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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恩精工: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倩岭)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沈倩岭)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沈倩岭,198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大学,博士学历,现任职于四川农业大学,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董事会股东大会
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沈倩岭880033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提名委员会12023-12-1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023-04-201、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3-12-1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与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讨论,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的交流、沟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参与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评估工作。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对公司工作进行了现场了解和交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关注公司互动易问题、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三)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组织内部审计部对公司2023年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估,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其为公司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

(七)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提名董事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合了城市、行业整体薪酬等实际情况,并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制定的,能够推动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合规。

(十)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感谢公司及全体工作人员对本人2023年工作中给予积极的配合与支持。2024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公司提供更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意见。

独立董事:沈倩岭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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