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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4-025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1-12月的经营成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计提5,213.11万元;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计提8,126.87万元,合计计提13,339.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3年1-12月
计提减值损失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应收款项损失5,213.11
资产减值损失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21.49
存货跌价损失7,543.50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09.09
长期待摊费用减值损失152.79
小计8,126.87
合计13,339.98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

(一)信用减值损失计提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信用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023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5,213.11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

1.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减值损失。2023年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21.49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经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对有跌价迹象的存货,采用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按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算,2023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543.50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长期待摊费用减值计提

公司每年均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2023年公司计提固定资减值准备309.09万元,计提长期待摊费用减值损失152.79万元。

三、核销资产基本情况

2023年度,公司核销的资产项目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核销金额共计9,551.95万元,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3,325.07万元,影响2023年利润71.62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种类核销金额已计提折旧 金额已计提减值 准备金额清理收入对当期利润总额影响金额
应收账款2,596.892,587.968.93
其他应收款22.1422.14
固定资产6,894.066,146.41676.118.8562.69
无形资产38.8638.86
总计9,551.956,146.413,325.078.8571.62

四、核销资产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核销:公司对经胜诉且执行无果,或债务人已破产清算,或经保险公司追讨无果,或长期挂账多次追收无果,已产生实际损失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2,619.03万元。核销后,公司仍保留相关法律权利。

2、固定资产核销:公司对部分使用时间过长、严重磨损和由于产品更新换代闲置淘汰的固定资产予以核销,进行报废处理,核销金额6,894.06万元。

3、无形资产核销:公司的孙公司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其金蝶ERP系统(于收购前形成)因前期项目未能如期上线,被收购后切换使用SAP系统,导致系统闲置,核销金额38.86万元。

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合计将直接减少公司2023年利润总额 13,411.60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归母净利润 7,887.42

万元。

六、董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核销资产制度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核销资产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核销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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