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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元环保: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元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规则的要求,对圣元环保《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一)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2023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为公司总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本次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100%。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传递与沟通、内部监督。

1、内部环境,主要包括发展战略、公司治理及组织架构、企业文化、社会责任、人力资源等;

2、风险评估,包括公司面临的内外部风险、评估风险发生的概率、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公司承受风险的能力、风险消减和控制措施的优先等级等。外部风险主要识别行业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等;内部风险主要识别技术风险、环保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合同风险等;

3、控制活动,主要包括:会计系统、财产保护、采购与付款、存货与仓储管理、销售与收款、固定资产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融资决策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子公司管控等;

4、信息与沟通,包括对外信息披露、内部信息沟通;

5、内部监督。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行业风险、政策性风险、环境保护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和管理风险等。

以上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具体情况

1、内部环境

(1)发展战略

公司专注垃圾焚烧发电主业发展,除拓展垃圾焚烧新项目外,也在积极拓展固废处置范围,包括环卫一体化项目、一般工业废弃物的处置,以及餐厨、厨余等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并同步推进风电、光伏、氢能源等新能源业务的开拓布局

工作。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负责发展战略管理工作。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战略委员会在充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根据发展目标制定战略规划,并据此推进战略实施进程,健全战略实施相关信息的收集、筛选、分析、处理和预警机制,增强公司对内外部环境变化的敏感度和判断力。

(2)公司治理及组织结构

1)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管理层“三会一层”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了与之相适应的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合理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保障了“三会一层”的规范运作。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年度股东大会依法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在符合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可适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管理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确立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委员会,依法设置了规范的人员结构和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其中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控制度的设计及其他事宜等。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三名。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基本知识、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诚信勤勉,踏实尽责,在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与对外担保、发展战略与决策机制、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解聘、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决策中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及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并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管理层负责具体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及时取得经营、财务信息,以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此外,管理层亦负责制定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通过调控和监督各职能部门规范行使职权,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2)组织架构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立了证券部、办公室、法务部、招标采购部、财务部、审计部、安环督察部、运行保障部、技术部、市场部、生物科学研究院、建设管理部、工程造价部、氢能源研究院等部门,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机制,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3)企业文化

公司秉承“诚信至圣、创新为元”的经营理念和“以人为本、开拓创新、至诚地推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企业文化,专注从事环保能源开发,坚持以人才、技术为基础,以安全生产为根本,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企业发展与环境、社会的和谐,勇担企业社会责任,竭尽所能地为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4)社会责任

公司采用了成熟的污染防治技术及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符合国家标准。公司在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和企业绩效的同时积极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高度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利益,不断完善并深化社会责任理念,将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发展战略中,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5)人力资源

本公司切实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重视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的不断改进与完善,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制定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着力全面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促使公司内部形成较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员工的专长,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真正发挥每个员工在公司的价值。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员工福利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员工招聘管理制度》《员工异动管理制度》《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工作效率考核办法》《内训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岗位作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月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有效规范了员工招聘、入职、考勤、培训、绩效考核、福利等各环节的管理。同时,公司全面上线了创新EHR管理系统,让集团化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更全面、统一和简化,从整体上提高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水平。

2、风险评估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经营目标,公司根据既定的发展策略,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定期对公司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动态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合理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完善和优化与该风险相关的管控制度及业务流程,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并提出风险应对的措施和策略。

公司在经营决策的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风险:行业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环保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和合同风险等。

3、控制活动

(1)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会计人员接受过必要的专业培训,重要岗位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证书。母、子公司财务独立,子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同母公司保持一致。

公司已按《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制定了适合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明确制定

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会计机构人员分工明确,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岗位能够起到互相监督、互相牵制的作用,批准、执行和记录职能分开。公司建立并完善了《日常费用控制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与物资收发单据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公司财务系统相关工作的管理。

(2)财产保护控制

本公司建立了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本公司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本公司在资产安全和记录的使用方面采用了安全防护措施。对于资产的管理建立了完善的机制和方法,从而使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得到根本保证。本公司存货的管理达到了较理想的水平,彻底地保证了账实、账账相符。这不仅实现了资产的安全完整,更为经营决策提供了准确的数据。在记录、信息、资料的使用上,相关权限和保密原则保证了企业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3)预算控制

本公司建立并实施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年初根据当年公司总体的业绩目标将预算和考核指标分解到各子公司和部门,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超出预算的开支必须走预算外审批程序,各子公司的预算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每月考核,与总经理及员工绩效相挂钩。

2023年3月,公司正式出台《月度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工作考核内容,提升工作效率。通过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大大提高了各子公司和部门增收节支的意识和主动性,从而有效提高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4)信息化系统控制

公司管理层非常重视信息化系统的建设,通过各种专业化系统为企业高效、经济运行提供了强大的支持。公司ERP管理平台集资金管理、供产销管理、运营

管理、技术管理、成本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为一体,各项业务信息通过ERP系统快捷、安全、准确传递;公司OA信息化办公系统,实现了财务报销和审批流程的无纸化办理,公司规章制度、通知及其他公共信息等及时公布在系统平台上,确保公司全体员工及时知悉各项工作动态和经营管理信息并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配备了专业人员负责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信息备份、访问和操作的权限设定,严禁非授权人员接触涉密信息或关键数据,保证了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和信息传递的安全。

(5)采购与付款

公司通过ERP系统和OA系统对采购与付款业务流程实现了全面的信息化管控,并制定了《ERP管理办法》对整个采购业务流程做了详细规定,形成了请购单-价格审批单-采购合同-采购订单-付款单-采购入库单-采购发票-付款单的供应链闭环,且每一环节均需要经相关负责人核准。另外,为了建立了稳定的原材料供应保障体系,除了与主要供应商保持常年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每年都进行新的供应商开发和储备,确保物资采购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此外,公司建立有《圣元环保招采平台》,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有效提升采购管理水平及效率,有利于减少违法违规、采购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等事项发生,进一步促进公司在采购领域的降本增效。

公司的付款均以OA系统中经审批的请购单、采购合同和采购订单为依据。采购付款时,在ERP系统中填写《付款申请单》,自动关联该请购单号,按公司付款审批权限规定,流经不同权限负责人审批并最终经总经理复核通过后,财务部出纳方可办理付款。

(6)存货与仓储管理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了存货的计价原则、验收入库、日常保管、换货退库、领用出库、定期盘点等重要环节,要求存货出入库手续单证齐全,及时交计划财务部入账;仓库保管人员持续对存货进行盘点,财务部、审计部定期对存货进行抽盘或全盘,对盘点差异要求相关负责人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

(7)销售与收款

公司参与政府部门的公开招标,进行BOT项目的投标,参考公司已有项目的价格及项目运营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投标价格,既满足于公司盈利的需要,同时为公司争取中标服务。

公司财务根据经电网公司审批的《电费结算清单》上的收入金额在税控系统中开出增值税发票。同时将计提收入时借记的预收账款进行冲减。污水处理收入当地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用款审批表》确认的金额开出增值税普通发票。

公司根据各类项目每月经核对过的垃圾处理量、上网电量、污水处理量等按月计提收入。各类项目的单价按照BOT项目约定的单价执行,如有价格调整需要公司上报行政管理部门,经审批通过后,方可按新的单价执行。

通过适当的职责分离、正确的授权审批、按月与客户进行对账、凭证连续编号、内部核查程序等控制活动减少销售及收款环节存在的风险。

(8)固定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生产设备/机器、计算机/电子设备和行政办公家具及设备等各类实物资产的购置、使用与维护、清查、处置的程序和职责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并通过ERP系统实现了全资产基础档案的集团统一管理。

(9)货币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现金管理制度》,并在财务部门设立了专职人员管理货币资金,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与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并通过ERP系统实现了资金动态的实时可视化展示、分析。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公司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明确规定款项用途不清、无必备附件或凭证的款项不予支付。

(10)融资决策管理

主要内容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发行新股(包括增发新股和配股),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含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管理。

公司发行新股或者可转债,应由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提请股东大会依照法定程序审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董事会讨论通过,报请股东大会依照法定程序审批。

公司在每年度年初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时,由财务部拟定本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额度(包括控股子公司的借款额度),作为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一部分,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借款额度内,总经理及财务部门负责办理融资具体事宜。

(11)关联交易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对关联方、关联关系及交易、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作出明确的规定。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关联交易应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应采取市场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该办法的有效执行,保证了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2)对外担保

为了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担保对象、审批权限、审查内容、合同订立、风险管理、责任承担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并严格按照

担保制度执行,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一般在每年上半年度就公司及子公司当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预计一个合理额度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外,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13)对子公司管控

为了指导母公司加强对其子公司、分公司的管理,保证母公司投资的安全、完整,确保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公司通过设置集控中心及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建立相应的运作机制来实现总部与各分厂子公司的实时联络及管控,着重加强对子公司组织及人员控制、对子公司业务层面如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控制等方面进行控制、对子公司实行合并财务报表。公司通过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保证了子公司业务开展的合法、合规。

4、信息与沟通

(1)对外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及相关流程,规范信息披露的范围和内容、程序和职责,保证所披露的信息公平、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设立了官方网站促进了公司内外部信息的沟通与交流;日常通过电话、传真、网络、来访、会议等多种渠道加强与外部投资者、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监管机构的有效沟通。同时,公司重视与媒体、中介机构、合作伙伴以及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反馈,通过市场调查、网络传媒、设立舆情等途径获取外部信息,及时传达至公司舆情管理办公室,有效保障公司面对各种变化能够采取适当的计划,及时应对。

(2)内部信息沟通

公司重视信息沟通的效率与质量,建立了完善的信息与沟通机制。公司利用内部局域网OA、企业微信等现代化信息平台及ERP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在企业内部的集中共享和内部机构、人员间高效沟通,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传递更为迅速、顺畅,相互沟通更为便捷、有效。

5、内部监督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对董事会出具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调查公司经营中的异常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等。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对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并根据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及相关信息,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公司审计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拟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审计工作,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规范治理、经济效益、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资产保护、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审计监督,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与董监高关联人往来等进行审计,并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提出纠正、处理违规的意见。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了一致。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但小于2%,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5%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并对主要指标做出超过10%以上的修正)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二)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性标准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发现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或者重要缺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情况,内部审计部人员参与公司大额采购的谈判、评审,并进行监督,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销售、采购等重要经营环节的审批流程、采购质量、价格等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计报告;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管理层报告并处理。

评价过程中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题、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

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其整改措施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2023年度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七、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访谈了公司相关人员;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等情况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圣元环保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曾远辉 刘怡平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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