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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参与公司价值创造激励政策的监事同时根据价值创造评价享有价值创造红利分享奖金。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价值创造奖励。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分为三个职级(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宽带工资相关薪酬政策领取基本年薪,根据其年度KPI绩效考核结果领取绩效工资。

参与公司价值创造激励政策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根据价值创造评价享有价值创造红利分享奖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人员绩效工资部分因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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