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10 公司简称:包钢股份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由于公司股本为454.05亿股,股本较大,若进行现金分红,根据公司2023年度财务数据测算,每股可分红金额较低。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等情况,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包钢股份 | 600010 | 钢联股份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郭文亮 | 何丽 |
办公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主楼722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主楼204 |
电话 | 0472-2669515 | 0472-2669529 |
电子信箱 | glgfzqb@126.com | glgfzqb@126.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代码为C31)。公司主要产品为钢铁产品、稀土精矿和萤石精矿,从产品方面看,公司主要产品分属于钢铁行业、稀土行业和氟化工行业。
(一)行业基本情况
钢铁行业方面,2023年是钢铁行业极具挑战的一年,供给强于需求是影响行业经营效益的主因。由于供给强于需求、成本重心实际下移幅度小于钢价降幅,钢铁行业运行呈现“需求减弱、价格下降、成本高企、利润下滑”的态势。钢材消费结构发生变化,绿色低碳驱动的新能源用钢等钢铁新需求增长,汽车、造船、家电等传统用钢需求提质。国内制造业用钢需求上升和钢材出口增长成为当前支撑钢产量增长的主要动力,建筑业用钢需求收缩成为消费量减少的主要因素,钢铁行业正逐步迈入减量机制的深度调整期。稀土行业方面,2023年,受稀土行业市场供求关系影响,以镨钕产品为代表的主要稀土产品价格自年初以来持续震荡下行,全年均价同比降低。从供给方面看,国家稀土总量控制指标同比增长,市场稀土资源回收再利用产能稳步释放,进口矿增量加大了对市场供需的影响,稀土产品市场供应量稳中有增;从需求方面看,行业下游需求增长不及预期,需求拉动效应不足,稀土市场整体呈弱势走势。氟化工行业方面,供给端,单一萤石矿山的开采和生产规模难以出现大规模的增长,但综合回收利用萤石的供给量将明显增加。我国萤石资源储量虽位列世界第二,但平均品位不高且过度开采严重,加上前期开采不规范导致我国易开采的萤石矿及高品位萤石矿资源日趋减少;另外,近年来国家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绿色矿山建设以及划定生态红线等要求日趋严格,行业政策逐渐趋紧、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准入门槛越来越高。需求端,萤石传统应用领域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等整体需求尚属稳定,同时,萤石新的应用领域不断扩展;报告期内,国内外新能源、半导体、5G等产业的迅速发展,带动了相应氟化工新材料的配套需求。
(二)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行业的重大影响
1、钢铁行业
2023年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推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4.5亿吨。
2023年3月24日,为支持国内煤炭安全稳定供应,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2023年4月14日,工信部发布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铸造和锻压行业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障装备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能力明显增强。产业结构更趋合理,产业布局与生产要素更加协同。
2023年5月23日,工信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征求意见稿),目标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累计研制45项以上钢铁行业智能制造领域标准。
2023年8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印发《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明确2023-2024年稳增长主要目标,提出四大行动12项工作举措,以促进行业平稳运行,加快高质量发展。方案明确4方面工作举措:
实施技术创新改造行动,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实施钢材消费升级行动,着力扩大钢铁需求;实施供给能力提升行动,保障行业稳定高效运行;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行动,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
2023年9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工作。推荐的节能降碳技术装备应满足“十四五”时期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提效与绿色低碳发展需求,具备能效水平先进、技术成熟可靠、经济效益好、推广潜力大等
特点,特别是推荐一批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能够实现全流程系统节能降碳的革新性、前瞻性重大关键核心技术。
2023年10月20日,为切实发挥标准对推动钢铁行业智能制造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工信部依据《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等,组织编制了《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2023年12月7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大幅减少独立焦化、烧结、球团和热轧企业及工序,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有序引导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15%。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继续实施“以钢定焦”,炼焦产能与长流程炼钢产能比控制在0.4左右。
2、稀土行业
2023年5月,工信部发布《工业领域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针对原材料工业中钢铁、有色、稀土、石化化工、建材行业的数据安全特点、场景,提出原材料工业各行各业数据分类分级、重要数据识别、数据安全防护重点标准。
2023年10月1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其中涉及稀土领域相关内容如下:研究支持创建稀土新材料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加快建设包头稀土产品检测检验中心;加强稀土等战略资源开发利用;支持内蒙古战略性矿产资源系统性勘查评价、保护性开发、高质化利用、规范化管理,提升稀土、铁、镍、铜、钨、锡、钼、金、萤石、晶质石墨、锂、铀、氦气等战略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加快发展高纯稀土金属、高性能稀土永磁、高性能抛光等高端稀土功能材料;扩大稀土催化材料在钢铁、水泥、玻璃、汽车、火车等行业应用;支持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依法合规建设面向全国的稀土产品交易中心,将包头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稀土新材料基地和全球领先的稀土应用基地;支持加强冶金稀土等学科专业建设。
2023年12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与稀土产业相关的内容中,稀有稀土金属材料、催化材料属“鼓励类”;稀土采选、冶炼分离项目(符合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稀土企业集团项目除外)属“限制类”;离子型稀土矿堆浸和池浸工艺、2000吨(REO)/年以下的稀土分离项目、湿法生产电解用氟化稀土生产工艺等6项属“淘汰类”。
3、氟化工行业
2023年6月14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推荐名录》。《名录》提到的替代品主要有丙烷(R290)、异丁烷(R600a)、二氧化碳(R744)、氨(R717)、二氟甲烷(HFC-32)、氟乙烷(HFC-161)、丙烷和异丁烷混合物(R436C,R290/R600a,质量分数95/5)、环戊烷、正戊烷、异戊烷、水、碳酸有机醇胺盐、乙醇、异丙醇、1,1-二氟乙烷(HFC-152a)、反式-1,2-二氯乙烯(HCC-1130(E))、1,1,2,2,3,3,4-七氟环戊烷(HFC-C447)、氢氟醚(HFE)等。
2023年8月31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公告,为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自2023年12月1日起,不得生产以HCFCs为硅油稀释剂或清洗剂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产品;不得使用HCFC-141b为发泡剂生产保温管产品、太阳能热水器产品。
2023年10月1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其中在氟化工方面指出: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支持内蒙古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领域开展节能减污降碳技术改造,延伸煤焦化工、氯碱化工、氟硅化工产业链。加强稀土等战略资源开发利用。支持内蒙古战略性矿产资源系统性勘查评价、保护性开发、高质化利用、规范化管理,提升稀土、铁、镍、铜、钨、锡、钼、金、萤石、晶质石墨、锂、铀、氦气等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2023年10月18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2023年)。凡进口或出口上述名录所列有毒化学品的,应按公告及附件规定向生态环境部申请办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并凭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名录》中涉及到的含氟化学品主要包括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三丁基锡氟化物、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OA类)。2023年11月6日,国家生态环保部印发了关于《2024年度氢氟碳化物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通知,配额设定和分配方案主要包括:(1)HFCs生产/使用基线值为2020-2022年平均生产/使用量,分别加上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使用基线值的65%,2024年HFCs生产/进口/内用生产配额总量分别18.52/0.06/8.98亿吨CO2;(2)企业2024年度生产配额,按生态环境部核查的2020-2022年生产量为基准,按品种发放;(3)HCFCs基线值65%部分,24年暂不全部分配到生产和使用单位;(4)生产单位仅可在申请2024年配额时进行不同品种HFCs配额调整,且调增量不得超过企业该品种配额量的10%。
(一)主要业务
公司拥有从采矿、选矿、焦化、烧结、球团、炼铁、炼钢到轧钢完整的生产工艺系统,整体装备水平较高,主要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钢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等,是我国西部最大的钢铁上市公司,荣获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产品生态设计示范企业”、内蒙古民族品牌建设标杆企业、内蒙古行业标志性品牌、内蒙古百强品牌等荣誉称号。矿产品主要有稀土精矿、萤石精矿等,主要用于稀土冶炼分离行业、氟化工行业;钢铁产品主要有冷热轧卷板、镀锌钢板、中厚板、无缝管、重轨、型钢、建筑用钢材等,主要用于基建、铁路、房地产、汽车、家电、风电、机械制造、高压锅炉、石油化工、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产品远销欧美、韩日等传统发达国家以及亚洲、中东、南美、非洲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板材
由两条热轧生产线、六条冷轧生产线及酸洗、镀锌、宽厚板、电工钢退火涂层等生产线组成,主要产品有热轧钢带、冷轧钢带、酸洗钢带、热镀锌钢带、厚板、电工钢等,广泛用于汽车、家电、船舶、建筑、工程机械、石油、矿山机械、机械零件制造等行业。
2、钢管
包钢股份是我国品种、规格最为齐全的无缝钢管生产基地之一,产品涵盖了大中小口径的钢管,主要应用于油套管、钻杆、射孔枪管、锅炉管、船用管、管线管、网架结构管、液压支架管、流体输送用管、气瓶管和车轴等领域。
3、型材
可生产国标、日标、腹板宽度150mm~1000mm全规格大中型高性能H型钢以及310乙字钢、钢板桩、角钢等异型材,广泛应用于工业民用建筑、跨海桥梁、地下管廊、堤坝围海、铁路线杆、铁路车辆大梁用钢等行业领域。
4、钢轨
包钢股份是我国四大钢轨生产基地之一,现拥有两条国际领先水平的万能轧钢生产线和一条热处理钢轨生产线,可生产钢轨和大型材两大系列,具备欧标、美标、日标产品生产能力,产品出口至25个国家及地区,钢轨已成为包钢开拓国际市场的一张名片。
5、线棒材
包钢长材厂是包钢股份主体生产厂之一,现设立线材、棒材两个作业区,拥有两条高速线材生产线,一条棒材生产线。主要可以生产棒材、线材二大类产品,主要品种有热轧带肋钢筋、高碳硬线、冷镦钢、焊丝焊条钢、抽油杆用圆钢等。
6、稀土钢产品
稀土钢的研发生产有50多年,历经模铸、连铸工艺,成功开发了无间隙原子钢、含磷强化钢
等7大类、61个品种的“稀土钢”产品,“稀土钢”品牌位列中国品牌价值500强。
7、稀土精矿
公司稀土精矿生产线是世界最大的稀土原料基地,具备生产50%、56%、58%高品质稀土精矿的能力。稀土精矿经过冶炼分离技术,将稀土分离为单一或混合稀土盐类、稀土氧化物及稀土金属产品。
8、萤石
萤石生产线可生产规格为80%-85%、85%-90%、90%-95%、95%以上,四种品级的萤石精矿,同时配有干燥系统,干燥后的萤石精矿水份≤1%,能满足不同客户需求,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工业、玻璃工业、陶瓷工业、化工工业等。
9、焦副产品
包钢股份煤焦化工分公司有6座JN60-6型焦炉和4座JNX3-70-2型焦炉,焦炭产能580万吨,主要产品有冶金焦炭、焦炉煤气、粗苯、煤焦油及改质沥青、蒽油、洗油、焦化萘、轻油、酚油、粗酚、硫铵和焦化粗硫磺等16个产品;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设计产能为年产焦炭210万吨、甲醇20万吨、煤焦油10万吨、焦炭余热发电1.5亿千瓦时,其它主要产品还有轻苯、硫酸铵、硫磺等。包头宝楷炭材料有限公司产能30万吨/年,涉及改质沥青、蒽油、工业萘、洗油、酚油等产品。
(三)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公司设有营销中心,主要原材料、机械设备和备品备件等由营销中心通过招标集中采购,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议价能力。
钢铁产品销售模式:国内主要采用直销、分销模式;付款模式主要是先款后货,部分大客户和战略合作客户允许有一定账期。产品出口由国贸公司负责。
生产组织模式:坚持“以炼铁为中心”和“以效定销、以销定产”的一级组产原则,通过合理分配铁水资源,科学编制铸机保产顺序,有效组织新老体系间铁水平衡及运输,实现整体生产稳定顺行。稀土精矿的生产按照北方稀土需求量进行排产生产;萤石精矿按照订单量排产生产。
管理层激励模式: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年度及任期目标责任考核,依照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年度个人年度考核评价得分、任期考核评价得分,决定其年度及任期报酬。
资金融通模式:融通资金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偿还供应商欠款、归还到期债务等。主要融资渠道为银行贷款,以公开市场直接融资为辅助。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等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总资产 | 151,775,636,822.69 | 146,730,092,026.64 | 146,722,088,252.24 | 3.44 | 147,967,935,976.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1,820,117,324.04 | 52,436,289,284.07 | 52,428,510,468.56 | -1.18 | 55,265,907,820.05 |
营业收入 | 70,565,388,599.27 | 72,171,753,910.70 | 72,171,753,910.70 | -2.23 | 86,183,145,818.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15,270,562.53 | -726,393,292.86 | -729,956,771.57 | 170.94 | 2,866,448,328.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33,549,802.12 | -834,340,591.50 | -837,904,070.21 | 151.96 | 2,860,791,649.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8,633,395.95 | 2,066,857,519.91 | 2,066,857,519.91 | -147.83 | 10,974,430,211.4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8 | -1.35 | -1.34 | 增加2.33个百分点 | 5.2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13 | -0.0161 | -0.0161 | 170.18 | 0.063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13 | -0.0161 | -0.0161 | 170.18 | 0.0631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7,149,729,792.37 | 18,433,236,345.16 | 17,999,531,034.46 | 16,982,891,427.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90,793,962.30 | 122,326,267.36 | 61,787,771.78 | 40,362,561.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74,170,077.32 | 107,055,973.83 | 83,854,379.31 | -31,530,628.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781,311.08 | -1,357,199,654.94 | -63,239,921.77 | 125,024,869.68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00,902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70,999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5,082,792,537 | 55.24 | 13,907,821,061 | 质押 | 8,180,252,600 | 国有法人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767,486,730 | 1.69 | 未知 | 未知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65,986,722 | 691,046,591 | 1.52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3,083,300 | 0.58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0.37 | 未知 | 未知 | |||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0.37 | 未知 | 未知 |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0.37 | 未知 | 未知 | |||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0.37 | 未知 | 未知 | |||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0.37 | 未知 | 未知 | |||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0.37 | 未知 | 未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发起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形成一致行动关系,需要合并计算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 | 19包钢联 | 155638 | 2024-08-22 | 1.86 | 5.5 |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19包钢03 | 155712 | 2024-09-20 | 0.02 | 3.96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20钢联03 | 163705 | 2025-07-27 | 0.6 | 4.95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GC钢联01 | 175793 | 2026-04-01 | 5 | 5.50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19包钢MTN001 | 101900574 | 2024-04-22 | 0.3 | 4.90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 23包钢CP001 | 042380211 | 2024-04-07 | 10 | 4.8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 | 23包钢CP002 | 042380253 | 2024-04-27 | 5 | 4.60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 23包钢MTN001 | 102380468 | 2026-03-10 | 5 | 5.4 |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期限为3+2,发行规模为16.8亿元,票面利率为6.38%。2022年公司行 |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使调整利率权利,将利率调整至5.5%,2022年8月20日债券持有人回售14.94亿元,目前债券余额1.86亿元;2023年8月20日公司支付自2022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1日期间利息。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期限为2+2+1,发行规模为33.2亿元,票面利率5.92%,2021年公司行使调整利率权利,维持发行利率不变,债券持有人回售32.94亿元;2023年公司行使调整利率权利,将利率调整为3.96%,债券持有人回售0.24亿元;目前债券余额0.02亿元。公司于2023年9月17日支付自2022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0日期间的利息。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期限1+1+1+1+1,发行规模8.5亿元,票面利率6.00%,2021年公司行使调整利率权利,维持发行利率不变,债券持有人回售2.67亿元;2022年公司行使调整利率权利,将利率调整为5.50%,债券持有人回售0.03亿元,目前债券余额5.80亿元;2023年公司行使调整利率权利,将利率调整为4.95%,债券持有人回售5.2亿元,目前债券余额0.6亿元。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支付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26日期间的利息。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期限1+1+1+1+1,发行规模5亿元,票面利率6.00%,2023年公司行使调整利率权利,将利率调整为5.50%,目前债券余额5亿元。2023年3月29日支付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利息。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限2+2+1,票面利率6.10%,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0.30亿元,2021年债券持有人回售24.68亿元;2023年公司行使利率调整权利,将利率调整为4.90%,持有人回售0.02亿元。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支付自2022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1日利息。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1年,票面利率5.07%,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0亿元,本金全部兑付。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支付自2022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3日利息。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1年,票面利率4.79%,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0亿元,本金全部兑付。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支付自2022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利息。 |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59.50 | 58.15 | 2.3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433,549,802.12 | -834,340,591.50 | 151.96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09 | 0.06 | 62.18 |
利息保障倍数 | 1.20 | 0.36 | 239.09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产铁1475万吨,产钢1520万吨,生产商品坯材1426万吨,生产稀土精矿(干量,REO=50%)35.71万吨;生产萤石精矿50.24万吨。实现营业收入705.65亿元,利润总额4.2亿元;上缴税费37.86亿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