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943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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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服务及收费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2年审计服务,上期审计收费42万元,本期审计收费未确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6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60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971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00人
2022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57,819.69万元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36,525.23万元
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51,029.19万元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6家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26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制造业 |
I65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C39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制造业 |
C35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制造业 |
C27 | 医药制造业 | 制造业 |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4,334.00万元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5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二审判决生效的诉讼有:涉“五洋债”民事诉讼,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涉及债权人的诉讼已经执行完毕,由人民法院执行结案);涉金正大项目民事诉讼,在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生效判决已结案)。
3.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7次。
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1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宏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大宏立(300865)、观想科技(301213)、中寰股份(836260)、安美勤(831288)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万懋晖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大宏立(300865)、安美勤(831288)、坤七股份(832952)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斌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证券类业务审计工作,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工作15年,2023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上期2023年审计收费4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42万元。
审计收费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实际业务规模和委托的工作量,经与会计师事务所友好协商而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长期担任国内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经验,能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开展工作。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