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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

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同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班子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监督权利、履行有关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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