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82 公司简称:北自科技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王振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同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兴辉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8元(含税),预计共分配股利94,091,974.9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四)可能面对的风险”中提到的可能存在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3
备查文件目录 |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2、载有会计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北自科技 | 指 |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北自有限 | 指 |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自科技前身 |
湖州德奥 | 指 | 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北自所 | 指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公司控股股东 |
中国机械总院 | 指 |
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机械科学研究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实际控制人 |
工研资本 | 指 | 工研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宁波工强 | 指 | 宁波北自交付美好工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宁波综服 | 指 | 宁波北自交付美好综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宁波技高 | 指 | 宁波北自交付美好技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威宾稳礼 | 指 | 宁波威宾稳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子公司湖州德奥员工持股平台 |
北自兆辐 | 指 | 北自兆辐科技(常州)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中机中心 | 指 |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中联认证 | 指 | 中联认证中心(北京)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中机寰宇 | 指 |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机科国创 | 指 | 北京机科国创轻量化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机科股份 | 指 | 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湖州赛怡 | 指 | 湖州赛怡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张荣卫胞弟张荣兵曾持股33%并担任监事的公司的子公司 |
顾家家居 | 指 |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恒力化纤 | 指 | 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子公司 |
恒逸石化 | 指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子公司 |
方太厨具 | 指 | 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子公司 |
中国巨石 | 指 |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子公司 |
桐昆股份 | 指 |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子公司 |
新凤鸣 | 指 |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子公司 |
伊利股份 | 指 |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子公司 |
蒙牛乳业 | 指 |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子公司 |
正大集团 | 指 | 卜蜂集团有限公司(Charoen Pokphand Group Co., Ltd.)及/或其下属子公司 |
双汇集团 | 指 |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五粮液 | 指 |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子公司 |
北起院 | 指 |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国泰君安、保荐人、保荐机构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枫、国枫律师、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大华、大华会计师、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 | 指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企华、资产评估机构 | 指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度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北自科技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RIAMB (Beijing)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R.T.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振林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徐慧 | 王楚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1号3号楼 | 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1号3号楼 |
电话 | 010-82285183 | 010-82285183 |
传真 | 010-82285161 | 010-82285161 |
电子信箱 | IR@bzkj.cn | IR@bzkj.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1号3号楼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1号3号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120 |
公司网址 | www.bzkj.cn |
电子信箱 | IR@bzkj.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 《中国证券报》:https://www.cs.com.cn 《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 《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1号3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北自科技 | 603082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陈英杰、杜鹏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6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张昕冉、董帅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4年1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1,863,502,845.00 | 1,587,439,782.25 | 17.39 | 1,336,351,208.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5,245,699.81 | 130,574,662.44 | 18.89 | 115,782,448.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8,555,681.97 | 122,479,623.67 | 21.29 | 104,938,851.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805,600.16 | 80,453,722.49 | 26.54 | 175,370,856.18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92,211,760.29 | 536,902,140.37 | 28.93 | 467,098,879.33 |
总资产 | 3,496,816,865.68 | 3,446,587,437.64 | 1.46 | 3,123,666,134.3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8 | 1.07 | 19.63 | 0.9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8 | 1.07 | 19.63 | 0.9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2 | 1.01 | 20.79 | 0.8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26 | 26.55 | 减少1.29个百分点 | 27.5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 24.17 | 24.90 | 减少0.73个百分点 | 24.97 |
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31,912,447.28 | 429,196,907.13 | 514,160,433.66 | 488,233,056.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760,470.01 | 37,148,179.07 | 50,714,474.70 | 35,622,576.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9,167,545.01 | 36,664,019.07 | 47,907,088.05 | 34,817,029.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522,783.03 | 99,989,623.33 | 34,512,370.61 | 10,826,389.2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40.87 | -3,549.49 | -23,236.2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085,800.00 | 9,529,500.02 | 12,240,347.9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4,649.91 | -2,375.51 | 492,919.2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7,142.4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80,591.38 | 1,428,536.25 | 1,913,576.0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6,690,017.84 | 8,095,038.77 | 10,843,597.4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45,855,989.42 | 7,817,817.14 | -38,038,172.28 | 0 |
合计 | 45,855,989.42 | 7,817,817.14 | -38,038,172.28 | 0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肩负“让物流更准更快更简”的使命,聚焦主责主业,秉承“交付美好,追求卓越”的经营理念,以智能仓储物流为基础、智能生产物流为发展方向,推进以智能物流为核心的智能制造,作为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助力我国制造业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公司聚焦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更好地发挥“专业突出、创新驱动、管理精益、特色明显”四大核心优势,全面提升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着力将公司打造成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践行央企的社会责任与担当。
1、专业突出
发挥战略领航作用,围绕主业精耕细作。公司坚持在传统制造业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两端发力,在助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基础上,积极服务国家战略,不断拓展新领域、新赛道。2023年,北自科技在化纤玻纤、食品饮料、家居家电、机械电子和医药等传统优势行业不断强化和巩固竞争优势,围绕化纤、玻纤和纺织领域持续研发制造了一系列高水平的专机、控制系统和软件系统,逐步拓展老厂改造业务并推动智能物流系统在纺织行业应用,公司通过了“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复核,市场占有率继续保持世界第一,并将化纤智能生产物流解决方案成功
出口至欧洲;积极开拓新能源、半导体和新材料等国家战新产业市场,形成了面向多个细分领域的智能物流解决方案;获取军工相应资质,助力公司开拓军工业务领域市场,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截至2023年末,公司在手订单47.69亿元。
2、创新驱动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坚持守正创新的发展理念,依托丰富的智能物流应用场景和数据资源,围绕智能物流装备、行业解决方案和物流工业软件开展研发工作。2023年,公司完善了总部、湖州基地“两级”研发平台布局,围绕核心业务开展了一系列“产学研用”一体化的研发项目,培育了一批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参与制定并成功发布国家标准5项;新增授权专利47项,其中发明专利20项;登记软件著作权23项。公司关注市场需求,注重研发目标导向,积极推动研发成果有效转化。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共建的“智能物流装备数字化联合实验室”成功开发出应用于智能物流的数字孪生工业软件IntelliTwin,逐步开始在多行业进行产业化应用并持续迭代升级。2023年,公司参与的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智慧物流管理与智能服务关键技术”项目、工信部“建设智能制造标准试验验证公共服务平台(5G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纺织行业融合)”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公司研发成果所获得的国家和行业主要荣誉、资质及奖项清单如下:
序号 | 奖项/荣誉名称 | 颁发单位 | 颁发时间 |
1 | 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4.01 |
2 |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2023.12 |
3 | 2023年度智能物流产业卓越品牌奖 | 全球智能物流产业发展大会组委会 | 2023.12 |
4 | 纺织行业智能物流技术创新中心 |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 2023.10 |
5 | 知识产权优势单位 |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 2023.10 |
6 | DigiTwin 2023“数字孪生创新应用奖” | 第三届数字孪生国际会议 | 2023.10 |
7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审通过)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 2023.10 |
8 |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 2023.09 |
9 |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优秀专利金奖 |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 2023.09 |
10 | 科技成果“厨电智能制造成品物流系统研究及应用”经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2023.06 |
11 | 2023年度物流技术装备推荐品牌 |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装备专业委员会 | 2023.03 |
12 | 2023年度物流技术创新案例 |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装备专业委员会 | 2023.03 |
3、管理精益
持续推进精益管理,公司运营提质增效。2023年,公司全面开展管理升级行动,不断开创公司治理新局面,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在生产运营方面,公司构建了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多系统协同运转,跨系统实时操作,推动公司精益化运营,提升公司快速交付能力。公司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炼业务数据,加快信息建设,提升管理效能。在体系建设方面,2023年公司完成GJB9001C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商品售后服务(五星级)、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完成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IEC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等体系的监督审核工作,各体系有效运转,多维度建立健全公司运营管理机制。
4、特色明显
发挥国资央企优势,大力推动智能制造。作为中国智能物流领域内具有代表性的国资央企,公司积极践行国务院国资委赋予的“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使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将企业做强做优做大。2023年,凭借多年控制、软件系统开发及仓储物流系统集成经验,公司成功形成了一系列智能物流行业解决方案,入选“2023年度中国企业新质生产力优秀案例”、荣获国务院国资委颁发的“首届国企数字场景创新专业二等奖”、入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布的“2023年企业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分别荣获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主办的第三届智能制造创新大赛一等奖和三等奖。公司坚持以智能物流推动智能制造,助力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与集成业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制造业”门类下的“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公司属于“智能制造装备”中的“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行业。
行业发展情况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主要产品和服务
2023年,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物流系统和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与集成业务。公司提供的智能物流系统能够提高空间利用率和作业效率,降低占地面积、劳动强度和储运损耗,实现物流过程的数智化管理。从使用场景区分,智能物流系统可分为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和智能生产物流系
统;从系统构成区分,智能物流系统可分为智能物流装备与智能物流软件。除智能物流系统外,公司存在少量销售智能物流装备以及提供运维及其他服务的情况。
(1)智能仓储物流系统
公司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主要产品形态为企业的原材料库、成品库和物流配送中心等,应用于仓储环节物料储量大、流量高和品种多的行业,可实现货物出入库、仓储、配送、盘点等过程的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具有通用性强、覆盖面广的特点。凭借40多年的技术发展与积淀,公司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已广泛应用于化纤玻纤、食品饮料、家居家电、机械电子和医药等行业,系统采用标准化和模块化设计方法,融合机器人、机器视觉、智能控制算法等先进技术,为客户提供自动化立体仓库、输送分拣、自动拆码垛等装备及其控制和软件系统,以满足不同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公司典型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如下图所示:
(2)智能生产物流系统
公司的智能生产物流系统以包含线边库、周转库和复杂输送单元为主要特征,应用于生产过程中存在多品种小批量物料周转、仓储需求的行业,将物流系统与生产工艺相结合,可实现生产过程各环节物流活动的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具有工艺复杂、专业性强的特点。
基于对智能制造的深入理解,在多年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实践经验基础上,为满足客户持续增长的生产过程物料快速周转、准确配送和智能化管控需求,公司逐步拓展了智能生产物流系统业务。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公司将生产工艺、物流装备和软件信息系统紧密结合,自主开发了一系列掌握核心技术的细分行业智能生产物流系统解决方案,目前在以化纤、玻纤为代表的纤维制造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公司典型的化纤长丝智能生产物流系统如下图所示:
(3)智能物流装备
公司提供的智能物流系统由多种智能物流装备构成,并可根据不同应用场景、客户需求及项目特点提供个性化定制方案。智能仓储物流系统通常包含立体货架、堆垛机、输送机、穿梭车、EMS系统、分拣系统、AGV等通用物流装备,智能生产物流系统除通用物流装备外还包括根据项目需要提供的定制堆垛机、定制输送机、机器人工作站、全自动落丝机和龙门码垛机等专用物流装备。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的智能物流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在智能物流装备方面聚焦于控制系统的开发。公司以一体化设计理念自主开发的电气控制系统和物流软件经过长期迭代优化,有着匹配度高、管控准确的特点,能够实现物流装备精准、高效地运行与调度,且可根据客户需求变化及时对功能和流程进行优化,保证物流作业的连续性和装备作业效率的最大化。公司子公司湖州德奥专注于托盘输送设备的研发、生产和制造,其生产的设备主要用于公司向客户交付的智能物流系统,存在少量对外销售的情况。
(4)智能物流软件
公司及业务前身深耕物流领域40多年,在我国第一座自动化立体仓库中负责了控制系统和管理软件的研发,多年来完成了众多智能仓储物流系统集成项目,形成了面向多个行业的知识库、工艺库、专家库和标准库,可根据不同行业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开发软件系统,形成定制化解决方案。公司软件开发团队人员稳定,相关软件系统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和迭代,具有较高的成熟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确保智能物流系统安全、可靠、准确和高效运行。
公司持续进行WMS和WCS等工业软件的升级,自主研制的数字孪生工业软件IntelliTwin已经逐渐成熟,2023年开始实现销售并为客户提供服务。数字孪生工业软件目前已开发可视化管理、调度优化、虚拟培训、智能维护、远程协作等模块,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功能,增强性能,丰富应用场景,提升市场竞争力。
(5)运维及其他服务
运营维护是指在质保期后为客户提供的年度维保、应急维修、设备零配件供应及更换等服务,公司亦会根据客户需要向其销售物流系统所需的备品备件。除运营维护外,公司根据客户需要提供智能物流工程技术咨询规划及其他服务。2023年,公司逐渐扩大维修服务团队,将售后服务核心团队迁移至湖州南浔并在广州和成都建立团队,更加贴近用户,积极主动地为客户提供更加快速敏捷的服务。
2、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分析宏观环境、下游产业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确定营销战略定位、规划战略目标、设计战略实现路径及资源配置。公司根据经营目标和市场营销战略制定年度销售计划及任务,每半年对销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调整。公司以直销模式进行销售,主要通过商务谈判或招投标的方式获取项目。智能物流系统项目具有金额较大且建设周期相对较长的特点,因此公司主要采取在项目过程中分期收款的模式进行收款,关键收款节点通常包括合同签订、设备发货、项目验收和质保期结束。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进行采购,具体可分为订单采购与备货采购,以订单采购为主。订单采购指直接根据项目需求进行的采购,主要包括货架、输送机、堆垛机等设备类材料和其他根据项目需要采购的材料。备货采购指根据近期项目需求进行的采购,主要包括PLC、变频器、低压电器等单价较低、单次采购数量较多、通用性较强的电气电子类材料。公司通常与主要设备类供应商签订“背靠背”付款合同,即按项目收款进度向供应商付款,其他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订单式生产模式,根据项目需求进行规划设计、装备定制、控制和软件系统开发、安装调试和系统集成等工作,总体可分为施工设计、生产加工和现场实施。对于电气控制系统的装配和现场机械安装等非核心工作,公司向安装服务供应商采购相关服务。
(4)研发模式
公司技术委员会深入剖析行业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对标行业先进技术,统一讨论确定整体研发方向,由研发项目组对基础共性技术、关键核心装备、控制系统和软件系统等方向形成具体研发任务,经立项、答辩和评审后签订任务合同书。项目立项后,技术管理部进行监督管理,研
发项目组严格按照任务书执行研发任务并定期汇报进度,研发项目完成后由技术委员会进行验收评审。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领先的技术研发实力
公司以“让物流更准更快更简”为使命,不断推出面向不同行业、领域的智能物流解决方案和成套智能物流技术、装备与系统,始终坚持科技创新引领,研发智能物流前沿技术,培养和激励优秀人才。公司注重创新,坚持自主研发,已经形成多项应用于主营业务的核心技术、成套装备、控制系统、软件系统和行业解决方案,技术成熟、运行稳定、安全可靠,可满足客户多元化和个性化需求。2023年公司以核心业务为基础,依托丰富的智能物流应用场景和数据资源,围绕物流输送装备、物流机器人、人工智能、行业解决方案和物流工业软件开展研发,参与制定并成功发布国家标准5项;新增授权专利47项,其中发明专利20项;登记软件著作权23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效授权专利195项,其中发明专利51项;登记软件著作权108项。
2、强大的系统集成能力
智能物流系统具有高度定制化的特点,需要采用多学科技术交叉融合进行集成研究及应用。公司依托多年积累的知识库、工艺库、专家库和标准库,以自主关键技术主导,实现自主开发的物流装备、控制系统、管理软件与国内外知名品牌物流装备的集成。大型复杂项目的顺利实施是企业集成能力的有力体现,2023年公司成功实施了16个金额大于3,000万元的大型项目,对应收入金额102,044.40万元,占2023 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54.81%。2023年获得软件成熟度5级CMMI L5证书。
3、稳定的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始终重视人才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经过多年自主培养,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正高级和高级工程师53人(其中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包含机械设计、自动控制、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等多类专业人才,团队年龄结构合理。公司管理、技术团队在公司工作多年,长期保持稳定并深耕智能物流领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人才队伍熟悉行业先进技术,深入挖掘客户痛点,准确把握市场动向,积极根据下游市场技术路径的演进调整技术和工艺。稳定且富有经验的管理和技术团队,既是公司过去快速发展并建立起行业领先优势的关键所在,也为公司未来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持续以创新驱动公司良性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4、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
智能物流系统解决方案为高度定制化项目,项目的实施涉及规划设计、装备定制、控制和软件系统开发、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和客户培训等一系列工作。基于40多年仓储物流行业经验积累,公司制定了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和精细的工作流程,由具有多年工程经验的项目团队执行,
严格把控关键质量控制点和项目节点,结合优秀的方案规划、物流装备设计、控制和软件系统开发能力,公司在化纤玻纤、食品饮料、家居家电、机械电子和医药等众多领域成功实施了多个知名项目并积累了丰富的细分行业项目实施经验。
5、优质的长期客户资源
智能物流系统行业具有典型的品牌资源积累特征,下游客户在选择合作供应商时通常会参考智能物流系统集成商过往类似项目经验、完成情况以及历史合作情况等因素。公司专注于为客户提供智能物流系统解决方案,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与业务能力,在持续的业务发展中积累了一批优质客户资源,包括中国巨石、蒙牛乳业、伊利股份、五粮液、正大集团、双汇集团、方太厨具、桐昆股份、恒逸石化、恒力化纤、新凤鸣等国内外行业头部企业,并不断通过对现有核心客户业务的持续拓展获得优势,进一步巩固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为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保障。2023年公司积极开拓新能源、半导体和新材料等国家战新产业市场新客户,开发了华友钴业、润鹏半导体、新特硅基等新客户。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3,502,845.00元,同比增长17.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245,699.81元,同比增长18.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8,555,681.97元,同比增长21.29%。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863,502,845.00 | 1,587,439,782.25 | 17.39 |
营业成本 | 1,541,651,660.40 | 1,316,577,476.19 | 17.10 |
销售费用 | 32,278,006.92 | 25,340,997.10 | 27.37 |
管理费用 | 35,760,971.98 | 32,315,201.39 | 10.66 |
财务费用 | -1,480,651.21 | -432,969.76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70,247,071.66 | 57,828,894.48 | 21.47 |
信用减值损失 | -19,944,323.75 | -11,144,314.77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1,709,389.27 | -3,514,834.63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805,600.16 | 80,453,722.49 | 26.5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82,437.72 | -7,232,304.6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5,693.18 | -98,868,053.29 | 不适用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利息支出下降所致。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所致。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收回质保金,合同资产减值损失下降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2022年派发2021年股利,而2023年未派发2022年股利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61,749,099.93元,同比增长17.41%;主营业务成本1,541,029,145.86元,同比增长17.10%。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智能制造业 | 1,861,749,099.93 | 1,541,029,145.86 | 17.23 | 17.41 | 17.10 | 增加0.2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智能仓储物流系统 | 930,807,066.99 | 754,706,096.14 | 18.92 | 8.38 | 5.66 | 增加2.09个百分点 |
智能生产物流系统 | 898,857,560.92 | 767,828,529.22 | 14.58 | 31.37 | 33.05 | 减少1.07个百分点 |
智能物流装备 | 7,396,123.58 | 4,310,550.49 | 41.72 | -57.12 | -65.67 | 增加14.51个百分点 |
运维及其他服务 | 24,688,348.44 | 14,183,970.01 | 42.55 | -2.90 | 17.87 | 减少10.1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 | 1,827,627,634.93 | 1,517,396,280.03 | 16.97 | 15.28 | 15.31 | 减少0.03个百分点 |
境外 | 34,121,465.00 | 23,632,865.83 | 30.74 | 8,337.29 | 33,104.05 | 减少51.6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1,861,749,099.93 | 1,541,029,145.86 | 17.23 | 17.41 | 17.10 | 增加0.2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主要经营模式均未发生变化,因公司提供的智能物流系统多为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非标准化产品,销售定价受市场竞争、项目复杂程度、设备配置等诸多因素影响,因此部分毛利略有波动。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智能制造业 | 直接材料 | 1,386,994,679.16 | 90.00 | 1,185,490,443.91 | 90.09 | 17.00 | |
直接人工 | 51,536,732.45 | 3.35 | 46,708,678.47 | 3.55 | 10.34 | ||
费用 | 102,497,734.25 | 6.65 | 83,758,456.95 | 6.36 | 22.37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智能仓储物流系统 | 直接材料 | 667,877,259.92 | 43.34 | 636,707,920.32 | 48.38 | 4.90 | |
直接人工 | 27,648,484.89 | 1.79 | 26,683,492.30 | 2.03 | 3.62 | ||
费用 | 59,180,351.33 | 3.84 | 50,868,099.17 | 3.87 | 16.34 | ||
智能生产物流系统 | 直接材料 | 705,627,021.33 | 45.79 | 530,371,306.45 | 40.30 | 33.04 |
直接人工 | 21,983,842.65 | 1.43 | 18,026,073.71 | 1.37 | 21.96 | |
费用 | 40,217,665.24 | 2.61 | 28,711,838.33 | 2.18 | 40.07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成本的要素构成基本稳定,并以直接材料费用为主。本期智能生产物流系统成本存在变动幅度较大情形,主要系该类业务收入变动影响,成本与收入变动方向保持一致。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89,593.5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8.1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55,482.3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9.47%;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重大变动说明 |
销售费用 | 32,278,006.92 | 25,340,997.10 | 27.37 | |
管理费用 | 35,760,971.98 | 32,315,201.39 | 10.66 | |
财务费用 | -1,480,651.21 | -432,969.76 | 不适用 | 主要为本期利息支出下降所致。 |
研发费用 | 70,247,071.66 | 57,828,894.48 | 21.47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70,247,071.66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70,247,071.6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77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53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6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67 |
本科 | 75 |
专科 | 4 |
高中及以下 | 7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66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61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0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6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本公司持续以创新引领发展,完善和优化科技创新机制,聚焦物流装备研发、解决方案设计等领域,参与制定并成功发布国家标准5项;新增授权专利47项、其中发明专利20项,登记软件著作权23项,积极推进创新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研发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7,024.71万元,研发支出围绕智能物流装备、系统及细分行业物流解决方案,主要研究方向包括数字孪生在仓储物流系统应用研究、机器视觉在仓储物流系统应用研究、智能物流云平台研发建设和智能物流装备升级研发。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805,600.16 | 80,453,722.49 | 26.5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82,437.72 | -7,232,304.6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5,693.18 | -98,868,053.2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2022年派发2021年股利,而2023年未派发2022年股利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06,114,862.29 | 8.75 | 220,828,334.82 | 6.41 | 38.62 |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入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7,817,817.14 | 0.22 | 45,855,989.42 | 1.33 | -82.95 | 本期将应收票据背书转让用于支付业务款项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31,950,077.08 | 0.91 | 23,190,111.72 | 0.67 | 37.77 | 本期应收押金及保证金上升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2,099,461.24 | 0.35 | 6,117,143.33 | 0.18 | 97.80 | 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3,696,737.84 | 0.11 | 47,897,884.24 | 1.39 | -92.28 | 本期应付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
预收款项 | 497,902.86 | 0.01 | 0.00 | 0.00 | 本期预收房屋租金所致 | |
应交税费 | 7,517,601.58 | 0.21 | 14,346,336.58 | 0.42 | -47.60 | 本期应交增值税下降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799,136.98 | 0.45 | 3,626,552.98 | 0.11 | 335.65 | 本期长期借款转至一年内非流动负债所致 |
长期借款 | 0.00 | 0.00 | 12,000,000.00 | 0.35 | -100.00 | 本期长期借款转至一年内非流动负债所致 |
租赁负债 | 8,141,407.21 | 0.23 | 11,927,876.53 | 0.35 | -31.74 | 本期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费用所致 |
递延收益 | 540,000.00 | 0.02 | 4,871,300.00 | 0.14 | -88.91 | 本期递延收益转至其他收益 |
所致 | ||||||
盈余公积 | 25,693,910.95 | 0.73 | 13,114,515.63 | 0.38 | 95.92 | 本期按公司章程计提盈余公积所致 |
未分配利润 | 306,161,666.78 | 8.76 | 163,495,362.29 | 4.74 | 87.26 | 本期利润累积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848,368.92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67,394,414.96 | 抵押担保 |
无形资产 | 10,032,353.42 | 抵押担保 |
投资性房地产 | 18,618,758.64 | 抵押担保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45,855,989.42 | 0 | 0 | 0 | 0 | 0 | -38,038,172.28 | 7,817,817.14 |
合计 | 45,855,989.42 | 0 | 0 | 0 | 0 | 0 | -38,038,172.28 | 7,817,817.14 |
注:“其他”系“应收款项融资”,为本公司收到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具体内容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7处所述。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公司持股比例 | 主要产品或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湖州德奥 | 100% | 智能物流装备制造 | 2,158.00 | 35,191.84 | 14,352.05 | 13,303.13 | 3,187.60 | 2,804.60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国家政策支持
近年来,国务院及各部委陆续发布了《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政策,展示了中国制造业面临着从“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型升级、结构调整的现状,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实现突破的需求强烈,智能制造装备、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关键工序数控化、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普及率已被列为国家政策规划的发展目标。
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属于智能制造装备创新发展重点中的五类关键技术装备之一,属于智能制造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智能物流系统对于加快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生产效率,降低资源消耗,实现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和集成化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强调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为智能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契机。
2、下游产业需求
下游产业需求方面,公司提供的智能物流系统能够帮助制造业企业提高空间利用率和作业效率,降低占地面积、劳动强度和储运损耗,实现物流过程的数智化管理。近年来,中国制造领域的领先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产品存储容量、种类、出入库频率日益增加,传统的人工搬运及库存管理已无法满足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下游企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对企业物资管理水平、物
流效率、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智能物流的重要性不断凸显,智能物流需求持续旺盛。
3、先进技术融合
物流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是智能物流系统快速发展的保证与基础条件,伴随我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的迅速发展,先进技术与智能物流行业不断结合,为智能物流行业快速发展提供支撑,更好地实现对人工操作的替代。公司目前重点研发的数字孪生技术可以快速、低成本地对物理系统进行仿真优化,模拟和测试智能物流系统在各种场景下的运行情况,预测设备故障,优化调度方案。智能物流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未来会进行数字化转型,利用数字孪生等技术对物流系统进行数字化和智能化改进提升。
4、国际市场建设
“走出去”已经成为我国智能物流行业发展的重要目标,在做好内生式发展的同时,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市场布局,加快推进公司业务国际化进程。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深入调研海内外相关产业发展环境,通过构建国际化市场销售网络推进公司整体国际化步伐。智能物流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和产业链上游装备企业都在利用各种渠道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以东南亚、欧洲和美国为主。同时,下游产业链企业积极在海外投资建厂,也将带领国内智能物流企业走向海外。公司将同步加强国际销售渠道建设,大力培养国际化专业人才,确保国际化战略稳步实施。
5、行业发展趋势
在人工生产成本增加、企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要求提高以及生产方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的背景下,以自动化成套生产线、智能物流系统、智能控制系统、机器人、3D打印设备、智能数控机床、精密和智能仪器仪表与试验设备及其相关配套零部件、元器件和通用部件为主要产品的智能制造行业逐渐成为产业升级的新引擎,制造业智能化的行业需求带动智能制造市场迅速发展。
同时,在振兴装备制造业、发展高端制造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国家将智能制造装备产业视为高端制造业的一个重点领域,持续出台了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并大力扶持相关产业的企业。受益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更多企业进行研发、生产和投资智能制造装备,形成了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体系高速发展的有利格局。
根据CIC灼识咨询统计,2018-2022年度中国智能物流装备市场规模从319.2亿元增长至
829.9亿元,年复合增速为27.0%。未来随着物流智能化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工业智能化的全面推广,预计到2027年度中国智能物流装备市场规模将增长至1,920.2亿元,预测未来五年的年化复合增速达18.3%。
数据来源:CIC灼识咨询综上所述,随着国内经济不断发展,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企业对智能物流系统需求持续释放,智能物流系统成本优势不断彰显,国内智能物流系统行业正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国务院国资委授予的“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肩负国家任务,以“让物流更准更快更简”为使命,以“成为先进物流技术和装备世界一流企业”为愿景,以“交付美好,追求卓越”为理念,持续发挥“专业突出、创新驱动、管理精益、特色明显”四大核心优势,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坚持质量、效益并重,推动业务向特色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升企业活力和核心竞争力,把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公司未来将继续坚持以智能物流系统业务为核心,以服务国家战略为使命,为我国战新产业和制造业提供数字化、智能化、集成化的物流技术装备为己任,持续加强以创新力、竞争力、服务力为内核的关键能力,实现业务高质量发展,保持国内智能物流领域领先地位,向世界一流智能物流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迈进,积极参与全球竞争。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聚焦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推动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建设,努力完成各项经营工作目标。
1、聚焦创新驱动动能,提高研发能力
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扩大产学研用合作生态,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加强成果转化。扎实推进研发中心建设工作,推动全员创新理念,切实执行已明确的研
发方向,改进流程,优化机制,保障研发成果的产出和产业化应用。公司积极布局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相关应用和工业软件研究,加速人才引进,增强研发实力,积极拓展思路,围绕先进物流装备和技术未来发展方向进行系统调研和全面创新。
2、聚焦智能物流业务,提升装备制造能力
围绕主业精耕细作,积极完善自身智能物流产业链建设,进一步提高装备制造能力。优化服务模式,应用数字孪生等新技术提升工程和售后服务能力。公司将按照智能制造的高标准、高要求建设湖州新基地,以加速公司发展战略的落地,逐步完善公司自主产品的品种和产能布局,提升公司装备生产能力,努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3、聚焦生产运营管理,提升效益创造力
完善生产体系建设,升级供应商管理系统。提升业财融合水平,推进企业数字化建设,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现生产管理全流程闭环管理,构建优质高效的生产体系,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以数字化技术打造高效联动平台。强化各部门协调联动,切实推进工程项目顺利进行。提高供应链可视化和信息流的透明度,提升信息系统对管理决策的支持力度。加强对供应商的考察、选择,建立定期评价、淘汰机制,提高产品质量,不断降低成本。加强供应商等战略合作伙伴模式建设,强化共同成长理念,加强双方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
4、聚焦品牌价值提升,增强行业影响力
加强品牌建设,完善品牌管理,丰富品牌内涵,推动业务规模发展,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加强品牌运营专业能力培养,充分利用新渠道、新技术、新媒体、新理念,开展全方位的品牌价值提升。做好品牌宣传,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借助媒体、行业协会、行业展会、网络平台等巩固现有客户资源和品牌优势,加快开拓新能源、半导体和新材料等国家战新产业和军工业务市场,重点关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需求,积极布局海外市场,以新业务和海外市场双轮驱动,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着力打造智能物流领域的世界一流企业。
5、聚焦风控体系建设,提升抗风险能力
进一步完善决策、业务和财务等风险管控体系,压实责任,提高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健全体系化、高水平的合规管理体系,构建全方位、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体系。强化红线意识,守住发展底线。围绕业务全流程,完成全面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业绩波动和下滑风险
公司智能物流系统项目达到客户要求后才能取得最终验收单据,而销售合同中通常不会对最终验收时间进行具体约定,验收时间由客户主导决定,由于项目规模通常较大使得整体实施周期较长,通常需要1.5-2.5年,客户主导验收且项目通常较大、周期较长使得项目验收时间的差异
可能导致公司收入、利润大幅波动。另一方面,公司营业收入和在手订单主要来源于化纤玻纤、食品饮料、家居家电、机械电子和医药等行业,若后续相关行业政策调整、客户对产品需求或公司在客户采购中份额占比下降导致在手订单下降,且公司无法在其他领域持续开拓新客户,则公司未来收入和利润可能出现下滑风险。
2、收入季节性波动风险
智能物流行业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可能会导致公司各季度经营业绩、现金流情况产生相应波动,增加公司执行业务计划、资金使用等运营难度,进而可能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3、毛利率存在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智能物流系统项目毛利率受市场竞争、项目复杂程度、设备配置、实施周期等诸多因素影响,各项目的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若上述因素中出现一项或多项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行业整体毛利率持续下降,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或大幅波动,最终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4、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含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72,659.45万元,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8.99%。报告期内,伴随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提升,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逐步增长。如宏观环境或公司下游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可能存在无法及时收回而形成坏账损失,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5、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77,445.27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54.04%,金额较大。公司存货以项目成本为主且定制化采购占比较高,少量项目毛利率较低,如设备发送至项目现场后客户支付能力、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受方案设计调整、项目周期延长等因素导致成本增加,则可能存在存货跌价风险。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保持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和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职责明确,运作规范。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召开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监事认真依照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对公司和股东负责,充分保护股东应有的权利;公司总部及子公司、分公司的管理职责明晰,企业管理架构进一步理顺,公司运作更加规范高效;管理层严格按照规范性运作规则和各项内控制度进行经营决策,确保了公司在规则和制度的框架内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对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法规,公司治理状况符合规范性文件要求。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
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备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公司是采用整体变更形式设立的股份公司,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依法承继了北自有限的所有资产、负债与权益。公司具备完整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机器设备、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采购销售系统,合法拥有、使用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
公司的资产产权清晰,公司不存在以其资产、权益或信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其所有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
公司拥有自己独立的人事管理部门,独立负责员工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相关管理体系完全分离。公司已制定了一整套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公司人事任免的情形。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或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并根据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独立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办理纳税登记、独立依法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或混合纳税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
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建立了符合自身经营特点、独立完整的组织结构,建立了完整、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各机构依照《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在内部机构设置上,公司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各职能部门均独立履行其职能。公司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由北自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和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独立开展业务,独立核算和决策,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已向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同时规范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 届次 | 召开 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2月17日 | 上市前召开,不适用 | 上市前召开,不适用 |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全部议案并形成会议决议: 1、《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4、《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预计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30日 | 上市前召开,不适用 | 上市前召开,不适用 |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全部议案并形成会议决议: 1、《关于新增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捐赠事项预算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振林 | 董事长 | 男 | 57 | 2021.08.12 | 2024.08.11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匡永江 | 董事 | 男 | 60 | 2021.08.12 | 2024.08.11 | 0 | 0 | 0 | 不适用 | 87.34 | 否 |
副董事长(离任) | 2021.08.12 | 2023.05.15 | 0 | 0 | 0 | 不适用 | |||||
王勇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1 | 2021.08.12 | 2024.08.11 | 0 | 0 | 0 | 不适用 | 117.16 | 否 |
李金村 | 董事 | 男 | 57 | 2021.08.12 | 2024.08.11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刘倩 | 董事 | 女 | 40 | 2021.08.12 | 2024.08.11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张荣卫 | 董事 | 男 | 49 | 2021.08.12 | 2024.08.11 | 13,244,235 | 13,244,235 | 0 | 不适用 | 60.50 | 否 |
王转 | 独立董事 | 女 | 59 | 2021.12.15 | 2024.08.11 | 0 | 0 | 0 | 不适用 | 6.00 | 否 |
张红 | 独立董事 | 女 | 53 | 2021.12.15 | 2024.08.11 | 0 | 0 | 0 | 不适用 | 6.00 | 否 |
石丽君 | 独立董事 | 女 | 39 | 2021.12.15 | 2024.08.11 | 0 | 0 | 0 | 不适用 | 6.00 | 否 |
白国林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9 | 2021.08.12 | 2024.08.11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王彦 | 监事 | 女 | 40 | 2022.09.22 | 2024.08.11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蔡苗 | 职工监事 | 女 | 43 | 2021.08.12 | 2024.08.11 | 0 | 0 | 0 | 不适用 | 40.19 | 否 |
何鸿强 | 副总经理 | 男 | 54 | 2021.08.12 | 2024.08.11 | 0 | 0 | 0 | 不适用 | 99.15 | 否 |
陈传军 | 副总经理 | 男 | 43 | 2021.08.12 | 2024.08.11 | 0 | 0 | 0 | 不适用 | 105.73 | 否 |
徐慧 | 副总经 | 女 | 42 | 2021.08.12 | 2024.08.11 | 0 | 0 | 0 | 不适用 | 88.90 | 否 |
理、董事会秘书 | |||||||||||
肖同现 | 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 男 | 52 | 2021.08.12 | 2024.08.11 | 0 | 0 | 0 | 不适用 | 72.70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13,244,235 | 13,244,235 | 0 | / | 689.67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王振林 | 1987年7月-1991年4月,任中国机械总院可靠性技术研究中心故障诊断室助理工程师;1991年4月-1994年4月,任振华机械技术咨询公司技术开发部经理;1994年4月-1995年3月,任中机中心主任助理;1995年3月-2009年3月,历任中国机械总院包装机械研究所所长助理、中国机械总院人事教育处副处长、高级工程师、人力资源部长兼人事教育处长、正高级工程师、人力资源部部长;2009年3月-2011年5月,任中机中心党委副书记、副主任;2011年5月至今,历任北自所党委书记、副所长、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北自所党委书记、董事长;2023年5月至今,任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江苏分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1月-2021年8月,任北自有限董事长;2021年8月至今,任北自科技董事长。 |
李金村 | 1987年7月-2005年4月,历任北自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2005年4月-2011年5月,历任机科股份企划部部长、副总工程师;2011年5月-2017年10月,任北自所副所长;2017年10月至今,历任北自所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北自所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2017年1月-2022年1月,任工研资本董事;2020年11月-2021年8月,任北自有限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北自科技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中机数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
匡永江 | 1986年7月-2018年10月,历任北自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物流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10月-2021年8月,任北自有限董事、总经理;2021年1月-2023年4月,任湖州德奥执行董事;2021年8月-2023年5月,任北自科技副董事长;2021年8月至今任北自科技董事。 |
刘倩 | 2007年9月-2017年10月,历任中国机械总院先进制造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助理、科技发展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2017年11月至今,任工研资本副总经理;2019年-2022年11月,任工研汇智(常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工研私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5月-2021年8月,任北自有限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北自科技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中国机械总院战投部副部长。 |
张荣卫 | 1994年-2003年,任湖州机床厂工程师;2003年-2008年,任湖州德马物流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技术经理;2009年-2012年,任浙江德能物流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2年至今,任湖州德奥总经理;2021年2月-2021年8月,任北自有限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北自科技董事。 |
王勇 | 1995年7月-2018年10月,历任北自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物流事业部副总经理;2018年10月-2021年8月,历任北自有限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宁波北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 |
北自科技董事、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任湖州德奥执行董事。 | |
王转 | 1988年8月-1995年5月,任北起院工程师;1995年6月至今,任北京科技大学副教授;2021年12月至今,任北自科技独立董事。 |
张红 | 1992年-1998年,任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1999年,任国泰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高级投资经理;1999年-2002年,任北京世界商讯信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2年-2005年5月,任达科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5月-2019年10月,历任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控制经理、总会计师、税务部高级经理、商用车事业部财务总监;2020年9月至今,任北京盛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2021年12月至今,任北自科技独立董事。 |
石丽君 | 2008年7月-2017年6月,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2017年6月-2019年9月,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年9月至今,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2021年12月至今,任北自科技独立董事。 |
白国林 | 1986年7月-2004年12月,历任北自所财务办公室副主任、财务管理处副处长;2004年12月-2006年12月,任机科股份财务管理部部长;2006年12月至今,曾任北自所财务管理部部长,现任北自所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2018年3月至今,任中机寰宇监事;2020年7月-2022年3月,任中国机械总院审计与法律风控部部长;2020年11月-2021年8月,任北自有限监事;2021年8月至今,任北自科技监事会主席;2022年2月至今,任工研资本董事长。 |
王彦 | 2007年7月-2014年4月,任北自所电物理中心市场主管;2014年4月至今,历任北自所党群工作部宣传纪检主管、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北自所工会副主席、职工监事;2022年9月至今,任北自科技监事。 |
蔡苗 | 2007年7月-2018年10月,任北自所工程师、物流事业部高级工程师;2018年10月-2021年8月,任北自有限高级工程师;2021年8月至今,任北自科技软件信息部主任工程师;2021年1月-2021年8月,任北自有限职工监事;2021年8月至今,任北自科技职工监事。 |
何鸿强 | 1993年7月-2018年10月,历任北自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物流事业部副总经理、正高级工程师;2018年10月-2021年8月,任北自有限副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北自科技副总经理。 |
陈传军 | 2006年7月-2018年10月,历任北自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物流事业部副总经理;2018年10月-2021年8月,任北自有限副总经理、正高级工程师;2021年8月至今,任北自科技副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宁波北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
徐慧 | 2006年7月-2018年10月,历任北自所工程师、物流事业部高级工程师;2018年10月-2021年8月,任北自有限副总工程师、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正高级工程师;2021年8月至今,任北自科技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肖同现 | 1995年7月-2004年12月,历任北自所财务处财务主管、副处长;2005年1月-2007年7月,任机科股份资产财务部副部长、财务经理;2007年7月-2019年6月,任北自所财务管理部副部长;2019年6月-2021年8月,任北自有限财务总监;2021年8月至今,任北自科技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王振林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 | 2011年5月 | / |
王振林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9月 | / |
李金村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9年12月 | / |
李金村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 | 2020年3月 | / |
李金村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0月 | / |
刘倩 | 工研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7年11月 | / |
刘倩 |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战投部副部长 | 2023年4月 | / |
白国林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总会计师 | 2017年11月 | / |
白国林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总法律顾问 | 2020年1月 | / |
白国林 | 工研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2月 | / |
王彦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工会副主席 | 2020年12月 | / |
王彦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职工监事 | 2021年1月 | / |
王彦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党群工作部部长 | 2021年3月 | / |
王彦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3年9月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王振林 |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江苏分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5月 | / |
李金村 | 中机数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12月 | / |
匡永江 | 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1月 | 2023年4月 |
刘倩 | 工研私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1年11月 | / |
张荣卫 | 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2年2月 | / |
王勇 | 宁波北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2020年8月 | / |
王勇 | 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4月 | / |
王转 | 北京科技大学 | 副教授 | 1995年6月 | / |
张红 | 北京盛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合伙人 | 2020年9月 | / |
石丽君 |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 权益合伙人 | 2019年9月 | / |
白国林 |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3月 | / |
陈传军 | 宁波北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0月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宁波北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宁波工强、宁波技高、宁波综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和高管薪酬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监事薪酬经监事会审议;其中董事、监事薪酬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独立董事采用年度固定薪酬的办法确定其报酬。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按照公司的薪酬管理办法,根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其在公司的工作岗位和管理职务,结合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进行综合评定,依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付报酬合计689.67万元(税前)。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付报酬合计689.67万元(税前)。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匡永江 | 副董事长 | 离任 | 退休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2月16日 |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全部议案并形成会议决议: 1、《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4、《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预计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高管2022年年终绩效奖励分配方案及2023年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年5月15日 |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全部议案并形成会议决议: 1、《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工资总额的议案》; 2、《关于新增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捐赠事项预算的议案》; 3、《关于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向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4、《关于<北自科技募投项目新购土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5、《关于批准报出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6、《关于提议匡永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7、《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9月24日 |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全部议案并形成会议决议: 1、《关于北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关于北自科技委派王振林、王勇及徐慧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承销决策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确认北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费用的议案》; 4、《关于北自科技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工作人员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
5、《关于聘任北自科技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6、《关于北自科技向子公司湖州德奥增资立项的议案》;
7、《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开展授
信业务的议案》;
8、《关于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湖州分行、南浔银
行开展授信业务的议案》;
9、《关于批准报出北自科技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10、《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王振林 | 否 | 3 | 3 | 0 | 0 | 0 | 否 | 2 |
李金村 | 否 | 3 | 3 | 0 | 0 | 0 | 否 | 2 |
匡永江 | 否 | 3 | 3 | 0 | 0 | 0 | 否 | 2 |
刘倩 | 否 | 3 | 3 | 0 | 0 | 0 | 否 | 2 |
张荣卫 | 否 | 3 | 3 | 0 | 0 | 0 | 否 | 2 |
王勇 | 否 | 3 | 3 | 0 | 0 | 0 | 否 | 2 |
王转 | 是 | 3 | 3 | 0 | 0 | 0 | 否 | 2 |
张红 | 是 | 3 | 3 | 0 | 0 | 0 | 否 | 2 |
石丽君 | 是 | 3 | 3 | 0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3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3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姓名 | 董事提出异议的有关事项内容 | 异议的内容 | 是否被采纳 | 备注 |
匡永江 | 《关于提议匡永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 涉及到本人,故弃权 | 是 | 无 |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说明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匡永江对《关于提议匡永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的议案》投弃权票,由于涉及到本人职务变动,故弃权。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张红(主任委员)、石丽君、李金村 |
提名委员会 | 石丽君(主任委员)、王转、王振林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转(主任委员)、张红、李金村 |
战略委员会 | 王振林(主任委员)、李金村、王勇、王转、张红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2月13日 | 1、审议确认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事宜; 2、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事宜; 3、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事宜; 4、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事宜。 |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4月25日 | 1、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事宜; 2、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事宜。 |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8月21日 | 1、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事宜; 2、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事宜。 |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9月22日 | 1、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事宜; 2、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事宜。 |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10月27日 | 1、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事宜; 2、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事宜。 |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三)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2月13日 | 1、审议公司高管2022年年终绩效奖励分配方案及2023年薪酬发放方案的事宜; 2、审议公司2022年度薪酬分析报告的事宜。 |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4月25日 | 1、审议公司2023年工资总额的事宜。 |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四)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0次会议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0次会议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30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4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57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31 |
销售人员 | 39 |
研发人员 | 153 |
财务人员 | 17 |
管理及行政人员 | 38 |
合计 | 57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研究生以及上 | 126 |
本科 | 287 |
大专 | 32 |
中专、高中及以下 | 133 |
合计 | 578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薪酬管理体系,制定了薪酬管理办法、岗位管理办法和岗位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建立了以岗定级、以级定薪的岗位发展机制,实行易岗易薪政策,以确保人员与岗位相匹配。同时,公司还实施了员工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不断推进和完善激励机制,薪酬结构在合理的岗位薪酬基础上更加注重激励,建立了以贡献论报酬的考核和分配机制。不断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队伍的稳定性,激励员工自我发展,为公司创造价值。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发掘员工潜力,提升员工知识和技能水平,公司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系统化和规范化管理,将员工参与或部门组织相关培训的情况纳入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范畴,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根据公司的培训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级、部门级两级培训。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和不同
员工的需求,采用多种培训方式有针对性的开设培训项目。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每季度对培训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汇总培训相关数据。2023年共计完成培训46项,培训累计六千余人次,总计培训时长一万六千余小时。公司将持续开展内部培训讲师团队的搭建,拓展线上培训平台的培训形式,持续开展内外部及线上、线下培训,提升员工职业素养的同时,推动高素质人才培养体系的不断完善。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合规,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执行情况
公司2023年2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未实施利润分配。
3.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7,730,063.2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8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162,227,543.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091,974.9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0.61%。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5.8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94,091,974.94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5,245,699.81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60.61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不适用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94,091,974.94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60.61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坚持效益优先、分类引导管理、突出创新驱动、坚持业绩考核与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原则。考核指标包括经济指标、创新指标、专项指标和重点任务,考核结果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奖惩挂钩。考核方式分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根据各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指标及相关内容的完成情况,考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在内的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相应的议事规则、工作细则和规章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涵盖经营活动各个环节的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有效制衡、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并得到了有效执行,结合公司的发展需求不断完善。
2024年公司将根据外部监管要求并结合自身发展需求情况,继续优化公司的内控机制、组织结构和岗位工作流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确保公司能够持续稳健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管理。
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通过委派执行董事、监事和财务负责人员等方法实现对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监控;财务管理方面,子公司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监督、授权和审批,公章、财务章等重要印鉴和网银审核盾由公司人员管理;在经营决策方面,子公司建立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机制,子公司的重大事项需根据相关要求上报执行董事和公司决策后方可实施;在日常管理方面,公司持续指导监督子公司的内控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并持续改进提升,有效加强了对子公司的管控。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子公司的情况。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0.34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其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因环境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党的二十大对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清晰描绘出了未来发展蓝图。北自科技作为国资央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围绕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战略目标为主线,坚持绿色发展战略原则,依靠科技进步,采用新技术,推行文明、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防止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推动更高质量发展。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加强
环境风险管理,确保公司生产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结合行业特点及生产实际,不断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制定了《北自科技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项目现场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保护和改善生产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障人群健康,促进公司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GB/T 24001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取得了认证证书,通过了一年一次的监督审核认证并每年保持持续改进,对环境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有效管控。每年进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审定核查,排放报告核算方法与《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相符合。每年进行合规性评价,定期对运营生产相关的环境管理工作进行核查、持续改进,形成了健全的自我监管机制。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电力不必要的使用,节能降耗。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机械设计方面:1.合理利用环保型材料,使用可循环利用的原材料作为产品设计材料。2.在产品设计中遵循长寿命、低能耗的原则,使用质量较好的元器件,提高产品的质量,延长其使用寿命,减少产品更新以及维护保养的费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能耗。3.在废弃物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注意可再生能源的回收利用,和污染物的正确处理。4.对现有的动力装置进行科学合理的改进,减小动力传动系统与装备本体之间的共振,从而减小产品振动,降低噪音。电气设计方面:1.电气设计中合理选择电气元件的功率,避免功率选型大产生不必要的能耗。2.对于能耗较高的执行元件,选用高能效等级的型号。3.在满足使用效率要求的情况下,优化软件,调整设备的运行节拍,以降低能量消耗。4.在设计中增加移动设备加装防撞设施、安全门,保障人员安全。软件系统设计方面:1.优化作业调度流程,减少设备作业距离,有效降低能耗。2.创新研发的数字孪生系统,可支持在虚拟环境下对系统进行模拟仿真、监测、预测和决策,有效节约在物理实体操作中造成的能源消耗。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0 | 子公司湖州德奥参与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东迁街道)“慈善助力共同富裕”专项募捐活动 |
其中:资金(万元) | 10 | |
物资折款(万元) | 不适用 | |
惠及人数(人)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社会责任不仅是道德和法律的要求,更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石。公司秉承“交付美好,追求卓越”的经营理念,将社会责任融入公司的战略规划、业务发展和日常运营中。公司重视员工的权益保障,依法保护员工合法权益,贯彻人力资源政策,保护员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保持工作岗位相对稳定,积极促进充分就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倡导平等、公正、和谐的劳动关系。同时,关注员工的职业发展和培训,为员工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公司及子公司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和福祉。子公司湖州德奥参与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东迁街道)“慈善助力共同富裕”专项募捐活动,通过捐赠资金、物资等方式支持慈善机构和公益项目,为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社区参与工作方面,公司及子公司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与发展,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同时倡导企业与社区的共建共享,促进社区的繁荣与进步。
公司始终坚持公平交易和诚信原则,与供应商、客户和合作伙伴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遵守商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环境。积极履行合同义务,保证服务质量,规范公司员工的言行,端正工作态度,严把产品质量关。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0.66 | |
其中:资金(万元) | 20.66 | 购买帮扶产品 |
物资折款(万元) | 不适用 | |
惠及人数(人) | 不适用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购买帮扶产品 | 购买帮扶产品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自科技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为建设美好社会贡献一份力量。北自科技围绕消费帮扶,积极践行国有企业的使命与担当。2023年采购河南新县帮扶产品425份,金额206,550元。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备注一 | 备注一 | 备注一 | 是 | 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备注二 | 备注二 | 备注二 | 是 | 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三 | 备注三 | 备注三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四 | 备注四 | 备注四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五 | 备注五 | 备注五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分红 | 备注六 | 备注六 | 备注六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七 | 备注七 | 备注七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备注八 | 备注八 | 备注八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备注九 | 备注九 | 备注九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十 | 备注十 | 备注十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十一 | 备注十一 | 备注十一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十二 | 备注十二 | 备注十二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十三 | 备注十三 | 备注十三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一: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事项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北自所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事项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条件、方式及价格如下:
减持股份的条件:1)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限售期限届满;2)承诺的限售期届满;3)不存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4)不影响本公司对发行人的控股权;
减持方式:本公司因故需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
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和股份拆细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则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4)本公司持续看好发行人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在本公司承诺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
(5)本公司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行人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发行人及时公告;本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以外的其他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3个交易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行人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发行人及时公告。
(6)如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自愿将违反承诺减持获得的收益上交发行人,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本公司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中国机械总院关于股份流通限制、持股意向及减持事项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条件、方式及价格如下:
减持股份的条件:1)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限售期限届满2)承诺的限售期届满;3)不存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4)不影响本公司对发行人的控制权;减持方式:本公司因故需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
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和股份拆细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则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4)本公司持续看好发行人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在本公司承诺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
(5)本公司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行人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发行人及时公告;本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以外的其他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3个交易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行人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发行人及时公告。
(6)如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自愿将违反承诺减持获得的收益上交发行人,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本公司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
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工研资本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条件、方式及价格如下:
减持股份的条件: 1)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限售期限届满;2)承诺的限售期届满;3)不存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
减持方式:本公司因故需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
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和股份拆细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则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4)本公司持续看好发行人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在本公司承诺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
(5)本公司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行人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发行人及时公告;本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以外的其他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3个交易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行人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发行人及时公告。
(6)如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自愿将违反承诺减持获得的收益上交发行人,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本公司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工强、宁波综服、宁波技高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条件、方式如下:
减持股份的条件:1)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限售期限届满;2)承诺的限售期届满;3)不存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4)发行人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作出减持决定;
减持方式:本企业因故需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
(3)本企业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行人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发行人及时公告;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以外的其他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3个交易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行人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发行人及时公告。
(4)如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自愿将违反承诺减持获得的收益上交发行人,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本企业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张荣卫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条件、方式及价格如下:
减持股份的条件:1)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限售期限届满;2)承诺的限售期届满;3)不存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
减持方式:本人因故需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和股份拆细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4)本人持续看好发行人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在本人承诺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
(5)本人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满后,本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行人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发行人及时公告;本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以外的其他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3个交易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行人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发行人及时公告。
(6)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自愿将违反承诺减持获得的收益上交发行人,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
发行人其他股东威宾稳礼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张荣卫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格”)。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备注二: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正式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规定,保证回购、增持结果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公司应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份、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前述每股净资产将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2、相关责任主体
稳定股价预案所称相关责任主体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
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若“启动条件”触发,上述具体措施执行的优先顺序为公司回购股份为第一顺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为第二顺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为第三顺位。
(1)公司回购股份
1)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公司回购A股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A股股份。3)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4)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1)下列任一事项将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义务,增持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① 当公司出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而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等导致无法实施股票回购的;
② 若公司一次或多次实施回购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达到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不应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10%;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发行人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0%。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3)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1)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次或多次实施增持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达到上一会计年度自发行人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0%的,则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再进行增持,而由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增持,增持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的1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税后薪酬的30%。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不应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次或多次实施增持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30%,则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再实施增持。
4、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程序
(1)公司回购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的20日内做出回购股份的决议,但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提出审核意见。
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如需)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4)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并在发布公告后按相关规定进行转让或注销。
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其增持义务之日起20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其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公司董事会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公告。
2)实际控制人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5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如果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5、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
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6、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1)对公司的约束措施
若公司公告的稳定股价预案措施涉及公司回购义务,公司无正当理由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将会在法定披露媒体及证监会或交易所指定媒体刊登书面道歉,并就未能履行承诺导致投资者损失提供赔偿。
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变更,则公司将要求新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同样的承诺函,保证在承诺期限内遵守股价稳定预案的规定。
(2)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约束措施
若公司公告的稳定股价措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不履行的,则公司有权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其增持义务相对应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金分红予以冻结,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3)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若公司公告的稳定股价措施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有权责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的,则公司有权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增持义务相对应金额的应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予以冻结,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稳定股价预案规定股票增持义务且情节严重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备注三: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及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北自科技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及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被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认定存在欺诈发行上市的行为,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如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事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本公司将在有权部门出具有关违法事实的认定结果后及时进行公告,并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回购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有权部门的审批(如需)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本公司承诺:若届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尚未上市,股份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届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已上市交易,股份回购价格将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如本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公司股票已停牌,则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停牌前一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成交总量)。
如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按照司法程序履行相关义务。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的,本公司将自愿无条件遵从该等规定。
2、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北自所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及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如下: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被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认定存在欺诈发行上市的行为,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按照司法程序履行相关义务。
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的,本公司将自愿无条件遵从该等规定。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中国机械总院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及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如下: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被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认定存在欺诈发行上市的行为,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按照司法程序履行相关义务。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的,本公司将自愿无条件遵从该等规定。
4、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及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如下: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被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认定存在欺诈发行上市的行为,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按照司法程序履行相关义务。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的,本人将自愿无条件遵从该等规定。
5、保荐人国泰君安承诺
由于保荐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6、发行人律师国枫承诺
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7、发行人会计师大华承诺
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8、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中企华承诺
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四: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北自科技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被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认定存在欺诈发行上市的行为,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如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事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
本公司将在有权部门出具有关违法事实的认定结果后及时进行公告,并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回购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有权部门的审批(如需)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本公司承诺:若届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尚未上市,股份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届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已上市交易,股份回购价格将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如本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公司股票已停牌,则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停牌前一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成交总量)。
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的,本公司将自愿无条件遵从该等规定。
2、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北自所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如下: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被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认定存在欺诈发行上市的行为,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通过行使股东提案权等方式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中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发行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的,本公司将自愿无条件遵从该等规定。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中国机械总院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如下: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被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认定存在欺诈发行上市的行为,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发行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的,本公司将自愿无条件遵从该等规定。
备注五: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如下:
第一、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努力提高公司的收入水平
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第二、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能有效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集资金,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第三、加强对募投项目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董事会针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通过设立专项账户的相关决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第四、严格执行既定股利分红政策,保证股东回报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完善和健全持续、科学、稳定的股东分红机制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完善了利润分配制度。为保证股东回报机制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制定了《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落实分红政策。
2、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北自所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发行人利益;
(2)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首发上市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作出新的规定或要求的,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前述最新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中国机械总院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发行人利益;
(2)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首发上市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作出新的规定或要求的,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前述最新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4、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备注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发行人就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如下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制定适用于本公司实际情形的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并在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中予以体现。
本公司在上市后将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并承诺按照公司章程及本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利润分配。
备注七: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出具有关承诺的相应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1)发行人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公司为本次发行所作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该等承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4)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承诺,本公司将暂扣其应得的现金分红和薪酬,直至其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北自所关于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有关承诺的相应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申请文件中所载有关承诺内容系本公司自愿作出,且本公司有能力履行该等承诺。
(2)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向发行人或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或投资者的权益,该等承诺将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3)因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4)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有权暂扣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不得转让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公司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或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中国机械总院关于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有关承诺的相应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申请文件中所载有关承诺内容系本公司自愿作出,且本公司有能力履行该等承诺。
(2)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向发行人或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或投资者的权益,该等承诺将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3)因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4)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有权暂扣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不得转让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公司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或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4、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有关承诺的相应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公司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向发行人或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或投资者的权益,该等承诺将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3)因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4)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和薪酬,同时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人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5)违反承诺情节严重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更换相关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或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上述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
备注八: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北自所、间接控股股东中国机械总院已就同业竞争事宜出具承诺,具体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2、本公司对下级企业间的经营行为保持中立,不会利用本公司的地位对相关市场行为施加影响。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发行人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的身份进行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的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3、在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保证自身不新增并将促使本公司所投资的发行人以外的其他控股子企业不新增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新设或收购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
4、在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给发行人或发行人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为进一步完善避免发行人上市后新增同业竞争的措施和安排,发行人控股股东北自所、间接控股股东中国机械总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就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北自科技主要从事以自动化立体仓库为核心的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与集成业务,以及应用于智能物流系统的堆垛机、输送机和龙门码垛机、机器人手爪夹具等专用物流装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专注于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中的智能物流与仓储板块相关业务。
3、中国机械总院下属企业总体分为智能制造、先进制造和技术服务三大板块,北自科技属于智能制造板块中的智能物流与仓储板块,不涉及先进制造与技术服务板块。智能制造板块中,北自所主要从事工业机器人、专用产线和工业软件板块相关业务,机科股份主要从事移动机器人、检测与装配
和专用产线板块相关业务,江苏分院和青岛分院主要从事工业机器人板块相关业务,机科国创、云南分院和北自兆辐主要从事专用产线相关业务,上述公司与北自科技属于不同的细分板块,在产品形态、主要设备、下游客户和核心技术等方面有着明显差异,不存在竞争性或替代性。本公司将确保下属企业严格坚守产业板块定位,立足主业,不得从事智能物流与仓储板块相关业务,具体包括以自动化立体仓库为核心的智能物流系统集成以及堆垛机、货架穿梭车、输送机和专用物流装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业务,不得新设从事前述业务的企业,与北自科技保持差异化发展。
4、本公司以北自科技作为智能物流与仓储板块的唯一上市平台,智能物流与仓储板块业务均以北自科技为平台开展,优先支持北自科技发展以自动化立体仓库为核心的智能物流系统业务,优先支持北自科技获得相关商业机会。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北自科技上述主要经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的,如北自科技拟争取该等商业机会的,本公司将加强内部协调与控制管理,避免出现因为同业竞争损害北自科技及其公众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5、本公司充分利用对各级下属企业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事项的审批权限,通过合法有效的治理机构和决策程序,严格禁止其他各级下属企业投资与北自科技构成同业竞争的产品或项目。
备注九: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关联交易,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北自所、间接控股股东中国机械总院已就关联交易事宜出具承诺,具体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未来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在发行人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将主动履行回避义务,对需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承诺不利用发行人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3)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提供任何形式资金支持。
(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本公司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和承担。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关联交易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未来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在发行人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将主动履行回避义务,对需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利用在发行人的地位和影响,损害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3)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提供任何形式资金支持。
(4)若本人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和承担。
备注十: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北自所、间接控股股东中国机械总院就资金占用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企业,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或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如本公司及其关联人占用发行人资金、要求发行人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在占用资金全部归还、违规担保全部解除前不转让本公司所持有、控制的发行人股份,但转让所持有、控制的发行人股份所得资金用以清偿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保的除外。
备注十一:发行人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公司就股东的相关情况作出承诺如下:
1、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4、本公司股东不存在其他任何违反《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5、本公司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系统离职人员直接、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的情形。
备注十二:控股股东关于公司社保、公积金事项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北自所就公司社保、公积金事项承诺如下:
1、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被追溯到任何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需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以及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任何利益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权利要求且该等要求获主管部门支持,本公司将无条件全额承担相关补缴、处罚款项,对利益相关方的赔偿或补偿款项,以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2、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职责,保证和促使发行人依法执行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备注十三:控股股东关于房产租赁事项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北自所关于房产租赁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若因本公司向北自科技出租场地、房产的任何问题,而影响发行人使用该等场地和/或房产从事正常业务经营,本公司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安排提供相同或相似条件的场地和/或房产供发行人经营使用等,促使发行人业务经营持续正常进行,以减轻或消除不利影响。
若发行人因租赁本公司场地和/或房产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而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收回场地和/或房产或以任何形式进行处罚或被要求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或因场地和/或房产瑕疵的整改而发生任何损失或支出,本公司愿意承担发行人因前述场地和/或房产收回或受处罚或承担法律责任而导致、遭受、承担的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成本和费用,并使发行人免受损害,在最大程度上维护及保障发行人的利益。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执行解释16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3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4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陈英杰、杜鹏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陈英杰(4年)、杜鹏(4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保荐人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月26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机科股份 | 股东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 | 25.78 | 0.02 | 现金结算 | / | / |
北自所 | 控股股东 | 购买商品 |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 | 1.50 | 0.00097 | 现金结算 | / | / |
中国机械总院及其下属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 | 接受服务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市场公允价格 | / | 104.32 | 0.07 | 现金结算 | / | / |
北自所 | 控股股东 | 销售商品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 | 18.24 | 0.0098 | 现金结算 | / | / |
合计 | / | / | 149.84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执行,并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交易;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发生时签署。 |
注: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后计算所得。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
2021年12月本公司与北自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1号3号楼的房产,租赁面积2,971.68平方米,租期五年,年租金4,597,059.66元(含税),合同总金额为22,985,298.30元(含税)。其他关联交易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55.69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28元/股,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7,87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0 | 72,000,000 | 59.18 | 72,0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张荣卫 | 0 | 13,244,235 | 10.89 | 13,244,235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宁波北自交付美好工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8,040,512 | 6.61 | 8,040,512 | 无 | 0 | 其他 | |
工研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0 | 8,000,000 | 6.58 | 8,0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宁波北自交付美好综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7,418,136 | 6.10 | 7,418,136 | 无 | 0 | 其他 | |
宁波北自交付美好技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7,291,659 | 5.99 | 7,291,659 | 无 | 0 | 其他 | |
宁波威宾稳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5,676,101 | 4.67 | 5,676,101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与工研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张荣卫与宁波威宾稳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宁波北自交付美好工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北自交付美好综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北自交付美好技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72,000,000 | 2027年2月1日 | 0 | 36个月 |
2 | 张荣卫 | 13,244,235 | 2027年2月1日 | 0 | 36个月 |
3 | 宁波北自交付美好工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40,512 | 2027年2月1日 | 0 | 36个月 |
4 | 工研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0 | 2027年2月1日 | 0 | 36个月 |
5 | 宁波北自交付美好综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418,136 | 2027年2月1日 | 0 | 36个月 |
6 | 宁波北自交付美好技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291,659 | 2027年2月1日 | 0 | 36个月 |
7 | 宁波威宾稳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676,101 | 2027年2月1日 | 0 | 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与工研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张荣卫与宁波威宾稳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宁波北自交付美好工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北自交付美好综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北自交付美好技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王振林 |
成立日期 | 2000年09月06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生产自动化装置、计算机软件及网络系统、机器人及涂装设备、液压元件及系统、电气物理及光机电一体化设备、数字智能化产品、洁净能源、建材设备及生产线,《制造业自动化》及《液压与气动》期刊发行;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制造业自动化》及《液压与气动》杂志发布广告;工程总承包;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技术检测;技术开发;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科技企业孵化;出租办公用房;销售纺织品及针织品、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北自所通过工研资本间接持有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0.755%股权。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 |
成立日期 | - |
主要经营业务 |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
其他情况说明 | -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4]0011001326号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自科技)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自科技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北自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1.收入确认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的计提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北自科技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信息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四)及附注五注释33。
北自科技主要从事以自动化立体仓库为核心的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制造与集成业务,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86,350.28万元。由于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收入确认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价及测试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在报告期内保持一致;与同行业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进行比较,是否符合行业特征;
(3)结合智能物流系统及客户情况,分析收入结构、销售价格变动是否正常,并分析异常变动的原因;比较收入、成本及毛利率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正常;比较毛利率波动情况与同行业公司的波动情况是否相符,是否符合行业特征;
(4)抽样检查相关销售合同或协议、收款凭证、发票、验收单据等重要业务凭证,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政策并准确的记录在相应的会计期间;
(5)抽样选取客户,对发生的交易金额、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函证程序并对重要客户期后回款情况进行检查;
(6)将资产负债表日前后收入的确认情况与验收单据等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检查收入是否恰当计入相关会计期间。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相信管理层对收入的确认符合北自科技会计政策的规定。
(二)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的计提
1.事项描述
北自科技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含其他非流动资产,下同)坏账准备的计提相关的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信息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二)、(十八)及附注五注释3、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自科技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72,659.45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9,690.21万元,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18.01%。
北自科技管理层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确定预期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由于坏账准备的计提涉及管理层重大的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的计提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的计提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价及测试了销售与收款业务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这些内部控制包括客户信用风险评估、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对账与回收管理、对减值事项的识别与判断以及对坏账准备金额的估计;
(2)复核管理层在评估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方面的判断及估计,关注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是否已考虑过往的回款记录、实际信用条款的遵守情况以及对经营环境认知;
(3)对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获取账龄分析明细表,复核账龄划分的准确性,重新计算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4)结合同行业公司信用政策及风险特征,分析北自科技预期信用损失政策的合理性;
(5)检查主要客户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是否合理反应了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
(6)检查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的披露是否恰当。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相信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的相关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四、其他信息
北自科技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3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北自科技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北自科技管理层负责评估北自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北自科技、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北自科技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
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北自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北自科技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北自科技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英杰
中国·北京 (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 杜 鹏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06,114,862.29 | 220,828,334.82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01,652,148.71 | 221,771,890.64 | |
应收账款 | 444,757,458.20 | 454,373,248.11 | |
应收款项融资 | 7,817,817.14 | 45,855,989.42 | |
预付款项 | 346,909,285.29 | 387,769,622.18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1,950,077.08 | 23,190,111.7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774,452,745.26 | 1,738,962,640.52 | |
合同资产 | 157,787,010.10 | 126,680,054.07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099,461.24 | 6,117,143.33 | |
流动资产合计 | 3,283,540,865.31 | 3,225,549,034.8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8,618,758.64 | 19,238,655.50 | |
固定资产 | 80,030,788.16 | 77,768,147.98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1,220,158.29 | 14,960,211.13 | |
无形资产 | 11,667,061.90 | 11,797,715.5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47,426,473.27 | 47,426,473.27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164,832.26 | 13,637,827.9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7,147,927.85 | 36,209,371.4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3,276,000.37 | 221,038,402.83 | |
资产总计 | 3,496,816,865.68 | 3,446,587,437.6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696,737.84 | 47,897,884.24 | |
应付账款 | 907,669,093.89 | 910,564,294.02 | |
预收款项 | 497,902.86 | ||
合同负债 | 1,721,451,436.16 | 1,777,846,221.0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7,919,287.33 | 39,983,184.06 | |
应交税费 | 7,517,601.58 | 14,346,336.58 | |
其他应付款 | 22,618,167.92 | 22,454,843.5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799,136.98 | 3,626,552.98 | |
其他流动负债 | 68,418,427.15 | 63,740,096.85 | |
流动负债合计 | 2,795,587,791.71 | 2,880,459,413.3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2,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8,141,407.21 | 11,927,876.53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40,000.00 | 4,871,3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35,906.47 | 426,707.3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017,313.68 | 29,225,883.91 | |
负债合计 | 2,804,605,105.39 | 2,909,685,297.2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1,670,643.00 | 121,670,64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38,685,539.56 | 238,621,619.4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5,693,910.95 | 13,114,515.63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06,161,666.78 | 163,495,362.2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92,211,760.29 | 536,902,140.37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92,211,760.29 | 536,902,140.3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496,816,865.68 | 3,446,587,437.64 |
公司负责人:王振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同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兴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95,524,819.02 | 209,381,185.6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99,604,828.23 | 221,139,390.64 | |
应收账款 | 434,806,786.86 | 444,078,084.55 | |
应收款项融资 | 6,709,377.14 | 34,237,949.00 | |
预付款项 | 403,254,528.07 | 453,404,680.45 | |
其他应收款 | 63,855,127.08 | 57,762,036.7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720,579,991.30 | 1,661,003,584.59 | |
合同资产 | 157,306,728.10 | 125,989,519.02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778,694.16 | 5,790,566.04 | |
流动资产合计 | 3,293,420,879.96 | 3,212,786,996.6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9,653,300.00 | 109,653,3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569,493.71 | 744,225.02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1,220,158.29 | 15,239,410.67 | |
无形资产 | 836,280.75 | 229,999.9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229,262.32 | 13,515,943.9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6,848,252.85 | 36,054,996.4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1,356,747.92 | 175,437,876.05 | |
资产总计 | 3,464,777,627.88 | 3,388,224,872.7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6,040,990.50 | ||
应付账款 | 995,279,238.72 | 959,861,898.77 | |
预收款项 |
合同负债 | 1,712,593,337.98 | 1,770,238,241.48 | |
应付职工薪酬 | 44,231,406.22 | 36,458,827.72 | |
应交税费 | 5,810,404.46 | 10,549,125.37 | |
其他应付款 | 22,196,780.10 | 22,044,201.6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786,469.31 | 4,600,298.50 | |
其他流动负债 | 68,418,427.15 | 63,709,828.72 | |
流动负债合计 | 2,852,316,063.94 | 2,893,503,412.7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8,141,407.21 | 11,927,876.53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40,000.00 | 4,871,3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681,407.21 | 16,799,176.53 | |
负债合计 | 2,860,997,471.15 | 2,910,302,589.2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1,670,643.00 | 121,670,64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38,685,539.56 | 238,621,619.4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5,693,910.95 | 13,114,515.63 | |
未分配利润 | 217,730,063.22 | 104,515,505.3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03,780,156.73 | 477,922,283.4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464,777,627.88 | 3,388,224,872.70 |
公司负责人:王振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同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兴辉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863,502,845.00 | 1,587,439,782.25 | |
其中:营业收入 | 1,863,502,845.00 | 1,587,439,782.25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685,999,264.09 | 1,441,432,767.78 | |
其中:营业成本 | 1,541,651,660.40 | 1,316,577,476.19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7,542,204.34 | 9,803,168.38 | |
销售费用 | 32,278,006.92 | 25,340,997.10 | |
管理费用 | 35,760,971.98 | 32,315,201.39 | |
研发费用 | 70,247,071.66 | 57,828,894.48 | |
财务费用 | -1,480,651.21 | -432,969.76 | |
其中:利息费用 | 1,250,875.72 | 2,259,459.70 | |
利息收入 | 3,553,498.35 | 3,086,063.21 | |
加:其他收益 | 15,712,111.17 | 13,645,671.6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944,323.75 | -11,144,314.7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09,389.27 | -3,514,834.6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40.87 | -3,549.49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1,561,438.19 | 144,989,987.22 | |
加:营业外收入 | 37,000.00 | 10,0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251,649.91 | 12,375.51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1,346,788.28 | 144,987,611.71 | |
减:所得税费用 | 16,101,088.47 | 14,412,949.27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5,245,699.81 | 130,574,662.4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5,245,699.81 | 130,574,662.4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5,245,699.81 | 130,574,662.4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55,245,699.81 | 130,574,662.44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55,245,699.81 | 130,574,662.4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8 | 1.0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8 | 1.07 |
公司负责人:王振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同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兴辉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854,984,818.07 | 1,568,831,265.06 | |
减:营业成本 | 1,582,623,357.76 | 1,346,818,023.43 | |
税金及附加 | 6,214,626.65 | 7,534,652.94 | |
销售费用 | 31,905,146.49 | 25,008,039.87 | |
管理费用 | 27,470,992.34 | 23,493,191.80 | |
研发费用 | 62,792,306.16 | 52,512,258.79 | |
财务费用 | -1,952,704.12 | -1,799,725.60 | |
其中:利息费用 | 608,013.10 | 794,866.47 | |
利息收入 | 3,375,364.80 | 2,967,289.83 | |
加:其他收益 | 14,313,912.68 | 12,950,706.7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77,358.40 | 1,063,772.4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898,382.07 | -17,861,326.3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99,001.78 | -3,561,631.1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40.87 | -3,549.4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8,124,439.15 | 107,852,795.98 | |
加:营业外收入 | 35,000.00 | 10,0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8,698.6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8,050,740.55 | 107,862,795.98 | |
减:所得税费用 | 12,256,787.36 | 9,795,033.2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5,793,953.19 | 98,067,762.7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5,793,953.19 | 98,067,762.7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25,793,953.19 | 98,067,762.7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王振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同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兴辉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08,012,156.04 | 1,273,262,200.4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850,259.21 | 6,019,507.1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587,896.89 | 53,919,544.3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76,450,312.14 | 1,333,201,251.9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42,627,902.05 | 930,815,159.5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8,137,085.92 | 123,314,910.7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9,309,907.63 | 108,986,586.9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4,569,816.38 | 89,630,872.1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74,644,711.98 | 1,252,747,529.4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805,600.16 | 80,453,722.4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000.00 | 8,55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00.00 | 8,55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286,437.72 | 7,240,854.6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86,437.72 | 7,240,854.6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82,437.72 | -7,232,304.6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6,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58,633.52 | 62,270,993.63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7,059.66 | 597,059.6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55,693.18 | 98,868,053.2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5,693.18 | -98,868,053.2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4,367,469.26 | -25,646,635.4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9,899,024.11 | 235,545,659.5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4,266,493.37 | 209,899,024.11 |
公司负责人:王振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同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兴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99,928,442.82 | 1,264,330,578.9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850,543.13 | 3,985,051.9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070,639.03 | 49,978,723.4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62,849,624.98 | 1,318,294,354.3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78,822,997.42 | 982,485,729.0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5,462,203.84 | 101,689,863.8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0,939,300.39 | 76,856,583.7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9,707,331.28 | 85,310,058.7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74,931,832.93 | 1,246,342,235.3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917,792.05 | 71,952,119.0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5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957,500.00 | 836,287.5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000.00 | 8,55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61,500.00 | 8,344,837.5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65,937.72 | 322,25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6,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65,937.72 | 36,322,25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4,437.72 | -27,977,412.5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0,835,321.5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69,720.95 | 597,059.6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69,720.95 | 61,432,381.1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69,720.95 | -61,432,381.1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6,143,633.38 | -17,457,674.5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9,381,185.64 | 226,838,860.2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5,524,819.02 | 209,381,185.64 |
公司负责人:王振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同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兴辉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1,670,643.00 | 238,621,619.45 | 13,114,515.63 | 163,495,362.29 | 536,902,140.37 | 536,902,140.3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1,670,643.00 | 238,621,619.45 | 13,114,515.63 | 163,495,362.29 | 536,902,140.37 | 536,902,140.3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3,920.11 | 12,579,395.32 | 142,666,304.49 | 155,309,619.92 | 155,309,619.9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5,245,699.81 | 155,245,699.81 | 155,245,699.8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3,920.11 | 63,920.11 | 63,920.1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3,920.11 | 63,920.11 | 63,920.1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2,579,395.32 | -12,579,395.3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579,395.32 | -12,579,395.3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1,670,643.00 | 238,685,539.56 | 25,693,910.95 | 306,161,666.78 | 692,211,760.29 | 692,211,760.29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1,670,643.00 | 238,557,699.35 | 3,307,739.35 | 103,562,797.63 | 467,098,879.33 | 467,098,879.3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1,670,643.00 | 238,557,699.35 | 3,307,739.35 | 103,562,797.63 | 467,098,879.33 | 467,098,879.3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3,920.10 | 9,806,776.28 | 59,932,564.66 | 69,803,261.04 | 69,803,261.0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0,574,662.44 | 130,574,662.44 | 130,574,662.4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3,920.10 | 63,920.10 | 63,920.1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3,920.10 | 63,920.10 | 63,920.1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806,776.28 | -70,642,097.78 | -60,835,321.50 | -60,835,321.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806,776.28 | -9,806,776.2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0,835,321.50 | -60,835,321.50 | -60,835,321.5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1,670,643.00 | 238,621,619.45 | 13,114,515.63 | 163,495,362.29 | 536,902,140.37 | 536,902,140.37 |
公司负责人:王振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同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兴辉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1,670,643.00 | 238,621,619.45 | 13,114,515.63 | 104,515,505.35 | 477,922,283.4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1,670,643.00 | 238,621,619.45 | 13,114,515.63 | 104,515,505.35 | 477,922,283.4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3,920.11 | 12,579,395.32 | 113,214,557.87 | 125,857,873.3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5,793,953.19 | 125,793,953.1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3,920.11 | 63,920.1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3,920.11 | 63,920.1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2,579,395.32 | -12,579,395.3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579,395.32 | -12,579,395.32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1,670,643.00 | 238,685,539.56 | 25,693,910.95 | 217,730,063.22 | 603,780,156.73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1,670,643.00 | 238,557,699.35 | 3,307,739.35 | 77,089,840.38 | 440,625,922.0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1,670,643.00 | 238,557,699.35 | 3,307,739.35 | 77,089,840.38 | 440,625,922.0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3,920.10 | 9,806,776.28 | 27,425,664.97 | 37,296,361.3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8,067,762.75 | 98,067,762.7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3,920.10 | 63,920.1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3,920.10 | 63,920.1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806,776.28 | -70,642,097.78 | -60,835,321.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806,776.28 | -9,806,776.2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0,835,321.50 | -60,835,321.5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1,670,643.00 | 238,621,619.45 | 13,114,515.63 | 104,515,505.35 | 477,922,283.43 |
公司负责人:王振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同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兴辉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2年10月23日成立,并于同日获得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2743318765H的营业执照。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股本总数12,167.0643万股,注册资本为12,167.0643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1号3号楼,母公司为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主要从事以自动化立体仓库为核心的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与集成业务,基于自主开发的物流装备、控制和软件系统,为客户提供从规划设计、装备定制、控制和软件系统开发、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到客户培训的“交钥匙”一站式服务,是一家智能物流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服务;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软件开发;工程设计。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户,具体内容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7日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方法、存货的计价方法、收入的确认时点等方面。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报告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含合同资产) | 金额超过500.00万元 |
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 金额超过500.00万元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金额超过500.00万元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金额超过500.00万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会进行重新评估。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
1)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
2)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
3)投资方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4)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5)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6)投资方与其他方的关系。
(2)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3)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
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
外。○2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4)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②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
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金融负债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①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
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①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③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④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⑤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④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
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1.(6)金融工具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票据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 由客户进行承兑,存在一定的预期信用损失风险。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参考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1.(6)金融工具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1.(6)金融工具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1.(6)金融工具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项目成本、委托加工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项目领用时按个别计价法,自产设备领用时按加权平均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以存货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1.(6)金融工具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应收质保金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
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3)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
有代表;②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④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土地使用权 | 50 | 2 | |
房屋建筑物 | 30 | 5 | 3.17 |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1. 固定资产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初始计量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30 | 5.00% | 3.17%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0 | 5.00% | 9.5%-19.00% |
运输工具 | 平均年限法 | 8 | 5.00% | 11.87% |
电子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 | 5.00% | 19%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权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直线法 |
软件 | 5年 | 直线法 |
专利权 | 剩余专利年限 | 直线法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报告期内各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之外,2022年9月1日起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并试用期满,且参加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员工可以自愿参加本公司设立的企业年金计划。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①期权的行权价格;②期权的有效期;③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④股价预计波动率;⑤股份的预计股利;⑥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
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 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主要有智能物流系统和智能物流装备、备品备件、运营维护和咨询规划等
①智能物流系统和智能物流装备
智能物流系统、智能物流装备按照合同要求安装调试完毕,取得最终验收单据时确认收入。
②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送达约定供货地点并取得签字确认的到货单时确认收入。
③运营维护和咨询规划
运营维护、咨询规划服务在提供服务并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合同约定服务成果需经客户验收确认的,取得验收单据或服务登记表时确认收入;合同约定服务期限的,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按提供服务的进度分期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如相关文件有明确规定需达到一定标准后验收的,则在收到政府补助时计入递延收益,项目验收后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租赁合同的分拆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项目 | 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资产类别 |
短期租赁 | 租赁的房屋建筑物 |
低价值资产租赁 | 无 |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9.(1)使用权资产、(2)租赁负债。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
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 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4)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本公司在报告期末按照暂时性差异和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对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暂时性差异的,按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相应的其他综合收益。
(5) 或有事项
如果本公司须就已发生的事件承担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估计,本公司便会对该义务计提预计负债。
如果上述义务的履行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较低,或是无法对有关金额作出可靠地估计,该义务将被披露为或有负债。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 详见注1 |
其他说明
注1: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执行解释16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收入和应税服务收入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房产税 | 按照房产原值的70%(或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 | 1.20% 或12.0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23年取得编号为GR20231100015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按照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本公司嵌入式软件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2)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于2022年取得编号为GR20223300923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按照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94.41 | |
银行存款 | 304,266,493.37 | 209,898,629.70 |
其他货币资金 | 1,848,368.92 | 10,929,310.71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306,114,862.29 | 220,828,334.8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848,368.92 | 10,929,310.71 |
合计 | 1,848,368.92 | 10,929,310.71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76,349,740.59 | 196,856,590.21 |
商业承兑票据 | 28,716,186.44 | 26,785,254.92 |
减: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 | 3,413,778.32 | 1,869,954.49 |
合计 | 201,652,148.71 | 221,771,890.64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51,432,549.72 | |
商业承兑票据 | 1,282,680.00 | |
合计 | 152,715,229.72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5,065,927.03 | 100.00 | 3,413,778.32 | 1.66 | 201,652,148.71 | 223,641,845.13 | 100.00 | 1,869,954.49 | 0.84 | 221,771,890.64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176,349,740.59 | 86.00 | 176,349,740.59 | 196,856,590.21 | 88.02 | 196,856,590.21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28,716,186.44 | 14.00 | 3,413,778.32 | 11.89 | 25,302,408.12 | 26,785,254.92 | 11.98 | 1,869,954.49 | 6.98 | 24,915,300.43 |
合计 | 205,065,927.03 | 100.00 | 3,413,778.32 | 1.66 | 201,652,148.71 | 223,641,845.13 | 100.00 | 1,869,954.49 | 0.84 | 221,771,890.6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176,349,740.59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28,716,186.44 | 3,413,778.32 | 11.89 |
合计 | 205,065,927.03 | 3,413,778.32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变动 | |||
银行承兑汇票 | ||||||
商业承兑汇票 | 1,869,954.49 | 1,543,823.83 | 3,413,778.32 | |||
合计 | 1,869,954.49 | 1,543,823.83 | 3,413,778.3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公司应收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其中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包括大型商业银行、上市股份制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公司依据谨慎性原则对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分类为信用等级较高及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和财务公司。由于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由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由信用等级一般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为应收票据,待票据到期后终止确认。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12,653,490.73 | 281,669,921.25 |
1年以内小计 | 212,653,490.73 | 281,669,921.25 |
1至2年 | 175,251,445.54 | 150,666,797.02 |
2至3年 | 105,854,662.20 | 60,493,992.82 |
3至4年 | 19,989,887.87 | 13,904,624.58 |
4至5年 | 4,585,667.67 | 9,442,991.68 |
5年以上 | 11,171,925.73 | 5,606,572.25 |
合计 | 529,507,079.74 | 521,784,899.6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29,507,079.74 | 100.00 | 84,749,621.54 | 16.01 | 444,757,458.20 | 521,784,899.60 | 100.00 | 67,411,651.49 | 12.92 | 454,373,248.11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29,507,079.74 | 100.00 | 84,749,621.54 | 16.01 | 444,757,458.20 | 521,784,899.60 | 100.00 | 67,411,651.49 | 12.92 | 454,373,248.11 |
合计 | 529,507,079.74 | 100.00 | 84,749,621.54 | 16.01 | 444,757,458.20 | 521,784,899.60 | 100.00 | 67,411,651.49 | 12.92 | 454,373,248.1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12,653,490.73 | 10,632,674.52 | 5.00 |
1-2年 | 175,251,445.54 | 17,525,144.55 | 10.00 |
2-3年 | 105,854,662.20 | 31,756,398.66 | 30.00 |
3-4年 | 19,989,887.87 | 9,994,943.94 | 50.00 |
4-5年 | 4,585,667.67 | 3,668,534.14 | 80.00 |
5年以上 | 11,171,925.73 | 11,171,925.73 | 100.00 |
合计 | 529,507,079.74 | 84,749,621.54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67,411,651.49 | 16,865,653.45 | 472,316.60 | 84,749,621.54 | ||
其中:账龄组合 | 67,411,651.49 | 16,865,653.45 | 472,316.60 | 84,749,621.54 |
合计 | 67,411,651.49 | 16,865,653.45 | 472,316.60 | 84,749,621.5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50,798,150.88 | - | 50,798,150.88 | 6.99 | 11,111,072.98 |
第二名 | 17,485,876.86 | 18,945,861.71 | 36,431,738.57 | 5.01 | 2,894,806.14 |
第三名 | 20,004,088.17 | 12,417,400.00 | 32,421,488.17 | 4.46 | 4,084,019.18 |
第四名 | 25,788,302.27 | 4,435,000.00 | 30,223,302.27 | 4.16 | 3,894,452.61 |
第五名 | 17,642,360.00 | 8,800,000.00 | 26,442,360.00 | 3.64 | 1,322,154.00 |
合计 | 131,718,778.18 | 44,598,261.71 | 176,317,039.89 | 24.26 | 23,306,504.91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应收质保金 | 167,994,538.01 | 10,207,527.91 | 157,787,010.10 | 135,006,911.31 | 8,326,857.24 | 126,680,054.07 |
合计 | 167,994,538.01 | 10,207,527.91 | 157,787,010.10 | 135,006,911.31 | 8,326,857.24 | 126,680,054.07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7,994,538.01 | 100.00 | 10,207,527.91 | 6.08 | 157,787,010.10 | 135,006,911.31 | 100.00 | 8,326,857.24 | 6.17 | 126,680,054.07 |
合计 | 167,994,538.01 | 100.00 | 10,207,527.91 | 6.08 | 157,787,010.10 | 135,006,911.31 | 100.00 | 8,326,857.24 | 6.17 | 126,680,054.0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质保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质保金 | 167,994,538.01 | 10,207,527.91 | 6.08 |
合计 | 167,994,538.01 | 10,207,527.91 | 6.0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
应收质保金 | 1,880,670.67 | - | - | 项目质保期未到期,质保金暂未收回。 | |
合计 | 1,880,670.67 | - | -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817,817.14 | 45,855,989.42 |
合计 | 7,817,817.14 | 45,855,989.42 |
注:由于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由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26,785,085.97 | |
合计 | 126,785,085.97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92,935,331.14 | 84.44 | 321,578,411.36 | 82.93 |
1至2年 | 35,846,811.44 | 10.33 | 62,240,682.61 | 16.05 |
2至3年 | 16,125,354.37 | 4.65 | 1,942,837.52 | 0.50 |
3年以上 | 2,001,788.34 | 0.58 | 2,007,690.69 | 0.52 |
合计 | 346,909,285.29 | 100.00 | 387,769,622.1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67,395,592.94 | 19.43 |
第二名 | 58,562,380.52 | 16.88 |
第三名 | 19,316,814.17 | 5.57 |
第四名 | 17,068,143.33 | 4.92 |
第五名 | 11,604,884.96 | 3.35 |
合计 | 173,947,815.92 | 50.15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1,950,077.08 | 23,190,111.72 |
合计 | 31,950,077.08 | 23,190,111.7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9,033,620.04 | 17,944,801.81 |
1年以内小计 | 19,033,620.04 | 17,944,801.81 |
1至2年 | 12,235,962.60 | 5,020,000.00 |
2至3年 | 2,865,031.00 | 1,406,500.00 |
3至4年 | 1,356,500.00 | 860,000.00 |
4至5年 | 860,000.00 | 1,050,000.00 |
5年以上 | 376,540.00 | 151,540.00 |
合计 | 36,727,653.64 | 26,432,841.8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35,716,570.30 | 26,202,039.00 |
其他 | 1,011,083.34 | 230,802.81 |
合计 | 36,727,653.64 | 26,432,841.8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242,730.09 | 3,242,730.0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534,846.47 | 1,534,846.4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4,777,576.56 | 4,777,576.5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 | 3,242,730.09 | 1,534,846.47 | 4,777,576.56 |
收款 | ||||||
合计 | 3,242,730.09 | 1,534,846.47 | 4,777,576.5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13.61 | 押金及保证金 | 1-2年 | 500,000.00 |
江苏桐昆恒阳化纤有限公司 | 3,544,000.00 | 9.65 | 押金及保证金 | 1-2年 | 354,400.00 |
恒安(中国)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5.45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100,000.00 |
广东恒安纸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5.45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100,000.00 |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60,000.00 | 5.06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93,000.00 |
合计 | 14,404,000.00 | 39.22 | / | / | 1,147,400.0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7,198,910.80 | 185,896.79 | 57,013,014.01 | 77,736,276.08 | 56,627.02 | 77,679,649.06 |
委托加工物资 | 8,510,538.55 | 8,510,538.55 | 14,442,014.62 | 14,442,014.62 | ||
低值易耗品 | 155,577.84 | 155,577.84 | 119,166.27 | 119,166.27 | ||
项目成本 | 1,709,071,726.93 | 298,112.07 | 1,708,773,614.86 | 1,647,019,922.64 | 298,112.07 | 1,646,721,810.57 |
合计 | 1,774,936,754.12 | 484,008.86 | 1,774,452,745.26 | 1,739,317,379.61 | 354,739.09 | 1,738,962,640.52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56,627.02 | 172,487.50 | 43,217.73 | 185,896.79 | ||
项目成本 | 298,112.07 | 298,112.07 | ||||
合计 | 354,739.09 | 172,487.50 | 43,217.73 | 484,008.86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已将部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5,327,763.13 | 326,577.29 |
IPO中介费 | 6,771,698.11 | 5,790,566.04 |
合计 | 12,099,461.24 | 6,117,143.33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915,448.15 | 2,628,719.02 | 20,544,167.1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7,915,448.15 | 2,628,719.02 | 20,544,167.17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134,644.98 | 170,866.69 | 1,305,511.6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67,322.48 | 52,574.38 | 619,896.86 | |
(1)计提或摊销 | 567,322.48 | 52,574.38 | 619,896.8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701,967.46 | 223,441.07 | 1,925,408.5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213,480.69 | 2,405,277.95 | 18,618,758.6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780,803.17 | 2,457,852.33 | 19,238,655.50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受限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80,030,788.16 | 77,768,147.9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80,030,788.16 | 77,768,147.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中的固定资产是指扣除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4,032,771.37 | 9,022,205.16 | 984,648.93 | 1,459,216.17 | 85,498,841.6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3,982.31 | 4,559,824.46 | 1,047,331.85 | 5,961,138.62 | |
(1)购置 | 353,982.31 | 4,559,824.46 | 1,047,331.85 | 5,961,138.6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7,885.00 | 117,885.00 | |||
(1)处置或报废 | 117,885.00 | 117,885.00 | |||
4.期末余额 | 74,386,753.68 | 13,582,029.62 | 984,648.93 | 2,388,663.02 | 91,342,095.2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639,099.47 | 1,932,979.47 | 436,085.55 | 722,529.16 | 7,730,693.6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53,239.25 | 883,318.58 | 117,735.47 | 339,664.27 | 3,693,957.57 |
(1)计提 | 2,353,239.25 | 883,318.58 | 117,735.47 | 339,664.27 | 3,693,957.57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3,344.13 | 113,344.13 | |||
4.期末余额 | 6,992,338.72 | 2,816,298.05 | 553,821.02 | 948,849.30 | 11,311,307.0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7,394,414.96 | 10,765,731.57 | 430,827.91 | 1,439,813.72 | 80,030,788.16 |
2.期初账面价值 | 69,393,671.90 | 7,089,225.69 | 548,563.38 | 736,687.01 | 77,768,147.9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期末受限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946,948.23 | 19,946,948.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9,946,948.23 | 19,946,948.2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986,737.10 | 4,986,737.10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40,052.84 | 3,740,052.84 |
(1)计提 | 3,740,052.84 | 3,740,052.8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8,726,789.94 | 8,726,789.9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220,158.29 | 11,220,158.2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960,211.13 | 14,960,211.13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953,540.98 | 2,219,500.00 | 1,327,400.24 | 14,500,441.2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0,455.00 | 850,455.00 | |||
(1)购置 | 850,455.00 | 850,455.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0,953,540.98 | 2,219,500.00 | 2,177,855.24 | 15,350,896.22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01,915.79 | 953,174.50 | 1,047,635.40 | 2,702,725.6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9,271.77 | 497,308.43 | 264,528.43 | 981,108.63 | |
(1)计提 | 219,271.77 | 497,308.43 | 264,528.43 | 981,108.6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921,187.56 | 1,450,482.93 | 1,312,163.83 | 3,683,834.3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032,353.42 | 769,017.07 | 865,691.41 | 11,667,061.9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251,625.19 | 1,266,325.50 | 279,764.84 | 11,797,715.5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期末受限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47,426,473.27 | 47,426,473.27 | ||
合计 | 47,426,473.27 | 47,426,473.27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商誉 | 公司将收购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时形成商誉的资产组作为减值测试的资产组,该资产组与购买日及本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所确认的资产组一致。 | 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湖州德奥 | 230,726,152.74 | 253,535,232.39 | 0 | 5 | 折现率:13.95% | 未来现金流量预测中其他关键数据包括产品预计销售收入、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等,为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而确定 | 增长率:0 | 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而确定 |
合计 | 230,726,152.74 | 253,535,232.39 | /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 上期商誉减值金额 | ||||||
本期 | 上期 | 本期 | 上期 | |||||
承诺业绩 | 实际业绩 | 完成率(%) | 承诺业绩 | 实际业绩 | 完成率(%) |
湖州德奥净利润 | 不适用 | 2,733.03 | 3,109.01 | 113.76 | 0 | 0 |
注:湖州德奥净利润以湖州德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准。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05,577,491.84 | 15,836,623.78 | 83,494,679.95 | 12,524,201.9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738,641.27 | 110,796.19 | 550,147.27 | 82,522.09 |
可抵扣亏损 | ||||
职工教育经费及残保金 | 7,408,363.69 | 1,111,254.55 | 6,295,474.37 | 944,321.16 |
租赁负债 | 11,927,876.52 | 1,789,181.48 | 15,538,762.51 | 2,330,814.37 |
合计 | 125,652,373.32 | 18,847,856.00 | 105,879,064.10 | 15,881,859.6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2,239,376.47 | 335,906.47 | 2,844,715.90 | 426,707.38 |
使用权资产 | 11,220,158.29 | 1,683,023.74 | 14,960,211.13 | 2,244,031.67 |
合计 | 13,459,534.76 | 2,018,930.21 | 17,804,927.03 | 2,670,739.0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83,023.74 | 17,164,832.26 | -2,244,031.67 | 13,637,827.9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83,023.74 | 335,906.47 | -2,244,031.67 | 426,707.38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29,092,906.50 | 1,944,978.65 | 27,147,927.85 | 38,498,119.03 | 2,288,747.55 | 36,209,371.48 |
合计 | 29,092,906.50 | 1,944,978.65 | 27,147,927.85 | 38,498,119.03 | 2,288,747.55 | 36,209,371.48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848,368.92 | 1,848,368.92 | 其他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0,929,310.71 | 10,929,310.71 | 其他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74,386,753.68 | 67,394,414.96 | 抵押 | 抵押担保 | 74,032,771.37 | 69,393,671.90 | 抵押 | 抵押担保 |
无形资产 | 10,953,540.98 | 10,032,353.42 | 抵押 | 抵押担保 | 10,953,540.98 | 10,251,625.19 | 抵押 | 抵押担保 |
投资性房地产 | 20,544,167.17 | 18,618,758.64 | 抵押 | 抵押担保 | 20,544,167.17 | 19,238,655.50 | 抵押 | 抵押担保 |
合计 | 107,732,830.75 | 97,893,895.94 | / | / | 116,459,790.23 | 109,813,263.30 | / | / |
其他说明:
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湖州市南浔区南浔经济开发区东马南路1188号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及其他地上定着物作为抵押物,从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最高融资额为8,800.00万元的抵押担保,融资方式包括不限于贷款和承兑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担保额度的借款余额为1,20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为369.67万元。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696,737.84 | 47,897,884.24 |
合计 | 3,696,737.84 | 47,897,884.24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项目款 | 903,644,297.90 | 905,708,763.93 |
应付工程款 | 771,795.00 | 3,646,624.42 |
应付设备款 | 132,655.00 | 365,220.00 |
应付技术服务费 | 1,910,000.02 | 600,000.02 |
其他 | 1,210,345.97 | 243,685.65 |
合计 | 907,669,093.89 | 910,564,294.02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房租 | 497,902.86 | |
合计 | 497,902.8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预收款 | 1,721,451,436.16 | 1,777,846,221.06 |
合计 | 1,721,451,436.16 | 1,777,846,221.0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第一名 | 143,216,083.76 | 项目执行中 |
第二名 | 95,188,141.60 | 项目执行中 |
第三名 | 61,192,035.00 | 项目执行中 |
第四名 | 59,947,876.00 | 项目执行中 |
第五名 | 43,890,592.80 | 项目执行中 |
合计 | 403,434,729.16 | / |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8,590,181.94 | 137,235,780.27 | 129,739,728.93 | 46,086,233.2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393,002.12 | 18,642,915.65 | 18,202,863.72 | 1,833,054.05 |
三、辞退福利 | 29,499.00 | 29,499.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39,983,184.06 | 155,908,194.92 | 147,972,091.65 | 47,919,287.33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8,919,341.68 | 107,899,293.30 | 101,806,866.67 | 35,011,768.31 |
二、职工福利费 | 3,102,073.92 | 3,102,073.92 | ||
三、社会保险费 | 622,777.74 | 8,174,130.48 | 8,045,250.32 | 751,657.9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77,237.37 | 7,744,609.59 | 7,608,661.42 | 713,185.54 |
工伤保险费 | 45,540.37 | 429,520.89 | 436,588.90 | 38,472.36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24,843.00 | 8,338,088.00 | 8,334,396.00 | 28,535.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122,200.49 | 3,512,557.19 | 2,283,112.16 | 9,351,645.5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901,019.03 | 6,209,637.38 | 6,168,029.86 | 942,626.55 |
合计 | 38,590,181.94 | 137,235,780.27 | 129,739,728.93 | 46,086,233.2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68,812.48 | 12,982,860.46 | 12,630,637.92 | 1,321,035.02 |
2、失业保险费 | 31,060.28 | 416,311.99 | 404,533.32 | 42,838.95 |
3、企业年金缴费 | 393,129.36 | 5,243,743.20 | 5,167,692.48 | 469,180.08 |
合计 | 1,393,002.12 | 18,642,915.65 | 18,202,863.72 | 1,833,054.05 |
设定提存计划说明: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同时本公司按照企业年金方案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389,324.36 | |
企业所得税 | 5,708,957.02 | 7,509,894.23 |
个人所得税 | 431,522.06 | 631,438.5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5,479.20 | 305,575.56 |
教育费附加 | 39,627.97 | 218,268.25 |
印花税 | 340,979.49 | 189,839.09 |
房产税 | 674,371.84 | 835,332.56 |
土地使用税 | 266,664.00 | 266,664.00 |
合计 | 7,517,601.58 | 14,346,336.58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2,618,167.92 | 22,454,843.57 |
合计 | 22,618,167.92 | 22,454,843.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中止预收款 | 17,196,000.00 | 17,196,000.00 |
应付报销款 | 2,350,978.56 | 2,715,205.61 |
残保金 | 1,129,774.79 | 1,087,405.38 |
代扣代缴员工社保 | 1,254,698.53 | 1,190,950.18 |
押金及保证金 | 210,000.00 | 210,000.00 |
关联往来 | 21,000.00 | |
其他 | 476,716.04 | 34,282.40 |
合计 | 22,618,167.92 | 22,454,843.57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 | 13,194,000.00 | 项目中止 |
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3,042,000.00 | 项目中止 |
西安西电高压套管有限公司 | 960,000.00 | 项目中止 |
合计 | 17,196,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000,000.00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786,469.31 | 3,610,885.98 |
未到期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 12,667.67 | 15,667.00 |
合计 | 15,799,136.98 | 3,626,552.98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68,418,427.15 | 63,740,096.85 |
合计 | 68,418,427.15 | 63,740,096.8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000,000.00 | |
合计 | 12,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位于湖州市南浔区南浔经济开发区东马南路1188号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及其他地上定着物作为抵押物,从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取得借款4,000.00万元(借款日期为2021年09月24日至2024年06月01日止)、借款800.00万元(借款日期为2021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01日止),借款利率均为3.80%。截止2023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1,200.00万元,其中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00.00万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4,217,485.92 | 4,217,485.92 |
1-2年 | 4,217,485.92 | 4,217,485.92 |
2-3年 | 4,217,485.92 | 4,217,485.92 |
3-4年 | 4,217,485.92 | |
4-5年 | ||
租赁付款额总额小计 | 12,652,457.76 | 16,869,943.68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724,581.24 | -1,331,181.17 |
租赁付款额现值小计 | 11,927,876.52 | 15,538,762.51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786,469.31 | -3,610,885.98 |
合计 | 8,141,407.21 | 11,927,876.53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4,871,300.00 | 4,331,300.00 | 540,000.00 | / | |
合计 | 4,871,300.00 | 4,331,300.00 | 54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21,670,643.00 | 0 | 0 | 0 | 0 | 0 | 121,670,643.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38,547,046.00 | 238,547,046.00 | ||
其他资本公积 | 74,573.45 | 63,920.11 | 138,493.56 | |
合计 | 238,621,619.45 | 63,920.11 | 238,685,539.5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系确认相关员工股份支付费用 63,920.11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3,114,515.63 | 12,579,395.32 | 25,693,910.95 | |
合计 | 13,114,515.63 | 12,579,395.32 | 25,693,910.9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63,495,362.29 | 103,562,797.6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63,495,362.29 | 103,562,797.6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55,245,699.81 | 130,574,662.4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2,579,395.32 | 9,806,776.28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60,835,321.5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06,161,666.78 | 163,495,362.2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61,749,099.93 | 1,541,029,145.86 | 1,585,728,965.56 | 1,315,957,579.33 |
其他业务 | 1,753,745.07 | 622,514.54 | 1,710,816.69 | 619,896.86 |
合计 | 1,863,502,845.00 | 1,541,651,660.40 | 1,587,439,782.25 | 1,316,577,476.19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智能制造业-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智能仓储物流系统 | 930,807,066.99 | 754,706,096.14 | 930,807,066.99 | 754,706,096.14 |
智能生产物流系统 | 898,857,560.92 | 767,828,529.22 | 898,857,560.92 | 767,828,529.22 |
智能物流装备 | 7,396,123.58 | 4,310,550.49 | 7,396,123.58 | 4,310,550.49 |
运维及其他服务 | 24,688,348.44 | 14,183,970.01 | 24,688,348.44 | 14,183,970.01 |
其他业务 | 1,753,745.07 | 622,514.54 | 1,753,745.07 | 622,514.5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1,829,381,380.00 | 1,518,018,794.57 | 1,829,381,380.00 | 1,518,018,794.57 |
境外 | 34,121,465.00 | 23,632,865.83 | 34,121,465.00 | 23,632,865.83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1,861,758,305.55 | 1,541,031,763.55 | 1,861,758,305.55 | 1,541,031,763.55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1,744,539.45 | 619,896.85 | 1,744,539.45 | 619,896.85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直销 | 1,863,502,845.00 | 1,541,651,660.40 | 1,863,502,845.00 | 1,541,651,660.40 |
合计 | 1,863,502,845.00 | 1,541,651,660.40 | 1,863,502,845.00 | 1,541,651,660.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992,065.94 | 4,423,382.96 |
教育费附加 | 1,282,335.42 | 1,991,113.94 |
房产税 | 1,122,781.69 | 835,332.56 |
土地使用税 | 266,664.00 | |
车船使用税 | 2,000.00 | 3,600.00 |
印花税 | 1,288,131.02 | 955,665.6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54,890.27 | 1,327,409.32 |
合计 | 7,542,204.34 | 9,803,168.38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3年度冲销2022年度已计提的土地使用税266,664.00元,系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本级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补充意见》(湖政办函〔2019〕12号),子公司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完成减免税备案,获准免征2022年城镇土地使用税。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377,423.22 | 14,192,166.73 |
售后费用 | 5,694,786.28 | 3,729,873.51 |
广告宣传费 | 2,722,531.54 | 2,623,411.74 |
差旅费 | 3,957,690.57 | 1,981,417.49 |
会展费 | 284,815.51 | 814,209.09 |
招投标费 | 1,294,712.72 | 491,501.93 |
办公费 | 466,245.11 | 401,007.23 |
业务招待费 | 628,419.27 | 288,091.42 |
房屋租赁费 | 101,604.85 | 56,894.08 |
折旧及摊销费 | 438,393.14 | 432,802.65 |
其他 | 1,311,384.71 | 329,621.23 |
合计 | 32,278,006.92 | 25,340,997.10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7,253,572.35 | 15,757,175.17 |
中介、咨询服务费 | 2,577,421.28 | 2,215,607.73 |
办公费 | 1,140,197.53 | 2,180,419.70 |
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 3,512,557.19 | 3,017,901.38 |
折旧及摊销费 | 4,345,267.72 | 4,226,645.72 |
房租物业费 | 361,862.15 | 322,930.33 |
残保金 | 1,044,639.39 | 1,226,146.04 |
差旅费 | 1,276,837.29 | 815,854.37 |
软件费 | 1,792,644.91 | 745,339.35 |
业务招待费 | 474,483.67 | 661,339.67 |
股份支付 | 63,920.11 | 63,920.10 |
其他 | 1,917,568.39 | 1,081,921.83 |
合计 | 35,760,971.98 | 32,315,201.39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2,172,706.77 | 32,308,262.53 |
材料费 | 17,826,841.07 | 18,696,612.88 |
差旅费 | 5,371,239.23 | 2,866,469.24 |
技术服务费 | 2,414,708.65 | 2,574,612.05 |
其他 | 2,461,575.94 | 1,382,937.78 |
合计 | 70,247,071.66 | 57,828,894.48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250,875.72 | 2,259,459.70 |
减:利息收入 | 3,553,498.35 | 3,086,063.21 |
银行手续费 | 961,148.07 | 581,782.38 |
汇兑损益 | -139,176.65 | -188,148.63 |
合计 | -1,480,651.21 | -432,969.76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4,936,343.13 | 13,514,551.95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82,369.55 | 131,119.69 |
增值税加计抵减税额 | 693,398.49 | |
合计 | 15,712,111.17 | 13,645,671.64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19,944,323.75 | -11,144,314.77 |
合计 | -19,944,323.75 | -11,144,314.77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536,901.77 | -3,504,083.76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72,487.50 | -10,750.87 |
合计 | -1,709,389.27 | -3,514,834.63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540.87 | -3,549.49 |
合计 | -540.87 | -3,549.49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违约赔偿收入 | 37,000.00 | 37,000.00 | |
其他 | 10,000.00 | ||
合计 | 37,000.00 | 10,000.00 | 37,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00,000.00 | 100,000.00 | |
滞纳金 | 141,649.91 | 12,154.99 | 141,649.91 |
罚款支出 | 10,000.00 | 10,000.00 | |
其他 | 220.52 | ||
合计 | 251,649.91 | 12,375.51 | 251,649.91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9,718,893.70 | 17,058,796.0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617,805.23 | -2,645,846.78 |
合计 | 16,101,088.47 | 14,412,949.2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71,346,788.2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5,702,018.2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83,579.61 |
研发加计扣除 | -10,184,509.38 |
所得税费用 | 16,101,088.4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保证金及押金 | 47,135,252.12 | 36,480,954.60 |
政府补助收入 | 3,754,500.00 | 8,790,800.02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3,553,498.35 | 3,086,063.21 |
代扣税金手续费返还 | 94,913.92 | 131,119.69 |
其他 | 6,049,732.50 | 5,430,606.78 |
合计 | 60,587,896.89 | 53,919,544.3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保证金及押金 | 56,897,026.00 | 44,393,955.50 |
付现费用及其他 | 46,711,642.31 | 44,655,134.24 |
银行手续费 | 961,148.07 | 581,782.38 |
合计 | 104,569,816.38 | 89,630,872.1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房屋租金 | 597,059.66 | 597,059.66 |
合计 | 597,059.66 | 597,059.66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55,245,699.81 | 130,574,662.4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709,389.27 | 3,514,834.63 |
信用减值损失 | 19,944,323.75 | 11,144,314.77 |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摊销)、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 8,053,907.27 | 7,840,124.90 |
无形资产摊销 | 981,108.63 | 966,934.5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40.87 | 3,549.4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250,875.72 | 2,259,459.7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527,004.32 | -2,551,115.9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0,800.91 | -94,730.8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5,619,374.51 | -291,533,742.1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9,892,703.22 | -69,234,985.7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6,035,768.64 | 287,564,416.65 |
其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805,600.16 | 80,453,722.4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04,266,493.37 | 209,899,024.1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09,899,024.11 | 235,545,659.5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4,367,469.26 | -25,646,635.4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04,266,493.37 | 209,899,024.11 |
其中:库存现金 | 394.41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04,266,493.37 | 209,898,629.70 |
二、现金等价物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4,266,493.37 | 209,899,024.1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和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5、注释47和注释79。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计入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 | 606,599.93 | 775,268.61 |
短期租赁费用 | 1,262,514.47 | 603,160.65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为租赁合同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租赁。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2,039,049.26(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房屋建筑物 | 1,744,539.45 | |
合计 | 1,744,539.45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2,172,706.77 | 32,308,262.53 |
材料费 | 17,826,841.07 | 18,696,612.88 |
差旅费 | 5,371,239.23 | 2,866,469.24 |
技术服务费 | 2,414,708.65 | 2,574,612.05 |
其他 | 2,461,575.94 | 1,382,937.78 |
合计 | 70,247,071.66 | 57,828,894.48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70,247,071.66 | 57,828,894.48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浙江省湖州市 | 21,580,000.00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东马南路1188号 | 通用设备制造 | 100.00 | 股权收购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4,871,300.00 | 4,331,300.00 | 5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4,871,300.00 | 4,331,300.00 | 540,000.00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14,936,343.13 | 13,514,551.95 |
其他 | 0 | 0 |
合计 | 14,936,343.13 | 13,514,551.95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 信用风险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报告期末公司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货币资金 | 306,114,862.29 | |
应收票据 | 205,065,927.03 | 3,413,778.32 |
应收账款 | 529,507,079.74 | 84,749,621.54 |
其他应收款 | 36,727,653.64 | 4,777,576.56 |
合计 | 1,077,415,522.70 | 92,940,976.42 |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票据 | 3,696,737.84 | 3,696,737.84 | |||
应付账款 | 907,669,093.89 | 907,669,093.89 | |||
其他应付款 | 22,618,167.92 | 22,618,167.92 | |||
长期借款 | 12,012,667.67 | 12,012,667.67 | |||
租赁负债 | 4,217,485.92 | 4,217,485.92 | 4,217,485.92 | 12,652,457.76 | |
合计 | 950,214,153.24 | 4,217,485.92 | 4,217,485.92 | 958,649,125.08 |
(3) 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除了少量境外销售涉及的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以外币结算外,本公司持有的外币资产及负债占整体的资产及负债比例并不重大。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很小。2)利率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来降低利率风险。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7,817,817.14 | 7,817,817.14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7,817,817.14 | 7,817,817.14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北京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8,000.00 | 59.18 | 59.1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自所(常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北京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中联认证中心(北京)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湖州赛怡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张荣卫胞弟张荣兵曾持股33%并担任监事的公司的子公司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960,835.70 | 1,155,674.87 |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购买软件 | 169,811.32 | |||
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4,938,584.07 | 2,338,938.05 | ||
中联认证中心(北京)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82,367.92 | 61,735.8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41,592.92 | 4,424,778.7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湖州赛怡科技有限公司 | 厂房 | 604,100.00 | |
湖州赛怡科技有限公司 | 行车 | 2,123.90 | |
合计 | 606,223.9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办公楼、库房 | 4,217,485.92 | 4,217,485.92 | 606,599.93 | 775,268.61 | ||||||
北自所(常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办公室 | 15,357.84 | 12,330.30 | 15,357.84 | 12,330.30 | ||||||
合计 | 15,357.84 | 12,330.30 | 4,232,843.76 | 4,229,816.22 | 606,599.93 | 775,268.61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314,729.00 | 8,352,109.98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关联方代发薪酬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
计提金额 | |||
支付金额 | 1,955,969.22 |
2)代收政府补助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代收政府补助 | 700,000.00 |
3)其他关联交易
除前述关联交易外,由于业务迁移过程中部分客户、供应商未与本公司签订继续履行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三方协议,报告期存在由北自所代收货款、保证金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代收货款、保证金 | 800,000.00 | 3,949,313.60 |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21,900.00 | 17,520.00 | 224,310.60 | 66,835.68 |
应收账款 | 北自所(常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5,465.00 | 52,372.00 | 65,465.00 | 32,732.5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934,957.51 | 2,253,096.44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预付账款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426,615.10 | 426,615.10 |
预付账款 | 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27,618.76 | |
合同负债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22,008.85 | 1,641,592.92 |
合同负债 |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北京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 | 769,911.50 |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21,0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以最近一次股权价值评估值计算确认员工认购股份的公允价值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以员工取得股权数量作为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38,493.56 |
其他说明
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员工 | 63,920.11 | |
合计 | 63,920.11 |
其他说明无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开出保函、信用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结清的银行保函余额为14,463.38万元。除该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94,091,974.94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自2022年9月起开始企业年金缴费。企业年金方案已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备案(人社厅函[2019]151号)。1. 参加企业年金职工范围: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并试用期满,参加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2. 资金的筹集方法和缴费办法
(1)资金的筹集方法:企业年金基金缴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
(2)缴费方法:
1)企业缴费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费,该部分缴费按有关规定列入成本。2)个人缴费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适当比例确定,由企业从职工本人工资中代扣。
2023年度公司实际缴纳年金516.77万元。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1)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
2)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本公司主要从事以自动化立体仓库为核心的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与集成业务,管理层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财务报表不呈报分部信息。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一年以内 | 208,361,748.69 | 276,498,826.25 |
1年以内小计 | 208,361,748.69 | 276,498,826.25 |
1至2年 | 171,048,222.56 | 148,686,440.90 |
2至3年 | 104,348,139.13 | 55,638,013.70 |
3至4年 | 17,962,188.75 | 13,658,388.74 |
4至5年 | 4,474,667.67 | 9,052,994.21 |
5年以上 | 11,016,825.26 | 5,410,772.58 |
合计 | 517,211,792.06 | 508,945,436.3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17,211,792.06 | 100.00 | 82,405,005.20 | 15.93 | 434,806,786.86 | 508,945,436.38 | 100.00 | 64,867,351.83 | 12.75 | 444,078,084.5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17,211,792.06 | 100.00 | 82,405,005.20 | 15.93 | 434,806,786.86 | 508,945,436.38 | 100.00 | 64,867,351.83 | 12.75 | 444,078,084.55 |
合计 | 517,211,792.06 | / | 82,405,005.20 | / | 434,806,786.86 | 508,945,436.38 | / | 64,867,351.83 | / | 444,078,084.5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08,361,748.69 | 10,418,087.43 | 5.00 |
1-2年 | 171,048,222.56 | 17,104,822.25 | 10.00 |
2-3年 | 104,348,139.13 | 31,304,441.74 | 30.00 |
3-4年 | 17,962,188.75 | 8,981,094.38 | 50.00 |
4-5年 | 4,474,667.67 | 3,579,734.14 | 80.00 |
5年以上 | 11,016,825.26 | 11,016,825.26 | 100.00 |
合计 | 517,211,792.06 | 82,405,005.2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64,867,351.83 | 17,065,336.77 | 472,316.60 | 82,405,005.20 | ||
其中:账龄组合 | 64,867,351.83 | 17,065,336.77 | 472,316.60 | 82,405,005.20 | ||
合计 | 64,867,351.83 | 17,065,336.77 | 472,316.60 | 82,405,005.2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50,798,150.88 | 50,798,150.88 | 7.12 | 11,111,072.98 | |
第二名 | 17,485,876.86 | 18,945,861.71 | 36,431,738.57 | 5.11 | 2,894,806.14 |
第三名 | 20,004,088.17 | 12,417,400.00 | 32,421,488.17 | 4.54 | 4,084,019.18 |
第四名 | 25,788,302.27 | 4,435,000.00 | 30,223,302.27 | 4.24 | 3,894,452.61 |
第五名 | 17,642,360.00 | 8,800,000.00 | 26,442,360.00 | 3.71 | 1,322,154.00 |
合计 | 131,718,778.18 | 44,598,261.71 | 176,317,039.89 | 24.72 | 23,306,504.91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3,855,127.08 | 57,762,036.72 |
合计 | 63,855,127.08 | 57,762,036.7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8,512,620.04 | 54,336,301.81 |
1年以内小计 | 18,512,620.04 | 54,336,301.81 |
1至2年 | 48,235,962.60 | 5,020,000.00 |
2至3年 | 2,865,031.00 | 1,406,500.00 |
3至4年 | 1,356,500.00 | 860,000.00 |
4至5年 | 860,000.00 | 1,050,000.00 |
5年以上 | 376,540.00 | 151,540.00 |
合计 | 72,206,653.64 | 62,824,341.8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35,195,570.30 | 26,202,039.00 |
关联往来 | 36,000,000.00 | 36,391,500.00 |
其他 | 1,011,083.34 | 230,802.81 |
合计 | 72,206,653.64 | 62,824,341.8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062,305.09 | 5,062,305.0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289,221.47 | 3,289,221.4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8,351,526.56 | 8,351,526.5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062,305.09 | 3,289,221.47 | 8,351,526.56 | |||
合计 | 5,062,305.09 | 3,289,221.47 | 8,351,526.5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36,000,000.00 | 49.86 | 关联方款项 | 1-2年 | 3,600,000.00 |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6.92 | 押金及保证金 | 1-2年 | 500,000.00 |
江苏桐昆恒阳化纤有限公司 | 3,544,000.00 | 4.91 | 押金及保证金 | 1-2年 | 354,400.00 |
恒安(中国)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77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100,000.00 |
广东恒安纸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77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100,000.00 |
合计 | 48,544,000.00 | 67.23 | / | / | 4,654,400.0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9,653,300.00 | 109,653,300.00 | 109,653,300.00 | 109,653,300.00 | ||
合计 | 109,653,300.00 | 109,653,300.00 | 109,653,300.00 | 109,653,3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109,653,300.00 | 109,653,300.00 | ||||
合计 | 109,653,300.00 | 109,653,3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54,984,818.07 | 1,582,623,357.76 | 1,568,831,265.06 | 1,346,818,023.43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1,854,984,818.07 | 1,582,623,357.76 | 1,568,831,265.06 | 1,346,818,023.43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智能制造业-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智能仓储物流系统 | 930,807,066.99 | 790,271,198.94 | 930,807,066.99 | 790,271,198.94 |
智能生产物流系统 | 898,857,560.92 | 777,493,189.24 | 898,857,560.92 | 777,493,189.24 |
运维及其他服务 | 25,320,190.16 | 14,858,969.58 | 25,320,190.16 | 14,858,969.5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1,820,863,353.07 | 1,558,973,535.29 | 1,820,863,353.07 | 1,558,973,535.29 |
境外 | 34,121,465.00 | 23,649,822.47 | 34,121,465.00 | 23,649,822.47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1,854,984,818.07 | 1,582,623,357.76 | 1,854,984,818.07 | 1,582,623,357.76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直销 | 1,854,984,818.07 | 1,582,623,357.76 | 1,854,984,818.07 | 1,582,623,357.76 |
合计 | 1,854,984,818.07 | 1,582,623,357.76 | 1,854,984,818.07 | 1,582,623,357.7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子公司借款利息 | 1,477,358.40 | 1,063,772.41 |
合计 | 1,477,358.40 | 1,063,772.41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40.8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085,8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4,649.9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80,591.38 | |
合计 | 6,690,017.84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5.26 | 1.28 | 1.2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17 | 1.22 | 1.2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振林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1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