广州市万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538,207.40 | |
广州市晟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281,946.91 | |
广东广晟南方建设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174,054.95 | |
广东中金岭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122,855.75 | |
广东中金岭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103,340.71 | |
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66,276.48 | |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27,796.46 | |
广东中金岭南军芃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产品 | 23,742.48 | |
广东省电子技术研究所 | 销售产品 | 8,792.92 | |
广东和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晟国际大厦分部 | 提供劳务 | 603,820.91 | |
合计 | 46,077,781.01 | 39,754,550.3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如下: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价格为准,有关的款项也按照实际交易按期支付。
2、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各子公司间的关联方交易已在合并报表时抵销。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无。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佛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30日 | 2023年05月14日 | |||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2021年05月28日 | 2022年12月29日 | |||
佛山科联新能源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23日 | 2022年12月23日 | |||
佛山科联新能源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23年5月1日 | 2033年12月31日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1、2020年12月30日,本公司子公司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由上述单位负责吉利产业园勘察设计施工,暂定合同总价50,929.25万元,截至本报告日,项目尚未竣工验收。
2、2022年3月30日,本公司子公司佛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由上述单位负责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设计施工,暂定合同总价17,905.16万元,计划总工期390日历天(设计周期50天,施工周期340天),截至本报告日,该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2021年5月28日,本公司与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总部生产基地二期办公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由上述单位负责高明办公大楼设计施工,暂定合同总价17,502.56万元,计划总工期560日历天(施工周期560天(包含设计总周期90天)),截至本报告日,该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4、2021年06月23日,本公司子公司佛山科联新能源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佛山科联大厦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由上述单位负责科联大厦勘察设计施工,暂定合同总价18,907.02万元,计划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除自用层施工工期以实际开始施工之日起算,截至本报告日,项目2#楼办公自用层部分已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项目2#楼4-8层公共区域及公寓装修工作正在进行中。
5、2023年4月21日,本公司子公司佛山科联新能源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集团”)签订《科联大厦运营招商服务合同书》,佛山科联将科联大厦部分物业委托
华建集团进行运营。运营期间,华建集团向佛山科联支付保底租金收益,截至本报告日,委托运营的物业正在装修中。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广东广晟研究开发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经营租赁 | 1,371,318.77 | 1,194,370.76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广东长城大厦有限公司 | 经营租赁 | 64,954.29 | 237,451.34 | 1,801.29 | 1,557.46 | 54,673.41 | |||||
广东天鑫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 经营租赁 | 219,647.41 | 2,688.29 | 65,598.04 |
(4) 关联担保情况
无。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无。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无。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董事长 | 1,705,572.73 | 1,284,350.64 |
总经理 | 1,470,932.32 | 1,215,545.40 |
监事会主席 | 1,316,856.34 | 778,048.20 |
董事会秘书 | 535,162.42 | 483,110.9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财务总监 | 1,419,623.28 | 982,355.46 |
其他 | 10,108,242.96 | 7,936,351.27 |
合计 | 16,556,390.05 | 12,679,761.95 |
(8) 其他关联交易
根据本公司于2023年度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广晟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放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17,915.42万元,未到期应收利息522.65万元。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货币资金-应计利息 |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 5,226,458.64 | 3,774,186.39 | ||
应收账款 |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 7,510,483.08 | 225,314.49 | 2,754,557.10 | 82,636.71 |
应收账款 | 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 | 4,612,923.23 | 188,722.11 | 218,038.46 | 18,816.26 |
应收账款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992,978.95 | 59,859.58 | 2,805,991.79 | 56,119.84 |
应收账款 | 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2,332,537.86 | 206,392.47 | 2,049,187.54 | 266,394.38 |
应收账款 |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566,449.00 | 16,993.47 | 546,626.00 | 16,398.78 |
应收账款 | 广东珠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10,276.71 | 15,308.30 | ||
应收账款 | 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289,918.22 | 8,697.55 | ||
应收账款 | 广东芯陶微电子有限公司(曾用名:风华研究院(广州)有限公司) | 266,736.05 | 5,334.72 | 582,275.60 | 11,645.51 |
应收账款 | 广东和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晟国际大厦分部 | 242,112.68 | 7,263.38 | 669,790.40 | 66,979.04 |
应收账款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6,462.96 | 2,929.26 | ||
应收账款 | 广东中金岭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38,827.00 | 4,164.81 | 116,775.00 | 3,503.25 |
应收账款 | 广东省华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 | 44,297.00 | 22,148.50 | 44,297.00 | 13,289.10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华建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 |||||
应收账款 | 广东广晟研究开发院有限公司 | 3,850.00 | 77.00 | 3,080.00 | 61.60 |
应收账款 | 广东中金岭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703,256.00 | 103,815.51 | ||
应收账款 | 广东广晟稀有金属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 457,703.96 | 45,770.40 | ||
应收账款 | 广东中金岭南军芃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20,179.00 | 605.37 | ||
预付款项 | 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 39,428.00 | 39,428.00 | ||
预付款项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8.68 | 148.68 | ||
预付款项 | 杭州时代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1,300.88 | |||
其他应收款 | 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1,791,739.20 | 53,752.18 | ||
其他应收款 | 广东天鑫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 67,165.92 | 1,343.32 | ||
其他应收款 | 南宁瑞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 | 150.00 | ||
其他应收款 | 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304.31 | 9.13 | ||
其他应收款 | 广东长城大厦有限公司 | 53,041.92 | 4,708.84 | ||
其他应收款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8,585.99 | 3,571.72 | ||
合计 | 26,789,398.37 | 818,460.27 | 15,017,148.83 | 694,316.31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票据 | 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15,052,221.04 | 52,101,816.43 |
应付票据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73,870.86 | 449,283.50 |
应付账款 | 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117,665,437.46 | 129,250,643.46 |
应付账款 | 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65,992,673.05 | |
应付账款 | 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 | 43,398,748.24 | |
应付账款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385,589.20 | 3,038,287.38 |
应付账款 | 深圳市粤鹏建设有限公司 | 1,174,680.84 | 1,885,437.50 |
应付账款 | 广州海心沙实业有限公司 | 506,936.01 | |
应付账款 |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 58,230.70 | 773,460.05 |
应付账款 | 广东省电子技术研究所 | 46,500.00 | 736,000.00 |
应付账款 | 深圳市南和移动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457.85 | |
应付账款 | 深圳市龙岗区东江工业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9,478.00 | 14,010.00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珠海市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325.10 | |
应付账款 | 杭州时代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99,115.04 | |
应付账款 | 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64,375.00 | |
应付账款 | 东莞市恒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6,520.40 | |
其他应付款 | 南宁瑞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3,639,661.12 | 120,352,181.20 |
其他应付款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30,015.07 | 135,446,928.57 |
其他应付款 | 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3,593,345.15 | 3,216,344.40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市粤鹏建设有限公司 | 474,900.64 | 474,300.64 |
其他应付款 | 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 | 423,469.05 | 846,938.10 |
其他应付款 | 广州海心沙实业有限公司 | 154,568.76 | |
其他应付款 | 珠海市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 | 5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市龙岗区东江工业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20,000.00 | 5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广东芯陶微电子有限公司(曾用名:风华研究院(广州)有限公司) | 8,028.00 | |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 59,428.00 | 59,428.00 |
其他流动负债 | 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 | 6,7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39,669.91 | |
其他流动负债 | 广州海心沙实业有限公司 | 339,220.26 | |
其他流动负债 | 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69,483.06 | |
合计 | 366,551,937.37 | 448,955,069.67 |
7、关联方承诺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①承诺方:电子集团、香港广晟投资。
承诺内容:电子集团、香港广晟投资就避免与本公司同业竞争问题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除前述目前与本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外,如果将来承诺人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承诺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本公司认为必要时,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所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2)本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承诺人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2、承诺人在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方面所做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承诺人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承诺人有义务督促并确保承诺人其他下属企业执行本文件所述各项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3、如承诺人或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本公司受到损失的,承诺人将给予本公司合理赔偿。承诺时间:2015年12月4日。
承诺期限:长期。履行情况:履行中。
②承诺方:广晟控股集团。
承诺内容:1、承诺人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发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承诺人控制企业避免发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如承诺人及其控制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业务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承诺人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本公司或本公司附属企业。承诺时间:2021年11月4日。承诺期限:长期。履行情况:履行中。
③承诺方:广晟控股集团、广晟资本、香港华晟。
承诺内容:1、承诺人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除前述目前与佛山照明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外,如果将来承诺人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佛山照明及佛山照明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承诺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佛山照明认为必要时,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所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2)佛山照明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承诺人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2、承诺人在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方面所做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承诺人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承诺人有义务督促并确保承诺人其他下属企业执行本文件所述各项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3、如承诺人或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致使佛山照明受到损失的,承诺人将给予佛山照明合理赔偿。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
承诺期限:长期。
履行情况:履行中。
(2)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①承诺方:电子集团、香港广晟投资。
承诺内容:电子集团香港广晟投资承诺,在其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期间:
1、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承诺人不利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进行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2、承诺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以下简称“相关企业”)将尽
量避免、减少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3、对于承诺人及相关企业与本公司之间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进行。在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及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由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承诺时间:2015年12月4日。承诺期限:长期。履行情况:履行中。
②承诺方:广晟控股集团。
承诺内容:1、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承诺人不利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进行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2、承诺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以下简称“相关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3、对于承诺人及相关企业与本公司之间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进行。在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及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承诺时间:2021年11月4日。承诺期限:长期。履行情况:履行中。
③承诺方:广晟控股集团、广晟资本、香港华晟。
承诺内容:在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佛山照明股份期间:1、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佛山照明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承诺人不利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进行损害佛山照明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2、承诺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以下简称“相关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佛山照明及佛山照明的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3、对于承诺人及相关企业与佛山照明之间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进行。在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及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佛山照明及佛山照明的子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由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
承诺期限:长期。履行情况:履行中。
(3)关于独立性的承诺
①承诺方:电子集团、香港广晟投资。
承诺内容:为了保持佛山照明业务独立、人员独立、资产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电子集团及香港广晟投资承诺:1、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佛山照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佛山照明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本承诺人及关联企业避免从事与佛山照明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4)保证尽量减少本承诺人及关联企业与佛山照明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佛山照明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佛山照明任职并在佛山照明领取薪酬,不在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2)保证佛山照明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与关联企业之间完全独立。(3)向佛山照明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得超越佛山照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3、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佛山照明具有与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2)保证佛山照明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处于佛山照明的控制之下,并为佛山照明独立拥有和运营。(3)保证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佛山照明的资金、资产;不以佛山照明的资产为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佛山照明建立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佛山照明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佛山照明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2)保证佛山照明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其关联企业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佛山照明的财务人员不在其关联企业兼职。(4)保证佛山照明依法独立纳税。(5)保证佛山照明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承诺人不违法干预佛山照明的资金使用调度。
承诺时间:2015年12月4日。
承诺期限:长期。
履行情况:履行中。
②承诺方:广晟控股集团。
承诺内容:为保持本公司独立性,承诺人承诺:1、保证本公司人员独立:承诺人承诺与本公司保证人员独立,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承诺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承诺人及其下属企业领薪。本公司的财务人员不会在承诺人及其下属企业兼职。2、保证本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承诺人及其下属企业占用的情形。3、保证本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本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本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3)保证本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本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其下属企业兼职。(5)保证本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不干预本公司的资金使用。4、保证本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2)保证本公司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承诺人分开。(3) 保证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承诺人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5、保证本公司业务独立:(1) 保证本公司业务独立。(2)保证本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承诺时间:2021年11月4日。
承诺期限:长期。
履行情况:履行中。
(4)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函
承诺方:广晟控股集团、广晟资本、电子集团、香港华晟、香港广晟投资、深圳广晟投资。
承诺内容:1、承诺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新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承诺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
承诺期限:长期。
履行情况:履行中。
(5)对国星光电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补偿承诺
承诺方:广晟控股集团、电子集团、广晟资本。承诺内容:若因国星光电在本次收购完成前已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本次交易完成后国星光电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追责、罚款等行政处罚,承诺方将全额承担国星光电或佛山照明的损失,以及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确保国星光电或佛山照明不会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承诺期限:长期。履行情况:履行中。
(6)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①承诺方:广晟控股集团、电子集团、广晟资本。
承诺内容:1、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承诺人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在本次交易期间,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5、承诺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文件、资料、说明及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6、承诺人如在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承诺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承诺期限:长期。履行情况:履行中。
②承诺方:佛山照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内容:1、承诺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承诺期限:长期。履行情况:履行中。
(7)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清晰的承诺
①承诺方:电子集团。
承诺内容:承诺人所持有的西格玛100%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形;且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的情形。承诺人所控制的上述股权亦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等情形。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承诺期限:长期。履行情况:履行中。
②承诺方:广晟控股集团、广晟资本。
承诺内容:承诺人所持有的国星光电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形;且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份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的情形。承诺人所控制的上述股份亦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等情形。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
承诺期限:长期。
履行情况:履行中。
(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承诺方:佛山照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内容: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
资、消费活动;4、承诺未来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承诺期限:长期。履行情况:履行中。
(9)关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承诺方:佛山照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内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承诺时间:2023年03月14日。承诺期限:长期。履行情况:履行中。
(10)关于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相关事项的承诺
承诺方:佛山照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广晟控股集团、电子集团、香港华晟、香港广晟投资、深圳广晟投资。承诺内容: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等法律法规关于涉及房地产业务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相关要求,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以下承诺:《关于公司涉及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公司及下属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情况,如公司因存在自查范围内未披露的土地闲置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承诺时间:2023年03月14日。承诺期限:长期。履行情况:履行中。
(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承诺方:广晟控股集团、电子集团、香港华晟、香港广晟投资、深圳广晟投资。
承诺内容: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广晟控股集团、电子集团、香港广晟投资、香港华晟,实际控制人广晟控股集团分别作出承诺:“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新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承诺时间:2023年03月14日。
承诺期限:长期。
履行情况:履行中。
8、其他
无。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6、其他
无。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关于现金分红的承诺
承诺方:本公司。承诺内容: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承诺时间:2009年5月27日。承诺期限:长期。履行情况:履行中。
2、关于海口地块的开发承诺
2021年11月,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海南科技取得一处位于海口美安科技新城的工业用地,用地面积34,931.13平方米,地价款26,596,784.43元。同月,海南科技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口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协议约定上述地块用于发展海洋照明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约人民币3.14亿元(包括厂房、设备、土地,折合为每亩人民币600万元),海南科技承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2个月内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后3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同时开工建设(以主要建筑的基础混凝土浇筑为准);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8个月内实现项目投产;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投产后第1年累计纳税不低于1,000万元,前2年累计纳税不低于2,740万元,前3年累计纳税不低于6,710万元,前4年累计纳税不低于1.17亿元,5年累计纳税不低于2.03亿元;自项目投产后第1年工业总产值(或营收)不低于
2.18亿元,前2年累计不低于4.33亿元,前3年累计不低于9.29亿元,前4年累计不低于15.48亿元,5年累计不低于26.20亿元。若因海南科技原因,项目未能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建设,则海口开发区管委会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市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投产后当年未达到年约定上缴税收总额,海南科技应按差额向海口开发区管委会支付违约金等;如海南科技非因政府原因和不可抗力造成土地闲置,由市政府征缴土地闲置费或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①本公司与贵阳正天和贸易有限公司、蒙庆宁、蒙庆安、卢淑芬诉讼事项
贵阳正天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天和公司”)作为本公司多年的经销商,因拖欠本公司货款4,384,929.27元,本公司向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粤0604民初21387号】。2022年11月3日收到禅城区法院一审判决:1、正天和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货款4,364,929.27元及利息;2、蒙庆宁、蒙庆安、卢淑芬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公司有权以蒙庆宁的一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4、本公司有权以蒙庆宁的两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5、驳回本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司于2023年1月9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23年2月13日禅城区法院已受理立案;截至本报告日,尚待正天和公司执行判决。本公司拥有正天和公司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并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1,216,688.36元。
②本公司与太原市云霄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太原市云霄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霄电器”)作为本公司多年的经销商,截至2023 年12 月累计拖欠本公司及子公司禅昌公司货款分别为4,539,898.74 元、1,725,987. 71 元,本公司遂向禅城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本报告日,上述案件尚未结案,本公司及子公司禅昌公司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2,541,385.63元、862,993.86元。
③国星光电与广州希恩朋克光电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广州希恩朋克光电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恩朋克”)与国星光电的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因货款支付及质量问题赔偿发生争议,诉诸法院。希恩朋克起诉要求国星光电支付货款及利息合计约436万元(其中货款约377万元),国星光电抗辩希恩朋克主张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并反诉要求希恩朋克承担质量损失约202万元,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审理,于2024年3月5日收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国星光电支付希恩朋克150,962.45元货款及利息,并返还广州希恩质保金1,887,763元。截至本报告日,国星光电已履行生效判决。
④柳州光电、南宁燎旺与丽清电子科技(东莞)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丽清电子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清电子”)为柳州光电和南宁燎旺的供应商,丽清电子请求判令:1、柳州光电支付拖欠货款77,932.00元及相应利息损失,赔偿生产案涉产品导致的物料损失405,461.00元及利息损失25,337.10元、物料呆滞导致的仓储费及人力保管费损失26,000.00元,并支付模具试验未分摊费用309,793.00元及该未分摊费用的利息损失40,174.16元;2、南宁燎旺支付拖欠货款34,822.00元及相应利息损失,赔偿生产案涉产品的物料损失为401,029.00元及利息损失23,385.81元,物料呆滞导致的仓储费及人力保管费损失24,000.00元,并支付模具试验未分摊费用1,595,680.00元及该未分摊费用的利息损失240,498.87元;3、南宁燎旺对柳州光电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3年12月19日,南宁燎旺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丽清电子的起诉的民事裁定书。2023年12月28日,丽清电子向东莞市人民法院基于前述事项再次提起诉讼,截至本报告日,该案目前处于诉前调解阶段。
⑤孙公司宝里钒业的用地款款纠纷诉讼
依据2009年11月2日淅川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淅川县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2011年孙公司宝里钒业向淅川县人民政府支付共计1,099.44万元用于申请用地。项目选址土地至今未完成征收手续、未启动士地招拍挂程序,淅川县人民政府无法取得用地批文完成征地并交付土地。宝里钒业已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回预付款并赔偿损失,同时诉请将已缴纳10万元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返还给宝里钒业,2023年9月22日收到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淅川县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南阳宝里钒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应当退还的款项1,069.44万元。淅川县人民政府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截至本报告日,该案件仍处于二审程序中。
⑥本公司与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天力”)作为本公司的客户,因拖欠本公司货款5,953,278.71 元,本公司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 2023)粤0104民初9027号】。2023年9月8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判决:1、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州天力向本公司支付货款5,953,278.71元;2、广州天力向原告佛山照明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023年10月27日,本公司根据判决结果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11月6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立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595,327.87元。
⑦南京佛照与南京润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2020年12月15日,南京佛照与南京润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润强”)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因政府需要征收南京佛照的厂房,南京佛照于2021年12月17日与南京润强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解除协议》,约定因厂房被征收,南京佛照应向其支付补偿款2,023,235.00元及退还押金2万元,因南京润强拖欠南京佛照租金,南京佛照未向其支付前述款项,南京润强于2023年5月提起诉讼要求南京佛照按约定向其支付上述款项,南京佛照提起反诉要求南京润强支付拖欠的租金132,078.04元及违约金6,603.90元。2024年2月28日收到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南京佛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南京润强补偿费用1,623,808.61元,驳回南京佛照的反诉请求,南京润强提出上诉;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尚未审结。
2023年12月6日南京佛照基于前述《厂房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以租赁期满南京润强未向南京佛照按期交还租赁场地为由,要求南京润强支付逾期使用期间占用费共127.38万元,向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本报告日,该案件尚在受理中。
⑧本公司与盈合(深圳)机器人与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盈合(深圳)机器人与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合公司”)与本公司于2021年签订《球泡灯智能制造车间项目建设合同》,该项目一直未能达到终验收标准,经双方反复协商未能达成一致,遂盈合公司于2023年12月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支付欠付合同款及逾期付款利息79,045,675.50元,并退还原履约保函金人民币8,968,000.00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同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6,390,000.00元,上述三项金额共计104,403,675.50元(未包含履约保函金占用利息)。2024年1月本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同月12日,光大银行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了本公司在光大银行的大额存单人民币100,000,000.00元,以及民生银行存款人民币4,403,675.50元。
2024年1月12日,本公司以盈合公司所承建项目逾期2年仍未能达到终验收标准构成根本违约为由提起反诉,要求盈合公司返还合同款26,904,000.00元及违约金 26,904,000.00元共计53,808,000.00元。截至本报告日,上述案件于2024年4月3日已开庭审理,待2024年5月7日进行二次开庭。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宁燎旺及其子公司相互担保情况如下(金额万元):
序号 | 主债务人 | 主债权人(贷款人) | 担保人 | 担保种类 | 担保金额 | 担保余额 |
1 | 南宁市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桂格复煊科技有限公司、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抵押 | 4,500.00 | 336.98 |
2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抵押 | 9,900.00 | 9,790.44 |
3 |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桂格复煊科技有限公司(注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抵押 | 9,600.00 | 8,367.27 |
合计 | —— | —— | —— | 24,000.00 | 18,494.69 |
注1:南宁燎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签订编号为兴银桂城北融资字(2022)第(01)号的《最高额融资协议》,发生票据业务336.98万元,南宁燎旺以拥有的不动产权为抵押物对其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抵押最高本金6,913.91万元为限提供抵押担保,抵押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4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担保金额为4,500万元。被抵押的不动产分别为①证号一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权证第0065501号;②证号二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权证第0065499号;③证号三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权证第0065498号;④证号四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权证第0065497号。
注2:南宁燎旺与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签订编号为WYZH2022021100314、WYZH2022021100248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分别为1,980万元(期限自2022年2月11日至2023年2月11日)、3,020万元(期限自2022年2月11日至2023年2月11日),以上业务已于2023年2月11日结清。南宁燎旺与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签订编号为LD2302073907《国内信用证融资主协议》,向兴业银行南宁
分行借款5,000万元(期限自2023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8日)。重庆桂诺与兴业银行重庆分行签订编号为CQ2023-477《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金额5,000万元(期限自2023年6月21日至2026年6月20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使用2,811.07万元。重庆桂诺与兴业银行重庆分行签订编号为兴银渝两江桂诺抵2023001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发生票据业务1,979.37万元,重庆桂诺以其拥有的不动产权为抵押物对其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抵押最高本金12,229.47万元为限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9,900万元,抵押合同有效期分别为2020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5日、自2023年5月25日至2024年5月24日。被抵押的不动产分别为①证号一渝(2020)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36821号、②证号二渝(2020)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37330号、③证号三渝(2020)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37429号、④证号四渝(2020)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37448号。注3:柳州复煊与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签订编号为WYZH2022050700423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分别为1,500万元(期限自2022年5月7日至2023年5月7日);柳州光电与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签订编号为兴银桂城北商协(2022)第1002号的《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合作协议》,发生票据业务2,000万元(期限自2022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7日);柳州复煊与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签订编号为WYZH2022091600234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分别为3,500万元(期限自2022年9月16日至2023年9月16日),以上业务已结清。柳州光电与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签订编号为兴银桂城北融资字(2022)第(02)号的《最高额融资协议》,发生票据业务8,367.27万元。柳州光电以其所拥有的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对其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抵押最高本金13,994.37万元为限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2年4月24日至2025年12月31日,担保金额为9,600.00万元。被抵押的不动产分别为:①证号一桂(2019)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191988号,坐落地为车园横四路12号1号厂房;②证号二桂(2019)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191991号,坐落地为车园横四路12号模具中心;③证号三桂(2019)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191994号,坐落地为车园横四路12号物流门门卫室;④证号四桂(2019)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191995号,坐落地为车园横四路12号大门门卫室。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无。
2、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1.2 |
利润分配方案 | 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时的总股本1,548,778,23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剩余的回购股份A股1300万股,即1,535,778,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授予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上述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销售退回
无。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无。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无。
2、债务重组
本报告期无重要债务重组事项。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无。
(2) 其他资产置换
无。
4、年金计划
公司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人社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1号)等政策规定,制定《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采取法人受托管理模式。所归集的企业年金基金由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受托人进行受托管理并签署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由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委托具备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提供统一的相关服务。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单位缴费的列支渠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本方案经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本方案自2022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
5、终止经营
无。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随着本公司战略管理的部署与业务板块的拓展,依据监管法规、公司管理等方面的要求确定经营分部,具体分部情况如下:
?通用照明、车灯产品分部:通用照明、车灯产品的研究开发、制造与销售;?LED封装及组件、其他产品分部:LED封装及组件、其他产品的研究开发、制造与销售。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向第三方销售所采用的价格确定,资产、负债、费用根据各分部的财务数据确定。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通用照明及车灯产品 | LED封装及组件、其他产品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营业收入 | 5,569,609,711.40 | 3,541,637,227.92 | -53,954,935.42 | 9,057,292,003.90 |
二、营业成本 | 4,288,044,026.08 | 3,119,347,086.25 | -52,576,860.32 | 7,354,814,252.01 |
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833,621.59 | 2,497,323.08 | -2,497,323.08 | 1,833,621.59 |
四、信用减值损失 | -51,179,677.71 | -825,184.00 | -126,192.50 | -52,131,054.21 |
五、资产减值损失 | -42,182,937.97 | -39,085,719.39 | -81,268,657.36 | |
六、折旧费和摊销费 | 238,477,025.16 | 380,838,647.64 | -762,260.04 | 618,553,412.76 |
七、利润总额 | 334,488,657.69 | 82,123,629.55 | -10,812,720.78 | 405,799,566.46 |
八、所得税费用 | 24,682,857.24 | -3,411,905.43 | -143,987.33 | 21,126,964.48 |
九、净利润 | 309,805,800.45 | 85,535,534.98 | -10,668,733.45 | 384,672,601.98 |
十、资产总额 | 11,289,980,117.73 | 6,526,413,104.58 | -881,953,307.29 | 16,934,439,915.02 |
十一、负债总额 | 4,490,496,335.46 | 2,722,973,125.22 | -50,427,034.71 | 7,163,042,425.97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无。
(4) 其他说明
无。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无。
8、其他
(1)南京佛照拆迁事项
根据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宁溧府征字【2020】18 号《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关于溧水区红蓝街道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京佛照拥有的座落于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北路688 号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合计44,558.09 平方米,为工业用房;土地使用权面积135,882.4 平方米,为工业用地)属于征收范围,被征收资产的补偿款、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及其他奖励总计183,855,895.00 元。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南京佛照已收到30%补偿款即55,160,000.00 元,涉征资产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已注销。截止至本报告日,场地移交工作尚在进行中。待拆迁工作完成后,南京佛照拟进行清算注销。
(2)土地收储事项
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处置暨签署收储协议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分别与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签订《土地储备意向书》,与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及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储备协议书》。公司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完成地上建筑物拆除等土地前期整理相关工作后,对汾江北路地块分三年逐批次交地进行挂账收储。2024年2月1日,公司与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及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正式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储备协议书》。公司将按照协议有关内容对汾江北路64号地块进行挂账收储。
(3)股权激励计划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配套议案。公司拟向262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1,30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17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
90.00%,预留130.00万股,占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10.00%。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为3.81元/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尚需获得广东省国资委审批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4)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国星光电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提交国星光电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11月11日国星光电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同意国星光电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注册有效期两年,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多次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于2023年8月29日,国星光电公告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SCP363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国星光电超短期融资券注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国星光电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目前国星光电尚未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83,345,802.12 | 792,004,489.20 |
1至2年 | 125,068,556.37 | 139,049,799.35 |
2至3年 | 92,436,464.67 | 17,633,235.95 |
3年以上 | 28,150,275.79 | 42,115,123.81 |
3至4年 | 6,324,306.99 | 6,563,656.53 |
4至5年 | 4,557,233.31 | 20,564,402.16 |
5年以上 | 17,268,735.49 | 14,987,065.12 |
合计 | 929,001,098.95 | 990,802,648.3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6,206,226.20 | 1.74% | 13,266,776.46 | 81.86% | 2,939,449.74 | 11,220,827.14 | 1.13% | 11,220,827.14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 | 912,794,872.75 | 98.26% | 75,730,895.08 | 8.30% | 837,063,977.67 | 979,581,821.17 | 98.87% | 64,706,145.17 | 6.61% | 914,875,676.00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其中: | ||||||||||
(1)通用照明及车灯业务组合 | 843,754,827.55 | 90.83% | 75,730,895.08 | 8.98% | 768,023,932.47 | 921,740,497.75 | 93.03% | 64,706,145.17 | 7.02% | 857,034,352.58 |
(2)内部业务组合 | 69,040,045.20 | 7.43% | 69,040,045.20 | 57,841,323.42 | 5.84% | 57,841,323.42 | ||||
合计 | 929,001,098.95 | 100.00% | 88,997,671.54 | 9.58% | 840,003,427.41 | 990,802,648.31 | 100.00% | 75,926,972.31 | 7.66% | 914,875,676.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3,266,776.46元本期无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5,730,895.08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通用照明及车灯业务组合 | 843,754,827.55 | 75,730,895.08 | 8.98% |
(2)内部业务组合 | 69,040,045.20 | 0.00% | |
合计 | 912,794,872.75 | 75,730,895.0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本附注五、13、应收账款。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220,827.14 | 16,205,360.82 | 50,000.00 | 14,109,411.50 | 13,266,776.4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4,706,145.17 | 16,824,620.06 | 5,799,870.15 | 75,730,895.08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合计 | 75,926,972.31 | 33,029,980.88 | 50,000.00 | 19,909,281.65 | 88,997,671.5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9,998,540.04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客户1 | 货款 | 11,170,827.14 | 法院终本判决,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按公司坏账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流程。 | 否 |
合计 | 11,170,827.14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本期核销应收账款金额19,998,540.04元,坏账准备19,909,281.65元,已按公司坏账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流程。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52,154,428.66 | 152,154,428.66 | 16.27% | 4,564,632.86 | |
第二名 | 103,803,612.42 | 103,803,612.42 | 11.10% | 3,114,108.37 | |
第三名 | 39,936,427.37 | 39,936,427.37 | 4.27% | ||
第四名 | 28,231,705.33 | 28,231,705.33 | 3.02% | 1,477,999.22 | |
第五名 | 24,804,411.54 | 24,804,411.54 | 2.65% | 6,728,950.01 | |
合计 | 348,930,585.32 | 348,930,585.32 | 37.31% | 15,885,690.46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558,342,534.44 | 511,036,345.72 |
合计 | 558,342,534.44 | 511,036,345.72 |
(1) 应收利息
无。
(2) 应收股利
无。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往来 | 550,330,445.91 | 499,569,435.12 |
履约保证金款 | 5,017,218.52 | 2,535,349.17 |
增值税出口退税款 | 4,708,061.84 | 9,247,208.98 |
员工借款、备用金 | 1,267,076.22 | 1,467,513.80 |
租金、水电费 | 808,434.42 | 2,211,666.93 |
合计 | 562,131,236.91 | 515,031,174.00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25,675,552.49 | 107,707,632.83 |
1至2年 | 40,089,841.13 | 402,271,482.67 |
2至3年 | 393,099,727.65 | 1,736,367.27 |
3年以上 | 3,266,115.64 | 3,315,691.23 |
3至4年 | 1,588,177.54 | 1,049,621.10 |
4至5年 | 981,563.00 | 763,885.44 |
5年以上 | 696,375.10 | 1,502,184.69 |
合计 | 562,131,236.91 | 515,031,174.00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62,131,236.91 | 100.00% | 3,788,702.47 | 0.67% | 558,342,534.44 | 515,031,174.00 | 100.00% | 3,994,828.28 | 0.78% | 511,036,345.72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 562,131,236.91 | 100.00% | 3,788,702.47 | 0.67% | 558,342,534.44 | 515,031,174.00 | 100.00% | 3,994,828.28 | 0.78% | 511,036,345.72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应收款 | ||||||||||
合计 | 562,131,236.91 | 100.00% | 3,788,702.47 | 0.67% | 558,342,534.44 | 515,031,174.00 | 100.00% | 3,994,828.28 | 0.78% | 511,036,345.7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06,125.81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62,131,236.91 | 3,788,702.47 | 0.67% |
合计 | 562,131,236.91 | 3,788,702.4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本附注五、13、应收账款。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70,436.68 | 3,424,391.60 | 3,994,828.28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270,913.72 | -477,039.53 | -206,125.81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841,350.40 | 2,947,352.07 | 3,788,702.4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 | 3,994,828.28 | -206,125.81 | 3,788,702.47 | |||
合计 | 3,994,828.28 | -206,125.81 | 3,788,702.4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无。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内部组合 | 472,584,201.03 | 3年以内 | 84.07% | |
第二名 | 内部组合 | 51,979,590.65 | 2年以内 | 9.25% | |
第三名 | 其他往来 | 15,883,375.00 | 1年以内 | 2.83% | 476,501.25 |
第四名 | 增值税出口退税款 | 4,708,061.84 | 1年以内 | 0.84% | 141,241.86 |
第五名 | 其他往来 | 2,827,035.52 | 1年以内 | 0.50% | 84,811.07 |
合计 | 547,982,264.04 | 97.49% | 702,554.18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无。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323,435,425.91 | 2,323,435,425.91 | 2,323,631,238.41 | 2,323,631,238.41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79,188,555.15 | 179,188,555.15 | 181,931,792.66 | 181,931,792.66 | ||
合计 | 2,502,623,981.06 | 2,502,623,981.06 | 2,505,563,031.07 | 2,505,563,031.07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1,212,090,245.94 | 1,212,090,245.94 | ||||||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493,880,163.76 | 493,880,163.76 | ||||||
佛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佛山科联 | 170,000,0 | 170,000,0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新能源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 00.00 | 00.00 | ||||||
佛山照明禅昌光电有限公司 | 82,507,350.00 | 82,507,350.00 | ||||||
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 72,000,000.00 | 72,000,000.00 | ||||||
佛山电器照明(新乡)灯光有限公司 | 35,418,439.76 | 35,418,439.76 | ||||||
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 | 25,500,000.00 | 25,500,000.00 | ||||||
佛山皓徕特光电有限公司 | 16,685,000.00 | 16,685,000.00 | ||||||
佛山市佛照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佛山泰美时代灯具公司 | 350,000.00 | 350,000.00 | ||||||
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226.45 | 4,226.45 | ||||||
FSL Lighting GMBH | 195,812.50 | 195,812.50 | ||||||
合计 | 2,323,631,238.41 | 195,812.50 | 2,323,435,425.91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深圳 | 181,9 | 1,833 | 4,576 | 179,1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市南和通讯实业有限公司 | 31,792.66 | ,621.59 | ,859.10 | 88,555.15 | ||||||||
小计 | 181,931,792.66 | 1,833,621.59 | 4,576,859.10 | 179,188,555.15 | ||||||||
合计 | 181,931,792.66 | 1,833,621.59 | 4,576,859.10 | 179,188,555.15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
(3) 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256,292,066.96 | 2,590,527,472.07 | 3,140,930,568.54 | 2,545,166,965.71 |
其他业务 | 114,208,143.77 | 79,302,538.77 | 173,106,570.74 | 138,938,600.08 |
合计 | 3,370,500,210.73 | 2,669,830,010.84 | 3,314,037,139.28 | 2,684,105,565.79 |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959,503.50 | 8,704,927.43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833,621.59 | 2,467,060.0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86,145.59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774,175.00 | -9,764,664.9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6,633,969.35 | 16,055,272.93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5,611,238.58 | |
投资理财及结构性存款收益 | 1,767,053.51 | 1,595,691.60 |
合计 | 24,345,065.94 | 19,058,287.08 |
6、其他
无。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1,286,004.4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2,146,676.2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0,070,899.6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24,271.91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573,448.9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424,223.1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440,558.9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7,624,282.39 | |
合计 | 15,518,883.5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51% | 0.2128 | 0.210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21% | 0.2014 | 0.1995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无。
4、其他
无。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万山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