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斯迪克”)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所对斯迪克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
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文亮,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斯迪克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英力股份、五洲医疗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龙兵,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斯迪克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余正泽,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斯迪克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柯宗地,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杭可科技、民丰特纸、维宏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周文亮、签字注册会计师龙兵和余正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柯宗地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11.11%。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容诚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容诚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
作,能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容诚所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