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49 公司简称:厦门钨业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黄长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炳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
浩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4.00元(含税),截至2023年年报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418,285,200股,以此为基数减去由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退休或离职而拟回购并注销的股份数186,600股,即以1,418,098,600股为基数计算,共计派发股利567,239,44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若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之间发生股本变动的情形,在实施权益分派时,将维持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6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8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0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3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4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4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51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本公司、公司、厦门钨业、厦钨 | 指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冶金 | 指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稀土集团 | 指 | 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冶控投资 | 指 | 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稀土集团长汀分公司 | 指 | 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长汀分公司 |
总部 | 指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
海沧分公司 | 指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 |
海隅钨业 | 指 | 麻栗坡海隅钨业有限公司 |
福建鑫鹭、鑫鹭钨业 | 指 | 福建鑫鹭钨业有限公司 |
厦门金鹭 | 指 | 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
海沧金鹭 | 指 | 厦门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
泰国金鹭 | 指 | 金鹭硬质合金(泰国)有限公司 |
九江金鹭 | 指 | 九江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
洛阳金鹭 | 指 | 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
厦门虹鹭 | 指 | 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 |
赣州虹飞 | 指 | 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 |
洛阳豫鹭 | 指 | 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宁化行洛坑、宁化行洛坑钨矿 | 指 | 宁化行洛坑钨矿有限责任公司 |
都昌金鼎 | 指 | 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 |
博白巨典 | 指 | 博白县巨典矿业有限公司 |
金龙稀土 | 指 |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珠江光电 | 指 | 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
厦门滕王阁 | 指 | 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成都滕王阁 | 指 | 成都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厦滕物业 | 指 | 厦门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成滕物业 | 指 | 成都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厦门厦钨新能、厦钨新能 | 指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三明厦钨新能 | 指 | 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宁德厦钨新能 | 指 | 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厦门璟鹭新能源 | 指 | 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雅安厦钨新能源 | 指 | 雅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天津百斯图 | 指 | 百斯图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
赣州豪鹏 | 指 |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虹波实业、虹波实业 | 指 | 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虹波钼业、虹波钼业 | 指 | 成都虹波钼业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联虹、联虹钼业 | 指 | 成都联虹钼业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鼎泰、鼎泰新材 | 指 | 成都鼎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厦钨电机、电机产业园 | 指 | 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 |
成都同基 | 指 | 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 |
腾远钴业 | 指 |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巨通 | 指 | 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 |
厦门三虹 | 指 | 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 |
长汀赤铕公司、长汀赤铕稀土 | 指 | 长汀县赤铕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武平橙铈稀土 | 指 | 武平县橙铈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中铁二局 | 指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
创合鹭翔 | 指 | 厦门创合鹭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创合鑫材 | 指 | 创合鑫材(厦门)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IPD | 指 | 集成产品开发(IntegratedProductDevelopment,简称IPD)是公司推行的产品开发模式、理念与方法,是公司四大管理文化之一。 |
IAM | 指 | 国际先进制造(InternationalAdvancedManufacturing,简称IAM)是公司以国际先进为目标的一系列制造转型活动,是公司四大管理文化之一。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3年1-12月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中国法定流通货币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厦门钨业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XiamenTungsten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XT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黄长庚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周羽君 | 苏丽玉 |
联系地址 | 厦门市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22层 | 厦门市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22层 |
电话 | 0592-5363856、0592-3200549 | 0592-5363856、0592-3200549 |
传真 | 0592-5363857 | 0592-5363857 |
电子信箱 | 600549.cxtc@cxtc.com | 600549.cxtc@cxtc.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厦门市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21-22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61009 |
公司网址 | http://www.cxtc.com |
电子信箱 | xtcbgs@cxtc.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厦门钨业 | 600549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殷雪芳、郑海霞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39,397,905,990.66 | 48,222,787,044.91 | 48,222,787,044.91 | -18.30 | 31,852,195,740.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01,699,946.56 | 1,446,186,670.24 | 1,446,186,670.24 | 10.75 | 1,178,860,666.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00,051,933.80 | 1,235,773,925.91 | 1,235,773,925.91 | 13.29 | 1,030,028,775.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85,779,929.44 | -360,431,107.59 | -360,431,107.59 | 不适用 | 1,040,394,204.39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211,805,221.13 | 9,990,502,151.89 | 9,990,502,151.89 | 12.22 | 9,287,238,437.94 |
总资产 | 39,272,520,363.25 | 39,810,758,463.18 | 39,798,770,062.30 | -1.35 | 32,902,374,255.1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351 | 1.0285 | 1.0285 | 10.36 | 0.838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351 | 1.0285 | 1.0285 | 10.36 | 0.838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922 | 0.8789 | 0.8789 | 12.89 | 0.732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19 | 15.04 | 15.04 | 增加0.15个百分点 | 13.8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27 | 12.85 | 12.85 | 增加0.42个百分点 | 12.57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公司执行该准则解释文件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为调整后数据。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8,561,654,015.20 | 10,168,425,325.34 | 10,798,108,848.29 | 9,869,717,801.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40,077,968.76 | 351,232,496.19 | 369,813,874.84 | 440,575,606.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92,017,043.97 | 329,389,540.94 | 343,051,233.03 | 335,594,115.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18,546.25 | 999,222,803.50 | 937,058,063.96 | 2,346,280,515.7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362,202.96 | -6,914,898.40 | 35,797,886.0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5,968,122.74 | 315,911,103.95 | 215,615,062.02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930,217.10 | -271,875.82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6,145,510.46 | 37,732,444.49 | 23,123,014.90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1,983,020.77 | 1,026,297.73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15,217,601.86 | 23,404,599.08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5,712,396.18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 -1,673,441.5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97,031.64 | 4,131,735.68 | -22,379,135.6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77,943,919.72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4,413,118.20 | -60,110,772.64 | -18,059,500.2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2,360,286.84 | -97,265,615.56 | -30,078,971.32 |
合计 | 201,648,012.76 | 210,412,744.33 | 148,831,891.24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50,225,555.56 | 504,162,210.94 | 53,936,655.38 | 9,063,839.89 |
应收款项融资 | 2,002,463,174.87 | 1,301,251,053.60 | -701,212,121.27 | 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1,782,548.10 | 31,937,548.10 | 155,000.00 | 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30,365.76 | 496,742.97 | -133,622.79 | -133,622.79 |
合计 | 2,485,101,644.29 | 1,837,847,555.61 | -647,254,088.68 | 8,930,217.10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地缘政治冲突持续升级,全球化与区域化不断博弈,美元持续加息;国内面临多重风险因素的冲击,市场信心未能得到全面修复。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经济形势,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带领下,按照年度发展思路,扎实推进国际先进制造(IAM),提升公司自动化、数字化水平;全面推行集成产品开发(IPD),建设从市场洞察到新产品盈利的创新经营体系;持续扩大产业生态圈,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障体系;持续夯实基础管理,全面提升绩效管理和安全管理水平,取得较好的经营业绩。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的运行情况
钨行业方面,2023年国内经济呈现曲折复苏、逐步向好的态势。报告期内,钨价整体呈高位震荡走势,同比有所上涨。据安泰科数据显示,2023年国内黑钨精矿(65%WO
)均价为11.96万元/吨,较2022年同期上涨5.11%;APT均价为17.91万元/吨,较2022年同期上涨3.28%。
供给方面,为保护和合理开发优势矿产资源,按照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管理相关规定,2023年国家继续对钨矿实行开采总量控制。根据自然资源部和工信部公布的数据,2023年全国钨精矿(65%WO
)开采总量控制指标111,000吨(2023年不再区分主采和综合利用),较2022年同期上涨1.83%。
需求方面,2023年,国内制造业复苏缓慢,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硬质合金需求下降,但受益于光伏用钨丝产量的增长,国内钨消费量整体小幅增长。根据安泰科数据,2023年我国钨消费合计为6.42万吨,同比增长1.39%,其中,原钨消费为5.32万吨,同比增长1.68%。2023年国内钨出口量1.87万吨金属,同比下降24.66%。
钨下游主要消费领域情况:基建领域,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3年纳入统计的26家挖掘机制造企业,共计销售各类挖掘机械产品195,018台,同比下降25.38%。其中,国内市场销量89,980台,同比下降40.76%;出口销量105,038台,同比下降4.04%。机床工具领域,根据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数据统计,2023年进口机床工具商品金额111.10亿美元,同比下降10.30%,其中进口切削刀具12.7亿美元,同比下降14.77%,切削工具进口替代进程加快;出口机床工具商品金额209.00亿美元,同比增长1.20%,其中出口切削刀具36.6亿美元,同比下降3.68%。汽车领域,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统计,2023年国内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与2022年相比,产量增速提升8.2个百分点,销量增速提升9.9个百分点。根据乘联会数据,2023年全球汽车销量为8,918.00万辆,同比增长11.22%。3C领域,2023年3C电子消费类市场需求整体下滑,根据Wind(万得)数据显示,2023年国内手机市场总体出货量2.89亿部,同比增长6.25%;2023年国内笔记本电脑总体出货量1.33亿部,同比下降20.59%;2023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11.67亿部,同比下降3.20%;2023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1.29亿台,同比下降20.86%。钨丝应用的光伏领域,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统计,2023年我国硅片产量622.00GW,同比增长67.50%;光伏组件产量499.00GW,同比增长69.30%。
2021年-2023年国内钨消费情况
(数据来源:安泰科)
领域 | 2021年(金属吨) | 2022年(金属吨) | 2023年(金属吨) | 同比增减% |
硬质合金 | 38,250 | 36,720 | 35,986 | -2.00 |
钨特钢 | 11,322 | 10,869 | 10,543 | -3.00 |
钨材 | 12,542 | 13,040 | 15,000 | 15.03 |
钨化工 | 2,607 | 2,680 | 2,658 | -0.82 |
消费合计 | 64,721 | 63,309 | 64,187 | 1.39 |
废钨 | 10,000 | 11,000 | 11,000 | 0 |
原钨消费 | 54,721 | 52,309 | 53,187 | 1.68 |
2021年-2023年国内钨精矿价格走势图(65%黑钨精矿 单位:万元/吨)
(数据来源:铁合金在线)
2021年-2023年国内APT价格走势图(数据来源:铁合金在线 单位:万元/吨)
稀土业务方面,2023年我国稀土金属及氧化物价格整体呈现高位震荡下行态势,均价较上年同期大幅下跌,年内稀土价格两次底部反弹,但均未超过年初高点。根据百川资讯数据,2023年镨钕氧化物均价53.45万元/吨,同比下降35.59%;氧化镝平均价格235.87万元/吨,同比下降
7.76%;氧化铽平均价格930.49万元/吨,同比下降32.26%。
供给方面,为保护和合理开发优势矿产资源,按照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管理相关规定,2023年国家继续对稀土矿实行开采总量控制。根据自然资源部和工信部公布的数据,2023年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较2022年的210,000吨和202,000吨分别增长了21.43%和20.72%,较2022年的配额增速有所放缓。2023年稀土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255,000吨,其中岩矿型稀土矿(以轻稀土为主)指标235,850吨,同比增长23.58%,离子型稀土矿(以中重稀土为主)指标19,150吨,同比持平;稀土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243,850吨。根据百川资讯数据统计,2023年
国内氧化镨钕产量8.24万吨,同比增长19.39%;氧化镝产量2943吨,同比增长37.55%;氧化铽产量526吨,同比增长35.59%。根据海关总署数据统计,2023年我国进口自美国的轻稀土精矿
6.62万吨,同比减少13.7%。2023年我国进口中重稀土原料(混合碳酸稀土+未列名氧化稀土+未列名稀土金属及其混合物的化合物)共计10.29万吨,同比增长2.1倍。
需求方面,稀土产品是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领域不可或缺的核心材料,符合国家大力倡导的节能环保理念,下游应用领域非常广阔,主要分布在风电、家电、新能源汽车、工业电机等领域,终端领域需求坚挺。风电领域,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3年我国风电新增装机量7,566万千瓦,同比增加101.1%;家电领域,产业在线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变频空调产量11,953.51万台,同比增长18.47%;新能源汽车领域,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统计,2023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从2022年25.6%提升至31.6%。根据乘联会数据,2023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1,428万辆,同比增长38.5%,新能源车渗透率提升至16%,北美、日韩、欧洲及东南亚等国家具有巨大的提升空间。
2021年-2023年主要稀土产品价格走图(数据来源:百川资讯 单位:万元/吨)
电池材料方面,2023年受行业产能过剩、供应充足、库存高企的影响,镍、钴、锂及正极材料价格均出现大幅下滑。亚洲金属网数据显示,2023年金属钴99.8%min均价约为25.49万元/吨,同比下降38.92%;硫酸镍均价约为3.23万元/吨,同比下降19.66%;碳酸锂均价约为25.30万元/吨,同比下降45.75%;三元材料(NCM523)均价约为21.01万元/吨,同比下降37.27%;钴酸锂均价约为26.64万元/吨,同比下降45.05%。
2021年-2023年钴价格走势图(数据来源:亚洲金属网、英国金属导报MB)
2021-2023年硫酸镍价格走势图(数据来源:亚洲金属网AM 单位:万元/吨)
2021年-2023年锂盐价格走势图(数据来源:亚洲金属网AM单位:万元/吨)
2021-2023年三元材料及钴酸锂价格走势图
(数据来源:亚洲金属网)
据鑫椤资讯数据统计,2023年国内三元材料总产量为59.01万吨,同比下降2.0%;全球范围内三元材料总产量为96.6万吨,同比下滑2.8%。2023年新能源汽车产销持续向好,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3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从2022年25.6%提升至31.6%。其中,纯电动汽车销量668.5万辆,同比增长24.6%;插电式混动汽车销量280.4万辆,同比增长84.7%。根据乘联会数据,2023年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达到1428万辆,同比增长38.5%。
据ICC鑫椤资讯统计,2023年国内钴酸锂产量为7.87万吨,同比增长2.2%,全球市占率为92.9%,较去年同比增长1.2%。2023年3C电子消费类市场需求整体下滑。根据Wind(万得)数据显示,2023年国内手机市场总体出货量2.89亿部,同比增长6.25%;2023年国内笔记本电脑总体出货量1.33亿部,
同比下降20.59%;2023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11.67亿部,同比下降3.20%;2023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1.29亿台,同比下降20.86%。
国内三元材料产量(电源协会资料,吨,%)国内钴酸锂产量(电源协会资料,吨,%)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393.98亿元,同比下降18.30%;合并营业成本328.88亿元,同比下降21.05%;实现归属净利润16.02亿元,同比增加10.75%。2023年公司主要优势产品如钨粉末、细钨丝、硬质合金棒材、钼酸铵、钴酸锂等的市场份额保持前列,切削工具等重点产品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提升。
1、钨钼业务方面,2023年公司钨钼业务整体向好,主要深加工产品保持增长态势,钨钼等有色金属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64.63亿元,同比增长25.10%;实现利润总额23.48亿元,同比增长61.84%,若剔除公司联营企业投资收益的影响,公司钨钼业务利润同比增长57.10%。
钨矿山因钨精矿价格上涨及钨金属回收率提升,利润同比增长;钨冶炼产品受下游需求减少、海外订单销量下降影响,利润同比有所下降,但出口份额同比提升并保持国内领先;钨粉末产品销量同比有所减少 ,但盈利能力保持行业领先水平;硬质合金产品稳定产品品质,优化产品结构、客户结构和价格体系,强化海外市场战略项目合作,销量和利润同比提升;切削工具产品因不断深耕中高端市场,持续拓展终端用户,大力开拓海外市场以及航空航天、钻头市场,销售收入同比增加,利润大幅增长;钨钼丝材产品特别是光伏用钨丝不断强化技术、质量、规模等方面的竞争优势,持续升级产品性能,快速扩产增量,销售收入及利润同比大幅增长,细钨丝全年销量868亿米(其中光伏用钨丝销量760亿米);钨钼制品产品制定积极有效的营销策略,并优化定价,销售收入及利润同比增长;钼冶炼及钼粉末产品积极应对钼金属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拓品类、稳定单,做好钼产业链采产销动态量价平衡,利润同比增长。
硬质合金产销量图:
硬质合金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图:
注:硬质合金包括合金棒材、矿用合金、盾构合金、顶锤、辊环、刀片毛坯、耐磨零件和硬面材料等。切削工具产销量图:
切削工具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图:
注:切削工具包含整体刀具、可转位刀片、超硬刀具等。细钨丝产销量图:
细钨丝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图:
2、稀土业务方面。2023年度稀土产业受原料价格持续下行、市场竞争加剧影响,盈利能力同比大幅下滑。公司稀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4.9亿元,同比下降10.59%;实现利润总额1.44亿元,同比下降54.54%。
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产品受稀土产品价格下降影响,虽销量同比增加,但收入和利润同比下降;磁性材料产品深入终端,在汽车主驱电机、空调压缩机、工业电机等领域实现销售增长,但由于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降,盈利同比下降。
磁性材料产销量图:
磁性材料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图:
3、能源新材料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能源新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73.11亿元,同比下降39.77%;实现利润总额5.59亿元,同比下降54.98%。公司积极稳固并提升钴酸锂产品的性能优势,全年钴酸锂产品销量3.46万吨,同比增加4.16%,市场份额稳居龙头地位;三元材料产品受行业产能扩张而下游需求放缓影响,销量3.74万吨,同比下降19.39%;叠加本期原材料和产品价格大幅下降,整体盈利能力下滑。
钴酸锂产销量图:
钴酸锂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图:
三元材料产销量图:
三元材料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图:
4、房地产业务方面。2023年度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5亿元,同比下降25.30%;利润总额-1.33亿元,同比减亏3.03亿元。2023年,公司完成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持有的成都同基47.5%的股权转让,并收回全部债权本金和利息,共计12.56亿元;并于年底与收购方签署成都滕王阁地产和成都滕王阁物业的股权转让协议。
(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举措
报告期,公司积极推进年初制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 重点经营管理举措
(1)强化原材料供应链管控体系,多管齐下保障主材供应。一方面,抓好矿山建设与发展,加快行洛坑和都昌金鼎钨矿山生产延续及技改提升项目,与中国稀土集团合作整合福建省内稀土资源;另一方面,积极利用二次资源,拓展金属资源回收渠道,提升金属资源再生能力。报告期
内,公司钨回收利用APT当量、钼回收利用钼酸铵当量、钴镍等有价金属回收金属量同比增加。同时,公司深化原料供应市场调研,优化供应商管理策略和采购策略,加强供应链风险管理,初步建立钨、钼原料供应商结构优化思路。
(2)优化分类采购管理,推广采购业务全流程线上化。报告期,公司深化原料供应市场调研,优化供应商管理策略和采购策略,推进各板块的供需计划协同上线;合理优化供应商结构,实施精准采购策略;在29家子公司完成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SRM)上线,实现采购全流程线上化管理。全年实现大宗原材料、化工辅材、五金备件等采购降本。
(3)推进国际先进制造2.0,夯实标准化、精益化管理。报告期,公司围绕“强提升、见实效”的阶段性目标,强化对经营业务的提升导向,开展提质增效,使各项运营效率指标持续优化;优化IAM业财融合,确保目标的科学性,核心策略、关键举措及重点项目的可执行性;开展数字化诊断,建立自动化、数字化推行方案。
(4)升级各公司营销管理体系,试点CRM并实现三个转变。报告期,公司夯实“精细化营销”和“全渠道营销”管理基础,打造以用户和渠道为核心着力点的营销管理体系,试点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引导经营管理从订单驱动型向用户驱动型转变、从经验管理型向数字管理型转变、从初级信息化向工业互联网转变,建立科学的营销管理体系。在厦门金鹭启动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试点,完成系统上线试运行。
(5)规范环保全过程管理,全面开展碳排放盘查。报告期,公司全面建设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推动光伏发电、节能电机改造、电气化改造、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等降碳减排措施落地。开展ISO14064碳核查及ISO14067产品碳足迹核查,制定标准化工作指引,指导常态化碳盘查工作,通过碳盘查信息化系统开发,实现碳排放数据高效分析,截止年底,40家权属公司取得ISO14064碳核查声明书,20款产品取得碳足迹核查声明书,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6)启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增强风险管控综合实力。报告期,公司引入ISO31000风险管理体系,启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通过试点开展全面风险调研,结合内外部环境及各类业务线条进行风险识别,公司完成风险管理架构的搭建,以及初步建成风险数据库。通过试点公司的十大风险专项评估,建立改进及优化方案,为全面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奠定基础。
2. 技术创新重点工作
(1)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报告期,公司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22项;获得省、市及行业协会科技奖、专利奖科技成果13项;取得授权专利337件。公司围绕核心产业开展重大研发专项和重点研发项目,在航空航天、汽车、电池和光学等领域成功开发多项重大创新成果。闪烁晶体研发取得进展,部分产品具备批量生产能力且获得意向订单。公司将金属资源循环再生利用技术开发、节能减排技术开发、自动化和数字化升级技术开发纳入研发体系。
(2)夯实研发管理体系(IPD)。报告期,公司提升IPD产品经营体系与业务的适配性;规范新产品核算,推动新产品利润分享计划的实施;完成项目管理信息化系统上线;提升科技创新活动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赋能科技创新发展动力。
3. 职能管理提升重点工作
(1)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报告期,公司基于“一案三制”(应急预案、应急体制、应急机制、应急法制)构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评估模型;开展现场管理安全技术提升专项,提升化学品安全管理、电气安全管理、高处作业、密闭空间及能量隔离与上锁挂牌管理,完成安全生产隐患整改18488条;有效提升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现场管理安全技术水平、应对风险的应急响应能力。
(2)完善战略管理体系。建立预规划体系,优化产品六方定位细分适配表,推行产品精准定价四维网格管理法,构建行业关联地图,落实需求管理。推动战略管理信息化,实现部分模块上线运行。
(3)深化固化全面预算管理。推动全面预算管理回归管理本质,通过体系建设,使各层级管理者主动策划、积极作为,形成在目标牵引下全员共同努力的预算管理氛围。推动全面预算由“做作业”向“做管理”转变,落实“目标-干事-花钱-效果”一体化布局的预算管理逻辑,强化过程管理,将管理工作纳入预算管理体系,将预算管理打造成推动管理落地的手段。
(4)实施绩效管理提升工程。从战略规划中提取关键指标,以全面预算为取值依据,层层分解绩效指标,运用“绩效十问”工具包,有效提升各层级绩效。
(5)推动组织优化与人效提升。开展组织能力与健康综合评价,建立干部梯队培养计划和雏英人才培养方案,为公司可持续发展供给人力保障。提升人员效能,2023年人均利润总额同比提升4.8%,人均净利润提升12.1%。
(6)完善投资管理体系。建立投资管理信息化系统,完善投资数据,提高决策科学性,及时报送投资工作进展,加强对投资工作的有效管控。
4. 推进地产业务处置
报告期内,公司剥离房地产业务取得阶段性的实质进展。2023年3月,公司完成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持有的成都同基47.5%的股权转让,并收回全部债权本金和利息。2023年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持有的成都滕王阁100%股权和厦滕物业持有的成滕物业10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成交,受让方为成都盛腾阁,2023年12月29日,双方就股权转让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
5. 进一步全球化增强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权属公司欧洲厦钨新能分别与OranoCAM和OranoPCAM就在法国共同出资设立电池正极材料合资公司和前驱体合资公司事项签署了合资协议,本次合作为公司海外布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快公司能源新材料业务的海外市场开拓进度。此外,公司泰国金鹭硬质合金生产基地二期和韩国厦钨钨废料回收生产基地等海外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有利于完善钨产业链产能布局,增强国际化采购、制造、销售等综合竞争力。
6. 启动新一轮再融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前期工作。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钨产业,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内生增长动力,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硬质合金切削工具扩产项目”、“1,000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建设项目”、“博白县油麻坡钨钼矿建设项目”。该发行相关事项已经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获得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产业重点项目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各板块重点产能建设,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1、钨钼板块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 产能规划 | 项目进展 |
宁化行洛坑钨矿建设项目 | 建设长石、石英回收工程项目,有助于提高尾矿库的利用年限,降低尾矿库运行成本。 | 目前处于建设收尾阶段,预计2024年下半年建成投产。 |
建设运输系统改造项目,有助于解决短期内运矿能力不足的问题。 | 目前处于项目施工阶段,预计2025年底项目建成。 | |
都昌金鼎建设项目 | 建设年处理300万吨废石绿色环保综合利用项目。 | 目前已完成设计招标工作。 |
博白县油麻坡钨钼矿建设项目 | 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产出钨精矿3,200吨(65%WO3)。 | 目前正在进行矿山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
厦门金鹭硬质合金工业园项目 | 一期棒材生产线项目:搬迁现有年产5,000吨生产线,扩产年产2,000吨生产线。 | 搬迁已完成并复产;新增产线目前正在进行设备采购、安装工作,2023年至2025年陆续投产。 |
二期粉末及矿用合金生产线项目:搬迁现有年产7,500吨钨粉、6,000吨RTP混合料、1,100吨矿用合金生产线,扩产年产4,500吨钨粉、5,200吨RTP混合料和900吨矿用合金生产线。 | 目前正在进行主体工程建设,建设项目预计于2024年底完成,搬迁预计于2025年上半年进行。 | |
泰国金鹭硬质合金生产基地二期项目 | 经董事会审议调整为建设年产2,000吨粉末(钨粉)生产线,1,500吨RTP混合料生产线,搬迁现有800吨硬质合金棒材生产线(即一期)并扩产至1,300吨硬质合金(其中1,200吨为硬质合金棒材,100吨为硬质合金旋转锉)。 | 目前处于勘察设计阶段,预计2024年下半年开工,2026年完成建设并投产。 |
厦门金鹭同安精密刀具工业园项目 | 新增年产1,000万片可转位刀片生产线项目。 | 已建成投产。 |
新增年产210万件整体刀具生产线项目。 | 已建成投产。 | |
硬质合金切削工具扩产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具有年产整体刀具产品200万件、可转位刀片3,000万件、超硬刀具170万件的生产能力。 | 目前正在进行设备采购工作,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 |
九江金鹭刀片毛坯项目 | 新增年产2,000万片刀片毛坯生产线项目。 | 已逐步投产。 |
建设年产2,000万片刀片毛坯扩产项目 | 一期计划2024年年底建设完成,二期计划2025年建设完成。 | |
厦门虹鹭细钨丝产线建设项目 | 新增年产200亿米细钨丝产线建设项目 | 已建设完成并投产 |
600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建设项目。 | 已建成投产。 | |
1,000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建设项目 | 目前正在进行配套基建项目建设和设备自制,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 |
成都鼎泰新材料建设项目 | 建设年产8,000吨钼新材料生产线项目(原虹波钼业高新钼材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 | 已建成投产。 |
建设年产3,000吨钼新材料生产线项目。 | 已逐步投产。 | |
新建年产200吨精磨钼片生产线项目。 | 目前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预计2025年底建设完成。 | |
福泉鼎盛氧化钼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年产20,000吨氧化钼生产线项目 | 完成土地招拍挂,预计2024年底建设完成。 |
韩国厦钨氧化钨生产基地项目 | 建设年产1,500吨氧化钨的钨废料回收生产基地项目。 | 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2024年下半年试产。 |
2、稀土板块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 产能规划 | 项目进展 |
长汀金龙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项目 | 新增4,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扩产项目。 | 已建成投产。 |
新增5,000吨节能电机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扩产项目。 | 新建厂房施工中,预计2025年底项目建设完成。 | |
长汀金龙稀土二次资源回收项目 | 建设年处理15,000吨稀土废料的稀土二次资源回收项目(一期)。 | 目前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预计2025年下半年项目建设完成。 |
3、能源新材料板块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 产能规划 | 项目进展 |
厦钨新能海璟基地 | 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 | 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产。 |
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9#生产车间)项目。 | 目前项目正在进行建筑主体结构施工,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 |
年产15,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综合生产车间)项目。 | 目前12#车间建筑主体结构施工中,22#23#车间设备安装中。 | |
厦钨新能宁德基地 | 年产70,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C、D车间)。 | 目前C、D车间建筑主体结构施工中,工艺图纸深化,相关主设备已开始招标流程,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
厦钨新能法国基地 | 年产40,000吨三元正极材料生产线 | 目前正在进行一期厂房设计工作。 |
厦钨新能四川雅安磷酸铁锂项目 | 总体规划年产100,000吨磷酸铁锂生产线的首期和二期项目。 | 项目基本完成40.000吨生产车间及配套工程的施工,产线的设备采购及安装正在进行。2024年将根据市场实际需求情况逐步开展生产。 |
福泉厦钨新能源 | 厦钨新能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沧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资设立福泉厦钨新能源科技有 | 项目已顺利完成立项备案、环评批复、全过程咨询招标、土地证取得等前期工作。 |
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40,000吨前驱体生产线。
备注:
①厦门钨业与赤峰黄金合资设立参股子公司上海赤金厦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专注于开发老挝稀土资源,并作为双方未来在老挝运营稀土资源开发的唯一平台。2024年3月赤金厦钨及其全资子公司CHIXIA Laos Holdings Limited与中国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ChinaInvestment Mining (Laos) Sole Co., Ltd(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目标公司90%的股权,详见《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
②厦钨新能与中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参股子公司中色正元(安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约60,000吨锂电正极材料前驱体(预计含20,000吨四氧化三钴、40,000吨三元前驱体)生产线。目前完成办公楼主体结构封顶;开展前驱体车间、冶炼车间施工图设计。
③上述项目建设投产过程中,可能存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变化、不可控事项的影响,导致建设投产进展不达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钨是国民经济和现代国防领域不可替代和不可再生的战略性金属资源,具有高熔点、高比重、高硬度的物理特性,广泛应用于通用机械行业、汽车行业、模具行业、能源及重工行业、航空航天行业、电子行业、电气行业、船舶行业、化学工业等重要领域。
近年来,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制造业转型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背景下,国产化进口替代提速,“一带一路”政策推动沿线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以及全球地缘政治风险加剧下国防投入增加等都将拉动钨在先进制造、工程建设、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生物医疗等高端应用领域的消费增长,钨制品应用领域正在持续扩大,市场前景广阔。钨深加工领域,受益于制造业的转型升级以及新技术、智能化的不断涌现,切削工具高性能、高精度、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先进制造业如航空航天、汽车、电子信息、新能源、模具等领域对高、精、尖复杂刀具的需求将推动刀具行业由低端产品向高端产品发展,我国刀具行业发展前景广阔。根据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预测,我国刀具市场规模有望在2030年达到631亿元,复合增长率达4.14%。
2、稀土是国家《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战略性矿产目录中重要战略矿产资源之一,稀土功能材料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因稀土具有优异的光、电、磁、超导、催化等物理性能,有“工业维生素”的美誉,微量加入便可大幅提升材料性能,是全球不可或缺的战略资源。可用于生产永磁、催化、储氢、抛光、精密陶瓷、荧光、激光、光导纤维等材料,稀土在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航空航天、军工、电子信息等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
近年来,国家持续强化对稀土行业及企业的监管,通过实行开采、分离总量控制、加强安全环保督察、建立企业公示制度、编制管理条例等措施,规范稀土行业经营秩序,促进稀土行业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有助于稀土行业及企业提升经营质量、优化结构调整和推进转型升级。随着世界各国纷纷大力投资低碳节能环保制造产业,大力推动绿色节能环保产品的应用和消费,随着新能源车、风力发电、节能家电、机器人和智能制造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快速发展,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的需求有望迎来较快增长。
3、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市场面临供给过剩,行业经历阵痛期。目前市场上主流的锂电池正极材料有三元材料(NCM、NCA)、磷酸铁锂、钴酸锂以及锰酸锂,四种材料因各自的特性差异应用于不同领域。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全球锂电池正极材料主要的制造国之一,其中,我国在钴酸锂及锰酸锂材料方面目前已成为世界最大出口国,磷酸铁锂及三元正极材料成为世界最大生产及使用国。由于受下游不同应用市场的需求所驱动,我国锂电池正极材料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3C电子产品、储能电池等领域。伴随全球电动汽车市场从政策向消费驱动转变,以及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持续加强,新能源汽车迎来了飞速发展的阶段。正极材料的技术趋势正朝着高压化、高镍化、高倍率、单晶化发展,磷酸铁锂电池受益于技术、成本、安全等因素,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渗透率持续上升,在储能领域也得到了较大的应用。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钨钼、稀土和能源新材料三大核心业务,多年来凭借深厚的技术沉淀以及不断改善的管理机制,有效激发三大业务板块的内生增长动力;通过补短板、锻长板,持续推进三大板块的产业布局,积极扩张钨钼深加工、稀土深加工和能源新材料产业,加快产业链转型升级。
1.1 钨产品业务
公司拥有完整的钨产业链,在钨矿开采、钨冶炼、钨粉末、钨丝材和硬质合金深加工领域拥有较为突出的竞争优势。公司拥有三家在产钨矿企业(洛阳豫鹭,宁化行洛坑,都昌金鼎)和一家在建钨矿企业(博白巨典);公司具备钨冶炼及粉末产品大规模生产能力,规模与品质处于世界前列;公司生产的硬质合金产品具有质量优、单价高的特点,产销规模为国内前列。公司生产
的钨丝多年稳居行业市场份额前列,经年积累的钨丝技术开发能力、加工能力、设备制造能力、规模生产能力奠定了公司在钨丝加工领域的地位,公司生产的光伏用钨丝产品具有韧性好、线径细、断线率低等特点,可有效提升硅片加工企业生产效率,公司光伏用钨丝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十余件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公司生产的刀具刀片产品定位中高端,拥有较高的研发实力,公司建立了切削工具的四大共性技术平台,即基体材料制备技术、刀型设计技术、涂层技术和切削应用技术,通过共性技术组合搭配,进行新产品的开发,并逐步实现从卖产品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转变;公司已在全球建立销售网络,与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在海外布局经销商超100个,2023年公司切削工具海外收入占比达30%。公司多款“金鹭”牌钨合金和“虹鹭”牌钨丝产品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和福建省名牌产品称号。
1.2钼产品业务
公司充分发挥自身独特的冶炼加工技术优势和深厚的丝材制造技术实力,融合国际先进粉末制造技术,以伴生难冶炼的钼矿为原料生产出性能优异的钼酸铵、钼粉、钼坯、钼丝以及钼坩埚等钼制品。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光源、电真空、半导体、光电子、机械加工等领域。
1.3稀土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从稀土采选、冶炼分离到稀土发光材料、稀土金属、高性能磁性材料、光电晶体等稀土深加工产品的完整产业链,是国家重点稀土集团,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
公司在做好稀土深加工产业的同时,积极探索稀土应用,利用自身在稀土永磁材料产业的基础优势,参股了稀土永磁电机业务,在工业节能、伺服电机、汽车电机、现代农业、绿色环保等领域布局。
1.4能源新材料业务
公司能源新材料板块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能源新材料领域主要产品为高电压钴酸锂、高电压三元材料、高功率三元材料、高镍三元材料、氢能材料、磷酸铁锂等,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3C消费电子、储能等领域。借助于多年来技术研发和生产实践积累形成的技术研发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公司执行大客户战略,拓展了国内外众多知名电池客户。在3C锂电池领域,公司与ATL、三星SDI、村田、LGC、欣旺达、珠海冠宇及比亚迪等国内外知名电池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产品广泛应用到下游中高端3C电子产品中;在动力锂电池领域,公司与中创新航、松下、比亚迪、欣旺达、宁德时代及国轩高科等知名电池企业建立了稳定
的合作关系。公司紧跟优质客户需求进行新产品研发,通过与下游核心客户的紧密合作,持续进行工艺技术优化和产品迭代。公司保持并提高了在钴酸锂、氢能材料细分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提升并巩固了在三元材料细分领域的行业主流企业地位。
2、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相比前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2.1采购模式
公司钨钼材料、稀土业务所需原材料部分靠自有矿山或废料回收供给,部分自外部采购取得,电池材料原料大部分需向外采购。公司外部原材料采购模式为:每年与主要供应商签订当年采购框架协议,根据行情及生产库存情况不定期地进行采购,采购价格随行就市。
2.2生产模式
公司钨钼材料、稀土、电池材料产品绝大部分均属于中间或配套应用产品,客户需要根据其自身的后加工设备和工艺或者终端配套应用的具体需求指标或参数加以选择并向公司下达订单进行生产。公司所主营钨钼材料、稀土、电池材料业务主要采用订单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确定的数量、规格及质量要求组织生产。
2.3销售模式
由于公司钨钼材料、稀土、电池材料产品绝大部分均属于定制化的中间或配套应用产品,公司产品销售以面向客户的直接销售为主。
2.4管理模式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建立了一套适合自身的管理模式:
一是建立了集团治理“战略+财务”双管控的模式,通过战略规划、全面预算管理及目标绩效管理的,形成了有机统一的管理闭环;二是采取公司领导下的事业部制管理模式,产品事业部定位为公司的利润中心,贴近市场能够对市场的需求做出快速的反应,实现研产销一体化,在满足市场需求和创造市场需求方面取得先机。三是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以公司全面预算方案为目标牵引,实施全员绩效管理,按照业绩进行考核、实施奖惩。四是赋予下属子公司“定战略”“做预算”“问绩效”“建机制”“带团队”“控风险”等职能,提升了组织运作效率。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全面预算管理、目标绩效管理、集成产品开发(IPD)、国际先进制造(IAM)”四大管理文化建设。
①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管理是覆盖全员、全业务、全过程的综合管理系统。公司以承接规划、正向前进为导向编制年度预算,制定五维目标、经营策略与关键举措,合理配置资源;通过对预算目标与关键举措的分解细化,落实主体责任,并相应形成各层级的绩效任务书;通过季度管理预算和月度分析,定期复盘,监测偏差,适时调整优化思路与举措,控制经营风险、牵引年度目标的达成,从而实现对经营战略、业务发展、财务运营、绩效管理等的有效整合,形成了具有厦钨特色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
②目标绩效管理。目标绩效管理是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有效地组织企业资源,按照企业战略方向和政策的要求,最终达成目标的过程。包含建立绩效目标库、绩效实施、绩效改进和绩效应用四个环节,形成了PDCA的闭环。公司实施绩效管理已经有十余年的历史,随着公司发展规模的不断壮大,厦钨绩效管理的方式和理念也一直在更新。从刚开始的绩效考核到后期的绩效管理,到2020年开始推行全面绩效管理,实施全员绩效管理,通过绩效指标的层层分解,压力的层层传递,打造以高绩效为目标的管理文化。
③集成产品开发(IPD)。IPD是一套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驱动的产品经营体系,强调以利润为核心进行产品开发,多快好省的实现从市场机会到商业变现。为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持续产品创新能力,打造让客户满意的高效产品经营团队,建设世界领先的前沿核心技术平台,公司引入IPD管理模式,践行IPD研发管理体系,解决大规模研发的先进管理问题,构建需求管理、市场规划、技术开发和产品开发四大流程体系,确立“以经费为调动,以项目做载体”的研发总思路。目前集团IPD体系建设已覆盖所有开展研发活动的事业部及分子公司,实现了产学研用相结合,产业协同联合技术攻关,在开放合作中形成了更强的创新能力。
④国际先进制造(IAM)。IAM项目以“客户导向、目标牵引、自我批判、以人为本、持续改善”为指导思想,致力于打造“管理科学化,有套路;产品高端化,能稳定;盈利能力强,可持续”的制造体系,项目从生产工艺、生产装备、质量管理、精益现场和安环健康等五大专业支柱领域,以精益生产和六西格玛为主要抓手,全面推进制造能力建设,实现“厦钨制造,国际先进”目标。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源保障能力。公司拥有三家在产钨矿企业(洛阳豫鹭、宁化行洛坑、都昌金鼎)和一家在建钨矿企业(博白巨典),为后端钨的深加工提供了稳定的资源保障;公司作为国家重点稀土集团,与中国稀土集团在福建稀土矿业开发、福建稀土冶炼分离产业、福建稀土深加工产业的原料保障、稀土产业基金及创新领域开展广泛的合作,共同推动福建省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公司与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开发老挝稀土资源,促进公司提升稀土资源的保障能力;公司加强与锂电池正极材料上游企业合作,公司现为腾远钴业第三大股东,同时公司权属公司厦钨新能分别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中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上游企业开展股权合作,为公司电池材料提供了一定的原料保障。
2、技术研发优势。公司拥有专业高效的研发团队,聚焦钨钼、稀土和能源新材料三大产业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依托国家钨材料工程技术中心、高端储能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和福建省稀土材料及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持续的自主创新和较强的研发能力,解决了多项国家层面产业链供给安全的“卡脖子”问题,推动了行业技术的进步。报告期内,公司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国家各级科研项目22项,组织开展企业级重大重点研发项目27项,取得多项具有突破性的科研成果。其中:“高性能钨钼制品的关键制备技术与应用”获福建省科技进步二等奖,“航空轻合金零件精密加工用高强韧性刀具的研制及产业化”获福建省科技进步三等奖,“超硬材料合成用高性能硬质合金顶锤关键技术及产业化”获河南省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重型燃气轮机高温端用复杂结构部件加工制造技术的开发”获厦门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公司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入选厦门市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ISO56005首批试点企业,新增授权专利337项(其中发明专利176项),新增多项专利奖,其中:
“一种磁控线圈用粉末的掺杂方法”获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优秀奖,“一种多元复合氧化物材料及其工业制备方法”获厦门市第九届厦门市专利一等奖,“一种用液相渗透法制备的粒度梯度硬质合金及其制备方法”获厦门市第九届厦门市专利三等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计拥有授权专利1698项(其中发明专利843项)。公司通过IPD产品经营体系的持续建设,开展流程重组、人才培养、创新激励,理顺全价值链,强化研发任务的市场导向,构建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创新体系。
3、全产业链优势。公司拥有完整钨产业链和稀土产业链。一体化产业链使公司能够根据产业链上下游的技术变化、产能变化、市场与客户变化等灵活改变产品组合,更多地参与到附加值高的深加工业务领域中去。近年来,公司在过往产品结构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市场分工,推进各基地的产品升级、转型和结构调整。
4、品牌优势。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有较高的美誉度。公司生产的钨钼材料产品、硬质合金棒材、切削工具、钨钼丝材、电池材料、稀土产品质量可靠,在客户中具有一定的品牌效应。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393.98亿元,同比下降18.30%;实现归属净利润16.02亿元,同比增加10.75%。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392.73亿元,同比减少1.35%;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2.12亿元,同比增长12.22%;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19%,同比增加0.15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51.44%,同比减少8.22个百分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9,397,905,990.66 | 48,222,787,044.91 | -18.30 |
营业成本 | 32,888,087,042.56 | 41,658,772,689.37 | -21.05 |
销售费用 | 369,292,837.03 | 339,400,435.28 | 8.81 |
管理费用 | 968,061,898.29 | 889,848,255.45 | 8.79 |
财务费用 | 509,282,238.61 | 463,305,265.77 | 9.92 |
研发费用 | 1,608,570,821.99 | 1,728,939,408.23 | -6.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85,779,929.44 | -360,431,107.59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85,750,703.02 | -1,945,500,383.57 | 32.9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0,496,178.93 | 2,887,101,886.04 | -136.04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受原材料大幅下跌影响,公司能源新材料、稀土主要产品价格下跌,营业收入减少。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稀土主要产品及新能源材料产品原料价格下降,营业成本相应减少。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本期销售人员薪酬增加,以及差旅和展销活动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职工薪酬和差旅费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本期汇兑收益同比减少,以及都昌金鼎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金资金占用费。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受材料价格下降影响,子公司研发费用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加大应收账款管理,收回前期大额应收款项,叠加公司营收规模下降,存货和应收款占用资金相应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固定资产投资及对外股权投资支出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公司创造较大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净额,收回合营企业同基置业公司股权款及垫付资金,加上子公司金龙稀土混改引进战略投资者资金,实现较大额的资金净流入,在满足公司投资需求及分红的情况下,偿还部分有息负债。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钨钼等有色金属产品受销量及价格上涨影响,报告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比有所增加;稀土业务、电池材料业务主要受价格下降影响,报告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比下降。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钨钼等有色金属 | 15,569,246,160.45 | 11,095,672,011.58 | 28.73 | 23.23 | 16.63 | 增加4.03个百分点 |
稀土业务 | 5,172,078,836.30 | 4,827,447,174.62 | 6.66 | -12.31 | -7.45 | 减少4.91个百分点 |
电池材料 | 17,136,363,536.18 | 15,785,841,033.70 | 7.88 | -40.07 | -39.68 | 减少0.60个百分点 |
房地产及配套管理 | 84,052,337.94 | 81,917,848.18 | 2.54 | -12.92 | -17.66 | 增加5.6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钨钼等有色金属产品 | 15,569,246,160.45 | 11,095,672,011.58 | 28.73 | 23.23 | 16.63 | 增加4.03个百分点 |
稀土产品 | 5,172,078,836.30 | 4,827,447,174.62 | 6.66 | -12.31 | -7.45 | 减少4.91个百分点 |
电池材料产品 | 17,136,363,536.18 | 15,785,841,033.70 | 7.88 | -40.07 | -39.68 | 减少0.6个百分点 |
房地产及配套管理 | 84,052,337.94 | 81,917,848.18 | 2.54 | -12.92 | -17.66 | 增加5.6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32,631,520,122.56 | 27,492,836,326.68 | 15.75 | -21.50 | -23.80 | 增加2.54个百分点 |
出口 | 5,330,220,748.31 | 4,298,041,741.40 | 19.36 | -5.73 | -12.64 | 增加6.3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详见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APT | 吨 | 23,543 | 5,164 | 368 | -2.05 | -24.48 | -24.55 |
钨粉末 | 吨 | 13,912 | 11,732 | 2,151 | -2.70 | -8.92 | 63.27 |
钼粉末 | 吨 | 2,717 | 2,379 | 97 | 2.71 | 23.03 | -32.95 |
钼酸铵 | 吨 | 16,714 | 9,059 | 131 | 12.49 | -15.97 | -60.06 |
硬质合金 | 吨 | 6,843 | 6,785 | 724 | 3.65 | 4.82 | 1.81 |
切削工具 | 万件 | 4,975 | 5,018 | 751 | 2.02 | 2.75 | 6.07 |
粗钨丝 | 吨 | 618 | 606 | 43 | 22.32 | 15.16 | -38.41 |
细钨丝 | 亿米 | 871 | 868 | 18 | 190.72 | 218.99 | -49.76 |
粗钼丝 | 吨 | 359 | 197 | 60 | -10.19 | -20.36 | 29.13 |
细钼丝 | 亿米 | 12 | 12 | 1 | -23.38 | -29.46 | -44.83 |
三元材料 | 吨 | 36,717 | 37,404 | 2,049 | -23.05 | -19.39 | -9.76 |
钴酸锂 | 吨 | 34,765 | 34,590 | 2,035 | 2.66 | 4.16 | 42.57 |
贮氢合金 | 吨 | 3,623 | 3,716 | 241 | -7.54 | -7.66 | -27.93 |
稀土氧化物 | 吨 | 4,088 | 4,458 | 1,021 | 9.90 | 15.30 | -3.66 |
稀土金属 | 吨 | 2,222 | 2,345 | 81 | 35.22 | 11.68 | 16.47 |
磁性材料 | 吨 | 7,620 | 7,628 | 953 | 10.52 | 17.45 | 23.91 |
产销量情况说明
①销售量为向公司合并范围外客户的销售数量;产量为各权属公司商品产量,包括为公司合并范围外客户与合并范围内客户生产的产量。
②硬质合金包括合金棒材、矿用合金、盾构合金、顶锤、辊环、刀片毛坯、耐磨零件和硬面材料等产品;切削工具包含整体刀具、可转位刀片、超硬刀具等。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1、钨钼等有色金属业务 | 原材料 | 8,396,339,885.03 | 75.67 | 7,324,639,260.29 | 76.99 | 14.63 | / |
燃料动力 | 586,231,354.13 | 5.28 | 488,568,254.81 | 5.14 | 19.99 | / | |
直接人工 | 748,742,953.29 | 6.75 | 621,646,220.35 | 6.53 | 20.45 | / | |
其他 | 1,364,357,819.13 | 12.30 | 1,078,789,663.55 | 11.34 | 26.47 | / | |
合计 | 11,095,672,011.58 | 100.00 | 9,513,643,399.00 | 100.00 | 16.63 | / | |
2、稀土业务 | 原材料 | 4,170,199,951.78 | 86.39 | 4,607,703,638.38 | 88.34 | -9.50 | / |
燃料动力 | 122,998,084.85 | 2.55 | 107,602,929.61 | 2.06 | 14.31 | / | |
直接人工 | 194,481,513.18 | 4.03 | 168,471,536.39 | 3.23 | 15.44 | / | |
其他 | 339,767,624.81 | 7.04 | 332,058,909.15 | 6.37 | 2.32 | / | |
合计 | 4,827,447,174.62 | 100.00 | 5,215,837,013.53 | 100.00 | -7.45 | / | |
3、电池材料业务 | 原材料 | 14,714,966,338.51 | 93.22 | 25,231,434,720.94 | 96.41 | -41.68 | / |
燃料动力 | 384,012,681.94 | 2.43 | 390,294,427.12 | 1.49 | -1.61 | / | |
直接人工 | 122,761,571.86 | 0.78 | 119,674,194.15 | 0.46 | 2.58 | / | |
其他 | 564,100,441.39 | 3.57 | 429,817,984.84 | 1.64 | 31.24 | / | |
合计 | 15,785,841,033.70 | 100.00 | 26,171,221,327.05 | 100.00 | -39.68 | / | |
4、房地产及配套管理业务 | 其他 | 81,917,848.18 | 100.00 | 99,487,305.06 | 100.00 | -17.66 | / |
合计 | 81,917,848.18 | 100.00 | 99,487,305.06 | 100.00 | -17.66 | /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1、钨钼等有色金属产品 | 原材料 | 8,396,339,885.03 | 75.67 | 7,324,639,260.29 | 76.99 | 14.63 | / |
燃料动力 | 586,231,354.13 | 5.28 | 488,568,254.81 | 5.14 | 19.99 | / | |
直接人工 | 748,742,953.29 | 6.75 | 621,646,220.35 | 6.53 | 20.45 | / |
其他 | 1,364,357,819.13 | 12.30 | 1,078,789,663.55 | 11.34 | 26.47 | / | |
合计 | 11,095,672,011.58 | 100.00 | 9,513,643,399.00 | 100.00 | 16.63 | / | |
2、稀土产品 | 原材料 | 4,170,199,951.78 | 86.39 | 4,607,703,638.38 | 88.34 | -9.50 | / |
燃料动力 | 122,998,084.85 | 2.55 | 107,602,929.61 | 2.06 | 14.31 | / | |
直接人工 | 194,481,513.18 | 4.03 | 168,471,536.39 | 3.23 | 15.44 | / | |
其他 | 339,767,624.81 | 7.04 | 332,058,909.15 | 6.37 | 2.32 | / | |
合计 | 4,827,447,174.62 | 100.00 | 5,215,837,013.53 | 100.00 | -7.45 | / | |
3、电池材料产品 | 原材料 | 14,714,966,338.51 | 93.22 | 25,231,434,720.94 | 96.41 | -41.68 | / |
燃料动力 | 384,012,681.94 | 2.43 | 390,294,427.12 | 1.49 | -1.61 | / | |
直接人工 | 122,761,571.86 | 0.78 | 119,674,194.15 | 0.46 | 2.58 | / | |
其他 | 564,100,441.39 | 3.57 | 429,817,984.84 | 1.64 | 31.24 | / | |
合计 | 15,785,841,033.70 | 100.00 | 26,171,221,327.05 | 100.00 | -39.68 | / | |
4、房地产及配套管理 | 其他 | 81,917,848.18 | 100.00 | 99,487,305.06 | 100.00 | -17.66 | / |
合计 | 81,917,848.18 | 100.00 | 99,487,305.06 | 100.00 | -17.66 | /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公司房地产及配套管理业务近两年无建设安装及开发支出。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转让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26.0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参股公司转让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26.0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向中稀厦钨协议转让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26.01%股权,经审计评估,前述股权的评估值为3,392.63万元,增值率32.33%,转让价格为3,392.63万元;会议同意公司向中稀厦钨协议转让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26.01%股权,经审计评估,前述股权的评估值为-3,856.97万元,增值率4.77%,转让价格为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14)。本次交易已完成,公司持有龙岩稀土的股权比例由51%降至24.99%,持有三明稀土的股权比例由51%降至24.99%,不再是龙岩稀土和三明稀土的控股股东,公司不再将龙岩稀土和三明稀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409,590.7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5.7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093,955.92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9.9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化主要原因 |
销售费用 | 369,292,837.03 | 339,400,435.28 | 8.81 | 主要为本期销售人员薪酬增加,以及差旅和展销活动增加导致。 |
管理费用 | 968,061,898.29 | 889,848,255.45 | 8.79 | 主要为职工薪酬和差旅费增加导致。 |
财务费用 | 509,282,238.61 | 463,305,265.77 | 9.92 | 主要由于本期汇兑收益减少,以及都昌金鼎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金资金占用费,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
研发支出 | 1,608,570,821.99 | 1,728,939,408.23 | -6.96 | 主要受材料价格大幅下降影响,本期子公司研发费用减少。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608,570,821.99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1,608,570,821.9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08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02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1.52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20 |
硕士研究生 | 355 |
本科 | 1,169 |
专科 | 228 |
高中及以下 | 25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882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845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3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56 |
60岁及以上 | 1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全年研发投入16.09亿元,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同比增加0.50个百分点。公司拥有专业高效的研发团队,聚焦钨钼、稀土和能源新材料三大产业的侧重基础和前沿的技术开发、满足客户当前需求的产品开发、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工艺研究和装备开发四个方面开展研发工作,依托国家钨材料工程技术中心、高端储能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福建省稀土材料及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持续的自主创新和较强的研发能力,推动行业技术的升级迭代。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材料设计技术、结构设计技术、终端应用解决方案技术等。公司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国家各级科研项目22项,组织开展企业级重大重点研发项目27项,取得多项具有突破性的科研成果。“高性能钨钼制品的关键制备技术与应用”获福建省科技进步二等奖,“航空轻合金零件精密加工用高强韧性刀具的研制及产业化”获福建省科技进步三等奖,“超硬材料合成用高性能硬质合金顶锤关键技术及产业化”获河南省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重型燃气轮机高温端用复杂结构部件加工制造技术的开发”获厦门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幅度 | 变化主要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85,779,929.44 | -360,431,107.59 | 不适用 | 本期公司加大应收款管理,收回前期大额应收款项,叠加公司营收规模下降,存货和应收款占用资金相应减少。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85,750,703.02 | -1,945,500,383.57 | 32.91% | 本期固定资产投资及对外股权投资支出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0,496,178.93 | 2,887,101,886.04 | -136.04% | 本期公司创造较大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净额,收回合营企业同基置业公司股权款及垫付资金,加上子公司金龙稀土混改引进战略投资者资金,实现较大额的资金净流入,在满足公司投资及分红需求的情况下,偿还部分有息负债。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同比变动 |
其他收益 | 338,898,483.65 | 308,659,977.79 | 9.80% |
投资收益 | 94,826,132.61 | -29,356,897.40 | 不适用 |
信用减值损失 | 61,564,434.82 | -119,685,808.79 | -151.44% |
资产减值损失 | -368,431,519.74 | -464,776,879.60 | -20.73% |
资产处置收益 | 191,803.30 | 640,110.33 | -70.04% |
营业外收入 | 12,633,986.70 | 17,815,968.00 | -29.09% |
营业外支出 | 30,715,404.63 | 34,836,381.14 | -11.83% |
说明:
表中“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项目损失以“-”列示。其他收益变动主要为本期先进制造业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增加。投资收益增加主要为本期确认联营企业厦钨鸿鑫(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收益增加。信用减值损失减少主要为本期公司收回前期应收帐款,相应计提的预计信用损失转回。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主要为本期房地产业务资产减值减少。资产处置收益减少主要为本期处置零星固定资产收益减少。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为上期收到合同违约赔偿金,本期该事项影响减少。营业外支出减少主要为公司本期固定资产报废减少。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851,087,849.06 | 7.26 | 2,171,831,871.37 | 5.46 | 31.28 | 主要是权属公司在报告期末回笼货款,资金余额增加 |
应收票据 | 242,417,105.24 | 0.62 | 52,721,352.61 | 0.13 | 359.81 | 主要为本期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增加 |
应收账款 | 6,200,615,374.66 | 15.79 | 7,455,051,766.27 | 18.73 | -16.83 | 主要为本期营收减少,应收账款相应减少 |
应收款项融资 | 1,301,251,053.60 | 3.31 | 2,002,463,174.87 | 5.03 | -35.02 | 主要为本期营收减少,收取的银行承兑减少 |
预付账款 | 334,120,538.92 | 0.85 | 504,485,763.98 | 1.27 | -33.77 | 主要为子公司采购原材料预付款减少 |
其他应收款 | 186,204,283.62 | 0.47 | 1,098,214,624.62 | 2.76 | -83.04 | 主要是公司处置合营企业同基置业股权,收回对其债权款 |
持有待售的资产 | 734,205,472.65 | 1.87 | / | / | 100.00 | 主要是公司拟出售持有的成都滕王阁地产股权、成滕物业股权和金龙稀土公司的稀土原矿冶炼分离产线相关资产等,划分至持有待售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296,245,665.18 | 0.75 | 110,752,563.17 | 0.28 | 167.48 | 主要是待抵扣进项税及大额存单增加。 |
投资性房地产 | 57,845,872.22 | 0.15 | 311,415,778.56 | 0.78 | -81.42 | 主要是成都滕王阁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分类至持有待售资产导致 |
在建工程 | 2,664,792,595.56 | 6.79 | 1,280,815,261.55 | 3.22 | 108.05 | 主要是本期在建工程投入增加 |
使用权资产 | 104,519,959.35 | 0.27 | 64,061,881.32 | 0.16 | 63.15 | 主要为房屋租赁增加 |
短期借款 | 2,165,595,042.98 | 5.51 | 4,224,235,431.68 | 10.61 | -48.73 | 主要是公司偿还部分银行短期借款 |
应付票据 | 1,892,007,962.42 | 4.82 | 3,492,113,872.03 | 8.77 | -45.82 | 主要为本期采购减少,开具的应付票据减少,且前期部分票据已到期承兑 |
其他应付款 | 757,949,474.90 | 1.93 | 1,146,791,791.94 | 2.88 | -33.91 | 主要为本期偿还福建冶金公司往来借款 |
其他流动负债 | 137,403,584.37 | 0.35 | 1,002,787,333.23 | 2.52 | -86.30 | 主要是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 |
长期借款 | 7,026,588,765.25 | 17.89 | 5,326,884,364.47 | 13.38 | 31.91 | 主要是本期优化债务结构,增加银行长期借款 |
租赁负债 | 93,195,781.01 | 0.24 | 53,712,774.29 | 0.13 | 73.51 | 主要为房屋租赁增加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782,773,808.61(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99%。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8,785,620.46 | 保证金 |
持有待售资产-货币资金 | 225,304.67 | 保证金 |
无形资产 | 213,419.91 | 担保 |
合计 | 19,224,345.04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政策
2023年度全国钨精矿(三氧化钨含量65%)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111,000吨,2023年开采总指标较2022年增加2,000吨,其中福建增加310吨,河南增加490吨,湖南增加1,200吨。2023年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三批下达,稀土总量调控手段更趋灵活精准。其中,稀土矿产品指标255,000吨,冶炼分离产品指标243,850吨,分别在上年的指标基础上增加了45,000吨和41,850吨,同比分别增长21.4%和20.7%。2023年生产指标的增量分配给了北方稀土集团和中国稀土集团,厦门钨业和广东稀土集团的矿产品指标和冶炼分离产品指标维持上年水平。其中北方稀土集团矿产品指标和冶炼分离产品指标分别增加3.7万吨和3.43万吨,中国稀土集团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指标分别增加8,000吨和7,550吨。2023年7月,自然资源部下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强调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除协议出让等特殊情形外,矿业权一律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竞争出让。2023年7月,国家标准委等六部门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指南系统构建了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涵盖基础与安全、氢制备、氢储存和输运、氢加注、氢能应用五个子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对氢能产业发展的规范和引领作用。2023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到2025年,一批示范项目落地实施,一批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若干有利于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的支持政策、商业模式和监管机制逐步完善,为重点领域降碳探索有效路径。2023年8月,工信部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加强重点产品保供稳价,搭建上下游供需对接平台,引导有色金属资源开发和冶炼企业与下游用户签订长期采购协议,稳定铜、铝、锂等关键产品供应。2023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对规范绿证核发、完善绿证交易、做好绿证应用、鼓励绿电消费、强化绿证监管等提出具体要求。2023年9月,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加行动方案》。其中提出,要统筹资源加大锂电、钠电、储能等产业支持力度,加快关键材料设备、工艺薄弱环节突破,保障高质量锂电、储能产品供给。2023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其中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古雷石化产业基地、宁德动力电池集群等建设集聚两岸资源要素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业集群。2023年10月,工信部等四部门发布《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2023-2035年)》。其中明确,到2035年,建成具有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的绿色航空制造体系,新能源航空器成为发展主流;以无人化、电动化、智能化为技术特征的新型通用航空装备实现商业化、规模化应用。
2023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快发展高纯稀土金属、高性能稀土永磁、高性能抛光等高端稀土功能材料,扩大稀土催化材料在钢铁、水泥、玻璃、汽车、火电等行业应用,将包头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稀土新材料基地和全球领先的稀土应用基地。围绕“两个稀土基地”建设目标,包头稀土高新区率先制定推出《建设“两个稀土基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及7个配套方案。
2023年11月,商务部印发《大宗产品进出口报告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其中提到,将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的稀土纳入《实行出口报告的能源资源产品目录》。进口、出口上述产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履行有关进出口信息报告义务。
2023年11月,商务部印发《2024—2025年度钨、锑、白银出口国营贸易企业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目标是保护资源和环境,加强稀有金属出口管理。
2023年1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土壤和沉积物19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1315-2023)。此标准为首次发布,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19种金属元素总量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银(Ag)、砷(As)、钡(Ba)、铍(Be)、铋(Bi)、镉(Cd)、铬(Cr)、钴(Co)、铜(Cu)、锂(Li)、锰(Mn)、钼(Mo)、镍(Ni)、锑(Sb)、锶(Sr)、铅(Pb)、铊(Tl)、钒(V)和锌(Zn)共19种金属元素的测定。此标准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2023年12月,国务院印发《2024年关税调整方案》。方案指出,进口方面,2024年钼铁、钨铁暂定进口税率按1%执行,其他钨钼产品无涉及(较2023年无变化);出口方面,2024年钨矿砂及精矿出口税率20%,其他钨钼产品无涉及(较2023年无变化)。
2023年12月,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布《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4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指出,出口钨及钨制品、钼及钼制品等货物,需按规定申请取得出口许可证。其中,涉钨产品共18项,涉钼产品共10项。
2023年12月,商务部、科技部印发《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其中限制出口的有:WC-Co(碳化钨-钴)亚微米级粉末制备技术;WC-Co(碳化钨-钴)亚微米晶粒复合材料制备技术;含钨(W)同时含铪(Hf)量1.5%-2.5%的定向凝固高温合金生产技术等。
2023年12月,商务部、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57号关于公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中均涉及稀土相关技术。在禁止出口部分:稀土的提炼、加工、利用技术和非晶无机非金属材料生产技术;在限制出口部分:涉及采矿工程技术、有色金属冶金技术、人工晶体生长与加工技术、热外理技术、航空材料生产技术和电线、电缆制造技术。
2023年12月,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与稀土产业相关的内容包括,稀有稀土金属材料、催化材料属“鼓励类”;稀土采选、冶炼分离项目(符合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稀土企业集团项目除外)属“限制类”;离子型
稀土矿堆浸和池浸工艺、2000吨(REO)/年以下的稀土分离项目、湿法生产电解用氟化稀土生产工艺等6项属“淘汰类”。
2、价格走势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公司主营业务行业运行情况”中对价格的描述。
3、房地产业务情况
(1)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地区 | 项目 | 经营业态 | 在建项目/新开工项目/竣工项目 | 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 | 项目规划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 |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在建建筑面积(平方米) | 已竣工面积(平方米) | 总投资额 | 报告期实际投资额 |
1 | 漳州 | 海峡国际湾区 | 住宅/商业 | 在建项目 | 434,532.00 | 865,959.68 | 1,160,917.85 | 130,710.42 | 385,292.86 | 134,799.66 | 796.40 |
2 | 厦门 | 海峡国际社区五期 | 在建项目 | 20,218.43 | 63,229.81 | 110,760.09 | 110,760.09 | / | 43,311.09 | / | |
3 | 漳州市东山县 | 海峡度假城 | 在建 | 在建项目 | 26,970.00 | 16,182.00 | 16,182.00 | 7,302.00 | / | 7,385.93 | 54.78 |
4 | 成都 | 鹭岛国际社区 | 住宅/商业/幼儿园/会所/农贸市场 | 竣工项目 | 225,987.15 | 760,000.00 | 787,913.48 | / | 787,913.48 | 305,038.74 | / |
5 | 成都 | 都江堰鹭岛青城山 | 住宅商业 | 竣工项目 | 51,133.40 | 26,524.47 | 26,172.96 | / | 26,172.96 | 32,157.27 | / |
(2)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地区 | 项目 | 经营业态 | 出租房地产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 出租房地产的租金收入 | 权益比例(%) | 是否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 租金收入/房地产公允价值(%) |
1 | 漳州 | 海峡国际湾区 | 商铺 | 1,426.11 | 8.69 | 100 | 否 | 不适用 |
2 | 厦门 | 海峡国际社区 | 商铺 | 3,676.88 | 475.9 | 67.285 | 否 | 不适用 |
3 | 厦门 | 海峡国际社区 | 幼儿园 | 6,731.12 | 121.43 | 67.285 | 否 | 不适用 |
4 | 厦门 | 富山花园 | 住宅 | 85.95 | 5.14 | 100 | 否 | 不适用 |
5 | 成都 | 鹭岛国际社区 | 商铺 | 19,163.92 | 2,604.08 | 100 | 否 | 不适用 |
6 | 成都 | 鹭岛国际社区 | 幼儿园 | 5,950.36 | 187.46 | 100 | 否 | 不适用 |
7 | 成都 | 鹭岛国际社区 | 农贸市场 | 4,678.02 | 179.02 | 100 | 否 | 不适用 |
8 | 成都 | 鹭岛国际社区 | 写字楼 | 862.66 | 57.37 | 100 | 否 | 不适用 |
有色金属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矿石原材料的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矿石原材料类型及来源 | 原材料总成本 | 占比(%) | 原材料总成本比上年增减(%) |
自有矿山 | 112,389.00 | 24.84 | 4.52 |
国内采购 | 295,128.24 | 65.22 | 37.45 |
境外采购 | 44,968.21 | 9.94 | 26.65 |
合计 | 452,485.45 | / | 26.48 |
2 自有矿山的基本情况(如有)
√适用 □不适用
矿山名称 | 主要品种 | 资源量 | 储量 | 品位 | 年产量 | 资源剩余可开采年限 | 许可证/采矿权有效期 |
宁化行洛坑钨矿 | 主要为黑钨、白钨 | 10,800万吨 | 22.68万吨 | 0.21% | 165万吨/年矿石处理量 | 至2085年 | 至2034年9月 |
都昌阳储山钨钼矿 | 白钨、钼 | 钨矿石量:2,839万吨;钼矿石量:3,311万吨。 | 钨:6.0933万吨;钼:2.6449万吨。 | 钨:0.159%;钼:0.035% | 148.5万吨/年矿石处理量 | 至2048年 | 至2048年2月28日 |
洛阳豫鹭回收钼尾矿中的白钨矿 | 白钨 | / | / | / | 619万吨/年矿石处理能力 | / | / |
博白巨典油麻坡钨钼矿 | 钨矿 | 1,810.15万吨 | 7.9988万吨 | 0.442% | 66万吨/年矿石处理量(在建矿山) | 建成后矿山服务年限为22年 | 2041年1月 |
说明:
(1)都昌金鼎公司阳储山钨钼矿采矿许可证延续已办理完毕,2023年4月取得新的采矿许可证。
(2)洛阳豫鹭是公司与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钼业”)合资建立的控股子公司,对洛阳钼业选矿二公司选钼尾矿中的白钨矿进行综合回收,矿石来源为洛阳钼业的栾川三道庄钼钨矿。
(3)资源量为矿石量,钨矿储量为折WO
金属量,钼矿储量为折MO金属量。
(4)2023年12月27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参股公司中稀厦钨(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稀厦钨”)协议转让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龙岩稀土”)26.01%股权;向中稀厦钨协议转让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明稀土”)26.01%股权;本次交易已完成,公司持有龙岩稀土的股权比例由51%降至
24.99%,持有三明稀土的股权比例由51%降至24.99%,不再是龙岩稀土和三明稀土的控股股东,公司不再将龙岩稀土和三明稀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龙岩稀土自有的连城县文坊稀土矿、连城县黄坊稀土矿、上杭县加庄稀土矿,以及其托管的长汀中坊稀土矿,不再作为公司的自有矿山进行披露。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对外股权投资额(万元) | 130,121.44 |
其中:合并范围内股权投资金额 | 59,667.04 |
合并范围外股权投资金额 | 70,454.40 |
上年同期投资额(万元) | 411,236.53 |
对外股权投资额增减变动数(万元) | -281,115.09 |
投资额增减幅度(%) | -68.36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中色正元(安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能源材料 | 否 | 增资 | 29,474.00 | 43.00 | 否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筹 | 中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 完成 | / | 220.68 | 否 | 2022年11月23日 | 《厦门钨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02) |
厦钨鸿鑫(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 | 是 | 增资 | 29,400.00 | 56.65 | 否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筹 |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年 | 完成 | / | 4,603.59 | 否 | 2020年12月10日 | 《厦门钨业关于公司拟参与发起设立新材料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0) |
厦门厦钨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 | 是 | 增资 | 20,000.00 | 100 | 是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筹 | / | / | 完成 | / | 否 | 2021年2月10日 | 《厦门钨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5) | |
福泉厦钨新能源科技有 | 新能源材 | 否 | 新设 | 19,500.00 | 65.00 | 是 | 长期股权 | 自筹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 | / | 完成 | / | 否 | 2022年12 | 《厦门钨业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钨 |
限公司 | 料 | 投资 | 有限公司、厦门沧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月15日 | 新能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建设年产40000吨三元前驱体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0) | |||||||||||
合计 | / | / | / | 98,374.00 | / | / | / | / | / | / | / | / | 4,824.27 | / | /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项目投资情况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四)公司产业重点项目进展,以及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2在建工程。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理财产品 | 450,225,555.56 | 4,163,210.94 | 1,099,999,000.00 | 1,050,225,555.56 | 504,162,210.94 | |||
合伙企业份额 | 630,365.76 | -133,622.79 | 496,742.97 | |||||
合计 | 450,855,921.32 | 4,029,588.15 | 1,099,999,000.00 | 1,050,225,555.56 | 504,658,953.91 |
说明:具体详见第六节重要事项十三、(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及附注七、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创合鑫材(厦门)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合鑫材”)于2020年12月28日发起设立,基金规模50亿元,创合鑫材基金主要定位新材料领域,重点围绕钨钼、稀土和新能源材料及产业链上下游等开展投资业务。厦门创合鹭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合鹭翔”)做为创合鑫材的管理机构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基金投资业务的管理和运营职权,我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厦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投资”)持有创合鹭翔35%股权,进而参与创合鑫材基金的管理和运营。厦钨投资与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金圆”)共同设立特殊目的载体(即厦钨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厦钨鸿鑫(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钨鸿鑫”),厦钨鸿鑫占创合鑫材的出资比例为
34.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厦门钨业关于公司拟参与发起设立新材料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0)。截至2023年12月31日,创合鑫材基金已完成实缴出资到位42.2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创合鑫材已累计通过立项项目75个,投决项目39个,实际完成交割项目24个,合计完成投资25.04亿元。
2、公司下属公司厦门厦钨嘉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嘉泰”)作为普通合伙人,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控投资”)作为基金管理人,与有限合伙人西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证创投”)、厦门瑞丞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瑞丞”)、福建省中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嘉建设”)、杨嘉红、黄少锟、胡秋萍、林来英共同投资厦门嘉锂天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锂天泰”)。嘉锂天泰重点围绕绿色低碳领域及其产业链上下游开展投资,重点对新能源材料等细分领域,聚焦传统优势产业兼顾其他战略新兴产业的非上市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准股权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包括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战略配售、基石投资等)。详见公告《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6)。嘉锂天泰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手续。详见公告《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7)。2022年7月,经嘉锂天泰合伙人一致同意,西证创投退出嘉锂天泰;王素云作为新的有限合伙人,认购嘉锂天泰基金份额。本次变更完成后,西证创投不再持有嘉锂天泰份额,嘉锂天泰认缴出资额由之前的拟认缴总额16,100万元减少至7,888万元,公司下属公司厦钨嘉泰出资额未发生变化。嘉锂天泰于2022年7月19日完成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详见
公告:《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8)。截止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已经通过投决项目1个,投资金额7,116.85万元。
3、公司下属公司厦门厦钨嘉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嘉泰”)作为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全资子公司厦门厦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嘉泰绿能(长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能基金”)。详见公告:《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拟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9)、《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拟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1)。绿能基金认缴出资额为43,500万元,重点围绕双碳绿色发展、ESG、新能源可持续性产业开展投资,兼顾其他国家新兴领域的非上市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准股权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战略配售等)。绿能基金首期21,750万元出资已于2022年12月全部到位,并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手续。截止报告期末,绿能基金累计通过投决项目5个,完成交割项目4个,投资金额11,179.5万元。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023年度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均为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的远期结售汇,目的是为了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主要币种涉及美元、欧元及日元等,截至2023年末,公司在手远期结售汇余额为7,468.85万元,当年累计交割账面损失1,953.58万元。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转让其下属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以25,175万元为挂牌底价,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的成都同基47.5%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披露的《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拟转让其持有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47.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3)。2023年3月厦门滕王阁委托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以
下简称“交易中心”)公开披露转让标的信息,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中铁二局为转让标的的受让方,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5,175万元。2023年3月22日,厦门滕王阁与中铁二局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披露的《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拟转让其持有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47.5%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0)。截至2023年3月31日,厦门滕王阁已收到股权转让价款及《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同基置业所欠债务款项,厦门滕王阁向中铁二局转让同基置业47.5%股权所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厦门滕王阁不再持有同基置业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披露的《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拟转让其持有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47.5%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1)。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成都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议案》。会议同意以6,000万元为挂牌底价,公开挂牌转让成都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意以389万元为挂牌底价,公开挂牌转让成都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披露的《关于成都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成都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8)。厦门滕王阁委托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披露转让标的信息,2023年12月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成都盛腾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盛腾阁”)为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其中,成都滕王阁100%股权的成交价格为6,000万元;成滕物业100%股权的成交价格为389万元。2023年12月29日,厦门滕王阁与成都盛腾阁就转让成都滕王阁100%股权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厦滕物业与成都盛腾阁就转让成滕物业100%股权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的《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成都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20)。截止目前,厦门滕王阁向成都盛腾阁转让成都滕王阁100%股权和厦滕物业向成都盛腾阁转让成滕物业100%股权所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股权转让完成,并已收回全部股权和债权款项。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海峡国际社区项目相关合作协议项下合同权利和义务及厦门原石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67.285%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议案》。会议同意以5,300万元为挂牌底价,公开挂牌转让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海峡国际社区项目相关合作协议项下的全部合同权利义务;同意以10万元为挂牌底价,公开挂牌转让厦门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厦门原石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67.285%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班子根据转让方案确认具体协议内容、决定具体挂牌相关事宜、签署有关协议和交易文件、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若本次挂牌转让在产权交易中心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班子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国有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定处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海峡国际社区项目相关合作协议项下合同权利和义务及厦门原石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67.285%股权拟公开挂牌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7)。
由于本次交易为挂牌转让,最终交易能否成交、受让方及成交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对业绩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漳州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债权及厦门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议案》和《关于东山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开挂牌转让漳州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漳州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债权;同意公开挂牌转让厦门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意公开挂牌转让东山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披露的《关于漳州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债权及厦门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9)和《关于东山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0)。本次挂牌出售漳州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厦门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和东山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事项,公司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了预公告、公开挂牌,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前述交易未能达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日披露的《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拟转让其部分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8)。
5.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的议案》。会议同意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以46,168.4216万元为底价引进投资方认购赣州豪鹏新增实缴注册资本13,421.0528万元对应的股权,公司拟放弃对赣州豪鹏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增资权;新引进投资方同时须受让公司持有的实缴注册资本3,086.8421万元对应的股权,挂牌底价为10,618.7368万元。经过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后,公司持股比例拟由47%降至5%,不再是赣州豪鹏的控股股东,公司不再将赣州豪鹏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披露的《厦门钨业关于拟放弃对控股子公司赣州豪鹏优先认缴增资权及转让其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0)。由于本次交易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最终交易能否成交、受让方及成交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对业绩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转让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26.0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参股公司转让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26.0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向中稀厦钨协议转让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26.01%股权,经审计评估,前述股权的评估值为3,392.63万元,增值率32.33%,转让价格为3,392.63万元;会议同意公司向中稀厦钨协议转让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26.01%股权,经审计评估,前述股权的评估值为-3,856.97万元,增值率4.77%,转让价格为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14)。本次交易已完成,公司持有龙岩稀土的股权比例由51%降至24.99%,持有三明稀土的股权比例由51%
降至24.99%,不再是龙岩稀土和三明稀土的控股股东,公司不再将龙岩稀土和三明稀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7.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金龙稀土向其参股公司协议转让和租出公司稀土原矿冶炼分离相关资产的议案》。会议同意金龙稀土向其参股公司中稀金龙协议转让稀土原矿冶炼分离相关资产,经审计评估,相关资产的评估值为9,698.35万元,增值率11.20%,转让价格为9,698.35万元;会议同意金龙稀土就其稀土原矿冶炼分离所涉相关厂房及部分固定资产等不适宜目前转让的相关资产以租赁方式出租给中稀金龙,租赁资产的年租金不含税价约为1,432万元。金龙稀土已于2023年12月28日与中稀金龙签订相关资产转让合同、租赁合同。截止2024年1月11日,金龙稀土已收到相关资产转让价款。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实收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宁化行洛坑钨矿有限公司 | 钨矿生产 | 主营钨矿及其副产品的生产、销售、采购 | 20,000.00 | 86,066.54 | 51,154.08 | 55,944.73 | 18,711.31 |
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 | 钨矿生产 | 主营钨矿及其副产品的生产、销售、采购 | 26,000.00 | 65,486.75 | 55,630.00 | 55,109.47 | 15,611.76 |
洛阳豫鹭矿业有限公司 | 钨生产 | 主营钨矿及其副产品的生产、销售、采购 | 5,000.00 | 21,311.86 | 18,258.24 | 36,755.64 | 16,398.83 |
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 工业生产 | 主营钨粉、碳化钨粉、异型硬质合金及其他难熔金属材料和氧气、钴粉、合金粉的生产与销售 | 61,000.00 | 603,698.43 | 370,671.74 | 447,176.63 | 50,095.56 |
九江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 工业生产 | 钨制品生产和销售 | 40,000.00 | 92,170.85 | 59,269.73 | 151,531.41 | 7,192.21 |
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 工业生产 | 硬质合金制品生产销售 | 105,000.00 | 109,066.55 | 78,200.41 | 80,122.72 | 7,520.13 |
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 | 工业生产 | 生产、销售钨丝、钼丝等各种电光源材料 | 24,067.00 | 291,076.32 | 134,638.07 | 311,474.56 | 83,299.82 |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工业生产 | 主营稀土冶炼 | 247,500.00 | 510,996.23 | 351,125.22 | 547,581.29 | 7,330.85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工业生产 | 电池材料 | 42,077.10 | 1,348,104.35 | 883,935.01 | 1,731,087.33 | 52,949.18 |
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生产 | 主营房地产开发 | 4,000.00 | 282,127.32 | -56,206.47 | 13,463.47 | -12,026.58 |
报告期,受益于钨钼精矿价格上涨及金属回收率提升带来的产销量增加影响,宁化行洛坑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5,944.73万元,同比增加8.23%,实现净利润18,711.31万元,同比增加
7.23%;都昌金鼎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5,109.47万元,同比增加16.53%,实现净利润15,611.76万元,同比增加4.91%;洛阳豫鹭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6,755.64万元,同比增加14.13%,实现净利润16,398.83万元,同比增加12.11%。
厦门金鹭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47,176.63万元,同比减少0.31%,实现净利润50,095.56万元,同比增加24.91%,主要由于切削工具和硬质合金棒材产品毛利率提升,盈利能力增强。
九江金鹭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51,531.41万元,同比增加0.95%,实现净利润7,192.21万元,同比减少8.47%,主要是其他收益减少影响。
洛阳金鹭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80,122.72万元,同比增加4.13%,实现净利润7,520.13万元,同比增加56.78%,主要由于产品结构优化,市场定位提升,销量同比增加,盈利能力持续改善。
厦门虹鹭受益于光伏用钨丝在技术、质量、规模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产能快速扩大,产销量快速增长,销售收入及盈利同比大幅增长,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11,474.56万元,同比增加83.95%,实现净利润83,299.82万元,同比增加165.96%。
金龙稀土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47,581.29万元,同比减少10.46%,实现净利润7,330.85万元,同比减少71.41%,主要由于产品价格下行,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整体销售收入和盈利同比下降。
厦钨新能受主要原材料价格整体下行影响,本期产品售价下降,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731,087.33万元,同比减少38.62%,实现净利润52,949.18万元,同比减少51.65%。
厦门滕王阁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3,463.47万元,同比减少25.30%,实现净利润-12,026.58万元,同比减亏33,928.44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为厦门海峡国际社区项目,该项目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建明(厦门)房地产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根据协议,由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建设启动资金,并享有项目67.285%收益权。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主导项目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行使控制权。该项目开发进展顺利,一期项目于2007年12月份开盘发售,二期于2009年7月28日开盘销售,三期于2011年9月开盘销售,第四期于2013年开盘销售。2016年,因五期规划的优化提升,2016年4月起开始暂停施工。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海峡国际社区项目相关合作协议项下合同权利和义务及厦门原石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67.285%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议案》。会议同意以5,300万元为挂牌底价,公开挂牌转让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海峡国际社区项目相关合作协议项下的全部合同权利义务;同意以10万元为挂牌底价,公开挂牌转让厦门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厦门原石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67.285%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班子根据转让方案确认具体协议内容、决定具体挂牌相关事宜、签署有关协议和交易文件、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若本次挂牌转让在产权交易中心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班子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国有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定处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海峡国际社区项目相关合作协议项下合同权利和义务及厦门原石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67.285%股权拟公开挂牌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7)。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次挂牌转让交易尚未成交,最终交易能否成交、受让方及成交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对业绩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钨资源战略优势明显,制造业高端化持续提升钨产品需求。
我国“十四五”规划聚焦先进制造业,核心提升制造业高性能合金、高温合金、高纯金属材料、高品质特殊钢材、稀土功能材料等高端新材料,推进“两新一重”建设,实施一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工程项目,高质量发展涉及造船、航空、高铁、机器人技术、飞机发动机、高端医疗设备等下游领域,将长期推进钨市场的稳健发展。受进口替代、制造业转型升级带动,我国高端刀具的国产替代进程持续提升,刀具行业的整体需求将稳步增长。政策层面加强钨供给约束,长期供给趋于收紧。自然资源部发布2023年国内钨精矿开采指标,2023年钨精矿开采控制指标11.1万标吨,同比增幅1.83%。国家将继续实行开采总量指标控制,以合理调控开采规模,严防过度开发,将伴生钨矿综合利用继续纳入开采总量指标管理。由于未来2-3年全球新增钨矿个数有限,且矿山建设年限较长,受指标限制、生产成本及安全环保等影响,预计2024年钨市场将总体保持供应偏紧格局。根据安泰科数据,预计2024年全球原钨供应量9.02万吨(金属量)。
全球钨消费好于预期,预计长期向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对高质量、高性能的钨产品的需求将持续为钨的消费提供增长空间。此外,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钨在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领域的应用也将不断拓展,为行业提供了持续的发展动力,钨消费量也将显著提升。根据安泰科数据,2023年全球原钨消费8.64万吨金属,预期2025年消费量可达
9.20万吨,较2023年增长5,476吨金属。根据国际钨工业协会(ITIA)评估,至2030年,全球钨消费稳步增长,随着市场形势向好,2020-2030年CAGR由2.1%上调至2.9%。消费增长预期来源于航空航天、消费电子、军工、工业制造、矿山开采、基础建设、新能源等市场。
我国企业在钨资源、中间冶炼环节占有优势,但在硬质合金深加工产品方面,与瑞典Sandvik、以色列Iscar等海外先进厂商仍有很大差距。据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预测,我国刀具市场规模有望在2030年达到631亿元,2020-2030年复合增长率达4.14%。我国厂商在高性能、高精度、高附加值刀具上还有很大替代进口市场的空间。光伏切割用钨丝方面,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预计2024年全国多晶硅产量将超过210万吨,硅片产量将超过935GW,电池片产量将超过820GW,组件产量将超过750GW,预计2024年光伏新增装机量将超过200GW,累计装机有望超过810GW,支撑金刚线需求增长,预计光伏切割用钨丝渗透率将进一步上升。
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对行业的影响潜移默化,欧美发达国家对供应来源国产品生产过程中碳排放重视度不断提升,也在督促我国企业加强与国际市场的沟通与合作,更好地了解国际市场的环保标准和要求,从而有针对性地改进生产工艺和环保措施,持续提升我国钨钼制造企业的国际影响力,推动行业向更加环保、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持续提升钨钼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2、中重稀土地位凸显,稀土应用前景广阔。
我国拥有丰富的稀土资源和完整的稀土产业链,目前是全球最大的稀土材料生产、应用、出口国。稀土是重要的战略资源,尤其是中重稀土,更为紧缺,需要重点保护、高效利用。近年来国家政策层面持续发力,通过实行生产总量控制、加强安全环保督察、建立企业公示制度等措施,促进了我国稀土行业及企业提升经营质量、优化结构调整和推进转型升级。但结构失衡问题依然
存在,轻稀土原料供应稳定,中重稀土原料供不应求。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和自然资源部的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三批下达,稀土总量调控手段更趋灵活精准。其中,稀土矿产品指标255,000吨,冶炼分离产品指标243,850吨,分别在上年的指标基础上增加了45,000吨和41,850吨,同比分别增长21.43%和20.72%。全球稀土多元化供应格局逐步建立,中、美、澳、缅四国成为全球主要的稀土矿产国,约占全球总产量的95%。据公开资料显示,随着西方国家对关键矿产重视程度的与日俱增,2023年莱纳斯公司启动了维尔德山矿的扩建工程,此外,澳大利亚黑斯廷斯公司的杨迪巴那矿、阿拉弗拉公司的诺兰矿等的开发也在推进中。同时,老挝、马来西亚、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稀土矿储量丰富,也都在逐步启动稀土矿的开采,尽管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但值得期待。
总体来看,未来几年,在不断增长的需求推动下,全球稀土矿的供应会持续增长,但以中国矿供应为主的格局不会有太大改变。安泰科预计,2024年全球稀土矿产量将达到40万吨,同比增长11%,我国产量占比维持在70%左右。据安泰科统计,2023年,稀土冶炼分离产品产量主要来自中国稀土生产企业和澳大利亚莱纳斯公司马来西亚工厂,预计全球稀土冶炼分离产品产量约35.8万吨,同比增长23.5%。随着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机器人、风电、家电、消费电子、无人机、节能环保等终端应用产业的快速发展,将带动稀土产品需求量的增长,特别是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需求量有望大幅增长。未来新能源行业的持续增长对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的消费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根据安泰科预测,2024年全球钕铁硼磁材产量预计将上升至34万吨,同比增长8.27%,其中,国内产量预计将达到31.7万吨,同比增长7.26%。
3、锂电正极材料积极布局出海,产能扩张放缓。
国务院办公厅《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 根据Canalys预测, 2024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将达1750万辆,同比增长27%,其中欧洲市场尽管受补贴退坡影响,预计仍将保持温和增长态势。3C消费电子行业方面,根据TechInsights预测,受智能家居和可穿戴设备市场的先进技术产品推动,全球消费电子市场将在2024年突破1万亿美元,并保持4%的复合年增长,在2028年达到接近1.2 万亿美元。
锂电产业积极布局出海,国内产能建设放缓,2024年将持续消化产能。2023年锂电行业供给过剩、去库存成为全年的主旋律。在产能过剩的背景下,锂电池及材料面临降价压力,叠加碳酸锂价格趋势性下行带来的相关环节库存损失,锂电产业链整体利润承压。2024年国内产能扩张将放缓,全年供需格局有望逐步优化,预计2025年供需有望逐步平衡,长尾产能或将逐步出清,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在国内竞争加剧叠加欧美本地化政策加强的背景下,锂电产业链纷纷布局出海,随着2025年后海外产能逐步放量,有望为国内锂电产业贡献新的增长点。
正极材料价格与上游锂、镍、钴、锰等金属价格直接关联,2023年上游原材料价格逐步下跌,2024年供过于求的局面仍将难以改变,碳酸锂和正极材料仍有下降空间,但总体有望趋于稳定。通过提升正极材料能量密度从而提升电动车的续航里程仍然是各大车企努力的方向。具有技术、供应链及客户资源优势的正极企业有望引领市场。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专注于钨钼、能源新材料和稀土三大核心业务”的战略定位,以“让员工实现自我价值,使用户得到满意的服务、为股东获取丰厚的回报、与社会共谋和谐发展”为使命。秉承“稳中求进,做大市场,获长远利”的企业方针,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为动力,通过硬质合金和工具业务的快速发展把厦钨做强,通过三大业务的深加工和应用产品的发展把厦钨做大,通过技术创新提高新产品销售收入和利润贡献比例把厦钨做优,通过制度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把厦钨做稳,把厦钨建设成为“人才集聚的平台、技术创新的平台、产业发展的平台”,实现厦钨第三次创业的目标。
公司将以文化引领,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坚持创新驱动,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推动公司由内生发展向内生与外延相结合扩张的转变;努力实现公司数字化转型;积极做好双碳工作、加快建设绿色低碳高效发展新格局,彰显国企担当。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年度总体工作思路:2024年公司将深入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产业链协同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深耕国内大循环,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协同性、创造性和发展韧性;积极参与国际产业循环,嵌入国际产业链创新链,努力打造国内国际产业循环高效衔接、相互促进的厦钨新发展格局。持续夯实企业管理根基,加强成本费用管控,对标世界一流企业,扎实推进“五大提升工程”,提升组织运营效率、提升战略性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新兴产业经营质量、提升前瞻性研发投入占比及提升人才队伍档次,推动组织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助力实现厦钨发展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2024年目标合并营业收入400亿元;争取利润总额比2023年有所增长。
为实现上述经营目标,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增强资源供应保障能力。推动广西博白巨典等钨矿建设,开展在运营矿山储量核实及深部勘查;调研外部矿山,争取达成长协资源供应,通过多种合作模式获取钨钼钴等战略资源;推进与中国稀土、北方稀土等稀土大集团的合作;围绕海外资源富集区选取重点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加快推进老挝稀土矿资源开发,实现产出。
2、坚持技术创新引领发展。聚焦三大核心业务的科技创新,提升新兴产业核心竞争力,推进光电晶体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平台建设;升级研发管理体系(IPD),实施创新激励机制,有效推进新产品管理落地。
3、深入推广国际先进制造(IAM)。编制年度规划,将制造降本纳入规划重点。升级评价标准,以“小步快跑”的方式,让每个改善项目都有可预期、可衡量的收效。改善研产销全价值链协同,指明提升方向,实现变革成果最大化。建立自动化推行指南和数字化现状诊断模型,指引两化工作开展。夯实IAM管理人才及专业人才队伍,构建IAM企业文化。
4、持续优化营销管理体系。优化营销管理体系,推广客户管理系统(CRM),快速提升战略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5、夯实采购管理降本增效。全面优化分类采购管理体系,夯实采购管理。加强大宗原材料行情研判,搭建原材料量化预测模型,实现对关键指标的预测,提升原材料委员会决策的科学性,提升经营效益。利用供应商管理系统,促进竞价采购,提高采购作业效率。
6、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可持续发展。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应急能力建设、个体防护管理、安全可视化等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构建具有厦钨特色的安全生产文化建设体系和安全生产文化成熟度评估模型,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态度和自觉规范的安全行为。
7、完善环保与碳中和管理体系。持续完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推行“三废一噪”技术专项,规范内外部监测管理机制,提升环保现场管理水平。优化碳中和管理体系,持续跟踪和改进企业碳排放及产品碳足迹绩效,落实减碳行动措施。推动绿色工厂建设,探索绿色制造和低碳领域的创新。
8、保障产业重点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博白县油麻坡钨钼矿建设项目、厦门金鹭硬质合金工业园二期项目、泰国金鹭硬质合金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厦门金鹭切削工具生产线项目、厦门虹鹭1000亿米光伏用钨丝项目、韩国厦钨钨废料回收生产基地项目、成都鼎泰新材料项目、长汀金龙节能电机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扩产项目、长汀金龙稀土废料的稀土二次资源回收项目、厦钨新能海璟基地和宁德基地的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厦钨新能四川雅安磷酸铁锂项目、厦钨新能福泉基地三元前驱体项目、厦钨新能法国基地正极材料项目等。
9、剥离房地产业务。公司仍将积极推进地产股权剥离工作。积极开展漳州区域地产、海峡国际社区项目及厦门滕王阁物业的处置工作。
10、职能提升保障措施
(1)深化全面预算管理与业财融合。提升全面预算管理效能,在目标牵引下,明确各项工作的价值方向,确立更具可行性的经营管理思路、更有针对性的关键举措,保障各项重点任务的责任落实,推动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提升全面预算管理效率,升级预算管理信息化,优化管理分析报表,完成关键举措库与衡量指标库的制定,同时对接其他信息系统,实现跨系统数据集成。提升财务队伍的整体能力,推动财务人员参与决策支持与价值创造。
(2)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优化和改进全面风险业务管理和体系建设,制定厦钨全面风险地图及风险防控清单,建立各类业务的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措施,从而普及风险知识,有效识别风险、防范风险,保障经营目标实现,建立以“业务单元为主体、目标实现为导向”的风险管理体系。
(3)优化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强化基于绩效的组织和人才管理。完善人才能力建设,加强后备核心人才培养,重点是双一流人才后备干部培养规则与培训计划;加强公司直管干部和矿山公司干部梯队培养;统筹专业序列和战略重点人才培养;引进和培养高阶人才和重点岗位人才。持续提升全面绩效管理,建立可操作的绩效反馈和改进机制,助推各层管理者提升业绩。
(4)组织编制新一轮战略发展规划。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编制新一轮五年(2024-2028年)战略发展规划,做好未来五年各产品、各业务发展路线的谋篇布局。
(5)组织编制新技术发展规划和新产品发展规划。以新的五年战略发展规划为牵引,启动编制新一轮五年新技术发展规划和新产品发展规划。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强化前瞻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抓抢科技发展先机,创造新需求,引领新商业模式;深化工程中心直属研究所和权属企业两级研发组织的协作机制,聚集优势资源,提升整体创新合力。
(6)规范资本运作及股权管理,推进公司A股再融资项目。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经济波动影响需求和价格的风险
公司钨钼、稀土、能源新材料产品与宏观经济紧密相关。全球经济的波动将影响公司有色金属产品的价格和下游需求,特别是出口需求,进而导致公司的收入和利润产生波动。
2.政策风险
钨和稀土均为我国战略稀有资源,能源新材料为我国新兴产业,国家对钨、稀土、能源新材料行业的一系列调控政策将对公司产生一定的影响,使得公司面临一定的行业政策风险。国家商务部对钨品直接出口企业资格制定非常严格的标准,目前公司部分产品销往国外,如果国家对出口企业资格标准进行大幅调整,则可能使公司出口业务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3.安全生产及环保风险
本公司下属的矿山企业从事矿产资源采选业务,在安全生产方面投入了大量资源,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持续推进安全标准化管理,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监督体系,但仍难以完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然产生大量的废石、尾矿渣,如果排渣场和尾矿库管理不善,存在形成局部灾害的可能。此外,若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如暴雨、泥石流等,可能会对尾矿库、排渣场等造成危害。同时,公司在勘探、选矿、冶炼及精炼过程中,同样存在发生意外事故、技术问题、机械故障或损坏等的可能;这些技术问题、机械故障或损坏均可能导致本公司的业务运作中断,造成经营成本增加,或人员伤亡。此外,近年来新的法规不断出现,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从事的有色金属行业须遵守多项有关空气、水质、废料处理、公众健康安全、污染物排放方面的环境法律和法规,如果公司在某些方面未能达到要求,可能需要支付罚金或采取整改措施,公司存在一定的环保风险。
4.原材料风险
(1)公司钨钼材料、稀土业务所需原材料部分靠自有矿山或废料回收供给,部分自外部采购取得,电池材料原料大部分需向外采购,原材料供应安全存在一定风险。
(2)公司所主营钨钼、稀土和电池材料等业务的产品价格受钨钼、稀土、钴锂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如钨、稀土、钴锂等原材料的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5.技术风险
(1)现有产品技术不能持续创新的风险。公司是国内钨钼、稀土和电池材料领域的领先企业,通过紧跟行业技术发展动态,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加强同国内外科研机构和同行业先进企业的技术合作,持续进行产品和技术的创新研发,公司构建了相对成熟的技术研发体系,形成了行业领先的产品和技术体系。但由于行业技术进步发展迅速,技术和产品的竞争层次日益提高,公司存在技术研发不能紧跟市场发展的节奏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导致公司技术和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下降的风险。
(2)产品技术路线选择风险。公司光伏用钨丝、新能源汽车电池材料、稀土发光材料所处的光伏、新能源汽车和照明等行业技术进步发展迅速,行业未来发展的技术路线具有一定不确定性,且技术更新速度较快。虽然公司对行业发展的最新态势保持高度关注,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高度强调保持技术路线转换灵活度以便及时调整生产规模,但公司在该等行业的未来发展仍面临一定的技术路线选择风险。
6.不能达到预期发展目标的风险
公司未来经营的发展方向主要是向上游拓展占有资源,进一步增强上游原材料资源保障;向下游延伸扩大市场,重点拓展硬质合金、切削及凿岩工程工具、光伏用钨丝、电池材料、稀土深加工等高端产品领域,优化产品结构,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若上述上下游延伸的发展规划不能顺利实现,公司经营存在不能达到未来发展规划目标的风险。
7.产业重点项目不达预期的风险
虽然公司对产业重点项目在工程建设方案、项目实施等方面经过缜密分析和可行性研究,但是由于项目经济效益的测算均是按照项目获批时的情况进行测算,未来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进步等因素可能发生较大变化或不达预期,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控事项,以上不确定因素将直接影响项目的建设进度、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
8.对子公司的管理风险
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一级子公司29家。随着子公司规模扩张,加之不同子公司的业务差异,存在对子公司管理不力的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资产损失风险、或有负债风险等可能性。
9.汇率风险
汇率波动及外汇政策的变动将影响公司进口原材料成本和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
10.应收款项发生坏账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620,061.54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30.90%;如果公司收款措施不力或客户信用发生变化,可能存在发生坏账的风险。
11.存货金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741,893.8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6.97%,存货占比较高可能使公司面临存货跌价风险,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12.海外资产的运营风险
近年来本公司加速国际化步伐,但不同国家政治、经济、法律和劳工等经营环境的差异对公司不同地区的经营管理带来较大挑战。同时也给公司国际化管理的各类专业化人才的储备、培养和引进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公司海外资产的经营管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人才紧缺的影响。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组织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年薪制实施方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干部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增强公司决策的独立性和科学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人员勤勉尽责,诚信守法,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独立情况:公司具有面向市场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
2、资产独立完整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资产关系明晰,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公司具有完整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对所有的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人员独立情况: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各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或股东关联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4、机构的独立情况: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结构体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均独立运作,职责明确,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5、财务独立情况: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并建立健全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了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体系,独立进行财务决策,独立在银行开设账户并依法独立纳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稀土集团为解决同业竞争,做出了长期有效的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具体内容如下:①福建稀土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任何与厦门钨业主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②为避免同业竞争问题,在福建稀土集团控制的涉及钨矿业务的其他企业相关钨矿建成投产之前,福建稀土集团将以直接出售或资产注入等方式向厦门钨业转让。转让过渡期间,福建稀土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将按市场公允价格将钨矿全部销售给厦门钨业;③福建稀土集团不会利用在厦门钨业的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厦门钨业及厦门钨业其它股东的利益;④福建稀土集团保证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并同意赔偿厦门钨业因福建稀土集团或其附属公司违反本承诺而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支出。自做出承诺以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稀土集团严格遵守上述承诺。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月17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1月18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5项议案。详见:《厦门钨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5)。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8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5月19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12项议案。详见:《厦门钨业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2)。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8月8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8月9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12项议案。详见:《厦门钨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4)。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8月17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8月18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5项议案。详见:《厦门钨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5)。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黄长庚 | 董事长 | 男 | 59 | 2015-4-16 | 2024-4-21 | 200,000 | 200,000 | 300.04 | 否 | ||
吉田谕史 | 副董事长(离任) | 男 | 59 | 2020-5-13 | 2024-4-21 | 1.10 | 是 | ||||
王丹 | 副董事长 | 女 | 42 | 2021-4-22 | 2024-4-21 | 1.20 | 是 | ||||
侯孝亮 | 董事 | 男 | 58 | 2016-9-2 | 2024-4-21 | 0 | 是 | ||||
周闽 | 董事 | 男 | 60 | 2017-6-12 | 2024-4-21 | 0 | 是 | ||||
吴高潮 | 董事、总裁 | 男 | 57 | 2015-4-16 | 2024-4-21 | 150,000 | 150,000 | 296.16 | 否 | ||
叶小杰 | 独立董事 | 男 | 38 | 2020-5-13 | 2024-4-21 | 18.00 | 是 | ||||
程文文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21-4-22 | 2024-4-21 | 18.00 | 是 | ||||
朱浩淼 | 独立董事 | 男 | 45 | 2022-4-21 | 2024-4-21 | 18.00 | 是 | ||||
许继松 | 监事会主席 | 男 | 60 | 2017-6-13 | 2024-4-21 | 5,840 | 5,840 | 0 | 是 | ||
余牧 | 监事会副主席 | 男 | 54 | 2021-4-22 | 2024-4-21 | 1.20 | 是 | ||||
陈光鸿 | 监事 | 男 | 59 | 2015-1-6 | 2024-4-21 | 0 | 是 | ||||
谢小彤 | 监事 | 男 | 56 | 2021-4-22 | 2024-4-21 | 0 | 是 | ||||
深谷芳竹 | 监事(离任) | 男 | 61 | 2015-4-16 | 2024-4-21 | 1.10 | 是 | ||||
聂鑫森 | 监事 | 男 | 58 | 2020-5-13 | 2024-4-21 | 61.98 | 否 | ||||
张伟 | 职工监事 | 男 | 38 | 2018-3-28 | 2024-4-21 | 67.50 | 否 | ||||
陈素艺 | 职工监事 | 女 | 41 | 2021-4-22 | 2024-4-21 | 1,800 | 1,800 | 58.72 | 否 | ||
孙元新 | 职工监事 | 男 | 47 | 2021-4-22 | 2024-4-21 | 44.00 | 否 | ||||
钟可祥 | 常务副总裁 | 男 | 51 | 2021-4-22 | 2024-4-21 | 100,000 | 100,000 | 248.61 | 否 | ||
洪超额 | 副总裁 | 男 | 57 | 2011-3-23 | 2024-4-21 | 100,000 | 100,000 | 208.11 | 否 | ||
钟炳贤 | 副总裁 | 男 | 48 | 2020-4-15 | 2024-4-21 | 100,000 | 100,000 | 219.85 | 否 | ||
周羽君 | 董事会秘书 | 女 | 37 | 2020-1-20 | 2024-4-21 | 100,000 | 100,000 | 185.67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757,640 | 757,640 | / | 1,749.24 | / |
说明:以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为个人直接持股数。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黄长庚 | 2005年2月至2012年4月,担任厦门钨业副总裁;2012年4月至2014年12月,担任厦门钨业常务副总裁;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担任厦门钨业总裁;2015年1月至2015年4月,担任厦门钨业第六届董事会董事;2015年4月至2021年3月任厦门钨业董事长兼任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4月至今任厦门钨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吉田谕史 | 1989年4月入职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1994年6月至2001年1月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财会部门任职,2001年10月就任S.E,IThaiHoldingCo.,LTD总裁,历任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财务部,税务、财务管理组主席,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财务部,税务财务管理组组长,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财务部税务部部长,2020年3月就任联合材料株式会社支配人、董事。2020年5月至2023年11月,任厦门钨业副董事长。 |
王丹 | 历任五矿集团公司房地产公司(借调国资委)职员、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企业规划发展部计划质询部高级文员、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规划发展部计划质询部高级文员、经营计划部高级文员、公司治理部部门经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高级经理、证券部副总经理、证券部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兼任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4月至今,任厦门钨业副董事长。 |
侯孝亮 | 历任福建省机械厅计划处干部、福建省拖拉机厂生产科干部、福建省机械厅计划处科员、福建省机械厅计划处副主任科员、福建省机械厅办公室主任助理、主任科员、福建省经贸委运行处主任科员、福建省经贸委培训与职称处副处长、福建省政府国资委规划发展处副处长、福建省政府国资委改革与分配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中共福建省政府国资委机关委员会专职副书记、中共福建省政府国资委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福建省国资委改革分配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中共福建省政府国资委机关委员会专职副书记、中共福建省政府国资委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福建省政府国资委改革与分配处处长、福建省国资委改革发展处处长、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2016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
周闽 | 历任福建八闽龙腾科贸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企划处副处长、副总法律顾问(正处级)、总法律顾问、企划处处长、企划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
吴高潮 | 2003年4月至2011年4月任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4月至2014年12月任厦门钨业副总裁;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任厦门钨业常务副总裁,2015年4月至2021年3月任厦门钨业董事兼总裁。2021年4月至今任厦门钨业党委副书记、董事兼总裁。 |
叶小杰 | 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访问学者。入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学术类),获评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上海市青年岗位能手,兼任中国金融会计学会理事。2020年5月至今,任厦门钨业独立董事。 |
程文文 | 历任厦门大学MBA中心副主任、EMBA中心副主任。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兼任亚洲中国管理研究会会员,厦门行为科学常务理事,美国哈佛大学、加拿大麦吉尔大学、英国纽卡斯尔大学访问学者。曾获福建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2021年4月至今,任厦门钨业独立董事。 |
朱浩淼 | 现任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厦门稀土材料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稀土新材料专项专家组成员,中国科学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第九届学术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稀土发光材料研究,获福建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和中国稀土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各一项。2022年4月至今,任厦门钨业独立董事。 |
许继松 | 历任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处副处长、综合处处长、综合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福建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7年4月,在本公司任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
余牧 | 历任五矿总公司五矿国际有色金属贸易公司钨部、副科长、金网网络部部门经理;五矿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司金网网络公司总经理助理;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锑业务部副总经理、锑业务部副总经理兼广西华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锑业务部总经理兼广西华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锑事业本部业务经营部总经理兼广西华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锑事业本部业务经营部总经理、锑事业本部业务经营部部门领导总经理;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门领导总经理、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安环科技部副部长。2019年1月至今,任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贸易部副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
陈光鸿 | 历任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财务资产管理部副部长,现任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经理、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经理。2015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
谢小彤 | 历任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财务资产管理部高级专员、副部长,审计部部长。现任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
深谷芳竹 | 历任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电子部品部材料技术组主席、成都联虹钼业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电子部品技术部部长、机能材营业统括部部长兼营业技术部长、钨钼制品事业部次长兼营业统括部营业技术部长、执行役员、钨钼制品事业部次?兼营业统括部营业技术部长、常务执行役员、热管理事业部次长,2022年6月至今,任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董事、热管理事业部长。2015年4月至2023年11月,任本公司监事。 |
聂鑫森 | 1988年9月至2001年12月,任福建省闽清一建公司会计、财务负责人;2002年1月至2010年1月,任福建省华兴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项目经理;2010年2月至今,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监察主管、工程审计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
张伟 | 历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二次资源制造部值班长,助理工程师、原料工程师,现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二次资源制造部原料工程师。2018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
陈素艺 | 历任厦门金鹭人力资源专员、科长、人力资源部经理,现任厦门金鹭纪委委员、第三党支部书记、人力资源总监。202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
孙元新 | 2014年10月至今担任厦门虹鹭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第二支部书记、钨丝一部副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
钟可祥 | 历任厦门钨品厂值班长、团委书记、厦门钨业钨车间副主任、钨车间主任、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钨业副总裁,现任厦门钨业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裁。 |
洪超额 | 历任厦门钨业财务部主办会计、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副总经理,现任厦门钨业副总裁。 |
钟炳贤 | 历任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会计师、主任会计师、财务部经理,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公司监事、审计部总经理、公司纪委书记,现任厦门钨业党委委员、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
周羽君 | 历任本公司董秘办主任,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工作。现任厦门钨业董事会秘书。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吉田谕史 | 日本联合材料公司 | 支配人、董事 |
深谷芳竹 | 日本联合材料公司 | 董事、热管理事业部长 |
许继松 | 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黄长庚 | 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黄长庚 | 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王丹 |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法务部总经理 |
王丹 | 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王丹 | 深圳市金洲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侯孝亮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党委副书记、董事 |
侯孝亮 | 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侯孝亮 | 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周闽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周闽 | 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叶小杰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 教师 |
叶小杰 |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叶小杰 |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程文文 | 厦门大学 | 副教授 |
程文文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程文文 | 厦门至恒融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朱浩淼 | 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厦门稀土材料研究中心 | 副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
许继松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许继松 |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余牧 |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贸易部总经理 |
余牧 | 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陈光鸿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财务资产管理部经理、职工董事 |
陈光鸿 | 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陈光鸿 |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谢小彤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人力资源部经理、机关党委书记 |
谢小彤 |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谢小彤 | 福建船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聂鑫森 | 西安合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聂鑫森 | 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聂鑫森 | 厦门势拓御能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钟可祥 | 西安合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钟可祥 | 福建省长汀虔东稀土有限公司 | 董事 |
钟可祥 | 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钟可祥 | 厦门势拓伺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钟可祥 | 厦门厦钨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钟可祥 | 厦门势拓智动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钟可祥 | 厦门势拓御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钟可祥 | 厦门势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钟可祥 | 厦门势拓伟鑫电气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钟可祥 | 厦门创合鹭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钟可祥 | 厦门势拓吉诚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钟可祥 | 创合鑫材(厦门)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
钟可祥 | 嘉泰绿能(长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
钟可祥 | 北汽鹏龙(沧州)新能源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钟可祥 | 上海赤金厦钨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钟可祥 | 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钟炳贤 | 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公司 | 董事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由股东大会审定;专职董事长、高管人员报酬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年薪制实施方案》考核计算并报董事会审定;职工监事的报酬根据所在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确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 |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通过 |
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了《关于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考核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管人员薪酬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报酬水平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其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报酬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报告期内,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各自所在岗位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公司不再另行支付任期内担任董事的报酬,专职董事长、总裁兼董事、其他高管人员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年薪制实施方案》考核计算并报董事会审定;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王丹、吉田谕史津贴按照非独立董事每人每月1,000元(含税)的标准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每人每月15,000元(含税)的标准发放;非职工监事余牧、深谷芳竹津贴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含税)的标准发放;职工监事的报酬按各自所在岗位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并包含在任期内担任监事的每月1000元(含税)的津贴。其余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详见本节“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末,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为1,749.24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吉田谕史 | 副董事长 | 离任 | 辞职 |
深谷芳竹 | 监事 | 离任 | 辞职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3年2月20日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2)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3年4月20日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4)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3年5月18日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9)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3年6月27日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6)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3年7月13日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9)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3年7月18日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2)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3年8月1日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7)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3年8月24日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9)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3年9月26日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8)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3年10月24日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2)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3年11月21日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8)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2023年12月12日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01)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2023年12月19日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04)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2023年12月27日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12)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黄长庚 | 否 | 14 | 14 | 10 | 0 | 0 | 否 | 4 |
王丹 | 否 | 14 | 14 | 12 | 0 | 0 | 否 | 3 |
吉田谕史 | 否 | 11 | 11 | 9 | 0 | 0 | 否 | 4 |
侯孝亮 | 否 | 14 | 14 | 12 | 0 | 0 | 否 | 3 |
周闽 | 否 | 14 | 14 | 11 | 0 | 0 | 否 | 4 |
吴高潮 | 否 | 14 | 14 | 10 | 0 | 0 | 否 | 4 |
叶小杰 | 是 | 14 | 14 | 10 | 0 | 0 | 否 | 4 |
程文文 | 是 | 14 | 14 | 11 | 0 | 0 | 否 | 4 |
朱浩淼 | 是 | 14 | 14 | 10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4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9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叶小杰、程文文、周闽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 程文文、朱浩淼、侯孝亮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 朱浩淼、叶小杰、吉田谕史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叶小杰、程文文、朱浩淼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1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2月20日 | 审议《2022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审议通过《2022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无 |
2023年3月13日 | 听取《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汇报2022年度现场审计情况暨审计调整意见》;审议《总裁班子2022年度经营情况报告》《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部专项检查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 审议通过《总裁班子2022年度经营情况报告》《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部专项检查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 无 |
2023年4月20日 | 听取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出具情况;审议《2022年度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参见2022年年度报告之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审议通过此次会议所有议案,并对如下议案发表意见。1.对《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对《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被担保人均为承担公司主要业务的子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结合各子公司的经营计 | 无 |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厦钨新能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的议案》《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关于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业务开展情况的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划、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我们认为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3.我们对《关于2023年度厦钨新能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被担保人均为承担公司主要业务的子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厦钨新能为其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结合各子公司的经营计划、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我们认为对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4.我们对《关于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公司提供反担保系为满足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提供的担保未超过持股比例,并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5.对《关于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6.对《关于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通过向福建冶控借款,有助于增加本公司融资渠道,更好地保障本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和方式对交易双方是公平合理的,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7.对《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合理,遵循了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3年5月18日 |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审议通过此次会议所有议案,并对如下议案发表意见。对《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1.公司编制的《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切实可行,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本次发行对象包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冶金”)或其指定的实际控制企业,故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我们认为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相 | 无 |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涉及各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合理,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会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福建冶金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系相关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形式、内容与签订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发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认可本次发行,同意公司与福建冶金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同意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及本次发行中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 ||
2023年7月18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 | 审议通过此次会议所有议案,并对如下议案发表意见。对《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1.本次发行方案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1,000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建项目”,根据客观情况变化和公司实际需要,公司决定对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金额、实施地点、投资概算构成及建设期等内容进行相应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公司基于本次调整修订编制的《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 无 |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修订稿)》及《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综合考虑了本次调整、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募投项目准备工作的最新推进情况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认可本次调整事项,同意将本次调整所涉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 ||
2023年8月24日 | 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2023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重大事项专项检查报告》 | 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2023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重大事项专项检查报告》。 | 无 |
2023年10月24日 | 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内审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内审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无 |
2023年11月21日 | 审议《关于制定<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无 |
2023年12月12日 | 听取《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2022年度绩效考核报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二次解锁期拟解除限售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期解锁条件完成情况的说明》 |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期解锁条件完成情况的说明》。 | 无 |
2023年12月19日 | 审议《关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文件》《关于下属长汀赤铕公司拟终止受托管理福建稀土集团长汀分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审议通过此次会议所有议案,并对如下议案发表意见。1.对《关于下属长汀赤铕公司拟终止受托管理福建稀土集团长汀分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本次长汀赤铕公司拟终止受托管理福建稀土集团长汀分公司主要是为了适应形势变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对《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合理,遵循了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12月27日 | 审议《关于对参股公司中稀厦钨(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参股公司转让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26.0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参股公司转让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26.0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金龙稀土向其参股公司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关于向参股公司上海赤金厦钨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议通过此次会议所有议案,并对如下议案发表意见。1.对《关于对参股公司中稀厦钨(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公司与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按各自股权比例对关联方中稀厦钨(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交易各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对《关于向参股公司转让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26.0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向参股公司转让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26.0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交易各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3.对《关于公司向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借款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同时公司作为三明稀土的股东,可了解三明稀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整体风险可控。本次借款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4.对《关于控股子公司金龙稀土向其参股公司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金龙稀土向其参股公司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旨在推进稀土原矿冶炼分离项目合作,是金龙稀土基于中稀金龙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本次借款期限不超过3个月,且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5.对《关于向参股公司上海赤金厦钨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增资 | 无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公司与非关联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按各自股权比例对关联方上海赤金厦钨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交易各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报告期内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20日 | 审议《厦门钨业总裁班子及成员2022年度考核情况的报告》《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2022年度公司高管人员业绩考评的报告》《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审议通过《厦门钨业总裁班子及成员2022年度考核情况的报告》《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2022年度公司高管人员业绩考评的报告》《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无 |
2023年8月1日 | 审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审议通过《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无 |
2023年12月12日 | 审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2022年度绩效考核报告》《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二次解锁期拟解除限售情况的报告》;听取《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期解锁条件完成情况的说明》 | 审议通过此次会议所有议案,并对如下议案发表意见。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7名,2022年度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及以上”,且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 无 |
2023年12月19日 |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无 |
2023年12月27日 | 审议《关于修订<干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干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 无 |
2023年12月28日 | 审议《关于厦门钨业领导人员2023年预发效益薪酬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厦门钨业领导人员2023年预发效益薪酬的议案》。 | 无 |
(四) 报告期内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2月20日 |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转让其下属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下属公司都昌金鼎固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处理300万吨废石绿色环保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宁化行洛坑钨矿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长石、石英回收工程项目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宁化行洛坑钨矿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输系统改造项目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转让其下属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下属公司都昌金鼎固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处理300万吨废石绿色环保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宁化行洛坑钨矿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长石、石英回收工程项目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宁化行洛坑钨矿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输系统改造项目的议案》。 | 无 |
2023年4月20日 | 听取《2022年投资执行情况及2023年投资计划》;审议《2023年度融资方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 同意《2022年投资执行情况及2023年投资计划》;审议通过《2023年度融资方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 无 |
2023年5月18日 |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成都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成都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议案》《关于漳州滕王阁房 | 无 |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成都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成都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议案》《关于漳州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债权及厦门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议案》《关于东山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议案》 |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债权及厦门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议案》《关于东山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议案》。 | ||
2023年6月27日 | 审议《关于海峡国际社区项目相关合作协议项下合同权利和义务及厦门原石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67.285%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海峡国际社区项目相关合作协议项下合同权利和义务及厦门原石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67.285%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议案》。 | 无 |
2023年7月18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无 |
2023年12月19日 |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下属公司拟向其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下属公司拟向其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无 |
(五)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2月19日 | 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主持人)的议案》《关于下属长汀赤铕公司拟终止受托管理福建稀土集团长汀分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审议通过此次会议所有议案,并对如下议案发表如下意见。1.对《关于下属长汀赤铕公司拟终止受托管理福建稀土集团长汀分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次长汀赤铕公司拟终止受托管理福建稀土集团长汀分公司主要是为了适应形势变化,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的定价政策来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定价原则符合市场化及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事项。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 无 |
2023年12月27日 | 审议《关于对参股公司中稀厦钨(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参股公司转让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26.0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参股公司转让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26.0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参股公司上海赤金厦钨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议通过此次会议所有议案,并对如下议案发表如下意见。1.对《关于对参股公司中稀厦钨(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增资将优化中稀厦钨(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资产结构,有利于推动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对《关于向参股公司转让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26.0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向参股公司转让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26.0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 无 |
意见: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稀土深加工业务获得稳定、优质的原料保障,助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3.对《关于向参股公司上海赤金厦钨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是公司提高稀土产业下游深加工原料保障力度、拓宽稀土原料供应渠道、构建稀土产业国际化布局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增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860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6,689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7,54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2,691 |
销售人员 | 680 |
技术人员 | 1,935 |
财务人员 | 266 |
行政人员 | 1,977 |
合计 | 17,54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53 |
硕士 | 761 |
本科 | 3,652 |
低于本科 | 13,083 |
合计 | 17,549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科学、规范的企业人力资源政策,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调动员工在生产经营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要求,员工享受“五险一金”、带薪休假、带薪培训等待遇。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人才培养发展体系由人才标准体系、人才培养体系、激励与发展体系组成。在人才标准体系上,公司将人才发展通道按照岗位特点划分序列,每个序列分设不同职级,在此基础上设定任职资格及岗位能力模型,为员工打通公司内部横向与纵向发展的多维度职业路径,通过全方位、全周期、多层次、有特色的培训项目或课程促进员工成长和提升;通过晋升/降级/淘汰机制、干部管理机制、薪酬激励机制及目标绩效管理机制相结合,建立健全员工激励与发展体系。公司力图在每一位员工的职业发展生涯,无论是对新入职员工、在岗普通员工,亦或是管理人员,均给予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培养,为员工提供公平多样的职业发展通道,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能力水平,让员工可以在公司创造的发展平台上实行自我价值。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公司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责履职,充分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4.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567,239,440.0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01,699,946.56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5.41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567,239,440.0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5.41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厦门钨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3-067 |
《厦门钨业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3-068 |
《厦门钨业第十四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3-069 |
《厦门钨业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3-070 |
《厦门钨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3-075 |
《厦门钨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3-076 |
《厦门钨业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3-084 |
《厦门钨业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3-087 |
《厦门钨业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3-090 |
《厦门钨业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3-091 |
《厦门钨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3-094 |
《厦门钨业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3-097 |
《厦门钨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3-101 |
《厦门钨业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3-102 |
《厦门钨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3-103 |
《厦门钨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3-111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元)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黄长庚 | 董事长 | 200,000 | 7.41 | 140,000 | 60,000 | 200,000 | 17.18 | |
吴高潮 | 董事、总裁 | 150,000 | 7.41 | 105,000 | 45,000 | 150,000 | 17.18 | |
钟可祥 | 常务副总裁 | 100,000 | 7.41 | 70,000 | 30,000 | 100,000 | 17.18 | |
洪超额 | 副总裁 | 100,000 | 7.41 | 70,000 | 30,000 | 100,000 | 17.18 | |
钟炳贤 |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 100,000 | 7.41 | 70,000 | 30,000 | 100,000 | 17.18 | |
周羽君 | 董事会秘书 | 100,000 | 7.41 | 70,000 | 30,000 | 100,000 | 17.18 | |
合计 | / | 750,000 | / | 525,000 | 225,000 | 750,000 | / |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和目标绩效管理,高管人员的薪酬采用年薪制,高管人员的薪酬主要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目标绩效完成情况挂钩;每年年终,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年薪制实施方案》对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核定年薪,并报董事会审定。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重点针对公司治理、廉洁风险防控、数字化管理、环境保护、工程项目、采购管理等业务活动风险,持续深入推进内控制度体系优化建设工作,各中心/部室合计新增及修订制度文件52份。其中,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增强公司决策的独立性和科学性,公司组织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制度》,修订并更新发布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并督导权属公司不断深化公司治理能力;为了推进公司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公司组织新制订并发布了《商业行为准则》《反腐败反贿赂管理规定》《廉洁从业教育宣传管理办法》《礼品礼金登记上交管理办法》,积极监督各公司严格落实廉洁防控政策规定;为了提升厦钨数字化管理水平,公司组织新制订并发布了《主数据管理办法》《组织机构主数据数据标准》《员工主数据标准》《客户主数据标准》《供应商主数据标准》《财务主数据标准》《物料主数据标准》《通用基础类主数据标准》《组织机构主数据维护细则》《员工主数据维护细则》《客户主数据维护细则》《供应商主数据维护细则》《财务主数据维护细则》《物料主数据维护细则》等制度,督导权属公司持续加强数字化管理水平;针对潜在的安全环保、工程项目、采购业务等管理风险,公司组织修订并发布了《环境保护声明》《土建与安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管理手册》《总部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引》《工程成套设备对外总包业主配套采购管理办法》《工程成套设备自主采购管理办法》《原材料委员会工作细则》《钨原材采购操作办法》《钼原材料关联交易操作办法》等制度,并及时督导权属公司宣贯落实相关内控政策措施。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坚持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提升管理实效为目的,增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和内控管理有效性。公司结合子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将集团所涉及的经营管理活动具体归集为公司治理、企业战略、社会责任、投资管理、财务管理、生产制造、销售业务、信息披露、风险内控等29个子系统,以便于对各子公司的内控制度体系进行统一的系统化分类管理。同时,由于各子公司所处行业以及所处发展阶段不同,管理方式上具有较大差异,公司设计了《集团内部控制活动基础清单》《境外权属企业内控制度体系建设指引》《初创企业内控制度体系建设指引》等差异化的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参考标准,以便于精细化指导各子公司搭建适用的内控制度体系,从而满足各子公司内控管理需求,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了有效的控制机制,提高了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报告期内不存在子公司失去控制的现象。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统一安排,根据《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对公司以下治理方面进行检查:1、上市公司基本情况;2、组织机构的运行和决策;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4、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5、信息披露与透明度;6、机构与境外投资者管理。
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现象;不存在违规担保的现象;不存在未履行相应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等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公司行为,不断提高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防范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杜绝违规担保等现象,并全面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6,617.11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名称 | 污染物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名称 | 全年排放总量(吨) | 排污许可核定排放量(吨/年)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超标排放情况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110.00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63.463809 | 468.39 | 达标后排放 | 1 | 厂区西南侧废水总排口 | 无 |
氨氮 | 18.13mg/L | 9.782024 | 42.155 | |||||||
总铅 | 0.036875mg/L | 0.026494 | 0.9368 | |||||||
总砷 | 0.142333mg/L | 0.113657 | 0.4684 | |||||||
总汞 | 0.000129mg/L | 0.000093 | 0.0469 | |||||||
总镍 | 0.148333mg/L | 0.114961 | 0.9368 | |||||||
总铬 | 0.03mg/L | 0.02319 | / | |||||||
总镉 | 0.003mg/L | 0.006237 | / | |||||||
总钴 | 0.384583mg/L | 《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0.306598 | / | ||||||
总氮 | 23.5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31962-2015) | 15.055954 | 65.575 |
废气 | 颗粒物 | 8.325666mg/m3 | 《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5/323-2018) | 0.62125 | 7.13 | 达标后有组织排放 | 3 | 车间楼顶排气筒、球磨楼顶排气筒、技术中心西南侧排气筒 | ||
氨气 | 12.445mg/m3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1.468127 | 68.904 | ||||||
钴及其化合物 | 0.000277mg/m3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3-2015) | 0.000002 | / | ||||||
废弃物 | 废弃物包括冶炼废渣5851.52吨,危险废物57.7742吨。冶炼废渣委托第三方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噪声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区标准。 | |||||||||
成都鼎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未检出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1/2672-2020)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 (GB31573-2015) | 0.063 | / | 达标后有组织排放 | 8 | 厂区一车间、厂区二车间、厂区三车间、厂区四车间、厂区锅炉房 | 无 |
二氧化硫 | 3mg/m3 | 0.12 | / | |||||||
颗粒物 | 4.5mg/m3 | 0.19 | / | |||||||
钼 | 0.0152mg/m3 | 0.002059 | / | |||||||
氨气 | 0.0311KG/h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2.25 | / | ||||||
废弃物 | 2023年共计转移危险废物0.3吨;产生一般工业垃圾80.599吨。 | |||||||||
噪声 |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区标准。 | |||||||||
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90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10.9356 | / | 达标后排放 | 2 | 厂区南排口、厂区北排口 | 无 |
氨氮 | 16.2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1.968 | / | ||||||
总氮 | 46.4mg/L | 5.6376 | / | |||||||
废气 | 氮氧化物 | 5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 | 0.0072 | / | 达标后有组 | 2 | 四管炉排放口、真空淬火炉排放口 |
颗粒物 | 24.3mg/m3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其他炉窑排放限值 | 0.096 | / | 织排放 | |||||
氨气 | 0.013kg/h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 | 0.114 | / | ||||||
废弃物 | 废弃物包括一般工业垃圾废炉砖与废铁等86.44吨;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总量33.647吨。 | |||||||||
噪声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工业新区厂区)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5.667mg/L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 2直接排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A级标准值(生活污水) | 2.352997 | 11.043 | 达标后排放 | 2 | 厂区废水总排口、生活污水排放口 | 无 |
氨氮 | 0.753mg/L | 0.312878 | 4.02 | |||||||
总氮 | 1.54208mg/L | 0.640345 | / | |||||||
总磷 | 0.03406mg/L | 0.014144 | / | |||||||
总锌 | 0.05mg/L | 0.020762 | / | |||||||
总铅 | 0.00159mg/L | 0.000264 | 0.0017 | |||||||
废气 | 氮氧化物 | 2.94mg/m3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标准 | 2.296125 | 14.45 | 达标后有组织排放 | 16 | 热水锅炉废气排放口1个、蒸汽锅炉废气排放口1个、沉淀废气排放口3个、盐酸储罐废气排放口1个、萃取废气排放口2个、酸溶废气排放口1个、磁石废气排放口5个、熔炼废气排放口2个 | ||
二氧化硫 | 3.377321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 0.142424 | 6.59 | ||||||
颗粒物 | 2.6mg/m3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 5 排放限值 | 0.064875 | / | ||||||
非甲烷总烃 | 9.163348mg/m3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 1 其他行业排放限值 | 0.505667 | / | ||||||
废弃物 | 废弃物包括酸溶渣产生量 128.91 吨、中和渣产生量 3435.4 吨,危险废物产生量 419.58 吨。酸溶渣及中和渣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 |||||||||
噪声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的3 类标准。 |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稀土工业园区厂区)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5.667mg/L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 2直接排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A级标准值(生活污水) | 2.352997 | 11.18 | 达标后排放 | 2 | 厂区废水总排口、生活污水排放口 | 无 |
总氮 | 1.54208mg/L | 0.640345 | / | |||||||
总镍 | 0.012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值(生活污水) | 0.000028 | 0.00112 | ||||||
总铜 | 0.022mg/L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标准 | 0.001339 | 0.01184 | ||||||
氨氮 | 0.753mg/L | 0.312878 | 1.048 |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 2直接排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A级标准值(生活污水) | ||||||||||
总锌 | 0.05mg/L | 0.020762 | 0.0216 | |||||||
总磷 | 0.03406mg/L | 0.014144 | / | |||||||
废气 | 氮氧化物 | 2.94mg/m3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标准 | 2.296125 | 5.77 | 达标后有组织排放 | 19 | 电解废气排放口3个;;喷涂废气排放口2个;退镀、电泳废气排放口1个;磷化废气排放口3个、电解废气排放口2个、镀锌废气排放口1个、抛丸废气排放口1个 | ||
硫酸雾 | 0.3538mg/m3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标准 | 0.836592 | / | ||||||
颗粒物 | 2.6mg/m3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 5 排放限值 | 0.064875 | / | ||||||
挥发性有机物 | 1.593mg/m3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 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 | 0.446015 | / |
废弃物 | 中和渣产生量为 25.883 吨,危险废物产生量 307.78 吨,均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 |||||||||
噪声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的3 类标准。 | |||||||||
福建鑫鹭钨业有限公司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34.9374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B级标准 | 2.5517 | 4.51 | 达标后排放 | 1 | 厂区东北侧废水总排口 | 无 |
氨氮 | 0.2373mg/L | 0.0149 | 0.601 | |||||||
总铅 | 0.3503mg/L | 0.0302 | 0.0502 |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 | ||||||||||
总砷 | 0.0048mg/L | 0.0003 | 0.0314 | |||||||
总铬 | 0.0625mg/L | 0.0048 | 0.0314 | |||||||
总镉 | 0.0422mg/L | 0.0033 | 0.0062 | |||||||
总钴 | 0.01mg/L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T31573-2015)表1 | 0.0007 | / | ||||||
废气 | 颗粒物 | 12.96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 0.1055 | 0.948 | 达标后有组织排放 | 5 | 合金除尘排气筒、APT废气排气筒、浸出碱喷淋排气筒、钨酸烘干排气筒、钨酸废气排气筒 | ||
非甲烷总烃 | 82.55mg/m3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 | 0.627 | / | ||||||
废弃物 | 废弃物包括一般固废34,866.692吨;危险废物 7.8945 吨。冶炼废渣及其他一般固废均委托第三方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噪声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6.147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 0.00618127 | 1.977 | 达标后排放 | 1 | 厂区东北角 | 无 |
氨氮 | 0.181mg/L | 0.0032 | 0.036 | |||||||
总镍 | 0.01mg/L | 0.000061 | / | |||||||
总钴 | 0.28mg/L | 0.00164 | / | |||||||
废气 | 氮氧化物 | 98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 | 0.1371 | / | 达标 | 4 | 天然气锅炉废气总排口、破碎分选废气排 | ||
二氧化硫 | 24mg/m? | 0.1705 | / |
颗粒物 | 10mg/m? | 限值;《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中限值;《工业窑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和表4中二级标准限值;《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限值 | 0.7556 | / | 后有组织排放 | 口、焙烧炉废气排口、浸出废气排口 | ||||
镍及其化合物 | 0.00045mg/m? | 0.0000821 | / | |||||||
废弃物 | 废弃物包括危险废物28.98吨,均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 | |||||||||
噪声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限值。 | |||||||||
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34.799053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的基础上提标 | 30.023 | 100.48 | 达标后排放 | 1 | 厂区北侧排污口 | 无 |
氨氮 | 0.156128mg/L | 0.1347 | 5.98 | |||||||
总磷 | 0.327879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 0.282879 | 0.598 | ||||||
总氮 | 1.782392mg/L |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提标 | 1.537765 | 14.35 | ||||||
总铅 | 0.000591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1 | 0.00051 | 1.2 | ||||||
总砷 | 0.333646mg/L | 0.287854 | 0.6 | |||||||
总汞 | 0.000668mg/L | 0.000576 | 0.06 | |||||||
总镉 | 0.005049mg/L | 0.004356 | 0.12 | |||||||
废气 | 氮氧化物 | 59.756963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0.817989 | / | 达标后有组织排放 | 1 | 厂区内部 | ||
二氧化硫 | 6.028852mg/m3 | 0.082526 | / |
废弃物 | 废弃物包括矿渣3,380,666.543吨,包括废石1,737,660.196吨,尾矿1,643,006.348吨;工业垃圾50.62 吨;危险废弃物转移处置总量26.868 吨。年度回收利用的矿渣总量539,437.7066吨机制砂。 | |||||||||
噪声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 |||||||||
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11.38mg/m3 | 《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 | 0.526 | 1.972 | 达标后有组织排放 | 2 | 锅炉房顶 | 无 |
二氧化硫 | 0.35mg/m3 | 0.014 | 0.394 | |||||||
颗粒物 | 0.21mg/m3 | 0.008 | 0.197 | |||||||
麻栗坡海隅钨业有限公司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25.333mg/L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 表1 | 1.0939 | 2.274 | 达标后排放 | 1 | 厂区西侧 | 无 |
氨氮 | 1.345mg/L | 0.0574 | 0.455 | |||||||
总铅 | 0.002555mg/L | 0.000104 | / | |||||||
总砷 | 0.00055mg/L | 0.000023 | / | |||||||
总镉 | 0.013675mg/L | 0.000552 | / | |||||||
总氮 | 9.184mg/L | 0.385825 | / | |||||||
废气 | 氮氧化物 | 167.08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标准限值 | 7.4854 | 11.6275 | 达标后有组织排放 | 2 | 厂区东侧 | ||
二氧化硫 | 41.028mg/m3 | 1.9079 | 9.302 | |||||||
颗粒物 | 48.856mg/m3 | 2.2245 | 2.326 | |||||||
废弃物 | 废弃物包括冶炼渣15,063.64吨,石灰渣13,087.22吨,煤渣2,770.34吨;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总量0.64吨。工业废物回收8.748吨,外运工业垃圾14.7吨,共计30,944.648吨。钨渣、石灰渣和煤渣委托第三方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噪声 | 厂区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标准限值。 |
宁化行洛坑钨矿有限公司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24.913861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2.6128 | / | 达标后排放 | 5 | 生活污水排放口、雨季尾矿库废水排放口、沉淀池排放口2个、废石场淋溶水排放口 | 无 |
氨氮 | 0.323572mg/L | 0.0339 | / | |||||||
总砷 | 0.001626mg/L | 0.0001 | / | |||||||
总镉 | 0.000813mg/L | 0.000043 | / | |||||||
总钼 | 0.272958mg/L | 0.028 | / | |||||||
废弃物 | 废弃物包括废石6,907,600吨,尾矿1,707,292.7399 吨,矿渣总量8,614,892.7399吨;危险废弃物转移处置总量2.7 吨。2023年度回收利用的矿渣总量1,162,063.2245吨。 | |||||||||
噪声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区标准。 | |||||||||
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57.19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7.804 | 12.9 | 达标后排放 | 1 | 厂区废水总排口 | 无 |
氨氮 | 7.37mg/L | 1.9332 | 2.3 | |||||||
总铅 | 0.0069mg/L | 0.000582 | 0.148 | |||||||
总砷 | 0.11mg/L | 0.009064 | 0.01 | |||||||
总氮 | 23.4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 2.04866 | 10.326 | ||||||
废气 | 氮氧化物 | 65.3mg/m3 | 《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 | 3.081 | / | 达标后有组织排放 | 4 | 氨排放口、废气排放口1、废气排放口2、4#排气筒 | ||
二氧化硫 | 4mg/m3 | 0.117 | / | |||||||
颗粒物 | 3.87mg/m3 | 0.1558 | 4.37 | |||||||
废弃物 | 废弃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为冶炼废渣,共计 761.23吨;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总量共计22.8999吨。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第三方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噪声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区标准。 |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海沧基地)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42.250000mg/L | 《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 | 5.9714 | 45.9557 | 达标后排放 | 1 | 厂区西北侧排污口 | 无 |
氨氮 | 4.853mg/L | 1.7932 | 6.1274 | |||||||
总镍 | 0.101mg/L | 0.0374 | 0.0383 | |||||||
总锰 | 0.076mg/L | 0.0282 | 1.5319 | |||||||
总钴 | 0.199mg/L | 0.0734 | / | |||||||
废气 | 颗粒物 | 5.766mg/m3 | 《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 | 2.582 | 3.14996 | 达标后有组织排放 | 26 | 厂区内车间楼顶 | ||
氨气 | 6.8265mg/m3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 1.232 | 17.56 | ||||||
镍及其化合物 | 0.084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0.0087 | 1.51 | ||||||
钴及其化合物 | 0.031mg/m3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0.0134 | 1.08 | ||||||
锰及其化合物 | 0.044mg/m3 | 《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0.0045 | 0.55 | ||||||
废弃物 | 废弃物包括工业垃圾如废旧匣钵、吨袋共计 1764.9870吨;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总量共计19.5907吨。一般工业垃圾委托第三方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噪声 | 东侧、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南邻道路,北侧邻铁路,南侧、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 |||||||||
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同安厂) | 无 |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12mg/L | 《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 | / | 达标后排放 | 1 | 厂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放口 | |||
氨氮 | 0.043mg/L | 0.003 | / | |||||||
废气 | 颗粒物 | 10mg/m3 | 《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 | 5.6952 | / | 达标后有 | 8 | 粉尘排放口6个、有机废气排放口1个、氯化氢排放口1个 | ||
非甲烷总烃 | 0.24mg/m3 | 0.01008 | / |
氯化氢 | 0.45mg/m3 | 0.0840 | / | 组织排放 | ||||||
废弃物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木头、废铁等SW99处置98.81吨,危废废物 70.285吨,均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噪声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区标准。 | |||||||||
成都联虹钼业有限公司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32.25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0.242290 | / | 达标后排放 | 1 | 厂南排口 | 无 |
氨氮 | 0.681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0.005116 | / | ||||||
废气 | 颗粒物 | 4.14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0.5509 | / | 达标后有组织排放 | 6 | 厂房周边 | ||
氮氧化物 | 13.66mg/m3 | 0.0546 | / | |||||||
氯化氢 | 1.06mg/m3 | 0.0162 | / | |||||||
废弃物 | 危废废物处置129.79吨,均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噪声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各重点排污单位的各项环保设施均稳定正常运行,各项指标排放均符合相应标准。公司下属各重点排污单位针对生产运营中产生的污染物,建设有对应的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废气均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按照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依法合规进行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置。同时,通过制定相应的管理文件,明确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维护要求,确保各防治污染设施持续稳定运行。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下属各重点排污单位的新、改、扩建项目均已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得环评报告批复等环保行政许可。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下属各重点排污单位依照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编制、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备案。同时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各重点排污单位依照生态环境部门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所排放的污染物定期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为合格。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在生态保护上,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及运营所在地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法律法规,始终秉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理念,最大限度地减轻开采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冲击,积极开展生态恢复措施。公司在推动业务发展的同时,同步针对
受到开采活动影响的区域进行生态恢复工作和绿化,通过减少土壤侵蚀和粉尘排放,努力营造适宜的生态环境,保护当地的生物多样性。在报告期内,公司权属企业宁化行洛坑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工作,在排土场周围种植松树、象草,在采场周围种植爬山虎、草籽、炮仗花,在采矿楼周围种植红叶石楠、樱花、桂花等,报告期内共完成复绿面积约88,278.6平方米,其中:排土场复绿约57,000平方米,采场复绿约17,000平方米,尾矿库复绿14,278.6平方米。公司权属企业都昌金鼎坚持“边开采、边复绿”的逐级复绿理念,对排土场、露天采场、矿区专用道路、矿山工业场地、虎山尾矿库等因地制宜进行了恢复治理,并对已闭库的棋盘山尾矿库按照环境恢复治理要求进行了复绿治理,实现矿山绿化率100%。龙岩稀土采用优化后的“原地浸出工艺”进行稀土矿开采,依托自主开发的三维地质可视化软件编制开采设计方案,在采矿区按一定网度钻取注液孔和收液巷道/导流孔,运用精准注液技术注入准确的浸矿剂量,提高了稀土资源的回收率,且无需开挖山体,避免了对矿山地表植被和稀土矿原山表土的破坏。在水资源保护上,公司高度注重水资源保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环境保护声明》的要求,在各项业务运营中制定了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基本规范》等规章制度以加强水资源的保护与管理,通过技术与设备的革新,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最大程度地降低对所在地区水资源的负面影响。在矿山开采环节,公司权属企业宁化行洛坑实现选矿生产用水100%循环使用,并与宁化县政府协同合作,加入河长制度,成为企业河长,有效落实企业河长履职责任,加强河道保护管理,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有关水污染问题。公司权属企业都昌金鼎矿山废水循环利用率达90%以上,并实现矿山涌水100%回收利用,并于报告期内对废水总排口原有水处理系统进行提标改造,采用臭氧+沉淀的处理工艺,实现废水的提标处理,现已建成处于调试试运行阶段。公司权属企业金龙稀土投入使用高效的循环水系统,该系统主要负责为磁石生产工序中的45台设备提供循环冷却水,每年可节约水量达16,052,390立方米,水循环利用率达到了约98%。公司权属企业厦钨新能利用提纯反渗透系统处理MVR蒸发冷凝水,将冲洗、再生废水经多袋式过滤后至蒸馏水罐进行二次回用,回收率达到90%以上,其三明生产基地持续改进废水回用工艺流程,投入使用后预计每天可减少自来水使用量40吨,减少污水排放量40吨。在大气污染防治上,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总量符合国家及业务所在地区排放标准。在矿山开采环节,公司权属企业宁化行洛坑采用国内较为先进的矿山爆破技术,可大幅降低爆破时产生的震动、噪声、扬尘;矿山使用的潜孔钻机自带捕尘设施,可有效捕捉作业时产生的粉尘,从源头降低粉尘排放影响;在爆破作业及采场作业面设置有移动式喷雾设施,最大程度地降低粉尘影响;在选矿中使用的破碎机、振动筛等易产生粉尘的部位设置除尘系统,并在破碎机破碎腔、皮带下料口等部位设置喷雾降尘设备,实现选矿流程的粉尘治理效率达99%以上;同时,公司还持续推进设备改造,降低废气排放。在先进材料生产环节,公司权属企业金龙稀土设立高效的气体收集系统,并选择适当的净化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再行排放;在工业新区厂区,公司设置了多套废气处理设
施,包括酸溶废气处理设施、萃取废气处理设施、盐酸储罐废气处理设施、沉淀废气处理设施、磁石废气处理设施以及抛丸废气处理设施等,采用水喷淋+碱喷淋+静电除雾、有机吸收+碱液喷淋+U光解+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油雾过滤器+水喷淋+干式过滤、水喷淋等先进技术组合,对废气中的氯化氢、氯气、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等物质进行处理后再通过排气筒进行排放。公司权属企业厦钨新能在购置新设备和进行技术改造时,采用资源和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在深加工环节,公司权属企业厦门虹鹭采用氨回收工艺,利用吸收组件对废气中的氨气等气体可进行选择性吸收,氨气透过组件后溶解于循环水中制成一定浓度的氨水,达到了氨气回收利用的目的;含氨废气经系统吸收后,可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尾气可直接排放,无需后续处理;氨气透过膜组件进入循环水中,形成氨水,通过控制工艺参数,使得氨水浓度达到商品氨水的标准,可销售或自用,节约了处理成本,使得工业废气中的氨气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目前该工艺每日吸收氨187.52千克,生产氨水产量750千克(氨水浓度≥25%)。公司权属企业鑫鹭钨业通过可燃气体检测仪和混风箱,使烟气混合均匀,然后经过两级降温洗涤塔后进入电磁脱白器净化,达到粉尘排放标准后排放。
在废弃物污染防治上,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弃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储存和处理。通过引入新的环保技术和设备,公司降低了废弃物的排放量和污染程度。同时,公司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努力降低废弃物对环境和人员造成的不利影响。在矿山开采环节,公司秉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理念,对废弃物进行分类管理,并通过技术创新,不断提升废弃物的循环利用水平,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公司权属企业宁化行洛坑的抛废工艺项目通过抛出未达到品位要求的矿石,不仅降低了选矿过程的能耗,抛出的矿石通过碎石后还可作为建筑材料进行出售,生产过程中未达标的砂石可作为建筑用砂进行出售。公司权属企业都昌金鼎开展矿山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包括含矿废石分离回收及碎矿系统抛废富集。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碎矿系统抛废富集工程,破碎预选131万吨/年,产出建筑骨料45万吨/年;二期建设含矿废石分离回收工程,废石破碎分选165万吨/年,产出建筑骨料67万吨/年。在先进材料生产环节,公司权属企业金龙稀土对风电垫片和蒙特垫片直接进行回收使用,减少新材料消耗的同时显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公司还采用回收包装来替代传统的注塑周转箱和管子包装材料,从而减少资源浪费并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将稀土永磁材料加工固废变更为符合《钕铁硼生产加工回收料》GB/T23588-2020标准的副产品(包括干粉、磁泥和块片料)进行销售,不再作为固废管理,预计每年可减少产生约4,600吨固体废弃物。公司权属企业厦钨新能将氧化层回归生产线使用;将塑料托盘回收清洁后循环再利用;将三元材料生产制造过程中产生的排铁料通过湿法除铁工艺处理,消除磁性杂质,进而通过三次烧结、三次混料,实现排铁料的回收利用;引进新规格吨袋包装材料,将吨袋装料量从原来的500kg提升至700kg,有效降低吨袋使用量。在深加工环节,公司权属企业九江金鹭回收废纸皮、废编织袋、废塑料袋、废铁、废木头、废珍珠棉边角料等;回收推广自动包装盒;将除尘装置、沉淀池
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烧结过程中回收的石蜡、废坯、残料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公司权属企业赣州豪鹏通过循环再利用塑料托盘、吨袋、吨桶,打包销售铝箔,大大减少了材料的使用,积极践行循环经济的理念。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3,465.08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改造设备设施、优化工艺流程、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ISO14064-1:2018标准的要求,开展了2023年度温室气体盘查与核查工作,并制定了相应的减排计划,通过技术创新,持续降低产品的能耗和资源的消耗,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排放强度,逐步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公司高度关注能源管理,将节能减排视为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关键策略之一,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持续改造设备设施,优化工艺流程,助力节能减排。在矿山开采环节,公司权属企业都昌金鼎持续推进矿山自动化集中管控平台建设,建设并优化矿山自动化系统、自动加酸系统、智能称重系统、炸药库自动监测报警系统、中细碎圆锥破碎机自动化系统、浮选柱液面控制系统、钨钼自动包装机、资源储量管理系统、矿区环境在线监测系统等信息系统,通过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矿山开采机械化、选矿工艺自动化建设,贯彻节能减排及资源循环利用的发展理念,实现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权属企业宁化行洛坑逐步淘汰落后的电机,更换为永磁电机,持续提升电机能效,并逐步淘汰运输采矿产生的废石的柴油车,将柴油车替换为新能源车。在先进材料生产环节,公司权属企业厦门嘉鹭通过工艺技术及设备改进,有效减少钨冶炼环节中温室气体排放。公司权属企业金龙稀土通过对37台用于磁材单室烧结炉的真空泵电机进行永磁变频升级改造,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118.53吨温室气体排放量;对阀门实施管控措施,合理调节设备阀门开度,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159.80吨温室气体排放量;对金属还原炉的12台真空泵电机将进行永磁变频技术的升级改造,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54.80吨温室气体排放量。公司权属企业厦钨新能厦门基地通过引入石盘磨设备代替原有机械磨设备、将鼓风干燥箱更换成连续式烘箱、将前驱体车间陈化槽改为永磁电机搅拌等举措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约814.82吨温室气体排放量;宁德基地通过在车间选用LED照明及智能应急照明灯、对空压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对车间送风机进行改造、用空压机的余热回收加热热水、改善一次制粉和二次制粉流程等举措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约3,824.04吨温室气体排放量。在深加工环节,公司权属企业厦门金鹭通过开发制粉碳化压料技术、将油加热喷雾塔改造成电加热塔、优化车间布局、加快淘汰低效电机并大力推广高效永磁同步电机产品等举措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约783.68吨。
公司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其中,公司权属企业金龙稀土每月参与核电电力交易,已在福建省电力交易平台购入电量约2亿度。此外,金龙稀土还积极推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在报告期内完成了工贸新城厂区12,000平米停车场的光伏并网,显著降低了电力消耗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截至目前,金龙稀土的光伏总面积已扩展至41,977平方米,并建成了3.584兆瓦的分散式光伏装机容量,报告期内光伏发电量达3,632,777.97千瓦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2,071.78吨。公司权属企业厦钨新能与中国核工业公司下属中核(福建)电能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核电购入合同,积极引入核电、光伏电作为全部生产用电来源,实现了电力使用环节的温室气体零排放。公司积极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创新产品,持续开创产品在新能源及各类绿色行业的应用,其中公司研发的齿轮刀具助力风电行业发展;铝合金加工刀具助力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光伏用高强度钨丝助力光伏行业发展;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等产品凭借其高磁性能、优良的机械特性、稳定的热性能和化学性能,助力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伺服电机、变频空调等多个领域发展。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社会责任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厦门钨业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674.22 | / |
其中:资金(万元) | 647.69 | / |
物资折款(万元) | 26.53 | / |
惠及人数(人) | 不适用 | 因公司运营覆盖区域广泛,对外捐赠和公益项目众多,具体受惠人数难以精确统计。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秉承“与社会共谋和谐发展”的理念,为公司所在地及相关人员的民生福祉贡献厦钨力量。
龙岩稀土、长汀赤铕稀土及武平橙铈稀土向长汀县慈善总会与河田镇教育发展协会及周边多所学校合计捐赠69.8万元用于开展各类助学活动,为青少年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助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权属企业金龙稀土向长汀县教育局及当地多所学校合计捐款57万元用于开展奖教助学活动,并向长汀县“希望工程·圆梦行动”项目捐赠3万元人民币,用于帮助家庭困难且学习优良的学生助学圆梦。
报告期内,公司权属企业厦钨新能、厦门金鹭、厦门虹鹭合计向甘肃“12?18”临夏州积石山县地震救灾捐赠资金60万元,为灾区重建增添厦钨力量。
权属企业厦门金鹭向西洪塘小学捐赠55万元用于安装教学楼电梯,解决师生上下楼及配餐运送等实际问题;另向滨新幼儿园捐赠价值1.48万元的物资用于改善教学环境。
权属企业洛阳豫鹭向栾川县慈善总会捐赠50万元用于“99公益日”活动,另支出0.24万元用于金秋助学项目,资助困难学生圆梦大学。
权属企业技术中心分公司与厦门金鹭合计向北京科技大学与中南大学的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30万元,用于设立专项奖学金,支持学生开展科研活动。
权属企业宁化行洛坑向周边学校、当地体育协会、“99公益日”活动合计捐赠15.49万元,积极助力当地教育、慈善及公益文体事业的发展。
权属企业海沧分公司、厦门新能源、厦门虹鹭、厦门嘉鹭、博白巨典、海隅钨业、三明厦钨新能也积极开展助学帮困工作,为所在地区学校及部分困难学生捐赠款物,优化当地学校的硬件设施,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经济资助,助力当地提升教育文体水平,合计支出32.354万元。
权属企业厦钨新能、宁德厦钨新能与雅安厦钨新能源开展“关爱妇女儿童·福暖八闽大地”自愿捐款活动,收到自愿捐款7090元,并转给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用于妇女儿童慈善公益活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357.012 | / |
其中:资金(万元) | 276.568 | / |
物资折款(万元) | 80.444 | / |
惠及人数(人) | 不适用 | 因公司运营覆盖区域广泛,具体受惠人数难以精确统计。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就业扶贫、消费帮扶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助力基础设施建设、就业帮扶、消费帮扶等举措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积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民生活质量
报告期内,厦钨总部及权属企业金龙稀土分别共投入30万元用于支持长汀县河田镇中坊村开展红色旧址修缮维护工作,推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权属企业宁化行洛坑钨矿捐赠130万元,用于协助周边村镇开展街道及水渠修缮等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及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权属企业都昌金鼎捐赠款物共计75万元用于改善周边人居环境及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权属企业长汀赤铕稀土及武平橙铈稀土合计捐赠30万元用于周边村镇道路整治工作;权属企业海隅钨业捐赠款物合计
5万元,用于乡村道路的修缮与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建设;权属企业博白巨典捐赠4万元用于周边村镇的村居环境改善。
2.实施就业帮扶,稳定就业水平
权属企业海隅钨业、洛阳豫鹭开展周边村镇就业帮扶工作,报告期内累计帮扶就业17人。
3.开展“消费帮扶”活动,助力乡村振兴
报告期内,权属企业金龙稀土合计采购67.19万元的助农产品作为员工福利,通过消费帮扶助力农民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福建冶金 | 详见备注1 | 首次公开发行所作的承诺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福建稀土集团 | 详见备注2 | 2018年12月24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福建冶金 | 详见备注3,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2023年5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福建稀土集团 | 详见备注4,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2023年5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福建冶金 | 详见备注5,关于本次发行认购资金、限售期及相关减持计划的承诺。 | 2023年5月18日 | 是 | 详见备注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福建稀土集团 | 详见备注6,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股份的承诺。 | 2023年5月18日 | 是 | 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潘洛铁矿、华侨实业 | 详见备注7,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股份的承诺。 | 2023年5月18日 | 是 | 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8,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2023年5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9,关于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承诺 | 2023年11月7日 | 是 | 至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福建冶金 | 详见备注10 | 2023年11月7日 | 是 | 至本次发行结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福建冶金 | 详见备注11,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2023年11月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福建稀土集团 | 详见备注12,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2023年11月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13,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2023年11月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福建冶金 | 详见备注14 | 2012年6月11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15,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2020年7月13日 | 是 | 自厦钨新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16,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 2020年9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17,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2020年7月1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18,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2020年9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1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2020年7月1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20,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 2020年7月1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21,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 2020年7月1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22,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2020年9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23,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事项的承诺。 | 2020年7月1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24,关于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 2020年7月13日 | 是 | 自厦钨新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福建冶金、福建稀土集团 | 详见备注25,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2020年7月2日 | 是 | 自厦钨新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福建冶金、福建稀土集团 | 详见备注26,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2020年9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福建冶金、福建稀土集团 | 详见备注2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2020年7月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福建冶金、福建稀土集团 | 详见备注28,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 2020年7月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福建冶金、福建稀土集团 | 详见备注29,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 2020年7月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福建冶金、福建稀土集团 | 详见备注30,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2020年9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冶控投资、闽洛投资 | 详见备注31,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2020年7月13日 | 是 | 自厦钨新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冶控投资 | 详见备注32,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 2020年9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33,主要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2020年9月11日 | 是 | 自腾远钴业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34,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 2020年9月11日 | 是 | 自腾远钴业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35,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2020年9月11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36,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2020年9月11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冶控投资、三钢闽光、潘洛铁矿 | 详见备注37,关于本次发行认购资金、限售期及相关减持计划的承诺。 | 2022年3月1日 | 是 | 自厦钨新能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福建稀土集团、冶控投资 | 备注38,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2022年3月1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福建冶金 | 备注39,关于增持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项的承诺 | 2023年12月20日 | 是 |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福建稀土集团、潘洛铁矿、华侨实业 | 备注40,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股份的承诺 | 2023年12月20日 | 是 |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
福建冶金承诺:福建冶金及其自身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并承诺若本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发行人享有优先权,福建冶金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备注2:
福建稀土集团承诺:1、福建稀土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任何与厦门钨业主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为避免同业竞争问题,在福建稀土集团控制的涉及钨矿业务的其他企业相关钨矿建成投产之前,福建稀土集团将以直接出售或资产注入等方式向厦门钨业转让。转让过渡期间,福建稀土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将按市场公允价格将钨矿全部销售给厦门钨业;3、福建稀土集团不会利用在厦门钨业的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厦门钨业及厦门钨业其它股东的利益;4、福建稀土集团保证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并同意赔偿厦门钨业因福建稀土集团或其附属公司违反本承诺而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支出。备注3: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福建冶金承诺:1、公司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厦门钨业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厦门钨业利益。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厦门钨业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厦门钨业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厦门钨业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厦门钨业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4、公司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公司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备注4: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福建稀土集团承诺:1、公司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厦门钨业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厦门钨业利益。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厦门钨业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厦门钨业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厦门钨业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厦门钨业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4、公司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公司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备注5:关于本次发行认购资金、限售期及相关减持计划的承诺。
福建冶金承诺:1、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由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具有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持有厦门钨业股份的情形。2、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由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资产、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本次认购的出资能力。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由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参与本次发行,是全部以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并以自身名义进行的独立投资行为,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厦门钨业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接受厦门钨业直接或间接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3、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由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不存在接受厦门钨业及其利益相关方向公司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4、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由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将确保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在本次发行的缴付期间足额及时到位。5、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厦门钨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告日前6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厦门钨业股票的情况;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本公司及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厦门钨业股票的计划。6、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前12个月,增持不超过厦门钨业已发行的2%的股份,则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由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反之,若增持超过厦门钨业已发行的2%的股份,则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由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由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厦门钨业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前述限售安排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7、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由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对象的规定,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由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参与本次发行。上述承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若违反本承诺,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备注6: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股份的承诺。福建稀土集团承诺:1、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厦门钨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告日前6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厦门钨业股票的情况;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本公司及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厦门钨业股票的计划。2、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期间内不可撤销且对本公司具有约束力。在此期间,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厦门钨业所有,同时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3、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在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及减持计划的承诺有不同意见或要求的,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或要求进行修订并执行。
备注7: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股份的承诺。潘洛铁矿、华侨实业承诺:1、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厦门钨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告日前6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厦门钨业股票的情况;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本公司及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厦门钨业股票的计划。
2、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期间内不可撤销且对本公司具有约束力。在此期间,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厦门钨业所有,同时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3、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在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及减持计划的承诺有不同意见或要求的,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或要求进行修订并执行。备注8: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本人承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6、如公司未来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9、本人作为填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备注9: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承诺公司承诺: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向硬质合金切削工具扩产项目、1,000 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建
设项目、博白县油麻坡钨铂矿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2、自本函出具日起至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不会将募集资金投入房地产相关业务。3、本公司已积极建立有效的隔断机制,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存在投入房地产业务的情形。
备注10:
福建冶金承诺:1、本公司长期看好钨钼行业以及厦门钨业未来发展前景,经审慎分析厦门钨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本公司对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运用对厦门钨业产生的积极影响具备信心,同时为保障本公司对厦门钨业长期持续和稳定的控股地位,本公司决定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并于2023年5月18日与厦门钨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拟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实际控制企业认购厦门钨业本次发行的部分股票,认购金额为不低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15%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20%。本公司当时在决定自身参与认购的基础上,考虑到自厦门钨业申请本次发行到最终发行需经历一定的时间,本公司拟为下属实际控制企业在本次发行的适当时间参与认购本次发行股份预留相应的空间,以便进一步促进本次发行顺利进行和继续增强本公司的控股地位,因此本公司与厦门钨业协商将认购对象约定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实际控制企业。2、根据本公司及下属实际控制企业目前的投资发展规划、财务和资金状况等客观情况,本公司现明确不指定本公司下属实际控制企业参与本次认购,由本公司作为认购人履行《股份认购协议》项下全部权利和义务,全额认购《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认购人应认购的本次发行全部股份,本函出具后,即视为本公司对《股份认购协议》有关认购对象的约定进行了相应明确。3、本公司将全部以自有资金出资认购本公司应当认购的本次发行全部股份。4、本公司系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的所出资企业,本公司资产、资信状况良好,作为认购对象具备相应的出资实力。5、本公司认购本次发行股份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6、本公司认购本次发行股份,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的情形。7、本公司系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全资子公司,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持有本公司股权的情形,本公司认购本次发行股份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不存在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情形。备注11: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福建冶金承诺:1、本公司作为厦门钨业的控股股东期间,保证将依法行使作为厦门钨业控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尊重厦门钨业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厦门钨业独立经营、自主决策。2、本公司作为厦门钨业的控股股东期间,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厦门钨业的资金、资产的行为。3、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厦门钨业及其现有的或将来新增的子公司除外,下同)与厦门钨业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与厦门钨业或其下属子公司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
序,按照厦门钨业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不会向厦门钨业谋求超出该等交易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厦门钨业及厦门钨业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4、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厦门钨业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备注12: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福建稀土集团承诺:1、本公司作为厦门钨业的控股股东期间,保证将依法行使作为厦门钨业控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尊重厦门钨业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厦门钨业独立经营、自主决策。2、本公司作为厦门钨业的控股股东期间,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厦门钨业的资金、资产的行为。3、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厦门钨业及其现有的或将来新增的子公司除外,下同)与厦门钨业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与厦门钨业或其下属子公司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厦门钨业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不会向厦门钨业谋求超出该等交易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厦门钨业及厦门钨业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4、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厦门钨业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备注13: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司承诺:1、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包括间接控股股东,下同)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关联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现有的或将来新增的子公司除外,下同)发生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审议、批准、授权等程序,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企业依法签订协议,及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公司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签订的各项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将不会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谋求或输送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者收益。3、本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备注14:
福建冶金承诺:1、未来如有新的钨资源投资项目,只要项目符合上市公司投资管理规范要求及监管要求,承诺优先由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投资;2、为不影响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常矿业开发,承诺今后不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抽调骨干管理人员和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厦门三虹钨钼股
份有限公司的钨资源勘探及矿山开发事宜;3、为协助提高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料保障能力,将促使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将其下属矿山生产的钨精矿在同等价格下优先销售给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备注15: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公司承诺:1、自厦钨新能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厦钨新能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厦钨新能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厦钨新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所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厦钨新能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公司所持有的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明确并披露厦钨新能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厦钨新能持续稳定经营。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5、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备注16: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公司承诺: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持有厦钨新能的股份,并严格履行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2、减持方式。如本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拟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厦钨新能股份的,将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3、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本公司所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数的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厦钨新能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和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4、信息披露。本公司如为持股5%以上股东且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本公司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厦钨新能予以公告。若减持信息披露规则另有
规定的,按其规定履行相应义务。5、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备注17: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司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由于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投入到实现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期内发行人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下降。针对此情况,本公司承诺将督促发行人采取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若发行人董事会决议采取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本公司承诺就该等表决事项在股东大会中以本公司控制的股份投赞成票。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8: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司承诺:1、本公司作为厦钨新能的控股股东期间,保证将依法行使作为厦钨新能控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尊重厦钨新能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厦钨新能独立经营、自主决策。2、本公司作为厦钨新能的控股股东期间,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厦钨新能的资金、资产的行为。3、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厦钨新能及其现有的或将来新增的子公司除外,下同)与厦钨新能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与厦钨新能或其下属子公司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不会违法违规向厦钨新能谋求任何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厦钨新能及厦钨新能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厦钨新能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备注1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承诺:1、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厦钨新能控股股东期间,将厦钨新能作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企业范围内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的唯一平台。2、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厦钨新能控股股东期间,将尽一切合理努力保证本公司控制企业(厦钨新能除外,下同)不从事与厦钨新能形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对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本次分拆上市后本公司控制企业的业务与厦钨新能的业务出现竞争情况,本公司承诺在知悉相关情况后立即书面通知厦钨新能,并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股票上市地相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权监管机构的其他要求的前提下,尽一切合理努力采取以下措施解决本条所述的竞争情况:(1)在必要时,本公司将减持所控制企业股权直至不再控制,或者本公司将转
让所控制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2)在必要时,厦钨新能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以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收购本公司控制企业的股权或本公司控制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3)有利于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的其他措施。3、本公司承诺不会利用本公司作为厦钨新能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厦钨新能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应对相关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作出赔偿。备注20: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公司承诺: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做出最终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4、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责任有不同规定的,本公司承诺将遵守该等规定。备注21: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公司承诺:1、如果非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立即采取措施消除违反承诺的事项,并继续履行相关承诺。(3)如果继续履行相关承诺不可行的,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4)如果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如果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和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备注22: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公司承诺:1、保证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厦门钨业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23: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事项的承诺。公司承诺:如果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未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下同)和住房公积金,而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者被处罚的,本公司承诺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者受到处罚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或支出的费用予以全额补偿,以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会遭受损失。备注24:关于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公司承诺:自厦钨新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厦钨新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厦钨新能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厦钨新能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一、厦钨新能回购股票;二、控股股东增持厦钨新能股票:当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厦门钨业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厦钨新能股票进行增持:1、厦钨新能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厦钨新能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厦钨新能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被再次触发。厦门钨业为稳定厦钨新能的股价增持厦钨新能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厦门钨业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厦门钨业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厦钨新能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10%;
3、厦门钨业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厦钨新能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100%。三、若厦门钨业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厦门钨业应:(1)在厦钨新能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承诺的,厦门钨业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并将其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厦钨新能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返还给厦钨新能。如未按期返还,厦钨新能可以从之后发放的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厦钨新能已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总额。
备注25: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福建冶金、福建稀土集团承诺:1、自厦钨新能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厦钨新能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厦钨新能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厦钨新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福建稀土
集团、福建冶金所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厦钨新能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其所持有的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明确并披露厦钨新能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厦钨新能持续稳定经营。4、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5、如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备注26: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福建冶金、福建稀土集团承诺:1、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作为厦钨新能的间接控股股东期间,保证将依法行使作为厦钨新能间接控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尊重厦钨新能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厦钨新能独立经营、自主决策。2、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作为厦钨新能的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厦钨新能的资金、资产的行为。3、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及其控制的企业(厦钨新能及其现有的或将来新增的子公司除外,下同)与厦钨新能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及其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与厦钨新能或其下属子公司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厦钨新能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4、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保证将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述关联交易。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及其控制的企业将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上述关联交易,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不会违法违规向厦钨新能谋求任何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厦钨新能及厦钨新能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上述承诺在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作为厦钨新能的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备注2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福建冶金、福建稀土集团承诺:1、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承诺在作为厦钨新能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将厦钨新能作为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及其控制企业范围内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的唯一平台。2、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承诺在其作为厦钨新能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将尽一切合理努力保证其控制企业(厦钨新能除外,下同)不从事与厦钨新能形成竞争的业务。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将对其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其控制企业的业务与厦钨新能的业务出现竞争情况,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承诺在知悉相关情况后立即书面通知厦钨新能,并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有权监管机构的其他要求的前提下,尽一切合理努力采取以下措施解决本条所述的竞争情况:(1)在必要时,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
将减持所控制企业股权直至不再控制,或者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将转让所控制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2)在必要时,厦钨新能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以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收购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控制企业的股权或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控制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3)有利于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的其他措施。3、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承诺不会利用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作为厦钨新能间接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厦钨新能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若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违反上述承诺,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应对相关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作出赔偿。备注28: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福建冶金、福建稀土集团承诺: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做出最终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4、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对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责任有不同规定的,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承诺将遵守该等规定。备注29: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福建冶金、福建稀土集团承诺:1、如果非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力等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立即采取措施消除违反承诺的事项,并继续履行相关承诺。(3)如果继续履行相关承诺不可行的,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4)如果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如果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和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备注30: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福建冶金、福建稀土集团承诺:1、保证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福建稀土集团、福建冶金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31: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冶控投资承诺:1、自厦钨新能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厦钨新能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厦钨新能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厦钨新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所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厦钨新能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本公司增资入股厦钨新能时于2019年4月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中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32: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冶控投资承诺: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持有厦钨新能的股份,并严格履行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2、减持方式。如本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拟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厦钨新能股份的,将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3、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本公司所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首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数的50%,第二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剩余股份总数,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厦钨新能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和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4、信息披露。本公司如为持股5%以上股东且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采取其他方式减持
的,本公司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厦钨新能予以公告。若减持信息披露规则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履行相应义务。5、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备注33:主要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公司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的2年内,本企业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及大宗交易系统减持的首发前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所持有首发前股份数量的3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应作相应调整)。3、如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两年后减持的,将依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有关的规定进行减持。4、本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及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将配合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本企业如违反关于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进行公开道歉。同时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自减持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回购该违规卖出的股票,在认定未履行上述承诺的事实发生之日起停止本企业在发行人的分红,直至原违规卖出的股票已购回完毕。
备注34: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承诺: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本企业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发行人,并且将在中国证监会或深圳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告相关情况,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35: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公司承诺:一、如果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企业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相关情况,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二、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腾远钴业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的,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腾远钴业股份在本企业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腾远钴业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三、在本企业作为腾远钴业的股东期间,如果腾远钴业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本企业应承担责任的,本企业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本承诺
函是本企业真实的意思表示,自本企业签署之日起生效且不可撤销。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36: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司承诺:一、本企业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股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二、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股份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严格遵守《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以维护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三、本企业保证不利用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企业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股份公司违规提供担保。四、本承诺函自本企业签章之日即行生效,并在股份公司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企业被认定为股份公司关联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备注37:关于本次发行认购资金、限售期及相关减持计划的承诺。公司、冶控投资、三钢闽光、潘洛铁矿承诺:1、公司资产、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本次认购的出资能力。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是全部以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并以自身名义进行的独立投资行为,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厦钨新能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厦钨新能直接或间接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2、公司不存在接受厦钨新能及其利益相关方向公司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3、公司将确保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在本次发行的缴付期间足额及时到位。4、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2022年3月2日)前6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公司及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厦钨新能股票的情况;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公司及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厦钨新能股票的计划。5、公司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如果中国证监会或相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基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厦钨新能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相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公司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对象的规定,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参与本次发行。上述承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若违反本承诺,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备注38: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司、冶控投资、三钢闽光、潘洛铁矿承诺:1、公司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厦钨新能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厦钨新能利益。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厦钨新能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厦钨新能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厦钨新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厦钨新能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4、公司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公司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承诺函自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备注39:关于增持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项的承诺福建冶金承诺:1、本公司及控制的关联方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厦门钨业股份。若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厦门钨业所有,同时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承诺在上述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3、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在特定期间不减持的承诺有不同意见或要求的,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或要求进行修订并执行。
备注40: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股份的承诺福建稀土集团、潘洛铁矿、华侨实业承诺:1、本公司及控制的关联方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厦门钨业股份。若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厦门钨业所有,同时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2、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在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及减持计划的承诺有不同意见或要求的,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或要求进行修订并执行。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30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殷雪芳、郑海霞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殷雪芳(3)、郑海霞(2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5 |
说明:上述金额含厦钨新能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从事会计报表的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净资产验证、咨询等服务,聘期一年,自2023年5月1日到2024年4月30日。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厦门钨业关于拟收购标的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3-022 |
《厦门钨业关于拟收购标的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3-121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厦门钨业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3-034 |
《厦门钨业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3-106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预计发生金额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及商品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 | 50,000.00 | 10,945.17 |
其中: | |||
1.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 | 20,000.00 | 594.03 | |
2.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 | 3,238.43 | |
3.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 | 3,309.62 | |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 | 12,000.00 | 684.04 | |
日本联合材料公司 | 850.00 | 19.11 | |
小计 | 62,850.00 | 11,648.32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 | 8,500.00 | 2,122.13 |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 | 72,000.00 | 41,941.26 | |
其中: | |||
1.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 | 26,000.00 | 25,576.92 | |
2.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 | 10,000.00 | 1,933.18 | |
3.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2,614.49 | |
4.中钨稀有金属新材料(湖南)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319.11 | |
日本联合材料公司 | 850.00 | 138.41 | |
TMACorporation | 80,000.00 | 26,743.81 | |
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公司 | 18,000.00 | 3,399.55 | |
小计 | 179,350.00 | 74,345.16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 | 3,500.00 | 1,096.58 |
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 | 4.00 | |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 | 3,000.00 | 0.13 | |
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公司 | 50.00 | 5.40 | |
小计 | 6,650.00 | 1,106.11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 | 6,000.00 | 3,665.98 |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 | 20.00 | 0.03 | |
小计 | 6,020.00 | 3,666.01 |
租入资产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 | 20.00 | 3.18 |
小计 | 20.00 | 3.18 | |
合计 | 254,890.00 | 90,768.78 |
注: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于当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允许公司及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在与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的预计总金额范围内进行调剂。
2.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个别单项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是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和效益优先导向进行业务合作选择,相应调整了相关预计关联交易项目的业务规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厦门钨业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3-114 |
说明:具体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6。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厦门钨业关于下属公司拟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3-001 |
《厦门钨业关于向参股公司上海赤金厦钨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3-117 |
《厦门钨业关于对参股公司中稀厦钨(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3-113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厦门钨业关于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3-033 |
《厦门钨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23-052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 提供资金 |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 | / | / | / | 40,000 | -40,000 | / |
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 | / | / | 900 | / | 900 |
合计 | / | / | / | 40,900 | -40,000 | 900 | |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 本公司资金周转需要,福建冶金(或其下属子公司)同意向本公司提供借款并根据其融资成本计收利息。 | ||||||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的影响 | 关联方将闲置资金提供本公司使用并根据其融资成本计收利息,有益于本公司流动资金周转,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期公司确认福建稀土集团资金占用费10.95万元;确认福建冶金资金占用费33.17万元。 |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4月20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按持有参股公司厦门势拓御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份比例拟为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11,270万元的反担保。同时势拓御能为该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详见《厦门钨业关于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9)。
2、2023年5月1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冶金”)或其指定的实际控制企业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福建冶金或其指定的实际控制企业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不低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15%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20%。详见《厦门钨业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4)。
3、2023年12月19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长汀赤铕公司拟终止受托管理福建稀土集团长汀分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与中国稀土集团合作整合福建省内稀土资源,福建稀土集团名下的长汀中坊稀土矿已注入福建稀土集团与中国稀土集团合资新设的公司。因此,长汀赤铕公司与福建稀土集团的《委托管理协议》提前终止。详见公告《厦门钨业关于下属长汀赤铕公司拟终止受托管理福建稀土集团长汀分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05)。
4、公司对创合鑫材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管理人创合鹭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1,750万元,对基金有限合伙人厦钨鸿鑫(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98,000 万元,合计认缴 99,75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实缴出资29,4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实缴出资99,750 万元。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名称 | 受托方名称 | 托管资产情况 | 托管资产涉及金额 | 托管起始日 | 托管终止日 | 托管 收益 | 托管收益确定依据 | 托管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 关系 |
福建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长汀县赤铕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福建稀有稀土集团长汀分公司 | / | 2018.4.24 | 2024.1.25 | 0 | 长汀赤铕公司确保福建稀土集团长汀分公司的经营收益扣除福建稀土集团前期为办理长汀中坊稀土矿《采矿许可证》所缴纳采矿权价款和年度采矿权使用费以及未来为支持长汀分公司办理的各种证照、资质、年检等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剩余的经营收益由福建稀土集团作为委托管理费用支付给长汀赤铕公司。 | / | 是 | 控股股东 |
托管情况说明
目前中坊稀土矿还未实现开采,2023年托管收益为0。因与中国稀土集团合作整合福建省内稀土资源,福建稀土集团名下的长汀中坊稀土矿已注入福建稀土集团与中国稀土集团合资新设的
公司。因此,长汀赤铕公司与福建稀土集团的《委托管理协议》提前终止。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原下属子公司长汀县赤铕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提前终止该受托管理协议,不再受托管理福建省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长汀分公司及其名下的长汀中坊稀土矿,详见公告《厦门钨业关于下属长汀赤铕公司拟终止受托管理福建稀土集团长汀分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105)。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 | 4,704.00 | 2023年8月4日 | 2023年8月16日 | 2028年7月16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 | 厦门势拓御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 是 | 参股子公司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4,704.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4,704.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4,15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8,854.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79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4,704.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4,704.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
担保情况说明 | A项担保:公司为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4,704万元,该担保事项,由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厦门势拓御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有势拓御能股份比例为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厦门势拓御能科技有限公司为该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B项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化行洛坑提供融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150万元。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闲置募集资金 | 1,500,000,000.00 | 450,000,000.00 | / |
券商理财产品 | 闲置募集资金 | 49,999,000.00 | 49,999,000.00 | /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0 | 2022-12-19 | 2023-03-23 | 闲置募集资金 | 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22年第445期L款 | 否 | 保本+保底收益+浮动收益 | 1.20%-3.50% | 888,621.92 | 是 | 否 |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50,000,000.00 | 2022-12-21 | 2023-01-20 | 闲置募集资金 | 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否 | 保本+保底收益+浮动收益 | 1.50%-2.27% | 466,438.36 | 是 | 否 | / |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0 | 2022-12-27 | 2023-03-27 | 闲置募集资金 | 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 | 否 | 保本+保底收益+浮动收益 | 1.54%-3.50% | 874,999.60 | 是 | 否 | / |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0 | 2023-03-24 | 2023-06-23 | 闲置募集资金 | 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A款)2023510560323期 | 否 | 保本+保底收益+浮动收益 | 1.50%-3.31% | 811,416.67 | 是 | 否 |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0 | 2023-03-29 | 2023-07-03 | 闲置募集资金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3年第113期A款 | 否 | 保本+保底收益+浮动收益 | 1.20%-3.04% | 742,329.86 | 是 | 否 | /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0 | 2023-03-30 | 2023-07-03 | 闲置募集资金 | 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 | 否 | 保本+保底收益+浮动收益 | 1.54%-3.36% | 807,499.79 | 是 | 否 | / |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0 | 2023-07-07 | 2023-08-11 | 闲置募集资金 | 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CK2302262 | 否 | 保本+保底收益+浮动收益 | 1.485%-3.1% | 274,263.85 | 是 | 否 | / |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0 | 2023-07-07 | 2023-08-14 | 闲置募集资金 | 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A款)2023533950706期 | 否 | 保本+保底收益+浮动收益 | 1.40%-3.11% | 317,722.22 | 是 | 否 |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0 | 2023-07-13 | 2023-08-17 | 闲置募集资金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3年第257期D款 | 否 | 保本+保底收益+浮动收益 | 0.95%-2.94% | 248,241.10 | 是 | 否 | / |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2023-08-31 | 2024-02-29 | 闲置募集资金 | 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A | 否 | 保本+保底收益+浮动收益 | 1.6%-3.21% | 50,000,000.00 | 是 | 是 | / |
款)2023544930830期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0 | 2023-08-30 | 2024-02-22 | 闲置募集资金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3年第323期G款 | 否 | 保本+保底收益+浮动收益 | 1.2%-3.04% | 200,000,000.00 | 是 | 是 | / |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0 | 2023-09-01 | 2024-03-15 | 闲置募集资金 | 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CK2302347 | 否 | 保本+保底收益+浮动收益 | 1.55%-3.1% | 100,000,000.00 | 是 | 是 | / |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0 | 2023-09-04 | 2024-02-03 | 闲置募集资金 | 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A款)2023201240901期 | 否 | 保本+保底收益+浮动收益 | 1.6%-3.45% | 100,000,000.00 | 是 | 是 | / | |||
兴业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49,999,000.00 | 2023-12-26 | 2024-01-02 | 闲置募集资金 | 国债逆回购 | 否 | 保本+固定收益 | 5.29% | 49,999,000.00 | 是 | 是 | /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447,800 | 0.53 | -3,810,900 | -3,810,900 | 3,636,900 | 0.26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7,447,800 | 0.53 | -3,810,900 | -3,810,900 | 3,636,900 | 0.26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7,447,800 | 0.53 | -3,810,900 | -3,810,900 | 3,636,900 | 0.26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411,011,400 | 99.47 | 3,636,900 | 3,636,900 | 1,414,648,300 | 99.74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411,011,400 | 99.47 | 3,636,900 | 3,636,900 | 1,414,648,300 | 99.74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418,459,200 | 100 | -174,000 | -174,000 | 1,418,285,200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8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李来超先生因离职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7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0123%,回购价格为6.65元/股。2023年10月27日,公司完成激励对象李来超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4,000股的注销工作。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将调整为97名,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由7,447,800股减少至7,273,8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不变,仍为1,411,011,4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418,459,200股变更为1,418,285,200股。详见公告:《厦门钨业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0)、《厦门钨业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1)。2023年12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二次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同意为97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36,9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56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由7,273,800股减少至3,636,9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由1,411,011,400股增加至1,414,648,300股,公司股份总数不变。详见公告:《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11)。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 | 7,447,800 | 3,636,900 | -174,000 | 3,636,900 | 以限制性股票为激励方式的激励计划 | 见说明 |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 | ||||||
合计 | 7,447,800 | 3,636,900 | -174,000 | 3,636,900 | / | / |
说明:
1、2023年8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李来超先生因离职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7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2023年10月27日,公司完成激励对象李来超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4,000股的注销工作。
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12月28日,在满足解锁条件的前提下,授予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锁,解锁时间安排如下:
(1)第一次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为40%;
(2)第二次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为30%;
(3)第三次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为30%。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禁售期、解锁期和解锁条件等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和《厦门钨业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业绩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1)。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情况详见本节第一项的“股份变动情况”。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不会对股东结构及资产和负债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2,84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1,31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0 | 450,582,682 | 31.77 | 无 | 国有法人 |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0 | 121,931,674 | 8.60 | 无 | 国有法人 | |||
日本联合材料公司 | -21,276,888 | 50,720,145 | 3.58 | 无 | 境外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9,303,980 | 32,395,079 | 2.28 | 无 | 其他 | |||
上海核威投资有限公司 | 0 | 21,226,400 | 1.50 | 无 | 国有法人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 -6,305,413 | 11,884,389 | 0.84 | 无 | 其他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6,010,025 | 11,509,924 | 0.81 | 无 | 其他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二组合 | -4,593,036 | 11,000,085 | 0.78 | 无 | 其他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 7,188,667 | 7,739,067 | 0.55 | 无 | 其他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92,400 | 5,674,684 | 0.40 | 无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450,582,682 | 人民币普通股 | 450,582,682 |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121,931,674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931,674 |
日本联合材料公司 | 50,720,145 | 人民币普通股 | 50,720,14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2,395,079 | 人民币普通股 | 32,395,079 |
上海核威投资有限公司 | 21,226,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226,400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 11,884,389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84,389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11,509,924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09,924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二组合 | 11,000,085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00,085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 7,739,067 | 人民币普通股 | 7,739,06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5,674,684 | 人民币普通股 | 5,674,684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第一大股东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5,767,084 | 0.41 | 0 | 0.00 | 5,674,684 | 0.40 | 417,000 | 0.03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新增 | 0 | 0.00 | 11,509,924 | 0.81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 新增 | 0 | 0.00 | 7,739,067 | 0.5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新增 | 417,000 | 0.03 | 6,091,684 | 0.4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00 | / |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退出 | 0 | 0.00 | /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00 | / | / |
说明:上述表格中标识*的股东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不在公司前200名内,期末其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未知。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陈大崑 | 130,500 | 详见说明 | 130,500 | 详见说明 |
2 | 许德钦 | 86,100 | 详见说明 | 86,100 | 详见说明 |
3 | 张永健 | 80,400 | 详见说明 | 80,400 | 详见说明 |
4 | 祁金赋 | 80,100 | 详见说明 | 80,100 | 详见说明 |
5 | 陈焕然 | 77,700 | 详见说明 | 77,700 | 详见说明 |
6 | 范超颖 | 75,300 | 详见说明 | 75,300 | 详见说明 |
7 | 王清江 | 72,600 | 详见说明 | 72,600 | 详见说明 |
8 | 杨伟 | 71,100 | 详见说明 | 71,100 | 详见说明 |
9 | 颜海云 | 64,500 | 详见说明 | 64,500 | 详见说明 |
10 | 贺捷 | 62,100 | 详见说明 | 62,100 | 详见说明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均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员工。 |
说明: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12月28日,在满足解锁条件的前提下,授予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锁,解锁时间安排如下:
1、第一次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为40%;
2、第二次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为30%;
3、第三次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为30%。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禁售期、解锁期和解锁条件等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和《厦门钨业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业绩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1)。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郑震 |
成立日期 | 1998年4月6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对稀有金属(钨、钼等)、稀土、能源新材料的投资;金属材料,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及其压延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普通机械,干电池,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汽车零部件,工艺美术品的批发、零售;冶金技术服务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报告期内无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 |
成立日期 | / |
主要经营业务 | 国有资产管理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
其他情况说明 | /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备注:
(1)上图为报告期末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2)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计划自2023年12月25日起6个月内,通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2024年3月18日,福建冶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66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12%,累计增持金额2,610.26万元(不含手续费)。详见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三)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1厦钨MTN001 | 102101346 | 2021年7月20日 | 2021年7月22日 | 2024年7月22日 | 600,000,000.00 | 3.370 | 到期还本,分期付息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无 | 无 | 否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2厦钨MTN001 | 102280325 | 2022年2月21日 | 2022年2月23日 | 2025年2月23日 | 800,000,000.00 | 3.250 | 到期还本,分期付息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无 | 无 | 否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2厦钨MTN002 | 102280717 | 2022年4月6日 | 2022年4月8日 | 2025年4月8日 | 800,000,000.00 | 3.270 | 到期还本,分期付息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无 | 无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科创票据) | 已按期还本付息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科创票据) | 已按期还本付息 |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 不适用 | 荀雅梅 | 010-66592749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0.00 | 无 | 无 | 是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 800,000,000.00 | 800,000,000.00 | 0.00 | 无 | 无 | 是 |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800,000,000.00 | 800,000,000.00 | 0.00 | 无 | 无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募集资金于2022年已使用完毕。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 1,400,051,933.80 | 1,235,773,925.91 | 13.29 | 公司钨钼业务利润大幅增加 |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流动比率 | 1.84 | 1.45 | 26.90 | 本期优化融资结构,偿还部分短期借款,且因采购减少,应付款减少,流动负债大幅减少 |
速动比率 | 1.16 | 0.89 | 30.34 | 本期优化融资结构,偿还部分短期借款,且因采购减少,应付款减少,流动负债大幅减少 |
资产负债率(%) | 51.44 | 59.66 | 减少8.22个百分点 | 公司本期实现大额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净额,收回成都同基置业的股权和垫付资金,加上个别子公司引入外部股权投资,实现较好的现金流入,在满足投资和分红需求的情况下,偿还有息负债,实现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23 | 0.18 | 27.78 | 本期实现的EBITDA同比增加,同时负债减少,EBITDA全部债务比同比大幅增长 |
利息保障倍数 | 5.96 | 5.57 | 7.00 | 盈利能力增强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8.12 | 0.04 | 20,200.00 | 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净额本期大幅增加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7.97 | 7.47 | 6.69 | 盈利能力增强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 | 不适用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 | 不适用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致同审字(2024)第351A011266号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钨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厦门钨业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厦门钨业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1;附注五、4。
1、事项描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钨业公司应收账款余额656,554.36万元,坏账准备金额36,492.82万元,账面价值620,061.54万元。
除已单项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外,厦门钨业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减值时涉及重大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及评价管理层评估和确定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检查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模型,评估重大假设和关键参数的合理性以及信用风险组合划分方法的恰当性;
(3)选取样本,通过对客户背景、信用历史、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的调查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等因素,评估管理层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判断的合理性;
(4)复核管理层利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准确性;
(5)选取样本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检查期后收款。
(二)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8;附注五、48。
1、事项描述
厦门钨业公司主营业务为钨钼等有色金属制品、稀土、电池材料等工业产品销售,以及房地产及配套管理。2023年度,厦门钨业公司营业收入为3,939,790.60万元。由于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厦门钨业公司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及评价了公司与收入确认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识别与产品的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发票、出库单、物流单据、客户签收记录、客户供应链系统的交易数据以及海关报关单据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政策 ;
(4)执行了分析性程序,包括:报告期内各月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毛利率分析,判断变动趋势的合理性;
(5)向报告期内重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函证发生的销售金额及往来款项余额;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估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四、其他信息
厦门钨业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厦门钨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厦门钨业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厦门钨业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厦门钨业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厦门钨业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厦门钨业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
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厦门钨业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厦门钨业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附注七、1 | 2,851,087,849.06 | 2,171,831,871.3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附注七、2 | 504,162,210.94 | 450,225,555.56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附注七、4 | 242,417,105.24 | 52,721,352.61 |
应收账款 | 附注七、5 | 6,200,615,374.66 | 7,455,051,766.27 |
应收款项融资 | 附注七、7 | 1,301,251,053.60 | 2,002,463,174.87 |
预付款项 | 附注七、8 | 334,120,538.92 | 504,485,763.9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附注七、9 | 186,204,283.62 | 1,098,214,624.6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附注七、10 | 7,418,938,646.84 | 8,707,192,887.12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附注七、11 | 734,205,472.6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附注七、13 | 296,245,665.18 | 110,752,563.17 |
流动资产合计 | 20,069,248,200.71 | 22,552,939,559.5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附注七、16 | 40,059,288.00 | 40,059,288.00 |
长期股权投资 | 附注七、17 | 3,300,212,780.02 | 2,831,483,389.9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附注七、18 | 31,937,548.10 | 31,782,548.1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附注七、19 | 496,742.97 | 630,365.76 |
投资性房地产 | 附注七、20 | 57,845,872.22 | 311,415,778.56 |
固定资产 | 附注七、21 | 10,138,176,901.02 | 9,977,990,677.91 |
在建工程 | 附注七、22 | 2,664,792,595.56 | 1,280,815,261.5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附注七、23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附注七、25 | 104,519,959.35 | 64,061,881.32 |
无形资产 | 附注七、26 | 1,655,831,311.94 | 1,571,545,081.58 |
开发支出 | 0.00 | ||
商誉 | 附注七、27 | 13,919,625.06 | 17,404,465.56 |
长期待摊费用 | 附注七、28 | 123,825,231.88 | 146,996,193.8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附注七、29 | 838,526,955.49 | 791,853,842.2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附注七、30 | 233,127,350.93 | 191,780,129.1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203,272,162.54 | 17,257,818,903.61 | |
资产总计 | 39,272,520,363.25 | 39,810,758,463.18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附注七、32 | 2,165,595,042.98 | 4,224,235,431.6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附注七、35 | 1,892,007,962.42 | 3,492,113,872.03 |
应付账款 | 附注七、36 | 3,674,311,085.06 | 3,448,743,837.24 |
预收款项 | 0.00 | ||
合同负债 | 附注七、38 | 696,773,967.53 | 546,384,688.4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附注七、39 | 143,272,730.60 | 165,769,141.53 |
应交税费 | 附注七、40 | 223,123,905.97 | 298,813,830.23 |
其他应付款 | 附注七、41 | 757,949,474.90 | 1,146,791,791.94 |
其中:应付利息 | 0.00 | ||
应付股利 | 236,165,413.68 | 236,165,413.68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附注七、42 | 34,992,863.3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附注七、43 | 1,173,131,376.63 | 1,259,521,521.80 |
其他流动负债 | 附注七、44 | 137,403,584.37 | 1,002,787,333.23 |
流动负债合计 | 10,898,561,993.84 | 15,585,161,448.1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附注七、45 | 7,026,588,765.25 | 5,326,884,364.47 |
应付债券 | 附注七、46 | 1,638,572,226.00 | 2,244,060,474.87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附注七、47 | 93,195,781.01 | 53,712,774.29 |
长期应付款 | 附注七、48 | 112,170,792.70 | 121,712,810.7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附注七、49 | 28,918,038.58 | 34,538,193.67 |
预计负债 | 附注七、50 | 4,869,568.70 | 4,851,701.88 |
递延收益 | 附注七、51 | 330,611,147.71 | 321,670,247.6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附注七、29 | 67,840,004.70 | 58,131,611.4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302,766,324.65 | 8,165,562,179.01 | |
负债合计 | 20,201,328,318.49 | 23,750,723,627.1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附注七、53 | 1,418,285,200.00 | 1,418,459,2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附注七、55 | 3,312,938,634.82 | 3,277,406,312.52 |
减:库存股 | 附注七、56 | 19,433,169.00 | 50,098,868.00 |
其他综合收益 | 附注七、57 | 17,351,550.38 | -2,538,947.05 |
专项储备 | 附注七、58 | 144,148,337.49 | 123,152,423.24 |
盈余公积 | 附注七、59 | 582,978,758.31 | 534,043,080.1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附注七、60 | 5,755,535,909.13 | 4,690,078,951.0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211,805,221.13 | 9,990,502,151.89 | |
少数股东权益 | 7,859,386,823.63 | 6,069,532,684.1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071,192,044.76 | 16,060,034,836.0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9,272,520,363.25 | 39,810,758,463.18 |
公司负责人:黄长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炳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浩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88,143,088.64 | 770,758,932.6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附注十九、1 | 463,297,021.95 | 360,365,657.10 |
应收款项融资 | 2,859,417.16 | 1,505,727.27 | |
预付款项 | 57,918,462.16 | 20,767,583.48 | |
其他应收款 | 附注十九、2 | 5,736,608,964.87 | 5,780,649,718.7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51,628,595.54 | 351,628,595.54 | |
存货 | 151,777,263.13 | 209,511,462.3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02,061.54 | ||
流动资产合计 | 6,901,806,279.45 | 7,143,559,081.6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附注十九、3 | 11,860,303,731.42 | 11,521,126,446.7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4,999,200.00 | 24,499,2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232,314,605.15 | 236,432,832.86 | |
在建工程 | 4,232,614.22 | 3,074,880.1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0,335,803.92 | 16,537,660.12 | |
无形资产 | 54,535,666.90 | 47,663,962.6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42,311.42 | 885,012.1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1,748,643.89 | 73,843,035.5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153,148.13 | 8,318,053.3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266,165,725.05 | 11,932,381,083.50 | |
资产总计 | 19,167,972,004.50 | 19,075,940,165.1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39,926,109.59 | 1,785,683,336.56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3,723,880.43 | 675,500,000.00 | |
应付账款 | 308,429,589.41 | 171,879,554.6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8,882,488.26 | 2,815,451.04 | |
应付职工薪酬 | 30,280,004.73 | 37,815,863.64 | |
应交税费 | 7,064,663.35 | 15,211,000.88 | |
其他应付款 | 3,291,053,742.87 | 2,954,209,629.7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7,544,649.56 | 504,355,978.85 | |
其他流动负债 | 6,372,723.49 | 804,817,431.93 | |
流动负债合计 | 6,303,277,851.69 | 6,952,288,247.2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319,160,000.00 | 3,035,311,116.85 | |
应付债券 | 1,638,572,226.00 | 2,244,060,474.87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859,008.90 | 10,336,822.81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288,885.33 | 9,645,046.8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50,370.59 | 2,150,045.1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968,430,490.82 | 5,301,503,506.49 | |
负债合计 | 12,271,708,342.51 | 12,253,791,753.7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18,285,200.00 | 1,418,459,2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461,521,528.33 | 3,441,603,971.26 | |
减:库存股 | 19,433,169.00 | 50,098,868.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14,304,294.06 | 8,933,871.23 | |
专项储备 | 22,875,783.14 | 18,586,713.24 | |
盈余公积 | 582,978,758.31 | 534,043,080.11 | |
未分配利润 | 1,415,731,267.15 | 1,450,620,443.5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896,263,661.99 | 6,822,148,411.3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9,167,972,004.50 | 19,075,940,165.11 |
公司负责人:黄长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炳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浩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附注七、61 | 39,397,905,990.66 | 48,222,787,044.91 |
其中:营业收入 | 附注七、61 | 39,397,905,990.66 | 48,222,787,044.9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6,593,852,425.85 | 45,329,385,703.28 | |
其中:营业成本 | 附注七、61 | 32,888,087,042.56 | 41,658,772,689.3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附注七、62 | 250,557,587.37 | 249,119,649.18 |
销售费用 | 附注七、63 | 369,292,837.03 | 339,400,435.28 |
管理费用 | 附注七、64 | 968,061,898.29 | 889,848,255.45 |
研发费用 | 附注七、65 | 1,608,570,821.99 | 1,728,939,408.23 |
财务费用 | 附注七、66 | 509,282,238.61 | 463,305,265.77 |
其中:利息费用 | 580,816,316.98 | 552,172,549.03 | |
利息收入 | 48,235,221.00 | 26,239,855.89 | |
加:其他收益 | 附注七、67 | 338,898,483.65 | 308,659,977.7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68 | 94,826,132.61 | -29,356,897.4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0,407,227.86 | -61,405,934.5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29,588.15 | -271,875.8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1,564,434.82 | -119,685,808.7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68,431,519.74 | -464,776,879.6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1,803.30 | 640,110.3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935,132,487.60 | 2,588,609,968.14 | |
加:营业外收入 | 12,633,986.70 | 17,815,968.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30,715,404.63 | 34,836,381.14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917,051,069.67 | 2,571,589,555.00 | |
减:所得税费用 | 399,608,871.19 | 388,893,185.66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17,442,198.48 | 2,182,696,369.3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17,442,198.48 | 2,182,696,369.3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01,699,946.56 | 1,446,186,670.2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5,742,251.92 | 736,509,699.1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附注七、57 | 24,767,713.24 | 37,997,544.48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890,497.43 | 36,373,265.69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9,890,497.43 | 36,373,265.69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375,817.05 | 16,793,617.78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555,005.24 | 508,089.07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2,959,675.14 | 19,071,558.84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877,215.81 | 1,624,278.79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542,209,911.72 | 2,220,693,913.8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21,590,443.99 | 1,482,559,935.9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20,619,467.73 | 738,133,977.8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351 | 1.028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351 | 1.028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黄长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炳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浩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附注十九、4 | 3,073,681,035.00 | 3,658,699,591.50 |
减:营业成本 | 附注十九、4 | 2,811,810,169.39 | 3,223,139,204.39 |
税金及附加 | 8,691,997.09 | 6,526,980.69 | |
销售费用 | 6,912,158.08 | 10,100,857.30 | |
管理费用 | 148,016,384.64 | 160,605,714.74 | |
研发费用 | 126,732,755.46 | 172,555,562.41 | |
财务费用 | 264,467,845.99 | 231,378,166.80 | |
其中:利息费用 | 355,165,695.53 | 325,330,173.64 | |
利息收入 | 95,706,604.39 | 81,970,281.33 | |
加:其他收益 | 32,924,946.11 | 22,374,716.6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十九、5 | 757,160,809.47 | 571,129,758.3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6,515,585.09 | -12,378,078.4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564,638.76 | -5,240,336.3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63,556.6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6,474.88 | 39,958.2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91,673,759.45 | 442,697,202.19 | |
加:营业外收入 | 78,613.21 | 235,588.60 | |
减:营业外支出 | 899,921.67 | 7,546,445.7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90,852,450.99 | 435,386,345.02 | |
减:所得税费用 | 1,495,669.02 | 858,879.0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9,356,781.97 | 434,527,465.9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9,356,781.97 | 434,527,465.9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370,422.83 | 16,979,401.12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370,422.83 | 16,979,401.12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375,817.05 | 16,793,617.78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394.22 | 185,783.34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94,727,204.80 | 451,506,867.0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黄长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炳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4,237,030,610.70 | 34,001,567,821.3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0,936,676.13 | 615,145,285.4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556,117,101.16 | 658,562,959.3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894,084,387.99 | 35,275,276,066.1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5,819,345,722.06 | 31,105,916,088.9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677,143,505.84 | 2,397,897,675.3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13,218,364.33 | 1,376,042,727.4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698,596,866.32 | 755,850,681.9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608,304,458.55 | 35,635,707,173.7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85,779,929.44 | -360,431,107.5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43,842,250.92 | 817,498,66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3,987,421.57 | 73,131,773.7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303,330.65 | 17,572,046.7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9,467,796.37 | 979,806.81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01,600,799.51 | 909,182,287.3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03,804,546.38 | 1,732,679,729.3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883,546,956.15 | 1,122,002,941.58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87,351,502.53 | 2,854,682,670.9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85,750,703.02 | -1,945,500,383.5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38,633,000.00 | 1,229,881,129.96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38,633,000.00 | 1,229,881,129.96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963,095,576.62 | 11,337,585,816.9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1,359,050,106.74 | 2,313,803,268.1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660,778,683.36 | 14,881,270,215.0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978,941,191.54 | 9,049,055,882.2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10,128,791.71 | 983,794,806.6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362,719,488.32 | 235,905,756.8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2,412,204,879.04 | 1,961,317,640.1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701,274,862.29 | 11,994,168,329.0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0,496,178.93 | 2,887,101,886.0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0,969,694.65 | 37,666,041.1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80,502,742.14 | 618,836,436.0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57,348,119.11 | 1,538,511,683.0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37,850,861.25 | 2,157,348,119.11 |
公司负责人:黄长庚主管 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炳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浩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172,631,847.22 | 3,674,349,115.9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48,761.07 | 2,439,569.8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2,541,034.95 | 355,941,482.5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36,521,643.24 | 4,032,730,168.3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859,718,564.99 | 3,876,336,781.2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7,905,947.74 | 193,938,453.6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6,870,546.77 | 24,094,280.7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5,745,130.84 | 164,791,407.2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90,240,190.34 | 4,259,160,922.8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6,281,452.90 | -226,430,754.4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 | 87,938,122.5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75,118,512.82 | 645,959,058.2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43,982.35 | 8,655,872.0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86,931,114.55 | 122,296,578.26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72,793,609.72 | 864,849,631.1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7,686,168.13 | 33,313,199.4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94,790,400.00 | 3,464,547,948.25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2,476,568.13 | 3,497,861,147.6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0,317,041.59 | -2,633,011,516.5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806,260,000.00 | 6,979,4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23,489,719.61 | 2,030,702,515.4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29,749,719.61 | 9,010,102,515.4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729,500,000.00 | 4,667,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47,151,809.32 | 660,609,121.0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18,722,180.20 | 977,745,163.3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595,373,989.52 | 6,305,854,284.4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5,624,269.91 | 2,704,248,231.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590,068.58 | 1,193,591.3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2,615,844.00 | -154,000,448.6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70,758,932.64 | 924,759,381.3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8,143,088.64 | 770,758,932.64 |
公司负责人:黄长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炳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浩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18,459,200.00 | 3,277,406,312.52 | 50,098,868.00 | -2,538,947.05 | 123,152,423.24 | 534,043,080.11 | 4,690,078,951.07 | 9,990,502,151.89 | 6,069,532,684.17 | 16,060,034,836.0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18,459,200.00 | 3,277,406,312.52 | 50,098,868.00 | -2,538,947.05 | 123,152,423.24 | 534,043,080.11 | 4,690,078,951.07 | 9,990,502,151.89 | 6,069,532,684.17 | 16,060,034,836.0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4,000.00 | 35,532,322.30 | -30,665,699.00 | 19,890,497.43 | 20,995,914.25 | 48,935,678.20 | 1,065,456,958.06 | 1,221,303,069.24 | 1,789,854,139.46 | 3,011,157,208.7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890,497.43 | 1,601,699,946.56 | 1,621,590,443.99 | 920,619,467.73 | 2,542,209,911.7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4,000.00 | 34,346,353.56 | -28,106,529.00 | 62,278,882.56 | 1,322,093,891.07 | 1,384,372,773.63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4,000.00 | -983,100.00 | -1,157,100.00 | 1,338,829,000.00 | 1,338,829,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594,344.63 | -26,949,429.00 | 45,543,773.63 | 45,543,773.63 | |||||||||||
4.其他 | 16,735,108.93 | 16,735,108.93 | -16,735,108.93 | ||||||||||||
(三)利润分配 | -2,559,170.00 | 48,935,678.20 | -545,396,398.20 | -493,901,550 | -364,208,791.34 | -858,110,341.3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8,935,678.20 | -48,935,678.2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559,170.00 | -496,460,720.00 | -493,901,550 | -364,208,791.34 | -858,110,341.34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0,995,914.25 | 20,995,914.25 | 3,775,232.02 | 24,771,146.27 | |||||||||||
1.本期提取 | 123,828,898.26 | 123,828,898.26 | 46,498,089.25 | 170,326,987.51 | |||||||||||
2.本期使用 | -102,832,984.01 | -102,832,984.01 | -42,722,857.23 | -145,555,841.24 | |||||||||||
(六)其他 | 1,185,968.74 | 9,153,409.70 | 10,339,378.44 | -92,425,660.02 | -82,086,281.58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18,285,200.00 | 3,312,938,634.82 | 19,433,169.00 | 17,351,550.38 | 144,148,337.49 | 582,978,758.31 | 5,755,535,909.13 | 11,211,805,221.13 | 7,859,386,823.63 | 19,071,192,044.76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18,459,200.00 | 3,370,360,116.82 | 90,118,380.00 | -38,912,212.74 | 111,479,923.68 | 490,590,333.52 | 3,699,085,779.68 | 8,960,944,760.96 | 3,767,331,287.47 | 12,728,276,048.43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 | 0.00 | |||||
前期差错更正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 | 0.0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0.00 | 369,235,037.24 | 0.00 | 0.00 | 0.00 | 0.00 | -42,941,360.26 | 326,293,676.98 | 0 | 326,293,676.98 | |||||
其他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 | 0.00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18,459,200.00 | 3,739,595,154.06 | 90,118,380.00 | -38,912,212.74 | 111,479,923.68 | 490,590,333.52 | 3,656,144,419.42 | 9,287,238,437.94 | 3,767,331,287.47 | 13,054,569,725.4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0.00 | -462,188,841.540 | -40,019,512.00 | 36,373,265.69 | 11,672,499.56 | 43,452,746.59 | 1,033,934,531.65 | 703,263,713.95 | 2,302,201,396.70 | 3,005,465,110.6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0.00 | 0.00 | 0.00 | 36,373,265.69 | 0.00 | 0.00 | 1,446,186,670.24 | 1,482,559,935.93 | 738,133,977.89 | 2,220,693,913.82 | |||||
(二)所有者投入 | 0.00 | -524,893,520.510 | -36,792,132.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88,101,388.51 | 1,797,343,648.63 | 1,309,242,260.12 |
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228,148,131.22 | 1,228,148,131.2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0.00 | 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0.00 | 44,301,996.90 | -36,792,132.00 | 0.00 | 0.00 | 0.00 | 0.00 | 81,094,128.90 | 0.00 | 81,094,128.90 | |||||
4.其他 | 0.00 | -569,195,517.41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569,195,517.41 | 569,195,517.41 | 0.00 | |||||
(三)利润分配 | 0.00 | 0.00 | -3,227,380.00 | 0.00 | 0.00 | 43,452,746.59 | -412,252,138.59 | -365,572,012.00 | -235,905,756.84 | -601,477,768.8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3,452,746.59 | -43,452,746.59 | 0.00 | 0.00 | 0.00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0.00 | 0.00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0.00 | 0.00 | -3,227,380.00 | 0.00 | 0.00 | 0.00 | -368,799,392.00 | -365,572,012.00 | -235,905,756.84 | -601,477,768.84 | |||||
4.其他 | 0.00 | 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0.00 | 0.00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0.00 | 0.00 | 0.00 | 0.00 | 11,672,499.56 | 0.00 | 0.00 | 11,672,499.56 | 2,629,527.02 | 14,302,026.58 | |||||
1.本期提取 | 0.00 | 0.00 | 0.00 | 0.00 | 99,402,201.49 | 0.00 | 0.00 | 99,402,201.49 | 16,443,604.96 | 115,845,806.45 | |||||
2.本期使用 | 0.00 | 0.00 | 0.00 | 0.00 | -87,729,701.93 | 0.00 | 0.00 | -87,729,701.93 | -13,814,077.94 | -101,543,779.87 | |||||
(六)其他 | 0.00 | 62,704,678.97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62,704,678.97 | 0.00 | 62,704,678.97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18,459,200.00 | 3,277,406,312.52 | 50,098,868.00 | -2,538,947.05 | 123,152,423.24 | 534,043,080.11 | 4,690,078,951.07 | 9,990,502,151.89 | 6,069,532,684.17 | 16,060,034,836.06 | |||||
公司负责人:黄长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炳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浩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18,459,200.00 | 3,441,603,971.26 | 50,098,868.00 | 8,933,871.23 | 18,586,713.24 | 534,043,080.11 | 1,450,620,443.55 | 6,822,148,411.3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18,459,200.00 | 3,441,603,971.26 | 50,098,868.00 | 8,933,871.23 | 18,586,713.24 | 534,043,080.11 | 1,450,620,443.55 | 6,822,148,411.3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4,000.00 | 19,917,557.07 | -30,665,699.00 | 5,370,422.83 | 4,289,069.90 | 48,935,678.20 | -34,889,176.40 | 74,115,250.6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370,422.83 | 489,356,781.97 | 494,727,204.8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4,000.00 | 17,611,244.63 | -28,106,529.00 | 45,543,773.6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4,000.00 | -983,100.00 | -1,157,100.00 | 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0.00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594,344.63 | -26,949,429.00 | 45,543,773.63 | ||||||||
4.其他 | 0.00 | ||||||||||
(三)利润分配 | -2,559,170.00 | 48,935,678.20 | -545,396,398.20 | -493,901,55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8,935,678.20 | -48,935,678.20 | 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559,170.00 | -496,460,720.00 | -493,901,55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289,069.90 | 4,289,069.90 | |||||||||
1.本期提取 | 8,977,017.02 | 8,977,017.02 | |||||||||
2.本期使用 | -4,687,947.12 | -4,687,947.12 | |||||||||
(六)其他 | 2,306,312.44 | 21,150,439.83 | 23,456,752.2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18,285,200.00 | 3,461,521,528.33 | 19,433,169.00 | 14,304,294.06 | 22,875,783.14 | 582,978,758.31 | 1,415,731,267.15 | 6,896,263,661.99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18,459,200.00 | 3,008,303,618.41 | 90,118,380.00 | -8,045,529.89 | 17,288,722.28 | 490,590,333.52 | 1,428,345,116.21 | 6,264,823,080.5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18,459,200.00 | 3,008,303,618.41 | 90,118,380.00 | -8,045,529.89 | 17,288,722.28 | 490,590,333.52 | 1,428,345,116.21 | 6,264,823,080.5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0.00 | 433,300,352.85 | -40,019,512.00 | 16,979,401.12 | 1,297,990.96 | 43,452,746.59 | 22,275,327.34 | 557,325,330.8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0.00 | 0.00 | 0.00 | 16,979,401.12 | 0.00 | 0.00 | 434,527,465.93 | 451,506,867.0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0.00 | 44,301,996.90 | -36,792,132.00 | 0.00 | 0.00 | 0.00 | 0.00 | 81,094,128.9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0.00 | 0.00 | -36,792,132.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6,792,132.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0.00 | 44,301,996.9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4,301,996.9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0.00 | 0.00 | -3,227,380.00 | 0.00 | 0.00 | 43,452,746.59 | -412,252,138.59 | -365,572,012.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3,452,746.59 | -43,452,746.59 | 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0.00 | 0.00 | -3,227,380.00 | 0.00 | 0.00 | 0.00 | -368,799,392.00 | -365,572,012.00 | |||
3.其他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0.00 | 0.00 | 0.00 | 0.00 | 1,297,990.96 | 0.00 | 0.00 | 1,297,990.96 | |||
1.本期提取 | 0.00 | 0.00 | 0.00 | 0.00 | 9,336,877.50 | 0.00 | 0.00 | 9,336,877.50 | |||
2.本期使用 | 0.00 | 0.00 | 0.00 | 0.00 | -8,038,886.54 | 0.00 | 0.00 | -8,038,886.54 | |||
(六)其他 | 0.00 | 388,998,355.9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88,998,355.95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18,459,200.00 | 3,441,603,971.26 | 50,098,868.00 | 8,933,871.23 | 18,586,713.24 | 534,043,080.11 | 1,450,620,443.55 | 6,822,148,411.39 |
公司负责人:黄长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炳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浩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于1997年12月22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1997]48号文批准,由福建省冶金工业总公司(现变更为: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后变更为:五矿龙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本东京钨株式会社(现变更为: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韩国大韩重石株式会社、福建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和厦门市宝利铭贸易有限公司等六家国内外企业,在对福建省厦门钨品厂进行整体改制的基础上,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18,716万元人民币,设立时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福建省冶金工业总公司 | 95,000,000.00 | 50.76 |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56,000,000.00 | 29.92 |
日本东京钨株式会社 | 28,000,000.00 | 14.96 |
韩国大韩重石株式会社 | 2,550,000.00 | 1.36 |
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 | 1,870,000.00 | 1.00 |
福建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 1,870,000.00 | 1.00 |
厦门市宝利铭贸易有限公司 | 1,870,000.00 | 1.00 |
合计 | 187,160,000.00 | 100.00 |
1999年6月,公司股东韩国大韩重石株式会社因破产而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55万股全部转让。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1999)15号文批复及公司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上述股份由福建省冶金工业总公司、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日本东京钨株式会社三个股东分别购买,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变更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福建省冶金工业总公司 | 96,354,688.00 | 51.48 |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56,796,875.00 | 30.35 |
日本东京钨株式会社 | 28,398,437.00 | 15.17 |
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 | 1,870,000.00 | 1.00 |
福建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 1,870,000.00 | 1.00 |
厦门市宝利铭贸易有限公司 | 1,870,000.00 | 1.00 |
合计 | 187,160,000.00 | 100.00 |
2000年4月,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增强公司经营的清晰性,增强企业竞争力,根据公司199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分立的决议,并经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局闽国工[2000]027号文及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2000]7号文批复,公司以199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依照产品系列,以派生分立方式分立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存续公司,即本公司)和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公司),将钨钼丝生产企业及相关部分资产分立组建新的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资产留存本公司继续经营;本公司主要经营仲钨酸铵、氧化钨、钨粉、碳化钨粉、硬质合金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兼营房地产业务,新设公司主要经营钨、钼丝系列电光源材料;各股东在分立后的两个公司中的股份比例不变,分立后,本公司注册资本9,000万元,新设公司注册资本9,716万元,分别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和设立登记手续。分立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46,332,000.00 | 51.48 |
五矿龙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7,315,000.00 | 30.35 |
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 | 13,653,000.00 | 15.17 |
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 | 900,000.00 | 1.00 |
福建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 900,000.00 | 1.00 |
厦门市宝利铭贸易有限公司 | 900,000.00 | 1.00 |
合计 | 90,000,000.00 | 100.00 |
2002年5月21日,五矿龙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46,332,000.00 | 51.48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27,315,000.00 | 30.35 |
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 | 13,653,000.00 | 15.17 |
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 | 900,000.00 | 1.00 |
福建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 900,000.00 | 1.00 |
厦门市宝利铭贸易有限公司 | 900,000.00 | 1.00 |
合计 | 90,000,000.00 | 100.00 |
2002年9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2)109号文《关于核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发行3,0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2年11月7日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12,000万元,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46,332,000.00 | 38.61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27,315,000.00 | 22.76 |
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 | 13,653,000.00 | 11.38 |
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 | 900,000.00 | 0.75 |
福建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 900,000.00 | 0.75 |
厦门市宝利铭贸易有限公司 | 900,000.00 | 0.75 |
社会流通股股东 | 30,000,000.00 | 25.00 |
合计 | 120,000,000.00 | 100.00 |
2003年12月8日,厦门市宝利铭贸易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47,232,000.00 | 39.36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27,315,000.00 | 22.76 |
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 | 13,653,000.00 | 11.38 |
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 | 900,000.00 | 0.75 |
福建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 900,000.00 | 0.75 |
社会流通股股东 | 30,000,000.00 | 25.00 |
合计 | 120,000,000.00 | 100.00 |
2004年4月12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裁定福建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90万股权于2004年3月16日被拍卖给了杭州锦园丝绸有限公司。拍卖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47,232,000.00 | 39.36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27,315,000.00 | 22.76 |
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 | 13,653,000.00 | 11.38 |
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 | 900,000.00 | 0.75 |
杭州锦园丝绸有限公司 | 900,000.00 | 0.75 |
社会流通股股东 | 30,000,000.00 | 25.00 |
合计 | 120,000,000.00 | 100.00 |
2004年6月,根据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以2003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8股,送转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94,464,000.00 | 39.36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54,630,000.00 | 22.76 |
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 | 27,306,000.00 | 11.38 |
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 | 1,800,000.00 | 0.75 |
杭州锦园丝绸有限公司 | 1,800,000.00 | 0.75 |
社会流通股股东 | 60,000,000.00 | 25.00 |
合计 | 240,000,000.00 | 100.00 |
2006年3月,经公司相关股东会议批准,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每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9股股份,流通股股东获付的股份总数为17,400,000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85,332,480.00 | 35.5552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49,349,100.00 | 20.5621 |
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 | 24,666,420.00 | 10.2777 |
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 | 1,626,000.00 | 0.6775 |
杭州锦园丝绸有限公司 | 1,626,000.00 | 0.6775 |
社会流通股股东 | 77,400,000.00 | 32.2500 |
合计 | 240,000,000.00 | 100.00 |
2006年4月,根据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6股,本公司股本变更为48,000万元。
2007年1月31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以14.31元/股向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机构定向增发4,460万A股,公司股本变更为52,460万元。
2008年6月,根据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52,4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共转增15,738万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68,198万股。
2012年8月24日,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无偿划转协议》,无偿将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229,176,9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3.60%的股份划转给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完成股权过户手续。2014年12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031号)核准,公司以19.98元/股向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机构定向增发15,000万A股,公司股本变更为83,198万元。2015年4月,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831,9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转增249,594,00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81,574,000股,注册资本增至1,081,574,000元。2017年6月,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7年7月,公司向91名激励对象授予505.47万股限制性股票,实施该股权激励计划后,公司总股本为1,086,628,700股,注册资本增至1,086,628,700元。
2017年12月,公司向符合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授予53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实施该股权激励计划后,公司总股本为1,087,158,700股,注册资本增至1,087,158,700元。
2018年4月,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资本公积金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413,306,310股,注册资本增至1,413,306,310元。
2019年10月,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后,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为1,406,046,200.00元。
2020年12月,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年12月,公司向符合条件的99名激励对象授予1,24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2021年1月完成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418,516,200.00股,注册资本增至1,418,516,200.00元。
2021年6月,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7,0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418,459,200.0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418,459,200.00元。
2023年10月,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4,0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418,285,20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418,285,200元。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155013367M,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法定代表人:黄长庚。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主要从事钨、稀土投资;钨及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钨合金、钨深加工产品和稀有稀土金属深加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粉末、硬质合金、精密刀具、钨钼丝材、能源新材料和稀有稀土金属的制造技术、分析检测以及科技成果的工程化转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企业管理及社会经济咨询等。公司主要产品品种有:仲钨酸铵、氧化钨、钨粉、碳化钨粉、硬质合金、精密刀具、钨钼丝系列电光源材料、新能源材料等。本公司现有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宁化行洛坑钨矿有限公司、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佳鹭(香港)有限公司、麻栗坡海隅钨业有限公司、九江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厦门欧斯拓科技有限公司、屏南县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厦门创云精智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百斯图工具制造有限公司、福建贝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钨投资有限公司、厦门鸣鹤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谦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鑫鹭钨业有限公司、湖南厦钨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博白县巨典矿业有限公司、韩国厦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厦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29家一级子公司,公司内部设置财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战略发展中心、运营管理中心、矿山事业部、监察室、审计部、董秘办、IT中心、技术中心、办公室、法务部、海沧分公司等职能部门。
公司控股股东为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为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系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批准。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五、21、附注五、26和附注五、34。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的预算大于2亿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总资产占公司期末合并总资产的10%以上或利润总额占公司当期合并利润总额的10%以上 |
重要的投资活动项目 | 单项投资活动占公司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1亿元 |
重要的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 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占公司期末合并归母净资产的5%,且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收益占公司当期合并利润总额5%以上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5)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的,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的计量以及有关处置股权损益的核算比照前述“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分别进行如下处理: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者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由于财务报表折算而产生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但是,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2)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3)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十一、公允价值计量。
(4)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租赁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1)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
?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款项
?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其他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开发产品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上述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保险合同产生的权利。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在特定情况下,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等。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投资,对于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部分停止权益法核算,保留的部分(未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则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当本公司因出售丧失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重大影响时,停止使用权益法。
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①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
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
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长期资产减值。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长期资产减值。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3%、5%或10% | 4.85%-2.2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4 | 3%、5%或10% | 19.40%-6.79%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5%或10% | 19.40%-9.00% |
模具 | 年限平均法 | 2-5 | 3%、5%或10% | 48.50%-18.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2 | 3%、5%或10% | 19.40%-4.32% |
境外土地 | - | - | - |
说明:本公司拥有所有权的境外土地,不计提折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长期资产减值。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采矿权、尾矿使用权、专有技术、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受益年限 | 直线摊销法 |
专利权 | 受益年限 | 直线摊销法 |
采矿权 | 受益年限 | 直线摊销法 |
非专利技术 | 受益年限 | 直线摊销法 |
软件 | 受益年限 | 直线摊销法 |
其他 | 受益年限 | 直线摊销法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长期资产减值。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
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
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除此之外,本公司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
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期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借款费用。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贴息冲减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长期资产减值。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
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本公司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将下列资产类型中满足短期租赁条件的项目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4万元的租赁。
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
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变更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安全生产费用
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财资[2022]136号文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回购股份
本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所有者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3、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中,本公司授予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被激励对象先认购股票,如果后续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向职工发行的限制
性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的,在授予日,本公司根据收到的职工缴纳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库存股和其他应付款。
4、维修基金
根据开发项目所在地的有关规定,维修基金在开发产品销售(预售)时,向购房人收取或由公司计提计入有关开发产品的开发成本,按规定将收取的维修基金交付给土地与房屋管理部门时,减少代收或计提的维修基金。
5、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等 | 11,988,400.88 |
其他说明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79,865,441.40 | 11,988,400.88 | 791,853,842.2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6,143,210.57 | 11,988,400.88 | 58,131,611.45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 | 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9%、15%、16.5%、20%、25%、29.74%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2% |
土地增值税 | 增值额 | 按增值额适用的超率累进税率 |
资源税 | 应纳税销售额 | 钨矿6.5%、稀土20% |
其他说明:增值税简易征收率3%、5%。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 15% |
厦门朋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 25% |
台北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 20% |
金鹭硬质合金(泰国)有限公司 | 20% |
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25% |
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5% |
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 | 15% |
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25% |
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 | 15% |
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 15% |
宁化行洛坑钨矿有限公司 | 25% |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福建源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 |
佳鹭(香港)有限公司 | 16.50% |
麻栗坡海隅钨业有限公司 | 25% |
九江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 15% |
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25% |
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 15% |
德国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 15% |
厦门欧斯拓科技有限公司 | 25% |
福建省长汀卓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屏南县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25% |
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25% |
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25%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境内子公司 | 25% |
厦门厦钨新能源欧洲有限公司 | 15% |
厦门创云精智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15% |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 15% |
百斯图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 15% |
福建贝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5% |
厦门厦钨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25% |
厦门鸣鹤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25% |
厦门谦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5% |
日本金鹭硬质合金株式会社 | 29.74% |
厦门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 15% |
广东友鹭工具有限公司 | 25% |
新疆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 25% |
福建鑫鹭钨业有限公司 | 25% |
巴西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 20% |
湖南厦钨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25% |
韩国厦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9% |
博白县巨典矿业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九江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厦门创云精智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厦门
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百斯图工具制造有限公司、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省长汀卓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299.10 | 91,457.84 |
银行存款 | 2,832,157,860.38 | 2,157,185,969.65 |
其他货币资金 | 18,925,689.58 | 14,554,443.88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2,851,087,849.06 | 2,171,831,871.3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23,362,287.04 | 99,620,015.89 |
其他说明
(1)期末,本集团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含存出保证金1,878.56万元,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不作为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04,162,210.94 | 450,225,555.56 | / |
其中: | |||
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 504,162,210.94 | 450,225,555.56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合计 | 504,162,210.94 | 450,225,555.5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子公司厦钨新能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管理。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242,417,105.24 | 52,721,352.61 |
合计 | 242,417,105.24 | 52,721,352.61 |
说明:应收票据余额较期初增加18,969.58万元,增加359.81%,主要由于本期收取的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177,382,369.26 | |
合计 | 177,382,369.26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4,506,147.25 | 100.00 | 12,089,042.01 | 4.75 | 242,417,105.24 | 55,350,501.43 | 100.00 | 2,629,148.82 | 4.75 | 52,721,352.61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254,506,147.25 | 100.00 | 12,089,042.01 | 4.75 | 242,417,105.24 | 55,350,501.43 | 100.00 | 2,629,148.82 | 4.75 | 52,721,352.61 |
合计 | 254,506,147.25 | 100.00 | 12,089,042.01 | 4.75 | 242,417,105.24 | 55,350,501.43 | 100.00 | 2,629,148.82 | 4.75 | 52,721,352.6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54,506,147.25 | 12,089,042.01 | 4.75 |
合计 | 254,506,147.25 | 12,089,042.01 | 4.7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商业承兑汇票 | 2,629,148.82 | 10,411,333.06 | 951,439.87 | 12,089,042.01 | ||
合计 | 2,629,148.82 | 10,411,333.06 | 951,439.87 | 12,089,042.0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507,669,008.96 | 7,831,099,416.50 |
1年以内小计 | 6,507,669,008.96 | 7,831,099,416.50 |
1至2年 | 12,689,639.98 | 11,098,542.05 |
2至3年 | 4,546,322.87 | 3,486,491.10 |
3年以上 | 40,638,626.97 | 46,757,465.52 |
合计 | 6,565,543,598.78 | 7,892,441,915.1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5,863,472.87 | 0.55 | 35,863,472.87 | 100.00 | 37,627,077.33 | 0.48 | 37,627,077.33 | 100.00 | -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529,680,125.91 | 99.45 | 329,064,751.25 | 5.04 | 6,200,615,374.66 | 7,854,814,837.84 | 99.52 | 399,763,071.57 | 5.09 | 7,455,051,766.27 |
其中: | ||||||||||
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款项 | ||||||||||
应收其他客户 | 6,529,680,125.91 | 99.45 | 329,064,751.25 | 5.04 | 6,200,615,374.66 | 7,854,814,837.84 | 99.52 | 399,763,071.57 | 5.09 | 7,455,051,766.27 |
合计 | 6,565,543,598.78 | 100.00 | 364,928,224.12 | 5.56 | 6,200,615,374.66 | 7,892,441,915.17 | 100.00 | 437,390,148.90 | 5.54 | 7,455,051,766.2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福建宁化金江钨业有限公司 | 23,099,311.55 | 23,099,311.5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9,311,955.15 | 9,311,955.1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湖南意谱电动系统有限公司 | 1,080,971.41 | 1,080,971.4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小额公司 | 2,371,234.76 | 2,371,234.7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5,863,472.87 | 35,863,472.87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客户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507,545,392.23 | 318,313,148.45 | 4.89 |
1至2年 | 12,383,584.72 | 2,476,716.91 | 20.00 |
2至3年 | 3,690,657.67 | 2,214,394.60 | 60.00 |
3年以上 | 6,060,491.29 | 6,060,491.29 | 100.00 |
合计 | 6,529,680,125.91 | 329,064,751.25 | 5.0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 37,627,077.33 | -255,505.21 | 48,000.00 | -314,803.39 | 1,774,902.64 | 35,863,472.87 |
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 | 399,763,071.57 | 62,273,463.18 | 131,798,741.53 | -72,004.21 | 1,245,046.18 | 329,064,751.25 |
合计 | 437,390,148.90 | 62,017,957.97 | 131,846,741.53 | -386,807.60 | 3,019,948.82 | 364,928,224.1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56,013.68 |
说明:本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应收账款346,942.99元,汇兑差异-195,878.29元,实际核销金额156,013.68元。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A | 1,680,347,559.46 | 1,680,347,559.46 | 25.59 | 84,017,377.97 | |
客户B | 618,029,760.64 | 618,029,760.64 | 9.41 | 30,562,053.38 | |
客户C | 442,435,300.18 | 442,435,300.18 | 6.74 | 22,121,765.01 | |
客户D | 235,987,776.86 | 235,987,776.86 | 3.59 | 11,799,388.84 | |
客户E | 194,686,314.78 | 194,686,314.78 | 2.97 | 9,247,599.95 | |
合计 | 3,171,486,711.92 | 3,171,486,711.92 | 48.30 | 157,748,185.15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301,251,053.60 | 2,002,463,174.87 |
合计 | 1,301,251,053.60 | 2,002,463,174.87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787,628,956.99 | 129,005,666.79 |
合计 | 8,787,628,956.99 | 129,005,666.79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视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故将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较上年同比减少70,121.21万元。本公司无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银行承兑汇票。本期末,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30,686,527.17 | 98.98 | 480,629,047.61 | 95.27 |
1至2年 | 2,482,010.13 | 0.74 | 18,159,445.91 | 3.60 |
2至3年 | 440,219.73 | 0.13 | 3,986,042.60 | 0.79 |
3年以上 | 511,781.89 | 0.15 | 1,711,227.86 | 0.34 |
合计 | 334,120,538.92 | 100.00 | 504,485,763.9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不适用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腾冲金盟矿业有限公司 | 45,482,212.00 | 13.61 |
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44,436,757.89 | 13.30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5,065,362.40 | 10.49 |
紫金矿业集团(厦门)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0,635,917.16 | 6.18 |
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 | 20,069,391.64 | 6.01 |
合计 | 165,689,641.09 | 49.59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86,204,283.62 | 1,098,214,624.62 |
合计 | 186,204,283.62 | 1,098,214,624.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7).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8).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9).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0).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2).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3).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0,836,812.35 | 933,740,008.16 |
1年以内小计 | 100,836,812.35 | 933,740,008.16 |
1至2年 | 83,996,237.15 | 187,379,646.41 |
2至3年 | 5,537,460.61 | 16,425,601.23 |
3年以上 | 22,108,366.20 | 15,817,973.26 |
合计 | 212,478,876.31 | 1,153,363,229.06 |
(14).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10,313,452.34 | 11,701,269.10 |
保证金 | 26,045,028.44 | 24,711,480.73 |
押金 | 2,550,767.95 | 5,499,576.23 |
代垫款项 | 46,698,031.76 | 35,642,484.45 |
往来款 | 45,992,756.20 | 982,879,237.28 |
暂付款 | 9,570,819.08 | 2,867,108.84 |
股权转让款 | 71,201,340.02 | 90,062,072.43 |
其他 | 106,680.52 | |
合计 | 212,478,876.31 | 1,153,363,229.06 |
(15).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41,166,403.65 | 13,982,200.79 | 55,148,604.44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41,166,403.65 | 13,982,200.79 | 55,148,604.44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856,585.80 | 4,856,585.80 | ||
本期转回 | 4,620,066.93 | 1,432,063.32 | 6,052,130.25 | |
本期转销 | 25,127,880.00 | 25,127,880.00 | ||
本期核销 | - | |||
其他变动 | -108,739.51 | -2,441,847.79 | -2,550,587.30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6,166,303.01 | 10,108,289.68 | 26,274,592.6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5,148,604.44 | 4,856,585.80 | 6,052,130.25 | 25,127,880.00 | 2,550,587.30 | 26,274,592.69 |
合计 | 55,148,604.44 | 4,856,585.80 | 6,052,130.25 | 25,127,880.00 | 2,550,587.30 | 26,274,592.6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7).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长汀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1,201,340.02 | 33.51 | 股权转让款 | 1年以内2895987.11元,1-2年68305352.91元 | 6,975,334.65 |
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40,048,022.73 | 18.85 | 往来款 | 1年以内35239049.86元,1-2年4808972.87元 | 2,242,849.78 |
长汀县住房保障中心 | 36,382,768.58 | 17.12 | 代垫款 | 1年以内19536649.91元,1-2年4547885.39元,2-3年1849052.97元,3年以上10449180.31元 | 4,132,407.57 |
福泉市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8,800,000.00 | 4.14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0.00 |
福建双德矿业有限公司 | 4,370,000.00 | 2.06 | 往来款 | 3年以上 | 4,370,000.00 |
合计 | 160,802,131.33 | 75.68 | / | / | 17,720,592.00 |
(19).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 长汀县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应收款项系公司之子公司金龙稀土根据当地政策支持,与长汀
住房保障中心签订协议,由住房保障中心代建金龙稀土公司人才房,工程款项由金龙公司代垫支付给住房保障中心,住房保障中心支付代垫工程款项利息,待房子销售出去住房保障中心将收到款项返还金龙公司。
②应收长汀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款项为公司转让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建设有限公司股权价款,分期收回。
③他应收福泉市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黔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款项880万元,为福泉鼎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和福泉厦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履约诚意金和预征土地履约诚意金款项,完成相关工作后无息退还。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182,729,574.78 | 19,974,757.79 | 1,162,754,816.99 | 1,389,873,520.17 | 7,976,685.32 | 1,381,896,834.85 |
在产品 | 1,014,011,186.86 | 65,411,882.21 | 948,599,304.65 | 1,632,805,495.35 | 38,812,317.00 | 1,593,993,178.35 |
库存商品 | 3,627,045,968.45 | 138,078,325.43 | 3,488,967,643.02 | 3,992,623,918.72 | 106,216,762.69 | 3,886,407,156.03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开发产品 | 506,383,832.21 | 81,182,699.98 | 425,201,132.23 | 538,871,656.27 | 81,182,699.98 | 457,688,956.29 |
开发成本 | 1,428,607,859.50 | 35,192,109.55 | 1,393,415,749.95 | 1,422,398,871.15 | 35,192,109.55 | 1,387,206,761.60 |
合计 | 7,758,778,421.80 | 339,839,774.96 | 7,418,938,646.84 | 8,976,573,461.66 | 269,380,574.54 | 8,707,192,887.12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7,976,685.32 | 30,881,560.17 | 0.00 | 1,376,824.36 | 17,506,663.34 | 19,974,757.79 |
在产品 | 38,812,317.00 | 87,137,003.43 | 0.00 | 0.00 | 60,537,438.22 | 65,411,882.21 |
库存商品 | 106,216,762.69 | 250,378,476.46 | 70,588,804.71 | 285,657,383.96 | 3,448,334.47 | 138,078,325.43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开发产品 | 81,182,699.98 | 0.00 | 0.00 | 0.00 | 81,182,699.98 | |
开发成本 | 35,192,109.55 | 0.00 | 0.00 | 0.00 | 0.00 | 35,192,109.55 |
合计 | 269,380,574.54 | 368,397,040.06 | 70,588,804.71 | 287,034,208.32 | 81,492,436.03 | 339,839,774.96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 市价回升或售出结转 |
在产品 | 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 市价回升或售出结转 |
库存商品 |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 市价回升或售出结转 |
开发产品 |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 市价回升或售出结转 |
开发成本 | 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 市价回升或售出结转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利息资本化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漳州海峡国际湾区项目 | 89,657,996.07 | ||
厦门海峡国际社区一期车位 | 25,617.82 | - | - |
厦门海峡国际社区五期项目 | 7,068,134.84 | - | |
合计 | 96,751,748.73 |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成本 | |||||
项目名称 | 开工时间 | 预计竣工时间 | 预计总投资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漳州海峡国际湾区项目 | 2011年12月 | 2032年12月 | 44.5亿 | 949,528,039.99 | 943,866,876.46 |
厦门海峡国际社区五期项目 | 2009年12月 | 10亿元 | 423,240,980.19 | 423,240,980.19 | |
东山海峡度假城项目 | 2013年7月 | 9亿 | 55,838,839.32 | 55,291,014.50 | |
合计 | 1,428,607,859.50 | 1,422,398,871.15 |
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 | 竣工时间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跌价准备 | 净值 |
漳州海峡国际湾区一期低层住宅 | 2014年12月 | 21,135,153.40 | 21,135,153.40 | 21,135,153.40 | |||
漳州海峡国际湾区一期车位 | 2015年6月 | 133,369,440.70 | 133,369,440.70 | 54,367,332.21 | 79,002,108.49 | ||
漳州海峡国际湾区-商铺 | 2016年1月 | 18,383,111.37 | 18,383,111.37 | 2,106,160.06 | 16,276,951.31 | ||
漳州海峡国际湾区-二期低层住宅 | 2017年6月 | 228,931,820.66 | 228,931,820.66 | 228,931,820.66 |
漳州海峡国际湾区-二期车位 | 2017年6月 | 91,647,689.40 | 91,647,689.40 | 23,336,059.65 | 68,311,629.75 | ||
厦门海峡国际社区一期车位 | 2009年9月 | 124,436.16 | 124,436.16 | 124,436.16 | |||
厦门海峡国际社区二期车位 | 2009年9月 | 12,007,909.96 | 12,007,909.96 | 1,373,148.06 | 10,634,761.90 | ||
厦门海峡国际社区三期车位 | 2012年12月 | 784,270.56 | 784,270.56 | 784,270.56 | |||
成都都江堰项目 | 2015年 | 32,487,824.06 | 32,487,824.06 | 0.00 | |||
合计 | 538,871,656.27 | 32,487,824.06 | 506,383,832.21 | 81,182,699.98 | 425,201,132.23 |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货币资金 | 5,773,937.32 | 5,773,937.32 | 5,773,937.32 | 2024年3月 | ||
应收账款 | 6,809,514.98 | 6,809,514.98 | 6,809,514.98 | 2024年3月 | ||
预付款项 | 2,068,561.00 | 2,068,561.00 | 2,068,561.00 | 2024年3月 | ||
其他应收款 | 1,511,990.49 | 1,511,990.49 | 1,511,990.49 | 2024年3月 | ||
存货 | 342,434,680.84 | 10,903,631.32 | 331,531,049.52 | 331,531,049.52 | 2024年3月 | |
其他流动资产 | 5,814,240.89 | 5,814,240.89 | 5,814,240.89 | 2024年3月 | ||
投资性房地产 | 280,475,183.67 | 280,475,183.67 | 280,475,183.67 | 2024年3月 | ||
固定资产 | 84,824,240.10 | 1,574,951.63 | 50,898,259.52 | 50,898,259.52 | 2024年3月 | |
无形资产 | 2,270,475.50 | 1,200,000.24 | 1,200,000.24 | 2024年3月 | ||
商誉 | 3,484,840.50 | 3,484,840.50 | 3,484,840.50 | 2024年3月 |
长期待摊费用 | 40,367,467.18 | 40,367,467.18 | 40,367,467.18 | 2024年3月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270,427.34 | 4,270,427.34 | 4,270,427.34 | 2024年3月 | ||
合计 | 780,105,559.81 | 12,478,582.95 | 734,205,472.65 | 734,205,472.65 | / |
其他说明:
2023年12月29日,厦门滕王阁与成都盛腾阁就转让成都滕王阁100%股权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厦滕物业与成都盛腾阁转让成滕物业100%股权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 》。2023年12月28日金龙稀土与中稀金龙就转让稀土原矿冶炼分离相关资产签订协议,上述相关资产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预缴所得税 | 6,710,592.41 | 14,840,579.95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237,455,514.23 | 81,278,267.97 |
预缴其他税费 | 8,078.91 | 5,821,888.19 |
待摊支出 | 1,449,781.00 | 8,811,827.06 |
大额存单 | 50,621,698.63 | |
合计 | 296,245,665.18 | 110,752,563.17 |
其他说明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18,549.31万元,主要由于子公司购买的短期大额存单和待抵扣进项税增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应收卓岐支路BT项目款 | 40,059,288.00 | 40,059,288.00 | 40,059,288.00 | 40,059,288.00 | |||
合计 | 40,059,288.00 | 40,059,288.00 | 40,059,288.00 | 40,059,288.00 | /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成都同基置业 | 292,451, | 292,451, |
有限公司 | 665.61 | 665.61 | |||||||||
小计 | 292,451,665.61 | 292,451,665.61 | |||||||||
二、联营企业 | |||||||||||
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公司 | 64,320,814.22 | 0.00 | 771,866.69 | 65,092,680.91 | |||||||
福建省长汀虔东稀土有限公司 | 12,152,672.95 | 0.00 | -19,464.36 | 12,133,208.59 | |||||||
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 | 29,400,000.00 | 0.00 | -1,682,189.2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7,717,810.71 | ||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815,290,375.93 | 0.00 | 32,708,116.65 | 5,375,817.05 | 1,185,968.74 | 24,624,886.80 | 829,935,391.57 | ||||
福建巨虹稀有金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5,181,571.15 | 1,542,772.44 | 306,724,343.59 | ||||||||
四川虹加气体有限公司 | 5,098,877.55 | 2,604,000.00 | 0.00 | 1,078,749.77 | 8,781,627.32 | ||||||
中研经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460,499.93 | 0.00 | 390,000.00 | 13,082.80 | 0.00 | 0.00 | 83,582.73 | 0.00 | 0.00 | 0.00 | |
厦门创合鹭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2,039,144.58 | 0.00 | 0.00 | 10,240,683.42 | 5,250,000.00 | 27,029,828.00 | |||||
厦钨鸿鑫(厦门)投 | 666,050, | 294,000, | 0.00 | 46,035,9 | 1,006,086,548.89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43.86 | 000.00 | 05.03 | ||||||||
嘉泰绿能(长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7,500,000.00 | 0.00 | 0.00 | -703,224.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86,796,776.00 | |
厦门厦钨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5,927,407.53 | 4,900,000.00 | 0.00 | -3,625,665.9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7,201,741.57 | |
厦门势拓伺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厦门势拓御能科技有限公司 | 40,293,445.37 | 0.00 | 0.00 | -11,970,959.4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8,322,485.88 | |
厦门势拓智动有限公司 | 4,267,186.56 | 0.00 | 0.00 | -4,267,186.5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西安合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16,409,343.62 | 0.00 | 0.00 | 1,933,399.6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8,342,743.30 | |
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 | 364,375,233.32 | 0.00 | 0.00 | -26,160,858.8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38,214,374.52 | |
上海赤金厦钨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 29,400,000.00 | 0.00 | 0.00 | 226,054.8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9,626,054.82 | |
中色正元(安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264,507.77 | 294,740,000.00 | 0.00 | 2,206,828.5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97,211,336.32 |
中稀厦钨(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 | 78,400,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78,400,000.00 | ||
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2,595,828.03 | 32,595,828.03 | ||
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长汀县闽欣稀土有限公司 | 400,000.00 | 0.00 | 397,127.18 | 0.00 | 0.00 | 0.00 | 0.00 | -797,127.18 | 0.00 | ||
小计 | 2,539,031,724.34 | 704,444,000.00 | 390,000.00 | 48,725,038.57 | 5,375,817.05 | 1,185,968.74 | 29,958,469.53 | 0.00 | 31,798,700.85 | 3,300,212,780.02 | |
合计 | 2,831,483,389.95 | 704,444,000.00 | 292,841,665.61 | 48,725,038.57 | 5,375,817.05 | 1,185,968.74 | 29,958,469.53 | 0.00 | 31,798,700.85 | 3,300,212,780.02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厦门钨业持有腾远钴业的9.0514%股权,为腾远钴业的第三大股东,在腾远钴业的董事会中派
出一名董事,综合以上因素,判断厦门钨业对腾远钴业具有重大影响,对腾远钴业按权益法核算。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TMACORPORATION | 610,618.10 | 610,618.10 | 976,502.97 | 该投资不以短期出售获利为目的。 | |||||||
GOLDENERGET,LLC | 827,730.00 | 827,730.00 | 8,397,883.42 | 该投资不以短期出售获利为目的。 | |||||||
成都虹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该投资不以短期出售获利为目的 | ||||||||
成都蓝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45,000.00 | 345,000.00 | 0.00 | 该投资不以短期出售获利为目的 | |||||||
遵义播宇钛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该投资不以短期出 |
售获利为目的 | |||||||||||
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该投资不以短期出售获利为目的 | ||||||||
北京汇稀智鼎咨询有限公司 | 1,999,200.00 | 1,999,200.00 | 该投资不以短期出售获利为目的 | ||||||||
北汽鹏龙(沧州)新能源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12,500,000.00 | 12,500,000.00 | 该投资不以短期出售获利为目的 | ||||||||
内蒙古北方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该投资不以短期出售获利为目的 | ||||||||
合计 | 31,782,548.10 | 500,000.00 | 345,000.00 | 31,937,548.10 | 9,374,386.39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因终止确认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因终止确认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成都蓝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6,700 | 转让股权 | |
合计 | 106,7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债务工具投资 | ||
权益工具投资 | 496,742.97 | 630,365.76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他 | ||
合计 | 496,742.97 | 630,365.7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子公司持有的厦门嘉锂天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44,332,549.02 | 444,332,549.0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45,865,437.16 | 345,865,437.16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345,865,437.16 | 345,865,437.16 | ||
4.期末余额 | 98,467,111.86 | 98,467,111.86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0,960,101.68 | 130,960,101.6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187,047.94 | 13,187,047.94 | ||
(1)计提或摊销 | 13,187,047.94 | 13,187,047.9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5,482,578.76 | 105,482,578.76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105,482,578.76 | 105,482,578.76 | ||
4.期末余额 | 38,664,570.86 | 38,664,570.8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956,668.78 | 1,956,668.7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956,668.78 | 1,956,668.78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57,845,872.22 | 57,845,872.2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1,415,778.56 | 311,415,778.56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漳州海峡国际湾区商业3店面 | 15,316,365.42 | 手续未齐全 |
厦门海峡国际社区四期商业配套 | 3,666,849.91 | 手续未齐全 |
厦门海峡国际社区三期商业用房1层 | 3,164,236.32 | 手续未齐全 |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未办妥原因 | 预计办结时间 | 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漳州海峡国际湾区商业3店面 | 手续未齐全 | 无法确定 | 19,005,686.78 | 3,259,266.31 | 430,055.05 | 15,316,365.42 |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0,087,858,357.62 | 9,927,671,826.81 |
固定资产清理 | 50,318,543.40 | 50,318,851.10 |
合计 | 10,138,176,901.02 | 9,977,990,677.9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模具 | 境外土地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368,781,121.83 | 10,083,999,570.88 | 71,496,791.82 | 783,102,776.93 | 163,263,087.03 | 38,417,603.85 | 16,509,060,952.3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0,441,378.79 | 940,662,670.00 | 4,528,949.87 | 130,246,142.68 | 24,774,067.33 | 1,144,516.50 | 1,391,797,725.17 |
(1)购置 | 3,816,245.60 | 6,982,802.34 | 3,006,463.13 | 31,847,731.49 | 24,615,293.86 | 70,268,536.4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70,913,839.56 | 923,435,647.43 | 1,522,486.74 | 97,392,354.63 | 1,293,264,328.3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增加 | 15,711,293.63 | 10,244,220.23 | - | 1,006,056.56 | 158,773.47 | 1,144,516.50 | 28,264,860.3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0,535,259.35 | 228,193,423.35 | 5,551,387.50 | 37,150,015.06 | 26,439.33 | 381,456,524.59 | |
(1)处置或报废 | 2,752,406.98 | 103,190,174.33 | 2,284,993.21 | 15,475,624.72 | 26,439.33 | 123,729,638.57 | |
(2)其他减少 | 107,782,852.37 | 125,003,249.02 | 3,266,394.29 | 21,674,390.34 | - | 257,726,886.02 | |
4.期末余额 | 5,548,687,241.27 | 10,796,468,817.53 | 70,474,354.19 | 876,198,904.55 | 188,010,715.03 | 39,562,120.35 | 17,519,402,152.9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64,107,035.67 | 4,526,670,099.63 | 55,245,471.20 | 467,634,627.08 | 117,401,456.64 | 6,431,058,690.2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7,689,465.92 | 783,426,366.23 | 3,278,107.32 | 81,199,793.63 | 21,210,361.91 | 1,056,804,095.01 | |
(1)计提 | 160,281,222.37 | 782,756,512.94 | 3,278,107.32 | 80,940,997.08 | 21,136,884.50 | 1,048,393,724.21 | |
(2)其他增加 | 7,408,243.55 | 669,853.29 | 258,796.55 | 73,477.41 | 8,410,370.8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413,937.33 | 144,182,519.67 | 4,489,378.87 | 26,826,536.49 | 14,506.12 | 202,926,878.48 | |
(1)处置或报废 | 464,367.52 | 79,375,843.39 | 2,155,666.19 | 13,104,437.70 | 14,506.12 | 95,114,820.92 | |
(2)其他减少 | 26,949,569.81 | 64,806,676.28 | 2,333,712.68 | 13,722,098.79 | - | 107,812,057.56 | |
4.期末余额 | 1,404,382,564.26 | 5,165,913,946.19 | 54,034,199.65 | 522,007,884.22 | 138,597,312.43 | 7,284,935,906.7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86,306,431.79 | 61,051,603.91 | 2,972,399.61 | 150,330,435.3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607,761.93 | 2,066.74 | 5,609,828.67 | ||||
(1)计提 | 5,607,761.93 | 5,607,761.93 | |||||
(2)其他增加 | 2,066.74 | 2,066.7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127,997.80 | 204,377.63 | 9,332,375.43 | ||||
(1)处置或报废 | 7,550,979.43 | 204,377.63 | 7,755,357.06 | ||||
(2)其他减少 | 1,577,018.37 | 1,577,018.37 | |||||
4.期末余额 | 86,306,431.79 | 57,531,368.04 | 2,770,088.72 | 146,607,888.5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057,998,245.22 | 5,573,023,503.30 | 16,440,154.54 | 351,420,931.61 | 49,413,402.60 | 39,562,120.35 | 10,087,858,357.62 |
2.期初账面价值 | 4,018,367,654.37 | 5,496,277,867.34 | 16,251,320.62 | 312,495,750.24 | 45,861,630.39 | 38,417,603.85 | 9,927,671,826.81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海沧分公司建筑物 | 27,867,223.05 | 地块红线相关的手续完备后才能申请办理产权,目前协调办理地块相关手续。 |
行洛坑钨矿公司建筑物 | 63,563,576.12 | 目前补办所在土地前期手续。 |
厦门虹鹭公司建筑物 | 73,751,321.29 | 补办竣工验收相关手续。 |
滕王阁公司商业配套 | 5,172,670.21 | 计划于商业配套对外销售时办理产权。 |
漳州海峡国际湾区商业配套 | 71,588,427.64 | 办理竣工验收等手续。 |
豫鹭公司建筑物 | 753,529.43 | 协调办理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相关手续。 |
金龙稀土公司建筑物 | 9,511,977.43 | 处于申办流程中,部分资料未完备。 |
新能源公司建筑物 | 577,335,886.56 | 处于申办流程中。 |
厦门金鹭建筑物 | 234,474,802.46 | 处于申办流程中。 |
嘉鹭建筑物 | 1,490,209.81 | 处于申办流程中。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清理 | 50,318,543.400 | 50,318,851.10 |
合计 | 50,318,543.400 | 50,318,851.10 |
其他说明:
说明:公司权属公司成都虹波钼业公司搬迁,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566,179,470.60 | 1,202,569,835.96 |
工程物资 | 98,613,124.96 | 78,245,425.59 |
合计 | 2,664,792,595.56 | 1,280,815,261.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建工程 | 2,566,179,470.60 | 2,566,179,470.60 | 1,202,569,835.96 | 1,202,569,835.96 | ||
合计 | 2,566,179,470.60 | 2,566,179,470.60 | 1,202,569,835.96 | 1,202,569,835.9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九江金鹭年产5000吨超细钨粉末项目 | 274,320,000.00 | 2,647,079.85 | 1,460,996.95 | 644,361.06 | 2,159,068.44 | 1,304,647.30 | 70.22 | 未完工 | 自筹 | |||
天津百斯图数控刀具生产基地项目 | 487,000,000.00 | 9,005,168.60 | 6,212,806.25 | 13,850,488.31 | 1,367,486.54 | 87.28 | 未完工 | 9,735,052.48 | 自筹、贷款 | |||
厦钨新能车用动力锂离子材料产业化项目(一、二期) | 1,847,934,000.00 | 15,954,189.31 | 31,024,774.83 | 46,978,964.14 | 0.00 | 57.78 | 完工 | 自筹、募投资金 | ||||
厦钨新能车用动力锂离子材料产业化项目(三期) | 620,066,000.00 | 10,433,521.51 | 16,684,735.64 | 22,246,903.88 | 4,871,353.27 | 68.08 | 基本完工 | 3,024,444.44 | 自筹、贷款 | |||
虹波实业鼎泰公司年产8000吨钼新材料生产线 | 240,060,000.00 | 22,940,497.72 | 24,610,953.13 | 38,888,853.26 | 8,662,597.59 | 98.42 | 基本完工 | 自筹 | ||||
厦门金鹭硬质合金工业园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 | 726,001,752.73 | 83,462,246.18 | 64,984,176.77 | 46,777,405.59 | 101,669,017.36 | 57.00 | 未完工 | 自筹 | ||||
长汀金龙4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扩建项目 | 362,890,000.00 | 128,566,366.19 | 50,258,456.27 | 72,146,761.71 | 106,678,060.75 | 96.45 | 未完工 | 2,661,618.21 | 1,341,374.46 | 2.08 | 自筹、贷款 | |
行洛坑梅子甲尾矿库工程 | 237,240,000.00 | 137,249,692.78 | 47,668,489.77 | 184,918,182.55 | 77.95 | 未完工 | 13,892,879.27 | 2,677,967.03 | 3.97 | 自筹、贷款 | ||
厦门金鹭新增年产210万件整体刀具生产线项目 | 245,770,000.00 | 58,297,460.32 | 17,706,223.04 | 72,121,773.76 | 3,881,909.60 | 87.50 | 未完工 | 自筹 | ||||
虹鹭200亿米钨丝升级扩产项目 | 203,620,000.00 | 9,968,237.15 | 12,308,453.79 | 21,860,214.40 | 416,476.54 | 0.00 | 68.60 | 完工 | 172,468.35 | 25,346.82 | 2.00 | 自筹、贷款 |
虹鹭600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建设项目 | 677,510,000.00 | 85,224,647.19 | 250,073,761.70 | 178,407,002.06 | 33,547.03 | 156,857,859.80 | 49.87 | 未完工 | 819,235.82 | 819,235.82 | 2.00 | 自筹、贷款 |
厦钨新能源雅安公司铁锂产线建设一期 | 926,551,100.00 | 136,429,717.05 | 469,907,589.20 | 90,053,944.20 | 516,283,362.05 | 65.44 | 未完工 | 641,997.64 | 641,997.64 | 2.60 | 自筹、贷款 | |
厦门金鹭硬质合金工业园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 | 1,998,080,000.00 | 50,401,054.49 | 202,086,594.38 | 252,487,648.87 | 12.64 | 未完工 | 自筹 | |||||
长汀金龙5000吨节能电机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项目 | 508,500,000.00 | 2,259,375.82 | 83,744,797.53 | 988,495.55 | 85,015,677.80 | 16.91 | 未完工 | 自筹 | ||||
长汀金龙源通项目 | 414,463,100.00 | 34,291,830.06 | 13,751,895.00 | 20,539,935.06 | 8.27 | 未完工 | 自筹 | |||||
雅安厦钨铁锂产线建设二期 | 408,000,000.00 | 332,149,209.23 | 332,149,209.23 | 81.41 | 未完工 | 自筹 | ||||||
海璟基地锂离子电池材料综合生产车间扩产项目 | 363,800,000.00 | 59,964,898.65 | 59,964,898.65 | 16.48 | 未完工 | 自筹 | ||||||
海璟基地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 | 864,000,000.00 | 46,579,937.16 | 46,579,937.16 | 5.39 | 未完工 | 自筹、募投资金 | ||||||
70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CD车间)项目(一期) | 1,824,928,000.00 | 147,832,144.80 | 738,938.10 | 147,093,206.70 | 8.10 | 未完工 | 自筹 | |||||
福泉厦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福泉年产4万吨三元前驱体 | 1,048,440,000.00 | 48,879,082.38 | 43,500,062.38 | 5,379,020.00 | 4.66 | 未完工 | 自筹 | |||||
博白矿山项目建设 | 689,513,200.00 | 12,326,207.50 | 12,326,207.50 | 1.79 | 未完工 | 自筹 | ||||||
都昌金鼎4500吨钨钼浮选生产线 | 410,675,700.00 | 5,339,118.04 | 24,100,228.44 | 12,746,668.57 | 173,584.91 | 16,519,093.00 | 9.82 | 未完工 | 自筹 | |||
虹鹭 1000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建设 | 965,634,900.00 | 49,114,901.42 | 49,114,901.42 | 5.09 | 未完工 | 自筹 | ||||||
泰国金鹭硬质合金生产基地项目(二期) | 388,000,000.00 | 651,716.17 | 651,716.17 | 0.17 | 未完工 | 自筹 | ||||||
合计 | 16,732,997,752.73 | 758,178,372.20 | 2,034,622,965.06 | 618,450,774.59 | 60,034,634.30 | 2,114,315,928.37 | / | / | 30,947,696.21 | 5,505,921.77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5).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材料 | 66,977,472.61 | 66,977,472.61 | 24,196,264.15 | 24,196,264.15 | ||
专用设备 | 31,620,069.17 | 31,620,069.17 | 53,572,879.26 | 53,572,879.26 | ||
工器具 | 15,583.18 | 15,583.18 | 476,282.18 | 476,282.18 | ||
合计 | 98,613,124.96 | 98,613,124.96 | 78,245,425.59 | 78,245,425.59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1,252,524.45 | 15,323,826.13 | 136,576,350.5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1,148,763.58 | 6,210,941.63 | 320,106.39 | 67,679,811.60 |
(1)租入 | 60,471,204.61 | 6,210,941.63 | 320,106.39 | 67,002,252.63 |
(2)其他增加 | 677,558.97 | 677,558.9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429,508.12 | 27,429,508.12 | ||
(1)租赁期结束 | 27,070,943.38 | 27,070,943.38 | ||
(2)其他减少 | 358,564.74 | 358,564.74 | ||
4.期末余额 | 154,971,779.91 | 21,534,767.76 | 320,106.39 | 176,826,654.0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8,269,266.94 | 14,245,202.32 | 72,514,469.2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772,008.41 | 1,187,447.02 | 69,356.39 | 27,028,811.82 |
(1)计提 | 25,771,040.81 | 1,187,447.02 | 69,356.39 | 27,027,844.22 |
(2)其他增加 | 967.60 | 967.6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236,586.37 | 27,236,586.37 | ||
(1)处置 | ||||
(2)租赁期结束 | 27,070,943.38 | 27,070,943.38 | ||
(3)其他减少 | 165,642.99 | 165,642.99 | ||
4.期末余额 | 56,804,688.98 | 15,432,649.34 | 69,356.39 | 72,306,694.7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8,167,090.93 | 6,102,118.42 | 250,750.00 | 104,519,959.35 |
2.期初账面价值 | 62,983,257.51 | 1,078,623.81 | 64,061,881.32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采矿权 | 尾矿使用权及其他 | 专有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01,000,449.65 | 19,965,846.67 | 921,308,181.92 | 6,238,505.77 | 48,124,319.68 | 56,867,626.74 | 2,153,504,930.4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4,198,378.13 | 206,651.47 | 8,000,000.00 | 22,017,245.01 | 154,422,274.61 | ||
(1)购置 | 124,198,378.13 | 8,000,000.00 | 20,147,048.40 | 152,345,426.53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增加 | 206,651.47 | 1,870,196.61 | 2,076,848.0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77,160.00 | 10,270,475.50 | 51,681.42 | 14,299,316.92 | |||
(1)处置 | |||||||
(2)其他减少 | 3,977,160.00 | 10,270,475.50 | 51,681.42 | 14,299,316.92 | |||
4.期末余额 | 1,225,198,827.78 | 20,172,498.14 | 917,331,021.92 | 6,238,505.77 | 45,853,844.18 | 78,833,190.33 | 2,293,627,888.1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95,332,893.84 | 8,491,288.51 | 314,931,385.58 | 4,108,299.58 | 28,639,415.06 | 30,452,096.82 | 581,955,379.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142,654.40 | 1,180,361.69 | 24,765,101.05 | 282,167.76 | 3,300,812.81 | 5,817,734.36 | 61,488,832.07 |
(1)计提 | 26,142,654.40 | 1,169,805.64 | 24,765,101.05 | 282,167.76 | 3,300,812.81 | 5,816,645.96 | 61,477,187.62 |
(2)合并增加 | |||||||
(3)其他增加 | 10,556.05 | 1,088.40 | 11,644.45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77,160.00 | 1,670,475.28 | 5,647,635.28 | ||||
(1)处置 | |||||||
(2)其他减少 | 3,977,160.00 | 1,670,475.28 | 5,647,635.28 | ||||
4.期末余额 | 221,475,548.24 | 9,671,650.20 | 335,719,326.63 | 4,390,467.34 | 30,269,752.59 | 36,269,831.18 | 637,796,576.1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4,469.46 | 4,469.4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469.46 | 4,469.46 | |||||
(1)处置 | 4,469.46 | 4,469.46 | |||||
(2)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03,723,279.54 | 10,500,847.94 | 581,611,695.29 | 1,848,038.43 | 15,584,091.59 | 42,563,359.15 | 1,655,831,311.94 |
2.期初账面价值 | 905,667,555.81 | 11,474,558.16 | 606,376,796.34 | 2,130,206.19 | 19,484,904.62 | 26,411,060.46 | 1,571,545,081.5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集美职工宿舍土地使用权 | 4,229,636.84 | 正在进行地籍调查 |
2002年购入的土地使用权 | 2,402,568.24 | 正在进行地籍调查 |
虹鹭天凤工厂土地使用权 | 3,340,268.88 | 正在进行地籍调查 |
行洛坑土地使用权 | 11,535,160.05 | 正在进行地籍调查 |
新能源土地使用权 | 16,452,583.02 | 新增地块,办理中 |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其他减少 | ||||
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3,996,706.00 | 3,996,706.00 | ||||
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412,555.36 | 2,412,555.36 | ||||
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 | 3,849,687.57 | 3,849,687.57 | ||||
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 24,172,770.85 | 24,172,770.85 | ||||
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 | 110,918,216.43 | 110,918,216.43 | ||||
成都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484,840.50 | 3,484,840.50 | ||||
成都联虹钼业有限公司 | 6,888,145.85 | 6,888,145.85 | ||||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 17,098,449.27 | 17,098,449.27 | ||||
合计 | 172,821,371.83 | 3,484,840.50 | 169,336,531.33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 | 107,257,540.30 | 107,257,540.30 | ||||
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 24,172,770.85 | 24,172,770.85 |
成都联虹钼业有限公司 | 6,888,145.85 | 6,888,145.85 | ||||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 17,098,449.27 | 17,098,449.27 | ||||
合计 | 155,416,906.27 | 155,416,906.27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对于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洛阳豫鹭矿业有限公司和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的商誉,公司结合各资产组经营业绩和经营计划,测算各资产组未来5年内现金流量(其后年度采用的现金流量增长率不高于相关行业总体长期平均增长率),预计各资产组将为公司带来持续盈利能力,预计现金流量现值为正值。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本期相关商誉无需计提减值。
2、对于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商誉,公司结合各资产组的经营业绩及所持有的资产的市场状况,预计各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大于含整体商誉(包括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的资产组账面价值。本期相关商誉无需计提减值。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行洛坑矿山露天基建剥离费用 | 60,061,456.38 | 2,239,069.32 | 57,822,387.06 | ||
采选技改配套工程(一期)土地租占费 | 15,443,066.68 | 980,512.08 | 14,462,554.60 | ||
金龙稀土有机相摊销 | 31,973,666.45 | 4,360,045.44 | 27,613,621.01 | ||
金龙稀土电力设施增容费 | 170,961.69 | 31,562.28 | 139,399.41 | ||
长汀金龙零星装修 | 3,682,860.08 | 1,884,645.27 | 1,019,137.28 | 712,458.65 | 3,835,909.42 |
长汀金龙HA线和富Y线扩产一期有机相费用摊销 | 7,299,388.01 | 6,208,716.55 | 1,466,717.04 | 12,041,387.52 | |
金龙公司开槽费 | 16,593.48 | 16,593.48 | 0.00 | ||
金龙稀土片料磨削集中供液系统 | 919,697.11 | 137,954.61 | 781,742.50 | ||
金鹭租赁宿舍装修费 | 145,381.28 | 145,381.28 | 0.00 | ||
都昌青苗林地补偿费 | 19,953,788.40 | 2,152,980.00 | 6,711,067.80 | 15,395,700.60 | |
豪鹏熔剂分摊 | 4,211,766.22 | 1,849,665.68 | 1,834,780.06 | 4,226,651.84 | |
特房租赁办公室装修工程 | 58,959.63 | 27,212.16 | 31,747.47 | ||
厦钨职工食堂装修 | 318,199.97 | 14,149.31 | 304,050.66 | ||
技术中心天翔车间装修改造 | 826,052.53 | 619,539.24 | 206,513.29 | ||
博白宿舍食堂装修 | 852,655.56 | 60,792.44 | 224,205.67 | 689,242.33 | |
欧斯拓厂房装修改造 | 512,390.01 | 5,148,794.95 | 917,377.72 | 4,743,807.24 | |
鑫鹭树脂费分摊 | 1,762,477.83 | 442,123.89 | 564,914.48 | 1,639,687.24 |
鸣鹤使用云服务器费用摊销 | 24,729.63 | 8,992.56 | 15,737.07 | ||
雅安厦钨产线初始易耗品 | 10,689,904.34 | 2,969,417.87 | 7,720,486.47 | ||
雅安厦钨新能厂房装修 | 9,536,393.16 | 9,536,393.16 | |||
九江金鹭车间装修 | 2,182,651.34 | 612,594.69 | 1,570,056.65 | ||
创云厂房装修 | 703,164.87 | 703,164.87 | |||
合计 | 146,996,193.86 | 42,097,729.57 | 24,901,224.37 | 40,367,467.18 | 123,825,231.88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72,390,299.09 | 51,094,944.65 | 182,805,391.21 | 32,134,445.41 |
信用减值准备 | 339,686,294.47 | 67,317,167.72 | 406,114,215.92 | 87,545,642.4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497,228,766.09 | 110,753,810.33 | 661,559,118.29 | 132,935,236.23 |
可抵扣亏损 | 2,669,757,807.08 | 455,090,848.30 | 2,645,327,025.18 | 456,991,701.72 |
无形资产-白钨尾矿回收技术 | 1,110,120.08 | 277,530.02 | 1,244,680.07 | 311,170.05 |
政府补助 | 273,136,208.30 | 47,925,444.82 | 238,547,995.77 | 41,833,874.97 |
固定资产折旧 | 14,971,789.50 | 3,656,286.69 | 16,933,369.61 | 4,137,226.83 |
预提费用 | 40,412,111.40 | 9,201,889.90 | 42,148,426.83 | 8,282,782.04 |
预提利息 | 3,803,482.23 | 916,040.30 | 5,118,498.52 | 1,112,493.80 |
房地产的预交土地增值税 | 70,141,230.14 | 17,535,307.54 | ||
租赁负债 | 111,904,580.37 | 23,089,411.89 | 69,152,259.12 | 11,988,400.88 |
其他 | 216,285,517.06 | 51,668,273.33 | 73,132,835.48 | 14,580,867.86 |
合计 | 4,510,828,205.81 | 838,526,955.49 | 4,342,083,816.00 | 791,853,842.2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92,882,000.07 | 22,034,946.89 | 111,331,545.77 | 26,570,221.63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使用权资产 | 103,507,667.17 | 20,946,552.29 | 60,612,409.19 | 11,988,400.88 |
在建工程试制损失 | 3,990,807.08 | 632,981.55 | 6,048,964.92 | 965,160.89 |
固定资产折旧 | 102,695,811.43 | 16,740,995.77 | 114,691,883.97 | 18,607,828.05 |
合伙企业确认投资收益 | 26,086,548.89 | 6,521,637.22 |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4,163,210.94 | 962,890.98 | ||
合计 | 333,326,045.58 | 67,840,004.70 | 292,684,803.85 | 58,131,611.4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29,036,862.30 | 520,820,006.28 |
可抵扣亏损 | 2,235,806,262.90 | 1,947,816,842.07 |
合计 | 2,664,843,125.20 | 2,468,636,848.35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0.00 | 27,950,066.52 | |
2024年 | 30,324,843.62 | 30,492,865.99 | |
2025年 | 139,754,072.82 | 139,754,072.82 | |
2026年 | 171,578,040.70 | 171,578,040.70 | |
2027年 | 130,951,355.74 | 193,938,539.47 | |
2028年 | 231,266,187.36 | 194,376,497.57 | |
2029年及以后 | 1,531,931,762.66 | 1,189,726,759.00 | |
合计 | 2,235,806,262.90 | 1,947,816,842.0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5号”,本公司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延长亏损结转弥补年限至10年。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工程款 | 2,946,047.18 | 2,946,047.18 | ||||
预付房屋、设备款 | 94,116,924.90 | 94,116,924.90 | 72,515,971.38 | 72,515,971.38 | ||
预付无形资产款 | 2,811,094.15 | 2,811,094.15 | 22,326,211.79 | 22,326,211.79 | ||
行洛坑-梅子甲尾矿库征地费、林地补偿等 | 92,555,752.14 | 92,555,752.14 | 87,990,671.24 | 87,990,671.24 | ||
博白矿山建设支出 | 40,697,532.56 | 40,697,532.56 | 8,947,274.77 | 8,947,274.77 | ||
合计 | 233,127,350.93 | 233,127,350.93 | 191,780,129.18 | 191,780,129.18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8,785,620.46 | 18,785,620.46 | 其他 | 保证金 | 14,483,752.26 | 14,483,752.26 | 其他 | 保证金 |
持有待售资产-货币资金 | 225,304.67 | 225,304.67 | 其他 | 保证金 | ||||
投资性房地产 | 86,142,460.78 | 56,923,949.43 | 抵押 | 抵押贷款 | ||||
无形 资产 | 216,300.00 | 213,419.91 | 其他 | 担保 | ||||
合计 | 19,227,225.13 | 19,224,345.04 | / | / | 100,626,213.04 | 71,407,701.69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175,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1,954,178,636.82 | 3,892,870,823.74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130,342.92 | 2,024,201.68 |
已贴现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的承兑汇票 | 210,286,063.24 | 154,340,406.26 |
合计 | 2,165,595,042.98 | 4,224,235,431.68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短期借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205,864.04万元,减少48.73%,主要是本期偿还部分银行短期借款。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892,007,962.42 | 3,492,113,872.03 |
合计 | 1,892,007,962.42 | 3,492,113,872.0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2,757,483,167.80 | 2,811,728,368.38 |
设备款或在建工程款 | 807,199,512.19 | 529,893,433.43 |
房地产工程款 | 83,223,868.57 | 86,769,146.63 |
其他 | 26,404,536.50 | 20,352,888.80 |
合计 | 3,674,311,085.06 | 3,448,743,837.24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江苏博涛智能热工股份有限公司 | 43,288,201.00 | 未到期 |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 21,380,000.00 | 未到期 |
苏州鸿昱莱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13,591,300.00 | 未到期 |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833,669.41 | 未到期 |
龙岩市明发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8,038,116.36 | 未到期 |
重庆水泵厂有限责任公司 | 5,136,000.00 | 未到期 |
合计 | 100,267,286.7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688,214,735.33 | 525,944,035.97 |
售房款 | 3,254,426.67 | 3,254,426.67 |
物业费 | 4,449,185.52 | 13,932,670.54 |
其他 | 855,620.01 | 3,253,555.25 |
合计 | 696,773,967.53 | 546,384,688.4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58,688,548.37 | 2,462,896,671.95 | 2,483,879,137.01 | 137,706,083.3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9,988.34 | 248,098,206.79 | 248,002,369.98 | 135,825.15 |
三、辞退福利 | 7,040,604.82 | 15,370,583.58 | 16,980,366.26 | 5,430,822.14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65,769,141.53 | 2,726,365,462.32 | 2,748,861,873.25 | 143,272,730.6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47,656,112.77 | 2,055,755,918.38 | 2,077,014,412.48 | 126,397,618.67 |
二、职工福利费 | 466,259.75 | 121,172,186.38 | 121,145,653.85 | 492,792.28 |
三、社会保险费 | 145,575.91 | 95,657,608.21 | 95,762,663.43 | 40,520.6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45,575.91 | 77,546,137.31 | 77,651,192.53 | 40,520.69 |
工伤保险费 | 11,795,859.49 | 11,795,859.49 | - | |
生育保险费 | 6,315,611.41 | 6,315,611.41 | - | |
四、住房公积金 | 105,844,448.86 | 105,844,448.86 |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0,420,599.94 | 63,184,692.48 | 62,830,140.75 | 10,775,151.67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非货币性福利 | 21,281,817.64 | 21,281,817.64 | ||
合计 | 158,688,548.37 | 2,462,896,671.95 | 2,483,879,137.01 | 137,706,083.3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9,988.34 | 163,129,608.76 | 163,033,771.95 | 135,825.15 |
2、失业保险费 | 5,371,935.98 | 5,371,935.98 | ||
3、企业年金缴费 | 79,596,662.05 | 79,596,662.05 | ||
合计 | 39,988.34 | 248,098,206.79 | 248,002,369.98 | 135,825.1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8,231,901.91 | 48,420,676.86 |
消费税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39,438,425.93 | 179,750,599.39 |
个人所得税 | 19,139,187.60 | 28,762,959.9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793,091.34 | 3,454,728.22 |
教育费附加 | 2,090,844.78 | 1,608,276.79 |
地方教育附加 | 1,393,899.45 | 1,072,334.65 |
资源税 | 3,795,893.85 | 10,310,059.49 |
其他 | 24,240,661.11 | 25,434,194.85 |
合计 | 223,123,905.97 | 298,813,830.23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36,165,413.68 | 236,165,413.68 |
其他应付款 | 521,784,061.22 | 910,626,378.26 |
合计 | 757,949,474.90 | 1,146,791,791.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合计比期初数减少38,884.23万元,减少33.91%,主要是本期偿还冶金公司借款。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36,165,413.68 | 236,165,413.68 |
合计 | 236,165,413.68 | 236,165,413.68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
股东名称 | 应付股利金额 | 未支付原因 |
厦门滕王阁地产应付少数股东股利 | 234,419,063.68 | |
虹波公司应付少数股东股利 | 1,746,350.00 | 部分法人股未办理托管手续 |
合计 | 236,165,413.68 | -- |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220,607,441.14 | 155,505,828.16 |
押金 | 11,020,280.00 | 12,107,427.08 |
代收款项 | 20,182,445.79 | 19,671,218.27 |
往来款 | 155,927,599.91 | 554,706,910.30 |
暂收款 | 23,146,656.64 | 26,691,890.42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9,433,169.00 | 50,098,868.00 |
搬迁补偿款 | 21,503,897.29 | 28,572,167.73 |
其他 | 49,962,571.45 | 63,272,068.30 |
合计 | 521,784,061.22 | 910,626,378.26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建明(厦门)房地产有限公司 | 154,014,099.91 | 未到期 |
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1,503,897.29 | 未到期 |
三明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11,032,415.00 | 未到期 |
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未到期 |
合计 | 196,550,412.2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 | ||
应付账款 | 1,224,852.18 | |
合同负债 | 11,596,576.30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185,185.38 | |
应交税费 | 1,258,439.57 | |
其他应付款 | 10,427,242.78 | |
其他流动负债 | 300,567.17 | |
合计 | 34,992,863.38 |
其他说明:
2023年12月29日,厦门滕王阁与成都盛腾阁就转让成都滕王阁100%股权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厦滕物业与成都盛腾阁转让成滕物业100%股权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 》。相关负债转入持有待售负债。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25,197,960.59 | 1,226,626,47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608,517,767.67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1,583,826.64 | 11,069,112.89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1,105,549.99 | 18,896,674.94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6,726,271.74 | 2,929,263.97 |
合计 | 1,173,131,376.63 | 1,259,521,521.80 |
其他说明:
(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抵押借款 | 3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30,500,000.00 | 103,000,000.00 |
信用借款 | 494,697,960.59 | 1,093,626,470.00 |
合计 | 525,197,960.59 | 1,226,626,470.00 |
(2)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债券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100.00 | 2021-7-22 | 3年 | 600,000,000.00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 | 607,681,446.07 | 20,195,328.54 | 860,993.06 | 20,220,000.00 | 608,517,767.67 |
(3)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矿业权出让金 | 11,583,826.64 | 11,069,112.89 |
合计 | 11,583,826.64 | 11,069,112.89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804,434,575.36 | |
应付退货款 | ||
应收票据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 | 95,074,401.96 | 130,142,283.31 |
待转销项税额 | 42,329,182.41 | 68,210,474.56 |
合计 | 137,403,584.37 | 1,002,787,333.2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2022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100.00 | 2.13 | 2022-9-5 | 270天 | 500,000,000.00 | 503,443,013.71 | 4,435,068.48 | 507,878,082.19 | 否 | |||
2022年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 100.00 | 2.32 | 2022-11-10 | 267天 | 300,000,000.00 | 300,991,561.65 | 4,042,520.55 | 305,034,082.2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800,000,000.00 | 804,434,575.36 | 8,477,589.03 | 812,912,164.3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195,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41,500,000.00 | 144,500,000.00 |
信用借款 | 7,510,286,725.84 | 6,210,714,245.29 |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 6,726,271.74 | 6,225,853.15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31,924,232.33 | -1,229,555,733.97 |
合计 | 7,026,588,765.25 | 5,326,884,364.4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借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69,970.44万元,增加31.91%,主要是子公司本期信用借款增加。
项目 | 利率区间 |
保证借款 | 3.88% |
信用借款 | 1.5%-4% |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607,681,446.07 |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820,890,191.51 | 819,763,943.22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817,682,034.49 | 816,615,085.58 |
合计 | 1,638,572,226.00 | 2,244,060,474.87 |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100 | 3.37 | 2021-07-22 | 3年 | 600,000,000.00 | 607,681,446.07 | 20,195,328.54 | 860,993.06 | 20,220,000.00 | 608,517,767.67 | 否 |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100 | 3.25 | 2022-02-23 | 3年 | 800,000,000.00 | 819,763,943.22 | 26,000,000.00 | 1,126,248.29 | 26,000,000.00 | 820,890,191.51 | 否 |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100 | 3.27 | 2022-04-08 | 3年 | 800,000,000.00 | 816,615,085.58 | 26,107,519.40 | 1,119,429.51 | 26,160,000.00 | 817,682,034.49 | 否 |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3.37 | 607,681,446.07 | 20,195,328.54 | 860,993.06 | 20,220,000.00 | 608,517,767.67 | 否 | |||||
合计 | / | / | / | / | 2,200,000,000.00 | 2,244,060,474.87 | -607,681,446.07 | 52,107,519.40 | 2,245,677.80 | 52,160,000.00 | 1,638,572,226.00 | /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24,206,011.38 | 79,052,657.18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9,904,680.38 | -6,443,207.95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1,105,549.99 | -18,896,674.94 |
合计 | 93,195,781.01 | 53,712,774.29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90,571,892.70 | 102,155,719.34 |
专项应付款 | 21,598,900.00 | 19,557,091.36 |
合计 | 112,170,792.70 | 121,712,810.7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矿业权出让金 | 78,101,419.34 | 89,170,532.23 |
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9,003,300.00 | 9,003,300.00 |
国开发展投资基金 | 15,051,000.00 | 15,051,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 | -11,583,826.64 | -11,069,112.89 |
合计 | 90,571,892.70 | 102,155,719.34 |
其他说明:
长期应付款期末较期初数减少1,158.38万元,主要为本期支付矿业权出让金所致。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虹波技改专项补助 | 19,089,500.00 | 6,921,400.00 | 4,412,000.00 | 21,598,900.00 | 信军函字[2004]69号,委计函字[2003]266号,厂科技字[2006]116号,厂科技字[2007]035号 |
九江金鹭地铁施工精密仪器及设备搬迁专项补助 | 467,591.36 | 467,591.36 | 精密仪器及设备搬迁费用 | ||
合计 | 19,557,091.36 | 6,921,400.00 | 4,879,591.36 | 21,598,900.00 | / |
其他说明:
无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二、辞退福利 | 28,918,038.58 | 34,538,193.67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
合计 | 28,918,038.58 | 34,538,193.67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矿山弃置费用 | 4,851,701.88 | 4,869,568.70 | 见说明 |
合计 | 4,851,701.88 | 4,869,568.70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支出属弃置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计入财务费用。上述预计负债系宁化行洛坑公司和都昌金鼎公司按现值确认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费。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21,670,247.68 | 74,176,718.58 | 65,235,818.55 | 330,611,147.71 | |
合计 | 321,670,247.68 | 74,176,718.58 | 65,235,818.55 | 330,611,147.7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高端溅射靶材用高纯金属钼粉产业化技术开发 | 3,334,000.00 | 566,000.00 | 3,9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
宁德20000吨正极材料项目技改补助 | 23,154,666.53 | 3,656,000.02 | 19,498,666.51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0000吨车用锂离子三元正极材料产业化项目(二、三期) | 20,648,250.00 | 3,591,000.00 | 17,057,25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技术改造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 24,730,035.21 | 3,298,526.28 | 21,431,508.93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扩建项目 | 15,000,000.00 | 3,000,000.00 | 12,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面向高精密模具构件加工用高效切削刀具开发及产业化 | 2,940,000.00 | 2,94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
4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扩建项目(202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 | 43,132,695.15 | 2,436,716.31 | 40,695,978.84 | 与资产相关 | |||
退城进园搬迁项 | 2,873,062.70 | 2,298,450.36 | 574,612.34 | 与资产相关 | |||
3C行业加工用高精密数控刀具生产线专项补助金 | 10,843,850.30 | 2,077,464.60 | 8,766,385.70 | 与资产相关 | |||
轨道交通行业高效精密数控刀片生产线投资补助 | 19,011,455.51 | 2,046,000.00 | 16,965,455.51 | 与资产相关 | |||
洛阳高新区服务业发展促进局产业引导资金 | 10,621,575.42 | 1,877,314.92 | 8,744,260.50 | 与资产相关 |
CT关键部件开发 | 816,666.67 | 1,050,000.00 | 1,866,666.67 | - | 与收益相关 | ||
三明经济开发区基础建设补助 | 13,740,144.03 | 1,827,531.03 | 11,912,613.00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1,762,117.83 | 1,762,117.83 | - | 与资产相关 | |||
钨制品深加工项目 | 13,859,385.00 | 1,705,320.00 | 12,154,065.00 | 与资产相关 | |||
航空航天加工用硬质合金刀具生产线建设补助 | 6,322,551.61 | 1,445,164.44 | 4,877,387.17 | 与资产相关 | |||
研发中心建设补助 | 2,211,111.45 | 1,433,333.28 | 777,778.17 | 与资产相关 | |||
海沧工业园2018-2021年设备投资专项补助 | 6,489,864.21 | 1,358,010.92 | 5,131,853.29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硬质合金可转位刀片及配套刀具项目 | 30,760,000.00 | 1,258,041.36 | 29,501,958.64 | 与资产相关 | |||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宁德厦钨一期竣工验收奖励 | 10,396,680.00 | 1,113,930.00 | 9,282,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稀土及关联产品生产应用奖励 | 4,095,800.00 | 2,000,000.00 | 1,068,900.00 | 4,764,300.00 | 262,6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土地款补助 | 12,401,443.36 | 679,527.84 | 11,721,915.52 | 与资产相关 | |||
厦门厦钨新能源年处理80万方废水项目 | 20,000,000.00 | 666,666.67 | 19,333,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郑洛新产业集群专项补助 | 2,204,357.27 | 1,200,000.00 | 271,630.88 | 3,132,726.39 | 与资产相关 | ||
航空飞机承力构件用耐磨蚀碳化钨涂层新材料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助 | 1,006,400.00 | 254,636.06 | 751,763.94 | 与收益相关 | |||
绿色制造专项资金补助 | 1,000,000.00 | 90,909.10 | 909,090.90 | 与资产相关 | |||
关于2023年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补助资金 | 1,090,300.00 | 47,871.64 | 1,042,428.36 | 与资产相关 | |||
2022年度海沧区技改设备投资补助 | 3,000,000.00 | 25,000.00 | 2,97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山海协作中心补助 | 3,750,000.00 | 3,7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73,520,535.43 | 3,880,518.58 | 10,573,788.34 | 575,000.00 | 66,252,265.67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500,000.00 | 1,933,500.00 | 1,326,000.00 | 1,107,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321,670,247.68 | 74,176,718.58 | 59,896,518.55 | 5,339,300.00 | 330,611,147.71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418,459,200.00 | -174,000.00 | -174,000.00 | 1,418,285,200.00 |
其他说明:
2023年因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389,423,523.65 | 16,735,108.93 | 983,100.00 | 2,405,175,532.58 |
其他资本公积 | 887,982,788.87 | 21,550,848.62 | 1,770,535.25 | 907,763,102.24 |
合计 | 3,277,406,312.52 | 38,285,957.55 | 2,753,635.25 | 3,312,938,634.8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①本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变动:本期金龙稀土引进外部战略投资增加资本公积1,619.50万元;虹波同一控制合并联虹增加资本公积54.01万元;注销回购离职员工股权激励股份减少资本公积98.31万元。
②本期其他资本公积变动:本期确认股权激励费用增加资本公积2,036.49万元;授予股权激励员工离职减少资本公积177.05万元;本期确认联营企业其他权益变动增加资本公积118.59万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50,098,868.00 | 30,665,699.00 | 19,433,169.00 | |
合计 | 50,098,868.00 | 30,665,699.00 | 19,433,169.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限制性股票分红减少库存股255.92万元,本期回购注销离职员工限制性股份减少库存股115.71万元,本期限制性股票二期解锁减少库存股2,694.94万元。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538,947.05 | 25,616,777.49 | 849,064.25 | 19,890,497.43 | 4,877,215.81 | 17,351,550.38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963,353.04 | 5,375,817.05 | 5,375,817.05 | 14,339,170.09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985,379.76 | 4,175,678.04 | 849,064.25 | 1,555,005.24 | 1,771,608.55 | -3,430,374.52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516,920.33 | 16,065,282.40 | 12,959,675.14 | 3,105,607.26 | 6,442,754.8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538,947.05 | 25,616,777.49 | 849,064.25 | 19,890,497.43 | 4,877,215.81 | 17,351,550.38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23,152,423.24 | 123,828,898.26 | 102,832,984.01 | 144,148,337.49 |
合计 | 123,152,423.24 | 123,828,898.26 | 102,832,984.01 | 144,148,337.4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母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根据财政部、应急部2022年11月21日发布财资〔2022〕136号文《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计提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34,043,080.11 | 48,935,678.20 | 582,978,758.31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534,043,080.11 | 48,935,678.20 | 582,978,758.3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公司根据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690,078,951.07 | 3,699,085,779.6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42,941,360.26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690,078,951.07 | 3,656,144,419.4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01,699,946.56 | 1,446,186,670.2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8,935,678.20 | 43,452,746.59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96,460,720.00 | 368,799,392.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 | 9,153,409.7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755,535,909.13 | 4,690,078,951.0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7,961,740,870.87 | 31,790,878,068.08 | 47,224,424,612.78 | 41,000,189,044.64 |
其他业务 | 1,436,165,119.79 | 1,097,208,974.48 | 998,362,432.13 | 658,583,644.73 |
合计 | 39,397,905,990.66 | 32,888,087,042.56 | 48,222,787,044.91 | 41,658,772,689.37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营业收入-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钨钼等有色金属制品 | 15,569,246,160.45 | 11,095,672,011.58 | 15,569,246,160.45 | 11,095,672,011.58 |
稀土业务 | 5,172,078,836.30 | 4,827,447,174.62 | 5,172,078,836.30 | 4,827,447,174.62 |
电池材料 | 17,136,363,536.18 | 15,785,841,033.70 | 17,136,363,536.18 | 15,785,841,033.70 |
房地产及配套管理 | 84,052,337.94 | 81,917,848.18 | 84,052,337.94 | 81,917,848.1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32,631,520,122.56 | 27,492,836,326.68 | 32,631,520,122.56 | 27,492,836,326.68 |
出口 | 5,330,220,748.31 | 4,298,041,741.40 | 5,330,220,748.31 | 4,298,041,741.40 |
合计 | 37,961,740,870.87 | 31,790,878,068.08 | 37,961,740,870.87 | 31,790,878,068.0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5,020,438.27 | 25,091,339.62 |
教育费附加 | 17,570,354.74 | 12,689,091.81 |
资源税 | 86,905,488.40 | 109,247,203.61 |
房产税 | 47,135,588.72 | 39,515,645.98 |
土地使用税 | 13,558,416.66 | 12,420,109.79 |
印花税 | 38,048,172.71 | 41,054,179.03 |
地方教育附加 | 11,769,712.70 | 8,464,258.55 |
其他 | 549,415.17 | 637,820.79 |
合计 | 250,557,587.37 | 249,119,649.18 |
其他说明: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税项。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98,952,052.92 | 183,863,624.20 |
折旧及摊销 | 9,799,129.62 | 14,301,924.61 |
运杂费 | ||
宣传广告费 | 10,426,781.45 | 14,008,146.63 |
委托代销(理)费用 | 30,428,987.67 | 31,324,458.99 |
保险费 | 10,781,172.92 | 16,281,161.12 |
包装费 | 7,865,607.10 | 6,891,190.28 |
展览及样品费 | 19,877,528.01 | 15,382,492.54 |
差旅费 | 37,082,400.45 | 21,067,690.80 |
招待费 | 19,550,844.80 | 14,754,027.87 |
其他 | 24,528,332.09 | 21,525,718.24 |
合计 | 369,292,837.03 | 339,400,435.28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36,686,586.57 | 566,685,090.49 |
折旧及摊销 | 90,959,650.62 | 82,035,484.47 |
维修费 | 8,366,601.23 | 21,783,314.61 |
业务招待费 | 10,095,176.37 | 7,590,094.08 |
办公费 | 60,847,826.82 | 56,511,381.15 |
差旅费 | 23,369,996.86 | 11,106,030.96 |
股份支付 | 18,594,344.63 | 44,301,996.91 |
咨询费 | 47,593,881.92 | 35,270,341.57 |
其他 | 71,547,833.27 | 64,564,521.21 |
合计 | 968,061,898.29 | 889,848,255.45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80,562,388.10 | 337,918,492.17 |
直接投入 | 1,059,670,453.04 | 1,243,454,228.20 |
折旧及摊销 | 80,425,218.89 | 76,734,922.19 |
技术服务费 | 35,666,734.32 | 25,937,136.55 |
其他费用 | 52,246,027.64 | 44,894,629.12 |
合计 | 1,608,570,821.99 | 1,728,939,408.23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63,669,882.77 | 421,991,203.95 |
减:利息资本化 | -5,973,989.00 | -8,874,332.16 |
减:利息收入 | -48,235,221.00 | -26,239,855.89 |
承兑汇票贴息 | 123,120,423.21 | 139,055,677.24 |
汇兑净损失 | -37,132,757.98 | -102,040,759.21 |
手续费及其他 | 13,833,900.61 | 39,413,331.84 |
合计 | 509,282,238.61 | 463,305,265.77 |
其他说明:
利息资本化金额已计入在建工程。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宁德20000吨正极材料项目技改补助 | 3,656,000.02 | 3,656,000.04 |
年产10000吨车用锂离子三元正极材料产业化项目(二、三期) | 3,591,000.00 | 3,591,000.00 |
2019年技术改造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 3,298,526.28 | 3,298,526.28 |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扩建项目 | 3,000,000.00 | 3,000,000.00 |
4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扩建项目 | 2,436,716.31 | 863,436.21 |
退城进园搬迁项目 | 2,298,450.36 | 2,298,450.36 |
3C行业加工用高精密数控刀具生产线专项补助 | 2,077,464.60 | 2,077,464.60 |
轨道交通行业高效精密数控刀片生产线投资补助 | 2,046,000.00 | 916,000.00 |
洛阳高新区服务业发展促进局产业引导资金 | 1,877,314.92 | 1,965,035.76 |
三明经济开发区基础建设补助 | 1,827,531.03 | 1,827,531.03 |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1,762,117.83 | 294,123.00 |
钨制品深加工项目 | 1,705,320.00 | 1,674,345.00 |
航空航天加工用硬质合金刀具生产线建设补助 | 1,445,164.44 | 1,481,665.40 |
研发中心建设补助 | 1,433,333.28 | 1,433,333.28 |
海沧工业园设备投资专项补助 | 1,358,010.92 | 499,617.44 |
高性能硬质合金可转位刀片及配套刀具项目 | 1,258,041.36 | |
宁德厦钨一期项目补助 | 1,113,930.00 | 742,620.00 |
其他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12,355,394.47 | 14,044,487.93 |
增值税加计抵减和减免 | 77,792,875.26 | 845,820.48 |
研发经费补助 | 31,908,266.00 | 98,155,337.05 |
稀土及关联产品生产应用奖励 | 27,168,000.00 | 40,487,800.00 |
增产增效奖励 | 19,355,925.50 | 15,119,681.00 |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11,195,100.00 | |
“一企一策”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企业补助 | 10,801,700.00 | 1,675,500.00 |
政府产业扶持资金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面向高精密模具构件加工高效切削刀具开发项目 | 6,686,681.42 | |
社保及稳岗补贴 | 6,642,810.25 | 9,943,173.07 |
三高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补助 | 6,315,000.00 | |
实现跨越发展奖励 | 5,000,000.00 | 6,376,833.00 |
东侨开发区产业发展补助 | 4,664,000.00 | |
高端溅射靶材用高纯金属钼粉产业化技术开发 | 3,900,000.00 | |
出口信保补助 | 3,684,395.69 | 3,061,817.73 |
郑洛新产业集群专项补助 | 3,135,000.00 | 2,090,000.00 |
龙头企业上台阶奖励 | 3,000,000.00 | 3,000,000.00 |
纳税奖励 | 1,912,985.19 | 22,948,674.43 |
CT关键部件开发 | 1,866,666.67 | 1,283,333.33 |
重点工业企业止跌企稳定补助 | 1,000,000.00 | |
知识产权、专利奖励 | 567,000.00 | 2,938,720.00 |
用电奖励 | 520,188.59 | 3,091,520.00 |
智能刀具生命周期管控项目国拨经费 | 1,047,658.29 | |
高电压高容量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 | 3,024,000.00 | |
其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53,241,573.26 | 39,906,473.08 |
合计 | 338,898,483.65 | 308,659,977.79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0,407,227.86 | -61,405,934.5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9,554,785.95 | 13,597,140.09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071,399.76 | 225,555.5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9,374,386.39 | 1,251,274.43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15,217,601.86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861,455.92 | 1,757,465.21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 | 556,876.73 | |
合计 | 94,826,132.61 | -29,356,897.40 |
其他说明:
本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2,418.30万元,主要由于确认联营企业厦门鸿鑫投资收益增加,且上期合营企业出现损失。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29,588.15 | -271,875.82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4,029,588.15 | -271,875.82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9,459,893.19 | -807,585.74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9,828,783.56 | -114,277,226.2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195,544.45 | -15,540,676.76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10,939,680.00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61,564,434.82 | -119,685,808.79 |
其他说明:
本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期减少18,125.02万元,主要因本期末应收款项减少,计提信用损失减少。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62,823,757.81 | -376,876,228.90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1,956,668.78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5,607,761.93 | -85,943,981.92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368,431,519.74 | -464,776,879.60 |
其他说明:
本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9,634.54万元,主要是上期计提房地产减值,本期无该事项。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91,803.30 | 599,354.12 |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40,756.21 | |
合计 | 191,803.30 | 640,110.33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罚款收入 | 2,846,976.11 | 1,664,950.35 | 2,846,976.11 |
其他收入 | 9,787,010.59 | 16,151,017.65 | 9,787,010.59 |
合计 | 12,633,986.70 | 17,815,968.00 | 12,633,986.7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6,384,386.29 | 21,152,148.82 | 16,384,386.2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6,384,386.29 | 21,152,148.82 | 16,384,386.29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6,742,220.56 | 8,233,573.76 | 6,742,220.56 |
赔偿违约及罚款支出 | 1,709,506.89 | 3,504,145.09 | 1,709,506.89 |
滞纳金 | 2,083,827.57 | 1,205,597.36 | 2,083,827.57 |
其他支出 | 3,795,463.32 | 740,916.11 | 3,795,463.32 |
合计 | 30,715,404.63 | 34,836,381.14 | 30,715,404.63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47,458,409.32 | 401,729,640.0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7,849,538.13 | -12,836,454.37 |
合计 | 399,608,871.19 | 388,893,185.6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917,051,069.6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37,557,660.4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0,152,917.6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483,273.99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6,363,927.2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1,826,271.36 |
无须纳税的收入(以“-”填列) | -10,791,982.62 |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
利用以前年度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1,086,378.36 |
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 50,948,637.37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204,667,286.12 |
其他 | 17,474,373.01 |
所得税费用 | 399,608,871.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利息 | 65,677,613.96 | 63,778,198.27 |
收政府补助款 | 283,703,469.15 | 329,767,266.45 |
代收房租及工程押金保证金 | 75,326,047.54 | 62,256,281.20 |
经营性往来款 | 62,249,303.35 | 72,765,457.40 |
其他 | 69,160,667.16 | 129,995,756.05 |
合计 | 556,117,101.16 | 658,562,959.3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销售费用 | 160,541,654.49 | 141,234,886.47 |
支付管理费用 | 221,821,316.47 | 196,825,683.59 |
支付研发费用 | 87,912,761.96 | 70,831,765.67 |
支付财务金融手续费 | 13,833,900.61 | 37,842,798.89 |
保证金 | 52,190,724.56 | 40,269,329.15 |
经营性往来款 | 72,737,727.61 | 89,242,271.70 |
其他 | 89,558,780.62 | 179,603,946.51 |
合计 | 698,596,866.32 | 755,850,681.9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处置联营和合营企业投资款 | 262,140,000.00 | 88,246,846.80 |
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 | 1,050,811,416.67 | 303,251,813.20 |
收回委托贷款 | 426,000,000.00 | |
合计 | 1,312,951,416.67 | 817,498,66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联营企业股权投资款 | 702,544,000.00 | 577,470,000.00 |
支付购买理财产品 | 1,099,999,000.00 | 550,000,000.00 |
合计 | 1,802,543,000.00 | 1,127,47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往来款 | 400,000,000.00 | |
收回同基置业债权款 | 985,222,565.42 | |
票据融资 | 111,178,636.82 | 1,726,832,904.08 |
信用证融资 | 262,648,904.50 | 186,970,364.10 |
合计 | 1,359,050,106.74 | 2,313,803,268.18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款 | 29,893,708.80 | 23,024,531.08 |
支付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往来款 | 400,000,000.00 | |
票据融资 | 1,981,519,728.24 | 1,045,224,905.77 |
限制性股票回购 | 791,442.00 | |
支付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往来款 | 499,500,000.00 | |
支付神威公司关联往来款 | 55,490,251.14 | |
偿还国家发展投资基金款 | 39,000,000.00 | |
支付同一控制合并博白股权款 | 299,077,952.13 | |
合计 | 2,412,204,879.04 | 1,961,317,640.1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短期借款 | 4,224,235,431.68 | 2,936,815,680.48 | 4,761,519,728.24 | 233,936,340.94 | 2,165,595,042.98 | |
长期借款 | 6,556,440,098.44 | 4,400,107,437.46 | 906,653.22 | 3,398,941,191.54 | 7,558,512,997.58 | |
应付债券 | 2,244,060,474.87 | 75,409,518.80 | 72,380,000.00 | 2,247,089,993.67 | ||
其他流动负债-短期应付债券 | 804,434,575.36 | 8,477,589.03 | 812,912,164.39 | 0.00 | ||
租赁负债 | 72,609,449.23 | 71,585,590.57 | 29,893,708.80 | 114,301,331.00 | ||
合计 | 13,901,780,029.58 | 7,336,923,117.94 | 156,379,351.62 | 9,075,646,792.97 | 233,936,340.94 | 12,085,499,365.23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517,442,198.48 | 2,182,696,369.3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68,431,519.74 | 464,776,879.60 |
信用减值损失 | -61,564,434.82 | 119,685,808.7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061,580,772.15 | 962,278,641.2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7,027,844.22 | 22,429,651.67 |
无形资产摊销 | 61,477,187.62 | 56,101,559.4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4,901,224.37 | 19,540,218.9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1,803.30 | -640,110.3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384,386.29 | 21,152,148.8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029,588.15 | 271,875.82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43,683,559.00 | 450,131,789.8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4,826,132.61 | 29,356,897.4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1,792,604.80 | -18,129,788.5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708,393.25 | 5,604,219.3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88,326,150.70 | -1,007,480,092.9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93,017,860.45 | -4,069,758,797.0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634,792,517.40 | 387,249,594.45 |
其他 | 20,995,914.25 | 14,302,026.5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85,779,929.44 | -360,431,107.5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837,850,861.25 | 2,157,348,119.1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157,348,119.11 | 1,538,511,683.0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80,502,742.14 | 618,836,436.0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3,926,274.55 |
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33,926,273.55 |
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1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4,458,478.18 |
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24,232,625.83 |
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225,852.35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9,467,796.37 |
其他说明:
无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837,850,861.25 | 2,157,348,119.11 |
其中:库存现金 | 4,299.10 | 91,457.8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832,157,860.38 | 2,157,185,969.6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40,069.12 | 70,691.62 |
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现金 | 5,548,632.65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37,850,861.25 | 2,157,348,119.1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货币资金 | 18,785,620.46 | 14,483,752.26 | 保证金 |
持有待售资产-货币资金 | 225,304.67 | 保证金 | |
合计 | 19,010,925.13 | 14,483,752.2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
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29,595,104.42 | 7.0827 | 209,496,666.68 |
欧元 | 1,546,799.03 | 7.8592 | 12,156,602.94 |
港币 | |||
日元 | 315,299,998.00 | 0.0502 | 15,832,158.81 |
澳大利亚元 | 134,755.00 | 4.8484 | 653,346.14 |
台币 | 6,366,846.00 | 0.2314 | 1,473,288.16 |
新加坡元 | 21.95 | 5.3772 | 118.03 |
瑞士法郎 | 63,423.66 | 8.4184 | 533,925.74 |
加拿大元 | 0.03 | 5.3673 | 0.16 |
泰铢 | 20,025,565.70 | 0.2074 | 4,153,302.33 |
雷亚尔 | 287,422.87 | 1.4655 | 421,218.22 |
韩元 | 5,867,720,340.00 | 0.0055 | 32,354,609.95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66,558,095.02 | 7.0827 | 471,410,618.49 |
欧元 | 6,314,827.82 | 7.8592 | 49,629,494.80 |
港币 | |||
日元 | 139,229,512.81 | 0.0502 | 6,991,131.53 |
澳大利亚元 | 57,275.25 | 4.8484 | 277,693.32 |
台币 | 2,972,008.00 | 0.2314 | 687,722.65 |
加拿大元 | 145,064.00 | 5.3673 | 778,602.00 |
泰铢 | 327,579,138.78 | 0.2074 | 67,939,913.38 |
雷亚尔 | 3,955,625.12 | 1.4655 | 5,796,968.61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雷亚尔 | 1,785,322.75 | 1.4655 | 2,616,390.49 |
其他应收款 | - | - | |
其中:欧元 | 368,785.46 | 7.8592 | 2,898,358.69 |
日元 | 7,072,903.86 | 0.0502 | 355,151.72 |
港币 | |||
台币 | 140,000.00 | 0.2314 | 32,396.00 |
泰铢 | 5,005,357.94 | 0.2074 | 1,038,111.24 |
雷亚尔 | 1,389,940.37 | 1.4655 | 2,036,957.61 |
应付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8,254,009.84 | 7.0827 | 58,460,191.07 |
欧元 | 149,070.27 | 7.8592 | 1,171,573.06 |
日元 | 16,362,540.04 | 0.0502 | 821,612.21 |
瑞士法郎 | 115,600.00 | 8.4184 | 973,167.04 |
泰铢 | 2,104,748.63 | 0.2074 | 436,524.87 |
加拿大元 | 17,640.00 | 5.3673 | 94,679.17 |
其他应付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20,218.22 | 7.0827 | 851,469.60 |
欧元 | 15,635.36 | 7.8592 | 122,881.42 |
日元 | 2,472,166.97 | 0.0502 | 124,134.92 |
台币 | 7,271.00 | 0.2314 | 1,682.51 |
泰铢 | 5,251,841.51 | 0.2074 | 1,089,231.93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说明:
本期对子公司佳鹭(香港)有限公司、台北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日本金鹭硬质合金株式会社、金鹭硬质合金(泰国)有限公司、巴西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韩国厦钨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欧洲有限公司以及德国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的外币报表进行折算。对于佳鹭(香港)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港币对人民币即期汇率0.9062折算;对子公司台北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台币对人民币的即期汇率0.2314折算;对子公司德国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和厦门厦钨新能源欧洲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欧元对人民币的即期汇率7.8592折算;对子公司日本金鹭硬质合金株式会社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日元对人民币的即期汇率0.0502折算;对于子公司金鹭硬质合金(泰国)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泰铢对人民币的即期汇率
0.2074折算;对于子公司巴西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雷亚尔对人民币的即期汇率1.4655折算;对于子公司韩国厦钨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韩元对人民币的即期汇率0.0055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36,894,041.41(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度公司租赁支出明细表
项目 | 本年度租赁支出(单位:元) |
厦门金鹭承租厂房和员工宿舍 | 10,258,654.04 |
厦门钨业本部承租办公区域 | 5,697,541.20 |
海隅公司承租厂房和设备 | 5,462,627.57 |
其他租赁支出 | 15,475,218.60 |
合计 | 36,894,041.41 |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厦门滕王阁商业租金收入 | 36,390,872.54 | |
其他公司租金收入 | 8,887,371.06 | |
合计 | 45,278,243.6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80,562,388.10 | 337,918,492.17 |
直接投入 | 1,059,670,453.04 | 1,243,454,228.20 |
折旧及摊销 | 80,425,218.89 | 76,734,922.19 |
技术服务费 | 35,666,734.32 | 25,937,136.55 |
其他费用 | 52,246,027.64 | 44,894,629.12 |
合计 | 1,608,570,821.99 | 1,728,939,408.23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608,570,821.99 | 1,728,939,408.23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2023年12月 | 33,926,273.55 | 26.01 | 协议转让 | 工商变更 | 4,473,920.46 | 24.99 | 31,523,952.44 | 32,595,828.03 | 1,071,875.59 | 评估价 | 0 |
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2023年12月 | 1 | 26.01 | 协议转让 | 工商变更 | 10,029,342.11 | 24.99 | 0 | 0 | 0 | 评估价 | 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处置的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子公司包括:福建省长汀金闽矿产有限公司、武平县橙铈稀土开发有限公司、上杭县兆瑞矿产有限公司、上杭县稀土开发有限公司、连城县冠龙稀土有限公司、龙岩市永定区龙辉稀土开发有限公司、龙岩市古蛟紫钇稀土开发有限公司、连城县鼎臣稀土矿有限公司、长汀县赤铕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②处置的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子公司包括:宁化县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清流县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名称 | 变动情况 | 变动原因 |
都昌金鼎固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增加 | 新设 |
福泉厦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增加 | 新设 |
福泉鼎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增加 | 新设 |
云南磨憨金龙稀土有限公司 | 增加 | 新设 |
云南厦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增加 | 新设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61,000 | 厦门市 | 工业生产 | 70 | 设立或投资 | |
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洛阳市 | 5,000 | 洛阳市 | 钨矿生产 | 60 | 设立或投资 | |
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4,750 | 厦门市 | 工业生产 | 90 | 设立或投资 | |
宁化行洛坑钨矿有限公司 | 宁化县 | 20,000 | 宁化县 | 钨矿生产 | 98.95 | 设立或投资 | |
麻栗坡海隅钨业有限公司 | 麻栗坡县 | 14,000 | 麻栗坡县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九江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 九江市 | 40,000 | 九江市 | 工业生产 | 70 | 设立或投资 | |
佳鹭(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1,950 | 香港 | 国际贸易 | 100 | 设立或投资 |
厦门欧斯拓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4,800 | 厦门市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24,067 | 厦门市 | 工业生产 | 56.45 | 4.34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 | 都昌县 | 26,000 | 都昌县 | 钨矿生产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7,204.29 | 成都市 | 工业生产 | 95.03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 | 赣州市 | 2,580 | 赣州市 | 工业生产 | 70.93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4,000 | 厦门市 | 房地产开发 | 6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长汀县 | 247,500 | 长汀县 | 稀土矿加工 | 65.2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 洛阳市 | 105,000 | 洛阳市 | 工业生产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屏南县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屏南县 | 600 | 屏南县 | 稀土矿加工 | 51 | 设立或投资 |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42,077.1001 | 厦门市 | 工业生产 | 50.26 | 设立或投资 | |
厦门创云精智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1,000 | 厦门市 | 工业生产 | 70 | 设立或投资 | |
成都联虹钼业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10,000 | 成都市 | 工业生产 | 7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厦门厦钨投资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100,000 | 厦门市 | 投资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厦门鸣鹤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100 | 厦门市 | 管理咨询 | 70 | 设立或投资 | |
厦门谦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1,000 | 厦门市 | 信息技术 | 70 | 设立或投资 | |
福建贝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长汀县 | 3,000 | 长汀县 | 工业生产 | 70 | 设立或投资 |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 赣州市 | 8,947.3685 | 赣州市 | 工业生产 | 47 | 设立或投资 | |
百斯图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30,000 | 天津市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福建鑫鹭钨业有限公司 | 龙岩市 | 16,000 | 龙岩市 | 工业生产 | 51 | 设立或投资 | |
湖南厦钨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长沙市 | 1,000 | 长沙市 | 工业生产 | 51 | 设立或投资 | |
厦门朋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5,000 | 厦门市 | 工业生产 | 90 | 设立或投资 | |
台北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 台湾新北市 | 642.4345 | 台湾新北市 | 一般贸易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德国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 德国 | 40 | 德国 | 一般贸易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日本金鹭硬质合金株式会社 | 日本 | 3,000 | 日本 | 一般贸易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厦门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50,000 | 厦门市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东友鹭工具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2,000 | 深圳市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金鹭硬质合金(泰国)有限公司 | 泰国 | 5,208.33 | 泰国 | 工业生产 | 92 | 设立或投资 | |
成都虹波钼业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 | 7,000 | 成都市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厦门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500 | 厦门市 | 物业管理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成都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3,000 | 成都市 | 房地产开发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漳州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龙海市 | 3,000 | 龙海市 | 房地产开发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东山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东山县 | 3,000 | 东山县 | 房地产开发 | 60 | 设立或投资 | |
都江堰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都江堰市 | 2,000 | 都江堰市 | 房地产开发 | 100 | 设立或投资 |
成都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300 | 成都市 | 服务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厦门原石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100 | 厦门市 | 服务 | 67.285 | 设立或投资 | |
成都原石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100 | 成都市 | 服务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厦门海峡国际社区项目 | 厦门市 | 厦门市 | 房地产开发 | 67.285 | 设立或投资 | ||
都江堰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都江堰市 | 200 | 都江堰市 | 物业管理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漳州原石滩酒店有限公司 | 龙海市 | 100 | 龙海市 | 服务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珠江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广州市 | 8,200 | 广州市 | 工业生产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厦门象屿鸣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10,000 | 厦门市 | 国际贸易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三明市 | 14,500 | 三明市 | 工业生产 | 70 | 设立或投资 | |
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宁德市 | 130,000 | 宁德市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新疆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市 | 500 | 乌鲁木齐市 | 一般贸易 | 60 | 设立或投资 | |
福建省长汀卓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长汀县 | 4,087.9189 | 长汀县 | 工业生产 | 71.11 | 设立或投资 | |
巴西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 巴西 | 100 | 巴西 | 一般贸易 | 70 | 设立或投资 | |
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20,000 | 厦门市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成都鼎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 | 13,000 | 成都市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雅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雅安市 | 50,000 | 雅安市 | 工业生产 | 83 | 设立或投资 | |
博白县巨典矿业有限公司 | 博白县 | 43,020 | 博白县 | 工业生产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厦门厦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10,000 | 厦门市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厦门厦钨新能源欧洲有限公司 | 德国 | 100 | 德国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韩国厦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韩国 | 633,910 | 韩国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福建源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 长汀县 | 20,000 | 长汀县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厦门厦钨嘉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3,000 | 厦门市 | 投资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都昌金鼎固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都昌县 | 4,800 | 都昌县 | 钨矿生产 | 60 | 设立或投资 | |
福泉厦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福泉市 | 50,000 | 福泉市 | 工业生产 | 65 | 设立或投资 | |
福泉鼎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福泉市 | 5,000 | 福泉市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云南磨憨金龙稀土有限公司 | 昆明市 | 100 | 昆明市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云南厦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昆明市 | 100 | 昆明市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说明:上表中佳鹭(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币种为美元,台北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币种为新台币,德国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币种为美元,日本金鹭硬质合金株式会社注册资本币种为日元,金鹭硬质合金(泰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币种为美元,巴西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币种为美元,厦门厦钨新能源欧洲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币种为欧元,韩国厦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币种为韩元。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本公司对于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7.00%,本公司在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席位,对该公司拥有实质控制权,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厦门海峡国际社区项目为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该项目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建明(厦门)房地产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根据协议,由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建设启动资金,并享有项目67.285%收益权。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主导项目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行使控制权。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根据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自 2008 年起投资双方按照1:1的比例分享公司净利润。因此,本公司持有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按照50%比例享有收益权。
根据都昌金鼎固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章程,本公司子公司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持有都昌金鼎固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60%股权,按照 51%比例享受收益权。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 30% | 152,459,546.44 | 23,100,000.00 | 1,129,723,674.04 |
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 | 39.43% | 326,107,976.20 | 164,935,471.56 | 546,035,874.86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49.74% | 264,393,125.02 | 74,748,322.00 | 4,538,720,905.62 |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34.80% | 21,917,444.95 | 1,221,385,525.9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 354,245.30 | 249,453.13 | 603,698.43 | 77,722.90 | 155,303.79 | 233,026.69 | 299,162.18 | 236,233.47 | 535,395.65 | 117,465.45 | 92,525.57 | 209,991.02 |
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 | 181,575.66 | 109,500.66 | 291,076.32 | 109,089.92 | 47,348.33 | 156,438.25 | 107,416.09 | 70,595.16 | 178,011.25 | 69,510.76 | 9,926.41 | 79,437.17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783,274.87 | 564,829.48 | 1,348,104.35 | 376,958.19 | 87,211.16 | 464,169.35 | 1,105,226.82 | 433,133.12 | 1,538,359.94 | 600,217.92 | 103,126.08 | 703,344.00 |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358,667.87 | 152,328.36 | 510,996.23 | 147,673.60 | 12,197.41 | 159,871.01 | 287,489.60 | 137,863.46 | 425,353.06 | 168,039.85 | 35,552.74 | 203,592.59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 447,176.63 | 50,095.56 | 51,012.59 | 37,688.79 | 448,564.02 | 40,104.81 | 41,186.56 | 58,473.74 |
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 | 311,474.56 | 83,299.82 | 83,300.63 | 87,304.69 | 169,322.96 | 31,319.89 | 31,341.59 | 41,667.30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731,087.33 | 52,949.18 | 53,342.56 | 258,019.97 | 2,875,131.11 | 112,988.05 | 112,510.85 | -156,143.06 |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547,581.29 | 7,330.85 | 7,386.11 | 17,333.07 | 611,573.10 | 25,641.09 | 25,801.10 | 26,525.75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海峡国际社区项目的其他合作方,按合同权益比例向项目提供资金。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2月,金龙稀土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同步引入员工持股暨混合所有制改革,注册资本由161,370万元增加至 247,500万元。公司放弃对金龙稀土公司本次增资的认缴增资权。本次权益变动后,本公司对金龙稀土公司持股比例降至65.20%,仍为金龙稀土公司控股股东。
(2)本期公司将持有联虹钼业公司70%股权转让给子公司虹波实业公司,公司对联虹钼业公司股权由直接持股70%变为间接持股70%。上述权益变动对资本公积的影响详见附注七、55资本公积。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92,451,665.61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8,506,600.72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8,506,600.72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300,212,780.02 | 2,539,031,724.3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8,725,038.57 | -12,899,333.83 |
--其他综合收益 | 5,375,817.05 | 16,793,617.78 |
--综合收益总额 | 54,100,855.62 | 3,894,283.95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321,670,247.68 | 74,176,718.58 | 59,896,518.55 | 5,339,300.00 | 330,611,147.71 | ||
合计 | 321,670,247.68 | 74,176,718.58 | 59,896,518.55 | 5,339,300.00 | 330,611,147.71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48,540,315.82 | 43,663,636.33 |
与收益相关 | 212,565,292.57 | 264,996,341.46 |
其他 | 14,862,514.35 | 9,826,749.20 |
合计 | 275,968,122.74 | 318,486,726.99 |
其他说明:
“其他”为采用净额法冲减相关成本的政府补助。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及长期应付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48.30%(2022年:
65.35%);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75.68%(2022年:95.30%)。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312.25亿元(2022年12月31日:262.42亿元)。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管理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本公司期末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列示见本附注项目注释其他之外币货币性项目说明。
2、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1.44%(2022年12月31日:59.65%)。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发生额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信用证福费廷业务 | 应收账款 | 5,201,000,000.00 | 终止确认 | 信用证福费廷业务不附追索权,故终止确认 |
保理融资 | 应收账款 | 33,662,919.60 | 终止确认 |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附追索权,故终止确认 |
背书及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8,787,628,956.99 | 终止确认 | 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
合 计 | 14,022,291,876.59 |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4,658,953.91 | 504,658,953.91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04,658,953.91 | 504,658,953.91 | ||
(1)债务工具投资 | 504,162,210.94 | 504,162,210.94 | ||
(2)权益工具投资 | 496,742.97 | 496,742.97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1,937,548.10 | 31,937,548.1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301,251,053.60 | 1,301,251,053.6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805,910,007.51 | 31,937,548.10 | 1,837,847,555.61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或负债使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本公司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福州市 | 稀有金属、稀土、能源新材料投资 | 160,000.00 | 31.77 | 31.77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为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为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系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福建省国资委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请详见附注十、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企业详见附注十、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联营企业 |
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四川虹加气体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厦门势拓伺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钨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势拓吉诚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势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势拓智动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势拓御能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势拓伟鑫电气有限公司、西安合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福建马坑矿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福建闽冶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福建省金磐矿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福建省冶金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福建省闽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福建三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厦门天马华侨农场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TMACORPORATION | 其他关联方 |
深圳市金洲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金洲精工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株洲硬质合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株洲长江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成都长城切削刀具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中钨稀有金属新材料(湖南)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自贡长城表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A.L.M.T.Corp ) | 参股股东 |
其他说明其他关联方情况表中关联方为报告期及其上年度存在交易的关联方。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福建马坑矿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钼精矿 | 32,384,313.08 | 4,772,859.86 | ||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 硫酸铵 | 4,255,060.00 | 6,443,320.00 | ||
福建省闽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矿泉水 | 23,500.00 | 44,360.00 | ||
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工程结算 | 9,728,733.00 | |||
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 | 硫酸锰 | 33,096,156.10 | 56,222,563.62 | ||
福建省冶金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 | 检测费 | 75,770.00 | 76,100.00 | ||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 设计费/监理/咨询费等 | 19,120,744.08 | 18,986,145.72 | ||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钴产品/加工费等 | 157,056,239.80 | 1,077,256,131.00 | ||
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A.L.M.T.Corp) | 钼产品/配件等 | 191,142.00 | 1,466,585.25 | ||
厦门势拓伺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电机/配件/风扇等 | 17,492,434.88 | 7,710,111.05 | ||
厦门势拓吉诚科技有限公司 | 电机/离心泵/配件等 | 12,525,041.92 | 1,889,830.16 | ||
厦门势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升降办公桌 | 367,018.39 | 6,120.00 | ||
厦门势拓智动科技有限公司 | 电机/配件/风扇等 | 3,897,704.10 | 716,004.00 | ||
四川虹加气体有限公司 | 氢气等能源 | 21,530,834.98 | 16,693,604.62 | ||
西安合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及配件采购等 | 3,584,400.00 | 2,759,700.00 |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钨精矿 | 5,024,872.48 | 17,415,973.62 | ||
中钨稀有金属新材料(湖南)有限公司 | 钼盒/钼盒盖/铌坩埚等 | 49,390.09 | 65,750.09 | ||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 盾构合金等 | 745,772.30 | 405,807.00 | ||
厦门厦钨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配件等 | 3,321,331.22 | 385,543.00 | ||
福建三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维修费 | 58,627.94 | |||
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氯化稀土 | 5,940,299.96 | |||
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 | 租金及物业费 | 272,051.42 | |||
自贡长城表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碳化钨 | 930,460.00 | |||
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轧机配件等 | 90,200.00 | 88,870.00 | ||
福建闽冶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技术咨询 | 48,000.00 | |||
福建省金磐矿业有限公司 | 钼精矿 | 1,010,548.00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TMA CORPORATION | 钨钼产品 | 267,438,130.28 | 474,487,227.78 |
成都长城切削刀具有限责任公司 | 碳化钨粉等 | 611,990.66 | 1,930,002.15 |
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培训费 | 76,000.00 | 130,944.00 |
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培训费 | 52,900.00 | 13,740.00 |
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化验分析费 | 182,220.00 | 259,522.00 |
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 | 锰产品 | 211,812.55 | 218,786.40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培训费 | 39,400.00 | 246,639.00 |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 培训费 | 19,200.00 | 43,390.00 |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RP运维费、动力电池包 | 211,490.00 | 803,733.00 |
赣州腾驰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18,600,000.00 |
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 | 培训费 | 39,950.00 | 11,700.00 |
金洲精工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 合金棒材、PCB工具 | 1,116,318.31 | 156,211.60 |
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PCB工具、培训费 | 1,580,000.00 | 148,000.00 |
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A.L.M.T.Corp ) | 钨钼产品 | 1,384,071.47 | 4,435,566.39 |
厦门厦钨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费、备品备件等 | 100,665.00 | 1,457,226.72 |
厦门势拓伺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磁性材料、服务费等 | 7,500,804.62 | 5,412,227.58 |
厦门势拓吉诚科技有限公司 | 稀土产品、服务费、配件等 | 1,789,097.95 | 750,196.80 |
厦门势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费等 | 2,467,151.67 | 301,375.00 |
厦门势拓御能科技有限公司 | 稀土产品、服务费等 | 12,393,100.08 | 2,158,915.12 |
厦门势拓智动科技有限公司 | 稀土产品、服务费等 | 540,197.64 | 1,191,563.90 |
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 | 服务费、配件等 | 5,804,580.00 | 8,596,365.02 |
厦门势拓伟鑫电气有限公司 | 服务费等 | 175,200.00 | |
深圳市金洲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金棒材、PCB工具 | 1,220,791.98 | 6,018,357.50 |
四川虹加气体有限公司 | 能源、生活服务、租金等 | 1,024,551.20 | 18,313,960.95 |
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公司 | 稀土产品、服务费等 | 34,049,469.72 | 131,539,481.95 |
西安合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磁材、服务费等 | 823,938.96 | 85,604.30 |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仲钨酸铵 | 5,205,000.00 | 18,999,900.00 |
中钨稀有金属新材料(湖南)有限公司 | 钼产品等 | 103,191,062.76 | 25,280,000.00 |
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 | 氧化镝 | 21,922,565.00 | |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 钨钼产品 | 19,331,800.00 | 61,447,990.00 |
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 碳化钨粉、合金棒材等 | 26,144,896.52 | 41,097,838.36 |
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钨钼产品 | 255,770,410.00 | 143,157,931.89 |
自贡长城表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粉末产品 | 5,241,559.20 | 1,334,400.00 |
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石料和电费 | 9,147.27 |
厦门天马华侨农场有限公司 | 培训费 | 1,696.00 | |
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 | 物业服务费 | 693,026.27 | |
株洲硬质合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钨基喷涂粉 | 13,750.00 | |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培训费 | 5,262.00 | |
株洲长江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 碳化钨粉 | 280.00 |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福建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长汀县赤铕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资产托管 | 2018.4.24 | 原受托终止日 2024年4月23日,现于2024年1月25日提前终止 。 | 长汀赤铕公司确保福建稀土集团长汀分公司的经营收益扣除福建稀土集团前期为办理长汀中坊稀土矿《采矿许可证》所缴纳采矿权价款和年度采矿权使用费以及未来为支持长汀分公司办理的各种证照、资质、年检等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剩余的经营收益由福建稀土集团作为委托管理费用支付给长汀赤铕公司。 | 0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原下属子公司长汀县赤铕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提前终止该受托管理协议,不再受托管理福建省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长汀分公司及其名下的长汀中坊稀土矿;长汀赤铕公司与福建稀土集团签署了《终止委托管理协议》。本期受托资产尚未产生经营收益,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原协议无需支付委托管理费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 | 厂房 | 679,504.12 | 29,209,532.63 | ||||||||
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 | 厂房 | 31,800.00 | 31,800.0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权属公司厦门欧斯拓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承租厂房,租赁厂房位于厦门势拓稀土永磁电机产业园,租赁期为9年,目前处于免租期。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 | 4,704.00 | 2023/8/16 | 2028/7/16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4,704万元,该担保事项,由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厦门势拓御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有势拓御能股份比例为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厦门势拓御能科技有限公司为该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00 | 不含应付利息 |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 | -978,500,000.00 | 承债式转让股权 | ||
说明:本期公司参照福建稀土和福建冶金的融资成本且不高于一年期LPR水平,分别确认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利息费用10.95万元,确认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占用费33.17万元;本期公司参考银行同期利率收取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利息费用(不含税)1,341.34万元。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房产、土地 | 60,881,200.00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749.24 | 1,933.42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公司 | 5,925,329.45 | 281,453.15 | 11,630,936.87 | 552,469.50 |
应收账款 | 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 1,641,299.42 | 77,961.72 | 490,583.84 | 23,302.73 |
应收账款 | 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5,237,611.40 | 248,786.54 | 4,298.72 | 204.19 |
应收账款 | 中钨稀有金属新材料(湖南)有限公司 | 26,317,004.04 | 1,250,057.69 | 58,348.86 | 2,771.57 |
应收账款 | TMACORPORATION | 8,796,122.58 | 417,815.82 | 40,844,233.66 | 1,940,101.10 |
应收账款 | 深圳市金洲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2,402.48 | 4,864.12 | 0.00 | |
应收账款 | 金洲精工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 167,202.50 | 7,942.12 | 46,525.50 | 2,209.96 |
应收账款 |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 2,264,000.00 | 107,540.00 | 1,136,000.00 | 53,960.00 |
应收账款 | 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1,580,000.00 | 75,050.00 | 0.00 | |
应收账款 | 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678.50 | 79.73 | 0.00 | |
应收账款 | 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000.00 | 902.50 | 46,000.00 | 2,185.00 |
应收账款 | 厦门势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302,666.67 | 109,376.67 | 142,500.00 | 6,768.75 |
应收账款 | 厦门势拓伺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137,676.69 | 101,539.64 | 626,823.67 | 29,774.12 |
应收账款 | 厦门势拓御能科技有限公司 | 2,936,916.64 | 139,503.54 | 1,401,989.12 | 66,594.48 |
应收账款 | 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 | 1,448,200.00 | 68,789.50 | 4,300.00 | 860.00 |
应收账款 | 厦门势拓智动科技有限公司 | 48,254.22 | 2,292.08 | 71,005.60 | 3,372.77 |
应收账款 | 厦门势拓吉诚科技有限公司 | 1,196,642.96 | 56,840.54 | 21,993.66 | 1,044.70 |
应收账款 | 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 | 21,922,565.00 | 1,041,321.84 | ||
应收账款 | 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 | 74,103.85 | 3,519.93 | 74,065.20 | 3,518.10 |
应收账款 | 成都长城切削刀具有限责任公司 | 26,489.20 | 1,258.24 | 9,450.28 | 448.89 |
应收账款 | 自贡长城表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6,750.00 | 795.63 | 280,000.00 | 13,300.00 |
应收账款 | 厦门厦钨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52,650.00 | 2,500.88 | ||
应收账款 | 西安合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746,226.40 | 35,445.75 | ||
应收账款 |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 138,782.70 | 6,592.18 | ||
预付款项 | 福建马坑矿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3,144,033.93 | |||
预付款项 |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 45,000.00 | 141,000.00 | ||
预付款项 | 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47,888,220.00 | |||
预付款项 |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 280.00 | |||
其他应收款 |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0 | 4,000.00 | 0.00 | |
其他应收款 | 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1,550,090.89 | 77,504.54 | 0.00 | |
其他应收款 | 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40,048,022.73 | 2,242,849.78 | ||
其他应收款 | 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 | 40,000.00 | 2,000.00 | 5,000.00 | 250.00 |
其他应收款 | 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 | 978,500,000.00 | 25,127,88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厦门势拓伺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8,0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 139,622.64 | 42,55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760,883.68 | 51,217,322.98 |
应付账款 | 四川虹加气体有限公司 | 553,214.62 | 398,526.09 |
应付账款 | 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35,815.45 | 135,815.45 |
应付账款 |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 5,691,374.21 | 5,460,035.62 |
应付账款 | 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90,200.00 | |
应付账款 | 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 | 5,884,392.98 | 6,018,053.81 |
应付账款 | 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42,656,290.07 | |
应付账款 | 厦门势拓智动科技有限公司 | 151,840.27 | |
应付账款 | 厦门势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46,464.39 | |
应付账款 | 中钨稀有金属新材料(湖南)有限公司 | 88,460.18 | 65,750.09 |
应付账款 | 厦门势拓伺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736,258.59 | 2,225,428.02 |
应付账款 | 厦门厦钨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139,861.02 | |
应付账款 | 西安合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445,200.00 | 519,000.00 |
应付账款 | 厦门势拓吉诚科技有限公司 | 2,223,821.49 | 1,388,952.61 |
合同负债 |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93,113.21 | |
其他应付款 |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400,534,794.52 | |
其他应付款 | 四川虹加气体有限公司 | 5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A.L.M.T.Corp .) | 6,964.96 | |
长期应付款 | 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9,003,300.00 | 9,003,300.00 |
应付票据 |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4,050,799.96 | 273,272,474.68 |
应付票据 | 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 | 27,507,136.98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中关联方承诺相关内容。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公司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 | 3,636,900 | 26,949,429.00 | 174,000.00 | 1,157,100.00 | ||||
合计 | 3,636,900 | 26,949,429.00 | 174,000.00 | 1,157,100.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本期授予的权益工具为限制性股票,其公允价值由授予日股票公允价值减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确定。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授予日市场价格选取证券交易所收盘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资产负债表日股权激励股份实际持有数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13,122,442.78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公司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 | 18,594,344.63 | |
合计 | 18,594,344.63 |
其他说明无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向99位自然人授予1,247.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2年(24个月),在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 解锁时间 |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
第一次解锁期 |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第二次解锁期 |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次解锁期 | 自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12月28日,授予价格为7.41元/股,至2021年1月完成注册登记。
①2021年4月22日,根据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回购并注销57,000股,于2021年6月22日注销完成。
②根据公司2022年12月8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次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同意为98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65,2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5%,本次行权的总额为36,792,132.00元。
③根据公司2023年12月12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二次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同意为97名激励对
象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36,9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564%,本次行权的总额为26,949,429.00元。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下列单位贷款提供保证: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币种 | 担保金额 (万元)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一、子公司 | ||||||
宁化行洛坑钨矿有限公司 | 信用担保 | 人民币 | 4,150.00 | 2020-03-27 | 2025-03-27 | 否 |
二、关联方 | ||||||
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 | 反担保 | 人民币 | 4,704.00 | 2023-8-16 | 2028-7-16 | 否 |
合计 | 8,854.00 |
①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15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均不存在逾期未归还情况。
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为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4,704万元,该担保事项,由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厦门势拓御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有势拓御能股份比例为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厦门势拓御能科技有限公司为该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房地产业务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借款担保,担保类型为阶段性担保。阶段性担保的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商品房承购人所购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及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并交银行执管之日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承担上述阶段性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13.3万元。其中漳州滕王阁831万元,成都滕王阁8.3万元,厦门海峡国际社区项目部1,674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567,239,44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567,239,440.00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持有的成都滕王阁100%股权和厦滕物业持有的成滕物业10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成交,受让方为成都盛腾阁,2023年12月29日,双方就股权转让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截止目前,股权转让完成,收回全部股权和债权款项。2023 年12月28日金龙稀土与中稀金龙就转让稀土原矿冶炼分离相关资产签订协议,上述相关资产转入持有待售资产。截至2024年3月,相关资产已完成交割。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4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日常内部管理要求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确定的。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
(1)钨钼等有色金属制品;
(2)稀土业务;
(3)电池材料;
(4)房地产及配套管理。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钨钼等有色金属制品 | 稀土业务 | 电池材料 | 房地产及配套管理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分部内抵销后) | 16,767,154,077.41 | 5,523,438,635.32 | 17,310,873,278.22 | 134,634,699.51 | 97,155,714.99 | -435,350,414.79 | 39,397,905,990.66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15,756,616,878.80 | 5,203,290,078.37 | 17,136,363,536.18 | 84,052,337.94 | -218,581,960.42 | 37,961,740,870.87 | |
营业成本(分部内抵销后) | 12,149,716,124.67 | 4,934,376,458.36 | 15,927,192,080.98 | 95,384,338.97 | -218,581,960.42 | 32,888,087,042.56 |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11,314,253,972.00 | 4,827,447,174.62 | 15,785,841,033.70 | 81,917,848.18 | -218,581,960.42 | 31,790,878,068.08 |
营业利润/(亏损) | 2,654,306,141.57 | 144,351,075.22 | 560,381,772.08 | -131,611,338.53 | 455,625,936.22 | -747,921,098.96 | 2,935,132,487.60 |
资产总额 | 13,472,382,136.73 | 5,126,729,020.12 | 13,481,043,518.92 | 2,821,273,163.03 | 19,260,130,044.64 | -14,889,037,520.19 | 39,272,520,363.25 |
负债总额 | 2,422,825,772.86 | 1,595,246,082.11 | 4,641,693,460.10 | 3,383,337,896.66 | 12,610,874,971.17 | -4,452,649,864.41 | 20,201,328,318.49 |
补充信息: | |||||||
1.资本性支出 | 1,298,646,277.62 | 334,221,638.07 | 1,415,709,683.04 | 86,637.16 | 37,524,227.52 | 3,086,188,463.41 | |
2.折旧和摊销费用 | 648,142,396.80 | 126,779,590.84 | 365,598,528.27 | 18,718,324.18 | 15,748,188.27 | 1,174,987,028.36 | |
3.资产减值损失 | -106,537,258.10 | -93,893,369.60 | -102,047,848.46 | -735,041.33 | -3,355,993.14 | -297,574.29 | -306,867,084.92 |
说明:“其他”分部组成主要为行使管理职能的总部,其利润构成主要是对子公司的资金占用费收入和按成本法核算的对子公司投资收益。年报其他地方的分板块将总部归入钨钼等有色金属制品业务,并将总部和钨钼业务内的关联交易进行抵消。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 产品和劳务对外交易收入
业务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钨钼等有色金属制品 | 15,569,246,160.45 | 11,095,672,011.58 | 12,633,926,641.89 | 9,513,643,399.00 |
稀土业务 | 5,172,078,836.30 | 4,827,447,174.62 | 5,898,160,634.70 | 5,215,837,013.53 |
电池材料 | 17,136,363,536.18 | 15,785,841,033.70 | 28,595,810,291.11 | 26,171,221,327.05 |
房地产及配套管理 | 84,052,337.94 | 81,917,848.18 | 96,527,045.08 | 99,487,305.06 |
合计 | 37,961,740,870.87 | 31,790,878,068.08 | 47,224,424,612.78 | 41,000,189,044.64 |
② 地区信息
地区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国内 | 32,631,520,122.56 | 27,492,836,326.68 | 41,570,124,126.85 | 36,080,224,287.93 |
出口 | 5,330,220,748.31 | 4,298,041,741.40 | 5,654,300,485.93 | 4,919,964,756.71 |
合计 | 37,961,740,870.87 | 31,790,878,068.08 | 47,224,424,612.78 | 41,000,189,044.64 |
③ 对主要客户的依赖程度
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未重点依赖于某个主要客户。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①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向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江西巨通32.36%股权。截至报告日,目标股权尚未过户。
②为集中资源,专注于钨钼、新能源材料和稀土三大核心业务的发展,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逐步退出房地产业务。此前,在推进公司所持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滕王阁”)60%股权转让过程中,公司多渠道、多方式积极寻找购买意向方,但受行业环境、房地产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能完成房地产业务的整体转让因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拟因企施策,对厦门滕王阁下属公司股权分别公开挂牌转让。
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完成合营企业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并收回全部债权本金和利息。
2023年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持有的成都滕王阁100%股权和厦滕物业持有的成滕物业10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成交,受让方为成都盛腾阁,2023年12月29日,双方就股权转让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截止目前,股权转让完成,收回全部股权和债权款项。
③2023 年 9 月 23 日,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稀土产业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推动福建省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双方拟在福建稀土矿业开发、福建稀土冶炼分离产业、 福建稀土深加工产业的原料保障、稀土产业基金及创新领域开展广泛的合作。 双方成立中稀厦钨和中稀金龙两家合资公司,分别合作运营稀土矿山和稀土冶炼分离产业。截至报告日,公司已完成龙岩稀土和三明稀土股权向中稀厦钨公司的转让,以及金龙稀土的稀土冶炼分离相关资产向中稀金龙公司的转让。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63,521,336.98 | 361,775,699.27 |
1年以内小计 | 463,521,336.98 | 361,775,699.27 |
1至2年 | 1,706,800.00 | 4,300.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3,405,811.97 | 3,405,811.97 |
合计 | 468,633,948.95 | 365,185,811.2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405,811.97 | 0.72 | 3,405,811.97 | 100.00 | 3,405,811.97 | 0.93 | 3,405,811.97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5,228,136.98 | 99.28 | 1,931,115.03 | 0.42 | 463,297,021.95 | 361,779,999.27 | 99.07 | 1,414,342.17 | 0.39 | 360,365,657.10 |
其中: | ||||||||||
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款项 | 430,052,810.10 | 91.77 | 430,052,810.10 | 332,018,179.89 | 90.92 | 332,018,179.89 | ||||
应收其他客户 | 35,175,326.88 | 7.51 | 1,931,115.03 | 5.49 | 33,244,211.85 | 29,761,819.38 | 8.15 | 1,414,342.17 | 4.75 | 28,347,477.21 |
合计 | 468,633,948.95 | 100 | 5,336,927.00 | 1.14 | 463,297,021.95 | 365,185,811.24 | 100 | 4,820,154.14 | 1.32 | 360,365,657.1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福建宁化金江钨业有限公司 | 3,405,811.97 | 3,405,811.9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405,811.97 | 3,405,811.97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客户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3,468,526.88 | 1,589,755.03 | 4.75 |
1至2年 | 1,706,800.00 | 341,360.00 | 20.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35,175,326.88 | 1,931,115.03 | 5.4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 3,405,811.97 | 3,405,811.97 | ||||
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 | 1,414,342.17 | 343,045.46 | 143,896.49 | -317,623.89 | 1,931,115.03 | |
合计 | 4,820,154.14 | 343,045.46 | 143,896.49 | -317,623.89 | 5,336,927.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核销金额为收回前期核销账款。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A | 134,220,978.13 | 134,220,978.13 | 28.64 | ||
客户B | 130,016,831.07 | 130,016,831.07 | 27.74 | ||
客户C | 42,577,300.00 | 42,577,300.00 | 9.09 | ||
客户D | 41,694,000.00 | 41,694,000.00 | 8.90 | ||
客户E | 36,006,977.50 | 36,006,977.50 | 7.68 | ||
合计 | 384,516,086.70 | 384,516,086.70 | 82.0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51,628,595.54 | 351,628,595.54 |
其他应收款 | 5,384,980,369.33 | 5,429,021,123.20 |
合计 | 5,736,608,964.87 | 5,780,649,718.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7).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公司 | 351,628,595.54 | 351,628,595.54 |
合计 | 351,628,595.54 | 351,628,595.54 |
(8).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公司 | 351,628,595.54 | 3年以上 | 未结算 | 否 |
合计 | 351,628,595.54 | / | / | / |
(9).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0).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2).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3).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148,896,307.72 | 3,071,166,313.06 |
1年以内小计 | 3,148,896,307.72 | 3,071,166,313.06 |
1至2年 | 1,367,215,330.64 | 2,358,840,621.30 |
2至3年 | 878,362,482.83 | 3,638,414.31 |
3年以上 | 95,198.31 | 1,599,234.91 |
合计 | 5,394,569,319.50 | 5,435,244,583.58 |
(14).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54,415.42 | 58,532.24 |
保证金 | 698,716.00 | 631,128.00 |
押金 | 1,557,960.60 | 3,056,488.50 |
代垫款项 | 31,198.31 | 31,198.31 |
往来款 | 5,320,973,216.59 | 5,341,352,898.26 |
暂付款 | 52,472.56 | 52,265.84 |
股权转让款 | 71,201,340.02 | 90,062,072.43 |
合计 | 5,394,569,319.50 | 5,435,244,583.58 |
(15).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 |
用减值) | 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4,624,225.47 | 1,599,234.91 | 6,223,460.38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4,624,225.47 | 1,599,234.91 | 6,223,460.38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883,526.39 | 4,883,526.39 | ||
本期转回 | 1,518,036.60 | 1,518,036.6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9,507,751.86 | 81,198.31 | 9,588,950.1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6,223,460.38 | 4,883,526.39 | 1,518,036.60 | 9,588,950.17 | ||
合计 | 6,223,460.38 | 4,883,526.39 | 1,518,036.60 | 9,588,950.1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7).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489,828,263.34 | 46.15 | 往来款 | 1年以内:443431105.23;1-2年:1168128557.15;2-3年:878268600.96 | |
成都鼎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711,361,430.00 | 13.19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420,845,557.61 | 7.80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百斯图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 405,589,057.59 | 7.52 | 往来款 | 1年以内:342697217.51;1-2年:62891840.08 | |
福建贝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33,927,570.50 | 4.34 | 往来款 | 1年以内:173049134.47;1-2年:60878436.03 | |
合计 | 4,261,551,879.04 | 79.00 | / | / |
(19).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的金额 | 5,279,375,102.97 |
情况说明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353,862,061.87 | 202,422,926.51 | 10,151,439,135.36 | 10,094,930,043.57 | 202,422,926.51 | 9,892,507,117.06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708,864,596.06 | 1,708,864,596.06 | 1,628,619,329.72 | 1,628,619,329.72 | ||
合计 | 12,062,726,657.93 | 202,422,926.51 | 11,860,303,731.42 | 11,723,549,373.29 | 202,422,926.51 | 11,521,126,446.78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麻栗坡海隅钨业有限公司 | 140,000,000.00 | 140,000,000.00 | ||||
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 651,982,000.00 | 651,982,000.00 | ||||
九江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 280,000,000.00 | 280,000,000.00 | ||||
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公司 | 19,117,500.99 | 19,117,500.99 | ||||
洛阳豫鹭矿业有限公司 | 39,367,188.27 | 39,367,188.27 | ||||
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 42,750,000.00 | 42,750,000.00 | ||||
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 | 163,530,921.48 | 163,530,921.48 | ||||
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28,473,231.75 | 128,473,231.75 | ||||
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 | 17,956,387.89 | 17,956,387.89 | ||||
宁化行洛坑钨矿有限公司 | 197,900,000.00 | 197,900,000.00 | ||||
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1,627,036,847.49 | 1,627,036,847.49 |
佳鹭(香港)有限公司 | 126,240,450.00 | 126,240,450.00 | ||||
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 | 503,276,666.51 | 503,276,666.51 | 202,422,926.51 | |||
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 1,068,130,000.00 | 1,068,130,000.00 | ||||
厦门欧斯拓科技有限公司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
屏南县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3,060,000.00 | 3,060,000.00 |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3,168,029,893.24 | 3,168,029,893.24 | ||||
厦门创云精智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7,000,000.00 | ||||
成都联虹钼业有限公司 | 49,655,300.00 | 49,655,300.00 | ||||
厦门厦钨投资有限公司 | 8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
厦门鸣鹤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0.00 | 700,000.00 | ||||
厦门谦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7,000,000.00 | ||||
福建贝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1,000,000.00 | 21,000,000.00 | ||||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 78,848,684.00 | 78,848,684.00 | ||||
百斯图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福建鑫鹭钨业有限公司 | 81,600,000.00 | 81,600,000.00 | ||||
湖南厦钨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博白县巨典矿业有限公司 | 406,293,676.98 | 30,000,000.00 | 436,293,676.98 | |||
韩国厦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6,369,300.00 | 80,990,400.00 | 87,359,700.00 | |||
对子公司高管的股权激励 | 100,911,994.97 | 7,796,918.30 | 108,708,913.27 | |||
合计 | 10,094,930,043.57 | 318,787,318.30 | 59,855,300.00 | 10,353,862,061.87 | 202,422,926.51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公司 | 64,320,814.22 | 771,866.69 | 65,092,680.91 | ||||||||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815,290,375.93 | 32,708,116.65 | 5,375,817.05 | 1,185,968.74 | 24,624,886.80 | 829,935,391.57 | |||||
福建巨虹稀有金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5,181,571.15 | 1,542,772.44 | 306,724,343.59 | ||||||||
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 | 347,529,185.34 | -26,160,858.80 | 321,368,326.54 | ||||||||
厦门势拓智动科技有限公司 | 4,267,186.56 | -4,267,186.56 | |||||||||
厦门厦钨智能装备科 | 5,927,407.53 | 4,900,000.00 | -3,625,665.96 | 7,201,741.57 |
技有限公司 | |||||||||||
西安合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16,409,343.62 | 1,933,399.68 | 18,342,743.30 | ||||||||
厦门势拓伺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厦门势拓御能科技有限公司 | 40,293,445.37 | -11,970,959.49 | 28,322,485.88 | ||||||||
上海赤金厦钨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 29,400,000.00 | 226,054.82 | 29,626,054.82 | ||||||||
中稀厦钨(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 | 78,400,000.00 | 78,400,000.00 | |||||||||
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4,500,635.20 | -7,673,124.56 | 1,120,343.70 | 25,902,973.54 | 23,850,827.88 | ||||||
三明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3,125,845.52 | -3,125,845.52 | |||||||||
小计 | 1,628,619,329.72 | 90,926,480.72 | -16,515,585.09 | 5,375,817.05 | 2,306,312.44 | 24,624,886.80 | 22,777,128.02 | 1,708,864,596.06 | |||
合计 | 1,628,619,329.72 | 90,926,480.72 | -16,515,585.09 | 5,375,817.05 | 2,306,312.44 | 24,624,886.80 | 22,777,128.02 | 1,708,864,596.06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07,232,947.09 | 2,454,185,096.62 | 3,290,136,168.93 | 3,043,625,476.67 |
其他业务 | 466,448,087.91 | 357,625,072.77 | 368,563,422.57 | 179,513,727.72 |
合计 | 3,073,681,035.00 | 2,811,810,169.39 | 3,658,699,591.50 | 3,223,139,204.39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50,493,626.02 | 600,473,058.28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6,515,585.09 | -12,378,078.4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3,182,768.54 | -2,393,036.9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 | -14,572,184.54 |
合计 | 757,160,809.47 | 571,129,758.34 |
其他说明:
上年“其他”是指上期母公司转让贮氢合金业务给厦钨新能,减少投资收益1,457.22万元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362,202.9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5,968,122.7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930,217.1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6,145,510.46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5,712,396.18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97,031.6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4,413,118.2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2,360,286.84 | |
合计 | 201,648,012.7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19 | 1.1351 | 1.135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27 | 0.9922 | 0.992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黄长庚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1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