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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4-034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履行程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二、延长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说明

鉴于前述议案有效期即将届满,相关事项仍在筹备中,为保证本项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和内容均保持不变。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尚待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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