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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刘庆林)作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3次,所有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董事会提交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票表决。本人对提案涉及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通过与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和交流,本着审慎和客观态度,对董事会审议的提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能够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诚信、勤勉地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本着审慎的态度,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行使表决权。参加审计委员会议4次会议,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与财务报告、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等进行审议并提出专业建议。参加提名委员会议3次,重点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专业建议,认真履行了委员职责。

三、年度重点关注的事项

2023年,本人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发挥在经济、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审慎、独立地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1.2023年1月1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1)关于选举李昌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2)关于推举李修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董事长任期内离职的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1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1)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意见。

(4)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意见。

(5)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薪酬考核兑现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全资子公司2023年投资计划议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核销2022年部分应收账款坏账的独立意见。

3.2023年5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1)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4.2023年8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1)关于再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2023年10月3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11月20日-12月11日期间,本人通过现场调研

方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全体中小股东的利益。

4.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在2023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在2023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的

汇报。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度报告相关事项保持交流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尽快提交审计报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本人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七、其他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3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最后,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创新发展,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为全面提升企业价值、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而努力奋斗!

独立董事:刘庆林

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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