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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公司属于商务服务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查,认为中兴华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一致同意拟续聘中兴华所为

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进行充分了解、审查和评价,认为中兴华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一致同意拟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2月2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了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中兴华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3年度审计结论、关注事项等与中兴华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听取了中兴华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

(三)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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