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 1—2 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第 3 页
天健审〔2024〕2055 号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力科技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美力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本报告仅供美力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美力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美力科技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美力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204 号) 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美力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美力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204 号) 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美力科技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胡彦龙
中国 ·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晓彬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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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 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 科目 | 2023年期初 占用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占用累计发 生金额 (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占用资金 的利息 (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 生金额 | 2023年期末 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 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 科目 | 2023年期初 往来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 生金额 (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往来资金 的利息 (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 生金额 | 2023年期末 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经营性往 来、 非经营性往来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浙江美力汽车弹簧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232.23 | 1,232.23 | 提供营运资金 | 非经营性往来 | |||
北京美力大圆弹簧有限公司[注1]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524.49 | 5,850.00 | 207.48 | 4,681.97 | 4,900.00 | 提供营运资金 | 非经营性往来 | |
江苏美力大圆弹簧有限公司[注2]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112.57 | 58.28 | 78.00 | 2,248.85 | 提供营运资金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6,869.29 | 5,908.28 | 285.48 | 8,163.05 | 4,900.00 |
[注1]北京大圆亚细亚汽车弹簧有限公司于2024年更名为北京美力大圆弹簧有限公司
[注2]江苏大圆亚细亚汽车弹簧有限公司于2024年更名为江苏美力大圆弹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