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确认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泽宇智能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总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2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2024年4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张剑、夏耿耿已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江苏西沃里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红酒 | 协议价 | 120.00 | 25.04 | 60.59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江苏西沃里贸易有限公司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采购红酒 | 60.59 | 90 | 否 | 0.12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在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为满足企业经营及时性的需求,将关联交易上限金额尽可能调整至较高水平。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2023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未超出年初的预计范围,实际发生金额少于全年预计金额,差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影响;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正、合理地交易,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1、关联方:江苏西沃里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696789918Q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4、注册地址:南通港闸区深南路199号天安数码城6幢607-26室
5、法定代表人:张剑
6、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7、 经营范围:预包装酒类批发;纺织品销售;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商务、贸易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00.38万元,净资产为
673.33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65.42万元,净利润为6.63万元
9、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张剑控制的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法人依法经营、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按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订单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向江苏西沃里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红酒。
(二)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协议各方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竞争下的正常商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合同,并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对公司主营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2023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未超出年初的预计范围,实际发生金额少于全年预计金额,差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影响;公司与关联人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正、合理地交易,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
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剑、夏耿耿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业务正常发展的需要,涉及的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明明 | 吴 韡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