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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4-036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4月18日,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贷款提供人民币340,186.16万元(其中334,360万元人民币,800万美元;800万美元按照2023年12月31日即期汇率7.2827折合人民币约5,826.16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普利特”)提供不超过3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普利特”)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WPR Holdings LLC(以下简称“美国普利特”)提供不超过5,826.16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四达”)提供不超过120,9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科技”)提供不超过8,46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江苏海四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能科技”)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海四达为控股孙公司广东海四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海四达”)提供不超过5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固定资产贷款提供不超过3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控股孙公司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辉机械”)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控股孙公司南通隆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力电子”)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控股孙公司动

力科技提供不超过4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控股孙公司储能科技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控股孙公司珠海隆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持股比例拟担保金额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
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WPR Holdings LLC间接持有100%股权不超过800万美元的内保外贷(折合人民币5,826.16万元)
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直接持有87.0392%股权不超过人民币120,900万元
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海四达(公司持有海四达87.0392%股权)直接持有100%股权不超过人民币8,460万元
江苏海四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海四达(公司持有海四达87.0392%股权)直接持有100%股权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广东海四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海四达(公司持有海四达87.0392%股权)直接持有100%股权不超过人民币52,000万元(其中32,000为固定资产贷款)
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海四达(公司持有海四达87.0392%股权)直接持有100%股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南通隆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海四达(公司持有海四达87.0392%股权)直接持有100%股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海四达(公司持有海四达87.0392%股权)直接持有100%股权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
江苏海四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海四达(公司持有海四达87.0392%股权)直接持有100%股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珠海隆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海四达(公司持有海四达87.0392%股权)间接持有100%股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上述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以上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8日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嘉兴工业园区永叙路558号法定代表人:蔡莹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高性能改性高分子塑料复合材料,销售:汽车配件、计算机及软件、机电设备、环保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8,002.75万元,负债总额42,161.98万元,净资产95,840.7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84,292.27万元,利润总额12,117.53万元,净利润10,823.25万元。关联关系:本次对被担保对象的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信用情况:上述被担保对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1日注册地点:重庆市铜梁区蒲吕工业园区龙云路18号法定代表人:蔡莹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高分子塑料复合材料;销售:汽车配件、计算机及软件、机电设备、环保设备、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化工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及货物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审批前不得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3,836.21万元,负债总额17,607.85万元,净资产36,228.3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71,669.42万元,利润总额612.54万元,净利润527.38万元。

3、WPR Holdings LLC

成立日期:2009年3月11日注册地点:520 Kingsbury Highway, Johnsonville, South Carolina 29555法定代表人:周文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981.40万美元,负债总额1,851.75万美元,净资产6,129.65万美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759.02万美元,利润总额1,150.08万美元,净利润1,135.11万美元。

4、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4年10月28日注册地点: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和平南路306号法定代表人:陈刚注册资本:44,203.9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电池及电池组(含新能源储能、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电池、电池组)、电池材料、电池零部件、电池设备、电池仪器仪表、电源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租赁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电池回收;新能源汽车销售、租赁及售后服务;电源设备、通信设备、通讯器材、电子元器件的制造与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87.0392%的股权。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92,202.37万元,负债总额319,509.81万元,净资产172,692.5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88,057.02万元,利润总额3,985.06万元,净利润4,413.83万元。

5、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年08月22日

注册地点:启东市汇龙镇牡丹江西路2288号法定代表人:陈刚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动力科技领域内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动力电池、仪器仪表制造、销售、租赁,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本公司的关系:海四达直接持有100%的股权。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8,564.41万元,负债总额94,080.88万元,净资产34,483.5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12,535.94万元,利润总额1,407.30万元,净利润1,556.51万元。

6、江苏海四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2年04月20日注册地点:启东经济开发区牡丹江西路2288号法定代表人:陈刚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本公司的关系:海四达直接持有100%的股权。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0,794.01万元,负债总额20,778.59万元,净资产60,015.42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68万元,利润总额30.10万元,净利润30.10万元。

7、广东海四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3年06月19日注册地点:珠海市斗门区富山工业园珠峰大道西6号180室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本公司的关系:海四达直接持有100%的股权。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5,745.91万元,负债总额26,602.25万元,净资产19,143.6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93万元,利润总额-1,007.46万元,净利润-856.34万元。

8、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年11月02日注册地点:启东市华石路800号法定代表人:陈刚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金属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工具、机电设备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本公司的关系:海四达直接持有100%的股权。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958.64万元,负债总额3,065.54万元,净资产893.1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715.66万元,利润总额272.63万元,净利润260.81万元。

9、南通隆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年12月08日注册地点: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陈刚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件、电子产品、园林机械开发、制造、销售,电池密封圈(塑料制品)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海四达直接持有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4,288.86万元,负债总额11,981.87万元,净资产2,306.9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6,239.82万元,利润总额442.19万元,净利润367.66万元。

10、珠海隆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26日

注册地点: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7760号产业服务中心1A栋401室(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家用电器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蓄电池租赁;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隆力电子直接持有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684.21万元,负债总额2,556.19万元,净资产128.02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01万元,利润总额-1.98万元,净利润-

1.98万元。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方: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WPR HoldingsLLC、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海四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213,186.16万元

具体如下:

(1)为浙江普利特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提供担保, 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为浙江普利特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提供担保, 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3)为浙江普利特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提供担保, 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为重庆普利特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3,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为WPR Holdings LLC申请的800万美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信期限届满且贷款本息清偿之日止;

(6)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6,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7)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8,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8)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7,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9)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7,9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10)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3,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11)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12)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4,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13)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市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4,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14)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8,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15)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16)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8,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17)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7,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18)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19)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6,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3,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1)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2)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2,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3)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2,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4)为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8,46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年;

(25)为江苏海四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40,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年。

(二)子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

1、担保方: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南通隆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江苏海四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海四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隆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27,000万元

具体如下:

(1)为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综合授信45,000万元,具体授信额度与方案以银行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为南通隆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综合授信10,000万元,具体授信额度与方案以银行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为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担保综合授信5,000万元,具体授信额度与方案以银行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4)为江苏海四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综合授信10,000万元,具体授信额度与方案以银行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5)为广东海四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综合授信20,000万元,具体授信额度与方案以银行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6)为广东海四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固定资产贷款32,000万元,具体授信额度与方案以银行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7)为珠海隆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担保综合授信5000万元,具体授信额度与方案以银行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是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管理情况,控制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本次银行综合授信将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3,186.16万元,占公司2023年底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9.39%。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27,0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底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9.42%。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合计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169,630.23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9.30%。

海四达及其子公司皆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公司处于绝对控制地位,对上述子公司具有绝对的经营控制权,可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且其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因此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同比例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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