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自用房产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自用房产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部分自用房产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公司规划将下述长期对外出租的自用房产拟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出租获取收益,房产明细如下:
序号 | 房产名称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房产地址 |
1 | T8三车间 | 21,650.60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 | |
2 | 乐城一路一号2-3层 | 4,449.80 | 南海罗村镇乐安开发区乐城一路一号(二、三层) | |
3 | 富湾工业园LED灯厂房 | 5,664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照明大道 39 号 | |
4 | 商铺18号、新宿舍1-21号商铺 | 1,019.73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恒昌路佛山照明高明公司厂区新宿舍靠马路边1-21号商铺 |
5 | 富湾员工村宿舍区商铺(旧宿舍1-16号商铺) | 557.1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恒昌路佛山照明科技产业园1-16号商铺 | |
6 | 富湾员工村宿舍区餐饮部(餐饮1、餐饮2、ATM) | 276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区恒昌路佛照明科技产业园员工生活区 | |
7 | 上海《虹桥世家》四楼G+H单元 | 181.7 | 上海巿中山西路179号4GH室 | |
8 | 员工村第13栋宿舍西端商铺(20-23号商铺) | 96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佛山照明员工宿舍底层第20-23号商铺 | |
9 | 员工村第10栋宿舍旁商铺(旧宿舍17-19号商铺) | 93.9 | 高明区荷城街道恒昌路20号17-19号铺 | |
10 | 员工村第11栋宿舍旁商铺(旧宿舍27-29号商铺) | 72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恒昌路17号佛山照明员工邨27-29号商铺 | |
11 | 员工村第12栋宿舍西端商铺(旧宿舍24-26号商铺) | 72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佛山照明员工宿舍底层第24-26号商铺 | |
12 | 富力首府办公室1501-1608 | 2,989.53 | 海南省海口市富力首府1501-1508、1603-1605 | |
13 | 四号厂房 | 5,245.64 | 新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湖滨大道与港北二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东 | |
14 | 三号厂房 | 6,299.64 | 新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湖滨大道与港北二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东 |
15 | 广州科学城南翔二路10号二期厂房1-3层及4层楼顶的功能房 | 20,631.00 |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科学城南翔二路10号二期厂房1-3层及4层楼顶的功能房 | |
合计 | 69,298.64 |
上述房产建筑面积共69,298.64平方米,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部分房产账面原值15,059.14万元,账面净值12,154.40万元。该部分房产从固定资产项目变更至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会计核算方法不变,仍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是将部分自用空置房产与出租房产从固定资产项目变更至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会计核算方法没有变化,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出租获得的租金有利于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