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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4-038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郭思斯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且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计1,190,720.98万元,负债合计726,575.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31,624.98万元。

2023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总收入870,937.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87%;实现营业利润49,611.8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6.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837.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1.76%。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依法行使职权。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8,373,615.70元,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1,184,745,586.18元。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1,102,176,652股为基数(现有总股本1,114,146,844股扣除库存股11,861,840股以及因股权激励计划拟注销108,352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5,108,832.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再行分配。利润分配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不变。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和健全了符合上市公司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内部控制有效。公司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情况,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7.7120万股,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更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从而更好拓展公司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有利于保障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2023年度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8,143,900.00元。

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变动事项是基于实际情况和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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