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生医疗”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于2023年8月25日完成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报告期内存在两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有3名委员:徐志翰先生(主任委员)、裘国华先生、周峰先生。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有3名委员:李寿喜先生(主任委员)、宋安成先生、莫善珏先生。其中主任委员均具有专业财会知识。
二、 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3次,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届次 | 审议事项 |
2023年4月18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 1. 《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3年8月28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 1. 《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23年10月26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 1.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尽职尽责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能,合理表达相关事项的专业意见,履行了以下职责:
(一)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从如下几个方面对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监督及评估:
1.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2. 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3. 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4. 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
发现的重大事项;
5. 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在全面评估上述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其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评价。
(三)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公司高级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以期高质量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两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持续发挥了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