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软科技”、“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虹软科技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80号《关于同意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发行人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8.8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28,48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4,550,834.4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1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224号《验资报告》验证。后因募集资金印花税减免308,405.42元,故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308,405.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54,859,239.89元。
2、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1,254,859,239.89 |
项目 |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803,467,266.03 |
减:手续费 | 17,383.29 |
加:现金管理收益 | 85,578,186.04 |
加:利息收入 | 6,429,850.87 |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250,000.00 |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543,632,627.48 |
3、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543,632,627.48 |
减: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250,000.00 |
募集资金净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543,382,627.48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135,547,210.00 |
减:手续费 | 6,070.33 |
减: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1) | 90,315,411.28 |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2) | 36,000,000.00 |
加:现金管理收益 | 2,219,890.41 |
加:利息收入 | 7,128,947.86 |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290,862,774.14 |
注1:本期公司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注2:本期公司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在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年7月17日,公司和联席保
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公司于2021年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 开户机构 | 开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1 | 杭州银行科技支行 |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301040160017138184 |
2 | 南京银行杭州滨江科技支行 |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716260000000564 |
3 |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凤起支行 |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7191310871088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含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银 行 名 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性质 | 余额(元) |
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 | 8110801011401743981 | 募集资金专户 | 活期存款 | 185,821,466.8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 | 98210078801480000330 | 募集资金专户 | 活期存款 | 105,041,307.34 |
杭州银行科技支行 | 3301040160017138184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 活期存款 | 0.00 |
南京银行杭州滨江科技支行 | 0716260000000564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 活期存款 | 0.00 |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凤起支行 | 571913108710888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 活期存款 | 0.00 |
合计 | - | - | 290,862,774.14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发行人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5,547,210.00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125,485.9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554.7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6,587.44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3,901.4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3.22%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注2)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注3)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智能手机AI视觉解决方案能力提升项目 | 不适用 | 33,706.65 | 不适用 | 33,706.65 | - | 27,644.09 | -6,062.56 | 82.01 | 2022年12月 (已结项) | 15,209.68 | 是 | 否 |
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 | 是 (注6) | 38,457.15 | 55,044.59 | 55,044.59 | 11,843.83 | 40,148.08 | -14,896.51 | 72.94 | 2024年12月(注3) | -7,693.85 | 否 (注4) | 否 |
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是 (注6) | 22,048.88 | 7,672.35 | 7,672.35 | - | 7,672.35 | - | 100.00 | 不适用 (项目终止) | 0.00 | 不适用 (项目终止) | 不适用 (注6)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18,940.60 | 不适用 | 18,940.60 | 1,710.89 | 18,436.93 | -503.67 | 97.34 | 2023年6月 (已结项) | 不适用 (注5) | 不适用(注5) | 否 |
合计 | - | 113,153.28 | - | 115,364.19 | 13,554.72 | 93,901.45 | -21,462.74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报告期内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核查意见“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125,485.92万元。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于本期延期,详见本核查意见“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注4:公司“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的技术在持续研发、升级阶段,产品也在逐步与客户验证,项目达到预期效益时间晚于预期。注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注6: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同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对“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追加17,945.69万元的投资,追加后预计总投资金额为56,402.84万元,其中使用终止募投项目“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6,587.44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投入补足。
注7:上表各项数值计算结果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8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年8月16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2023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3年8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0.00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元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投入金额 | 期限(合同期限) | 是否如期归还 | 实际收益 | 期末投资金额 |
杭州银行科技支行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25012) | 50,000,000.00 | 2022/10/21-2023/1/28 | 是 | 383,794.52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5013期(11月特供)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2/11/30-2023/1/30 | 是 | 475,000.00 | - |
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2795期 | 100,000,000.00 | 2022/12/10-2023/3/10 | 是 | 683,013.70 | - |
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4183期 | 100,000,000.00 | 2023/3/15-2023/6/13 | 是 | 678,082.19 | - |
合计 | - | 350,000,000.00 | - | - | 2,219,890.41 | - |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023年5月16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公司已于2023年5月17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划款3,600.00万元至一般存款账户。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手机AI视觉解决方案能力提升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12月29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于2023
年1月30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划款75,203,455.25元至一般存款账户。
2023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划款15,111,956.03元至一般存款账户。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原计划 | 延期后 | ||
1 | 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 | 2023年12月 | 2024年12月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九、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虹软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虹软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虹软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彭松林 邵熠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