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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埔园林: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春涛)-已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李春涛)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李春涛)作为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李春涛先生,1974年2月12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历任香港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悉尼大学会计系长江基金访问学者;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助理教授;香港中文大学金融系副研究员;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高级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武汉字符串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7年11月起,任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鉴于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6年,本人自2024 年1月18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材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李春涛8800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李春涛220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和发展战略委员会的委员,2023 年度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和发展战略委员会的会议。作为专业人士,参与了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各专项报告,履行了作为各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责。

专门委员会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审计委员会5500
发展战略委员会5500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1、事前认可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及其它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6)独立董事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7)独立董事关于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及其它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8)独立董事关于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9)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0)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它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1、独立董事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三)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1、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五)2023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1、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六)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1、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独立意见

(七)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1、关于换届选举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关于换届选举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听取管理层汇报等方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和了解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并积极献计献策,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及下设委员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了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更好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持续注重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关注相关政策法规的动向、特别是涉及公司法人治理,中小股东权益的社会相关违规案例,督促公司深化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3年,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表示感谢!

以上是本人就 2023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签字):

2024 年 4 月 1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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