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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亚达: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规定,公司将对1名离职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20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5,219,970股减少至415,209,95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0,020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一、申报所需材料

1、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6月2日,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2、现场申报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18楼

3、联系人:熊瑶佳

4、联系电话:0755-86013669

5、邮箱:investor@fiyta.com.cn

6、邮政编码:518057

7、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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